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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課 – 創世記第11章和第12章 Dì 11 kè – chuàngshì jì dì 11 zhāng hé dì 12 zh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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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第11課 第十二章

第十一課 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二章第一至第三節

上帝是 Adonai (意思是上主或主人),與亞伯拉罕立下盟約(這時候,還是叫作亞伯蘭Avram)。訂盟約的同時,亞伯拉罕仍然居住在美索布達米亞的哈蘭地(Haran)。基本上,上帝也同時跟亞伯拉罕說,離開哈蘭,去上帝所指引的地方。接著,上帝還順帶說了,你父親他拉和你父家其餘親戚不歡迎他們跟著去。這段令我感到懷疑,很明顯的,他拉(Terach)早就分歧了,然後決定不再跟隨並聽從上帝的指示,那麼祂就用一位,絕對會按照所有旨意去做的人,那就是亞伯拉罕。順從一小部分指令,不代表順服,反而是不順服。所以我們現在看到上帝再次進行分離、揀選、分散(三步驟)。

那我現在想做的事,花點時間研究一下這條盟約,來解釋構成盟約的兩個問題。1.這條盟約的內容到底是什麼??2.並且解釋,聖經歷史年代,立下盟約的整體性質。

上帝給了亞伯拉罕一條吩咐,之後並給予他應許,而這一個應許包含好幾部分的內容。當然那條指示,就是亞伯拉罕要離開所在地區(哈蘭),前往上帝所引領要去的地方,並且與他自己的父親和兄弟親屬分開。上帝接著應許他一系列的承諾,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首先,上帝會讓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成為一個大國。

這意味著,亞伯拉罕和他後代要成為一個民族,從定義上來說,一支獨立的民族國度,在那一刻之前,這支民族還不存在。如果真要實現目標的話,亞伯拉罕跟撒萊必須要有孩子,而他們的孩子也該要有兒女,並在未來某個時機點上,從他們之後會是多子多孫的盛況,會有足夠數量的子孫,並保持彼此認知一致的民族身分,這樣才被算做一支民族”國度

接著,上帝會祝福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他自己(對其他人)化為祝福。

換句話說,上帝要賜恩惠給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被上帝視為特別的人,還有一些美好的事即將發生在他身上,而他本不該得到的,但是,上帝還是選擇這麼做。那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賜的福,不只有使亞伯拉罕得福,也讓更多的人受益。亞伯拉罕順服上帝所做的事,它(順服)本身會變成對其他人的祝福。

還有,上帝賜福給那些祝福亞伯拉罕的人,上帝會咒詛那些詛咒亞伯拉罕的人。

希望我有一盞閃亮的紅燈,並響起警鳴,來宣讀這節經文(作者可能是提醒在場學員,表示這節經文的重點),這段可不是一句空話。這不是上帝要對亞伯拉罕擺出謙遜的姿態,也不是像我們對小朋友那樣,拍拍他的頭,試著讓他感覺好受一點。這是一個嚴肅的警告,不是針對亞伯拉罕,而是對世上所有人,從那一刻起;上帝期望人們認知一件事,亞伯拉罕是上帝揀選的人,他應備受敬重和尊崇。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有任何人執意要當亞伯拉罕的敵人的話,上帝會親自下場。那就是說,上帝會審判那些排著隊要與亞伯拉罕為敵的人。

請讓我補充一點,要記住,在聖經裡的用語,上帝不是在指亞伯拉罕他自己,他講的是亞伯拉罕的血脈。更詳細地說;就是從亞伯拉罕,他的子孫繁衍下來,組成一個特殊的國家。

那現在,組建那特別的國家,是誰的後代呢?我們會很快看到,這立盟約的國度是以色列。

亞伯拉罕終究會有眾多子嗣,不論是出自誰,其中只有被揀選的一支血脈必與以色列有關。因此,並非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都有這獨特的祝福及告誡。在此之前,我已經指出上帝早就佈好這個概念模式;祂進行分離、揀選、分散(三步驟)。亞伯拉罕來自法勒(Peleg)一族,曾被分支出來,從閃系中揀選,閃也是被分出來的,從挪亞一系,做挑選,挪亞從賽特血脈,分出後,揀選出來,至於賽特,從亞當一系,先分離,後揀選。終有一日,當亞伯拉罕有了兒子之後,我們會讀到有一個特別的兒子先被分離、揀選、再從其他孩子當中分散出去。這就是上帝分三步驟;分離、選拔、揀選等等過程,而得出來的結果,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應許血脈'的說法。這支應許血脈通常都認為,要從亞伯拉罕開始算起,然而,聖經告訴我們的是,實際上要一直追溯到賽特。

(第十一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二頁

之後,上帝會使亞伯拉罕的名大為彰顯。

亞伯拉罕會得到大大的賞賜,而且他的名在人群中被高舉。請記住,哪裏說到"名譽'的時候,在我們現代西方文化裡,應該要想到'名聲'。上帝將會使亞伯拉罕的名聲大大揚名。最迷人的地方在於,即使四千年之後,在這個時代,地球有超過一半的人口,信奉三大支一神教,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而亞伯拉罕是這三大宗教,受尊敬的始祖。

最後,上帝會用亞伯拉罕去祝福所有世上的家人。上帝要透過亞伯拉罕的,不只是賜福亞伯拉罕而已,或只是加上他的後代,也並非是,只祝福這獨特的民族以色列而已。而是關於亞伯拉罕的揀選,所帶來的祝福,讓全體人類都會受益。注意:進入到已標上第七周的章節,盟約篇。

那我們現在來看看,什麼是盟約。從所有的聖經原則來說,盟約是重中之重,是我們最需要弄明白的內容。因為要經過上帝立下盟約的過程,就是祂造就並分別出選民;以色列。透過信靠上帝的盟約,尤其以信賴耶穌(Yeshua)之名,我們獲得拯救。根據偉氏辭典的定義,一份盟約是一種有約束力的協議,在會友當中,為了捍衛並維護教義的約制力。一個'盟約'也能形容成一種正式契約。

無庸置疑,這些詮釋非常符合二十一世紀的西方文化圈的理解,對於盟約的理解,也反映了我們基督徒聽到『約』這個詞時,腦海中通常浮現的意象。但是,如果跟聖經專門用語、年代,以及所說在過去與現在意義的盟約,相比之下,偉氏辭典,實質上的這兩者,有巨大偏差,也就是上帝定義的盟約,最首要的是,盟約是神聖的。

在聖經的年代,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是用在土地買賣、政治結盟、宣布戰爭與締結和平等等方面,甚至套用在,除了業主以外其他人如要飲用水井的分配水量的權利。一份契約可以用在相互制約的協議中,以致於雙方有義務去履行。或者只代表一方有義務,甚至可以是,由一個有權勢的人或是國家、民族,或者是上帝祂自己,來強加對方去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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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三頁

我們習慣把盟約,想成是一種允諾或是一份契約,以及如何在我們的司法體系框架下運作而有效用。因此,我們設想的盟約是一種人類的協議,人類親自書寫法律,然後用人類的方式執行。我們都知道因著時間或是人物、事件等影響下,會導致口頭承諾跟白紙黑字的合約一樣會被終結、改寫、或者變得無效。違反一份合約的處罰,通常在我們的社會都是小事,正常來說會用金錢解決,這種事情天天發生。法庭可以使合約喪失效力或變更。男女之間會常常有,不兌現自己私人承諾的事。政府可以與人民訂立一部憲法,然後對它修改、甚至拋棄後,再重新開始。人們可以相互地、或單方面改變他們的想法,去解除或是放棄合約,就像離婚那樣,會附帶相對較小的罰款。以上任何這些情況,是不可能發生在,由聖經定義的盟約裡。

希伯來語的盟約是B’rit,源自於希伯來字根Barah,意思是'切割或是分開',我稍後給你們看與這涵義相關的參考來源。在聖經裡,用盟約的希臘文是“diatheke”這個字彙為b'rit的希臘文翻譯,整體來說,沒有完美地詮釋到重點。我在之前好幾個場合教過你們,語言和文化是一體的,任何一個文化內,他們有獨特的傳統、思考、基本概念,因此對其他文化來說是外來物。既然如此,有許多與眾不同的希伯來概念,比如蘊含在B’rit Shalom或是Messiah等希伯來詞彙中的概念,因此,在其他文化圈或是語言中,找不到完全對應的表達。請稍微想一下,除非你是語言專家,否則,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不容易理解一種語言的某些字彙,在另一種語言裡,並不存在完全對應的表達。那就是說,我們不能只列一份希伯來詞彙表,然後隨意地,把與之相應的英文,在旁邊做註解。實際上,解釋希伯來文,需要用大約超過三分之一的英文註解,來表達同一個意思。而一本希伯來聖經的頁數,只佔一本英文聖經三分之二的頁數而已。此處應該也暗示著說,這是關於翻譯的困難度。讓我給你們舉個例子;好比說希伯來文Yom,是對比英文day(日)的意思。這是相同的概念,英文和希伯來文,都有一致的概念,那就是二十四小時的時間週期。地球自轉一圈的共通且直接的理解,並各自有一個詞來精確描述這一概念。用希伯來語是yom,那英文就是day,這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希伯來語'shalom'它含括一個整體概念,但是,並不存在希臘文化或是英語文化圈裡。既然在希臘或是英語文化,shalom的概念不存在的話,自然就不會有希臘文或英文與之對應。因此聖經譯者,只能嘗試去翻的貼切一點,或者說,用一長串字,讓讀者更理解整個概念。用我們shalom的案例,打個比方,我們經常看到英文用“平安與恩典”來翻“shalom”這個單一詞彙。然而,平安與恩典,如果用希伯來語思考模式的話,只是翻到“shalom”這個字的表面意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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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四頁

讓人感到更麻煩的是,當一個翻譯人員,不了解他所翻譯的語言,背後的文化背景。你是不需要熟悉法國文化情況下,就可以學會講法文的。你不用先熟知希伯來文化,也能掌握希伯來語。問題出在,在沒有充分掌握,語言文化背景情形之下,翻譯人員,只會用他自身文化思維,去理解整個前後文。那是我們翻譯聖經,面臨最大的問題,真正深入古希伯來文化與概念的翻譯者,鳳毛麟角。更糟糕的是,他們對古希伯來文化,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見,因此,就這樣延續負面觀點來翻譯。

我們大多數人,都買過中國小家電或是電子產品時,常發現附帶的說明書,內容寫得讓人感到奇怪或是滑稽。我記得很清楚,那手冊告訴我上緊螺絲,直到快樂為止。這到底在說什麼?我要如何判斷,那根螺絲是否快樂呢?當然,這要表達的是,要擰緊到正確或合適為止。你會發現在字典裡,快樂(happy)和正確(correct)的意思極為相似。但對美國人來說,快樂(happy)是活物所表達的一種情緒,而不是專業術語。所以那個字,就譯者看似沒翻錯,然而,搞亂了整個概念。在聖經的很多處內容,正好有相同的問題。因此,讓我們一起調整理解力,來釐清聖經的盟約具體是什麼。

這種現象部分源於,新約希臘文聖經使用diatheke這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希伯來文b'rit的概念,在希臘或英語文化中,缺乏直接對應詞彙。基督徒逐漸形成的共識是,將我們遺囑的意識概念相提並論。而事實上,我聽過太多講道正是用這種方式解釋盟約,來等同於那類字眼。因此,我們就用英文字'testament誓約',來形容聖經這兩卷書。我說,天阿!整個概念都搞錯了。任何一個現代可靠的聖經學者,都不應該繼續使用diatheke這個希臘字,或者用對應的英文字testament(誓約),來做B’rit(盟約)合適的翻譯。那為什麼,我們繼續用舊約、新約來代替舊盟約、新盟約呢,無非是出於習慣、傳統,還有人們從根本上,就不了解聖經中盟約的真正含意。

典型的基督徒對聖經盟約的理解,以及上帝對這字意義的本質關鍵差異是;聖經中的盟約,除非是有條件要求的,否則是屬於永久的性質。我們在聖經知道,盟約分兩種;永久和有條件的盟約。永久盟約是不能收回的,而有條件的盟約,則可以收回。另一種差別是,違背聖經盟約的懲罰後果,通常很嚴重,是以死亡來判處。但是,上帝所立下的聖經盟約,不同於人類之間的契約,甚至是現代的承諾或合約相比,有一個壓倒性的特徵,一旦上帝立約,它實質上,演變成了物理宇宙定律,好比萬有引力、光速、熱力學法則。實際上,希伯來人他們自己都承認這條盟約,因為b’rit盟約這個字,也用來表示'自然規律'。當上帝與祂的創造物立約時,那盟約交織在空間和時間的結構層裡,它影響著宇宙如何運作,也對屬靈境界有影響,因為屬靈境界就是上帝立盟約的來源。讓我向你們舉個有細節的案例,來說明這盟約的原則。

(第十一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五頁

例如說,當上帝首先創造宇宙時,接著人類,那時沒有死亡。宇宙定律(我們應稱它為自然規律),像那類被創造出來的萬物,都會永久存在。然而,不知從何時起,事情發生了變化。我們聚集的時間有限,我無法徹底闡述這個問題,不論我對此有什麼見解看法,其中必然包含某些揣測成分,因為聖經不會直接回答我們,所有關於創造、死亡、宿壞等等的問題。不僅如此,我們被教導的,當亞當和夏娃從恩典墮落時,死亡就進入這個世界。那是不是意味著宇宙的死亡嗎?是否萬物都死亡嗎?還是指所有星辰、星球、月亮以及太陽跟地球自身的死亡嗎?我不認為是這樣。聖經使用死亡一詞,指的是生命的終結。如果沒有生命,那就不會有死亡,因為只有活物才會消亡。星辰、月亮和星球是存在的,但它們不是生命。聖經所講的死亡是,跟人類墮落有關,乃是活物的死亡。所以,人類的墮落並沒有導致宇宙開始衰敗,那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我這麼估計,開始讓宇宙衰敗的根本原因是,正是亞當墮落的模式,就是路西法的墮落,後被稱為撒旦。

請讓我簡短地給你們介紹模式的概念。這是一份摘要,過一段時間,我會一點一點補充上去。我們對於聖經的任何事件、律法、指示、原則或是決定等等,我們最常問的一般問題是;為什麼?。對於上帝定下來的事物,幾乎總是問"為什麼",而那是個錯誤的問題。問"為什麼"是希臘人思考的模式。你們在聖經裡大致上找不到答案來回答"為什麼"。因為,我們被教導的方式,是要用科學方法去尋找或是挖掘"為什麼",而那是一種希臘思考模式。相反的,上帝透過給予我們模式來教導我們。祂描述並解釋一樁事件,而後,發生類似的事件,會用相似的方式發生,並得出一個近似的結果。後續事件之所以如此發生,正式因為它符合上一個事件的模式。上帝解釋的方法,是透過顯露的模式,而不是解釋"為什麼"。

於是,用所學的模式原則,我們知道撒旦墮落,是發生在亞當墮落之前的某個時機點上。很顯然,亞當出現時,撒旦就已經被放逐到地球了。撒旦的罪惡(高傲和叛亂)是在屬靈境界時,對上帝所犯的罪,並不是在物質實體境界,你說,對吧?但所有聖經重要跡象都表明,直到被稱為撒旦的路西法,對上帝犯罪之前,那時屬靈境界的邪惡是不存在的。然而,就像大多數屬靈事一樣,這起事件也影響到了物質實體境界。

撒旦的墮落,迫使上帝改變了祂宇宙運作的模式;自從墮落之後,所有現存的萬物都會開始衰弱和消亡,無一例外。亞當和夏娃來到這星球(地球)時,這個宇宙已經在腐朽,是因為撒旦引入了罪的緣故。當它(撒旦)被趕出天堂的時候,帶著原罪,並發配到地球,那時它與它那一夥墮落天使團,過著流放的日子。不久之後,在亞當和夏娃到來的時刻,撒旦就用罪汙染了他們,為活物帶來死亡。那現在,除了屬靈境界以外,整個宇宙在衰敗中。我主張的論點是,腐化的罪苗開始於撒旦發動叛亂之時。之前我在第六課教你們的,時間本質上,是衡量衰變的程度。如果說沒有衰變,也就不會有時間。我們常常聽到,科學家說到我們的宇宙如何老化,其實,他們的意思是,在退化中,漸漸地走向盡頭。所有宇宙萬物都在老化,風雨交加,侵蝕著地球上的山脈與海岸線。太陽的燃料很有限,它終究是會耗光的。

每一種實體物質,很肯定、會緩慢地支解並回歸到它基本的元素構造。那屬靈上,事物也在改變。所釋放出來的惡,有必要除滅它,因為邪惡會汙染完美,罪會玷汙上帝個人的聖潔。必須預備好一位救主(基督)的降臨,將人類拯救出來免於完全滅亡。需要準備好一處深淵,在適當的時刻,來囚禁邪惡一方的領袖;撒旦。天使最終會成為戰士。因為罪進入到世界,而死亡踏入這個世界。首先,撒旦的墮落以及無生命體的退化,然後人類的墮落和活物的衰變狀態。在此之前,是不需要一支應許血脈;救世主的家譜無須潔淨生孕的概念(瑪麗亞奇蹟受孕),也不會出現一種恐怖的釘十字架酷刑(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如今,我們就不必一方面為被提(Rapture)做準備,一方面向非信徒發出,哈米吉多頓(Armageddon)關於末日的警告了。

(第十一課第五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六頁

這裡再舉一個關於盟約效力的類比。我們大家都知道萬有引力的效能,即便我們不知道它怎麼運作。假設某一天,上帝刪減掉宇宙物理定律的萬有引力,會發生什麼事呢?幸運的是,至少,在新天新地創造成形前,萬有引力是永恒的自然規律,就我們所知,它既無附加條件亦無時間限制。嗯!萬有引力,導致月亮繞著地球,然後,地球圍繞著太陽轉等等物理現象。我們的季節、天氣和溫度在一定範圍裡,能讓生命生存下去。那光合作用,是植物(生命)基本所需,全部(動植物)要倚賴於我們跟太陽的關係和連結。失去萬有引力的話,那種平衡關係就會破裂。我們能待在地球上,而不會漂浮的原因是,萬有引力的關係。當我們丟一杯玻璃杯時,它總是會掉在地面上。如果上帝有一天決定說,'萬有引力不復存在了'。嗯,萬物(樣貌)都會改變,一場規模空前的連鎖反應必將發生,不是嗎?宇宙運作的模式,將會徹底改變,全然不一樣了。

我想表達的是,死亡和萬有引力,實質上就是盟約;自然現象和天堂其他的多個面向都有賴於宇宙定律。改變其中一項,便會牽動無數其他層面。上帝制訂每一項實體世界和屬靈境界的宇宙定律,都能全部彼此協作,沒有一個是偶然形成的。於是乎,當上帝將衰變、然後是死亡添加到(自然定律)對等式裡。舉例來說,祂改變自然界的物理定律。而這改變,同樣有它自身的靈性對應部分。宇宙所有萬物的靈性跟實體都被改變,去適應這新的實境。你們看到了吧?當上帝立一條新的盟約,不論任何一個盟約,不像你或是我,答應要還汽車貸款的費用那樣。也不像人類婚姻誓約那般。當上帝新立一條盟約之時,宇宙中大量靈性和物理定律,假如不是全方位,也會有某一部分被影響到。而且,請大家理解,這可不是寓言或是圖畫,更不是情緒或者浮誇的表達,當上帝創立一條盟約時,靈性和實體宇宙不再是同一個模樣。

那麼現在,假設說上帝要跟人類心靈溝通,一定是人類能理解的方法。因此,似乎,上帝創造出一種盟約系統,是一種可見、實體而具象、有形的契約儀式,如果你們願意這麼稱呼的話。這讓人類能藉此去辨識和瞭解,何時上帝創立了一條盟約,所寫的條款是什麼內容,以及這盟約是人類能夠理解的程度,以及所帶來的影響。然後,全體人類也用一種類似的模式,在我們人類之間,訂立出協議。

(第十一課第六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七頁

當然啦,在聖經裡面,我們讀到人類之間簽訂契約,也看到由上帝樹立了盟約,就跟原先期待那樣,在他們的格式上,極其相似。而最古老、原始創立盟約的方式,叫做'分半盟約'。希伯來文是“b’rit”,字面意義是,'切割或者分開'。最早的盟約,進行的程序,由各一方的代表,提出契約協定,用刀割他們的手臂一刀,然後一起握住傷口,以交換鮮血為象徵。或是在某些文化裡,血是從他方的傷口流出,並由對方來吸取。他們宣告莊嚴的誓約,因為這盟約是神聖的,而在場參與者就會叫喊各自崇拜的神的名稱。整體來說,血與一位'神'都是這場儀式的中心點。

隨著時間流逝,跟宰割動物有關的一種不一樣的儀式出現,而不是互相劃開對方的手臂。一般來講,這類切割,不是指亂割動物來獲取血液,而是真正的宰殺,並切割下來,要嘛分成一半,或者是分成好幾塊。把那些動物碎塊放到地上,有序地分成兩組,參與雙方盟約儀式的人,會在碎塊之間行走,與此同時,以他們各自的´´的名義,進行發誓。

血是立盟約裡不可少的部分,因為立下盟約被視為是生命聯結。而生命是存在於血中。要弄明白是什麼意思,盟約意味終生聯結,參與者視彼此為生命共同體,幾乎如同結為一體,無論盟約的要求條件是什麼。在亞伯拉罕出生前數百年,上帝告訴亞當說生命是在血中,而人類並沒有遺忘。至此,在已經發生無數起殺人案件,以及日常習俗中,宰殺和食用動物的肉,這些已經自行證明了,鮮血是生命之源。自從涉及到鮮血後,就能理解,一個盟約是極為嚴肅的事情,對盟約絕對不能輕慢待之。而背誓了盟約,通常是處以死刑。

通常在盟約儀式結束之際,此時食用鹽巴和麵包。立約圓滿完成後,參與(儀式)的人一起享用餐食,象徵著一組新的家庭血緣已經形成。鹽巴在(神聖交結)過程中,如此重要,以致於新立一條盟約,有時候被稱為鹽約。實際上,在某些文化圈裡,一個簡單換鹽巴的舉動,有時候,是足以在一個日常事務裡,達成盟約儀式,不需要血祭或是任何其他儀式。在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中,兩本書都有找到這鹽約的概念。

因為,鹽巴是在新立盟約過程中的最後一個步驟,有點像收尾的感覺,所以這麼說,鹽巴被視為和平的象徵。吃了鹽巴時,立約過程就結束了,與現代的狀況很相像,在法定文件裡,簽上我們的大名,握完手走人了事那樣。

從摩西到來之後,在西乃山上,領受妥拉,還有建立獻祭制度,上帝囑咐利未人(祭司),必須在祭物上加鹽巴。我之前有提過,當上帝立下盟約時,是恆久不變的。而且,以色列人十分明白上帝立下盟約的極致敬畏感,這足以改變天堂與地球的一大機制。由於盟約是用鹽巴收官,而上帝訂下將鹽巴撒在祭物上的作法,為的是提醒以色列,盟約在上帝與以色列之間,亙久不變,而且,盟約是讓上帝和以色列之間保持平安和諧。(第十一課第七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八-九頁

我們現在繼續研究妥拉,會讀到一些盟約的儀式以及程序。我會指出來,平常這類已經包含在儀式內的小細節內容。但是,我也想提到一點,我們在新約會經常讀到提及鹽巴的作法。我希望你們現在看到時,那些涉及到鹽巴的出處,以及所有內容都跟立約關鍵要點,還有獻祭過程有關,這並不是跟烹飪有關。打個比方,在馬可福音第九章五十節,耶穌說: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然後耶穌也說:你們是世上的鹽。接著,保羅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這段鹽巴被當作盟約或是獻祭儀式的最後一個步驟,也因此象徵和平與純潔。事實上,耶穌的年代,當有人用到鹽約一詞的時候,指的是一種聖潔、恆久不變的盟約。然後,“鹽約”也意味著,上帝與亞伯拉罕立下特定的盟約。所以,無論何時,在舊約或新約聖經裡我們閱讀到,鹽巴這個字的時候,要先了解希伯來作者的心裡想法,盟約或是獻祭儀式,都提到某種無比的聖潔感。

因此,當我們加深了對盟約的理解,再回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下盟約的整個內容,便明晰了,這不是有條件的盟約,而是一個永久的盟約。然後,根據聖經的定義,一項盟約是恆久不變的

在第十二章前三節,我們看到上帝在告訴亞伯拉罕,他必將成為大國,亞伯拉罕會被賜福,他自己仍讓人得福,使亞伯拉罕之名為大,亞伯拉罕會祝福世上所有萬族,在我們現代看來,這也許是盟約裡最重要的部分,上帝會祝福那些祝福亞伯拉罕的人,咒詛那些詛咒亞伯拉罕的人。這些應許並非胡謅,也從未失效。這些以盟約的形式賜下的應許,上帝在那一瞬間宣告後,就演變成一種屬靈境界和實體世界的定律,一種在生命中,永不改變的事實。刻意去忽略這一點,是最愚蠢的行為。與之抗爭會導致毀滅,因為整個宇宙運作機制,能夠精準自主地達成永久盟約的要求。

以色列,現今,主要指猶太人,他們屬於牢不可破盟約的後代,從以撒開始傳承,之後傳給雅各(上帝把他的名字改成以色列),後來是傳給他的兒子們,即後來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即使說亞伯拉罕還有許多其他子嗣,聖經除了只提到以撒之外,還特別提到另一個兒子,那位就是以實瑪利。一個重要的分水嶺出現了,未來幾周,我們還會繼續研究,那就是應許血脈,也就是亞伯拉罕哪一個兒子,會繼承由上帝和亞伯拉罕訂立盟約內容裡的所有應許。盟約還特意地交代說,傳給以撒。從以撒,應許就傳給,稱呼作以色列的雅各。所以呢,所有的應許,原先是賜給亞伯拉罕,之後傳給以色列。我們可以也應該對;所看到中東地區發生的事情,尤其涉及到以色列和鬧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等有關的事,保持公平中立的態度。但是,最後底線是,我們必須支持以色列。而今日,那盟約說;我會祝福那些祝福以色列的人,咒詛那些咒詛以色列的人。那只是道出聖經的事實,跟政治無關。那些站在以色列那一方的人,會被祝福和被上帝喜悅,而那些反對以色列的一方,將被上帝唾棄,會因他們的不順服而被審判。

那你們會與以色列站在一起嗎?你們會為以色列禱告嗎?你們是否明白說,那塊土地是屬於以色列的,而不再屬於巴勒斯坦人或是其他人的嗎?你們切切實實地支持以色列嗎?還是說你們要的是'公平對待'?拿走一些上帝應許給以色列的祝福,以世界和平的名義,分給巴勒斯坦人,那是以你們認為公平角度的名義,那一種看法是與上帝明確指令是背道而馳的。

支持以色列,並不意味著同意他們所做的一切,那他們只是一般人,現今,雖說不是大部分人,但多數人都是異教徒。也因此,他們沒有與上帝同在,導致做出了可怕的決定。支持以色列,不等於要崇拜以色列國,不是指要崇拜猶太人,也不是宣稱他們不用被譴責。而是指說,與他們並肩、愛和尊重他們,鼓勵他們做的事、激勵他們回歸到耶和華(Yahweh)面前,提醒他們,那是上帝的應許,讓他們有那塊土地的權力,並維持他們是上帝選民的名號。

(第十一課第八至第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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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八課-第八至第九章 第八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八章全部經文 正如第七章開頭,上帝用安慰的話語,來邀請義人挪亞(Noach)的家庭,進入方舟這塊安全區,而第八章告訴我們上帝『紀念』挪亞。然而,這節經文並沒有就此打住,聖經說;祂同樣也紀念所有跟著挪亞(Noach)進入方舟的活物。我無法再多的強調說,我們常俗稱的牲畜,這類活物對上帝有多重要。人的地位確實是比動物高一點,對動物有管理的權柄,然而,我們跟動物一樣,是用同樣物質創造出來的;那就是塵土。然後上帝,吹入同樣一股的neshemah生命之靈,到人類跟動物裡。我不是要替動物保護組織(PETA)打廣告。我是說,我們忽略一個事實,動物不應該是可有可無。不用懷疑,早在創世紀之初,上帝安排動物列隊歡迎,由亞當為它們起名,我們絕對不能忘記,亞當同樣被授予機會在它們當中去選一個陪伴。不是以妻子的身分,而是作為朋友。毫無疑問的,這事要展現給我們看,人類的地位比動物略高一等,這也是上帝對所有動物的呵護表現和愛的重視。 我之所以指出這一點,只是因為,如果我能被允許說,上帝身上附加人類的情感的話,這會是一件糟糕的事。那一天,上帝必須宰殺一二隻動物,來織出一件皮衣,為了遮蔽亞當和夏娃的赤裸,祂會傷心欲絕的。 當神為了贖人的罪,又因著祂的良苦用心,以致於要定期宰殺牲畜,來進行血祭儀式上,僅為了贖人的罪,那又會使祂悲傷。我無法想像是什麼樣的原因,萬物的父神,囑咐挪亞及其後代,他們能宰殺上千到百萬隻牲畜,也就是祂心愛的活物,當作食物,這又再度讓祂感到悲痛。那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當我們知道說,上帝知道有一隻麻雀從天墜落而下,而因為那隻麻雀,是祂所有活物之一,它將不再存活。從某種程度來說,不只是知道而已,好比一名會計師在他記帳本裡要對帳,而追蹤每一筆錢都很重要。於是,上帝植入祂的生命之靈到那生物身上,那現在,它生命耗盡。我們經常都只看到那節經文說,人類有多重要等等的觀點,因為經文也提到,祂數算我們頭上的頭髮。然而,這並非全部的重點,而在於一隻小鳥對祂來講是重要的。因此,遠在耶穌基督降世以前,上帝眼看著祂所創造的活物,因為人的罪而慘死。 在第一節後半段,用了一個我們熟悉的字眼。說到上帝帶來一股『疾風』橫掃地面,使水勢漸落。此處用的希伯來語是ruach。聖靈的希伯來語是Ruach HaKodesh。Ruach在舊約聖經裡,普遍使用這個字來形容上帝的靈,有時大致上指『一般的靈』。所以,這股狂風不只是氣候現象而已。那股風是切切實實的,但也涉及到一個概念,具有靈性層面的風,它是來自’上帝’的。另一起二元對立現境的案例。 (第八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 中文第八課第二頁 一百五十天後,洪水暴漲,接下來的一百五十天,洪水又退卻。 木製方舟漂浮在洪水中,直到它停滯在亞拉拉特群山裡…並非亞拉拉特山,而是指具體的山頂上,在廣袤的亞拉拉特群山範圍裡某處高峰,位在現今的土耳其境內。而且告訴我們確切的日期;第七個月的十七日。然而,需要過一段時日,他們才能下方舟。四十多天過後,挪亞放出一隻大烏鴉,是一種食腐鳥類,是不潔淨的動物。它沒有返回,就表示它找到食物,可能是死屍,以及築巢的地方,有可能是現在已露出水面的山頂上。下一個是白鴿,是一隻潔淨動物,但是放出去又飛回來,就表明一件事,沒有食物來源或是築巢的地方。一周之後,挪亞放出另一隻白鴿,而這次含在它的鳥喙,叼著一片新鮮、採摘的綠色橄欖樹葉回來。再過一周,那隻鴿子沒有飛回來,表示說水位已經降到樹線以下。相當驚人的是,橄欖樹農都知道說,他們不用害怕洪水,會淹沒一般的樹…因為在水中,橄欖枝能長出樹葉。 令人感到有趣的是,因著某種緣故,上帝想讓我們知道,某個階段的洪水氾濫,以及水潮發生退卻等等確切月份日期。舉例來說;我們現在知道第一個月的首日,那就是新年的第一日,猶太人稱之為Rosh Hoshanna,可以安全地拆除舖在方舟的覆蓋物,剩下要等待的是地面足夠乾燥,能讓方舟的居民再度踏上陸地。這是在第二個月二十七日,上帝囑咐挪亞,現在恢復在陸地上的生活。 相當有意思的是,同一場洪水毀滅、也淨化舊世界,騰出空間來開啟新的起點。而死亡是腐敗要轉換預備成新生命的必要過程。然後,我們再次有了即將到來的型態跟影子。 對耶穌基督而言,在新約裡稱為活水,這是所有要指出來的要點。我們舊人性凋謝,是透過這股活水,我們得以淨化。這就奠定好了浸水禮的所有象徵意義。透過死亡,把我們引領到新生命。 現在,挪亞(Noach)透徹明白了,這件剛發生的事情,所帶來的衝擊。然後在第二十節,他用一個相當恰當的回應方式,他築起一座祭壇,並將每一種潔淨動物都獻祭給主耶和華,新世界的人類,第一件做的事就是榮耀上帝。然而,我們很快就看到,這淨化後的新世界,以公義為起始,徹底明白罪惡本身的駭然及毀滅性後果,局面卻不會維持太久。 但是,挪亞的獻祭,也向我們顯示了,一個相對重要的原因。上帝下令要十四隻,那就是七對潔淨牲畜,帶上方舟去。如果挪亞(Noach),要獻上每一種潔淨牲畜(他也這麼做了),那麼如果對每種潔淨牲畜,只各帶一對到方舟上,這第一場獻祭,反映出該物種面對絕種。不是嗎? 進一步說,藉由一系列的獻祭表現,挪亞堅定要接替賽特一系的衣缽,當敬虔的後人。順便提一句,那麼非潔淨動物的用途是什麼呢?為何他們要將其保留起來,不乾脆任由它們溺死在洪水中呢? 嗯,為了不要講得太生動(血腥),接下來,我們會發現好幾組不同的非潔淨動物,是以腐食維生的。當洪水退卻後,到處都是散亂著人類和動物的死屍。這些動物會因這巨大的“食物鏈”,而大量興盛,當然它們肯定會起到有效的作用,清除打掃整個地面環境,就如當今禿鷹以及其他腐食者的做法一樣。 (第八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 第八課第三頁中文 還有,我們不該忘記宇宙的運作原則,那就是萬物皆有二面對立的性質。 如果有潔淨的,就必定會有非潔淨的。但是,我也要澄清一件事,與上帝界定非潔淨的標準有關。沒有道理說,所有非潔淨牲畜是腐食類動物。實際上是,似是而非的行為規律、體態特徵、它們不一定會吃特定的食物、不是我們想的那麼容易去理解說,為何上帝指定某些動物為非潔淨牲畜。曾經有人提出過很多理論,然而,沒有一個絕對能站得住腳。我們只需要瞭解上帝是至高權柄的主宰,祂所做出的決定和選擇,通常不會顯露出背後的原因。因此,當你們晚上離開這裡時,一旦想起關於潔淨與非潔淨的概念,就要這樣想;非潔淨牲畜不是廣義壞動物的類別,潔淨動物也並不是天生比非潔淨動物優秀。非潔淨動物不是殘缺(帶有瑕疵)的動物,而且也並非是對上帝來說比較沒有意義的動物。它們沒有好與壞的問題,多少是由造物主出於自身考量來決定的。而且祂從來不與人類,來說明那抉擇背後的原因。 第八章最後兩節經文,透露出幾點重要資訊:1)上帝接受挪亞的祭品,讓祂感到喜悅。2)上帝再也不毀滅所有棲居在陸地的物種,如祂剛剛結束的用大洪水的方式3) 請注意在第二十一節那句經文寫道“…人從小時候,心裡就懷著惡念….” 人從小時候、心裡懷著惡念。連全能上帝都直接承認,還有什麼好失口否認的,人本身心中就有惡的問題。如我們上周討論的,何處提到撒旦?上帝在何處,將人的罪惡問題,怪到魔鬼頭上? 祂沒這麼做。別誤會我的意思,撒旦確實蠱惑人去做惡事。但是,撒旦並沒有創造邪惡,撒旦就像其他萬物一樣,是被創造出來的,它做出一個道德選擇,變為完全邪惡的化身。反而,它只是利用在我們裡面,已經存在的邪惡傾向的這項優勢,使用了蒙騙的手段。那裡說到人“ 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從小時”用希伯來語寫是mine’araw。字面的意思是“從他覺醒時"。所以也許翻成“人從覺醒時心裡懷著惡念"比較好。猶大拉比(偉大古猶太賢哲之一)解釋到,這意思就是;從那一刻起,人有覺知意識。諸賢哲們爭論,覺知是否先發生在子宮裡,或是出生時即刻發生,又或者在出生後沒多久。但,無論如何,重點在於所有人,出生時心裡“懷”著惡。而那句話就在第二十一節這麼說到。並不是說人心只有邪惡,不全然是這樣的。它並沒有說小嬰兒天生下來,就帶有百分百的邪惡傾向,我們不是生來就是百分之百的邪惡。如果你對上帝一無所知的話,你不是百分之百的邪惡。不,這節重要的經文聲明,是由上帝公認說每一個人生來有邪惡傾向面。然而,基於二元對立原則,每個人生來也有良善面。 上週,有人問我說,上帝哪時候放棄伊甸園的?嗯,直到大洪水之前。很顯然的,當人類與上帝交流時,詢問過伊甸園的問題。聖經這裡寫的,洪水之後,我們會讀到上帝現在向下看著人類,而人向上尋求上帝。因此,我們知道,不管伊甸園留下什麼東西,都已經被洪水毀掉,現在,祂從天國境內與人心靈交流,上帝會過很長一段時間,才會再度建立與人共處的居所,而且發生在摩西時代,藉著建造曠野會幕時出現。 (第八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 第八課第四頁中文 很快地,在洪水之後的前幾個月來看,地球變得天差地遠,海洋範圍變得更廣闊。因而,比洪水之前,陸地面積變得更少。大地上近乎缺乏植被,並且毫無動物生命跡象。那股壟罩在空氣裡,以及植被灌溉的霧氣都消失了。相較之前,極為溫和的世界氣候,有極端不穩現象。 由於食用植物果蔬的增長,需要取決於溫度和相當的陽光日照,因此,季節越來越分明的這種結果,越發的重要。而且,最戲劇性的是,在整個地表上,只有八個人和些許牲畜,留下來棲居與重新繁衍人口。 但是,不僅如此,我們還注意到一點,挪亞是新一代的亞當。所有人類都會從他一系生根發芽。 你我都跟挪亞有關,甚至要比亞當的血脈還更密切一些。但是,挪亞跟亞當處裡的模式完全不一樣,他們兩個人的處境相當兩極化。亞當起初是以完美的極品被創造的,並且被創造在絕對完美的世界裡,是按照上帝的形象來創造他的。而挪亞卻是生在一個不完美的世界,雖說挪亞在上帝眼中視為義人,挪亞(Noach)跟我們一樣,生來帶有罪性,且進入到一個墮落的世界。因為挪亞信靠、順服上帝,祂則宣布挪亞為義人。這是最核心的救恩原則…依靠上帝並對公義要有信心(不是去爭取)…那怕到今日,我們所有人都一致仰賴相同的原則;展現在此處的舊約創世紀裡。正如亞當是以上帝的形象,創造出來的。因此,可以這麼說,挪亞也是依照亞當的模樣被創造的。一個時代的落幕,另一個全新時代剛剛開始。在這個全境充滿罪惡的世界,挪亞是人類的家長,在上帝對待後洪水時代的世界,以及它所有的樣貌中,代表全新的基礎模式,這跟亞當時代相當不同,也與耶穌最終降世的情況不一樣…以及跟鄰近未來的某一日更是不一樣。 當我們開始閱讀創世紀第九章,會立刻見識到,在洪水前的舊世界與洪水後的新世界之間的巨大差異。 請讀創世紀第九章全部內容 在人類生存的治理原則的最大變革是,跟地球周圍環境的關係,以及在上帝面前所要負的責任,這在第二節就一目了然。在洪水之前,動物曾經是不畏懼的、依靠的,自願臣服人類。那現在,上帝規定人類主宰動物的模式,要借用武力征服。同一批動物,能如此溫順地,出現在亞當面前被他命名,而現在對人感到恐懼。第三節告訴我們,不再禁止人類食肉。現在,動物的肉,被允許當作食物來源。我聽過人們問說;挪亞是怎麼把那些野生動物,弄到方舟裡去的?很簡單;在大洪水之前,人類與動物的關係,跟洪水之後是不一樣的。 (第八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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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九課-第九章至第十章 中文第九課第一頁 翻開你們的聖經到創世紀第九章。我們一直在研究創世紀第九章,為了讓我們自上週的課程之後,能回歸正軌,我會從第十八節讀起,至創世紀第九章末尾。 在第九章十八節,人類歷史的新篇章,讓我們花幾分鐘的時間去探索一番。亞當就是在地球上,是全人類的始祖,所以,現在的挪亞就是新亞當。如果真是這樣的模式的話,那我們應該去尋找、了解上帝以及祂的處理模式,然後,我們更要從亞當身上,去找一個容易辨別的模式,因為人類都是從他而來,輪到挪亞時,在大洪水之後,人都是從他繁衍過來的。當然,我們也是如此。與此同時,我們都能想得到亞當墮落跟人類墮落有關,我們卻不太記得,挪亞也墮落下去,而且我可以說,很快就墮落了。請讓我列舉幾個例子,我們在『妥拉』中,所看到的上帝模式的特性; 1. 亞當是主導所有萬物。挪亞則是主宰整個淨化後的新世界。 2. 亞當由上帝祝福並指示他要生養眾多。挪亞也是如此。 3. 亞當被安置在花園裡,他的工作是耕種,就是去照料花園,成為世界第一個農民。挪亞剛開始也是一名園丁,他是第一個去種植葡萄園的人,是新世界的第一位農民。 4. 亞當是因為吃自己照料的伊甸園內的禁果,而墮落。而挪亞的墮落,是由於嘗了(飲)他所打理的葡萄園裡的果子(酒)。 5. 亞當的赤身露體是因為他吃下了禁果的罪,而暴露的。挪亞則是由於嚐下禁果(喝酒)的罪,弄得一絲不掛。 亞當的罪,最後帶來咒詛而加諸在全人類身上。而挪亞的罪,招致整個含的子孫受咒詛。 7. 亞當有三子,其中之一名叫賽特(Seth/Shet),是義人的一脈,並透過彌賽亞的即將到來,而得救。挪亞有三個兒子,當中有一位叫做閃(Shem),屬於義人的一系,藉著彌賽亞的降臨,而被拯救。 (第九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九課第二頁 還有許多相同之處,但已經足以描繪出上帝如何建立循環的模式,因為這些是上帝所建立的固有模式,而歷史的本身是重複循環的。 現在,從這點上,我們認識了這三個不同人的子嗣,而今日,在場每一個活著的人,都是從挪亞的這三子繁衍下來的。我們瞭解到,挪亞的三個兒子,分別是,含、閃、和雅弗(用希伯來語講:Yefet)。你我都來自挪亞這些兒子之一,很有可能,我們大部分人身上,都與這三人沾了某些特徵。 現在請注意,三子之一的含,被稱作是『迦南之父』。這在希伯來語的格式,有點不尋常的是,一位父親將家族身分,夾雜在兒子名字之後。通常來說是反過來的。恩,我們很快就會發現為什麼是這樣的? 有一則故事從第二十節講起,持續到第二十七節。很無情地道出事實的這種寫法,似乎很瑣碎、微不足道…不只是有些艱澀難懂而已。在舊約好幾處,我們都遇到過這類奇怪場景,像是在挪亞帳棚中的那一幕,看起來幾乎不相干,跟前後文又不太一致。問題不是出在經文,而是我們沒辦法,將經文所論述的關鍵事項,串聯起來。 那讓我們仔細查查,這裡發生了什麼事。這跟挪亞種植葡萄園、釀酒、醉宿等等有關。挪亞連滾帶爬到帳篷裏面,完全赤身露體地睡著。是的,偉大的義人挪亞,喝得醉醺醺的。這段說到酒(順帶一提,這在聖經第一次提到酒的紀載)。現今,幾世紀以來,這幾節經文引發很多爭議,主要集中在;挪亞是否有意釀酒,無意間喝下去,成為世界上第一起醉宿。不是這樣的!挪亞很清楚,無疑知道葡萄發酵的結果,以及喝醉的後果。你看吧,挪亞也是人。他是有缺點,聖經的美妙之處,不會去神化人類、使他們完美無瑕、無可挑剔,像其他虛假宗教那般,習於去神格化他們的領袖及創始人。聖經甚至連偉大人物都被提到過,不掩蓋他們的某些短處和人格缺陷的特徵。原因非常簡單明瞭,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義,不是取決於自己,而是仰賴上帝。過去是這樣,將來也是如此。 出於某些緣故,含闖進挪亞的帳篷裡,並發現他喝醉,並且全身赤裸。他走出帳篷,去告訴他兩個兄弟,閃跟雅弗。然後他們倆把一件披風,披在他們的肩膀上,倒退的進入挪亞的帳篷,讓衣物自己掉下去,蓋住他們父親的赤裸身軀上,並沒有多看一眼。 當挪亞醉醒後,深感被侵犯,他很生氣,不是宣洩怒火在含身上,而是在含的兒子迦南身上。他對迦南發起一個毒咒。然而,接著事情更進展到,不只是詛咒含的子孫而已,還有對閃及雅弗的祝福。 (第九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九課第三頁 在我們討論那些祝福之前,這裡有一個邏輯性的問題;為何挪亞如此憤怒,為什麼他的孫子迦南,他似乎沒有出現,甚至還捲入這個事件中,還受到咒詛?恩,古代賢哲倒是提出各式各樣的理由。在不深挖細節的情況下,有一種說法是:含不只目睹他父親全身赤裸的事情而已。含對挪亞犯了某種不應該做的行為,因為含變成了一個邪惡的人。實際上,幾乎每本合適的聖經版本,在第二十四節所用的字句,都像是“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然而,我以前是這麼認為,但,我不再接受含,對他父親做了其他事,而只是目睹到他父親裸露,然後跑出去跟他兄弟們說,他所看到的。自從閱讀大量古希伯來賢哲的紀錄之後,我得知含很可能犯了兩宗罪。第一宗罪,不敬畏他的父親。罪不在看到挪亞喝醉、赤身裸露,而是含對此的所作所為。除了,沒有體面地去遮蔽他父親的裸露,然後也沒有安靜、不張揚地離開。含還衝出去,跟他兄弟們笑談這件事。含這麼做就是不尊敬他的父親。這裡闡述一個重要原則,挪亞值得被尊敬。a)因為他是含的父親。b)在世上所有人類裡,在祂眼中稱挪亞為tzaddik義人。如果上帝認為挪亞是義人,結尾就是這樣。含不應該在他兄弟面前,指出他父親的罪。第二宗罪,含可能犯的罪(這是我對這件事的個人看法)用希伯來語說是lashon hara。Lashon hara是指說別人惡事的意思,通常是說別人花邊新聞的形式。盡管聽起來沒這麼嚴重,然而一但我們進入利未記,來探討tzara’at(常常被誤稱為痲瘋病)時,我們會發現這個病,想成是上帝的懲罰。經常把感染tzara’at相關的罪行或罪過,是lashon hara罪,把這兩個字聯想成一塊,就是說某人的壞話。 迦南名字是受咒詛的,他似乎因為比其他含的後裔跟以色列更有直接的關係,然而,當聖經展現給我們看的是,實際上,不只是迦南而已,所有含的子孫都被詛咒。 挪亞的其他兩個兒子,閃和雅弗,處裡的很好。他們謹慎地、並體面地遮住他們父親的裸露,盡一切努力給與父親最高的尊重。 在創世紀第九章這裡,第二十五、二十六和第二十七節,挪亞三個兒子的命運與未來,跟在場每一位活著的人,都依附這三人的血脈,早已定下來。換言之,我們在這幾個字的字裡行間,涵蓋了對全人類的強而有力的預言。 現在,當我們進入到主題之前,讓我先提到閃的意思是『榮耀』,但也有指『名聲』。從某個意義來說是,某一個人為他自己建立威望,而成為一位擁有強大權勢的人。而含的意思是『溫暖』、甚至是『炙熱』。而雅弗的意思是『擴張』,如同果實般富饒,同時也指『美麗』。請記住這點,我們再來看挪亞對他兒女的詛咒與祝福吧。 (第九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九課第四頁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迦南是含的兒子,受咒詛。那咒詛是什麼呢?是祝福的對立面。祝福是有益的事情,而咒詛是審判。一群生來受祝福的人,閃的子孫,什麼事都沒做,就獲得好運,而一群生來受咒詛的後裔,就是含的子孫,沒做什麼事,卻換來的是不幸。 那批人都是從含的兒子而來,迦南成為佔領非洲的主要種族,無數個世紀以來,都受苦於被征服的命運。如今,除了缺乏個人自由的選擇之外,核心的意義在於,所有含的世系,迦南的後代,將會臣服於閃和雅弗的後裔。我們必須注意看所有含的後裔,他們會在一個時間段或是另一個歷史時期,代表著以色列的敵人,所以,我們會發現以色列不是征服別人,或是就被含的子孫征服。埃及人是從含繁衍而來的,而且有意思的是,非力士人也是來自含。 ”耶和華(Adonai)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在這段內容裡,我們找到了更多證據來證明,含與其兒女,發生了某些非常不對勁的事情。它指出當閃繼續跟隨上帝時,含的子孫卻選擇走另一種道路。然而,我們所看到的,也表示說閃的先祖,會為挪亞家族掌權下去,基本是指全人類都要服從,對吧?讓我再說一遍;統治人類的主導權,是從閃的後裔當中出來的,正如我們驗證過的內容那樣,是由於挪亞把祝福給了他的緣故。挪亞有權這麼做。就像亞當一直都凌駕於其他人類之上,因此,大洪水之後,挪亞在本質上,立即成為世間王者。他是在地球上僅存的家族領袖,他對人有絕對權柄,而挪亞選擇交權給閃。由此,我們看到這光景是因為,獨一的神、上帝,被稱為閃的神…指出了一種連結、一種忠誠關係,跟一段屬於閃以及耶和華(Yahweh)之間的生命聯結。而這種跟耶和華的生命聯結,與雅弗或是含毫無關係。閃會演變成希伯來人,還有阿拉伯人、大多數東方民族的祖先。 “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這種祝福降臨在雅弗身上,多少是依賴他與閃的關係。當他們跟閃的後裔處在良好關係時,雅弗的後代會因此得到益處。(也就是指;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會使其“擴張”,雅弗是家族中會擴張的分支…也就是人口與財富方面大幅增加。雅弗是羅馬人、希臘人以及大多數歐洲人、最早的美國殖民者等人的先祖。就我們所知的,在世界歷史上,沒有任何時期,能夠獲得如此財富與收穫,首先發生在羅馬、接著在歐洲、後來是在美國…統統與雅弗的祝福有關。要再度強調,迦南的後裔(事實上,含的子孫)臣服於雅弗之後,同樣也臣服於閃的後代。 在創世紀最後幾個章節,完全同樣的祝福與咒詛的模式再度重現,這跟垂死的雅各的祝福有關,雅各被稱為以色列,賜福給他的十二個兒子。幾個月後,當我們進展到那裏時,將會擴大範圍去研究這段祝福,因為每一處細節,跟挪亞祝褔他那三個兒子同樣重大。 (第九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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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章–第十一章至第十二章 中文第10課第一頁 創世紀第十章與第十一章的重要地位,在於從大洪水之後,它們是從新世界的開頭,一直到偉大的聖經人物始祖-亞伯拉罕之間的橋樑。雖然,這兩章節篇幅極短,我們卻得以窺見閃族與亞伯拉罕的譜係聯結,如今已分化成三大支系的重要血脈。而每個支系都背負著各自的命運軌跡。而這命運是包含挪亞對三個兒子進行的祝福,還有一個兒子受咒詛。 讓我澄清一下;閃、含、雅弗並不是挪亞僅有的兒子。不知出於何故,他們是被選上的兒子,並被列入到tzaddik的義人行列中,而那八個人被准許活著挺過大洪水,目的是為了重新繁衍在地球的人口。那時挪亞有眾多子女,當超過六百歲高齡時,趕上大洪水開始的時刻。而我懷疑,那是在洪水後,才生養的眾多兒女。很顯然他們在故事裡,對使命無足輕重,也因此沒被記錄下來。那當然,閃、含和雅弗是挪亞唯一倖存下來的兒子們。至於其他人,女兒、孫女、孫子、曾孫,以及很多曾孫輩的子嗣,都被耶和華/雅威(Yahweh)視為惡的,跟其他人一樣都被大洪水消滅殆盡。 在第六節,我們來追尋一下,含這受咒詛的家系。而我們需要更專注在這些名字,因為他們會在聖經裡扮演卓越的角色。古實就是伊索比亞地區,麥西就是埃及。弗就是利比亞,而迦南即迦南地的始祖,隨後由約書亞征服,成為以色列。那些迦南人的後裔,形成中東和東方眾多民族,常常誤稱他們為阿拉伯人。阿拉伯人屬於閃的後裔,而非含的子嗣。 我們被教導說古實(Kush)為臭名昭著的寧錄(Nimrod)之父。現在,很可能讓你們覺得驚訝,因為,寧錄是一位黑人。這完全不是推測;因為,追溯到幾千年前的,有很多跟寧錄有關的人物像和蝕刻板畫被找到。而專家他們全部證實他的黑人特徵,而且,寧錄絕對是黑人一說,是非常符合邏輯的,因為在聖經裡,無論你們何時讀到,被稱為古實一族的人,那些人就是古實之後。你們可以在自己的參照表,稱他們為衣索比亞人,一般來說,是黑人族群。再者,按照古老猶太傳統的說法,含是黑人。 我們不應該只是提一下寧錄的名字,然後就迅速帶過。等到我們唸到下一個章節,我們還會多探討關於他的故事。簡單來說,現在找到數量龐大的古亞述石板,不僅提到寧錄,當我們讀到第十章第九節時,他們證實了他的頭銜,這裡寫著“…英勇的獵戶”。然而,亞述石板解釋到,不是因為他擅長獵殺野鹿、鳥禽、野兔或是野豬。這是表達一個意思,『獵人戶』…是一名戰士。而且,身為一位勇猛的戰士,他成為世上第一位帝國的創始人和暴君。而第一個帝國是巴別,是最古老的巴比倫,並非幾個世紀之後的尼布甲尼薩(Nebuchadnezzar)的巴比倫。在寧錄的時代,巴別或巴比倫,曾位在示拿地區,一塊距離亞伯拉罕來的地方稍微偏西的區域,並位在現今的伊拉克地區。寧錄被譽為在巴比倫以及該區域三座大城的建立者。 (第10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0課第二頁 接下來告訴我們的是,這『亞述』人在前後建立尼尼微城,這座傳奇大城位於亞述的中心。像在巴比倫建城,這同一個亞述人於亞述地區又建三座大城。那麼誰是亞述(Ashur)?亞述只是寧錄的亞述名字(寧錄為巴比倫名)。所以,第十一節還在講同一個人…就是用別的語言來講…而那個人就是寧錄。 那我來告訴你們關於聖經名字的小秘密,你們如果讀到同一個人,頻繁出現的話,高達三到四個不同的名字,是取決於那個人所移居的國家,還有當確實發生過的事件,在聖經經文裡實際記載的年份,還有在哪一個文化裡提過他…等等。因為,像現在里克(Rick)或里奇(Ricky)是一種美式綽號,里查德(Richard)是一個較為正式的英文名字,里卡多(Ricardo)是西班牙名字,荷卡多(Hercado)是巴西名字…但是,所有的語言都在講同一個人名。與國家、地區、城市…等等有關,所發生的一樣的事情,隨著文化跟語言逐年變化時,名稱也跟著改變,然而,還是在講同一個人或地方。 在第十三節,告訴我們一些事,對我們當前的事件,有巨大的衝擊。麥西(Mitzrayim)為含之子,被上帝咒詛的惡人家族…麥西生育出一支民族名叫迦斯路希人(Kasluchim)。從迦斯路西人衍生出非力士人。而我們要切記非力士的現代名稱是;巴勒斯坦。現今的巴勒斯坦人自稱自己是含的子孫,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在電視所看到的,每夜與以色列猶太人對抗的那一大群巴勒斯坦人,都是從中東各地而來的阿拉伯人,近七十五到一百年左右,移民至聖地,到猶太農場、工廠找工作。阿拉伯人不是含的後裔,他們是閃的後代。如此說來,事實上出於對以色列的仇恨,這當中大多數人自覺地去認為非力士人是祖先,是因為非力士人,曾經是以色列的頭號大敵。然而,他們不知不覺地為自己製造成一個很大的問題。正如有其他血統的人,都能隨意透過身分認同就成為以色列人(通過皈依模式,來變成猶太人)。所以一個人想去認非力士人,就能成為非力士人嗎?許多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放棄他們自己閃的良善血統,卻去認同含的邪惡一系?他們絕大多數的阿拉伯人,也放棄閃族的神-雅威(Yahweh),去信奉一個假神阿拉。他們會為此受審判,我們要為他們禱告,讓他們早點認清這事實,避免回天乏術。 無論如何,我們會在第十五至十八節看到一份支派名單,都是由迦南開枝散葉。之後在,出埃及的過程中,你們會看到很多這類的名稱重現,並且跟以色列人為敵,將他們阻擋在應許之地之外。 在第二十一節,我們讀到受祝福、良善的閃族。請注意,當我們碰到“亞述”的名字時,是閃的兒子。要切記,這位不是建立尼尼微城的“亞述(Ashur)”…的那個“亞述”,這純粹是寧錄的亞述的名字而已,這是另一個名叫亞述的人而已。 讓我做一個最重要的經文概要,解說閃的家族世系。你們會注意到,閃會被叫做『孩子的父親』或某後代的先祖為厄伯(Ever),或是希伯(Eber)的後代。這是希伯來歷史的關鍵點,因為從希伯一系,還出現另一組上帝的分支,法勒(Peleg)和約坍(Yoktan)。隔開、挑選、脫離三個步驟。請留意,這是一個主旋律,指出,上帝透過整本聖經施行祂的旨意的模式,重點都是;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是這樣運行。有意思的是,法勒跟約坍一對兄弟,都是希伯的兒子,而法勒是指『分開』的意思。接著,再從法勒後裔衍生出亞伯拉罕,上帝的計畫從他開始來拯救全人類,由祂親自救贖墮落的人性,必會到來。 (第10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0課第三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一章全部內容 在第十章,我們濃縮出一部地球萬族的廣泛家譜史。在第十一章,我們往回退一步看,由印證寧錄為起頭,地球各族為何能如此全面而迅速地散佈到各地呢?我們被告知說,直到寧錄的時代,整個地球,全部的人都講一樣的語言。很顯然,當時各族用極緩慢速度,散居各地,他們能這般語言相通,是因為他們彼此之間沒分開,他們簡直是像都會區向外擴張那樣。 同樣要注意,他們擴張的方向是…往東走!又再提到“東方”一詞,對我們而言有其顯著性,這段象徵著極大含意。留意那段措辭說(指挪亞那一大群子嗣)他們“從”東方遷徙至示拿一帶,並沒有說,他們移居“到”東方去。這有點讓人感到迷惑,因為示拿實際在南方,而他們來的地方卻在東邊。示拿(Shinar)位於現今的伊拉克地區,靠近波斯灣一帶,一塊由巴士拉市管理的區域。示拿和蘇美(Sumer)都是同一個地方,只是用不同的語言來稱呼而已。這段為何提到從東方遷徙的參考來源,從上帝安置他們的地方往東走,在本質來說,他們脫離了上帝。現在,我們沒必要去想他們做了什麼樣的壞事,要搞到遷徙…。畢竟,他們完成了上帝所指示的,重新繁衍地球人口。相反的,按照聖經紀載內容,他們搬“離東方”,是一種他們想從上帝手中,取得獨立的象徵。就像我們當中某些人想的那樣,恨不得趕快到成年標準,這樣我們就不用聽從爸媽的指揮啦! 目前來看,寧錄是否真的建造那座巴別的城市,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巴比倫,意思就是說,他插入一根木樁在地上,然後說;蓋在這邊嗎?可能不是喔。在某個點上,城市建造初期階段,他可能是以統治者的身分來處理的…很常見的做法…然後進入到另一種統治層次。 久而久之,巴別成為一座巨大城市,用最小估值計算,城牆內有一平方英里(2,589,998.11平方米),然後用;對大估值計算的話,是這規模的五倍大! 那當然,還有那一座巴別塔(the Tower of Babel)。嚴格來說,那是一座神塔(ziggurat),有點像階梯式金字塔那樣。在現今的伊拉克和伊朗地區,已經挖掘出好幾座古代神塔。而這座特殊的神塔,為兩種既定的目標去蓋;a)去接近天堂,這樣他們好為傳揚自己的名。b)避免他們分散在全地上。最後目的是,發動一場大規模叛亂。 (第10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0課第四頁 如我們幾周前讀到的,閃是指名稱,而在這段用閃這個字,是當寧錄的追隨者,想要為他們自己傳揚名聲。但,要記住,名不是代表類似鮑勃(Bob)、伊莉莎白(Elizabeth)或是弗烈德(Fred),這希伯來文『閃』(Shem),最好翻譯成『名聲』的身分,帶有權威與權力的意味。打個比方,寧錄意思是『威武的獵人』,那是他的名聲。因此,他們搭建那座塔登天,為了自己建立權力與權威等名聲。而且原因出在,要讓上帝知道他們要的名聲,來展現出不會再服從祂,他們完全明白自己應該要被分散的事。再者,任何人想當個獨裁者(寧錄就是),必須表現出他所有的力量,因此人們就會屈服於他。那可以說,就是寧錄想做的。 從措辭來看,很明顯的,即便在挪亞的時代,人類要被分散,打散掉,為了讓全世界的人口復甦…那都是上帝的指令。那些命令沒有就失效或遺忘,純粹是被忽略而已。但是,在寧錄的領導下,他們公然違抗上帝的散居的命令。就如第四節提到的…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早期這批巴比倫人思考的是這樣的;上帝住在天堂嗎? 問題不大,我們人類用美妙的智力,能想得出建一座塔,直達天堂..因此,就能隨我們的心願,也能住在那頭。而且,等我們到達那裡,我們會跟上帝說,我們喜歡現有權力、知識、財富、經過齊聚換來的安逸,不是透過散居各地的方式…,我們就想按照這方式持續下去,你別想阻止我們。還有,順帶一提,當所有人聽到這件事,我們要為自己傳揚名聲時,此時,沒有人敢對抗我們。 這跟我們現在人類所想的有區別嗎?當前的人類一直說;上帝,祢的方式是老舊而且作廢的東西。我們學到極優越的知識,我們不但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還做得比祢好。事實上,那些落後無知的人,只能跟祢混,祢的方式對我們人類是一大障礙,現在,想怎麼去就這麼去,不需要祢幫任何忙,不用了。我們不需要祢那愚蠢的道德標準…當需要的時候,我們可以自己來決定,無論哪種情況都能應付。至於生命?我們可以造生命,生產出我們要的模樣。那婚姻呢?只能在男女之間而已嗎?(祢的方式)在過去的時代是很有效,而現在來說,是完全不管用。寧祿所做的事,跟我們現在的世俗人文主義 (secular humanistic culture)所誤導我們的事,兩者沒有任何差別,就是簡單而純粹的叛逆行為。 我們在第五節讀到,那種用『譬喻』表達的經文,那就是“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塔。”上帝基本上,不需要靠『挪動自己』才會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但是,我超喜歡這招,上帝用絕妙的一招來平息這場叛亂。讓大家講不同的話,攪亂所有人的語言。大可以去嘗試,當沒有人會講其他人的語言的情形之下,試著組織一批團隊,來建造任何建築物。 順帶一句,遠古人類語言學家,就是研究語言史的學者,近期得出一個結論,所有的語言來自一個源頭。他們很努力地去尋找,是來自哪種語系,及從何處來。講到這類話題,都是在浪費時間…他們只需要讀這章節就夠。 (第10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0課第五頁 當我們讀希伯來文第六節,給了我們一些有趣的深刻見解。它說到,當上帝祂看到這些人的時候,是聯合起來的。他們是合一的,他們有一個共同語言…全部人像一個人在說話那樣。用希伯來文說,說他們是echad(一體)…那是一種附屬於上帝自己的神性中的。 那就是,這些人是天然合一,和不可分離的,上帝是不喜悅的。那他們能合一有什麼不好的呢?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難道這不是在我們這片土地上的每一位牧師在講壇上,每個大教會喊的口號嗎?教會要合一、教會要合一! 你們看,人類定義出所謂的合一,甚至連教會都在提倡,那是一種虛假的教義。這巴別城的民眾有一位領袖,而他們自認為是好的異象和目標。由於他們都認為那是好的,也都想要如此,所以,他們就合一了。然而,在我們查經的時候,沒看到上帝將他們合一,反而見識到上帝將其隔開、挑選、脫離處理。實際上,當我們讀到以色列受苦於埃及時,然後研究利未記律法時,我們會不斷看到耶和華(Yahweh)告訴百姓,將他們自己要與不潔淨、不聖潔的人分隔出來,純潔與不純潔的事物分離出來,好比食物、牲畜、舉止等等。而分離寧祿及其追隨者,正是祂的用意。合一本身不是壞事,重點在為何或是為誰合一,達成共識與妥協是人類典型的合一。我們看到在基督教世界與世界各地的合一,就是這種類型。就是人手牽著手,然後說;我們是一體的。 上帝的合一,是在祂裡面合一,就是每一位個體緊握耶穌基督救恩的手。祂像一個輻條輪的中樞,耶穌基督就是合一的中心點。跟所謂的共識、妥協甚至是服從多數原則,毫無關聯。 讓我們震驚而迷人的見識到這一個原則的是,發生在幾千年之後,這是用萬物二元對立的精彩表現形式。請大家回憶一下,我們學過的二元對立原則。在我們的宇宙,萬物皆有一處對立面,或是對科學家來說,提過一種反譯推理,或稱反推論(reve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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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11課 第十二章 第十一課 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二章第一至第三節 上帝是 Adonai (意思是上主或主人),與亞伯拉罕立下盟約(這時候,還是叫作亞伯蘭Avram)。訂盟約的同時,亞伯拉罕仍然居住在美索布達米亞的哈蘭地(Haran)。基本上,上帝也同時跟亞伯拉罕說,離開哈蘭,去上帝所指引的地方。接著,上帝還順帶說了,你父親他拉和你父家其餘親戚不歡迎他們跟著去。這段令我感到懷疑,很明顯的,他拉(Terach)早就分歧了,然後決定不再跟隨並聽從上帝的指示,那麼祂就用一位,絕對會按照所有旨意去做的人,那就是亞伯拉罕。順從一小部分指令,不代表順服,反而是不順服。所以我們現在看到上帝再次進行分離、揀選、分散(三步驟)。 那我現在想做的事,花點時間研究一下這條盟約,來解釋構成盟約的兩個問題。1.這條盟約的內容到底是什麼??2.並且解釋,聖經歷史年代,立下盟約的整體性質。 上帝給了亞伯拉罕一條吩咐,之後並給予他應許,而這一個應許包含好幾部分的內容。當然那條指示,就是亞伯拉罕要離開所在地區(哈蘭),前往上帝所引領要去的地方,並且與他自己的父親和兄弟親屬分開。上帝接著應許他一系列的承諾,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首先,上帝會讓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成為一個大國。 這意味著,亞伯拉罕和他後代要成為一個民族,從定義上來說,一支獨立的民族國度,在那一刻之前,這支民族還不存在。如果真要實現目標的話,亞伯拉罕跟撒萊必須要有孩子,而他們的孩子也該要有兒女,並在未來某個時機點上,從他們之後會是多子多孫的盛況,會有足夠數量的子孫,並保持彼此認知一致的民族身分,這樣才被算做一支“民族”國度。 接著,上帝會祝福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他自己(對其他人)化為祝福。 換句話說,上帝要賜恩惠給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被上帝視為特別的人,還有一些美好的事即將發生在他身上,而他本不該得到的,但是,上帝還是選擇這麼做。那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賜的福,不只有使亞伯拉罕得福,也讓更多的人受益。亞伯拉罕順服上帝所做的事,它(順服)本身會變成對其他人的祝福。 還有,上帝賜福給那些祝福亞伯拉罕的人,上帝會咒詛那些詛咒亞伯拉罕的人。 希望我有一盞閃亮的紅燈,並響起警鳴,來宣讀這節經文(作者可能是提醒在場學員,表示這節經文的重點),這段可不是一句空話。這不是上帝要對亞伯拉罕擺出謙遜的姿態,也不是像我們對小朋友那樣,拍拍他的頭,試著讓他感覺好受一點。這是一個嚴肅的警告,不是針對亞伯拉罕,而是對世上所有人,從那一刻起;上帝期望人們認知一件事,亞伯拉罕是上帝揀選的人,他應備受敬重和尊崇。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有任何人執意要當亞伯拉罕的敵人的話,上帝會親自下場。那就是說,上帝會審判那些排著隊要與亞伯拉罕為敵的人。 請讓我補充一點,要記住,在聖經裡的用語,上帝不是在指亞伯拉罕他自己,他講的是亞伯拉罕的血脈。更詳細地說;就是從亞伯拉罕,他的子孫繁衍下來,組成一個特殊的國家。 那現在,組建那特別的國家,是誰的後代呢?我們會很快看到,這立盟約的國度是以色列。 亞伯拉罕終究會有眾多子嗣,不論是出自誰,其中只有被揀選的一支血脈必與以色列有關。因此,並非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都有這獨特的祝福及告誡。在此之前,我已經指出上帝早就佈好這個概念模式;祂進行分離、揀選、分散(三步驟)。亞伯拉罕來自法勒(Peleg)一族,曾被分支出來,從閃系中揀選,閃也是被分出來的,從挪亞一系,做挑選,挪亞從賽特血脈,分出後,揀選出來,至於賽特,從亞當一系,先分離,後揀選。終有一日,當亞伯拉罕有了兒子之後,我們會讀到有一個特別的兒子先被分離、揀選、再從其他孩子當中分散出去。這就是上帝分三步驟;分離、選拔、揀選等等過程,而得出來的結果,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應許血脈'的說法。這支應許血脈通常都認為,要從亞伯拉罕開始算起,然而,聖經告訴我們的是,實際上要一直追溯到賽特。 (第十一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二頁 之後,上帝會使亞伯拉罕的名大為彰顯。 亞伯拉罕會得到大大的賞賜,而且他的名在人群中被高舉。請記住,哪裏說到"名譽'的時候,在我們現代西方文化裡,應該要想到'名聲'。上帝將會使亞伯拉罕的名聲大大揚名。最迷人的地方在於,即使四千年之後,在這個時代,地球有超過一半的人口,信奉三大支一神教,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而亞伯拉罕是這三大宗教,受尊敬的始祖。 最後,上帝會用亞伯拉罕去祝福所有世上的家人。上帝要透過亞伯拉罕的,不只是賜福亞伯拉罕而已,或只是加上他的後代,也並非是,只祝福這獨特的民族以色列而已。而是關於亞伯拉罕的揀選,所帶來的祝福,讓全體人類都會受益。注意:進入到已標上第七周的章節,盟約篇。 那我們現在來看看,什麼是盟約。從所有的聖經原則來說,盟約是重中之重,是我們最需要弄明白的內容。因為要經過上帝立下盟約的過程,就是祂造就並分別出選民;以色列。透過信靠上帝的盟約,尤其以信賴耶穌(Yeshua)之名,我們獲得拯救。根據偉氏辭典的定義,一份盟約是一種有約束力的協議,在會友當中,為了捍衛並維護教義的約制力。一個'盟約'也能形容成一種正式契約。 無庸置疑,這些詮釋非常符合二十一世紀的西方文化圈的理解,對於盟約的理解,也反映了我們基督徒聽到『約』這個詞時,腦海中通常浮現的意象。但是,如果跟聖經專門用語、年代,以及所說在過去與現在意義的盟約,相比之下,偉氏辭典,實質上的這兩者,有巨大偏差,也就是上帝定義的盟約,最首要的是,盟約是神聖的。 在聖經的年代,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是用在土地買賣、政治結盟、宣布戰爭與締結和平等等方面,甚至套用在,除了業主以外其他人如要飲用水井的分配水量的權利。一份契約可以用在相互制約的協議中,以致於雙方有義務去履行。或者只代表一方有義務,甚至可以是,由一個有權勢的人或是國家、民族,或者是上帝祂自己,來強加對方去嚴格遵守。 (第十一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三頁 我們習慣把盟約,想成是一種允諾或是一份契約,以及如何在我們的司法體系框架下運作而有效用。因此,我們設想的盟約是一種人類的協議,人類親自書寫法律,然後用人類的方式執行。我們都知道因著時間或是人物、事件等影響下,會導致口頭承諾跟白紙黑字的合約一樣會被終結、改寫、或者變得無效。違反一份合約的處罰,通常在我們的社會都是小事,正常來說會用金錢解決,這種事情天天發生。法庭可以使合約喪失效力或變更。男女之間都會常常有,不兌現自己私人承諾的事。政府可以與人民訂立一部憲法,然後對它修改、甚至拋棄後,再重新開始。人們可以相互地、或單方面改變他們的想法,去解除或是放棄合約,就像離婚那樣,會附帶相對較小的罰款。以上任何這些情況,是不可能發生在,由聖經定義的盟約裡。 希伯來語的盟約是B’rit,源自於希伯來字根Barah,意思是'切割或是分開',我稍後給你們看與這涵義相關的參考來源。在聖經裡,用盟約的希臘文是“diatheke”,這個字彙為b'rit的希臘文翻譯,整體來說,沒有完美地詮釋到重點。我在之前好幾個場合教過你們,語言和文化是一體的,任何一個文化內,他們有獨特的傳統、思考、基本概念,因此對其他文化來說是外來物。既然如此,有許多與眾不同的希伯來概念,比如蘊含在B’rit 或Shalom或是Messiah等希伯來詞彙中的概念,因此,在其他文化圈或是語言中,找不到完全對應的表達。請稍微想一下,除非你是語言專家,否則,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不容易理解一種語言的某些字彙,在另一種語言裡,並不存在完全對應的表達。那就是說,我們不能只列一份希伯來詞彙表,然後隨意地,把與之相應的英文,在旁邊做註解。實際上,解釋希伯來文,需要用大約超過三分之一的英文註解,來表達同一個意思。而一本希伯來聖經的頁數,只佔一本英文聖經三分之二的頁數而已。此處應該也暗示著說,這是關於翻譯的困難度。讓我給你們舉個例子;好比說希伯來文Yom,是對比英文day(日)的意思。這是相同的概念,英文和希伯來文,都有一致的概念,那就是二十四小時的時間週期。地球自轉一圈的共通且直接的理解,並各自有一個詞來精確描述這一概念。用希伯來語是yom,那英文就是day,這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希伯來語'shalom'它含括一個整體概念,但是,並不存在希臘文化或是英語文化圈裡。既然在希臘或是英語文化,shalom的概念不存在的話,自然就不會有希臘文或英文與之對應。因此聖經譯者,只能嘗試去翻的貼切一點,或者說,用一長串字,讓讀者更理解整個概念。用我們shalom的案例,打個比方,我們經常看到英文用“平安與恩典”來翻“shalom”這個單一詞彙。然而,平安與恩典,如果用希伯來語思考模式的話,只是翻到“shalom”這個字的表面意思而已。 (第十一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四頁 讓人感到更麻煩的是,當一個翻譯人員,不了解他所翻譯的語言,背後的文化背景。你是不需要熟悉法國文化情況下,就可以學會講法文的。你不用先熟知希伯來文化,也能掌握希伯來語。問題出在,在沒有充分掌握,語言文化背景情形之下,翻譯人員,只會用他自身文化思維,去理解整個前後文。那是我們翻譯聖經,面臨最大的問題,真正深入古希伯來文化與概念的翻譯者,鳳毛麟角。更糟糕的是,他們常對古希伯來文化,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見,因此,就這樣延續負面觀點來翻譯。 我們大多數人,都買過中國小家電或是電子產品時,常發現附帶的說明書,內容寫得讓人感到奇怪或是滑稽。我記得很清楚,那手冊告訴我上緊螺絲,直到“快樂為止”。這到底在說什麼?我要如何判斷,那根螺絲是否快樂呢?當然,這要表達的是,要擰緊到正確或合適為止。你會發現在字典裡,快樂(happy)和正確(correct)的意思極為相似。但對美國人來說,快樂(happy)是活物所表達的一種情緒,而不是專業術語。所以那個字,就譯者看似沒翻錯,然而,搞亂了整個概念。在聖經的很多處內容,正好有相同的問題。因此,讓我們一起調整理解力,來釐清聖經的盟約具體是什麼。 這種現象部分源於,新約希臘文聖經使用diatheke這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希伯來文b'rit的概念,在希臘或英語文化中,缺乏直接對應詞彙。基督徒逐漸形成的共識是,將我們遺囑的意識概念相提並論。而事實上,我聽過太多講道,正是用這種方式解釋盟約,來等同於那類字眼。因此,我們就用英文字'testament誓約',來形容聖經這兩卷書。我說,天阿!整個概念都搞錯了。任何一個現代可靠的聖經學者,都不應該繼續使用diatheke這個希臘字,或者用對應的英文字testament(誓約),來做B’rit(盟約)合適的翻譯。那為什麼,我們繼續用舊約、新約來代替舊盟約、新盟約呢,無非是出於習慣、傳統,還有人們從根本上,就不了解聖經中盟約的真正含意。 典型的基督徒對聖經盟約的理解,以及上帝對這字意義的本質關鍵差異是;聖經中的盟約,除非是有條件要求的,否則是屬於永久的性質。我們在聖經知道,盟約分兩種;永久和有條件的盟約。永久盟約是不能收回的,而有條件的盟約,則可以收回。另一種差別是,違背聖經盟約的懲罰後果,通常很嚴重,是以死亡來判處。但是,上帝所立下的聖經盟約,不同於人類之間的契約,甚至是現代的承諾或合約相比,有一個壓倒性的特徵,一旦上帝立約,它實質上,演變成了物理宇宙定律,好比萬有引力、光速、熱力學法則。實際上,希伯來人他們自己都承認這條盟約,因為b’rit盟約這個字,也用來表示'自然規律'。當上帝與祂的創造物立約時,那盟約交織在空間和時間的結構層裡,它影響著宇宙如何運作,也對屬靈境界有影響,因為屬靈境界就是上帝立盟約的來源。讓我向你們舉個有細節的案例,來說明這盟約的原則。 (第十一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1課第五頁 例如說,當上帝首先創造宇宙時,接著人類,那時沒有死亡。宇宙定律(我們應稱它為自然規律),像那類被創造出來的萬物,都會永久存在。然而,不知從何時起,事情發生了變化。我們聚集的時間有限,我無法徹底闡述這個問題,不論我對此有什麼見解看法,其中必然包含某些揣測成分,因為聖經不會直接回答我們,所有關於創造、死亡、宿壞等等的問題。不僅如此,我們被教導的是,當亞當和夏娃從恩典墮落時,死亡就進入這個世界。那是不是意味著宇宙的死亡嗎?是否萬物都死亡嗎?還是指所有星辰、星球、月亮以及太陽跟地球自身的死亡嗎?我不認為是這樣。聖經使用“死亡”一詞,指的是生命的終結。如果沒有生命,那就不會有死亡,因為只有活物才會消亡。星辰、月亮和星球是存在的,但它們不是“生命”。聖經所講的死亡是,跟人類墮落有關,乃是活物的死亡。所以,人類的墮落並沒有導致宇宙開始衰敗,那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我這麼估計,開始讓宇宙衰敗的根本原因是,正是亞當墮落的模式,就是路西法的墮落,後被稱為撒旦。 請讓我簡短地給你們介紹模式的概念。這是一份摘要,過一段時間,我會一點一點補充上去。我們對於聖經的任何事件、律法、指示、原則或是決定等等,我們最常問的一般問題是;為什麼?。對於上帝定下來的事物,幾乎總是問"為什麼",而那是個錯誤的問題。問"為什麼"是希臘人思考的模式。你們在聖經裡大致上找不到答案來回答"為什麼"。因為,我們被教導的方式,是要用科學方法去尋找或是挖掘"為什麼",而那是一種希臘思考模式。相反的,上帝透過給予我們模式來教導我們。祂描述並解釋一樁事件,而後,發生類似的事件,會用相似的方式發生,並得出一個近似的結果。後續事件之所以如此發生,正式因為它符合上一個事件的模式。上帝解釋的方法,是透過顯露的模式,而不是解釋"為什麼"。 於是,用所學的模式原則,我們知道撒旦墮落,是發生在亞當墮落之前的某個時機點上。很顯然,亞當出現時,撒旦就已經被放逐到地球了。撒旦的罪惡(高傲和叛亂)是在屬靈境界時,對上帝所犯的罪,並不是在物質實體境界,你說,對吧?但所有聖經重要跡象都表明,直到被稱為撒旦的路西法,對上帝犯罪之前,那時屬靈境界的邪惡是不存在的。然而,就像大多數屬靈事物一樣,這起事件也影響到了物質實體境界。 撒旦的墮落,迫使上帝改變了祂宇宙運作的模式;自從墮落之後,所有現存的萬物,都會開始衰弱和消亡,無一例外。亞當和夏娃來到這星球(地球)時,這個宇宙已經在腐朽,是因為撒旦引入了罪的緣故。當它(撒旦)被趕出天堂的時候,帶著原罪,並發配到地球,那時它與它那一夥墮落天使團,過著流放的日子。不久之後,在亞當和夏娃到來的時刻,撒旦就用罪汙染了他們,為活物帶來死亡。那現在,除了屬靈境界以外,整個宇宙在衰敗中。我主張的論點是,腐化的罪苗開始於撒旦發動叛亂之時。之前我在第六課教你們的,時間本質上,是衡量衰變的程度。如果說沒有衰變,也就不會有時間。我們常常聽到,科學家說到我們的宇宙如何老化,其實,他們的意思是,在退化中,漸漸地走向盡頭。所有宇宙萬物都在老化,風雨交加,侵蝕著地球上的山脈與海岸線。太陽的燃料很有限,它終究是會耗光的。 每一種實體物質,很肯定、會緩慢地支解並回歸到它基本的元素構造。那屬靈上,事物也在改變。所釋放出來的惡,有必要除滅它,因為邪惡會汙染完美,罪會玷汙上帝個人的聖潔。必須預備好一位救主(基督)的降臨,將人類拯救出來免於完全滅亡。需要準備好一處深淵,在適當的時刻,來囚禁邪惡一方的領袖;撒旦。天使最終會成為戰士。因為罪進入到世界,而死亡踏入這個世界。首先,撒旦的墮落以及無生命體的退化,然後人類的墮落和活物的衰變狀態。在此之前,是不需要一支“應許血脈”;救世主的家譜。無須潔淨生孕的概念(瑪麗亞奇蹟受孕),也不會出現一種恐怖的釘十字架酷刑(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如今,我們就不必一方面為被提(Rapture)做準備,一方面向非信徒發出,哈米吉多頓(Armageddon)關於末日的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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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第12課第一頁 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第12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二章;第四至最後一節 我們現在理解了上帝創立的盟約,是跟新的一樣或是修改之後的自然定律。我們沒有辦法想到其他字眼來形容,盟約那一股高深莫測的力量。一份承諾、一份契約、一種教義、一股意志還有誓約,以上全部都是很脆弱的人為設計,既存在缺陷,又容易崩壞,跟創造它們的人類一樣有瑕疵、不可靠。新立的盟約,有直接來自上帝的靈。因此,在人類認知的任何事中,沒有什麼比實現這盟約的使命,更確定的了。 亞伯拉罕是一系列先祖家族系列之人的開端。有時候,挪亞雖被稱作一位始祖,但就像聖經的法官、國王、先知,以上那些代表,不是唯一審判或統治、或者是發過預言的人,挪亞並不算聖經官方學術的定義裡,是屬於始祖列表裡頭。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分別是父親、兒子和孫子,這三人一直以來都被稱作是始祖。 如果我們只讀舊約的話,我們不確定,亞伯拉罕是在何處,直接地從至高神上帝那裡,得到向前進的指令。創世紀第十一至第十二章節所記載內容來看,似乎那時亞伯拉罕(當時還叫做亞伯蘭Avram)他們短暫地安頓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哈蘭地,領受了他的呼召。然而,在使徒行傳第七章,告訴我們,他抵達哈蘭之前,估計是從迦勒底的吾珥,跟著家族遷徙途中,上帝向亞伯蘭顯現。某些猶太賢哲說,不對,其實就是在吾珥,亞伯蘭在那裏蒙召的。我是覺得不太可能。只要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還在世的話,當牽涉到舉家遷移時,應該就會是他發號施令,絕無可能是由兒子來發令。至少我們知道,他拉、拿鶴、亞伯拉罕,定居在哈蘭期間或前夕時,上帝大膽地靠近亞伯蘭,以一個不容拒絕的盟約,臨到亞伯蘭。 很清楚的是,亞伯拉罕一家在這時候,就跟世上其他人一樣是異教徒。真難以想像,因上帝呼召他,亞伯拉罕就將他自己脫離多神教。要不然,他會時常跟他整個家族,有無盡的衝突,我深信我們會在妥拉經卷中,找到對挪亞所受相似的宣告,也就是他與眾生迥然不同。換句話說,挪亞被評為世人當中最正直的人,但是,我們不敢確定,亞伯蘭對(挪亞)說過這樣的評語。 此外,上帝下達給亞伯蘭指令所隱含的深意,就是離開他家鄉,離開他的父親,還有他本族,正是這種神聖的分離的要求。亞伯拉罕要做的事情,是沒辦法在現存的人群當中,來完成使命的,包括他自己的家族,因這些人徹底信奉他們扭曲的宗教(異教)。 (第十二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2課第二頁 上帝的常規三步驟模式;分離、揀選、並持續分散,因此,藉由創造一個新民族的首位始祖,這民將是分別為聖、獨歸上帝,而被分離的民族。我難以想像,亞伯拉罕接收這個指令時,將他所知的一切拋之腦後,為了換取某種未知的應許的話語,即便這些話語來自新近認知的上帝,心中卻不曾充滿疑慮以及顫慄感。同樣難以想像的事,他就這樣接受上帝所說的一切話語,完美而單純地執行一切。一個人或許能像亞伯拉罕被分離和揀選,但是,這不代表他前面七十五年的人生,沒有根深蒂固的想法。那些他習以為常,從未質疑過的行為方式和多神教的崇拜方式,不會在一夜之間就消失。如果事情有這麼輕省平常,又何須強行將亞伯拉罕,還有那些追隨他的人,從舊世界生活中分離出來。 人類總是執著於熟悉的事物,既使那些熟悉的事物,正在拖累我們、或者甚至在摧毀我們。熟悉現存當下的安全感,不論到底有多糟糕或是空虛,在無意間,在我們心目中總覺得要比面對,未知、多變的未來,所帶來的不適要好。更甚的是,憑己意去行的話,我們常常試圖改變、朝向新的方向,卻像一隻鮑魚緊黏在石頭上,而同時原地踏步,然後,將一切要做的事拋之腦後。上帝向我們展示的(三步驟)模式,不單只是分離,也不跟揀選有關,甚至不是先分離後揀選的簡單模式。這動態過程中的第三項是最後不可缺少的部分,就是要進行重塑人,必須與先前兩個步驟一起執行,直到祂的目的達成。那第三階段是分散。分散階段是用來服侍上帝的必要條件。 那麼分散會涉及到家庭嗎,你們猜得沒錯,有意思的是,聖經這段已經很精準的舉出案例了。我當然不是在講要離婚喔,但是(在極端情況下),也有可能發生。離婚本身不是上帝的旨意,然而,那是一個人做出最壞打算,所得出的結果。那造成分散的後果,現在會被上帝加以利用,是我們從未期待,並達成美好結果。可能是一個伴侶的死亡,或是一個家長造成分散。那也可能是這樣,拿亞伯拉罕例子來說,那就是上帝為你立下的使命,如果你無法跟舊事切割,那麼分散有可能是很痛苦的。 但是,也可能與朋友的分散,沒有認同你的價值觀,一種你知道必須追隨的信仰,因為你現在誠心誠意地去跟隨以及事奉雅威(耶和華Yahweh),或者有其他人覺得你很怪。有時,這種分散甚至必須是在教會或是猶太會堂,當他們久而久之,失去起初的愛,然後盲目地追逐世界潮流。這沒什麼不尋常的,順帶一句,因為在啟示錄教導我們,沒有任何事應該是在意料之外的。 這分散的概念,是耶穌基督教導的核心重點,雖然說,這類話語通常不被認為是這樣,但似乎,這些救主耶穌講過的幾句話,卻造成我們很多困擾。然後以下這段經文是經典: (美標版聖經NAS)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第十二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2課第三頁 這一切是關乎分散,而不是平常理解的怨恨。這實則是為了,當上帝呼召臨到的時候,願跟那最親近你的人有分歧的情況,的一種心理準備,就像亞伯拉罕跟他家族那樣。要意識到,你不再跟過往綁在一起了,尤其是罪惡的過往,上帝的呼召會超過你存在的其他意義。我們一起來聽聽,耶穌對待這個主題內容的話語: (美標版聖經NAS) 馬太福音第十章三十四節至三十六節3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5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按聖經的話說,亞伯拉罕大多數家族成員都成為他的敵人,由於他被耶和華呼召,拋棄他們所重視的一切,並成為上帝的人選來執行特殊使命。耶穌基督來分別與分散人群,或許在祂之前沒人做到這一點。耶穌基督(Yeshua)所講的刀劍,跟象徵殺人沒有太多關係,而是一種分散的象徵。而且,祂認識到某些人,他們為祂分散的情形是,會讓人傷心欲絕的。因此,祂繼續說道: (美標版聖經NAS)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九節"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分散,在聖經中常用的字眼像是,離開阿、或是成聖、或分別,如果那個人成為信徒的話,必定以某種形式來呈現。這是因為,人類因救贖後,本質的主要改變是成為聖潔的人。根據(聖經)定義來說,聖潔是指分別出來的意思。 所以,藉著接受上帝在第四節中,堅持要他離開的指示,亞伯拉罕證實上帝與他所立的盟約。換句話說,亞伯拉罕單憑前行之舉,離開他的家人、族人、離開哈蘭、去迦南地,亞伯拉罕便履行了他那部份的盟約,而其盟約所剩下的內容條款,那需要花好幾個世紀的醞釀和產生,都交給上帝來兌現。 而亞伯拉罕絕不可能徹底失敗,然後違背盟約,因為這由不得亞伯拉罕決定。這也許是,一個永久盟約的最好解釋,全都包在上帝身上,而且是單獨方面。關於盟約的聖經規則;若需要人類或自然界維護盟約的某部分條規,而能保持盟約仍有效力,那麼就是有條件式盟約,意思是能違背,也因此會產生後果。 第四節和第五節告訴我們,亞伯拉罕跟他妻子撒萊和羅得(他的姪子、是亞伯拉罕的已逝世的兄弟,哈蘭之子),連同一大群親戚和僕人,一起往南方迦南地的方向。請記住,迦南是含之子,迦南是被他憤怒的祖父挪亞,咒詛的孫子。所以呢,那裏是亞伯拉罕前往的地方,迦南和他的部落很多年前(幾百年前),遷居到那塊區域。我們處在的時間段是大約公元前一千九百七十五年至兩千年左右。依照聖經記載年份,從大洪水之後,大約三百五十年來算,那時有數百萬人定居在地球。 (第十二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2課第四頁 我們得知,上帝指示給亞伯拉罕的那塊地,當時都是迦南人居住,就是含和他兒子的後代,然後上帝帶領亞伯拉罕跟他的部族,穿越相當遼闊的疆域,最終,他們抵達一個特定的地方;示劍。順帶一提,示劍今日叫作納布魯斯,在巴勒斯坦控制之下,位在約旦河西岸爭議地區的其中一個城市。就在那裡,上帝正好用一種非清晰具形的可見形式,顯現在亞伯拉罕面前,從聖經角度來看,上帝顯現在凡人面前,的確是很稀有的事。但卻是非常清晰的重點,傳達一個我們至今仍然要嚴肅對待的觀點,上帝在那裡告訴亞伯拉罕,這一塊地是要給他和他所有的子孫後代。於是,亞伯拉罕適當地築了一座祭壇,向耶和華獻祭。 很顯然的,不論是出於上帝的選擇,還是,亞伯拉罕自己做的決定,整個部族再往南遷移。他們跋山涉水,走了大約二十五公里左右,最多僅需要三到四天的行程,最後來到伯特利與艾之間的地方,並在那裡休整一段時間。伯特利和艾之間只有幾英里的距離而已,亞伯拉罕在那裡,築起另一座祭壇並獻祭給耶和華。不久之後,他帶他家人往更南邊走,進入了沙漠地帶。在這提一句,南方的希伯來語是Negev。我們應該毫無疑問的明瞭,亞伯拉罕的旅途,跟他是不是渴望流浪沒有關係,遷移一直都是很危險和困難重重的。倒不如說是,這位第一始祖的遷徙運動,更像是羊群或是獸群的主人,需要不停地尋找新的水源和草場資源有關。 我們無從知道,從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到他南遷末端是經歷了多久,但在此期間,外在環境變得惡劣,最終全面爆發嚴重飢荒,威脅到他們家族的生存。他做了一個很快就後悔的決定,亞伯拉罕到埃及尋求救濟,來躲避飢荒,卻與法老擦肩而過,他看上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這裡沒有提到說耶和華直接叫亞伯拉罕離開,然後去埃及,那是因為亞伯拉罕擔憂生存問題,而迫使他去埃及。幾百年後,他的孫子雅各也跟著做了一樣的模式。然而,亞伯拉罕不是第一個想到遷往埃及的,該地區以糧倉聞名好多年了,也因此,那年代,已成為相當標準的避難所,尤其對貝都因沙漠游牧人來說,更是如此。埃及對那些位在中東大陸最南端的人來說,就像美索不達米亞對於位在北部的人而言,那裡是土地肥沃、物產富饒的地區。 從之前的經文來看,我們需要知道,在公元前兩千年之前,當時的人們的旅行是如此的駕輕就熟。那時有多條成熟的路線,水井標示清晰,雖然不是天天發生,看到陌生人的出現異鄉,並非是罕見的大事。那時代的古人非常了解,那些從遙遠國度來的人,經由交叉重疊、縱橫的中東貿易路線,消息穩定地流通,在亞伯拉罕的時代,還遠達印度和中國呢。 那現在呢,亞伯拉罕正在打算,帶他的族人去埃及,直到迦南地區度過艱難的日子,而憑他的直覺感到,可能會發生令人害怕的事情,為此,想好一個欺瞞的口實。他跟他太太撒萊說,她是他的妹妹,不是他的妻子。老實說,她既是他妻子和妹妹,是同父異母的妹妹,是他父親另一個妻妾所生的女兒。 (第十二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2課第五頁 撒萊初到埃及,立即被法老手下的人盯上,並上報給他,她是出眾的美人。所以,好萊塢要拍攝關於亞伯拉罕的電影的話,我們會看到,會是年輕惹人憐的美女,被強行納入到法老的後宮一部分。考慮到,亞伯拉罕離開美索不達米亞大約十年左右的時間,當他們進入到埃及時他的歲數大概是八十五歲上下。但是呢,撒萊只比他(亞伯拉罕)小十歲,這樣算起來,她的歲數約七十五歲。 就因這詭計,亞伯拉罕從中收穫頗豐,結果他得到大批牲畜和僕人。這一切會是一種習俗餽贈,由法老支付一個新娘的聘金,為了做交換,娶亞伯拉罕“他的妹妹”。 無論如何,法老無意間察覺到,撒萊其實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有可能因為基於某種異教習俗,而感到恐懼,就是,強取別人的妻子會遭受一場超自然災害。他所擔憂的並沒錯,上帝突然降瘟疫打擊法老和他的家室,並沒有遍及埃及全地,只針對法老私人家室。也因此,法老把撒萊還給亞伯拉罕,並命令亞伯拉罕和他一家,離開埃及,帶走他們所有的財產和族人一起離開。有一點我們不應該忽略的,從這段開始,發生了一段錯綜複雜的過往關係,是會帶給上帝的應許血脈,在未來幾個世紀以後,跟埃及有接觸並發生衝突。還有意思的是,這位特別的法老很明智地知道,最好別過度招惹亞伯拉罕,因為在數百年以後,另一個法老在對待上帝的選民上,呈現出一種不太明智的態度,而從那一刻起,他或埃及不再是之前的那個模樣了。 請讀創世紀第十三章全部經文 因此,亞伯拉罕和他族人離開了埃及,回到迦南地,第二節告訴我們“現在,亞伯拉罕很富有”。那就是說,他的確從他去埃及的旅途中,收穫不少。我可以想像得出,法老給亞伯拉罕,載滿所有黃金、銀、珍貴珠寶、牲畜等等,以及任何他想要的東西,拜託!大哥!趕緊給我走,還有帶走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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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三課-第十三章 第十三課第一頁 妥拉課,主要研究的內容,是聖經前五卷書,就是『摩西五經』。對我們來說,讓我們了解『妥拉』跟現今時代的關聯,並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上,可能是最有幫助的課程。許多傳道人和神學教師都說,我們現今處在歷史極特殊的時刻。而我們親眼見證到,古老的聖經預言正在逐步成真。而且,他們說的沒錯。但從展望的角度來看,很容易理解出,並不是每一個世代都見證到預言事件的發生。所以,有的人會想,當上帝的一個預言真正實現的時候,上帝的子民會為此感到興奮不已。然而,教會跟地球大多數的猶太人口…很大一部分人,在所有預言史裡,迎接兩件最重要的大事件…以色列重生為猶太國家。將耶路撒冷的控制權還給猶太民族…(有的人)表示漠不關心地覺得無聊。我認為主要原因在,我們並沒有意識到,預言的實現,不是每天會發生的。 隨著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後,從揭開所有聖經預言事件的角度來看,實際結果就是,從此就陷入了長期的沉寂。在聖經裡,所概括的任何一個預言事件,超過了十八個世紀,都沒發生過。喔,上帝為了再次開啟預言的鬧鐘,為我們所熟知的一切,開始倒數計時,使這世上為了預備那一天,而發生了很多的事情。但是近一千九百年了,上帝的子民還是不知道怎麼衡量自己在聖經歷史中的地位。對於生活在今日的我們來說,情況不是那樣的。然而,看看我們四周身旁,你們會認為,現在還是一切正常。 在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後,接下來的一起預言大事件,是那些被驅散和被放逐的猶太人的回歸;以色列。而那事件被稱作;羅馬分散或是羅馬流放。自從羅馬摧毀後的最初幾十年,猶太人民,不論是信徒還是非信徒,即使他們還被禁止住在城裡,卻都預備著行李,期盼回到耶路撒冷,但是,這事並沒有發生。公元二世紀的外邦人教會和彌賽亞猶太人,都認為耶穌隨時會回歸,跟傳統猶太人一樣,認為回歸他們的故土,並重建他們的聖殿,是很迫切的事情。然而,也沒有發生。那些活躍在公元三世紀的,並崇拜以色列上帝的信徒,感到越來越不安份,並擔心說道,為什麼過這麼久上帝還沒叫祂的子民回聖地?但是他們的憂慮並沒就此停歇。在公元四世紀,已經徹底外邦化的耶穌基督教會,仍在等待救主基督的回歸,以及分散並流浪到各國的猶太人,想著,當他們能重返家鄉時,也許,就是回歸的時刻最終快到了,就像那些在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世紀的人們也是如此,一直到第十七世紀,當基督教出現重大轉折,得出一個結論是,我們一直是誤解,關於那些以色列回歸到故土的預言。 (第十三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3課第二頁 其實,教會給出的結論是,以色列不會回歸。這麼說啦,不會出現猶太人的以色列。那麼聖經講到的以色列…不管是民族和土地都是象徵的性質。是什麼象徵呢?外邦人教會。從十七世紀開始,新興主流宗派崛起,在今日的基督教世界,佔有主導地位。這些宗派著重在,倡導新的信念,那就是以色列已經被教會取代。以色列已經徹底地及永久地被耶和華拒之門外,因為他們不承認祂的兒子耶穌。希伯來人透過亞伯拉罕和摩西,曾接受的土地跟救恩的所有應許,一概被收回,然後交給外邦人教會。原本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現在教會得到所有的祝福。我們在第十二節前幾節讀到的那些應許。換句話說,以色列,會得到所有的咒詛,是因不服從摩西律法的緣故。 讓我們快轉至二十世紀。哦、哦!“休士頓,我們有一個麻煩囉”。因為在一九四八年,以色列終於返回到他們被放逐的同一個地方,猶太國家就如預言般重生。然後在一九六七年,耶路撒冷如同預言所說,回到猶太人民的掌控,亦即是由耶穌所命定的。教會那時候對這些驚人的事件,有任何反應嗎?基本上,是沒有。而同一種替代神學的立場,是因十七世紀教會領袖缺乏信心,造成這類神學立場,完全交織並滲入到現代教會的教義,至今,仍被絕大多數教會所教導。彷彿是以色列回歸,並領受當初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從沒發生過。 你們知道,基督徒從童年被教導的內容是,對在耶穌時代,那批糟糕的猶太人,表達失望並會意地搖搖頭。明明他們有無法想像的特權,來見證那期待已久的彌賽亞降臨,然而被猶太傳統給蒙蔽了。他們很盲目到殺害了上帝之子,只因祂宣稱自己的真實身分。 那現在呢,我們的教會見證到那滿懷期待的日子,猶太人會從流放地回歸到以色列,奪回他們的故土,並以國家的身分重生。我們在電視機所看到,只用六天的時間,以色列軍隊擊敗五大阿拉伯聯軍,並在一九六七年奪回耶路撒冷,自從公元七十年後,首次成為他們自己的聖城。預言已經應驗了,猶太人回歸了,可悲的是,由於我們基督教的傳統,教會高層對此完全視而不見。有意思的是,從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算起,一直到彌賽亞耶穌的降臨,這中間大概是一千九百多年,而從上帝在那一天,將祂的子民逐出那塊地;迦南。但是,祂承諾會將他們帶回來,直到他們返回的那日,並徹底永遠拿回應許,同樣相隔不到1900年。也許我們應該要注意這一點。 有很多種這類提示,散落在整本聖經裡,但對我來說,那些人講的呢,不像其中一個很古怪的上帝所差遣的先知-以西結所說的那麼有說服力。當巴比倫帝國於公元前五百九十七年征服猶大王國時,以西結被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家中擄去,是那批流放至巴比倫的猶太人當中的一個。 我們稍微停一下,於此同時,整理一下來龍去脈,在創世紀第十二章和十三章,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和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和三十七章裡,以西結所發的預言,兩者之間的故事…透過閱讀猶太人最後返回故土的預言故事,將所有與我們相關的現代事件串聯起來。經歷十八個世紀的預言實現中斷後,這次回歸標誌著,重新開啟了末日倒數計時。 (第十三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3課第三頁 請讀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至三十七章 哇!我真希望喬治盧卡斯或是史蒂芬史匹柏,能囊擴這兩章節內容拍成一部電影! 我首先要聲明,在以西結書所講的事件,跟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故土沒有關係。光是以西結書這兩章節內容,就要花幾周的時間來研究。所以呢,讓我來劃出幾處關鍵要點,好方便理解這些經文。 首先要弄清楚“以色列全家'”這句話的涵義,有時候也翻成“以色列兩家”,甚至是“全以色列”。以西結說過的話,是用超過二十五年的時間跨度,來寫成書的。在公元前五百九十七年,巴比倫征服猶大王國沒多久後,就開始寫書。我們要看的部分,已經是寫於後期,大約是一百三十多年前。你們要知道,希伯來人被分成兩個國家;一個國家是由十大支派組成的邦聯,佔據聖地北部地區,另一方是由兩個支派盤踞在南部地區。 實際上,北部地區是一個獨立王國,脫離南部管轄,而兩個地區,都有各自的國王分別統治。讓我仔細澄清一點,以色列統一王國,前後由大衛王和所羅門王統治,最後演變成國家的分裂,是因為內戰爆發導致。北部地區,有好幾個名稱;北國、以色列國,有些文獻甚至取名為約瑟王國。然而,大多數情況下,那是一個時代的典型。會用該地區,某一支強大部落的名稱,來命名,那就是以法蓮支派。從公元前九百年左右,算到以西結的時代(大約公元前五百九十年)。北部區域,被稱為以法蓮王國,一個不為人熟知的名字。 然而,我們比較更熟悉南國;它叫做猶大國。現在以聖經的說法,北國也叫做“以色列之家”,或是更準確一點,應該叫“以法蓮之家”。那南國叫做“猶大之家”。這兩“家”,以法蓮之家以及猶大之家,將它們合在一起,也就是聖經所說的以色列全家。那現在幾乎所有聖經譯本,會說“以色列之家”來代替“以法蓮之家”,讓人有點搞混。的確,以色列之家這名詞,使用了好幾年,接著爆發內戰,曾用來象徵北部地區,但是,沒過多久就廢棄了。 重點在今日,兩大以色列之家,只有一家返回到他們的故土,那就是猶大。猶大是由現今我們稱為猶太人組成的。那另外一個以色列之家,由以色列十二支派,由其中十個支派構成,至今還沒有參與回歸以色列的進程。 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這裡他提到兩杖的部分;一杖代表以法蓮,另一個代表猶大。把它們放在一起,涉及的時機點,是當兩大以色列之家將回歸聖地,並兩家合一。但是,截至今日來說,只有猶大之家,一家回歸而已。 (第十二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3課第四頁 最常見的問題是;難道以西結真的不是在講,關於希伯來人會從巴比倫流放中回歸的預言嗎?是的,因為只有說到猶大的流放,而另一個以色列之家…就是以法蓮支派,已經被亞述征服了,它們被驅趕並散佈到一百二十個民族裡,而構築起亞述帝國。那起事件是比以西結的年代,還早近一個半世紀左右發生的,而他們作為容易識別的民族,在原則上,早已消失殆盡。換言之,在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至三十七章,所提及的大事尚未發生,於是,就跟從巴比倫的回歸不相關了。 我們很快的要在三堂夜間課程時間,一起深挖主題。然而,以法蓮的回歸正在發酵中。僅僅不到三個月前,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以色列政府正式認可,那一群,雖說他們宣稱不是猶太人,其實,他們是以色列之家的人,讓他們返回聖地。那就是,這些部族尋求移居到以色列,他們正是早已失落的以色列十支派的後人,即以法蓮支派。再次的聲明;猶太人只是猶大國當中的一個支派。基本上,分別是由便雅憫和猶大支派所代表。以法蓮代表了其他十個支派(推定是已失落和不可識別),他們即使不是猶太人,但很確定是以色列人。 因此,我們剛才在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和三十七章所讀的預言事件,都在進行中,可怕吧? 時至今日,我們陷入到猶太人返回那片故土的嚴重激烈爭論當中,以法蓮只是剛開始返回而已,總有一天,這場爭論會將這世界捲入到最後的大戰,也就是以西結會帶著我們進入剩下的章節。即便,暫時我們還不會展開這話題。有些人想爭辯說,上帝一直都有給亞伯拉罕確切的土地邊界,但是,聽我說;至少也包含,巴勒斯坦人現在所聲稱的屬於他們的每一寸土地。你們知道嗎?在上帝給他的應許那一刻時,亞伯拉罕的腳站著的區域,正好位於現今通稱西岸的中心帶,或是用最不可理喻的說詞…佔領地。 我沒辦法跟你們說出那種,當每一次我聽說,我們的總統或是國務卿(在我看來,他們是像樣和本意良好的一群人),談論到要把以色列控有的西岸,割讓出去,藉著巨大的政治壓力向(以色列)施壓,把土地交給巴勒斯坦人,讓他們建立自己的主權國家,希望透過此舉換取和平,我為美國(外交)感到膽戰心驚的感覺。我們甚至還有很多教會組成聯盟,藉此發起聲勢浩大的運動,出於教義的寬容、公正、憐憫來善待阿拉伯人和巴勒斯坦人,也要求同樣的東西。這也正是上帝把這片土地,永遠給予亞伯拉罕和他子孫的原因。而且上帝警告說,那些違抗亞伯拉罕子孫的人(那些咒詛亞伯拉罕的人),祂必將出面和審判(他們會被咒詛)。 每一次聖經提示說,某些人確實會逼迫以色列做出,放棄亞伯拉罕之約(Abrahamic covenant)的核心部分土地的決定。很遺憾的是,在那一刻,看似美國政府會逼迫以色列,目的是要達成布希總統的和平路線圖。然後,世界各地渴望的和平,會在我們的時代降臨,那會是極其短暫的和平。問題出在,世界要的和平,意味著向上帝宣戰。你們看到的,上帝三步驟模式是;隔離、篩選、和揀選,從來沒停過的。我們活在,當上帝在劃分與隔離的嚴峻時刻之一。上帝正在根據我們每個人如何面對及回答那個關鍵問題,來使用打散和脫離的其中一部分過程,那問題就是;你們對以色列的立場是什麼?不論你喜不喜歡,我們必須選擇其中一方。我們可選擇順服上帝,跟遵從祂的盟約,並與祂和平相處,或是,我們也可以與世界和變節的教會,站在一起。支持以色列就是與上帝站在一起,不支持以色列,與世界站在一起,就是與上帝為敵。 讓我們一起結束第十三章吧,現在,重讀第十四節到十八節。 (第十三課第四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3課第五-六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三章:第十四節到十八節 現在我向你們論證這些經文的話語,仍是有效的,並持續到萬物終結為止,我希望你們看懂它們的重要性。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土地,永遠屬於以色列的,不附帶任何條件。 那麼現在,亞伯蘭到底是站在哪裡?當他在每一個指南針指的方向,看著他的四周圍,就這樣都屬於他後代的嗎?『創世紀次經The Genesis Apocryphon』記載說;當時他被安置在一個叫拉馬福-哈措爾(Ramath-Hazor)的地方,是往伯特利的西北方向,大約五公里左右。在以色列中部地區的最高處,海拔近三千三百米。哪怕是現在,從這地方,往西可以眺望地中海,往東可以看到約旦王國。 第十七節說,亞伯拉罕在走遍那塊地的長度和寬度,因為那是上帝賜給他的。那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他就停止他手邊的事,然後就走遍那塊地的區域嗎?還是說就是象徵意義,或是希伯來慣用語,不然會是什麼呢? 塔爾古姆約拿單(The Targum Jonathon,一種早期的希伯來註解)它說到,當時發生的事情是,亞伯拉罕正在做chazakah(財產舉證法)。Chazakah在那個時代,是一種普遍廣泛的習慣法,在此之前,中東各個部落與民族都在使用此法。尤其是埃及人與赫人都知道這習慣法,在他們的古代文獻,都有記載。整個概念是,需要收購一塊地產時,新的業主必須走遍不動產周圍,此舉是為了象徵那是他的地盤,如果是你也會這麼做。一直到那新業主做完這一步後,轉讓才算完成。有些(中東)文化甚至還要求國王或是統治者,走完其在王國的邊界,時不時要重建對該地的主控權。 那為什麼上帝為了亞伯拉罕的緣故,而要亞伯拉罕這麼做呢?因為很多人可能會問;“你為什麼要做Chazakah(財產舉證法)呢”?我並不懷疑,由於做這個轉讓程序,讓亞伯拉罕沒交到太多朋友。他所標誌的領土範圍內,很多早就建立了王國和城邦,我猜沒有一個人會喜歡這外國人在那邊象徵性劃分,並宣稱擁有他們土地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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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四課-十四章 中文第14課第一頁 在我們討論這章之前,我會用些時間來探討,某種常見卻重要的問題,跟聖經本身的內容相關。這牽涉到相當的學術跟法律用詞,“修訂版”。 你們會常常在妥拉課程聽到,“修訂版”這一個詞,簡單來說就是“編輯修改過的”。而且,我知道這會困擾某些基督徒,會被批評說,你們沒有去讀原文聖經。這些原稿著作經過長時間的,多次修改。但是,我也向你們保證,這類修改版,尤其是舊約全書,改得非常少。我們知道這一點的原因是,因為發現了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全部內容由艾賽尼派(Essenes)書寫成書,時間跨度從大約公元前五十年橫跨到公元七十年之前,我們能將死海文獻(the dead sea documents)中,發現的希伯來舊約全書的話語,跟超過數個世紀以來,我們所用的聖經,進行對比,發現它們兩者實質上都一致。就只找到為數不多的拼法不一而已,也許一段句子在這段和那段,會偶而加字、少字或是修改部分短語…通常會用加一點字、刪一些字,或者是更改人名或是城名…出於語言演變的關係,那個名字或者城市,近期有不同稱呼、名稱;這些微不足道的差異問題,不會影響整句原文的意思。 現在要明白,目前我們使用的現存聖經,用希伯來文書寫的,最古老的舊約聖經文獻,是大約從公元九百年末期的抄錄本…那是在十字軍東征(Crusades)之前發現的。發現死海古卷,是一大進步,帶我們一下子回到近一千年的那個時代,這一發掘為什麼對我們如此重要?是因為能看到,超過一千年的時間,古卷內容幾乎沒有發生實質上的更改,證實了超過這十個世紀以來,經過成千上萬的猶太人,用手工抄寫希伯來聖經,以供後續使用跟傳播的嚴謹態度。而我們現在所讀的妥拉內容是非常精準的…至少是希伯來的原文部分。 從希伯來語翻成其他語言,我們倒是遇到一些問題。而且,第一個舊約全書譯本,最早從希伯來語翻譯到另一個語言是希臘文…是在死海古卷成書前的,大概兩百多年前完成的。 這部稱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的希臘文版的舊約,經歷了幾個世紀,精確地抄寫和流傳之下,也被證實得到忠實的保存。因此,同樣是一份極具價值和精確可靠的文獻。然而,就像我們之前討論過的,真正的巨大挑戰是在,將一種文化的思維和相關語言,翻譯到另一個文化和其相關的語言。然而,希伯來思維和希臘思維(兩者之間的思考模式),時至今日,都差距甚遠。很多希伯來語的詞彙跟思考,無法平行對應希臘文。以至於要選擇,有些表達接近,或者至少近似的語句。(要做取捨) 而在新約全書內容裡,甚至更加棘手,因為最古老的新約文獻,全都是用希臘文來寫。但是呢,有一點非常明顯而無可爭辯的事,新約的作者是猶太人,他們是猶太人而徹底沉浸在希伯來文化和希伯來思維裡。我們可以把『希臘七十士譯本』來跟『希伯來舊約』來做比較,並能輕易、仔細地找出,翻譯的問題出在哪裡。但是對於新約,情況略有不同。因為新約只有相對較少的經文段落的寫法是用希伯來語書寫,而所有的希伯來文版本似乎是全轉譯自希臘文,而不是相反方向。最近倒是有,一組猶太學者寫完一整本希伯來新約聖經全書,非常大的突破,用來了解耶穌時代的希伯來文化,更能幫助我們深入理解公元一世紀的教會。這本聖經由以色列聖經學會撰寫,舊約和新約的部分,是一部完全是用英文和希伯來文做對應的版本,對於,任何一個認真學習聖經的學員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寶貴的工具。 (第十四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第14課第二頁 現在,翻譯的問題是更加複雜了,當你嘗試用希伯來語思考,並要翻譯成外語,好比說希臘文。試著用希臘文的思考,再另外翻成其他語言,比如說英文。更有甚著,長此以往,特定語言的字彙,可以讓意思變得不一樣。當第一本英王欽定本出版時,一個英文字的意思,跟現在的版本來比,會顯得不大相同樣。 問題在這,單單要瞭解,一份文獻翻譯,就必須從文本內容說起(尤其不得避開的部分),也是要經過編修來完成。光是把希伯來語翻成希臘文,然後希臘文再翻成英文,就會適當添加一點差異。那你們會怎麼想?為什麼我們現在,有一連串不同的英文版聖經呢? 但,別忘了,聖經也翻譯成上百種其他語言的版本,而且大量的譯本都翻自英文! 讓我給你們一個小提示,方便幫助那些認真學習聖經的學員…特別是在新約聖經。少數基督教學者,以及更少的神學家,會告訴你們更延伸的一些事,是關於;很多新約聖經的經文寫作,如何與舊約聖經的相對應經文來兩相比較。聽起來是否挺怪的?那什麼樣的舊約經文可能會出現在新約呢?請記住,新約聖經的組成內容,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直接引自舊約聖經。一個良好的聖經研究,會教你,具體是哪些新約聖經是引用自舊約經文,甚至告訴你哪一卷書、章節、還有舊約經文帶入到,你現在所讀的新約篇章。 不要只是,心裡注意到新約的某一節經文或是段落,是引自舊約而已。稍微停一下,找一下舊約經文,然後讀一遍。心裡默念舊約經文的部分,然後再帶入到新約章節,就像是在讀舊約那樣。要根據你的聖經版本而定,很多時候,新約中引用的舊約經文,往往與舊約經文並不完全相同。稍微想一想,為什麼呢,如果翻譯人員,能完全意識到所說的,只是直接引自舊約的話,難道字句不會完全匹配嗎?常常是,因為舊約是翻自希伯來文獻,再翻成英文,與此同時,新約是從自希臘文獻,再翻譯成英文的。而且,希臘文的涵義跟希伯來文的意思,常常有出入。再加上從希臘文翻成英文,然後,從希伯來文翻稱英文,那樣只會把問題,弄得更複雜。 然而,還有更讓人沮喪的事。現今,基督教宗派有大約近三千個大小宗派,每個宗派都有自己的一套教義與綱領。那整體來說,聖經譯者無論是有意識或是淺意識地,強調信奉的是一個宗派或是另一支宗派的教義和綱領。以至於,當有機會翻譯一個字句的時候,雖說聖經常用原文來寫。假如看似不符合他們先入為主的教義的話,他們會用脫離語境的方式,替代那一個字或是句子,盡可能地保留那句經文的含意,不超出他們信奉的教義的範圍內。所以,翻譯往往深藏某些目的。這就是為什麼,有必要多用好幾種版本,去做研究,最好是,先暸解希伯來語和文化背景。我建議大家要有一本希伯來聖經,方便與英文翻譯的註解做對照。由於,即使你不精通希伯來語,你可以輕鬆地分辨出兩個希伯來詞彙是否相似,有可能用兩個意思相遠的英文字,來翻譯同一個希伯來字。那麼,就要找出疑點,完整地學習希伯來語,就能看出這一個字在希伯來人心目中,到底是什麼意思。 (第十四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4課第三頁 請理解這一點,聖經不是憑空造出來的。所有思緒和經句,以及語辭含意,都是蘊含在當代希伯來文化之內。那麼我們的目標是找出,原創作者當初真正的意思,因為對我們來說,那些字句應當理解為同一個含意才對。否則,我們只會把聖經弄成一份活生生的文件而已,那就是會涉及到切合時代的需求。 現在我不是要苛責人。我只是指出 a) 新約寫法,各個譯本的差異遠比舊約還多。還有 b)這主要因為,基督教各個宗派的教義是以新約為基礎,各自教義的論點為的是捍衛自己的地位或是批評特定宗派信念的立場。 值得慶幸的是,過去這二十多年以來,許多猶太學者開始相信彌賽亞,或者至少,用較為開放的態度來研究並思考新約,有一些傑出的工作、工程,正在努力調整新約的翻譯,以使得與公元一世紀的希伯來文化思維模式,保持一致的步伐。更重要的是,這項發掘是,由一個通稱死海古卷共體學會(艾賽尼派分離主義團體)發現的,我們找到了大量可觀的新約經句和神學觀點,當初認為是耶穌和他的門徒的觀點是嶄新或是獨特的。實際上,這類神學語彙及理論,早已經在猶大地荒野外的艾賽尼分離主義者中,流通使用。 所以,當我試著為你們連接妥拉和新約的時候,我也會偶爾嘗試把一部分死海文獻放進課程,這樣能有助於我們更加理解,某些內容,對新約作者心中的意義,還有耶穌對廣大聽眾講過的話和語句的真正含意。而這一切的解讀的可能性,在過去這十年到十五年間,達到比以往的歷史,更有可能實現。 我向你們保證,沒什麼好懼怕的。當我們學習妥拉和死海古卷時,你們對耶穌基督會越來越有信心,信仰會增長且得到更深的印證。新約會有些神秘和讓人模不透的內容,我們很難去掌握,有了死海古卷的對照舊約的真正的幫助下,後期會逐漸變得清晰和明瞭。 (第十四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4課第四頁 好啦,理解好這些內容後,讓我們一起進入到創世紀第十四章 請讀創世紀第十四章全部內容 這一章節的內容比眼前所讀到的還更淵博,我們現在進入到妥拉非常豐富的段落,並要為未來打好基礎。 羅德所定居的地區;約旦峽谷,是一直延伸到死海,並包括了索多瑪跟蛾摩拉這兩座城。基本上,是被一個叫基大老瑪(Chedorlaomer)的國王給控制著的精華區域。而且,在第一節一開頭提到,基大老瑪顯然是跟這一批小國和國王簽訂了某種相互保護的條約。那現在,這裡列舉出的這些大大小小的王國的名字,無法全部解譯成現代地圖上,某一塊特定區域,但是,有一小部分是可以的。這地方名叫以拉撒(Ellasar),幾乎可以肯定是亞述,它是由寧錄(Nimrod)建造的數個古城之一,最終是稱之為亞述帝國。暗拉非(Amraphel),是其中跟基大老瑪結盟的國王之一。在遙遠的北邊,是一個叫示拿(Shinar)的地區,此地是寧錄稱為老家的同一個地方。還有吾珥,這裡是亞伯拉罕的家鄉所在地。 接下來這地方名叫以攔(Elam) ,是基大老瑪統治的王國,或準確一點的說是城邦…也有另一個眾所周知的聖經名字蘇薩(我們會在以斯帖記讀到)。現今還有別的名稱;庫茲斯坦(Khuzistan)。要切記,我們會在聖經閱覽到大量的人名和地名,經歷過無數個世紀不間斷的變化。基於語言的轉變和這座城市的易主,到敵對國王或是被某個帝國征服(政治更迭)。以攔(Elam), 蘇薩(Shushan),,以及庫茲斯坦(Khuzistan),全部都是同一個地方。在現代,這地方位於伊朗西南部,跟吾珥的距離,只差幾英里左右。因此,示拿跟以攔很可能是接壤地帶。 提達(Tidal)以赫提王為名,因此,他的領土,被稱作“戈印Goyim”,涵蓋現在的土耳其西部和敘利亞地區。你們當中有學過一點希伯來語的人都知道,戈印(Goyim)的希伯來語意思是“諸國”,也有外邦人的意思。在亞伯拉罕之前,戈印(Goyim)是一個非常通俗的字眼,大部分情況是泛指“民族nation”的意思,就像我們現在使用“民族nation”一樣。但是,一旦上帝將亞伯拉罕分離出來,然後指定他為第一個“希伯來人” ,使他後代成為一支特殊而獨特的民族,專為了上帝的旨意而分別出來。戈印(Goyim)這個字在這裡就有了一點微妙變化。(Goyim)的意思就是說;“除了亞伯拉罕和他的族人以外的,所有其他民族還有國家及人們”。以至於,大約在公元前一千九百年左右,戈印指的是“外邦民族gentile nations”或是“外邦人gentile people”的意思。而這段,創世紀第十四章,很可能是這樣的情形,無論誰是古代最後一個修訂,創世紀這章節紀錄的人,只是想表明一件事,在聖經原文中,提達王的統治該地區,沒有被記錄或者命名下來。因此,他就簡單地,插入一個相對通俗的字眼“戈印Goyim”,表示提達的確是一個某一支民族的國王、統治者。 經過了比較新的考古研究證明,我們明確地知道說,提達王所統治的那支民族叫做赫提人。順帶一句,在那個時代赫提人是一支人數龐大、強悍,文化非常先進的民族。我懷疑說,在創世紀當初記錄下的內容,覺得沒必要解釋,提達王統治什麼樣的部族。就像,對現代世界上多數任何有文化素養的國家而言,現在無須解釋,布希總統是治理哪國的總統…就只是一種常識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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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五課-第十四章至十五章 中文第15課第一頁 當我們把猶太人標籤特性,如同被切除的發炎盲腸(闌尾)一般地,從聖經中移除的部分,重新放回聖經後,看事情會變得更清晰明瞭,這實在是令人驚嘆。那第一個典型的案例,就是亞伯拉罕和麥基洗德的故事。 傳統羅馬天主教,和西方教會的答覆是“誰是麥基洗德?”那他一定是耶穌基督。就像是教會也同樣提議的,上帝無時無刻都復刻著人類屬性,就像在亞當時代期間,上帝在伊甸園行走,那位一定是耶穌。我不想過多地批評這事,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觀點聽起來過於武斷,因為在抵達天堂那一邊之前,這件事終究是一個謎團。但是,我必須承認,對於這件事,我沒有被教會傳統說法說動過。 很久以前,偉大的希伯來學者邁蒙尼德(Maimonides,1138-1204)曾說;如果一個人願意去讀一讀聖經,就明顯會了解了,所有描述耶和華的想法還有行動,用來類比人類的特徵,採用的都是譬喻手法,而不是字面意義上的。雅威(Yahweh)並不會雀躍不已。祂不會在他頭上揮舞一把閃亮的劍。祂更不會直接“降到”地球上,去看看怎麼回事,然後飛回天堂,去沉思一下。上帝並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擁有情感。祂不會一下子生氣,然後悲傷一回。祂也不會一回高興,接著表現不滿。祂不追求享樂。也不需要有人提醒祂任何事情。 雅威(耶和華)就是靈。祂不用像凡人那樣,必須被改變。之所以採用那些比喻手法形容的原因,只是因為我們別無他法,來跟祂做心靈上的溝通。我們所理解的言語和交流,純粹是物質世界的產物。屬靈語言是不存在的,而可以供人跟另一個人之間的心靈交談或是溝通。我們用來形容上帝特性的一切詞句,都顯得冒犯而有氣無力。但是,我們必須有些作為。 同樣地,只是因為在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被稱作耶和華的至高屬靈體出現,並以血肉之軀,降在這世上,就將關於上帝的比喻性經文套用在耶穌身上。如果耶穌(Yeshua)可以為了任何目的、在任何時代、隨意化身為各種人形,那麼彌賽亞耶穌,必須來自大衛王家的血脈,祂必須是童女瑪麗亞所生的核心教義,這意義會被嚴重淡化。關於耶穌就是麥基洗德的這一錯誤觀點,事實上麥基洗德與這些條件要求並不相符。再者,如果耶穌和麥基洗德實際上是同一個人的話,那相對篇幅較長的希伯來書,會有一個完美的說法來解釋,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就因為他們兩是同一個人的關係! 這在聖經裡的說法不成立。 設想;耶和華的神姿Shekinah(或彰顯上帝同在的意思)本身就是一種物質化的顯現形式;有時會以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的形式出現。難道我們要推測說,耶和華的神姿Shekinah也是耶穌嗎,就因為,至少它有明顯的物質屬性。那麼聖經稱之為耶和華使者的其他鮮明的顯現呢?但是,當用到“耶和華使者”這個詞的時候,從來不是指一個信使或是中間人(通常是一種天使的職務),祂儼然就是代表上帝的同在,帶著全能和神聖的權炳,祂甚至自稱為上帝。那麼,耶和華的使者也代表耶穌嗎?那上帝用那可見的指頭,為摩西寫在石板上的字,然後說祂的名字是雅威(YHWH),又當如何呢?如果不是事實的話…那真的是耶穌的手指頭嗎?那在西乃山上的燃燒荊棘,該當如何。那也是肉眼可見,有形的實物,所以那也是耶穌嗎?我想你們明白,我的意思。 (第十五課第一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5課第二頁 以我之見,我們不應該輕易把耶穌之名或是祂自己的位格,到處套用在每一個被賦予人類特徵、甚至是物質屬性的神聖彰顯上。耶穌基督(Yeshua),這個名字是賜給一位特定的人,剛好誕生在一個歷史的時機點上,在一系列特定的情形下顯現,為了完成一個特殊使命…成為救主。就是這位拿撒勒人的耶穌,也就是上帝之子,祂是神,而且是彌賽亞,這是聖經堅實的真理。不論如何,沒有聖經中的話語或是思想,表明說;耶穌曾在更早期,時不時就用其他型態出現…對我來說,這只是為外邦教會長期維繫的傳統,做出一種略顯痛苦的辯護。這種傳統往往把已經超出人類的理解能力,以及無限的屬靈複雜境界,過度簡化了。那麼做是為了用一種非黑即白的整齊、乾淨的方法,來包裝這類事情。事實上,聖經一再強調說,耶穌在未來會二度降臨,這本身就完全駁斥了這種說法就是,祂在過去曾經多次顯現。為了第二次降臨,祂就只能先來這裡一次。 因此,沒必要說堅稱說閃就是麥基洗德,這一推論也比較合理,總比猜說是耶穌要精準一些。首先,閃還活著。第二點,迦南地就是沙崙的所在地,一個滿是異教的地方。還有,在這些背景之下,有這麼一個人提到至高的神…就是亞伯拉罕才剛開始認識這位上帝。而且他看似更深刻地認識,這位獨一的真神,但是,從來不把自己等同於上帝。第三點,亞伯拉罕似乎知道這人是誰,而對他這個人有最深的敬意。其實,麥基洗德的出現,看起來是理所當然和期盼的。在完全沒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亞伯拉罕將所得的財物,分出十分之一給這個人。說到這裡,要注意,不要把這十一,跟我們現代教會所做的奉獻,混為一談。這十一奉獻,是國王所得戰利品的一種標準報酬。這是一種一次性付款,而不是持續的義務。 那我們一起結合其他麥基洗德的相關經文,繼續沿著線索做調查研究。在創世紀後,下一個提到麥基洗德的是在詩篇第一百一十篇,是被基督徒和猶太人一致接受的章節,像似一種先知性、彌賽亞式的詩篇。 請讀詩篇第一百一十篇;第一至四節。 這段舊約經文第四節提到,這未來的彌賽亞,將屬於麥基洗德的等次。或在其他版本是“相比擬於”麥基洗德。那是什麼意思呢?“等次”這一個字翻譯成希伯來原文是“dibrah”,它從含意上說是『相似,或者,意圖相仿』。所以彌賽亞,要成為'相似'於麥基洗德,意味著彌賽亞既是至高祭司又是一位君王,就像麥基洗德那樣,這在聖經年代,這類是稀有事跡。偶有例外,但是,很有可能暗示著,某種譜系的關連。 (第十五課第二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5課第三頁 所以,我們在創世紀第十四章有麥基洗德的故事藍本,而大約九百年後,還在詩篇來跟進後續章節,大概又過了一千九百年後,然後在新約希伯來書第七章,提到更多關於麥基洗德的特徵。而且,他們全部都息息相關。 問題出在這,無論是等次、相似於麥基洗德,都跟一種非常特殊的祭司制度有關,且位階會比利未祭司職位高一等,因為這位祭司也將是一位君王。那麼現在,這故事背後的時代,是沒有利未祭司一職…因為當時甚至還尚未有利未人呢。那時也沒有利未族這族,至少要等兩百多年之後才出現。之後起碼再四百年後,祭司職位才會從Aharon(亞倫)開始,摩西的兄弟,將會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世上沒有一位俗世的祭司會高過以色列大祭司,只有大祭司能單獨進入,至聖所(the Holy of Holies in the Temple),而且是每年只有一次機會,去跟上帝會面。但是呢,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位,是一種比利未大祭司職位,還高階的祭司。 彌賽亞祂自己在上帝面前,擁有一種代表性的祭司職位…是永久的,並包含君王身分。那麼,關於麥基洗德,我們能下的結論是什麼呢?他是真實的人,既是大祭司,又是撒冷城的君王,可能最後被稱作是耶路撒冷。他會是一種基督的象徵性預表,然而,他不是基督。他是彌賽亞即將降臨的一個身影。而且,他很可能是閃,挪亞之子。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創世紀第十四章最後一段。 一起重讀創世紀第十四章十七節至最後一節 麥基洗德,要嘛是一位有妄想症的狂徒,要嘛就是他擁有巨大權威,並且深知誰是上帝。因為,他宣布說亞伯拉罕是蒙受El Elyon(希伯來語的上帝)的祝福,而且,El Elyon(伊勒伊羅安)必使他蒙福。亞伯拉罕完全沒有做出書面記載來回復祝福,他似乎知道是向誰順服。然後,亞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 統治所多瑪的王對亞伯拉罕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為什麼他會這麼說呢?首先,所多瑪王有權收回,掠奪來的財富。那是他能夠決定保留或是贈與的。然而,明顯的是,在某種程度來說,麥基洗德比君王持有更高的權柄,因為亞伯拉罕給他的百分之十,有一部份是,原本屬於所多瑪王的財富…而且國王對此事都不吭一聲。 要搞清楚所多瑪王,也許在這世上,統治全迦南最險惡的城市。這傢伙是邪惡的,並在邪惡的掌控之下。所多瑪王,也是一種撒旦或是敵基督的化身,就像麥基洗德代表正直的,並在公義的主張下,是一種基督的預表。這場景讓人回憶起耶穌遭遇撒旦,當撒旦說;你就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萬國榮華的物質財富都賜給你。但如同,亞伯拉罕從來不挑戰所多瑪王的權柄以及佔有掠奪回來的財富,耶穌也不挑戰撒旦管轄的世上物質財富的權柄。亞伯拉罕和耶穌也沒說,'那不是,你能給的'…實際上,那是魔鬼王子才會賦予的。也要注意,撒但渴望;盡量放棄相當的財富為代價,去陷害耶穌,根本不讓祂去救贖人性,並使魔鬼去獨佔一切。這場景類似於,所多瑪王對亞伯拉罕說,留下你奪回的所有財富,只要給我,你救回的人就好。 (第十五課第三頁) 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5課第四頁 我們講過很多關於上帝的原則,那這裡說說撒旦的原則。撒旦會要你的財富或是說它要你呢!?撒旦不太在乎你的擁有的物質,它要你的靈魂。到最後這場撒旦和耶和華的爭戰是在人身上。 不論如何,亞伯拉罕拒絕那位王,並清楚知道,他在跟誰打交道,然後跟他說‘不用了,謝謝’。除此之外,亞伯拉罕又說;我不希望你(正如他代表了邪惡的一方)有機會說,我的富足收穫是跟你有關。我所擁有的,不管貧瘠或豐饒,都是來自上帝,無論你提供什麼樣的條件,我是不會要的。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這是一個明智的教訓。所有任何事物中,最重要的是,本質特徵,而不在於它是什麼,而是它的來源。 請讀創世紀第十五章全部內容 當我們登上那勝利的高峰後,我們會容易陷入到絕望的低谷裡頭。這事多麼真實的事阿!亞伯拉罕在取得對基大老瑪(K’dorla’omer)的大勝後,開始流露出他的恐懼。 在此地,他身處在險惡的迦南,人數對比一比一千的比例,並意識到,即使他有壯大且不斷增長的部族,主要成果是因為他女奴的生育。而他握有的土地控制處境,充其量是搖搖欲墜的情況。除此之外,在他甚至還沒有孩子的情形下,亞伯拉罕要如何讓他所有子孫後代,去繼承上帝應許之地呢?在第二節,亞伯拉罕思索著,如果是他之前買來的奴僕,以利以謝Eli’ezer(據了解,他是來自大馬士革),當亞伯拉罕死去後,他最後會成為唯一的繼承者。 在第一節,開頭的字眼是“這事以後”。以至於,我們不知道,與美索不達米亞的諸王交戰後,接著營救羅得,之後是過了多久,才發生第十五章的這一段插曲。可是,這件事看起來呢,是沒有過太久。上帝對亞伯蘭(Avram)說“不要懼怕”。懼怕?那亞伯蘭(Avram)到底在怕懼什麼?他不是才展現了實力,擊敗了那些北方軍隊嗎?正是因為亞伯蘭襲擊過他們,而害怕那些君王會回來報復他?畢竟,對這些強大的北方諸王而言,那不只是一種羞辱性潰敗。而擊敗他們的人,甚至沒讓他受到任何傷害。他們不是來向亞伯拉罕宣戰,並沒有對亞伯蘭做任何事,除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俘虜一個住在離他叔叔很遠的姪親以外。 上帝很清楚亞伯拉罕的擔憂,並不停地向他解釋說,祂會保護他,甚至還賞賜亞伯蘭。賞賜?那賞賜亞伯蘭什麼呢?因為他拒絕邪惡的所多瑪王的重賞?還是選擇,把他信心交給麥基洗德的神?亞伯蘭似乎在重新思考,他的理想,並按照原則,拒絕拿從基大老瑪(Chedorlaomer)奪回的所有財物,然後歸還給所多瑪王…除了那百分之十的財物,已經給了麥基洗德以外。假設,他就接受了所多瑪王的慷慨提議的話,亞伯蘭會一下子成為更富有的人。 (第十五課第四頁) 但是呢,杞人憂天而焦躁不安的亞伯拉罕,持續搓攪著雙手,在一段極具揭露性且不讓人而難堪的對話中,亞伯拉罕開始向耶和華(Yahweh)傾瀉出自己的憂慮、質疑、焦慮感。由於他並不是那麼容易接受,上帝對他的應許。那現在,我們兩…你跟我…我們總不置於如此吧?難道不是嗎?上帝說,我要為你做這樣那樣的事,可是,我們有多少次會回應說『是的上帝,那怎麼弄呢?你要如何做到呢?你要什麼時候去做?』。如今看起來,很肯定是不會發生的,或者有任何跡象顯示會發生嗎?是的,沒錯,亞伯蘭可能是上帝揀選的僕人,但是,他終究還是一個凡人。 因此,再三確認,上帝會保護他,避免來自北方惡勢力的威脅的情況下,然後再進一步確保,他的資產將會再度翻倍,而上帝答應解決亞伯拉罕最擔憂的事;一位男性繼承人。說句公道話,就以我們現代西方社會角度來看,實在無法理解,對那個年代的古人來說,非要指定兒子為繼承者的重要性。那個不只涉及到,祖產和土地繼承權的傳承問題而已。對亞伯蘭以及大多數那時的古代人類文明而言,也是如此。這種信念是,一個人的香火藉著他的繼承人來延續下去。其實跟輪迴沒太大關係,不如說是,那種飄渺的本質,也就是隱性和不可預知的,使每一個人成為獨特的個體生命精髓,蘊藏在家族血脈裡的生命力,並透過人類生育繁衍傳承下去。一個父親的根本天性特質(類指精神,個性等等)是以某一種神祕、不可琢磨的模式,活在他兒子裡,而得以衍伸下去。一個人的死去,假如沒有子嗣的情況下,意味著他家族血脈,畫上一個句號,也因此終結自己的人的本質。假設一位女性,無法為她丈夫生子,會是一種最可恥的事情。她的主要目標,身為女性人類的存在,就是為了給自家丈夫生育一個繼承人,那失敗就等同於毫無用處。亞伯拉罕時代的人們,那時沒有那種死去後,跟上帝永遠住在天堂的概念。生一個兒子,是亞伯拉罕目前唯一的希望,來見證上帝實現所有的應許,而他的心裡也十分清楚。 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說,他將成為一名父親,也因此,以利以謝(Eli’ezer)不會繼承家族財富。當上帝告訴他說,觀看夜晚的天空,數算眾星,亞伯拉罕因而備受鼓舞,因為他的子嗣將要如此眾多。那接下來在第六節,告訴我們一件事,很多現代信徒,很確信,那只是由耶穌提起的新約的應許而已。“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裡就是上帝救恩計畫的精隨,相信上帝,神將以此為我們的義,這就是恩典的根本要義。恩典曾經是亞當的希望,也曾經是挪亞的盼望,而且也是亞伯拉罕的期望。賜給摩西的妥拉的核心是恩典,也是在耶穌裡面的新盟約的根基。準確地說,它正是我們現今的期盼,它從未改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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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六課-第十五章和十六章 第16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五章十二節至末尾 讓我們稍微仔細看第十五和十六節。如同我曾經教你們的,在幾種情形下,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是沒有“死後飛去天堂”的概念。實際上,在整本舊約聖經,都找不到這樣的概念。大體上來講,反而是,生命在墳墓裡終結,希伯來語常用的字眼是Sheol。舊約對肉體死亡後存在的描述、非常模糊,其中提到關於死亡的參考經文數量有限,加上對死亡的描述,有很多種出處跟不同的經文,所以,至少清楚表明對希伯來人來說,他們沒有來世後的明確教義。尤其是在部落族長的年代,以至於在妥拉的時代,最普遍的用語是“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對那類似的主題,有不同的說法。那麼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沒有解釋說明,我也無法搜查到古代文獻出處,能給我任何確信,當時的人們對此有『超越』極其籠統認知的理解。這在我看來“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對於死亡用一種更委婉、沒那麼嚴肅的口吻的方式來討論。如今,我們會傾向說,當某一個人的摯愛已經死去,就會用“過世”或是“去逝”來替代。我優先強調心愛的,是因為,當我說到一位惡人的時候,我們不會偏向用這些字“過世”或是“去逝”來形容。我敢向你們保證,當有一天,薩達姆·海珊很可能被處決的時刻來臨,媒體不會說他是過世”或是“去逝”。然而,過世或者去世,這些字按最字面的含意來理解,我們很難確切把握所謂的“過逝”究竟伴隨什麼樣的寓意。 一般來說,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在聖經的年代,是任何一個人都希望這最好的歸宿。它簡單地表明,他們活過一種完整的人生壽命,而且,他們多少活到年老歲數,自然死去。這句話,這跟被突然斷絕是不同的意思,後者代表,他們早逝,或是被謀殺,或者因犯罪被處決,或是說由於一種罪過,得到來自主耶和華對你的死亡判決。 他們真的期望死後,以某種形式或另一種方式,去面見他們的列祖?我認為也許是用一種隱約的模式帶過,是一種希望。那是一個人想在最不受歡迎生命的終結中,所能期待最棒的結局。所以在我們的故事裏,亞伯拉罕其實被應許的是,他會活過完整充實的壽命,他的死亡會因年老而終,他會安息在上帝的懷裡,不是死於他人的審判或是憤怒或著暴戾之手。 我們用幾分鐘時間,回顧到其他重要的基本內容,跟“亞摩利人the Amorites”的世代和身分有關,但是,我寧可先講完立約過程,來保持課程的延續性。 這條盟約進行到下一個最重要的部分,在第十七節,立約人按照習俗,通過盟約儀式,在牲畜肉塊之間經過。但是等等,具體經過動物肉塊之間的是,冒煙的爐和燃燒的火把。在聖經裏,通常煙霧和火焰,代表上帝的同在。上帝在肉塊之間行走,象徵他同意並贊成,來遵守盟約的條例內容。要注意,亞伯拉罕並沒有在肉塊間行走。那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一個單方面的盟約,而不是一種雙向協議,這完全是上帝來做主。上帝做出應許也承擔義務…而亞伯拉罕沒有照做!在這條盟約所應許的一切事務,全權由上帝實現。 (第十六課第一頁) 第16課第二頁 在第十八節至二十節,當耶和華站在分散成堆的動物肉塊中,上帝重述盟約內容,這其中包含,宣告所劃出的土地邊界,祂將永遠賜予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子孫。雖說這些邊界的確認位置,還存有一些爭議,實際上,它們延伸的範圍甚至超過,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色列迄今為止所佔領的土地。以色列達到它領土面積巔峰,是處在大衛王與所羅門王統治期間,他們擴展的疆域比現代以色列,還意義重大。然而,仍未達到這經節所列舉的比例。在臨近的未來,以色列的領土面積,將會比以往任何時期還更加遼闊。 讓我澄清一點,對那些想說連聖經並沒有明說構成“應許之地”的具體範圍的人,或是認為這條盟約已經終止的人,那就請讀這條盟約。這段描述相當具體,直到南方邊界就是“埃及河”。這可不是指尼羅河喔,反而是,根據考古記載,並指出在現今的阿里什河谷(Wadi el-‘Arish),位在西奈半島下游地帶。經過確認南部邊界以後,北部邊界據說是“大河”。大河長久以來都是幼發拉底河的別稱,時至今日,從現代敘利亞流入至伊拉克。 那東部和西部邊疆,沒有那麼清晰,所劃定的地點是被某些部落佔據的地區。無論如何,西部邊界就是地中海,因為是那迦南陸地範圍的盡頭,這些部落的定居位置,已經充分證實,包括約旦河以東的土地,延伸到目前約旦王國境內,很有可能含括沙烏地阿拉伯最西端的一小部分地區。 在我們進展第十六章之前,我們需要面對『世代』這一術語的準確定義,還有以色列在埃及為奴的停留時間長度等等的相關難題。 那首先,『世代』用希伯來文來講是dor 。儘管排除有些人可能認為這個詞沒有那麼具象化。雖說,的確可以指,我們認為的『世代』,代表孩子的出生和父母的出生之間的時間長短,也有指一個完整生命週期的意思。它可以甚至代表在當代特定事件期間,所生活的人們。在(民數記)dor這個字會用來統稱,在出(埃及記)中,所有離開埃及的那批人。我們也發現人們的壽命,有著巨大的差異。所以,關於聖經定義一個世代,“究竟多長時間”的爭論,很可能不會得到答案。因為它是一個籠統而廣泛的概念,而不是特定的專有名詞。因此,如果要回答在聖經裡的一個世代的含意,我們必須說,要在不同的時間點,代表不同的事物,它蘊含著一種含糊不清的意義。 接下來的主題,我想探討的是,以色列將在埃及為奴的時間長度。認真的考古研究顯示,我們不能隨便說是四個世紀,然後就結束了。在創世紀第十五章,所指的是四代人的時間,導致某些人會以為,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一個世代的時間長短,大約近一百年的時間週期。但是,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四十節說到,以色列待在埃及為奴的時間,已達四百三十年了。再者,我們都知道在約瑟死前有一段時間,以色列曾是埃及的座上賓,而不是被征服的奴隸。然而,沒有確切的資料說明,從約瑟逝去一直到開始壓迫以色列之間,到底經歷了多久時間。 (第十六課第二頁) 第16課第三頁 一般而言,按照拉比傳統的算法,這四百年的時間,是從以撒出生開始算,那四百三十年的時間,以上帝與亞伯拉罕正式訂立這條盟約之日算起。聖經告訴我們說,從以撒出生後,直到雅各帶他全家,南下遷往埃及,總共一百九十年的時間。因此,假設照拉比的算法,以色列並沒有在埃及為奴,達四百年之久,而是只有兩百一十年(190+210)。要解釋這問題,學者們提出了待在寄居外邦的時期,包含了還沒移居至埃及之前,已在迦南地度過的一部分時間。而且,如果我們查閱『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也就是舊約希臘文譯本,或是撒馬利亞版的妥拉(撒馬利亞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我們將會發現,那些手稿確切指出,那四百三十年的時間,其中包含待在迦南的時間。顯然,我們無法證實以色列待在埃及的確切時間。但是要切記,他們確實到過埃及,而且待了非常久的時間,且長期被奴役和壓迫,是毫無爭議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上一周探討關於編纂的問題。當妥拉翻譯成其他外語時,主要的時間難題就出現了。因為它本身就是一種編纂。我們也知道說,等到公元一千四百多年,印刷術發明之前,所有書籍,連同聖經也都是用手工抄寫。因此,無庸置疑的,這類屬於某種數字寫錯的問題,要嘛是無意犯錯的舉動,或者是,以我看,更可能是某些誤導者,企圖調和對他來說是年代衝突的問題。而且,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難以恢復最初的原稿,除非找到一種更早的版本。我會提前跟你們說,因為缺乏十足的證據,目前我還是用以色列在埃及四百年的教導,直到考古研究能證明,這說法是錯誤的為止。那麼最後,在第十六節末,那句經文所表達的是什麼意思?那句經文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首先,亞摩利人成了迦南人的同義詞。亞摩利文化曾一度成為迦南地的主流文化,因此,所有定居在迦南地的當地民族,都一度統稱亞摩利人。 關於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這句話的意思,純粹是指以色列返回迦南地的時機點,這與當地迦南居民何時跨越那條,唯有上帝知道的邪惡底線,密切相關。而且,他們犯的罪惡越發的離譜,耶和華用極神聖的審判,將他們驅逐出境,並由以色列取而代之。這是一條涉及到上帝如何運作的模式的有趣線索。上帝以某種超出人類所設想而無法理解的複雜方式,甚至用邪佞之人的作為,來完成祂的旨意,最後造福祂的子民。進一步說,這也指明上帝絕對能預知萬事。祂能提前得知亞摩利人犯的惡,會達到嚴重的境地。與此同時,祂還預知,祂的子民將要準備離開埃及。祂預知到埃及法老,會極度壓迫祂的子民,以至於,上帝會從中介入懲罰他們。然後,當所有這些因素將聚攏交匯在歷史上的,某一個精確的時刻,就好比出埃及記將會發生,而不久後,約書亞會帶領以色列征服迦南地,使之成為他們自己的領土。 (第十六課第三頁) 第16課第四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六章全部內容 我們現在讀到的時間段是,亞伯拉罕從美索不達米亞的哈蘭離開他的父親、兄弟,然後向南遷往應許之地,現在已是十年後的事情了。這十年的間隔裡發生了很多事情。由於迦南開始鬧飢荒的緣故,亞伯蘭和他家人被迫滯留在埃及一段時間。在埃及的同時,亞伯蘭的妻子,撒萊被法老納入到他后宮裡,成為一個嬪妃,但是,之後沒過多久,當法老察覺到撒萊是亞伯蘭的妻子,而且不只是像亞伯拉罕和撒萊所暗示的那樣是他妹妹,於是把她歸還給亞伯蘭。 亞伯拉罕和他一家被趕出埃及,並且就這樣返回到迦南,他們變得非常富有,接著不得已跟他姪子羅得以及羅得家屬,分道揚鑣。當他們的畜群和羊群的數目過於龐大,已經使他們共享的牧場超載,並給牧民之間造成了摩擦,羅得搬到死海沿岸的所多瑪地區。一段時間之後,幾個聯盟國王從北方,率領他們的軍隊南下,那羅得呢,正好居住在鎮壓不繳貢賦的叛亂地區。羅得和他家人在戰役過程中被綁架,然後當作俘虜押送至北方,使他們成為這些美索不達米亞諸王,永久服侍的奴隸,他們隨後被亞伯拉罕和其部族的三百一十八人給營救出來。 從解救羅得之後,在他凱旋歸來的途中,亞伯蘭(Avram)遇到了神秘的麥基洗德(Melchizedek)。沒隔多久,耶和華按照中東習俗,舉行盟約儀式,確認他與亞伯拉罕訂立的盟約,應許賜予亞伯拉罕的安全、財富、土地,還有一名繼承人,按法律上的定義的一個兒子。 到目前為止,亞伯拉罕不孕的妻子,撒萊仍無法生育,她還沒有懷胎生子。撒萊有一個貼身婢女,是一名埃及人,名叫夏甲(Hagar),撒萊決定要解決無子嗣的問題,於是使喚夏甲成為代理孕母。按照希伯來傳統的說法是,夏甲是法老前幾年,亞伯拉罕在埃及的旅途中,賞賜給他的禮物。實際上,她應該是法老自己宮廷裡的公主。在那一天的一個完全正常且合乎傳統的作法中,撒萊向亞伯拉罕獻上夏甲為替代人選。那就是說,夏甲會為亞伯拉罕生孩子,按當時的傳統習俗法,那孩子的確歸屬於亞伯拉罕和撒萊。 現在,要注意到,聖經並沒有說,亞伯拉罕娶夏甲為妻喔。它說到,撒萊把夏甲給了丈夫為妾,當作或是像妻子那樣子給。換句話說,她是替代品,也就是一名妻妾,她是嬰兒製造機。但是,這裡不涉及婚姻,這不僅是代表古希伯來人的觀點,就以整個經文上下文內容而言,是說得通的。某些譯本還標上她是亞伯拉罕的妻子,並不是這樣的。她還是撒萊的女僕,當亞伯拉罕在第六節所確認的,並在第九節;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他手下」即撒萊。如果,夏甲是一名真正的妻子,她無須服侍在撒萊之下,她與撒萊應該會是平等關係。此外,她再也不屬於撒萊,而是歸亞伯拉罕管才對。 (第十六課第四頁) 第16課第五頁 雖說聖經,對於所有妾、正妻、替代生育產婦等的制度,沒有透漏太多怎麼運作的細節,如果從亞伯拉罕時代,其他中東文化的詳實紀錄來看,就能清楚地知道,我們所讀的故事,都遵循以上哪些法律和傳統依據。『烏爾納姆法典The Law Codes of UrNammu』那能追溯到公元前兩千一百年前,就詳細地講出解決這問題的辦法,跟大約公元前一千八百年左右,出版的『漢摩拉比法典the Law of Hammurabi』雷同。這些法律明確規定,當不孕的妻子,採取這般嚴峻的措施,將她自己的女僕,讓丈夫納妾的話,在這種情況下,以妻子撒萊為例,會在所有人眼中,成為社會地位遭到削弱的人。法律上,沒有改變任何形式,例如;妾沒有得到額外的特權,她也沒獲得與不孕妻子的合法平等地位,或是取代不孕妻子的權威。就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則故事,這種使喚僕人為代理孕母的傳統,必然是定期地發生,而引發各種各類的問題。一起來聽這條法律,這是直接引用自『烏爾納姆法典-第二十五條』,“如果奴僕,將自己相比女主人,對她出言不遜…”(創世紀16:4。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不覺得起聽來,正是撒萊與夏甲之間,在此處發生的故事嗎? 讓我指出一件事,這也是按照習俗,妻子的女僕只屬於妻子管轄,她是妻子的財產,不歸丈夫管的。丈夫並不擁有婢女,然後只允許妻子差遣她而已。這對了解我們的故事來講很重要。因為,當妻子撒萊說;“我要那婢女,趕快滾出這裡”,事情就這麼結束。她本身,根本不需要丈夫的同意。 現在懷孕的夏甲,試圖表現跟女主人一樣,企圖爭取與女主人同等的地位,迫使撒萊驅趕夏甲。這類事件,非常合乎撒萊行使合法的社會裁決權。因此,在第六節,撒萊怒氣沖沖地去找亞伯拉罕,並告訴他,她對這種情況,極不滿意,亞伯拉罕回覆到;“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他。”撒萊沒有請示亞伯拉罕的許可,亞伯蘭Avram他當時也沒把夏甲直接交給撒萊,撒萊只是想發洩情緒,她通知亞伯拉罕,她打算怎麼做。把夏甲趕走,那是她個人的權利和特權範圍,無論亞伯拉罕同意與否。 然後,她確實把夏甲給趕走,直到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要回去服侍在撒萊的權炳之下。在第十一、十二節說到,告訴夏甲,她會生一個兒子,他的孩子會繁衍出一支人數極其繁多的後代。然後,以實瑪利(Ishmael)背後含意是,“上帝注意到你”或是“上帝聽見”的意思,就此成為那個孩子的名字。 接著,上帝宣告了那孩子將來的命運。那當然,這不僅涉及到那孩子而已,也有提到孩子的後代。那麼以實瑪利的命運,將會是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面前。雖然,以實瑪利是擔任多個種族和宗族的大族長,但主要是,他是創建阿拉伯的人而被世人銘記。並切記,阿拉伯人的土地,阿拉伯地區,最後位在以色列的東邊。 今天,要記住這個非常重要的日子,在我們的時代,亞伯拉罕是阿拉伯人和以色列真正的祖先,就當我喜歡稱他們為,以實瑪利人(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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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七課 第十七章至十八章 第17課第一頁 今天我們從創世紀第十七章開始讀。是一段相當長的章節,所以我們逐步分析,我們會從前十四節讀起。 請讀創世紀第十七章第一節至十四節 在第十七章第一部分,給我們一個分水嶺,當上帝向亞伯拉罕(Avraham)顯現時,他九十九歲。所以,在第十六章結語和第十七章前幾個字開頭之間,已經過去十三年了,在這十三年期間所發生過的任何事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可以得知以下幾件事: 1)夏甲生下他兒子以實瑪利,那他大約十三歲左右。2) 撒萊仍然沒有孩子。她不只是生育不出男孩子,而是無論任何男孩或是女孩都生不出來。3)整個部族還是定居在迦南。4)很有可能,這十三年期間,上帝和亞伯拉罕之間沒有互動。5)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訂了第一條盟約,有效完好。而且在這次新的顯現裡,上帝對早先立的盟約,加了一條新的規定,宣告亞伯拉罕將會成為多國之父。順帶一提的是,這不一定只有針對希伯來民族而已,更重要的是,所有萬族血脈都屬於這盟約應許裡。 這裡採用“萬族”的希伯來語是 “goyim”,使用 “goyim”這個字,隨著時間推移,而稍作改變含義,但是,還是保有最基本的意思; “goyim”代表萬國或萬族,不是來自希伯來後裔。它可以指任何一個民族,不論是希伯來與否,上下文內容是關鍵點。那今日,“goyim”最普遍的用法,當套用在一個“外邦人”的時候,那就是指非希伯來人,或是非猶太人。 那麼,亞伯拉罕是否認為“goyim”這個字,指的是“非希伯來”的族群嗎?不是的,亞伯拉罕他自己,才剛成為第一個希伯來人。對亞伯拉罕來說,這不僅是指他的後代繁多而已,而是他們會分成好幾支不同的部族,形成多個獨特而獨立的邦國。但是,正如我們回顧四千年前的歷史,我們會看到確實是這樣發生,亞伯拉罕是希伯來族和非希伯來族的始祖。亞伯拉罕是猶太民族,以及許多外邦民族的祖先。我們稍後就會看到。 在第五節,上帝更改了亞伯拉罕的名字(這不會是最後一次改別人名字),他原先叫亞伯蘭(Avram按希伯來拼寫),後來改叫亞伯拉罕AvraHAM (按希伯來拼寫,重音在後)。那就是從名為至尊的父親(exalted father),再到多國之父(father of many),或者是,最好翻成眾族之父。也正是這個時刻,我們有理由說亞伯拉罕成了一名希伯來人。那麼到底哪時候,亞伯拉罕開始稱他自己和某些他的後裔,為“希伯來人”呢,我們無從得知。 事實上,甚至有人還對“希伯來人”的含義,充滿爭議。基本上,聖經學術界都接受的含義是“跨越者”。然而,聖經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會說,很可能希伯來這個詞不是一開始就使用的,很可能在亞伯拉罕晚期才出現。而且,它可能源自東方詞彙Ipuru (拼法重音在前)。在迦南和其他鄰近地區Ipuru是用在針對外地人,或是流浪者的泛稱,專指一群無法被辨認的特定族群。那當然,在我們討論到的歷史節點上,亞伯拉罕和他的部族是夾在中間的族群。雖然他們來自吾珥,但是,他們不再認為自己是迦勒底吾珥人(Ur-Chasdim)了,那就意味著,他們的家鄉不再是美索不達米亞的迦勒底吾珥了(Ur of Chaldea)。然而,亞伯拉罕的部族,很肯定無法建立起個別獨立的民族認同,也沒辦法在某片迦南地,找到他們的歸屬。即便是,上帝已經應許迦南地為他們的產業,但是,他們尚未擁有那一份產業。(第十七課第一頁) 第17課第二頁 在第六節中,關於成為多國之父的約,正是那種永久且無條件的盟約的其中一條規則,亞伯拉罕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從中接受祝福,因為在盟約中,他沒有真正的義務要履行。 然而,上帝即將與亞伯拉罕另立盟約,儘管,這條盟約會是永續、永久的,但它絕對是有條件式的。它也是雙向的約,與單方面盟約是相反的;那就是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有義務遵守,才能維持這條盟約的效力。然而,這一條盟約也是針對個別的;亞伯拉罕家族的每一位子嗣,都有責任去接受這條盟約,或者不接受。換句話說,當一個人背棄盟約,就只會影響跟自己有關的盟約效用(失去福分)。但對願意選擇接受它的獨立個體,盟約仍保持有效。猶太人稱這條盟約為B’rit milah、而我們叫做割禮。 在我們討論割禮前,一起來看第八節。它說到,上帝將那塊地,永遠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子孫後代。我知道我們曾經講過很多次,那我就不再贅述。可是呢,我需要澄清一個,常常忽略的點。在以色列被賜與那塊地和以色列居住在那塊地之間,存有區別。我們通常會發現聖經的用詞,以色列所生活的土地是“佔有”。所謂佔有,跟我們通常認為的意思不是同一個層次。佔有/更意味著“佔據”。它不是真的在指所有權。讓我給你們打一個比方。當你買一部車,當地銀行批准貸款,直到你付完車貸之前,他們還是擁有那部車。對吧? 以法律來說,那輛車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它而已。所以,銀行控有你的車,但是呢,還是歸你所有,直到付清欠款為止,或是違約。如果沒辦法還款,那銀行重新收回那部車,那就是他們一直擁有,可是,他們現在要從你手上奪走,然後,變成他們據為已有。那就是為什麼要稱作,重新佔有。然而,要注意,在所有情況下,他們持有那部車。那就是,有時你們所握有的,現在他們也可以擁有它! 從這一刻起,上帝與亞伯拉罕立下盟約,那塊地就屬於希伯來人的,但是,輪到他們擁有那片地的時機尚未成熟。即使,以色列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以色列早就擁有迦南地,他們只是還沒佔有它,他們還沒佔領下來。人們更偏向去混淆史實,並說,因為以色列犯的罪,導致上帝將他們驅逐到巴比倫,以色列早已失去那塊地所有權。然而,在公元七十年,當羅馬人取得該城的控制,並摧毀耶路撒冷時也一樣,但情況不是這樣的,土地所有權仍是以色列的。上帝只是拒絕讓以色列佔領那一塊地,長期不讓其佔有。這並非咬文嚼字、刻意挑剔,只是要了解,在佔有與擁有之間的區別。然後,至於那些想爭論的人說,最直接的答案是,以色列失去那片地的所有權已經一千九百年了,所以他們再也沒有這樣的權利,那就錯了。他們是唯一擁有這樣的權利的人,因為儘管有時佔有它,不代表他們不再擁有它。我希望你們看到這相對重要的差異。 (第十七課第二頁) 第17課第三頁 另外,在第七節那句應許的話,當盟約會在上帝和亞伯拉罕之間,持續下去,然後說到“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關於後裔的應許那部分,絕非可有可無的附加條款,這是一個合乎那個時代的法律用辭。找到那時代的法典,就能了解那時候,在資產歸還給聲稱持有該地的國王或是王子之前,土地資產如何傳承,有種種限制。 “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從法律意義上,當時已經包含那些話語,能讓亞伯拉罕子孫保住財產,並能持續傳承下去,在沒有限制之下。所以,要明白,這是法律用辭,而非誇飾。 此時此刻,要理解這割禮的新盟約的含義。與亞伯拉罕訂立的第一條盟約,上帝就說仍保持完全有效,亞伯拉罕就純粹是消極參與者,他不需要做任何事。可是,這新盟約,對亞伯拉罕子孫的意義是,那是一項義務,割禮是一種記號,他們選擇去參與亞伯拉罕聖約,那就意味著,他們將自己的忠心獻給亞伯拉罕的神。正如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隨著時光流轉,這割禮的盟約,只適用於亞伯拉罕家族特定的脈系。不代表他所有的孩子,都有資格。究竟(誰)才屬於所謂''應許血脈''的範疇呢?希伯來人,最終演變成以色列人。基本上,跟隨亞伯拉罕的每一位男性家族成員,若想獲得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盟約的福分,那麼行割禮必須作為一種義務。那就是說,要求積極參與。 此時呢,我不需要過多描繪行割禮,因為這去除男性陰莖包皮手術流程,在現在大多數社會,看來是一個很常見做法,因此也是一種常識。而且,通常非猶太家庭會這麼作,純粹出於醫學考量,而且,甚至是否需要開這項手術,是很有爭議的。時至今日,猶太人仍會對每一個男嬰,在出生後第八天,進行割禮儀式bris。 男性割禮的做法,早在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指示之前,就已經存在,這不是什麼新發明。正如我們所讀到上帝跟亞伯拉罕訂立相似的盟約儀式也非創舉。反而,在當時許多文化裡早已存在。不論(割禮)用作當天婚禮儀式的一環,或者,更常見的說法,正如一種進入青春期的標誌。上帝倒是做了一件事,為了減輕割禮帶來的創傷,選擇不對青少年男孩身上行割禮,而是用在八天大的嬰兒。再加上,上帝採用這種既有的儀式,作為一種效忠誓言,並賦予重大意義。就像是眾星和行星那樣,上帝選擇從自然之物,來創造記號,為達到祂自身良好的使命。畢竟,每一個自然之物都依附於上帝而存在,悲慘的是,以前跟現在一樣,很多人決定參雜它們自身扭曲的意義,像占星術,賦予上帝所創造的事物,都純屬一種曲解。 (第十七頁第三頁) 第17課第四頁 事情是這樣的,記得那標準盟約的流程,會要求流出鮮血,通常是動物的血,也通常用動物的肉,切割成肉塊,然後將割下來碎肉塊分成兩組。此處,割禮盟約流程,進行的情形是用在男性身體上。作為獻祭的肉體,肉體被刀割下,流出鮮血,然後將切割好的肉塊分組,一部分埋在地下,剩下留在軀體上。不誇張地說,亞伯拉罕和他的男性後代,本身配戴盟約的(印記)以及自身就是盟約的見證。對於拒絕履行割禮盟約的懲罰,是很嚴厲的,你將從自己族人中被剪除,這既是屬靈懲罰也是字面意義的處罰。當亞伯拉罕家族的男性拒絕割禮,或父母在男嬰出生後第八天,不進行B’rit Milah(行割禮)的話,他們實質上會強迫從族人中分開,然後,他們在屬靈上與上帝隔絕。他們就不再是希伯來人,並無權再索求上帝的任何應許。這也是為何上帝透過保羅,來解釋上帝真正想要的是,接受心靈的割禮,而非肉身的割禮。 上帝想要我們的心接納並承載這份盟約,然後,它以如此沉重的代價降臨於世。保羅解釋說,就是接受耶穌基督,使我們的心靈受割禮,這其實是,我們親身承受上帝盟約的屬靈印記。那自從耶穌降臨並祂訂立的新約以來,我們便與亞伯拉罕處於同等境地,我們要不然就透過基督的寶血,來接受新約,(心靈上)受割禮,要不然我們就等於拒絕它。如果我們接受它,那我們永遠是上帝選民的一部分。假設,我們拒絕,就將被剪除,從神的子民中被隔開,與上帝隔絕。雖然說,這些話可能會震驚到你們當中一些人,但保羅的言論在當時,恐怕使許多聽聞的猶太人屈膝跪地,因為他們深知盟約儀式和象徵體系的每一個細節。但是,教會已經長期背棄聖經的猶太本質,讓我們始終未能真正了解立約這類行為蘊含的深刻意義。 請注意第十二節蘊藏著一套核心原則和模式,不僅是只有來自亞伯拉罕的血脈後裔才能成為這盟約的一部分而已。在這裡,希伯來的家生奴僕或是購買的奴隸,那是異鄉人,也能透過割禮納入到盟約裡。要知道,按照法律,一個被購買的奴隸,可成為家族成員。他們幾乎但不完全是擁有家族成員的所有權利。因此,購買的奴隸所生的嬰孩也能成為家族成員。這跟我們平常認知的,聖經年代希伯來人的奴隸制度截然不同。希伯來人的外邦奴隸,基本上沒有被虐待,因為他們是自家人! 希伯來人對奴隸所有權的概念,是非常近似於我們現代的領養概念。然後,不要把奴隸所有權跟契約奴工(indentured servitude)混為一談。一個被契約綑綁的奴隸,僅僅是在債務期間裡償還你,而來服侍你的人,並不給予家族成員的資格。那只有被購買的奴隸才是家族成員,這種認知,其實跟通常我們認為的邏輯恰恰相反。 所以,在非常早期就已經確立的觀念是,血脈傳承並非聖潔群體的唯一准入標準。這裡,從亞伯拉罕開始,一個外邦人,只要願意追隨希伯來的道及希伯來的神,就可以取得希伯來公民身分,並讓所有天生的希伯來人都享有盟約的權利。這是,我們身為外邦人,藉由仰賴同一套原則,並接到盟約,藉著亞伯拉罕、摩西、耶穌所立下的盟約,之後盟約唯獨賜給以色列,別無他族。 (第十七課第四頁) 第17課第五頁 請讀創世紀第十七章:第十五節至二十七節 我從剛才讀的寥寥數語中得知,已經埋下敵意的種子,那終將引發世界進入全球衝突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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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八課-第十八章至十九章 中文第18課第一頁 我們上一周開始說到那三人突然間,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的故事,他帶他們到他帳前,然後坐下來吃著為他們預備好的餐點。至於他們到底是人類,還是天使,或者兩者兼之,那段是有許多爭議。不論如何,一些超自然現象正在發生,不管究竟是什麼,很難加以辨別。 請原諒我發表自己的淺見,我在好幾個場合說過,雖然一方面,我完全支持三位一體的基本主張(那就是神格由聖父、聖子、聖靈組成),但是,我並不贊同每一次上帝的顯現,必須用最嚴格的意義,來呈現在三人當中的一位的這種觀點。然而,這會不會是,那三個位格奇異的臨在(斟酌)?是代表三段神格的模範呢/是代表三位一體神格的典型案例呢? 也許是這樣,但真是這樣的話,確實與傳統基督教,對三位一體主張的(核心)概念,背道而馳。舉個例子,我們曾幾何時聽過聖靈,會以任何實體形式來顯現的?按照基督教傳統的說法,所有上帝的實體形式的出現,就應該是耶穌。難道我們有三位耶穌站在亞伯拉罕面前嗎? 那這三位還能代表什麼?那燃燒的荊棘(怎麼說)呢?那麼夏凱納(Shekinah至高神的意思)呢?那雲柱帶領以色列穿過荒野(又該如何)呢?還有“耶和華的使者”,向夏甲宣告祂自己為全能的上帝(怎麼說呢)?那是誰跟雅各摔角?然後,我們現在該怎麼解釋那三位平淡無奇的人,難道就這樣象徵雅威(Yahweh)自己的一部分化身嗎?我認為,這對我們自己造成極大的折磨,當我們試圖用人為的方式,來人工處理上帝可能的顯現,而侷限在這三種,這只是為了滿足基督教教義看起來無懈可擊。而且我認為,相信我們能夠將上帝限縮在任何條條框框裡,這是極其愚蠢的想法。祂存在於我們無法測度的方式中,居於我們無法觸及的維度裡。我們只是了解,上帝最片面的一部分,有時候,我們需要放開一些去做調整,並讓謎團保持謎團般的存在吧。 先知能預知遙遠未來的意象,或是其他人,像約翰是瞥見到天堂一眼的人,發現這些奇事是難以形容的,或不好跟其他人進行溝通此事。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用熟悉的字眼來形容,好比用動物、稀有珍寶和金屬、火焰、群星和月亮等等。除此之外,他們還能用什麼形容?然而,他們所看見的,要不就是自然界的靈性本質,以至於人類的言語從未捕捉到其中的含意。或是他們所預知那太過遙遠的未來,以至於,無法用言語形容,那些還沒被發明出來的事物。 我倒認為我們有相似的處境。很明顯的,這有某種神績正在發生,根本無法用言語來形容。因此,作者已經盡他全力。而且,你們可以肯定,在未來某些作者,盡可能幫忙修飾一下那些話語,目前,這些文字夠讓我們絞盡腦汁,不好理解了。然後,我也懷疑,亞伯拉罕是否了解,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而事情還是發生了。他們既已言之,事仍成真,如此便是定局。 (第十八課第一頁) 第18課第二頁 那麼現在,一起回到能讓我們腦子更容易理解的主題吧。在第九節,是我們經常在聖經裏讀到的,一種典型的經文例子,然後這些話語,是出自上帝來發話的,或是藉著天使之口。這三人其中一位對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裡?”這是一種反問句,純粹是一種很巧妙的方式來,開始一段跟撒萊的對話,因為,並不是說這些人不知道答案的那種提問。實際上,那些靈體當中,特別是上帝,必須把這些事情簡化到能夠跟人類容易交談的層次。以至於,我們聽到很多修飾與譬喻式的經文,都引用自上帝或天使的格言。別因為這類經文的描述,就偏離主題了,然後,把人類屬性的脆弱感、瑕疵以及弱點都怪在天使或上帝的頭上。 現在來揭曉這神秘探訪的目的;在第十節,三人其中一人通知亞伯拉罕,他一年後,還會回來,到那時撒萊必會生下一子。雅威對於亞伯拉罕,必得一子的應許,正在逐步應驗。首先,回頭讀創世紀第十二章第二節,上帝告訴亞伯拉罕,祂必叫亞伯拉罕成為大國,也對亞伯拉罕說,他會有很多孩子。第二點,在創世紀第十五章第四節,亞伯拉罕被應許有繼承人,而且那名繼承人,將是亞伯拉罕親生的兒子。第三點,在創世紀第十七章第十六節至二十一節,亞伯拉罕得到確證,他的妻子撒萊會為他生下子嗣。那現在,在創世紀第十八章第十節,所有這些應許,終於到了實現成就的時刻了。 現在留心觀察,這項基礎又簡潔的上帝神聖原則,是如何運作的。要注意上帝每一個應許是確立在先前的應許之上。而且,新的應許或新約,不會取代或廢除先前的約定,就只是將先前的盟約(項目)加總起來,提升到全新高度。當有人搭建一棟房子,要先從平整土地開始做起,然後在這塊平整土地打下地基。雖說,再也看不到地基下的土地,但是,它還是在那裏。在地基上,建起第一層樓。在第一層樓之上,搭建第二層樓,以此類推。萬物都建構於前者的基礎之上,沒有土地就不會有一個地基。在沒有地基的情況下,你就不會有第一層樓,沒有第一層樓,你也不會有第二層樓。 然而,假設有人能以某種方式,神奇地把土地層,從地基之下移除掉,整棟樓就會塌下來。如果你可以從第一層樓,移除地基的話,整棟樓會塌掉。倘若,你能從第二層之下,抽掉第一層樓的話,整個建築物頃刻間變成瓦礫堆。房屋結構的每一個部分都相互依存的,缺失一個或去除一個,整棟房子就此被摧毀坍塌,這也是上帝的盟約運作的模式。新盟約,即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不是一條盟約取代先前的盟約,也不是單獨運作的盟約。新盟約是仰賴所有之前的盟約,並且是所有先前盟約的應驗,每一條盟約都是確立在先前盟約之上。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賜予一名繼承人,確立了這種分階段,成就祂旨意的運作模式。 (第十八課第二頁) 第18課第三頁 撒萊很好奇這三位人士,就跟任何人一樣,會透過帳篷的牆(不是難事),來探聽他們所交談的內容。她幾乎快跌倒,試著壓住從心頭上湧現出的爆笑聲。相信我,不是“喔,小祖宗,我快等不及要看到那孩子的出生”那類的歡笑聲。這是屬於一種“這些呆瓜是誰啊,而且他們講話不經過他們大腦嗎?”這類的嘲笑聲。講白了,撒萊在心裡暗笑,Uh-oh(喔喔)。雅威(Yahweh)說撒萊為什麼暗笑?被抓包了吧。上帝說得很清楚,撒萊將會有一子,因為祂已經定下此事,並且會在一年內發生。撒萊做了正常舉動,她失口否認說,她笑過。上帝則說,喔!是的!妳有笑過。 即使這遭遇是很奇怪的,以雅威與撒萊是有一點小爭執作為結尾,但這故事依然用另一種方式持續下去。 三人從亞伯拉罕的帳前,出發往那座罪惡大城『所多瑪』的方向,亞伯拉罕陪伴著他們走了一點路。第十七節至十九節,我們窺探到某種在聖經經文背後的奧秘,我們得以窺見到上帝的心意,並讓我們獲悉上帝做出某項決定的背後原因。我曾經不只一次提醒你們,別在聖經裡面尋覓為什麼,而是要去找出循環規律。這段,很難得這一次告訴我們,原因究竟為何。而且,關乎為何上帝要這樣處理索多瑪和蛾摩拉,不論亞伯拉罕,是否應該預先知道上帝的計畫。 那麼,至少我們應該從中領悟到一件事,上帝從未將祂對人類(進行的)計畫有所隱瞞。祂不會對其他民族和國家,隱藏被施行審判的原因。祂不會隱瞞賜福的原由。其次就是,幾乎只單獨透過祂的希伯來子民,來啟示並成就祂的旨意,從首位希伯來人亞伯拉罕開始算起,便是如此。 當亞伯拉罕發現上帝的計畫是要毀滅所多瑪時,他很清楚他的姪子住在那裏,於是他用最典型的中東(談判)模式跟上帝討價還價。但是呢,我們實際看到的是,背後很多種事物。首先,我們看到亞伯拉罕關心的不只是他自己而已。其次,我們可以察看到上帝對公正和公義的定義。第三點,當看起來需要施行公義或是懲罰的時候,我們得以窺見到上帝的憐憫。 此時,我們觀察到第四件事,是絕對吸引人的事。在這則所多瑪的故事裏面,懺悔並沒有發生作用,就跟挪亞洪水的故事那樣,沒有起到作用。我之前好幾次提到過,讓人們驚訝的是,那種死後直接升天的概念,在舊約聖經是根本找不到的。其實整個悔改的理念,當前在創世記是找不到的,需要過一段時間,我們才會看到它發展的情況。目前為止,在上帝公正的體系,是根據人類的行為,呈現出唯一的評判標準是,這個人在上帝眼中是不是義人。惡人永遠是惡人,然後,義人永遠是義人。我們沒找到挪亞懇求惡人去悔改,我們同樣沒看到亞伯拉罕哀求惡人去悔改。亞伯拉罕向雅威祈求說,關鍵並不在於那些做錯事情的人,是否能悔改,遠離他們的惡行。這只關乎那些無辜的人們,是否會與作惡的人,一同遭受審判。 (第十八課第三頁) 第18課第四頁 我們也看到遠在摩西和西乃山律法(十戒)之前,上帝將某種普世的準則,應用在全體人類的行為之中。希伯來人稱這套標準為挪亞七律(the 7 Noachide Laws)。然後,在這一章,我們看到所多瑪越過那道罪惡底線,已經違反那套標準,讓上帝再也無法忍受下去。那自從踩到底線之後,唯一可能結出的後果是,上帝的震怒降臨到他們身上。現在,人們經常地對所多瑪具體犯下的罪,爭論不已,但是,有一件事很清楚,這些罪行,本質屬於道德範疇,更準確地說是;道德的墮落。之後,當羅德再度登場時,我們就會看到,幾個詳細具體的罪行,像雞姦跟同性戀等等,可是,我們從未得到所多瑪惡行的冗長清單。讓我快速做個補充;所多瑪是五個城區共同管理之下的主要城市,政府駐地,蛾摩拉也是這五城其中一個。所以當只提到所多瑪的名字時,那只是說所多瑪代表整個城區而已。當最終傾瀉毀滅的時候,那五座城邦無一倖免。 關於這場言語交鋒的目的,歷來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寓意式講道和教導的方式,但對我而言,其核心啟示在於,上帝從不將義人連同惡人一起摧毀掉。那也不是說,上帝允許征伐大軍去懲戒祂的子民時,不意味著義人不會被一起殺掉。不是的,我想說的是,當上帝宣洩祂超自然的神聖怒火時,比如,大洪水的例子,以及即將降臨到毀滅所多瑪跟蛾摩拉的審判,祂絕不會讓義人跟惡人一同受死。這跟上帝降下祂超自然震怒與祂允許壞事發生,世人皆會受到影響,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異。舉例來說,那“大地震”衝擊舊金山,那九級大地震,徹底摧毀整座城市,然後有幾千人喪生。現在來看,我們這時代都知道,舊金山被描繪成另一種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版本。因此,我們是否將這假設性的九級大地震,就當作是上帝對這座城市發洩震怒嗎?不!發生那場地震,在某一方面來說,確實是雅威同意這麼做的,但是並非雅威的直接所為。好幾個世紀以來,所有災難性事件爆發後,好人會連同惡人一起殺死。然而,地震斷層在這幾百萬年前,就已經存在,在那種地震規模之前會沿著斷層線發生。只是現在,幾百萬人在斷層那裏生活,而以前卻沒有過。 每當上帝降下大災難時,就是上帝在宣洩憤怒,很特立獨行。但它波及的範圍,完全超過一般大自然所能達到的範圍,而且是,上帝指定何時要發生自然災害。大洪水是一個案例,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是另一個例子。在世界末日,人類會見識到地球前所未有的異象,聖經清楚地表示,上帝降災為一種審判。 另外,在上帝宣洩憤怒之前,會通過充分的警告,不會是突然發生或是毫無徵兆。而且,當上帝毀滅性震怒降臨時,會將義人從惡人中分開。再次強調,大洪水跟所多瑪和蛾摩拉就是我們現有的例子。況且,我們讀啟示錄的時候,我們會看到同一個規律;那些在基督裡面的人,會被庇護起來,而惡人則被單獨挑出來除滅。 這是我們可以仰賴的上帝行事模式規律,可是,還有另一套循環規律,卻讓先知跟賢哲感到困惑。為什麼呢?他們經常提問,為何上帝會允許惡人興盛?而且,雖說那答案,多半是神秘莫測,卻總是跟神的二類心意有關,要藉由邪惡行事來得以實現祂計畫中的某個階段,或者是,藉著惡人的行為帶給祂子民某些益處(雖然,惡人的意圖並非要讓上帝子民受益) 。所以,儘管雅威允許義人遭遇苦難,我們仍然可以確信,上帝絕不會降下祂的憤怒懲罰時,也不會讓祂的子民與惡人一同滅亡於超自然的毀滅。因為這違背上帝的行事法則,也不符合祂的聖潔神性。這被提的目的是,將祂的選民迅速地送至安全處。 (第十八課第四頁) 第18課第五頁 在我們進到第十九章,還有所多瑪跟蛾摩拉的毀滅之前,我要指出,在上帝和亞伯拉罕的對話裡,有一個常見的錯誤引述,那就是,最後討價還價的人數是十名無辜之人,而非一個無辜的人。而我們會在聖經後續的章節,找到十這個號碼,是一個有效的會眾崇拜規模,很常見的最低人數。時至今日,猶太人基本上,不會在少於十人的情況下,進行崇拜儀式,甚至不會在十人以下的團體裡禱告。用希伯來語說,這稱作minyan(民揚or祈禱班)。以至於,雅威說,除非在惡人群裡,找到一組民揚(minyan),那祂就會停止祂審判之手。 現在,這段對話已經結束,第三十三節說到“主耶和華走了”,其實,在希伯來原文是說“雅威走了”。當我們開始讀下一章節時,請務必要記住這一句話,雅威走了。 請讀創世紀第十九章第一節至十四章 原先在第十八章,所提的問題,我們在第十九章,找到了答案。這三個人來到亞伯拉罕那裡的人是誰?我們已經知道,三人其中一位是上帝祂本人『雅威』,那是祂本名Yud-Heh-Vav-Heh、YHWH、Yahveh,這些名字,才是在第十八章第三節的真正希伯來經文原文。在第十九章第一節,我們得知,其他兩個人是信使。在這段希伯來語是malach,本身的意思不是天使,它的意思是信使,而且,在聖經中是最常用來指『人類信使』。這是取自上下文內容(那就是,這些信使蒙蔽所多瑪人的雙眼,並施行其他超自然奇事),我們明白他們實際上是天上使者,我們定義為天使。 我現在要你們注意,我們在這週,或許下周,要進入相當困難的領域。我還會挑戰某些幾個世紀以來,被視為真裡的教義。可是,正如許多人為的教義,他們所提出的主張,跟聖經的紀載,沒有太多關聯。 所以,從這事件中,關於雅威或是天使,我們能學到什麼樣的知識?有一件事是,天使俱備化身成物理維度的能力。事實上,如果我們能指出一件在聖經裡的天使的具體知識,那就是,當他們要與人類交流互動時,他們經常化身為人類的形式。一般來說,在聖經故事裡的人類,一開始沒有意識到,他們所看見的這些“人”,並與其交談的人,完全不是人類,反而它們是天使。我們常常會看到,一旦人類意識到這些人是天使時,恐懼便會襲來,於是人類會俯伏在地,崇拜他們,或是因恐懼而昏厥,很顯然的是,天使會首先化身成人類的主要原因。這也是,它們不會徹底把人類驚嚇到失去知覺,甚至造成死亡的地步。 (第十八課第五頁) 第18課第六頁 有意思的是,雖說,教會界偏向稱呼上帝所有的靈體僕人為“天使”,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天使、信使、malach它們很明顯是某種位階低的靈體,它們一直都沒有自由意志或是自由。它們奉雅威的命令,從天堂派下來,執行特定的命令與任務,它們對此事無法行使它們的個人意志,這也是為何,它們只是信使而已。它們不會製造信息,僅僅是傳遞消息罷了。而且,帶來的訊息,可以是毀滅形式出現,它們顯然擁有幾乎是無限的力量,在它們調配下,來完成任務。 因此,天使就僅僅是某些特定的靈體,他們是位在低階的靈體。往高階的靈體就是基路伯(Cherubim),這些靈體是上帝最親近的僕人,祂們這些靈體是來守護上帝的莊嚴聖潔。祂們就是以西結所提到的那群,附帶很多張面貌,以及好幾雙翅膀。基路冰不是天使,祂們比天使的地位更高,與天使相比則被賦予不同使命。那麼,在聖經裡,還列舉其他種類的靈體,但是,我們現在不會去探討這些。我只希望你們明白,當我們想到靈體的時候,並非所有靈體,都屬於一個類別或是另一種天使。反而,天使只是其中一種靈體,而靈體卻有好幾種類型。 可是,在我們亞伯拉罕和撒萊的故事中,正好雅威擁有跟天使相似的人類型態,關於這個情況要怎麼解釋呢?讓我們暫停一回,並稍微思考一下。既然雅威在這裡,化身為人類實體型態,那為什麼,祂沒有對耶穌做一樣的事情呢?或者,祂做了嗎? 換句話說,這段在暗示,上帝化身成這個“人” ,是採用天使化身成人的相同方式。也就是說,這種人類形態,不是真實血肉之軀,祂不需要從嬰兒期開展生命,之後長大成熟,最終被上帝的靈“附體” 或“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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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九課 中文第19課第一頁 妥拉課的宗旨,是要研讀聖經,並不是為了確立或是學習教義,我們也不專注在某項專題為主的研討。無論如何,正如我幾個月前,在妥拉開篇介紹說過,雖說,我們大致上會逐句研究整個妥拉,並詳細地解釋其中含義,以及妥拉的背景,每逢遇到爭議的經文時,我們將會暫停下來,並將其作為一種主題,以開放的模式來討論,不僅限於聖經原文的上下內容。 創世紀第十八、十九章,關乎這三人探訪亞伯拉罕以及撒拉的故事,三人最後發現是雅威以及兩位天堂使者,揭開了永恆面的篇章,將會一直是未解之謎。那麼上帝的本質與本性,是什麼?然而,就因為對這問題,我們沒有得出一個完整而充分的答案,但不代表說,我們應該接受不符經文的教義,僅僅出於容易理解和遵循傳統,就接受它。 一直到公元四世紀,等到教會徹底羅馬化和外邦化,那“三位格”和三位一體的概念,就此誕生。最早的三位格教義的記載,是取自所謂的『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神,這獨一神裏三位乃是合而為一,然而,聖父、聖子、聖靈乃是在同一個神性本質內。祂們不是三位神,而是獨一的神,三位乃是共同的永恆及同等,所以人要等到拯救,必須要思想這三位一體之神" 我要強調,事實上,早期教會從基督被釘十字架受難後,最初三百年的教父和教會,完全不曉得有任何,這樣以上帝為首的三人綜合體的概念。但是,他們非常清楚主耶和華是一位主,而不是三位主。申命記中所記載的的示瑪(Shema;以色列啊!你要聽),明確闡述了這一點,而新約聖經路加福音中,更是直接記載了我們救主親口重述這一真理。這段是在妥拉的示瑪:美標版(NAS)申命記第六章第四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以下這段是新約的示瑪:美標版(NAS)馬可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九節;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雖然,我們永遠無法徹底解開,圍繞在上帝神性的所有奧秘,但我們仍可解說一下。而實現這一理解的途徑,就是藉著重新確立聖經中上帝的名稱體系。我很確信,我們正要揭發並面對的,這些眾多偽造的教義和概念,是由於上帝的名字被擱置一旁,以及教會界贊成用相對通俗的代名詞,比如主跟神來取而代之。現在,我討論的焦點,不是我們是否應該稱彌賽亞為耶穌(Messiah Jesus)、耶書亞(Yeshua)、耶和書亞(Yehoshua)、基督或是其他名稱。無論上帝的名字是;雅威(Yahweh)、雅微(Yahveh)、耶和華(Jehovah)、雅(Yah)或是別的稱呼。我們很確定的是,全能神的名字,按照希伯來字母拼法是“yud-heh-vav–heh”。據我所知,對此沒有任何爭議。問題反倒是出在,為何這通用的代詞像主跟神,取代了上帝在聖經用的名字? (第十九課第一頁) 19課第二頁 請務必理解,我們並不是孤例,猶太人他們自己,在耶穌基督尚未降世前三百年前左右,就已經開始採用這寫法。值得慶幸的是,當他們大聲唸誦聖經,或是撰寫關於上帝的註釋時,雖然,他們用主和神等字來代替(上帝的本名),但是,他們沒有刪改聖經原稿。他們保留了上帝完整的名字yud-heh-vav-heh。 你們知道的,我們舊約聖經譯本,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的比例,提的是“主”,希伯來原文可不是這個意思。希伯來原文並沒有說主跟神,也有沒說亞多乃(Adonai),那只是希伯來語主的意思,它說的是雅威(Yahweh)。再次強調,基督教或是希伯來學者之間,對此沒有駁斥,在這裡,我不是要拋出新的想法。我只是要把它帶到光天化日之下。而且,這不是推斷,因為考古發現死海古卷的關係,我們知道大部分舊約聖經的副本,能一直追朔至耶穌誕生為止。 給你們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的意思,請允許我復誦,申命記示瑪篇,接著路加福音,我用希伯來語唸給你們聽,這樣子,你們能開始理解我們所面對的問題: BHT(Blessed Hope Translation蒙福希望譯版)申命記第六章;四節 šüma` yiSrä´ël yhwh(´ädönäy) ´élöhêºnû yhwh(´ädönäy) ´eHäd 以色列啊,你要聽!雅威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這不是依據經文的,但是,按照傳統猶太方式,來表達示瑪的說法; šüma` yiSrä´ël ädönäy ´élöhêºnû ädönäy´eHäd 它記載得很清楚,為什麼猶太人停止使用上帝的名字,轉而用上主(HaShem)、亞多乃(Adonai),還有好幾個通用代詞,來代替它。但是,我不理解的點是,教會界為了自身考量的緣故,也選擇遵循這猶太傳統的無視原始書寫文本,與此同時,卻幾乎拋棄了聖經中,一切可能保有的猶太元素。 將上帝的名字,雅威重新輸入到示瑪篇,不會造成對任何宗派有教義上的問題。但是,請讓我為你們打個比方,如果重新置入上帝的名稱到聖經裡,可能會帶來的問題。基督教學者以及教會高層,普遍都認為,最後結論是耶書亞(Yahshua/耶穌)當然會再臨,當然,我跟在場你們大部分人一樣,都堅信這一點。然後,在新約使徒行傳第一章十一節也告訴我們,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離開)。一般都認為這種方式是指; 1) 以他還要怎樣來(離開)的形式,意思是,我們認定耶穌(Yeshua)的身分是神/人二性形體。 2) 從祂離開的地方、就是祂升上天的橄欖山歸來。3) 以祂離開的方式,那就是上升到空中雲彩離去,所以祂將會從空中雲彩中歸來。 現在,耶穌復臨的故事中,最戲劇性橋段之一,就是當祂回歸時,會先觸摸到世上的橄欖山頂上。當祂降臨之時,一場劇烈的天地災變會先發生。橄欖山將從中間裂開,斷層線自東向西延伸。 翻開你們的聖經,到『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我會唸前九節給你們聽。 (第十九課第二頁) 第19課第三頁 請讀『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第一節至九節』用一般聖經來讀即可。 好的,實在太棒了,這段沒什麼特別新奇或難懂的地方。讓我按希伯來文字面意思,讀給你們聽就好。 請讀『希伯來文;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第一節至九節』 恩哼!那只是把事情搞得很複雜,不是嗎?因為我們都知道彌賽亞是誰,總是假設能把“耶穌”,或是耶書亞(Yahshua)等答案,帶入到這幾節經文裡,解決瑣碎的部分,使這所有字句能夠整齊劃一,讓視覺上舒服。但是,我們似乎無法辦到。因為在希伯來原文寫的是雅威Yahweh…yud-heh-vav-heh….必降臨在橄欖山上。 其實在第九節,寫的是雅威,接著補充道,祂的名字是echad,意思為獨一。而關於這個,我的朋友們,這段敘述保留了,對神性全體的描述,從傳統觀點來看,就是聖靈、聖父、聖子的綜合,我們經常簡化為“神”的那位。 所以,我們對此該怎麼因應這個認知呢?首先,如果我們無法徹底理解或是解釋的話,我們必須承認這就是存在的事實,而不是說就這樣視而不見。如果我們選擇迴避的話,它說寧可安於現狀,也不願意探究真理的本質。這些經句特意寫道“雅威Yahweh”,正降臨在橄欖山上。第二點,我們必須認知將上帝的名字重新納入我們的聖經中,的至高重要性,如果缺乏聖名,我們會錯過大量經句的語境脈絡,也難確知所討論的究竟是何位格。還有,所探討對象的身分問題。第三點,我們必須重新查驗審視,那些珍貴的末世既定推論。而且,順帶一句,讓我澄清一點,很多現代宗派教義,所提出關於末日事件的說法,純屬教義罷了。然後,閱讀提姆.梨曦庭(Tim LaHaye)的末日迷蹤(Left Beh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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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課-第十九章至二十章 中文第20課第一頁 我們時不時談到,將猶太屬性、希伯來語及猶太文化重新融入到基督教,並納入到對聖經基本認知的重要性,那麼在接下來幾節經文,我們會得到一個實例,並說明為何這一點如此重要。 讓我先簡單介紹一下,我要念的全猶太聖經全譯本的譯者兼編者,他是一位彌賽亞猶太信徒。因此,縱使他將猶太屬性融入到聖經中,他也帶入了一些傳統元素。從我們習慣讀占比很重的外邦人傾向的譯本,轉換到稍微偏向傳統猶太化的詮釋。而且,這一點在此處,尤為明顯。由於他的猶太背景,他避免直接使用上帝的名字(雅威/Yahweh),而是用亞多乃(Adonai)或是英文譯本的“主”來代替,我們將會在整本猶太聖經(CJB猶太新約譯本),發覺到這一點。 請重讀創世紀第十九章十三節至二十九節 第十三節和十四節,在我所讀的全猶太聖經是“亞多乃Adonai”,而有可能你們讀的是“主”,在實際希伯來原文寫的是Yud-Heh-Vav-Heh。Y-H-W-H, “Yahweh/雅威”。那麼雅威是誰呢?在這裡是這樣提及到祂的實際名號,全能主上帝!當兩位天使解釋說是雅威(Yahweh)差派他們的,並且雅威(Yahweh)指示他們摧毀這座城市。尚未道成肉身的耶穌沒有指示他們,聖靈也沒指示他們,而是父神上帝;雅威,也就是外邦基督徒,所稱的耶和華,指示他們的。 所以,第十三節其實要讀,“……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雅威/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請讓我解釋清楚,有的人似乎會誤解我的意思,感到莫名其妙。雅威(YAHWEH)的希伯來字母拼法是Yud-heh–vav-heh實際上的確存在。這不是推測,這也不是教義或是傳統,這更不是寫在某些希伯來手抄本,也不在其他版本。雅威這個字,確實存在於在我們所有舊約聖經稱作“主”或“神”的希伯來原文手稿裏。 稍微再往下看,在第十八節,羅得回應要他離開的天使,並說道,我主啊,不要如此!現在,羅德認為他在跟雅威/耶和華說話,還是現在才察覺到這些人不是人類,而是跟天使講話呢?在這一節經文用的字是“主”,即亞多乃(Adonai)。況且,就像我之前提過,亞多乃可以指上帝,或者它能代表一種一般意義的“主”或是“主人”,不論是人類的還是屬靈的主或者主人。這段實際原文是“雅威阿,不要如此!”。在原文上下內容中,不是指上帝,它是在指亞多乃(Adonai)的通用形式。羅德是在回應天使,稱他們為亞多乃,上主、主人等稱呼,那是一種表達,象徵尊重與禮節的說話方式,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承認他們的力量以及權柄。 (第二十課第一頁) 第20課第二頁 我想要指出這一點,並不是因為,我們聖經的含意必然有誤,主要是,當我們理解了希伯來語所提供,更豐富的內涵時,反而更清晰了解當時正在發生的事情。我們可以更精準得知,第十九章正好說到的,上帝究竟以哪種方式顯現。你們某些人也許在想,這真的很重要嗎?是的,這很重要。而這些,零散的信息線索,我們可以拼湊在一起,這樣就能更精確地瞭解聖經。然後,要記住,新約至少有一半內容是來自舊約的格言,啟示錄主要是編纂舊約的預言,並將它們按照時間順序寫出來。因此,如果我們真想要明白,在新約中發生的事情,我們首先需要正確了解舊約聖經。 總歸一句話,羅得帶著妻子和兩個未嫁的女兒一起離開了,可是,這些所謂的“女婿們”卻不願意走,他們怎樣都不相信天使所說的話。因他們未能倖免於自己的質疑,羅得的老婆也同樣沒活下來。那這些所謂的“女婿們”顯得有點神祕,主要是因為希伯來在這段表示不明確。那個字的意思可能是指,娶羅德的兩個女兒的未婚夫,更有可能是指,這些人是羅得其他女兒的丈夫。無論何種情況,他們可能是所多瑪的異教徒。當讀聖經時,這裡有條小提示,如果你們看到只有提及到幾個孩子,大概是那對夫妻也有其他孩子,只是沒理由提到他們。在聖經的年代,當一個人僅有兩個或三個孩子,就會表示其他孩子已經早夭,或者表明他們非常年輕,才剛開始成家,或是丈夫或妻子有某種健康問題。最少五到六個孩子,會是一種基本定額。更何況,由於傳染疾病或是其他危險等原因,夫妻的某些孩子很早夭折,那是很常見和預料中的事情。所以,關於羅德是否還有更多孩子,你們自己可以得出結論。 顯而易見,羅得還是沒意識到,事情本質的危險性,或者即將要發生事情的急迫性。天使告訴羅得要火速離開,但是,他還是不懂。他顯然在慢慢地打包行囊,並確認他沒有遺漏任何重要的物品。一位天使介入其中,直接抓住他的手,然後再抓他兩個女兒的雙手,並拉他們到城牆外。 這裡,我們應該要記得,一種習俗模式正被確立下來。記不記得在天使到來時,才幾個小時前,羅得做了Matzah無酵餅,供他們吃。何況,他現在必須迅速離開。雖然沒有明說,但是,你們可以猜得到,在正要逃亡的前一天,他攜帶的是夜間做好的無酵餅。那當然,這種預表在幾個世紀後,得以延續。呈現在以色列人匆忙離開埃及前,製作無酵餅的記載中。 天使囑咐羅得逃到附近安全的山丘,一向猶豫遲疑的羅得回說,不,我寧可到一座城市,羅得喜歡安逸的生活。還記得,當他與亞伯拉罕分道揚鑣時,然後,亞伯拉罕就讓他和他的羊群選擇哪塊土地,他卻選擇所多瑪。我們接著看到,羅得去住在一個城裡。羅得明顯不喜歡過游牧民族或是牧人的生活,他想要生活在更精緻的城市氛圍,以及享受城市所能提供的舒適、安全、輕鬆生活的地方。他選擇住在所多瑪這件事,就很清楚地表明,他已背棄了自己的傳統和生活模式,轉而追隨異教徒的生存方式。從很多層面來說,羅得就是北國以法蓮-以色列支派的預表,這些支派背棄自己的傳統,還轉頭接受外邦人的生活型態。 (第二十課第二頁) 第20課第3頁 請記得,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一處經文寫,羅得放棄以色列上帝的信仰;羅得並不是一個壞人。羅得只是軟弱而已,然後,容易屈服於世俗的日常誘惑。羅德的生活亦是非常好的實例教材,就是我們現今所稱為“一名世俗基督徒”。儘管羅得的信仰如此脆弱,而且,在神的美意中看似毫無用處,上帝依然去拯救,畢竟他曾是祂的孩子。然而,這是多麼悲慘的墓誌銘,也是對我們所見羅得塵世生命的悲哀總結。 羅得請求,將他送到附近小城。實際上,那座城市非常小,它的名字叫瑣珥(Tzo’ar),在希伯來語是指小的意思。其實呢,我們在此見證的是一次改名,這座城市原先稱作比拉(Bela),現在叫瑣珥。當羅德和家人抵達到那裡時,很快地,所多瑪城以及蛾摩拉城就被徹底摧毀。硝煙瀰漫、衝向雲霄,亞伯拉罕站在希伯崙遠處的一座小山丘上,都能看得到。 接著,我們得知,為何上帝要救羅得的原因。第二十九節,告訴我們說,是因為亞伯拉罕向祂請求這麼做。就因為正直的亞伯拉罕,為羅得的性命祈求。這是我們這些為人父母、姨婆、姑母、伯叔、兄弟和姊妹,需要謹記這一點。一個正直人的禱告,而且,如果你得救了,在上帝面前是個義人,能夠帶領拯救未受得救之人(不信主),甚至拯救出得救卻軟弱之人(信仰處於掙扎)。我不懷疑我父親的禱告,讓我多年前避免被遺忘與迷失之間,這正是我應得的,並且迅速朝這個方向走。或許,唯一能寄予拯救的方式,甚至是維持我們孩子或孫子輩的生命,就是我們的禱告。並且,我相信,羅得從來沒有想過,一定是亞伯拉罕替他為他禱告,才讓他免受毀滅。 但是呢,一向性格懦弱的羅德,並不滿意他的安全避風港瑣珥。表現像一個世俗的信徒,而且,再一次做出了錯誤判斷。羅得離開上帝為他預備的地方,還帶著他兩個女兒,然後他們搬至丘陵上的山洞裡。羅德由於他的恐懼,缺乏順服還有紀律、信心,並置他兩個女兒陷入到一種糟糕的困境。他們現在位於一個,遠離任何可能有潛在女婿的偏遠地方,考古研究表明當時那塊區域,羅德和他兩個女兒遷移到的地區,寸草不生、土地貧瘠,是沒有人口聚集的狀況。他的女兒,身體發育成熟,足以生育孩子,她們會因沒有孩子而感到極其羞愧,因為在那個時代,生育是女人的主要責任。因此,很顯然既沒有丈夫,就沒辦法生小孩,兩姊妹彼此約定好,將她們親生父親灌醉,並跟他有性關係,這樣她們就會生兒育女。看似對她們扭曲的小腦袋瓜,完全沒問題,因為她們在所多瑪城長大,對這邪惡的舉動,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是不正常的,即便在聖經年代也是如此。一個男人與自己的女兒,生育子女,會被人瞧不起的。而且,這種悖逆行為的結果是,產生了後來成為摩押人和亞捫人,這兩族的始祖,並成為兩大以色列的世仇,因此也變成與上帝為敵!我們的自私和違背信心等行為竟能造成出這樣的後果,令人無法置信。 (第二十課第三頁) 第20課第四頁 請重讀創世紀第十九章;第二十三節至末尾 我們現在來到了,耳熟能詳和充滿傳奇色彩的聖經故事,所多瑪以及蛾摩拉的毀滅。我認為真正奇怪的是,原本以為,聖經會留下一段關於這場災難的,冗長和痛苦的詳細記載,讓我們去閱讀的。這份記錄本應讓人感到非常恐懼、顫慄,以致於,我們會高度警惕,並盡可能避免重蹈覆轍。然而,我們卻只看到四到五節的經文!說它細節匱乏,都算是極大的輕描淡寫。我們只知道,毀滅是從天而降!它如燃燒的硫磺火雨般傾洩而下。那是一個極有趣的用詞遣字;燃燒的硫磺,是用來摧毀定位在古城牆外的垃圾堆。一旦點燃硫磺,就會產生高熱,散發出一股獨特濃烈的氣味,足以掩蓋其他常見的惡臭。那當然啦,這場火焰能淨化害蟲和流行病、疾病。我們也知道火焰在聖經中,是象徵洗滌罪惡還有提煉貴金屬。上帝毀滅了祂眼中認為是像垃圾堆般的扭曲墮落人群,使用的方式是,確保讓所有知悉這場審判的人,都能了解、明白這個審判的方式。 聖經關於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敘述,與其說是聚焦在恐懼、死亡和神聖懲罰的本質上,不如說是著重在道德層面,導致引發這場毀滅,而毀滅的本身幾乎是附帶的背景註解。 那麼,對於第二十六節中,羅得的老婆在回頭時變成了一根鹽柱,我們該如何解讀呢?希伯來“ 不可回頭看”這個詞,是一句俚語,它是指逗留或者是遲疑。就實際情況看來是,羅得老婆,她不聽勸告,然後落在了後方。天使們,帶著羅德和兩個還住在家裡的女兒,一起把她拉到城外,可見她一定是停留在城牆外。這就表明,當羅德和他家人一踏到城牆外時,毀滅就立刻開始降臨。羅得的老婆遭受跟其他當地居民相同的命運。 長久以來,人們普遍認為關於她變成一根鹽柱的傳說,是從猶太人流放至巴比倫之後,某個時期被編入的語句。最古老的文獻傳統似乎並不承認這部分故事。我們就不停留深究在這段話上,因為這恐怕是一個未解的謎題。 在第二十七節,焦點再度轉到亞伯拉罕身上,繼續述說妥拉的傳說敘述。他一早起來,站在一處高地,並從遙遠的距離,目睹到所多瑪城區的煙硝,經文說道,如同燒窯一般。我好奇,亞伯拉罕真的對上帝有信心說,把羅得從這整個徹底毀滅中,拯救出來嗎? 聖經沒告訴我們。縱使,亞伯拉罕曾與上帝磋商過,如果有十個義人待在那險惡之地,祂不會摧毀所多瑪,而聖經從來沒提及羅得的名字。我們可以放心假設,亞伯拉罕為了羅得的緣故,來跟上帝討價還價。但是,難道我們能自信地認為,亞伯拉罕確信羅得會得救嗎?我表示懷疑。我認為,亞伯拉罕還是要寄望於,如果羅得還是義人的話,亞伯拉罕對此不敢那麼確信,上帝是否饒過羅得和他一家性命?然後,雅威的回答是肯定的。羅得在上帝眼中是否仍然是義人嗎,那是題外話了。我不敢確定,然而,當我們綜觀亞伯拉罕的一生,他只是一個凡人而已。誰不會暗自揣測,羅得是葬身於所多瑪的廢墟之中,還是生還了下來? (第二十課第四頁) 第17課第五頁 我們當中,有兒孫之人,誰不曾凝視後代而心生忐忑並懷疑,他們得救了嗎? 將來他們會被拯救嗎?那些看似完全偏離上帝之道的孩子,還能從即將到來的永恆毀滅前,被拯救出來嗎?我們可以懷抱希望,可是,卻常難以確信。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禱告,這也是亞伯拉罕與上帝談判磋商時所做的,為義人的生死存亡禱告,其餘的事物都交託在上帝手中。 創世紀第十九章最後九節經文,在歷史上相當重要,它們記載了兩支將會成為以色列的敵人的起源,即摩押人和亞捫人。而且,如果我們能用一句來概括;摩押人和亞捫人誕生於罪孽,因此罪孽就是他們的宿命。 我們從故事中得知,羅得是個年紀大的人,那一家三口現正住在死海東側山上的一個洞穴裡。很顯然,已經過了一些時日,因為,羅得的兩個女兒開始擔心,她們無法完成當代女性的目的跟使命,那就是生育下一代。 我認為,我們不需要太過跳脫常規思考,去理解第三十一節經文的描述。“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這一組家庭很堅信,他們跟挪亞的小家庭很相像,成了上帝對世界的審判之後,造成他們是唯一殘存在地球的人類。這兩個女孩顯然不明白,發生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事,只是一個地區災難,看起來,羅得也沒意識到。 我們觀察到羅得變得越來越懦弱,更不願意面對這人世,並認為什麼事都做不了。愈傾向於認定餘生只能勉強苟活,現在在等待時機死去。老實說,羅得剩餘的三個家人,都以為他們目睹到了世界末日。難道信仰是帶來這類恐懼嗎?天啊,絕不是這樣!還是你常常活在驚恐的狀態嗎?我敢保證恐懼並不是來自上帝,這跟敬畏上帝,毫無關係。 兩個女兒不停地灌醉她們的父親,然後為了懷孕,就跟他有性關係。大女兒是第一個生下孩子(名叫)摩押,接下來小女兒就產下亞捫。這幾節經文跟記載在申命記和詩篇的其他經文,都證實亞捫人和摩押人與羅得是直系血緣關系。有時候,摩押和亞捫被稱為是兄弟,然而,那只是慣用的表述,就如我們會說在基督裡,稱彼此為我的弟兄姊妹那樣。有趣的是,在申命記還特意挑選這兩族,並規定那類人不可與以色列通婚,即摩押和亞捫。而且,我們從考古學得知,在出埃及記前,摩押和亞捫已經是穩健強盛的國家。 這一段是我們最後看到羅得,在聖經敘述中的終章,已經為他寫好極不光彩的人生墓誌銘。何等不堪的人生終曲,留給後世去評說。他究竟活了多久,我們不得而知。從哪一刻開始之後,他做了什麼,我們不知道。我們只曉得,他絕非活出得勝的一生。 (第二十課第五頁) 第20課第六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章全部內容 自從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毀滅後,亞伯拉罕再次成為焦點。在這裡我們會發現,他四處遷徙,基本上只為一個原因,那就是畜牧性遷移。為了他的羊群和畜找新的草場、新鮮水源,因為他之前居住的地方,當地資源早已耗盡。聖經告訴我們的是,沒有任何理由認為,他已越過希伯崙的山丘以外的地方,直到現在。 亞伯拉罕向南遷移,中停在基拉耳(Gerar),這片內陸地區,將會在不太久遠的未來,以非力士地(Philistia)聞名,即非力士人的土地。實際上,基拉耳王亞比米勒(Abimelech)完全有可能是早期的非力士墾荒者。 去了解當時的地理環境,對理解這事件至關重要。因此有必要說明這裡的加底斯(Kadesh),正是聖經中的加底斯巴內亞(Kadesh-Barnea)。該地曾是某種宗教祭祀場所,由於深入西乃半島荒漠腹地,且擁有充沛的水源,無庸置疑,成為貝都因人時常來這邊進行貿易、崇拜他們的神靈、獲取補給等等活動的聚集地。這個地方稱作書珥(Shur)其實位在埃及(書珥只是亞蘭文Shur-a的希伯來語形式,意為“一堵牆”)。早在亞伯拉罕的幾個世紀以前,埃及人沿著現代蘇伊士運河一帶,初步建造一堵防禦圍牆。它的用途是來抵禦北方,經常襲擾埃及的亞洲游牧大軍。當我們在後續幾個章節中看到的,那些亞洲部落最終佔據埃及,並實際統治埃及,超過一個多世紀。 有一個合理的推斷,早在亞伯拉罕前,大約四百年左右,那一座牆就已經存在,在古埃及檔案裡,一部文獻被學者命名為“聶菲爾涅胡預言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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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一課-第二十章至二十一章 中文第21課第一頁 我們上一次講到,偉大的族長亞伯拉罕,從希伯崙往南遷至西乃半島的北部荒原地區。盡管聖經沒有明說,但這場遷徙的原因是很明顯的,如果我們是牧羊人,便不會質疑,它們需要尋找新的草場,或許還必須要有水資源。但我們也知道,亞伯拉罕做出遷移的決定,是上帝親自的帶領。 令人驚奇的是,他遷移的那塊地區,竟是多年來晚間新聞的頭條焦點,近這幾周以來,倍受矚目的,加薩地帶。基拉耳城就位在這區域東部邊緣,該地區由亞比米勒王統治。那國王幾乎可以斷定,是早期非力士人的墾荒者。加薩地帶在聖經年代構成了非力士人國度(Philistia)的大部分地區。非力士人可能是以色列,在整部聖經歷史中,最頑強和值得注目的敵人。令人驚嘆的是,在聖經記載中首次遭遇非力士人,雖說平靜,但這是發生在近乎四千年之前。然而今日以色列人的宿敵,也是非力士人,這是怎麼說呢?因為我們所見那些,不斷利用機會攻擊以色列,企圖最終摧毀這國家的人,正是被稱為巴勒斯坦人的群體,而巴勒斯坦一詞,是希臘文中非力士的意思。 讓我們一起重讀第二十章,上一次,我們真的沒有讀得很深。 重讀創世紀第二十章全部內容 我們又發現亞伯拉罕故技重施,現今他面對心生畏懼之地,他竟然再次稱他太太撒拉是他妹妹。然而,對亞伯拉罕而言,有何不可呢?當法老帶走撒萊時,他在埃及,身處險境卻安然無恙,並從中獲益,法老接著將她奉還時,還附帶著一大筆贖金,為了止住上帝降在法老一家的災難。 那麼,他遇到在聖經中稱他為亞比米勒王(Abimelech)的,埃及的舊事又重演一遍。這裡,順便說明一下,在那個時代,亞比米勒是一種很常見的名字,也是一個組合頭銜和稱呼,意思為“我父為王”(Abba阿爸,意思是;父親,melech米勒,意思是國王)。 順帶提一句,我們在聖經還會遇見另一個亞比米勒,那是在未來數百年後,以色列人定居在迦南的時期。所以,別讓它把你給搞混了,那就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遇到好幾個不同的約翰.瓊斯(菜市場名字)一樣,沒有太大差別,那我們為何要被它搞混呢? 恩!似曾相識的事情再度上演!亞比米勒強娶撒萊。此時,撒萊已是九十歲高齡了。那這位王到底在想什麼呢?拉比們都推斷說,她一定是保持多年前吸引法老的美貌,那我認為是有可能的。會不會更有可能是這位王,利用那一時期的傳統習俗,試著要跟亞伯拉罕結盟,娶希望結為盟友的人的家族成員。從這故事當中明顯看出,那是一種雙方相互尊重以及和平相處的舉動,在這裡沒有發生綁架,毫無使用暴力的跡象。 (第二十一課第一頁) 第21課第二頁 我們現在讀到亞比米勒和上帝之間這段有趣的對話。然後,上帝直擊重點地說;亞比米勒,我要擊殺你,因為你強娶已婚婦女。亞比米勒為他自己辯解說,他跟她還沒有發生性關係,此外,他也不知道她已經是已婚婦女。上帝已經知道,亞比米勒說的是實話,但接著說;是一股神聖力量阻止亞比米勒去觸碰撒萊。因為如果,他真犯錯的話,任何理由都無濟於事,而死亡的懲罰就不可免了。 上帝命令亞比米勒將撒萊歸還,那亞伯拉罕會替他說情,假設他照做,就會存活。如果不是的話,那將是亞比米勒世系的終結。 那麼亞比米勒知道他在跟誰對話嗎?首先,這是一個夢。在那個時代,一場夢境是與上帝的標準交流模式,並且在最後的時日(末世),我們得知夢境將再次成為人類與上帝的溝通的工具。 或許我們不該過度忽略夢境,是人與上帝之間的常見交流渠道。有趣的是,亞比米勒是一個異教徒,上帝卻與他溝通,而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見到這類情況。人們常常暗示,即使沒有徹底明說的情形下,全能主上帝只會跟祂子民溝通而已,恩!聖經根本不支持那種教導。上帝是至高主宰,以及祂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平常不會違背人的意志,而強行干預,但,當符合祂的旨意時,祂就會這麼做。雅威對一切萬物都在掌控中,還包括人類。無論那人是信徒,或是信奉假神或是非神的人,哪怕是無神論者,都無關緊要。 同樣值得玩味的是,亞比米勒是如此欣然接受一個他未知的神的指示。也許,還有什麼比信仰假神更糟糕的個人性災難,就是否認任何神明的人。亞比米勒,儘管是異教徒,與靈性世界輕鬆應對,也能與高於他自己的神明共處。根據定義,當一個堅信沒有任何存在,高於他自己的人,乃是徹底拒絕接受上帝。 我也想指出,綜觀世界與歷史,完全沒有任何時期的社會或部落,有不相信靈體或更高權威的,無論是哪種型態的神祇。一直到公元一千七百多年那個被荒謬地命名為“啟蒙運動”的時期,那時代的人墮落到,自詡是萬物之顛的最高物種,那就是啟蒙運動催生出了無神論。 第二點:在舊約聖經超過99%的情形是,在聖經的譯文中,找到“主lord”這一個字,在原文實際使用的是神的專屬名稱;雅威Yahweh。但此處讀到的原文是亞多乃(Adonai),而亞多乃的意思正是“主”。由此可見,亞比米勒很清楚他在與一位神對話,然而,他不曉得是哪位,除了知道祂是亞伯拉罕的保護者。 (第二十一課第二頁) 第21課第三頁 我們也發現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為一名代禱者,在此處充當上帝與亞比米勒的中間人。由於亞伯拉罕會為亞比米勒祈求,而亞伯拉罕是個義人,上帝會傾聽他的禱告。這也不是雅威第一次任命亞伯拉罕在祂和人類之間的中保,在上帝尚未摧毀所多瑪之前,亞伯拉罕還為居住在該城所謂的“義人”祈求。亞伯拉罕在為羅德代禱。在這些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種預表模式的呈現,這正是為後來摩西的登場,所鋪陳的預表。 當我們讀到第八節,會發現亞比米勒很惱怒,亞伯拉罕的欺騙差點要了他的命!然後,亞伯拉罕也抱怨說,撒萊在某方面來說,的確是我妹妹,當然,她也是我太太。但我很怕你,那我認為這是最好解決方案,為此感到抱歉。 而且,我們還得知一個趣聞,撒萊和亞伯拉罕,是同父,但是由不同母親所生。(同父異母關係)。 真是引人入勝的情節,不像在埃及,亞米比勒沒有把亞伯拉罕趕出他的國家。他反而添加更多的財富給亞伯拉罕的部族,並要求他留下。 我們也在這章節尾發覺,上帝“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家屬。在這背景下,意味著不明確的時間段裡,亞比米勒的妻子或是妾都無法為他生育兒女。以至於,我們只讀到這則故事的幾節經文,可能顯示出至少持續好幾個月的時間段,同樣的,對聖經故事來說,用幾句經文就概括一長段的時間,這並不是一個不尋常的特徵。 創世紀第二十一章 在讀這章之前,要知道,自創世紀第十二章前幾句經文,雅威向亞伯拉罕列出許多應許至今,已經過去四分之一的世紀(近二十五年),其中,重要應許之一是,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自然,這暗示亞伯拉罕應當有後裔誕生,但是,到目前為止,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還沒生出一子。是的,他有一個合格的男性繼承人,以實瑪利(Ishmael),由撒萊的侍女夏甲所生。但是,我主上帝,從來不會半途作廢。 讀創世紀第二十一章全部內容 上帝對亞伯拉罕,列出這一系列預言式應許,促使我必須向你們分享,主多年來向我啟示的真理。跟上帝子民的瞭解預言有關,人類犯的錯,並非無法將最終的預言應驗與原先的宣告聯繫起來,錯是錯在我們沒有足夠按字面意義接受上帝的預言。所有雅威的預言,都是按字面意義得到了實現。亞伯拉罕必將有一子,不是一種類似是兒子的存在,不是勉強合格的繼承人,而是無論普世的環境會如何看似不可能,都必然誕生的真兒子跟真繼承人。 (第二十一課第三頁) 第21課第四頁 況且,讓我再說一遍,由於我們身處的時代,所有上帝的預言應該以最字面的方式來對待。目前以色列的局勢或許顯得很黯淡,但是,我們能確信,即使整個世界要聯合起來反對他們,甚至如果以色列最終跟美國政府說,他們沒辦法忍受我們這有限的援助,猶太人民不會被驅逐出聖地。因為,預言告訴我們的,自從埃及、亞述、巴比倫、羅馬人從猶太人手中搶走土地之後,一旦他們重歸故土,他們將不再離開。不管他們多麼魯莽妄為,或是多麼忘恩負義的對;唯一引領他們回故土的真神,這是來自雅威的應許,字字確鑿,我們完全能依靠祂。 上帝按照祂的應許,撒萊會有孩子:以撒(希伯來語Yitz’chak /Isaac),而以撒意思是“他嘻笑”。應許經歷二十五年後,得以實現,這命中注定的孩子。或者確切稱為,應許之子。我們會稍微比較以撒和耶穌(Yahshua)之間令人不寒而慄的相似之處。 就以任何預言應驗元素而言,上帝的時序安排,與預言事件本身的具體細節一樣重要。這就是為什麼在整本妥拉裡,反覆看到“到神所說的日期” 或是“到了宣告的日期”的這個詞,正如我們在第二十一章裡,看到好幾次這個詞。在幾個月之後,我們將會讀到上帝“指定的節期“,所有節期都有精確指定的時間點。 想必在這裡,沒有人會爭論人類有權去影響、改動或者廢除上帝既定的時序,那些既定時間織入到宇宙的結構裡,且是不可改變的。然而,令我詫異的是,教會教義的基本信條之一裡面說,我們的確有權和有能力去改變上帝所宣告的第一個既定時間點。那最初的時間,甚至影響我們星球的誕生方式以及維繫生命的能力。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三節“1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2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當然標誌這天為第七天,安息日(Sabbath)。用希伯來語稱是Shabbat(安息日),是上帝指定時間之一。當我們探究這些 “指定或固定時間” ,我們會發現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由雅威設計,如;分別為聖和聖潔的日子。我們也很快開始了解,唯有上帝才能宣告何為聖潔。人類無權僅僅因為某一個日期、事件或某個地方,被人看似異常美好或意義重大的事物,就擅自宣告其為聖潔。在我們人的眼中重要或者相關的事物,跟聖俗之分,毫無相關。因為我們信靠祂兒子的人,乃是藉由雅威的宣告才成聖歸祂,因此,任何事物皆是如此。我們只需從聖經去發現,什麼是祂既定的時間,然後遵行它們。 因此,在上帝所設定的時間,撒萊生出以撒。然後,按照所吩咐的,在他出生第八天,亞伯拉罕就給以撒行割禮。 這一對年老夫妻樂不可支,當生下以撒時,亞伯拉罕剛滿一百歲,而撒拉滿九十歲,亞伯拉罕在那年紀生養兒子,足以稱得上是奇蹟,撒萊即使還是年輕的時候,也從未有過,能誕下生命的子宮,卻在好幾十年後(得以生育),人為上是可能的,但是,這也是一大奇蹟,這樣如此的高齡產婦,甚至還能撐過分娩過程。然後在第六、第七節所顯示,他們(夫妻兩)就和當時組成他們部族的那幾百號人,同樣感到震驚跟啞然失聲。 (第二十一課第四頁) 第21課第五頁 我們在第八節看到以撒已經斷奶(可能大約三到四歲左右),他們盛大地大擺宴席。但是,問題相伴而來。以實瑪利,仍然是亞伯拉罕受寵的兒子,大概十五歲、十六歲左右,似乎經常地玩弄蹒跚學步的以撒。夏甲鐵定也找過撒萊的麻煩,同樣受到以撒出生的影響,她的身分地位就下降了,因此,撒萊堅持要亞伯拉罕將夏甲與以實瑪利趕出部族。如果說亞伯拉罕很為難,實在太輕描淡寫。實際上,撒萊只是執行上帝的意志罷了,因為上帝告訴他直接做,不用擔心童子(以實瑪利)的安危,上帝會祝福以實瑪利,並保他平安。除此之外,上帝說,以撒將會承擔盟約應許的人。這裡我們又見識到,上帝一系列的三步驟,即將其隔開,從中挑選、並揀選出其中一個,以實瑪利和以撒從此脫離。 那麼這個情況,我要補充一點時代背景,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以實瑪利會蒙受神的祝福並且興盛,是有充分理由的。這時代的該地區的法典已被發現,正是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同一個案例。這條法律以里皮特·伊什塔法聞名(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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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二課,第二十二章至二十三章 中文第22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全部內容 “這些事以後” 是希伯來語用來表達“最終”的意思。它描述的是一種不明確且常常是相當長的時間段,正在流逝。在聖經某些記載裡,時間跨度如此漫長,環境還有條件已經發生深刻變遷,以至於,我們會說一個時代已經結束,另一個時代即將開始。因此,在上一章的結尾記錄中,從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達成協議後的時間,可能至少過了二十年。 創世紀第二十二章的章節總共只有二十四節而已,就正如,我們攀登一座大山,要從它寬廣的山腳開始出發,一步一步沿著蜿蜒山路,並屢屢開闢新徑,時不時繞道,有時停下來安營扎寨,並回想我們爬到多遠的距離,現在,我們終於登上那狹窄的山頂峯上。可是,關於到達那座山頂峰時,又何須多言呢,就像大部分重要的事物,並非重在抵達本身,而是攀登的旅程,承載著沉重的歷史意義。因此,這故事告訴我們的,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抵達顛峰的信心試驗到來,就是切中要點的精簡措辭。 請注意,這是所有聖經著述的獨特文體風格。用大量篇幅鋪陳鋪墊,多數時間投入闡釋以及修飾與雄辯,為重大事件佈局。 然而,當指向核心事件時,敘述卻突然凝練,不太透露出一丁點情緒或是細節。這類寫作風格和人類任何時代的散文著述截然不同,尤其談論到,塑造人類文明的那些驚天動地大事件上,都顯得跟世俗極其不一般的簡鍊。綜觀古代偉大的巨製著作,無論取自於五千年前的埃及皇家陵墓(聖書體),或大量的古亞述、巴比倫楔形文字紀載,還有,成為大學必修經典的波斯、希臘和羅馬時代的史詩寫作,其敘事手法跟聖經都截然相反。那些歷史故事,他們花盡所有時間焦距在誇大並神話那些君王將相,並講述一個以華彩誇飾的敘事,鋪陳勝利之日或偉業達成的顛峰時刻。 (第二十二課第一頁) 第22課第二頁 但是,從聖經角度看,在大洪水來臨前,聖經一直花很長篇幅,並解釋為何人類背棄上帝,但是關於大洪水的記載,僅用寥寥而珍稀的字眼。沒有長篇大論描繪關於人們為生死的尖叫聲,地上萬物被洪水淹沒,而到處都有腹脹的死屍,全是溺死者等的紀錄。沒有寫關於挪亞和他家人對自身的倖存以及對其他人的滅亡,感到幸災樂禍,也沒有記載關於雅威慶祝惡人之死。 還有,這段亞伯拉罕的故事,我們有接連的章節,來解釋亞伯拉罕的生平和使命,他人生歷程的掙扎,同時展現出他的軟弱和信心知力,他的成敗同時並存,他的屬靈信心不足與屬靈勝利同步,然後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只有幾段文字的描繪,幾乎平靜地向我們陳述這值得欣喜的成就。 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的這起事件是亞伯拉罕的人生高峰,某種意義來講,標誌著所有先前的使命,只是預備而已。而這一天,雖說,它本身璀璨奪目,實則不過是,未來之事的影子;彰顯一種遇表。 對猶太教而言,這事件如此重要,這則故事賦予一個標題『Akedah』,意為“去綑綁”或是“綑綁之舉”。那當然啦,指的就是以撒的綑綁(the binding of Isaac),他被綁在燔祭的祭壇上的經典場景。 要注意,這章節完全與上一章相呼應的。在第二十一章,我們曾看過亞伯拉罕奉命要放棄,並送走他所疼愛的兒子,曾經寄所有希望在他身上的;以實瑪利。這個對亞伯拉罕來說,猶如長子的,成為應許的繼承人,突然間要被送到一個不可預知的未來。然後,當以實瑪利人在沙漠瀕臨死亡之際,雅威或祂的天使從天堂直接呼喚他,拯救了這位年輕人。一口水井很奇蹟般出現,而後以實瑪利得救。 在本章節,亞伯拉罕現在被要求,放棄他唯一的兒子,以撒。上帝視這兒子為長子,那麼現在亞伯拉罕也這麼認為。雅威還特別指明說要應許之子,藉亞伯拉罕的手,親自獻上。接著,有一隻山羊的兩角扣在稠密小樹林裡,就這樣奇蹟般出現,然後以撒就得救了。 (第二十二課第二頁) 第22課第三頁 第一節告訴我們,上帝在試驗亞伯拉罕。此刻,我們掌握的是亞伯拉罕並不知道的一份信息。這很重要,因為開頭經文就告訴我們原因是,“這是一場試驗”,如我們現在所讀到的,以至於避免驚慌失措,然後,從某種意義來懷疑,雅威真的在某個程度上認可人祭。換句話說,我們從頭到尾就知道以撒會活下來。 很明顯的,至少對古賢哲、學者來說,顯然上帝在當晚的夢中或異象裡,指示亞伯拉罕要把以撒獻為燔祭。經文告訴我們是在“隔天清早”,意即在夜間,接到這令人感到這毀滅性指令後,亞伯拉罕清早起床,並準備遵行。 這裡所用的希伯來文的“燔祭”是‘Olah。當進到利未記的時候,我們會時常聽到這個字。主要有五種要獻的燔祭,這只是其中之一,即使‘Olah在全部祭祀當中為首要的。現在,只需要知道,這五種獻祭的每一種都會被燃燒…它們全是燔祭。因此,‘Olah不是指任何一種,在祭壇上燒毀的祭品。‘Olah反而是一種,具有特殊含義的燔祭。然後,有兩種主要因素將這五種獻祭從彼此區分開來: 1) 燔祭所要被燃燒的祭物,乃是由特定之物所組成。2) 那特定的祭物,以及相關的遵循儀式背後的神聖使命和功用。 讓我們別錯過這機會來討論,亞伯拉罕被指示,要將以撒帶到舉行獻祭儀式的地方。他被告知要往“摩利亞地”去,到一座上帝會親自指引的小山頂上。因此,往摩利亞山(獻燔祭)的傳統,就此被訂立下來。 摩利亞山現今位在耶路撒冷,是既定事實,大部分傳統學者們最常爭論的問題(這座山代表的含意),無論是依據希伯來學者或是外邦基督徒學者(對摩利亞山的)解讀,有尖銳的分歧點。猶太人認為摩利亞山是聖殿的所在之處,並在將來(聖殿)會再度出現,那今日這個地方被稱為聖殿山(the Temple Mount),盡管那是一座清真寺(圓頂清真寺)是獻給摩罕默德的地點,巨大金圓頂聳立在天際線的含意。 然而,大部分的外邦基督徒學者,會告訴你摩利亞山,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山,也就是耶穌被羅馬人處決的地方。大致上來說,關於重大事件多半發生的地點,都在耶路撒冷的兩處相互衝突的點。當然,兩者都不在聖殿山的區域範圍。 (第二十二課第三頁) 第22課第四頁 所以說,需要明白一點,聖殿山的範圍並沒有覆蓋整座摩利亞山,摩利亞山甚至不是最初的耶路撒冷(即大衛城)的一部分。與之相反的,大衛城位在一座大山丘的下坡段,而摩利亞山代表這座山的最高點。其中一個被選為基督受難的地點,嚴格來說,可能是摩利雅山的一部分,但另一個絕對不是。我們不會去深究,耶穌被處決的具體地點,但我會根據當時記錄詳細的猶太法來告訴你們,以及使徒保羅留下的某些有力的暗示(關鍵提示),我認為沒有一個傳統上,耶穌受難的地點,有可能是正確說法。 那麼,當時亞伯拉罕遵照指示,前往摩利亞山,而他和他的家人正在貝爾謝巴(Be’er-Sheva)一帶。貝爾謝巴位處於耶路撒冷的西南偏南方向(是按指南針的方向SSW;South-SouthWest代表南南西,角度約為202.5度),約五十英里與西乃半島接壤。所以,在他面前是一個相當精彩的旅程(漫長又艱苦),有充分的時間思考,並從這痛苦旅程使命中脫身。 在第三節給了我們一些有趣的信息碎片 。1)亞伯拉罕帶著兩個僕人跟他 2)他們劈好必要的燔祭木柴,並且攜帶著隨行。 我上週,給你們列舉出以撒和耶穌之間的相似處,那某些評論家說,亞伯拉罕帶兩名奴僕的行為,正好與耶穌旁邊的兩名分別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罪犯,很一致。只有第二點以外,恐怕給出的相似點要到此為止,除非是注入了,相當多的預言隱喻。事實上,像亞伯拉罕這麼有地位的人,絕不會在出行時不帶隨從的。然後,在他的時代,二名僕人,是公認最低隨行奴僕的人數,帶兩位跟班則凸顯出此人地位顯赫。 然而,第六節告訴我們,當爬到摩利亞山後,亞伯拉罕將燔祭的木柴,放在以撒的背上,那堆木柴意味著要將他燒死的手段,然後,他使勁地背到山上,送到祭壇的位置。這才是對耶穌的完美相似對比,祂被迫扛著木製十字架,那就代表著他死去的方式,一種自我犧牲的死亡。 (第二十二課第四頁) 第22課第五頁 亞伯拉罕他從貝爾謝巴隨身攜帶的木柴的舉動,也值得玩味,因為沒有任何可解釋的理由,為何他們需要把這沉重的木柴運送到,五十英里以外的地方。事實上,他們啟程的地方,木材是很稀少的,而要到達的目的地,則是相對豐富。在耶路撒冷的周圍山區,那裏不乏茂密的灌木和小樹。 經文告訴我們,那是個為期三日的旅程,這樣算來,他們差不多要行走五十英里的距離。當他們抵達時,亞伯拉罕告知僕人,他們不能跟著來,他和以撒要去到祭壇,他們很快就會回到他們身邊。難道亞伯拉罕在撒一個白色謊言嗎? 因為試圖不要驚嚇以撒或是僕人,在眼前所面對的,是以撒的活人獻祭?我認為這預示著,耶穌基督告訴他的僕人,或說門徒,祂將要離開,是無人能夠跟隨的。但是呢,祂必將回到他們身旁,這對我們來說是二度降臨。 我也不想讓咱錯過,關於這對父子一起踏入祭壇的神奇象徵意義,很明顯, 兩者都是必要的。聖父無法在沒有祭物的情況下,舉行獻祭,而祂兒子就是聖子,不能在沒有聖父的意願下,被犧牲掉。 我們幾周之前,探討過上帝的本質與特性,也就是關於三位一體的教義核心,並清晰地知道,我們沒辦法輕易將上帝分成三種可識別的部分或位格,然後,隨我們的心意,把祂打散或將其拼湊在一起。我們也讀到許多舊約聖經的彌賽亞式預言,那將會由耶穌降臨來應驗。直白地說,就是雅威Y-H-W-H會被扎的(撒迦利亞書12:10),並且雅威Y-H-W-H必降臨於橄欖山(撒迦利亞書14:3-4) 。恩,將上帝分三位格的教義,雅威是一個位格,耶穌(Yahshua)是另一個位格。所以,究竟是雅威或是耶穌必臨在橄欖山呢?要我說,神格的合一是很完整,我們不能分成三個部分,當然我們可以談到祂眾多特性,而其中之一就是救贖。當救贖特性應驗在上帝宏大的特性裡,在框架內我們稱為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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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三課-第二十四章至二十五章 中文第23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四章 經文正引導我們目光從亞伯拉罕轉向以撒,然後到雅各,最後是以色列人。 就如亞伯拉罕,需要子嗣來延續應許之約,那以撒也是如此。那要完成目標的第一步,就要找一位合適的妻子。亞伯拉罕深知為以撒擇妻,至關重要。所以,就派最可靠、得力、值得信任的僕人,去幫以撒尋妻,並按亞伯拉罕嚴格設計的方法去執行。首要問題是,選擇結婚對象,絕不能是一名迦南女子。畢竟,如果亞伯拉罕和他子孫後代,要擁有那片土地,那麼以撒與一個其家族可能即將被剝奪土地的女子做政治聯姻,顯然是不合適的。除此以外,亞伯拉罕不想讓一個,從小被迦南民間宗教養大的女子,去養育他的應許子嗣。其次,萬一僕人並沒有成功說服,被選中的妻子來到迦南,雖然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僕人也絕不可以帶以撒去美索不達米亞成婚。 因此,僕人被派去北方,回到亞伯拉罕的故鄉,美索不達米亞。再者,他是要去尋覓合適的家族成員,與以撒結婚。那麼我們現在可以了解,為什麼第二十二章記載了亞伯拉罕的兄弟家譜,因為對亞伯拉罕來說,一直希望在這家族人當中,找到成為以撒未來妻子的人。 亞伯拉罕並不擔心,因為他知道上帝正在預備道路,焦慮的一方是僕人,而不是亞伯拉罕。據記載,亞伯拉罕其實讓他的僕人向主起誓,再加上,亞伯拉罕現在確實年老體衰,並深知他隨時會嚥下最後一口氣,也說明了,亞伯拉罕都懷疑,自己可能活不到他兒子以撒娶妻的那一天。因此,由於他可能無法在場去查驗,並將他的祝福賜給兒子的未婚妻子,他下達成為以撒娶妻的要求和限制,都交付他僕人代替他執行。 亞伯拉罕要求他僕人起誓時,並要求把他的手放在亞伯拉罕的大腿之下。起誓時伴隨某種手勢儀式,這在當時,乃至所有時代,包括我們現代,都是普遍存在的習俗。甚至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我們有記載是;舉手宣誓,是做出承諾的一部分。但是,這句“手放在大腿底下”是什麼意思呢?嗯,這是一個希伯來的諺語,意指亞伯拉罕的生殖器官。這可能聽起來奇怪又令人作嘔,古代拉比對這層諺語的含意,有比較合理的解釋(至於他們的說法,不論是否對與錯,我不敢斷言)。 那就是男性生殖器代表與雅威立下盟約的象徵;割禮。 (第二十三課第一頁) 第23課第二頁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十七章十一節"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我們在創世紀後面的經文,會發現亞伯拉罕之孫,雅各也要求約瑟做同樣的“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宣誓手勢。由此可見,這奇特的儀式,實則是呼求立約的上帝的存在與能力,祂是立約的神,也是誓守盟約的神。我們發現在任何時期的其他文化裏,找不到這種相同的姿勢。況且,在聖經只提及到兩種,就是我剛跟你們說過的例子,它們都跟始祖履行盟約的規定有關。 亞伯拉罕給他僕人的指令,在聖經的記載中,是亞伯拉罕最後的話語。而且,對比最初記載他的經文話語,與現今所讀的經文內容的轉變,令人感到震撼。在這裡,他的信心是堅定的,無需憂慮,因為一切都在上帝的手中,他完全信靠雅威,祂必將實現對亞伯拉罕的所有應許。在他問“我如何知道,我必將擁有這片土地”之前?而且,他還謊稱撒拉是他妹妹的事(其實是他妻子)。況且,他想知道,假設撒拉是不孕的狀態,他怎麼會有後代,等等問題。這也是長年來上帝的陪行下,帶來信心的成熟。它不是立刻見效,可不是嗎? 他這最信任的僕人,可能就是,先前章節所提到,大馬士革的以利以謝(Eliezer of Damascus)深受亞伯拉罕喜愛,由他發起返回米所波大米(美索不達米亞)的旅程,即亞伯拉罕的出生地,當他抵達拿鶴的城(the city of Nahor),他向上帝禱告,祈求神的旨意得以成就。請注意,即使在某些聖經譯本,以利以謝呼喚上帝是“亞多乃Adonai”或“主Lord”,用希伯來原文,他稱上帝是雅威,他用的是上帝的原本名號。 然後,我們在這裡看到,聖經裡常常遇到的情景;一名女子或眾女子,來到水井邊打水。這不是一種浪漫遐想,或是文學修辭造詣手法,在那時代的中東女性,大多跟男性保持距離。一天當中的固定時段,女性照例會去水井口打水,或是到一座噴泉或一條河,去取水,那是女性的例行差事,而男性不會在場。這完全關乎傳統的貞節觀念。而且,這特別適用在未婚女孩和年輕女性身上。因此,當聖經敘事中出現男性角色,在水井旁或泉水邊遇見女子時,往往伴隨著某種驚喜詫異感,女子總會因突然出現的陌生男性身影或聲音給驚嚇到。這種習俗,時至今日,在世界許多地區仍然盛行。 本章節,一個有趣的部分,出現在第十節,因為提到亞伯拉罕的僕人,他帶了十頭駱駝,為了北上尋妻。大部分考古學家曾斷言不可能,由於當時,大約在公元前一千八百五十年到一千九百年左右,該地區還沒有駱駝。然而近期考古挖掘發現,對這類議題帶來新的曙光。 在古巴比倫王國時期(Old Babylonian Kingdom era或作古巴比倫帝國,大約公元前兩千年左右),在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地區的考古記載,有提及飲用駱駝奶的紀錄。同期,更多一點的蘇美爾和阿卡德文獻,提到一種用來運輸的動物,字面稱作“一種海洋之驢”。然後,那些文獻還出現了單峯駱駝的象形圖案,也就是我們常會誤稱為“單峰駱駝”的生物。事實上,Dromedary是一峰動物,中文稱做單峰駱駝,Camel是雙峰生物,叫做雙峰駱駝。雖說,駱駝的棲息地似乎是在美索不達米亞和遠東地區,而單峰駱駝原始棲息地是,遠在南方的阿拉伯半島。這樣看來,亞伯拉罕可能有單峰駱駝,讓一切都合乎常理,當他遊歷南部地區時,並經常與南方的閃族部落打交道。因此,那些認為創世紀第二十四章(部分內容),是後期添加上去的,或是編修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第二十三課第二頁) 第23課第三頁 現在,要明白;以利以謝之所以在那個特定時間到達水井,是因為他知道,只有那個時段才能遇到適婚的女子,這並非某種偶然的巧遇而已。在中東地區,如果你想找一位年輕女子,這裡是最佳處所。他看到一些女孩子走過來,並向上帝設下某種考驗;也就是說,他設計好一種測試,以確保自己為以撒所選中的女子,正是上帝所指引的女性。然後,果不出所料,在他甚至還沒跟上帝禱告完之前,利百加(Rivka, Rebecca)的身影出現了,她是彼土利(B’tu’el)的女兒,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姪子,就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之子。因此,彼土利是利百加的父親,應該是以撒的堂兄弟。利百加,為堂兄弟的女兒,那會是堂姪女。所以在以撒和利百加之間的血緣關係,並不是特別近的關係。因為利百加說出的話,跟以利以謝設下的考驗是一致的,他就知道是在正確的方向上。但是,他保持沉默,並想知道事情會如何發展,他要確保萬無一失。當她不停地為以利以謝帶來的十頭駱駝打水,直到它們都完全喝足為止,這舉動顯然打動了以利以謝,接著他採取了下一個步驟。 以利以謝贈與這位女孩利百加,很貴重的禮物,沒錯,其中包括,鼻環(聖經作金環)。以那個時代來說,可不是一般的金銀珠寶。當然,利百加跑回家,把剛發生的事情,告訴她母親以及其他家族女成員。當利百加的哥哥,名叫拉班(Laban),在聖經故事裡的未來某個時期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看到妹妹穿戴的昂貴的珠寶首飾,他就跑去見,送給她這些珍貴物品的人。那一時期,縱然,面見一名陌生客人,總是一件大事。但事實上,這是一位富有的陌生來客,讓拉班很感興趣。阿諛奉承般地閒聊,拉班甚至藉雅威之名來問候、迎接以利以謝。我們不該對此太過稀奇,或是過度解讀,我們之後會發現拉班供奉很多神祇,他只是出於善意,便使用以利以謝主人所崇拜的神之名。 以利以謝受邀與他們家人同住,但首先享受一頓飯。然而事情有輕重緩急,而以利以謝是忠心的僕人,他身負使命,以至於,他想確認自己是否在浪費時間。他就直接聲明,他的主人是誰,還有他到這的目的是什麼。然後,為徹底消除疑慮,也要證明她跟一名陌生男性說話並無逾矩,更表明所有意圖都是正大光明的。他將整個過程重述一遍,包括被告知的細節、以及他如何履行職責、最終如何指引他找到利百加。 按照東方待客習俗上,利百加的父親與兄長說,他們絕不能違抗上帝對自己女兒的旨意。顯而易見的,他們不是急著要把利百加趕出去,而是早已從這些貴重手鐲和金環(鼻環)看出,按習俗為嫁出女兒所得的聘禮,將來自一名富裕的人,其價值堪比國王的贖金。那麼,事已至此,經過一番磋商後,利百加就帶著從小照看她的婦人們(女僕),一起陪同以利以謝回到迦南地區。 (第二十三課第三頁) 第23課第四頁 請注意,有意思的是父親彼土利(B’tu’el)在整個過程當中,扮演父親的角色微乎其微。拉班,即利百加的大哥,是利百加家族的主導者,這是不尋常的事。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由於)彼土利因年老而體弱多病,況且按照習俗慣例,拉班(可能是彼土利B’tu’el的長子),負責接管部族未婚女性的監護責任。 所以,在第五十四節至五十五節,我們讀到以利以謝請求帶著利百加(Rivka)離開,是她母親和兄長,要求說,先暫時別離開,而不是她父親要求的。花了點時間反覆溝通後,當利百加表示她準備離開時,就獲准離開了。然後,經文告訴我們說,利百加的“乳母”,一起陪同她前往。這位乳母很顯然是,受人敬愛的家族成員,實際上也是利百加嬰兒及幼童時期的乳母,最終成為利百加的陪伴和監護人。在這段翻譯乳母的希伯來語,其實是meneket,意思是奶媽。那當然,利百加已經過了那段人生階段,所以很有可能,表明這私人乳母,一開始作為利百加的奶媽,就待在她們家,並從那時候繼續陪伴下去。 當利百加與其乳母,與好幾個女僕騎上駱駝,並準備離開到迦南去,便有一段祝福宣告在利百加(Rivka)身上。讓我驚訝的是,以那個年代來說,這不是對要遠嫁他方的年輕女子的標準祝福宣言。這反而是一個神聖莊嚴的預言,我敢打包票,她的家人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而且,這預言關乎到她要生育出眾多的後代子孫,且這些子孫還會戰勝他們的仇敵。當然,這段是雅威與亞伯拉罕立下的盟約的完美契合,這條盟約現在會由利百加未來的丈夫以撒,承襲下去。 駱駝商隊結束了旅程歸來,以撒跟利百加第一次互相見到彼此。用面紗蒙上她的臉,這舉措頗有點意思。我聽過太多關於創世紀這部分內容的教導,總說那年代的女性,在男性面前,用面紗遮住她們的臉。嗯,情況並非如此。希伯來女性不戴面紗的。聖經沒提過撒拉有戴過面紗。況且,這種戴著面紗以示貞節,也不是美索不達米亞的習俗。 在那時期的世界那部分地區,某些民族穿戴面紗,會當成一種裝飾品,甚至是用來展現財富的象徵。在以色列人、迦南人、美索不達米亞人、蘇美人,以上等等,戴面紗的習俗唯獨用在婚禮和訂婚儀式而已。對於要結婚的新娘而言,戴著面紗是一種習俗,然後婚禮儀式之前,新郎在一定時間裡,是不可以在沒有面紗情況下去看她的臉(關於現代婚紗的作法的簡短歷史是,通常在舉行婚禮期間,新娘要戴著面紗,當結婚誓詞唸完後,由新郎將其往上掀開)。所以,這很有可能表示,利百加想讓以撒知道a)她是由他父親為他選定的新娘b)她同意成為他的妻子,實際上訂婚期早就在進行。 當以撒娶利百加時,年40歲了。至此,承繼應許血脈之父和之母,現在已經就位了。有趣的是,聖經告訴我們,以撒和利百加一起進入,以撒已故母親的帳篷裡,這明顯變成他們的帳篷。要知道,即使是在婚後,這時期的男女通常要分開居住。如果他們是富有的一方或是大家族的族長,都是分開睡在不同的寢室,尤其是丈夫和妻子。其實,此處的核心意義是,新娘跟新郎進入撒拉的帳篷之時,標誌著利百加承襲撒拉在死前擔任女族長之位。那撒拉的帳篷,是為了儀式目的而保留下來,直到以撒的新娘被選中為止。 我非常滿意這章的結尾,當聖經提到以撒的喪母之痛,最終在迎娶利百加之後,方得到安慰。顯而易見,一直到利百加之前,撒拉一直是他接觸女性世界的主要窗口,想必他跟母親的關係非常親近。 (第二十三課第四頁) 第23課第五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五章;第一節至十一節 哇,這章節聚集了超大量的信息。我懷疑在一九四八年之前,也就是以色列會重生為猶太民族的國家的預言,以絕對難以置信的方式應驗之前,這份從亞伯拉罕而出的支派清單,除了圖書管理員和史家以外,對其他人顯得一點都不重要。然而,以色列如今回到他們的故土,中東局勢更是以前所未有的態勢,震撼全球。這些家譜清單,對教會界而言,尤為顯著地重要。就跟以撒的雙胞胎兒子,雅各和以掃(Jacob and Esav)出生時,奇特的境遇,一樣的重要。 這是亞伯拉罕故事的結尾,然後在後面的幾節經文,也提及以實瑪利的結局。關於亞伯拉罕的最後一些信息,只需要留意在我們心上即可。首先,亞伯拉罕娶了另一名妻子,這女子名叫基土拉(Keturah),我們對她幾乎一無所知。聖經學者甚至無法確認,亞伯拉罕是否與撒拉仍在一起的同時,娶了基土拉(Keturah)。在進一步研究和考證資料後,我認為,顯然我們不應該假設,亞伯拉罕娶基土拉為妻的事件上,跟創世紀上一章的年表順序的排列相符,那就是說,基土拉是在撒拉之後出現的。因為,妥拉採用的文學手法,藉著插入事件的時序,回溯數年並添加一些關於某人物或某事件的新資訊,不僅在整本聖經體系中十分常見。甚至在同時代的前後期,以及那時期的其他文化著作,都並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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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四課-第二十五章 中文第24課第一頁 這週我們繼續上創世紀第二十五章。讓我們開始讀創世紀第二十五章第十二節至十八節。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五章第十二節至十八節。 我們上週,簡要地看了亞伯拉罕的小妾之一,基土拉的子孫後代。那麼,亞伯拉罕在夏甲和基土拉之下,到底有多少小妾,我們不得而知,很可能還有其他妻妾,但是,只有這兩位在聖經記載中,扮演了角色。然而,對此我們無法確認。 基土拉諸子,大體來說,組建部落邦聯,一起算上以實瑪利的話,則形成我們今日所看到,各個不同的阿拉伯民族。我說是部落邦聯的原因是,不像以色列,強烈傾向於緊密認同各自的支派…流便(Reuben)、西緬(Simeon)、以法蓮(Ephraim)、猶大(Judah)、便雅憫(Benjamin),以上等等。而基土拉諸子,很快地淡化了對他們各個部落的認同,以致於不得不融入在一起,以維持存續力和影響力。實際上,基土拉諸子,他們大部分的名稱,已經遺失在歷史長河中,而且我們根本沒辦法追蹤他們的發展軌跡。唯一真正在聖經裡,產生影響力的部落,即米甸部落,他們定居在阿拉伯半島西端,而亞咖巴灣,是他們的邊境線。自從摩西殺了一名埃及士兵後,他從埃及逃亡去投奔的地方,就是這同一個米甸,他正是在同樣的米甸(地區)找到他妻子,然後在那當了四十年的牧羊人。 在第十二節至十八節,我們得到一份以實瑪利家譜的紀載。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與埃及使女夏甲所生,繼承權利遭到剝奪的“長子”。 還記得,當以撒剛出生那回,那時以實瑪利是一個十幾歲的青少年。還記得嗎?要等到亞伯拉罕唯一合法正妻,為他生以撒之前,亞伯拉罕早就宣稱以實瑪利是他的頭胎長子。對亞伯拉罕來說,所認定的應許之子是以實瑪利,將會延續雅威與亞伯拉罕先前訂立的盟約的人。這並非巧合,這節經文恰好排在,以實瑪利家譜之前的段落。(第十一節) 對此寫道: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 這裡是提醒讀者,雅威已經拒絕了,以實瑪利為應許之子。應許之子是上帝祂自己,藉由撒拉垂死的子宮,和亞伯拉罕已死的種(精子),以奇蹟般的方式誕生。那應許之子就是以撒。 讓我們稍微溫習一下,關於以實瑪利的事蹟,了解一些時代背景,因為我們會在這堂課,講到伊斯蘭教的事。在我們看以實瑪利這些兒子,是他們構成現代阿拉伯民族的核心之前,請讓我指出以實瑪利是閃族人,那當然啦,就像亞伯拉罕也是。那什麼是閃族人?就是挪亞之子,閃的後代。其實,“閃族人”這個字,本身就是一種錯誤,至少在某一種程度,是它的念法和拼法確實是錯的。這個詞的拼法應該是閃-姆人(Shem-ite),而非閃-族人(sem-ite)。這是非猶太外邦基督徒常犯的錯誤,因為希伯來發音字母表中,當我們按照音譯時,轉寫成s字母,可用兩種方式發音;像是讀作“sheen(光澤)”或是讀作seen(看見)。把字母上方的小點移到希伯來字母最右邊,使其成為Sheen的音,讓我們讀起來像“SH(噓)”的音,就像似“She(她)”或是“Shoot(射擊)”或是“Sharon(莎朗)”等音。再把那小點移至字母最左側,讓同一個字母成為“Seen(看見)”,我們讀起來是S的音,發音類似“Sam(山姆)”或者“Seattle(西雅圖)”,或是“Seaside(海濱)”。閃(Shem)這個字,是以Sheen來拼,而不是Seen的拼法。 (第二十四課第一頁) 第24課第二頁 不管如何,因為以撒和以實瑪利擁有一位共同的父親,他是閃的一位後人,所以這兩位孩子也都是閃族人。說到底,亞伯拉罕所有生出的孩子,都是閃族人。因此,阿拉伯人以及猶太人在血緣上非常相近,他們全是閃族人。這就為何形成我們今日常聽到的詞,“反猶主義anti-Semitic”,真是充滿矛盾的詞。反猶主義,嚴格來說是指,反對閃姆族人,也就是反對閃姆的子孫後代。可是,實際使用上,始終用來宣洩對猶太人的歧視偏見。然後,有意思的是,阿拉伯民族經常被指控他們為反猶主義者。所以,我們得知阿拉伯閃族人,被稱為反猶主義者。那只是另一種(某些人)盲目使用,卻根本不解其意的空洞術語而已。 讓我再表明一點,因為以實瑪利僅僅被上帝拒絕為應許之子,並不意味著,他在某種程度受上帝咒詛。以實瑪利沒被懲罰或是判定,他只是不會是那應許之子,是由於上帝決心要讓(亞伯拉罕的)另一子以撒,成為那(應許之)子。其實,為了弭補以實瑪利,在以撒出生之前被剝奪長子身分的損失,以實瑪利獲得了跟以撒幾乎平等的實質遺產。只是,亞伯拉罕會賜予以撒財富和興盛,而雅威會負責供應以實瑪利繁榮。所以,在我們這個時代,雖說阿拉伯人普遍來說是以色列的敵人,他們絕非是應受咒詛的民族,就跟我們現場的各位一樣,不應該只是因為國家領袖,近期針對以色列,強迫他們將土地劃分出去,而遭受咒詛。喔!阿拉伯人由於他們對抗祂的選民,過去及未來,都必持續被雅威嚴苛地懲罰,就像我們美國人一樣(作為一個國家),因為強迫以色列,把一部分土地割讓給敵人,近期我們遭受並繼續被上帝嚴厲地教訓。縱使,挪亞之子,含的子孫,通常來說,這一支陷入困境的脈系,那是由於他們確實有咒詛附在他們身上,但是與閃的後代的情況是不一樣的,阿拉伯人跟希伯來人一樣(都是受上帝祝福)…(或者,說起來雅弗也是受祝福的)。 好啦。我曾提過,出於實際目的來看,我們能說的是,以實瑪利的後代,連同基土拉的子孫後代,一起構建出現代阿拉伯民族。而且,正如我們在場的大家一樣,都不是純種的人種…那就是在我們身上,都交織著歐洲或是亞州血統…那阿拉伯民族也是如此。以實瑪利以及基土拉的這些後裔很早就開始相互通婚了。因此,在以賽亞書第六十章,我們會找到,關於米甸(Midian)、以法(Ephah),以及示巴(Sheba)的紀載…他們是來自基土拉的部落/支派…並與以實瑪利的諸子,基達(Kedar)和尼拜約(Nebaioth)並列。 只是為了更好理解時代的背景…這是讀經的所有重心…讓我們一起讀以賽亞書第六十章;第一節至七節。 (第二十四課第二頁) 第24課第三頁 請讀以賽亞書第六十章;第一節至七節 這段正是關於以色列末世的預言,是那些;已然發生且持續應驗的景象,大多數發生在我們眼前。這是關乎以色列回歸故土的預言。當然,以色列人回歸上帝應許之地的進程,是一個過去幾十年來,一直在持續發生的現實。 然後我們剛才讀到的,最後幾節經文,是那五支部落的名稱;阿拉伯支派有米甸、以法、示巴、基達,以及尼拜約。那些是我們在創世紀剛讀完的名字。為了簡化起見,此處所說的阿拉伯民族,最終會成為以色列的朋友和僕人,並為他們帶來財富和繁榮。更精確地說,這事關阿拉伯民族要前往以色列敬拜彌賽亞的預言。所以,這並非指當下的事,而是不久的將來要應驗的事。到時候,一大群阿拉伯人,將向希伯來的彌賽亞屈膝跪拜。 我們身為耶穌(Yahshua)門徒,就必須非常謹慎對待阿拉伯民族。雖然沒錯,現今大多數阿拉伯人對以色列的議題,都站在錯誤的對立面。他們甚至選擇放棄他們祖先亞伯拉罕的神,轉而去信奉一個名叫阿拉(Allah)的偽神,即一位假神。正因今日的新聞媒體跟當今盲目尋求妥協的教會界,對此事的錯誤報導,他們選擇徹底充當,基督徒和猶太人的敵人。 然而,正如任何聽過我親愛的朋友塔斯(Tass)所說的人都知道,有很多阿拉伯人想信彌賽亞,即所謂的阿拉伯基督徒。而相信阿拉的阿拉伯穆斯林,其受蒙蔽誤導的程度,並不比我們那些完全不信神的家人、朋友和鄰居更深。所以,雖然,我們必須站在以色列這一邊,但要知道,這將會使我們與世界大部分的人為敵,在上帝面前呼求,是我們的責任。這並不代表,我們必須仇恨阿拉伯人或是穆斯林。我們可以憎惡他們所信奉的宗教,也能厭惡他們的所作所為,而且,我們並沒有錯去摧毀,那些試圖毀滅我們和以色列的人,這跟我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與希特勒的軍隊作戰,是同樣正確。然而,我們絕不以此陶醉在裡面,或是在行動中享受整個過程。 或許現在可能是提及有關伊斯蘭教的事情的一個良好時機,因為伊斯蘭教認為以實瑪利才是伊斯蘭教真正的創始人。 我之所以在這方面花了很多時間,是因為人們對伊斯蘭教和以實瑪利的簡單歷史,有著可怕的無知,還有從頭到尾,帶有特定目的性的議題來散播驅動謊言。讓我直接了當地說;以實瑪利不是伊斯蘭教之父。他甚至不是所有阿拉伯民族之父,他只能代表一部分部落的祖先。 你們知道,以撒和以實瑪利正好構成猶太教、基督教,以及跟伊斯蘭教之間,分歧的關鍵核心所在,以撒和以實瑪利也都處在不一樣的分岔路口。此外,請認知到,在猶太–基督教世界(the Judeo-Christian world)與伊斯蘭世界(the Islamic world)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分歧。這沒有中立的立場,也沒有妥協餘地。伊斯蘭教主張,上帝的話語,即源自阿拉,以及與亞伯拉罕立約之民的應許盟約,是透過以實瑪利傳下來的,而且都記載在『可蘭經』裡面。那當然啦,猶太人和基督徒主張,維繫應許盟約是經過以撒傳承下來,接著說是紀錄在『聖經』裡。 (第二十四課第三頁) 第24課第四頁 我們剛才讀完這幾章經文,很清楚說到,應許之子、即應許血脈,是透過以撒傳下來,而非以實瑪利。耐人尋味的是,穆斯林承認聖經所寫的,然後,他們卻說聖經經文內容,被猶太人和基督徒竄改和歪曲。若是事實的話,聖經應該要寫,以撒是被拒絕的,而以實瑪利才是真正的應許之子。 讓我們一起看幾個事實,而足以使那種觀點,變成十足的胡謅。首先,伊斯蘭教根本不存在,直到先知穆罕默德創立之後才出現,穆斯林完全同意這一點。況且那時穆罕默德甚至還沒出生,那也要等到耶穌基督時代接近六百年之後的事。舊約聖經最後一卷書,是在穆罕默德出生前一千年成書的。新約聖經最後一卷書,在穆罕默德誕生前五個世紀,已經撰寫成書。讓我換個說法;就像我們所知舊約聖經,完整成書于公元前四百年,就我們知道的新約聖經,大約完成于公元一百年左右,而且伊斯蘭教創始人出生於公元五百七十五年左右。接著,當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讀了聖經後說道:“喔,所有聖經內容都被猶太人給敗壞掉,只為了扭曲我跟你們講述的真理”。那會不會,今天某個人站出來說,嘿!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玻璃櫃下的憲法,那是在兩百五十年前寫的,那版本不是正確的。我剛寫完正確的版本。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原版,是已經被曲解的,也因此你不會相信那是被竄改的,于二零零五年,我剛好在梅里特島(Merritt Island)這裡,寫了正確的版本。現在,這不正是你們聽過最不符邏輯、愚蠢的事嗎?準確地說,這就是當今伊斯蘭教對聖經的主張。 當穆罕默德創立伊斯蘭教之時,羅馬天主教會早已對整個歐亞地區,佔據主導地位。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272 A.D-337A.D),宣布以新型外邦基督教形式作為羅馬帝國國教,穆罕默德出生時,君士坦丁大帝已經去世超過兩百年以上。更不用談到死海古卷,那可是我們擁有的、早在基督誕生之前的、真正原始的希伯來聖經原稿,這些文獻不僅已被深入研究以及影印出版,很多古卷真跡甚至在耶路撒冷展示,供世人親眼驗證,他們與我們今日所用的舊約聖經完全吻合,確鑿證明經文從未被竄改,至少在公元前一百年左右至今,始終保持原貌。然而,伊斯蘭教堅稱,創世紀應該要寫,以實瑪利是命中選定的人,而以撒是被拒絕的那一位。 其次,切勿讓任何人誤導你,我們只有且僅有兩種方式能認知誰是神;祂的名字(本名)以及祂的屬性。有些學者會說阿拉,是阿拉伯語中“神”的意思而已。縱使從廣義地來說,的確屬實,但在伊斯蘭教中,神唯一的名字就是阿拉。他們拒絕所有聖經裡上帝的名字,即使這些名字已經阿拉伯化。根據伊斯蘭教,無論用雅威(Yud-heh-vav-heh)、伊勒沙代(El Shaddai全能神的意思)或任何其他聖經名字,或者用萬物宇宙上帝的名稱,那些都是錯誤的。所以說,伊斯蘭教的神,跟聖經裡的上帝相比,有著截然不同的名字。 再說了,伊斯蘭的神頌讚死亡。聖經中上帝則是榮耀生命。伊斯蘭的神要求穆斯林藉著刀劍方式,來贏得改信伊斯蘭的人。聖經的上帝聲稱,祂的信徒要用愛與信心的方式,贏得皈依基督的人。伊斯蘭教的神說,要看一個穆斯林如何表現,來決定他永生的未來。在聖經的上帝說一個人的內心狀態,來決定他永恆的未來。伊斯蘭教的神是沒有彌賽亞的。 聖經的神說;必有一位彌賽亞,伊斯蘭教的神是一位征戰的神,聖經的神是一位賜平安的神(Shalom god)等等,這類教義的差異不勝枚舉。在可蘭經所發現的伊斯蘭教的神,以核心特徵、個性,以及教誨層面,正好與聖經中上帝的主要特性、品格還有教導,是截然相反的。然而,我們有一位總統,和諸多虔誠基督徒領袖,告訴我們說,基督徒跟穆斯林都是在崇拜同一位上帝/神。我聽過太多牧師說,接近一位穆斯林的最好辦法是,要說我們尊重他們在敬拜上帝,他們只是不知道所崇拜的神是耶穌!耶穌?(質疑口氣!) 是否聽起來,我有點激動?這簡直是荒謬至極、是最惡劣的褻瀆,而且還教導上帝的子民,相信敬拜任何一個神都沒有關係,不論他的名字或屬性是什麼,因為一切神靈的本質,實際上都會是以色列的神。恩!那可不是雅威一直告訴我們的喔,不是嗎? (第二十四課第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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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五課-第二十五章(下半段)續篇 中文第25課第一頁 上週講到雅各出生,這至關重要的事件,他後來成為首位以色列人。 讓我們停頓一下,用更宏觀的角度去做比較,來觀察族長們的歷程,亞伯拉罕,即雅各的祖父,最初以異教徒的身分開始人生歷程。亞伯拉罕誕生時的世界,只有一種人群組成,人類。除了家譜和社會階層劃分,在雅威眼裡,所有人類都是一樣,唯獨一種特例,含的脈系,挪亞三子之一,卻是受咒詛的一支。正如,到了亞伯拉罕的時代,人類還沒有分化,也沒有分別為聖的選民可言。 一旦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家鄉以及他的直系親屬(本族父家)時,便對這世界開展神聖的劃分成兩組,祂的子民和其他所有族群。賦予我們“神的子民”的名稱…我們在聖經找到的名字…是希伯來語。所以,當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指令,遷移到迦南地,上帝藉著宣告,將全人類劃分為,希伯來人與其他所有族群。亞伯拉罕做了決定,上帝藉著一個宣告,是使亞伯拉罕在上帝眼裡,與所有人類個體中,不一樣的人的主要因素。 以撒,即亞伯拉罕之子,代表著希伯來人發展過程的,下一個(關鍵)步驟。以撒是希伯來人的頭生長子,亞伯拉罕單純因為(上帝的)宣告,成為一名希伯來人,但是,以撒生下來就是希伯來人。然而,即使那時,這仍包含了上帝的宣告。因為,亞伯拉罕還有另一子以實瑪利,他剛開始認為是他的長子,因此將會繼承履行上帝與亞伯拉罕訂立盟約的人選。換句話說,就如亞伯拉罕看來,以實瑪利是希伯來人。嚴格來說,以實瑪利一直是希伯來人,直到情況發生變化為止。這是否有讓你們有點暈頭轉向?你們知道,當時機來到,雅威對亞伯拉罕說:“別急,亞伯拉罕,就像我把你從你父兄那裡分隔開來,我也要把以實瑪利與他父兄分別出來。以實瑪利與他父親亞伯拉罕和他兄弟以撒,並被隔開以及脫離出來。後果就是,以實瑪利,不再繼續當希伯來人,但是以撒仍然會。 所以這裡關鍵的問題在於:如果以實瑪利和以撒這兩位,共同有一位希伯來父親,亞伯拉罕,至今怎麼會只承認以撒,是希伯來人呢?以實瑪利為什麼,不是希伯來人的另一個分支呢?我們為何把以實瑪利,以及他所有的子孫後代,稱之為阿拉伯人,反而,不視為希伯來人呢?恩,這裡要確立一個重要的原則,每一位猶太人和外邦人需要注意的事情。所以,請你們所有人要全神貫注地聽,把這點銘記在我們記憶體的永久存放區裡。縱使有出生權(那就是家譜以及你實際的血緣關係),確立了你的肉體血緣身分,你的血肉之軀還有血統,然而,主耶和華用揀選和宣告等方式,才真正確立了你的屬靈身分。你的物理上的身分和屬靈身分是兩碼子事,難道它們不是嗎?由此可見,『希伯來』一詞,從起初就蘊含雙重維度;它既指向血脈的傳承,更核心的是,定義了與上帝立約的屬靈身分。 (第二十五課第一頁) 第25課第二頁 讓我為你們整理一下;按上帝的設計,『希伯來』這個詞,是用來形容一個人的身體和屬靈特性的雙重結合。 再者,希伯來人,無論是物理和屬靈層面的一生,都應當遵守上帝與第一位希伯來人,亞伯拉罕,所立下的一套律法以及應許。希伯來人的世俗生活,本應該圍繞他的屬靈生命為中心。我們稱呼這類定義整體生活的律法跟應許為『亞伯拉罕之約』,隨著這些內容被擴展並傳授給摩西之後,現在稱之為妥拉。 所以,即便以撒血統純正,具備成為希伯來人的正當資格。但仍需上帝的作為,上帝的揀選,藉著祂宣告才成為一名希伯來人。想想看,以實瑪利也是血統上,具備希伯來人的資格,但是,上帝沒有賜予以實瑪利必要的屬靈地位,來成為一名希伯來人。因此,藉著以撒的蒙揀選跟以實瑪利的被棄絕,我們看到了一個巨大的岔路口上的左右為難。一條是通往希伯來人的路,另一條則背離了希伯來人的路。 當我們開始探討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以撒所生的一對攣生兄弟,雅各跟以掃,我們將看到這三步驟的過程和神聖原則再度重演。問題出在,誰將會被選為,所賦予亞伯拉罕盟約權利的繼承人選,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換句話說,在雅各和以掃之間,上帝會宣告祂揀選誰才是希伯來人,而另外一個則不是。雅各和以掃,這兩個根據所有血統證明,都來生自他們的希伯來父親以撒。從出生來說,如果有一位是純靠血統定義,那麼似乎兩位都是希伯來人。然後,以某種意義來說,兩兄弟都是。然而,不是這樣的,上帝再次透過宣告,進行神聖的劃分。 我們要記住一點,我們雖然瞭解,以撒和以實瑪利之間,存在血統以及祖譜上的差異,畢竟,他們來自不同的母親、不同的民族,就是所謂的同父異母兄弟,這跟雅各和以掃的情況,迥然不同,因為確定他們有相同的父母。雅各及以掃是雙胞胎,以外表跟譜系上來看,雅各跟以掃沒有任何差異,他們的DNA幾乎是一致的。那為什麼雅各被揀選成為希伯來人,而以掃卻不是呢?就因為單單憑藉著神聖的宣告,也就是,上帝至高無上主權的決定(這就是揀選的意義),上帝選擇了雅各而非以掃。雅各將成為希伯來人,以掃則是被剝奪稱為希伯來人的權利。雅各和以掃之間唯一的區別,是屬靈上的差異,而且,這差異全然由雅威的宣告而決定的。 所以,為了能更好地,幫助我們定義什麼是希伯來人,我們可以說,希伯來人就是那些,被納入亞伯拉罕的應許盟約,且被選上成為應許血脈的後代。或者用更合乎聖經的術語來說,一個希伯來人,就是賜予亞伯拉罕應許盟約的繼承者。假設,一個人是應許盟約的繼承人,他便屬於上帝分別出來的子民。為此,隨著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下的盟約,這世界便分成兩個群體;希伯來人,和所有其他族群。根據上帝的宣告,亞伯拉罕確立了應許盟約的血脈傳承,亞伯拉罕的父親和兄弟卻被排除在外。遵照上帝的宣告,亞伯拉罕之子以撒,延續了應許盟約的血脈,亞伯拉罕另一個兒子,以實瑪利則被屏除在外。按著上帝的宣告,以撒之子雅各,繼任應許盟約的血脈傳承,以撒的另一個兒子以掃,便被移除在外。 (第二十五課第二頁) 第25課第三頁 但是,當我們接下來看的幾章節,從雅各開始,雅各的所有子嗣都稱作希伯來人,不在有利外,再也不透過上帝的宣告揀選機制。從雅各所生的後代開始算,一個人的希伯來身分是依法而定。如果那人出生在希伯來家庭,那麼這一個人就算是希伯來人,就是這樣。 然而,重點來了,假若那一人不是生在希伯來家庭,也就是說,他是外邦人,假設那外邦人想成為希伯來人一分子的話,是可以通過遵循雅威制定的規條和律法,來允許其加入。 明白我的意思嗎?我當然希望如此,因為這對你們和我,以及所有住在這星球的人來說,很適用!我剛解釋的一切內容,對如何成為上帝子民,樹立起了模式。 所以,當一個人之所以被稱為上帝分別為聖的選民,即希伯來人,最終演變為以色列人的一部分,是經由一系列循序漸進的的『人生岔路口』來實現的。先從亞伯拉罕的岔口、然後是以撒的岔口、再來是雅各的岔口。就這樣維持了大約一千八百年左右。雅各的十八個世紀之後,我們還會碰到另一個岔路口,它稱作新約。而且,這新盟約,是舊約中的預言,關乎一個時代,屆時,這些希伯來人肉體上的約和律法(被稱為妥拉),將以靈性方式,銘刻在特定蒙揀選的人的心裡。(作者想表達;上帝會從我們內在來改變)。 並非所有人的心,只有那些被上帝揀選和宣告屬祂的人的內心。而且實現這一切的途徑,將是藉著一位彌賽亞來實現。然後這段新的岔路口,將我們帶回到完整的循環。這岔路口所引向的是,實現了亞伯拉罕盟約之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亞伯拉罕)得福。所有萬族並不是指外邦人而排除猶太人。萬族也並非指猶太人而排除外邦人,萬族就是指所有人。此外,誰能再次被納入希伯來人之約之下,依然取決於上帝的揀選與宣告,而所有的關鍵在於彌賽亞。 所以,我們即將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來剖析的這個故事,關於以色列的上帝進行的一次關鍵劃分、揀選、脫離的記載。囊括了太多精妙的含意,還確立了許多彌賽亞式原則。遺憾的是,因時間關係,只允許我們探討他們當中的幾個要點。 重讀創世紀第二十五章:第十九節至末尾 利百加(Rivka),即以撒之妻,很憂慮。她的子宮絕對陷入劇烈痙攣,腹中發生的事情,極不尋常。這是她第一次懷孕,但是,無疑的,她見過上百次的懷胎而且協助接生,不只有幾次的分娩而已,那是女性職責的部份瑣事。以至於,她向雅威尋求安慰,並撫平她的恐懼。上帝給了她答案;有兩個國家在她腹中,那她所感受到的是一種爭奪主導權的爭鬥。更甚的是,祂告訴利百加,第一個從產道脫離的孩子,將不會依照習俗被賦予長子的名分和尊榮,用希伯來語說就是Bekhor。相反的,第二個孩子才會得到它。這是聖經中,持續出現的主題旋律,它區分了從肉體屬世的角度,察看似乎如此的事物,再從屬靈屬天的觀點,察看實際如此的事物。從肉體角度來說,對亞伯拉罕而言,認為他的小妾夏甲所生的兒子,以實瑪利是他的長子,即應許之子。然而,從屬靈層面講,是以撒將由撒拉奇蹟般的生下他,才是擁有一切長子名分的關鍵應許之子。 (第二十五課第三頁) 第25課第四頁 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這段,我們看到同樣的事情發生:利百加(Rivka)懷上雙胞胎。按律法規定,先出生的頭胎為長子the bekhor(希伯來語:長子),後生的第二個孩子,或多或少要服從第一位。事實是,頭胎是雙胞胎就沒有太大差別,他們無須平分產業,他們不會各自得到一份長子的產業,一個是被選中,另一位則不是。而利百加(Rivka)腹中這場激烈的相爭,預示著將來哪個孩子將支配另一個孩子的爭奪。更關鍵的是,我們發現上帝早就預定了結果,以撒以及利百加,都沒有參與到這個決定。 在第二十三節,利百加得知“…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換言之,肉體的長子不會獲得,長子(bekhor)依照習俗,合法應有的權力,反而是,次子會被賦予這項權利。這件事的永恆重要性就是,按肉體出生的長子以掃,將不會成為聖約應許的繼承人。反倒是,排序第二的雅各(次子),會成為應許盟約的繼承者。依照屬靈層面來說,雅各為長子(bekhor),是基於神聖宣告下,確立的長子。 注意,以撒的嫡長子,將是以掃,是類比於亞伯拉罕的親生長子以實瑪利。那以撒的屬靈長子,將會是雅各,是類比於亞伯拉罕的屬靈長子,而且是應許盟約的未來接班人。因此,我們在這裡看到,一個持續存在的『二元對立現境the Reality of Duality』原則和模式。萬物同時存有,屬靈的現實與物體的現實(各一面)。 然而,這點也十分確定,這兩個不同的民族,一是雅各和另一位以掃,將彼此反目,這也是這句經文“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其中的部分含意。 孿生兄弟出生了,第一個出生的是以掃,他膚色發紅,並且渾身是毛,你們知道的,像一個惹人愛的小毛球。這裡有些希伯來語知識,就正好派上用場。希伯來語中,表示“有毛”的,用的詞是Se’ar。如果那個詞,讓你覺得孰悉的話,這就對了。因為,我們之後在創世紀後半段,會發現,當以掃離開雅各而去,並在名叫西珥山(Mt. Seir)的地區建立了他的國家。這是一個文字遊戲,西珥山得名自以掃出生就渾身有毛(Se’ar)的緣故。因此,西珥山用以掃的外部特徵來命名,按字面意思是“毛茸茸的山”或是毛山。 聖經還告訴我們,在分娩時,雅各用手抓住以掃的腳跟,這暗示雅各試圖阻止以掃先出母胎。 現在,為了有助於解釋,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們需要明白,利百加之所以不會將雅威透露給她,關於她雙胞胎兒子命運的啟示,瞞著她的丈夫。是因為,這樣做,她是對丈夫的不忠和不敬重。她必定會立刻,將上帝的啟示告訴以撒。無論是雙胞胎中誰先出生,都不被立為長子。反而是,上帝指定的次子出現,才擁有這個長子名分。畢竟,在那個年代的家庭中,沒有什麼事情,比誰繼承父親的家族權威,來得重要,那繼任者必是bekhor即長子。 (第二十五課第四頁) 第25課第五頁 此外,你們大可以肯定,利百加也將上帝,關於選擇雅各為長子(bekhor)而非以掃的決定,告訴了雙胞胎兒子們。如果等到他們長大成人後,才告知這項至關重要的天命,那是多麼殘酷的事情。要知道,這項天命是父母早在孩子出生之前,就知曉的律令。 所以,我們必須基於這樣的認知,來看待接下來發生的事;全家都清楚意識到,年幼的雅各,注定要擁有優於長子以掃的長子繼承權。 隨著故事的開展,我們會發現,就如同許多家庭常見的情況,父母會有所偏愛的孩子。以撒偏愛以掃,以掃很顯然是性情急躁、勇敢、善於射箭,相當有大男子氣概,父親們通常讚揚兒子的這些特點。雅各屬於安靜和內斂,比較敏感的人,通常是母親偏愛的特質。請再次留意,以實瑪利跟以撒之間的對比。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最喜愛的兒子,以撒則是她母親所偏愛的兒子。當雅威告訴亞伯拉罕說,將由次子以撒接任,當時由以實瑪利把持的長子地位,亞伯拉罕便向上帝哭喊:“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亞伯拉罕決心想要以實瑪利作為長子,那以撒則是決意要讓以掃成為長子,結果兩人都沒能如願。 然後,我們讀到那一天到來時,當以掃剛剛打獵回來,感到飢餓,並撞見雅各準備了一鍋扁豆(湯),或者更確切翻成紅湯(聖經作紅豆湯)。雅各顯而易見地,一直對長子名分的權利,歸屬自己一事,從未感到安心過,於是他決定要幫上帝一把,他要讓以掃公開並最終把長子傳統名分賣給雅各。 那衝動的以掃,做了一個聲明,來回應雅各的提議,從開頭這一句 “我都要死了”就把他的長子名分給了雅各,並以誓言來敲定交易。那句“我將要死“的經文,不是按字面來理解,只是一種說法,有點像“誰在乎?”的意思。當然,上帝很早以前,就敲定這事,實際上,以掃沒有長子名分可賣,因為它早就屬於雅各的。況且,雅各沒必要使用詭計,來獲得長子名分,因為主耶和華已經將它賜給了他,然而,雅各和以掃都沒有信心來接受這一既定的事實。 我們在這段也得到了一些信息碎片,對我們之後閱讀接下來的章節,很有幫助。以掃有一個綽號『以東Edom』。以東意思是紅色,這不只代表他全身紅潤、毛茸茸的特徵,這也指向有關,剛剛發生的那起臭名昭著的燉湯事件。所以,為了以後的參照,請記住以東和以掃就是同一個人。就因為如此,未來將成為以東國的民族,即將成為以色列的宿敵,從聖經這段開始算起,將頻繁出現。也將在末世時代,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要知道,以東人the Edom-ites簡單來說,他們就是以掃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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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六課-第二十六章 中文第26課第1頁 規律模式。我們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看見了模式,是在先前幾章就看到的。而且,有一些規律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的敘事裡,得到了進一步的延續和發展。我們在這堂課上,已經多次討論過規律模式,由於它們對理解聖經十分關鍵。因為上帝所創造的宇宙和生命體系,正是祂自己的映照,所以這一切當然是有序而非混亂不堪。世俗人文主義者,本能的意識到,如果我們的宇宙和星球上的生命體系,並非混亂而隨機,那麼其中必然存在秩序。 順便一提,現代物理學中一些相對新穎的理論,現在已普遍接受的理論,已經論證出來。 1)除了我們熟悉的那四種維度;長度、寬度、高度以及時間,還有更多維度空間存在,全是一種數學實境。 2)我們現有的宇宙和生命體系,並非雜亂無序。它看似充滿無限地重演的規律和循環模式。 因此,在面對不可避免的結論下,既然宇宙一直是有秩序的,根據定義來說,那肯定會存有核心秩序制訂者。贊同這些新理論的那群科學界的人,他們怎麼樣都不願意用“上帝”這一詞。所以,他們就創造 “智能設計”這一個術語,並拒絕討論,誰可能是智能設計者。 遺憾的是,科學界雖採用『高智能設計』這個相對貼切和中立的術語,並沒讓他們避免其研究發現的成果,所引發的爭議。在賓州一所學校,在科學課堂上一直教導自己學生,關於十幾年前的宇宙智能設計的研究發現。另外,與之並行的還有必修的進化論,最終是一場激烈的法律訴訟戰,是關於能否教導學生這項『高能設計』的研究發現。請大家密切注意這場訴訟,並盡可能的查閱有關它的內容。你們會對那扭曲的控訴感到震驚,而且那些人是費盡心思、邏輯詭辯的發起訴訟。你們將會對那些,可能從未與無神論和激進世俗人文主義聯繫在一起的機構和各方人士而感到震驚。你們甚至會更意識到,原來在我們國家和這個世界,你們(身為信徒)的群體,是多麼微小。也將看清楚,敵基督的靈,現今在何等程度上,掌控著人類的思考。 我向你們指出的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曾被教導,用世俗人文主義者的方法來閱讀和研究聖經,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那就是,對於經文中的每一個教訓、原則、律法或是事件,我們都必須追問『為什麼』?況且,還需要根據科學方法來得出結論。如果,對於“為什麼”的解答不夠充分和相對完整的時候,那麼對應的聖經教導、原則、律法或是事件,就會被當作神話傳說和幻想來捨棄。 聖經不是一個人文主義的文獻,它也不能用科學途徑來呈現物質層面的內容。因此,當研究聖經來追問“為什麼”的時候,會把我們帶向思維的死胡同。同理可得,就像日漸過時的物理分支;稱作量子力學(Quantum Mechanics),就使無數科學家引向毫無建樹的研究結果。量子力學研究物理學的方法是,實質是試圖將渾沌合理化,並試著用數學公式,來預測不可預知的事物,找解釋隨機悖論最終如何能產生秩序。隨機悖論和渾沌理論原則/原則,就是無神論者和世俗人文主義者的基石。然後,經過四十餘年下來,量子力學法對於宇宙萬物運作的研究方法,已被證實完全徒勞。 我們是屬於宇宙和生命體系構成下的規律模式…因為我們屬是宇宙和生命體系的秩序;我們看到規律模式是由於上帝的秩序原則,是堅如磐石,並且它們永不改變。這就產生出重複和可預知的規律循環…然後我稱這些為;聖經反復定律(the Biblical repetition patterns)。 我們一起來讀創世紀第二十六章,來發掘更多規律,並觀看歷史,幾使在遠古早期,它自身就重演。 (第二十六課第一頁) 第26課第2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六章全部內容 迦南那難以預料的天氣,再度使那塊地陷入飢荒狀態,以致於,以撒被迫遷移。他顯然記得他父親,亞伯拉罕曾經相似的處境,最終導致前往埃及寄居,以撒打算做同樣的事情。前往埃及的必經路線,是要穿越非力士人的領地的,因為聯結迦南和埃及之間的成熟商道,直接穿梭非力士人土地。正如第一節所說的,他去了基拉耳的皇城(the royal city of Gerar),因為那是以倉儲首府聞名,既是國王起居的地方,自然城中就有囤積食物的倉庫。在那個時代,已知世界的普遍做法是,在國王居住的城市裡,設有應急糧倉和常備糧倉。顯然,這樣便於國王親自監督,也確保他能優先享用,他想要的優質美食。 這種倉儲城市和糧庫體系的存在,主要源於每個國王,向自己人民徵收的“稅賦”是絕大部分來源,大多是糧食或其他的農產品的形式。所以,作為稅收徵收的大量小麥和大麥,必須在國王的管控下,由王室人員統一儲存和管理起來。結果是,為妥善保管而催生了,修建龐大的倉庫和地下糧倉的需求。 在那裡,雅威向以撒顯現並告知他別南下去埃及,反而要他待在原地!換句話說,儘管他眼前景象令人絕望,儘管人類的直覺本能告訴他,必須遷去某處,要不然死於飢餓,上帝卻要他待在,上帝為亞伯拉罕和他子孫所保留的土地上。上帝會帶他穿過難關,但不是擺脫困境。我們常常像以撒曾做的事情一樣,選擇逃避險境,而不是聆聽以及信靠上帝,讓祂帶領我們穿過生命中的艱難與挑戰。 這對以撒而言,絕非易事,因他畢竟擁有大批羊群以及畜群。此時,他有了一支龐大的家族要照顧和看管。選擇留在遭逢嚴重饑荒之地,是極其嚴峻的決定,這可能意味著他家族的衰亡。可以想見,他的族人們,聽到這個決定時的震驚和不可置信。這無疑是對他父親的上帝信仰,來一場信心試煉。 (第二十六課第二頁) 第26課第3頁 讓我們簡單彙整一下,首先第二十六章的時機,絕對是發生在第二十五章之前。所以,以撒的妻子利百加(Rivka)此時還沒生以掃和雅各這一對攣生兄弟。我們可以知道這一點,因為經文裡沒有提到他們,而且,非力士王如果知道她已婚的話,也絕不會這樣打探利百加的情況,孩子們存在的話,無疑證明她已經婚嫁了。 我們不妨也稍微探討關於,第二節經文開頭的這句話,這裡寫著;“主向他顯現…”,指的就是以撒。那“主顯現”是什麼意思呢?這是否表示神的顯現嗎?難道上帝以具象型態,顯現在以撒面前嗎?順帶一句,在舊約記載的大部分情況下,這個字翻成“主”,其實是Y-H-W-H(雅威)上帝的本名。 這裡用的希伯來語,通常翻譯成『顯現,即va-yerah’』。而且這個詞確實指著,某種神聖彰顯。跟另一個用於形容神聖干預的希伯來語很相似,就是va-yo’mer(祂說)。Va-yomer專指神的言語,即某種可聽見的話語。Va-yerah在聖經中經常用來指(初代)族長;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經歷。它標誌著一種更直接與強烈的領受上帝的啟示。那是跟主心靈交通不用懷疑。而異象,這種與雅威互通的方式,常常受人質疑。那是來自上帝的啟示或是一場夢?我是否正確理解祂的旨意嗎?這一切究竟意味著什麼?反之,va yerah’這種形式,則意味著一種不容置疑、確認無疑的與上帝交流,並囊括了一條極清晰的訊息,這有可能,但並非一定如此的,包含一種視覺體驗。以至於“顯現”這一詞,不應該理解為,主耶和華以某種形體顯現,更確切地說,它更像一種表達,人與神聖臨在非常親近的意思。 最後一個補充要點。我們在這段讀到的亞比米勒(Abimelech),與亞伯拉罕所遇到的亞比米勒不是同一位。亞比米勒意思為“父-王”,或是“我父為王”等意思。既是一種名號也是頭銜,很可能是眾多非力士王為他們自己取的名字罷了,我們真的無須對此感到困惑。我們發現,現代天主教教宗,他們自己取的是歷代教宗的名字。我們也會發現,英國和法國的國王做同樣的事情。之所以世稱亨利八世(1491-1547,Henry VIII。16世紀英國宗教改革發起人),因為在他之前,皇家世系出了七位都叫亨利(因有七王都號稱亨利),這段的概念也是如此。 所以在第三節經文開始,上帝重申,祂與亞伯拉罕及以撒立下的應許盟約。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所有聖經人物都是真實的人類個體,以撒當然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懷疑上帝是否還與他同在。他就像我們全部人一樣,審視他所面臨的處境,並質疑他是否完全聽懂上帝吩咐他的事情,因為這應許盟約,好像沒有要實現的跡象。還有在當時對整個部族最有價值的應許,就是土地了,顯然尚未具體實現。以撒亟需從上帝那邊得到確認,所以他得到了答覆。 我們絕不能因為看似熟悉而急著跳過,第四節經文結尾所述的內容。實際上,“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的應許形式,比起先前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增添了細微的差異。這整個概念是針對全人類的希望與福祉,將與以色列以某種方式建立與生俱來的聯結。全人類的命運是取決於以色列的命運。 (第二十六課第三頁) 第26課第4頁 那麼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嗯,儘管我們在上帝的救恩計畫的進行過程中,相比我們的前人,對這一切如何進展,有了更好的宏大圖景和深刻理解,但多數的計畫仍未來臨,也因此大多數的事情仍然是個奧秘。當我們讀到創世紀第四十八、四十九和五十章,會有更多的資訊,這些線索既揭示了各國將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來獲得祝福的奧秘,同時為這一應驗方式,增添了新的謎團。需要留意的是,“萬國”這一個字,用聖經的說法,更多指的是民族,而非地域。沒必要把民族和國家混為一談,儘管在我們現代的語境裡,我們經常交替使用民族和國家這兩個詞。但是在聖經裡,情況截然不同。萬國,大多指擁有明確身分的族群及其治理架構,就是他們的領袖層。 以撒順服上帝,就像他父親亞伯拉罕一樣,承襲了聽從上帝,並按照祂的吩咐去做。但是,以撒身上承襲了與他父親相似的特質:恐懼。此時正處在饑荒之中,他又棲身於一群並不信任的民族中,他內心深感惶恐。 於是我們看到,以撒身上又浮現了一個熟悉的家族特質,就是誠實問題,尤其在對待他妻子這事件上。無疑的,以撒早已聽過他父親亞伯拉罕旅居埃及時的舊事,他也效仿亞伯拉罕的舉措,告訴基拉耳城的居民,利百加(Rivka)是他親妹。 有一天,亞比米勒向他的窗外看,注意到以撒撫愛他美麗的妻子利百加。早先他就聽到流言說利百加(Rivka)不過是以撒的妹妹,但與他所目睹的景象是兩回事,亞比米勒當即識破了這謊言並前去與以撒當面對質。以撒承認他撒謊,而震怒的亞比米勒告誡他的族人,誰也不許沾染她,否則治他們於死地。這一個教訓大概是從他父親身上學到的。 雖然,以撒身上重演了許多,我們在其父親亞伯拉罕故事中,看到的規律模式,但是最終結果卻迥然不同。亞伯拉罕遭遇飢荒,決意去埃及熬過飢荒難關,而且確實去了。那以撒同樣遭受飢荒,也決定要到埃及,挺過災荒,最終卻沒有去。 非力士王窺見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聽人說她是亞伯拉罕的妹妹,他便強奪她入宮。非力士王見到以撒之妻,利百加(Rivka),也聽聞她是他的妹妹,但察覺到她顯然不是,所以沒有強娶她。實際上,他警告他族人,別對利百加做任何不利的事情。 這對我來說相當有意思,每當非力士王,提到以撒的上帝,他直呼祂的名字。沒錯,根據希伯來原文,亞比米勒並非像我們多數聖經譯本那樣,稱以撒的上帝為“主”,而是,每次都用雅威(Y-H-W-H)這個名號。亞比米勒肯定熟知以撒的上帝,而且對祂存著敬畏之心。然後,其實正是出於畏懼希伯來人的上帝,迫使亞比米勒在處理以撒及其部族關係時,做出種種決策。 (第二十六課第四頁) 第26課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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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七課-第二十七章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七章全部內容 請允許我引述一位,偉大的十九世紀猶太裔基督徒學者的至理名言,或許這個人的解析,對我的影響,是僅次於妥拉本身。阿爾弗雷德·埃德希姆(Alfred Edersheim):“如果有任何事情,需要我們格外警惕的,那便是‘試探上帝’。當我們傾聽自身的意念傾向時,而我們再次猜疑,祂早已明確裁定的旨意時,我們就是試探主。對於上帝決斷之事,我們切不可狐疑,或者遲疑不前。 我們有多少次很清晰地知道,上帝對我們的要求,但是,卻仍要求祂給一個,更符合我們個人意願或自我認知的決定。這就是以撒做的事,結果只是招來了更多問題而已。 這章節開篇,從年老、眼睛昏花、久病纏身的以撒,告訴以掃去獵捕一些野味回來,作為一頓紀念餐的部分,而那一餐是以撒想要賜與以掃祝福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這完全違背了上帝曾透過他妻子利百加,向以撒宣告的旨意。難道,這麼多年以來,以撒就執意忽略他妻子告誡他的事情,或許是出自內心的疑慮?還是他與以掃已建立起如此深摯的羈絆,讓他不忍心將這份至關重要的祝福,從他至親的兒子手中奪走,卻明知這會讓以掃蒙受羞辱和打擊心碎?或是,他認為,也許上帝就這樣,讓他按照他的方式,任性而為,然後無論如何都會賜福? 我必須坦白承認,經過多年研究、閱覽某些偉大希伯來賢哲的曠世巨作,我的結論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悄然改變。耐人尋味的是,在這段故事中,長子福分的繼承問題,就是,誰才是長子behkor?其實,從來不是真正的癥結點,難道不是嗎?你們當中某些人,可能撓著頭在思考,這到底怎麼回事呢?或者確切的說,我的聖經(版本)似乎能解釋,關於長子福分的來龍去脈!恩,我們會在後續討論中,處理這個問題。但是,請容我向各位展示或許能稍安心靈的線索,請讀第三十六節。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十七章三十六節"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可為我祝的福嗎?" 當我們讀到這章節時,長子福分的問題,顯然已經得到解決。以撒似乎早在此幕之前,就已經不情願地接受了這個事實,而以掃更是心知肚明。我對於長子福分和祝福的研究表明,這二者未必是相互關聯。長子名分的歸屬,大多數情況在第一個男孩出生後,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當然,若長子夭折,情況就變得複雜了。正常情況下,第二個男孩自動獲得他已故兄弟的所有權利,那假設第二個男孩去世,第三個孩子將獲得長子福分,以此類推。然後,由於這套體系,深深融入當時的律法和傳統當中,繼承權的轉移,並不需要舉行標準儀式或是相關喪禮。因此,家族領袖在生命臨終之際,賜下祝福給家族的傳統,實則蘊含著其他意義。換言之,並不是說,當前,家族族長臨終時,所有人都屏息以待的,並非看誰是新一代家族族長,誰被立為長子繼承人(bekhor)。我們都能想像出,貪婪的家人們圍坐一圈,凝視著律師的下一步,當他準備宣讀遺言的那一刻,如同孩子們注視著聖誕樹下的禮物那樣,滿心期望,卻完全不確定等待著他們的,到底是什麼。 (第二十七課第一頁) 我們需要明白,長子並非繼承所有家業,只是獲得最大的份額,聖經稱之為雙倍福分(the Double portion)。除了附帶雙倍福分(之下),他擁有管理部族的領導權。而所謂雙倍產業的內容,無疑是根據當時的狀況而定。雙倍不一定代表,長子會得到他所有兄弟應得的,整兩倍的量。這並非意味著,要精準清點財產,來確保每一個人,獲得他們完全均等的份額。這情形是會發生,尤其是後期的時代,很可能的確發生過。更多的時候,這些份量只是大概。一個雙倍產業的份額,很可能是比其他人的量多一些,實際上,幾乎含括所有值錢的東西,這一切取決於良善的老爺子。 所以,我們在這裡所見證到的是,關於祝福的傳承,並不是決定誰是長子(bekhor)。而且,在這種狀況下的福分,是關於家產的分配。就跟我們今天的情況一樣,從遠古時代以來,繼承家產的子女們,通常認為拿到的份額比其他人還多時,就意味著那人比其餘的人更受疼愛。或是那人拿得比別人少,也就代表與其他人相比,他或她不受寵、不被重視。 在第一節告訴我們,當以撒決定要進行賜福儀式時,他非常老了,他也接近雙目失明的狀態。那麼他現在人生快要終結了嗎,他自己可能認為是這樣,雖然事實證明並非如此,此時他已是一百三十七歲的人。但是,等一下、想一想,這段是暗示著,雅各和以掃的年紀。據記載,他們出生時,以撒大約六十歲花甲之年的人。所以,這些“小子”,他們都已經是七十多歲的人啦!! 恩,這肯定顛覆了我們心中那些美好的畫面。無論是,被狡黠母親牽著走的兩位精壯的年輕小子,或是一個為得到祝福便能瞬間外出打獵,體格強壯的以掃! 利百加,攣生兄弟的母親,無意間偷聽到以撒對,顯然滿心歡喜的以掃的指令,她便決定密謀推翻以撒的意圖。以掃不停地證明,他自己不配傳承上帝從亞伯拉罕開始的神聖血脈使命。利百加很可能在想,如果她那年邁昏聵的丈夫,拒絕遵行上帝的旨意,她將會不惜採取一切手段,哪怕其中要用到欺瞞手段。 畢竟,既然這是上帝命定的結局,那麼為實現它,就能隨意合理化,不計一切代價來實現嗎?難道,上帝不是更情願達成祂計畫的實現,即便一切伴隨實現過程中,有人行了不義之事?這想必是信徒與上帝同行的道路上,最艱難的功課之一。我們完全信靠祂,來成就祂的旨意,即使在那一刻,我們所有的理智和感知,以及邏輯,公平意識,還有生命經歷告訴我們,當下處境中,是不可能實現的。 (第二十七章第二頁) 利百加告訴雅各,他父親帳篷內發生的事,於是他就加入了利百加的計畫,計畫就是讓雅各假扮以掃。雅各是有點猶豫,不是因為他認為,他們這麼做是錯的,反而是擔心他們可能被揭穿,從而必須承擔後果。雅各甚至穿上以掃的衣物,還在雙臂到他的脖子,用山羊皮裹著,來模仿以掃生來渾身是毛的身體,雅各就這樣走進他父親的帳篷。以撒剛開始心存顧慮,直覺告訴他,事情可能不太對勁。但是,以撒已經確信在他面前的是以掃,於是他就為雅各祝福。這裡用來表示祝福的希伯來語是berakhah,而且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希伯來語詞彙,我們會在整本舊約聖經裡,反覆遇到它。 我們現在一起讀berakhah這段話語,就是以撒誤以為眼前的是以掃時,為雅各祝的福: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十七章二十八節: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第二十九節,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 現在毫無質疑的,這份祝福包含某些話語還有用詞,確實應當是,只賜予長子繼承人的祝福。例如“願你作你弟兄的主”。因此,縱使以撒沒有在『誰被指定為長子』的技術層面上爭論,但他確實在運用他自己的特權,來決定具體的繼承分配。而且,這多少是他有意將傳統意義上,長子(bekhor)應得的大部分權益,要給以掃。 這情況有點像是二戰後,杜魯門總統(Harry.S.Truman,1884-1972)解除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1880-1964)的指揮權。 麥克阿瑟將軍並沒有止步成為五星上將,或是在軍中停止享有極大權力和地位的人物。杜魯門總統這麼做,使得麥克阿瑟不再有任何權力,並且無人能擁有那項權力。以撒沒有試著說雅各不是長子,他只是試圖剝奪雅各,作為長子的大部分權力給奪走,然後轉交給以掃,這無非是用另一種方式來達成目的。 此外,大多數情況下,當祝福(berakhah)被宣告時,它基本上,只是按照傳統上,早就敲定的權益,予以正式化。打個比方,一個富人立好遺囑,簽好授權書,聲明這份遺囑,包括他本人以內的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更改,結果卻不自在地,苟活了十餘年。這些討論事項均已決定,並成文立囑,每位繼承者不論獲得多少遺產,都已經定案,而且不可更改。但是,直到他去世以及宣讀遺囑時,這些安排才會生效。這項祝福、這項berakhah與遺囑宣讀類似之處在於,雖然相關權益是早已確定好的事情,但是,財富或權力轉移尚未實際施行。 恩,事情已成定局。雅各得到了上帝預定賜給他的祝福,他牢牢抓住了上帝曾告訴他母親,所應許的長子福分,以及他擁有了族長權柄,領導部族的權力。然而,毫無疑問的,當被膏立為應許血脈的傳承人時,這關乎全人類未來的重要使命,雅各內心並未湧現應有的喜悅,以及在上帝面前的謙虛感。因為對雅各來說,用錯誤的方式,奪取了應許,他的欺騙行為是對上帝的犯罪,這份罪咎感,可能終其一生都會糾纏著他。這實在令人感慨,雅各費盡心機,做出種種傷人的欺騙手段,只是為了贏得,那永遠不會將他拒之於門外的福分,因為上帝早已定下了旨意。 (第二十七課第三頁) 然而,不可避免的事情發生了!以掃滿載而歸地,狩獵回來,預備好野味,走進他父親的帳篷裡,迫不及待地要領受他的長子福分(繼承權)。驚訝的以撒立刻知道,他被欺騙了,儘管他同情以掃,卻沒有什麼方法能挽回的,因為一旦祝福出口,不論出於任何理由都無法收回。以掃很氣餒,並乞求能得到某種祝福。請讓我提醒你們第三十六節的話語,這裡是以掃提到的兩項被剝奪的東西:他的長子名分跟福分。而且,他將失去了長子的名分,視為過去發生的事,而失去了原屬於他的福分,對他來說是“現在“發生的事情。以掃走進帳篷時,並不期待自己會被立為長子(behkor)。以掃只想要大量的財產和權利,他根本不想要長子名分,所附帶的種種困難和負擔,他只要長子名分本身賦予的實質報酬。 現在以撒要為以掃祝福,但是,他所能賜與以掃的(福分)卻很有限。以撒賜福他,是在第三十九和四十節。第三十九節的敘述,多年來,備受各種不同學者的推敲考證。我希望你們格外注意一個關鍵就是,導致雅威的追隨者,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再度陷入認知困境中。也就是我們總嘗試解決,在聖經中看似前後矛盾之處,最終卻使這些牽強的解釋,演變為教義和傳統。然後教義和傳統,把我們引向蒙蔽聖經真理的歧途上。 傳統譯本將三十九節(請大家翻開聖經查對照) “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有時候也會說“肥沃,而非富饒”。然而,這段經文的字面意思是“看哪,遠離那肥土,遠離那天上的甘露,就是你們的家。” 為何有這樣明顯差異?為什麼就連希伯來人自己,也會對“遠離”這部分表述視而不見,並藉著合理化闡釋而隱晦它的不存在?那為何外邦基督徒也跟著效法?這其中看似並不存在一個確鑿、讓人深信不疑的理由,也可以肯定沒有什麼陰謀論涉入其中。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在十幾年前就修改,逐字校正“遠離”的直譯(問題)。阿爾弗雷德·埃德希姆一百多年前就說過,這節經文已經誤譯,當時描述以掃,是要去一塊肥沃美好、雨水豐沛的地方。 這看起來是有人,長期致力將第二十八節與三十九節強行聯繫到一塊,顯示以撒試圖給一個非常類似雅各居住地的祝福,來賜給以掃。這個祝福實質是以撒為了維持表面公平,為了彌補他兄弟雅各對以掃造成的不公之舉,所做的補償。但是,查看希伯來原文,就發現這不太可能了。因為,用來描述祝福雅各的用詞字句,以及祝福以掃的字句,實則天差地遠。 (第二十七課第四頁) 在第二十八節,希伯來文顯示上帝,透過以撒主動將肥沃土地賜給雅各,而在第三十九節,希伯來文卻表明,以撒告訴以掃他將遠離這肥沃之地。而且,當人們意識到以東(Edom),也就是以掃之地,位於死海最南端,然後再略微一小段距離延伸到阿拉伯半島,從當時到今天,那地方一直是乾燥且不適合人居的土地,就越發難以理解,為何這節經文自古就錯誤地翻成,好像以掃被賜福到一個優美肥沃之地。這不得不推測是,在遠古某個時期,確實存在著,對以掃和他的遭遇的深切同情,的確如此,因為,古代拉比和文士們似乎在不同程度上,對以掃流露出惻隱之心。然後,我們退一步來回顧這整個事件中,難道我們找不到正當的理由,去同情以掃的遭遇嗎?畢竟,似乎他的宿命在出生前,就已經是注定的。更何況,雅各在整起事件中,根本稱不上光明磊落。更確定的是,以掃的母親,公開袒護且站在雅各這一邊。這究竟是上帝的意圖要咒詛以掃,或是僅僅不想賜福給他長子名分的全部權利?這些問題疑點,古代文士和賢哲都反覆公開論戰過。 拉什(Rashi十一世紀,法國著名拉比)一位德高望重的希伯來賢哲,對現代猶太教(modern Judaism)有著深遠的影響力,生於十一世紀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期間(The First Crusade 1096–1099)。他有很多關於以掃的論述,並明顯試圖證明早期賢哲對以掃的同情觀點時,拉什寫到,認為以掃是一種“典型”。他將以掃比做,自己那個時代的義大利和羅馬,然後將雅各同等於以色列和耶路撒冷。這樣的比喻,在他所處的時代來說,確實合乎情理。因為當時“教會界”指的就是以羅馬為中心的羅馬天主教,而幾個世紀以來,天主教會正是迫害猶太人的主要勢力。當時正值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之際,拉什親眼目睹,成千上萬猶太人,被十字軍強制改宗基督教。更有數倍於此的人殉難,僅僅因為是猶太人的身分。當十字軍抵達耶路撒冷之時,還有數以千計的人死於劍下。 拉什甚至解釋說,我們在創世紀第二十七章三十九節,讀到關於肥沃和富饒之地的福分,正是指義大利以及羅馬異常肥沃的火山土壤。此外,所有賢哲都清楚認知到,以掃注定要成為以色列的敵人,因此以掃代表羅馬天教會,或是用他那個時代的角度來看,直接就是“教會界”。 無論如何,關於希伯來傳統中,對於以掃,既同情其遭遇、又承認他作為以色列敵人宿命的雙重觀點,呈現在第三十九節經文的詮釋之中,試圖藉著調整經文字句來表明,以掃至少透過他的父親以撒,獲得上帝某些恩惠。但是歷史顯示,現實處境並非如此。我最近聽到一些演說者的說法,並閱讀某些文章,企圖為第三十九節明顯的誤譯,尋找合理化解釋。強調“肥沃”只是另一種“油潤”的說法,換句話說,他們主張肥沃等同於油潤的說法。這種說法的意圖在於解釋,聖經為何記載以掃,這位注定要建立名叫以東領地的人,被預言要生活在一個富饒之地,而按照常理,是要引他到繁榮富庶的。然而現實中的以東,一直都是沙漠荒原之地,維持謀生都十分艱難。所以,把“肥沃”這字改成“油潤”,然後瞧瞧,我們看到阿拉伯部落酋長們(the Arab Sheiks)多有錢,因為他們擁有石油儲量,這就解決了整個問題。那就錯了!即使把“肥沃”強行曲解成“油潤”的牽強說法行得通的話,在希伯來語原文記載中,不是這樣的。以東的領土,包括阿拉伯半島的一部分地區,是沒有石油的。約旦南部地區,曾是大部分古代以東的領土,況且,約旦實際上完全沒有石油。而約旦南部,也就是以東剩餘領土的所在地,根本不靠近沙烏地阿拉伯的油田。不…這“肥土”一詞,只是另一種標準衡量,以及容易辨識的希伯來諺語,它意思是“來自土地最豐美的果實與物產”。 (第二十七課第五頁) 無論如何,當一個人正確翻譯以掃祝福的前半段,也就是以掃和他後代子孫將隔絕在肥沃之地外,而祝福的後半段,和以掃的回應,就合理得多了,他的祝福,不如說是更像是咒詛。如果以掃真的欣然地蒙福,然後,注定要住在豐饒之地,靠著肥沃之地過活,那他還會堅持要殺雅各嗎?這很難說。但是,受咒詛的他,將遠離肥沃之地。他受咒詛,被注定要住在雨水稀少的荒蕪之地,便能理解,他為何對精於計算的弟弟,燃起了殺意和忌妒之火。這項使以掃(後稱以東)與雅各(後稱以色列)永遠對立的咒詛,使他跟富饒之地隔絕,同時雅各卻蒙受祝福,這正是我們在漫漫歷史之中,確切看到的演變。 即使到了耶穌時代,距離以撒祝福他孿生兒子,已有一千八百多年,可恨的希律王他自己就是受以掃咒詛的產物。因為在耶穌時代,以東在希臘文中被稱為以土買(Idumea),而以東正是希律王(King Herod)的族裔、傳承和故土。你們知道嗎,那邪惡和嗜殺成性的希律王,那個向羅馬出賣自己,並且成為他們魁儡的希律王,就是以掃的後代。 聖經記載了以掃如何與另一族群的後代通婚融合,而這族群有充分的理由,至少他們是這麼想的,以致於能永世仇恨以色列。而與以掃通婚融合的民族,就是以實瑪利的後代,那是創世紀早期的悲慘故事。述說著一位最偉大族長亞伯拉罕的肉身長子,被捨棄和剝奪,作為承擔應許盟約繼承者衣缽的權利。然後,我們將在探討創世紀的後續章節時,詳細解析一些族群融合的內容。 暫時,只需要知道,阿拉伯世界中有相當部分的人,並非全部,遺傳到以掃的基因。特別是,土耳其人口的大部分人與以掃有關,大多數敘利亞人和伊拉克庫德族人(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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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八課-第二十八章至二十九節 中文第28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八章全部內容 以撒認同利百加的看法,這個家族最不需要的,就是娶進更多迦南女子到這部族裡,並指示雅各從他美索不達米亞的母族那裏娶妻。我要再度提醒你們,這種複雜家庭關係的情感控制跟操縱(糾纏型家庭)模式,根本不足以解釋那時代的社會結構,因為以撒提出了強烈要求,而這兒子七十好幾歲了。 於是,以撒在雅各啟程前賜福他,就像我們在第三、四節看到的祝福詞那樣。但是,不要就這樣匆匆略過這段祝福,如果上帝已經讓我對舊約有所領悟,這領悟就是,當祝福或是咒詛被宣告時,你永遠需要仔細查考。我們在解讀它們時,往往只把它們當作,某種失傳文化所遺留的奇異(有時令人困惑、費解)言論,但事實上,這些話語,幾乎都帶有預言性質,然後,我們最終會在舊約後續的章節,有時甚至是在新約中,找到那段祝福或是咒詛的呼應線索。 回到創世紀第二十七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我們看到以撒祝福雅各,就是以掃自認為被騙走的福分。如果我們仔細看就會注意到,那段只包含了上帝最初應許亞伯拉罕盟約的一部份內容而已,之後上帝賜福給以撒,卻是完整的福分。為什麼呢?因為當時以撒正陷入到信心的掙扎中。我認為我們還可以有把握的假設,以撒不完全確定,他所賜福的對象是以掃(這當然,他不是),他不是很認可他那兩雙胞胎兒子的品格。所以,要嘛就是,因為他不確定他兒子能真正傳承這份祝福,而讓他敷衍地賜下部分祝福,或者是,他就有意保留部分祝福,直到他覺得是合適的時機時,才完全賜與。 回溯多年前,當亞伯拉罕與上帝立約之時,此約包含一個重要應許;亞伯拉罕將會成為大國的先祖。如果,我們回顧創世紀第十二章第二節,你或許會記得,我曾經講過,當時用來代表“國度”的希伯來語是“goy”。而這個詞在聖經中,通常特別指“外邦列國”。然而,請讓我稍微剖析一下;在亞伯拉罕的時代,若將“goy”嚴格解釋為『非希伯來人』是不具備任何意義的,因為在以撒出生之前,那時由亞伯拉罕所生的孩子;希伯來民族,與非希伯來民族之間並沒有區別。也就是說,即便亞伯拉罕被稱為第一個希伯來人,那就是隨著他兩個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出生,才出現第一次分支線,也就是希伯來族裔和非希伯來族裔的區分,才真正出現差異。以撒這一支成為希伯來人,而以實瑪利和亞伯拉罕所有其他兒女,則成為非希伯來人。所以,在創世紀第十二章中使用的“goy”一詞,在希伯來民族最早期的發展階段,其實,是同時指兩支民族,即希伯來民族和非希伯來民族的意思,而不區分是否屬於希伯來人血脈,而是指全體民族。 (第二十八課第一頁) 第28課第二頁 現在,回到創世紀第二十八章第三節,我們看到的似乎是同一個的祝福;上帝曾賜給亞伯拉罕,然後亞伯拉罕又傳給以撒,現在正傳承給雅各,但是有一個關鍵差異。大多數聖經這段的記載是,以撒對雅各說了類似的話像;“使你生養眾多,成為一群子民,或,一群萬族”, 所用的希伯來原文就是“kahal ammim”。這與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以及對以撒的應許截然不同。 那就是,他們會生養“goy”一支集體類型的民族。因為“kahal ammim”,這希伯來語最直譯的翻譯,正與上帝告訴亞伯拉罕的應許宣告,恰恰相悖。按字面意義,“kahal ammim”意思為“同族的神聖集會”。換言之,是為了神聖目的而聚集的團體,是由同一個支派的人民或是支派的族群而組成。 那就是說,雅各;即將改名為“以色列”,將會是應許盟約血脈中,首位只孕育希伯來人的先祖。他將唯獨繁衍出希伯來民族,唯獨這支民族,到摩西時代被稱為『祂;上帝,的珍寶』。 請讓我再次做個總結,亞伯拉罕的後裔既包含希伯來人,也包括非希伯來人(正如上帝在創世紀十二章十二節,應許他的那樣),而以撒是希伯來人。亞伯拉罕之子,也生養希伯來民族和非希伯來民族,而雅各就是希伯來人。然而,雅各只孕育希伯來人;以色列的眾支派,正好就是“kahal ammim”(同族的神聖聚會)這一祝福所要啟示的真諦。 恩,我們繼續,從第六節開始,我們知道以掃觀察到,以撒把雅各打發到美索不達米亞去娶妻,因為他的父親厭惡迦南女子。可悲的以掃,他已經娶了兩個迦南妻子,這讓他父親非常不悅,現在又稀里糊塗地作彌補,他跑到父親兄弟的家族,即以掃的大伯;以實瑪利,那個被亞伯拉罕送走的兒子,以掃又討了一名以實瑪利女子(名為瑪哈拉)作為他第三位妻子。這真是一個傻瓜,然而,事實上,儘管這事被敘述得如此平鋪直敘,它未來產生的影響,卻難以估計。由於這種透過通婚形成的聯盟,將兩位遭到廢黜的長子;以實瑪利和以掃(他們被耶和華Yahoveh拒絕成為應許盟約血脈的繼承人)的緊密結合,很快將轉變成永久反以色列的族裔。正是以實瑪利和以掃的聯盟跟基因池的結合,形成現今世上龐大的伊斯蘭教主體,還有阿拉伯人世界絕大多數的整個組成部分。在第九節中,這段寥寥數語的記載,徹底改變了歷史的進程,並開啟了將導致敵基督,以及我們所知道的歷史終結局勢。 雅各離開別是巴,徒步走了約四十英里左右,接著在一個不知名、布滿岩石的地方停下來,度過並夜宿了兩、三天。我們在妥拉這一段發現,雅各確立了一個自我的獨立身分,這使得他,得以成為第三任也是末代的族長。他必須離開他的故土、父母、兄弟,上帝方能在他身上動工,就像他的祖父亞伯拉罕也是如此。雅各夢了一場,其實是一個異象,在異象裡,他得以窺見天上屬靈世界的景象。他看到天使,希伯來語稱作是Malach Elohim,(由此就知道這些天使都是天堂的信使),從天堂到地球來回穿梭,從天上,領受了上帝的指令,再前往地上執行祂的旨意。就在那裏,上帝親自向雅各賜下應許,這片土地將歸他所有,以及後裔多如繁星,而這些後裔會使地上所有萬族得福。祂又囑咐雅各不要憂慮,因為無論他去到哪裡,上帝必與他同在,祂必將帶他回歸這塊土地,因祂已經應許這片土地,永遠賜給雅各還有他的後裔,就如應許那樣,必然成就。順帶說明一下:在第十三節中,多數聖經記載這段,是上帝或是主,希伯來原文是;雅威(Yahweh)上帝的本名,至此,當時是父神上帝對雅各說話,而且雅各相當清楚這段事實。 (第二十八課第二頁) 第28課第三頁 但是,這整篇故事的基調充滿了驚奇,首先,因為雅各完全沒料到上帝會以這種形式,來向他顯現,其次,雅各此時很可能深陷在潰敗的沮喪裡。到美索不達米亞的這一段旅程並非愉悅的,因為他正在倉皇逃命。而且,他正在逃離自己一手造成的災難場景,他欺騙了他父親和他哥哥,才取得這福分,他還得兩手空空地離開,僅為了能活下去。 可以說,雅各獲得的福分代表著,神聖應許的盟約,從以撒正式傳給了雅各。雅各在幾天前,雖已從他父親獲得相似的祝福,可是,直到現在耶和華 Yehoveh才真正認可了這些祝福。 還需注意到,從我們妥拉課程,創世紀第一章開始的研習中,我們見證了上帝將其居所,從天上遷移到地上,也就是伊甸園,然後又重返回來。 我們也別太急著略過這條,連接天堂與地球之間的 “梯子”(或許稱之為天階,更為貼切),因為這正是聖經中,對未來的又一個“預表”。要知道,這兩項既定事實是互相關連的橋梁。這階梯代表說,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目前已經斷裂的連接。起初,人類可以直接來到上帝面前,因為上帝與人同在。但是,悖逆與罪惡切斷了那連結,然後上帝便重返天堂。但是,對於那些信靠上帝的人,這道天梯始終存在,上帝正是藉此,差遣服侍祂的天使到人間做祂的工。以後,還有另一種天與地之間的連接將會降下,就是曠野會幕(the Wilderness Tabernacle)。及至未來,那真正的天梯終將降臨,就是那位會把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重新連結起來的耶穌(Yeshua)。你認為那只是寓言或是美好故事嗎?不妨來聽耶穌他自己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五十一節所說的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喔,我們沒徹底研究妥拉所錯過的珍寶,就如同創世紀中這一段,我們不先瞭解雅各的經歷,我們又如何能理解,一千八百年後由耶穌所說的古怪經文,這記錄在我們所稱的新約聖經裡呢?但是,一旦我們兩者都清楚知道的話,這其中的關連就清楚呈現了。對雅各而言,這既是當下的現實,也是未來的預言。對於我們來說,則不僅是現實,而是應驗的預言。耶穌(Yeshua)就是我們的天梯,唯一能將我們與上帝重新連結的媒介。今日,在我們的時代,天使正是藉著祂上下往來。 雅各真的對所見的異象,感到敬畏與震驚,他稱那地方為“神的殿”,或是我們更熟悉的伯特利(Beth-el),伯特(beth)就是殿,利(el)就是神。或更準確地是叫el Beit-el(伊勒,伯特利),意思就是“伊勒的神殿the house of the god El”。注意,伊勒(El)這個字,是在出埃及記之前的用法。因為,直到上帝在西乃山,向摩西曉喻祂本名之前,上帝最廣為人知的稱號是伊勒沙代(El Shaddai)。重點強調在伊勒的部分,換句話說,到西奈山之前,無人知曉上帝的本名。以至於,祂以好幾個頭銜為人所知,其中大多以IL或是EL開頭。西奈山之後,我們會看到使用伊勒這字,開始減少,正慢慢地被耶和華(Yehoveh)一詞取代。 (第二十八課第三頁) 第28課第四頁 這裡還發生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我們應該看一下,夢見異象期間,雅各把被膏抹的石頭枕在頭下,就躺臥睡了。這究竟什麼意思呢?首先,這事大約發生在公元前一千八百年左右,我們可以見識到,這塗抹膏油的概念有多麼古老。這在雅各心中到底意味著什麼,並不清楚,但是,顯然跟他遭遇上帝的經歷有關。很可能意味著雅各與耶和華Yehoveh之間,搭建了一條新盟約的關係,牽涉到需要誓言的神聖連結。因為在當時代,人們並不知道,塗抹膏油在石頭上,然後,將其用作紀念標記的作法,(我們在聖經中也找不到用於這種用途的記載)。在這時期,用油膏抹是比較廣泛使用的,並經常標誌著協議的簽署,並且與涉及動物獻祭、更為詳盡的鹽約,並無二致。使用石頭(它們叫作史前立石Standing Stones)來劃定界線,以及創立紀念標記也很普遍,但它們沒有塗上膏油。 然而,我認為遠不只如此。此處記載,雅各在石頭上休息,然後把它塗抹膏油,我想這可能與彌賽亞之間有相連,因為希伯來語彌賽亞意為,受膏者的意思。我們更需要探個究竟,為什麼耶穌(Yeshua)常被喻為,萬千意象中的一塊磐石。現在確實,從寓意象徵角度看,可以從一塊磐石的恆久不變和穩固可靠的實體特徵上,窺見並對應到彌賽亞耶穌的屬性。但是,我們必須記住,新約聖經的語境,正如舊約希伯來語的文化內容是一樣的。猶太人不會隨意挑選任何一個古老的隱喻來搪塞,這是一個沿襲深厚傳統的古老社會,這社會在極久遠的豐富歷史中,特別是涉及到列祖的敘事裡,早已建立起一套含意深遠的意義體系。我強烈懷疑,稱彌賽亞耶穌為“磐石”的淵源,或許正可追溯到雅各枕石膏抹的事件。 雅各向神發誓,他必全力效忠於祂,並將上帝所賜的一切,必獻上十分之一。我們再度看到聖經最早記載的十一奉獻原則。 請讀創世紀第二十九章全部內容 當雅各告別在別示巴的家人時,內心是帶有靈裡的動搖、沉重的心情、恐懼與不安,還有顫慄、愧疚罪惡感… 但是,打從他與耶和華Yehoveh相遇之後,他的生命經歷了一場蛻變。他變得更加確信、專注、平靜,他內心充滿了一種,外邦基督徒所稱的“出人意料的平安”。而在希伯來人看來,他領受了從神而來的『祂的名』的平安(HaSh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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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29課 中文第29課第一頁 在上一堂課,我們看到雅各;當時還不叫作以色列,娶了一位妻子。實際上,他最後娶了兩位妻子,就是利亞和拉結姊妹兩,是由於他那奸詐的岳父拉班(Lavan),狠狠敲詐他,就像他欺騙他親身父親那樣。在生命中,這難道不驚訝嗎?耶和華常常讓我們經歷了,自己曾經對他人做過的惡事的後果,藉此顯明我們自身的罪,以及帶來的毀滅性效應。因為雅各想確保(不是他兄弟,以掃)自己得到最好的福分,就對他父親使了一個『偷梁換柱』的惡招,儘管這欺瞞讓他父親深感痛心,更讓以掃這麼多年以來都懷恨在心。那麼,雅各為了能娶到拉結為妻,為拉班勞作七年以後,不料,在婚宴期間,拉班竟對雅各也使了個『偷梁換柱』的陰招。當他醒來後,才發現娶的是利亞,而不是拉結。 第二十九章接近末尾時,雅各第一次當上父親。我要提醒你們,那時他已經邁入八十歲了。第二十九章最後幾節的關注焦點,都是關於利亞為雅各生子。首先是流便、然後西緬、接下來是利未、最後是猶大。這一章節末後,由於一些不明原因,利亞的子宮乾涸而不能生育了。 第三十章開頭幾節話鋒一轉,著重在描繪拉結身上。利亞是相貌平凡卻敬虔的姐姐,而拉結是美貌動人卻世俗的妹妹,兩者間的對比,可謂涇渭分明。 雅各仍還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哈蘭。我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像亞伯拉罕是出生在應許之地以外的地方,那雅各的孩子們也是,那些在未來,將被稱為以色列眾支派的人,是以異鄉人的人生,來開始的。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章全部內容 拉結,雖然賜與了她天生麗質,但這不是她自己所能做到的優勢,這位妻子得到了雅各大部分的關愛,但現在卻忌妒她姐姐的這項優點,這裡除了她沒有的特質以外,在雅各的生命中,利亞一直還有一絲存在感,那就是生育孩子的能力。就像一個幼稚無知的小孩般的,拉結還真的將自己的不孕,歸咎與雅各,雅各很理直氣壯地回應她,這問題肯定不是在他身上。於是,效仿她祖母撒拉人生中的策略,將她貼身婢女給雅各,來替她生孩子。看到這段出處,正如我們前面幾次所讀到的一樣,由女主人把女僕交出去“當作妻子(生育)”的作法。只要記住,在現實裡,用英文來講這種女僕,我們稱作妾室。她的地位,的確透過成為雅各的妾,才從婢女的身分提升上去的。然而,那種地位遠不及利亞和拉結的正妻地位,兩位“正妻”享有的權炳、尊榮還有結婚典儀,非“妾室”能與之相比。 (第二十九課第一頁) 第29課第二頁 雅各、利亞和拉結的這篇故事,在這裡,我要指出一些需要澄清的事情。上帝絕沒認可雅各娶兩位妻子的決定,同樣,也沒讓以撒跟亞伯拉罕這麼做。我們往往認為『恩!聖經都這麼寫,所以上帝一定認為沒事』。不是這樣的!聖經很多時候,只是道出史實,陳述當時的言行或事件,卻並不加以具體評論,這些記載本身,便是獨立的真實存在。上帝很早在創世紀開偏,就已明確啟示,婚姻是二人合為一體,並不是三、四、五、六個合為一體,或像之後的所羅門那般,娶妻上千。 這也就是為什麼,研讀整本聖經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我們才能從單純的歷史事實的陳述中,辨明何為上帝的誡令、法則、以及屬性。聖經中記載著許多男女的言論,其中不乏徹頭徹尾的謊言,或是自我吹噓、過度誇張的陳述、一廂情願的想法,對個人行為的合理化辯解,或當時普遍存在的迷信觀念。拿雅各的情況為例,他欺騙了他兄弟以掃和他父親,這是不對的事情。但是他做了,聖經只是如實記載而已。雅各並未選擇,顯然是上帝為他挑選好的妻子(利亞),反而依從肉體的衝動,選擇了最能滿足他男性慾望的那位(拉結)。雖然不正確,但他還是這麼做了,而聖經也依舊如實記載。而後,他竟然娶了二個妻子,這固然不合正道,他仍然做了,而聖經照舊如實記載了下來。我們千萬不能因為,聖經沒有對每項言行,做出是非善惡的評斷,就推定那些,沒有評述的言行,在上帝眼中,至少在某個程度上的,可以接納性。因為,如果在我們心中有妥拉,勤讀精研之後,我們就會知道在上帝眼裡,什麼是對或錯,那才是我們應當做的事情。 聖經毫無避諱的展現,這些人物的真實樣貌,包括他們的缺點與全部,並不會動搖上帝,那絕對、永恆不變、不容妥協的真理。除了耶穌以外,每位聖經人物跟我們一樣,都是不完美的人,而他們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我們繼續看。拉結把辟拉(Bilah)送給雅各,來替他生孩子。第三節說道,拉結交出辟拉,所以她就“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她也得孩子” 。這句“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是一個希伯來習語,反映了中東地區一個歷史悠久的習俗。藉著將孩子,放在收養人的膝下或是腿上的儀式性動作,就表示此人承認這孩子是從己而出。這是一種有法律效力的主張。然後,如此行事的原因,正如我們看到的這段。當使女被用作主母的代孕者,或當孩子被收養時,都會採取這樣的儀式。所以,我們必須明白,正如拉結有全權認領她女僕辟拉生的孩子,同樣地,拉結也完全有權,不接受她女僕所生育的孩子。她沒有義務接受她婢女所生的小孩,縱使那孩子,是她丈夫的血脈。因此,就我們所知的,而實際情況也很可能成立,辟拉或許也曾生下女嬰,但並無證據顯示,拉結認養他們做為自己親生的兒女。假如辟拉被剝奪生育並保留子女的權利,這對她而言,是莫大的恥辱。接著,這類奴僕通常是被善待、愛惜還有被照顧,且被視為家族一部分成員,因此,若不准許她生育、撫養自己親生的孩子,是難以想像。那當然啦,創世紀闡述這段敘事的目的,是為了顯示,以色列眾支派從何而來,於是,僅需記載跟兒子們有關的關鍵信息,女兒們則略過不談,然而,我們會在接下來的章節,發現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例。 (第二十九課第二頁) 第29課第三頁 拉結的女僕,辟拉現在是雅各的妾室,為雅各生下,歸在拉結名下的兒子,取名叫但(Dan),意思是“伸冤”。過了沒多久,她又為他生下一子,名叫拿弗他利(Naftali),意為“摔跤”或“相爭”。 利亞(在上一章末尾告訴我們,她停止了生育)目睹拉結的成功,還有顯而易見的獎勵,如今使她自己受這些軟弱的雜念影響下,她將自己的使女,悉帕(Zilpah)送給雅各,替她生子。雅各他的罪性、軟弱,在此暴露無遺,他似乎總是無法做正確的事情,然後,就接受利亞的使女,作為另一名小妾。首先是迦得(Gad“萬幸” 的意思),然後是亞設(Asher“有福” 的意思),都由悉帕所生。他們都被利亞領養為自己的兒女。 事實就是,這對姊妹之間有一些相爭,她們都爭著要成為丈夫的寵兒,而且, 認為幫他生下極受重視的兒子們,就能贏得那份寵愛。不久,這對爭強好勝、迷信的姊妹倆達成協議。似乎是利亞的兒子,流便到田裡採收風(mandrakes曼德拉草),風茄被認為是一種催情春藥。他為什麼這麼做?因為流便意識到,他父親雅各會輪流與他兩位正妻利亞和拉結同床,但是利亞始終屈居於拉結之下,這種明顯的偏愛,這使流便耿耿於懷,因他母親利亞一直受著折磨。特別在牛羊群中長大的孩子看來,性愛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流便僅僅是想幫助他母親,利亞無疑向他兒子抱怨過,這不公平的處境。而他以為,或許風茄是能化解他母親愁苦的答案。 希伯來語的風茄(曼德拉草)是duda,im。雖然,當時民間傳說,迷信風茄的壯陽功效,它們確實被普遍用作是實際有效的藥物。曼德拉草會結出一顆像小櫻桃-番茄形狀的果實,初熟時間正好與小麥收割期大致相同,它有很濃郁的香氣。愛芙羅黛蒂(Aphrodite)古希臘神話的愛神,有個別稱叫“曼德拉草女神”。有趣的是,由於希伯來語是基於根詞的語言,我們會發現風茄duda’im(曼德拉草)這個字,是源自希伯來語dodai的衍生詞,“愛”的意思。所以,雅歌(the Song of Solomon)七章13節中,我們會看到這兩個詞的精妙雙關,這裡寫到“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dodai) 給你、風茄(duda’im) 放香”。 然而,我們即將要看到,縱然聖經沒有直接明說,利亞和拉結尋求風茄(曼德拉草)的行為目的,是不可理喻的迷信。但藉著事實顯明,利亞是戒掉風茄的那位,接連生了三個孩子。反倒,拉結是沉迷風茄的那一位,仍舊好幾年不受孕。 於是,拉結正瞧見她姪子流便,採來好的風茄,全然不顧利亞的感受,開口就說:嘿!分給我一些。利亞說,喔,是嘛?所以這樣你就可以跟我丈夫親近?哎呃!該怎麼辦呢?恩,她們倆之間,還真有“大智慧(帶譏諷口吻) ”想出這種,利亞給拉結風茄,來換取拉結同意,當晚就讓利亞與雅各同寢。哇!這情節如同限制級電影。 不管如何,利亞懷上胎,生了以薩迦(Issachar),意思就是“祂(上帝)帶來價值”。第十八節告知我們,這位困惑的女子,以為以薩迦是上帝賜給她的價值,因為她把使女給了雅各為妾。這家庭關係是有多扭曲阿!(這樣跟你們講這則故事,讓我感受好一些)。 (第二十九課第三頁) 第29課第四頁 不論如何,利亞接著為雅各另生一子,西布倫(Zebulun),就是“同住”的意思。為什麼是“同住”呢?因為利亞雖說很自信,生育孩子的成績單,遠超過她妹妹拉結的紀錄,雅各定然優先選擇與她同住,甚至可能排擠掉拉結!隨後,聖經這裡記載了一個特例,而通常只記錄兒子們的出生,這次利亞生下一個女兒,底拿(Dinah)。之後輪到拉結,她生下了約瑟,他的名字在這裡希伯來原文的經文中,蘊含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文字遊戲。 請看第二十三節。經文提到拉結生下一子時,拉結宣告說“上帝除去了我的羞恥”。在希伯來原文中,被譯為除去的詞是asaf。而在接下來的二十四節,拉結繼續說,她會給他起名為yosef(約瑟),因為耶和華又添增了一個兒子給她。Yosef意為“添增”的意思。Asaf是除去的意思,yosef是添增的意思。這對約瑟是預言性名字,由於好幾年後,約瑟會從他父親身邊被奪走,然後又很多年以後,再增添回去。 值得玩味的是,在這段,就像這節課一開頭我所講的,除一人外,全部出生在他仍為拉班勞役著的時期,且都誕生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哈蘭地區。因此,正如以色列眾子會出生在應許之地以外,他們後來也將被囚禁於應許之地以外的埃及,並逐漸茁壯成一支民族。 十四年過去,為兩位妻子各服侍七年的勞作之後,雅各要求拉班承認勞役已償還。然而,狡猾貪婪的拉班,沒有打算讓雅各離開,他早已因雅各的勞作,賺得缽滿盆滿!拉班是泛靈異教徒,那就是說,他相信有靈界的存在。他堅信在靈界有很多神靈,而且他還相信,雅各的神只是其中之一。於是,在第二十七節,拉班祈求雅各的上帝,聲稱自己通過“靈占之術”(占卜靈界的事物,就是通靈者和靈媒,窺探靈界的伎倆)得知,正是雅各的上帝,使牛羊群的數量大幅增長,這固然是事實,但拉班這段話,只是為了讓雅各繼續留著。 所以這裡,我們看到兩位行騙大師,雅各和拉班,相互比較高下。雅各最擅長的技能,就是照顧牛羊群,用他的優勢對付看似無知的拉班。雅各說,如果他把所有、有班紋、有點的羊以及山羊給自己的話,就願意再待一陣子。聰明的雅各巧妙地說服了拉班,這樣安排,既能容易區分牲畜的歸屬,還有清楚辨別兩大羊群的繁殖數量。實際上,雅各知道,他能讓他的羊羣增多,而拉班永遠無法欺騙他說,某些羊是他的,因為牠們的顏色不一而辨別開來。關於看似能使動物繁殖,而生出有花斑、有斑點以及有條紋後代的樹枝現象,聖經學者們的解讀二極化,有稱作全屬迷信,(有些人認為)那是按古代方式,推行孟德爾基因培育法/孟德爾遺傳定律(Mendelian inheritance)。 (第二十九課第四頁) 第29課第五頁 表面看似簡單的敘述背後,實則暗藏玄機,但這些精妙之處,在從希伯來語翻譯成其他語言之時,這些微妙細節自動藏匿了起來。請注意,這些經文都強調在顏色。具體來說,牲畜身上的顏色,將決定哪些羊屬於雅各或是拉班。然後,約定的核心就是,全白的羊以及全黑的山羊歸于拉班。至於,牠們身上有白色斑點或深色毛髮有條紋的山羊,白色毛身上有黑斑點的山羊,則都歸給雅各。必須明白的是,綿羊身上通常是純白的,而山羊身上一般來說,是深褐色或是黑色。寓意也在暗示,拉班偏愛全白的動物,綿羊。為什麼呢?因為,白色棉羊是常態,而且,棉羊身上通常不會出現深色斑點。山羊則是反過來,牠們一直都是深色,只有少許的白色斑點在牠們身上。所以,如果是全白,都歸給拉班的話,那基本上,所有的綿羊都是白色的。在希伯來語的白色就是Lavan。明白嗎?雅各的岳父之名意思是“白色”。然後,所有身上全“白”的牲畜都歸於白先生(Mr.White)的。 拉班的盤算是,全白綿羊的繁殖數量,會大大超過身上帶黑斑的羊。同樣地,深色山羊的數量,會大量超過那些,身上帶有白色斑點的山羊。(沒想到)那群有斑點的山羊和綿羊的數量,竟然增長得一樣多,或是數量超過全白的綿羊或全黑的山羊,此結果使拉班勃然大怒。身上帶有白斑和白色條紋的山羊,正是雅各用最顯眼的方式,智勝拉班的有形見證。這是對拉班公開化的汙辱,此事很快地惡化成大患,因為這羞辱的大事,每日都擺在他的眼前。到最後,雅各培養的牲畜群遠勝拉班的牲畜數量,結果,雅各因此變得極為富有。僕人已凌駕於主人。這一切不過加劇了,拉班家族與雅各興旺的家族之間,本來就危險的裂痕。麻煩的問題只是即將爆發。 創世紀第三十一章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一章全部內容 我們在此,見證歷史重演。雅各的一生,在很多方面與亞伯拉罕相似。他是一個沒有家國的人,一名流浪者。他到底是屬於美索不達米亞,還是屬於迦南地? 這讓我們想起,羅得與亞伯拉罕之間處境的往事,當羅得財富的增長,造成那些忠於亞伯拉罕的人跟忠於羅得的人之間的緊張關係。所以,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隔開。雅各和拉班此時發現,他們自己也陷入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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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課-第三十一章及三十二章 中文第30課第1頁 在創世紀第三十一章,我們看到雅各和他岳父拉班之間的關係越發惡化。甚至,連拉班的兩個女兒,利亞和拉結,也就是雅各的妻子們,都感覺父親孤負了她們的信任。她們甚至控告他,不像一個非常開心的父親那樣,將她們嫁給雅各,反而是,把她們當作奴隸般賣出去。然後,她們揣測(無疑是完全正確的)她們的父親無意將任何家族資產,留作她們所有的打算。結果就是,拉結從她們父親那裡,偷走家族神像,當拉班剛好在外剃羊毛時,在雅各和其家人趁機溜走之際,她就順手帶它們上路。那時代的習俗是,當家族成員只要實際掌握那些小型神像,就能成為家族遺產及權柄的繼承者。雅各根本沒想到,拉結會做出這等事。 雅各和他的家人,為了自由而出逃。但是,拉班很快地察覺到他們的離去,於是召集一隊人馬去追擊他。正當他搜索他們時,上帝臨到拉班的夢裡,並警告他說,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簡單來說就是,拉班不得嘗試去傷害雅各的意思。然而,也指出了一個,某種程度有趣的現象,上帝也會對非信徒說話。這不是頭一回,看到耶和華跟異教徒說話,而且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拉班是一位多神論的通靈者,所以,對他來說,承認雅各的上帝的真實存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雅各的神只是他眼中,無數神靈中的一位而已。我們千萬別以為,耶和華(Yehoveh)只與信徒互動、或對話。祂隨心所欲地與人交流、差遣任何人,畢竟,聖經甚至記載到,有一次,祂曾經透過一隻驢子來說話。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要認為,既然,上帝曾對某人說話,代表那人就是一名信徒。拉班總喜歡在跟雅各說話時,呼求耶和華的名,這不是出自他尊崇全能的上帝或是向祂俯伏跪拜。他之所以這麼做,是期望(透過此舉)利用耶和華來影響雅各,來達到他一己之私的目的。 拉班和他的人馬在迦南北部追上雅各,一個名叫基列(Gilead)的地方,在未來的某個時期,將歸屬於雅各其中一子迦得(Gad)。拉班這個從不缺少編織謊言的人,竟然責罵雅各不告而別,害他沒能舉辦一場歡送宴,也剝奪了他與女兒們和外孫們鄭重道別的機會。恩!好吧。果然在虛情假意的問候一問完,拉班立刻追問起他遺失的神像,這才是事情的真正癥結點。雅各竟然說,嘿!如果你可以找到它們,不僅任你取回,而且偷走它們的人將會被處死。糟了!拉結頓時陷入性命之憂,而她自己也知道。 但是,拉結就坐在它們上頭,來瞞著她父親。所以,當他搜索她的帳篷時,沒找著它們。她告訴她父親無法站起來,因為她正處於月經期。於是,她父親就沒要求她站起來讓他搜查,並不是因為對她身體狀況的體諒,而是因為一旦接觸她或她所坐的物品,就會使自己在禮儀上變得不潔淨。關於女性在月經期會成為不潔淨狀態,並可能傳播禮儀上的不潔淨的概念,要到五百年後摩西領受律法時,才會被正式啟示。然而,這種律法和傳統,早在摩西時代之前,甚至遠在雅各時代之前,就已然存在於幾乎所有的文化當中。拉結竟然會刻意將自身的污穢,沾染給那些,她正坐著的那些神像,這對拉班而言,是難以想像的,所以,他顯然從未意識到這樣的可能性。 (第三十課第一頁) 雅各完全不知道,拉結確實是偷藏了那些神像,因此對拉班的指控,感到十分憤怒,尤其是那一場徹底搜查,卻一無所獲之後。雅各受夠了。他現在猛烈抨擊拉班,並申明為了二個妻子和一些羊群,二十年的作工,應該足夠了,實在『感激不盡』。他告訴拉班,自己心知肚明,拉班一直在欺騙他,不停竄改協議內容。雅各此時已經是九十幾歲的人。 拉班的回答很典型,拉班: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他始終不能接受這個事實,雅各的財富(主要來自雜色牲畜的高繁殖率,而這些是拉班最先不願意要的)實際上超過他所掌握的財富或是與之平分秋色。然而,隨後,拉班用一個似乎相當天真、大度的方式,表示既往不究。因為畢竟,他肯定不想成為他親生女兒們的敵人。所以,他們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堆起石堆當作雙方(簽好)協議的證據,以及一種界標,然後他們享用典型的盟約餐食,來敲定協議。順便一提,這種堆好“石柱”或是“石頭堆”或是“立柱”的作法,至今仍在沿用。我還記得小時候,隨我父親在探勘鈾礦時,我們偶爾會遇見石堆界標,有時候,我的父親會自己豎起來,用作界碑。儘管這段經文,沒有詳細敘述立約的過程,但確實提到了獻祭,這當然是指,將一隻潔淨的牲畜,宰殺後,切塊、分成兩堆陳列。雅各和拉班從肉塊間走過,作為協議的象徵。並且,沒有誓約,任何盟約是不完整的,如我們將要讀的第五十三節。 除此之外,經文告訴我們,有個有趣迷人的細節。雙方各自根據他們的原始母語為石堆起名字、界標,伊迦爾撒哈杜他(Jegarsahudutha),是迦勒底語形式(a form of Chaldean)。希伯來語是迦累得(Galeed)。它們兩者含意都是“以石堆為證”。 這份盟約的主要條款內容,是要善待拉班的女兒,也就是他不可娶其他妻妾。雅各確實遵守了這項約定。 我們一起來讀創世紀第三十二章。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二章全部內容 為了準確瞭解接下來發生的事件,發展的背景脈絡,讓我們在追溯雅各生平時,要形成更加實際的心靈畫面,那就需要明白,雅各現在是個老人了。依據採用不同的年表版本,雅各當時的年齡,從略少於九十歲到接近一百歲左右。 (第三十課第二頁) 根據不同的版本,前三節經文的斷句方式,有些許不同,比如;這一經節何時結束,與下一節經文何時開始。這無關緊要,因為經文實質內容,根本上還是保持一致。 這章從拉班向他兩位女兒拉結和利亞,以及他所有外孫道別,作為開頭。大部分聖經譯本,會說與他兒子和女兒們親吻道別。那是個當時代普遍的文化用詞術語,將男性孫輩統稱為兒子,在這段是這麼個意思的常見用法。 然後,我們碰到一件奇怪記載,它寫到“上帝的軍兵”,祂們遇見了雅各。現在,很肯定,正是上帝的軍兵,因為希伯來原文是Malachim Elohim,上帝Elohim的軍兵(複數)。但除此以外,並沒有給我們太多信息。或許這暗示雅各已重返應許之地,或是天使用更具體的型態顯現,印證上帝確實與他同在。值得注意的是,雅各當初離開迦南地的時候,雅各(在伯特利Beit-el)遇到天使,如今他重返故土時,也遇見了天使。無論如何,這讓雅各印象很深,他將那地方命名為瑪哈念(Mahanaim),就是二個營盤(two camps)的意思。 現在第三節,給了我一個機會,來強調幾周前我提出的一個觀點。這關乎“Malach”信使這個字。我曾告訴過你們,從嚴謹的希伯來語用法來說,當Malach單獨出現時,它指的是某種信使,通常都是指人類信使。但是當雅威(Yahweh)、伊羅興(Elohim)或某些其他上帝神聖名號,與Malach連用時,那就是在講天堂信使;靈體存在、天使。在第一節,我們讀到天上信使。在第三節這段,我們看到雅各派出一些Malachim (使者)先行前去,尋找雅各的兄弟以掃。我們可以確信這些是人類信使,因為使用到Malachim,而沒有與希伯來語中,任何涉及跟上帝神聖名號連用的情況下。 對於雅各而言,他剛結束與拉班的不愉快交鋒,然而,他現在要面對的是,他的兄弟以掃,而且(以掃)發誓要殺他,因為,從他手中騙走他的祝福。 嗯!信使們回到雅各那裡,帶回了好壞參半的消息。好消息是,他們確實找到以掃,並向他呈上雅各的訊息。壞消息則是,以掃除了要帶四百人來面見雅各以外,沒有透漏任何意圖,這消息讓雅各從心底感到恐懼。他不久前,才領教過拉班的憤怒,並解決了危機,但那次他是有理的一方。那麼他跟以掃面臨的情況呢?以掃是被雅各傷害的受害者,那種最高程度的欺詐,剝奪了他們都認為是屬於以掃的長子名分,雅各不得不懷疑,時間是否化解了以掃想殺他的念頭。 從以掃對信使的回應來看,雅各必定確信,他最深的恐懼即將成真,因為雅各下令他的族人分成兩隊,他自己留守在其中一隊,假設以掃要前來向雅各展開報復,另一隊(想必安置在別處)或能存活下來。這個地方的名字,正是源於他將家族分成兩個營隊:瑪哈念、二隊營盤。果然!當他人生中所有的欺騙和罪責,在此刻忽然顯現又無路可逃的情況下,雅各跪在上帝面前禱告。我們多少次發現自己,要嘛跑在上帝之前,要嘛置後不前,又或者純粹是悖逆行惡,而後便祈求上帝,將我們從這些罪孽的必然後果中,拯救出來,雅各現在也在做同樣的事情。 (第三十課第三頁) 與此同時,我們看到了歲月以及他與上帝同行的經歷,如何改變了雅各。他承認自己,本不配得耶和華上帝賜與的奇異恩典和庇護。 雅各紮營的地方在今天是廣為人知的。那片稱作“雅博Jabbok”的地方,位於約旦河東岸,大約位在死海以及加利利海之間的中段,當年雅各站立的雅博河岸邊,可清楚看見遠方的約旦河。那是一個美麗的地方;綠意盎然、肥沃的青草地。聖經告訴我們,雅各派遣使者帶著多群牲畜先行,作為獻給以掃的悔改之禮。這份禮物的數量龐大,共有五百五十頭牲口,一份真正足夠到向國王納貢的大禮。然後,雅各帶著他直系家屬,渡過雅博河,卻選擇跟他們分開,這顯然是打算獨自面對以掃。 就是這段,我們遭遇到整本聖經中最離奇的橋段之一。雅各忽然發現他自己在跟某個“人”摔跤。希伯來原文中的“人”是“ish”,可以是指人或是丈夫,甚至是指強大的人或者位高權重的人。可是,關鍵在於,這個人對雅各來說,似乎是血肉之軀。經文告訴我們,這場持續整晚的摔跤比賽,當那個人推斷雅各不肯放棄時,就摸了一下他臀部,就使雅各的髖關節脫臼了。 所以在第二十五節,這裡說,雅各與一個“凡人ish”摔跤。但到了第二十九和三十一節,清楚說到,這存在的個體是『神聖』的,因為雅各說“我面對面見了神(Elohim伊羅興)”。何西阿書第十二章四節,提到這段遭遇,明確說道,雅各跟這位天上的靈體搏鬥。因此,為何這段先提出,雅各的對手是一個人,後面又說是神呢(伊羅興Elohim)? 我們先稍微聊一下『天使』。在基督教界裡,對於天使的本質以及祂的出現預示著什麼等等問題,一直都存在著極度困惑。首先要知道的是,從最基本的涵義來說,一位天使首先是神聖信息的傳遞者。一位天使既從上帝那裏帶來神聖的訊息,或執行來自上帝的神聖諭令。今天,我們有一句諺語,“勿斬來使(別遷怒傳遞壞消息的人)”。意思是,那個向我傳遞某件重要事情的人,所說的,並不代表他自己的立場、他個人的意見,他只是被派來,向我傳達比他更高位者的指示而已。它無需為信息內容負責,只需要謹慎、準確地傳遞訊息。這就是天使。 然而,聖經在上下文不同的語境中,運用這樣的語詞時,我認為,往往帶有隱喻的性質。例如說,聖經裏的先知和祭司,時而被稱作“耶和華的使者”,或者更更準確一點,神聖信息的信使。實際上在哈該以及瑪拉基,在聖經經文中,通常會翻譯成“耶和華的信使”。那麼,哈該以及瑪拉基豈是屬天的靈體嗎?不是的。但是,作為一個單純向世人傳遞上帝指示的人,他們確實無愧於上帝信使的稱號。 (第三十課第四頁) 我們將在聖經中看到,神聖訊息的傳遞者(即耶和華的信使),與耶和華祂本身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不清。這在燃燒荊棘的事件,還有,天使與夏甲對話,但她卻直接回應上帝,其他諸多景象也同樣如此。 但我們不應該覺得驚訝或是奇怪。我們這些耶穌(Yeshua)的追隨者,嘗試瞭解耶穌基督位格時,同樣發現面臨類似的這種模糊性,祂既是人,但祂也是神。我們發現與雅各摔跤的對象,就是這樣的情況,有時交替稱之為人ish和上帝Elohim(伊羅興)。同時思考一下這點,耶穌不是也稱作“道”,或在最完整的聖經意義上“上帝神聖的話語”。耶穌既是神聖話語的傳遞者(如一名天使),祂就是神聖的道 (上帝),祂也是道成肉身的人類(一名凡人)。現在,你們如果完全理解這一點,下課來找我,這樣子,我可以見到第一個能理解的人。因此,所有這些關於上帝從哪離開、天使從哪開始的模糊界線,發現唯有在耶穌這位集人、神、天使上,做出了終極彰顯。 現在,被神的信使制服後,雅各仍然不肯罷休,並說道,“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顯然,雅各意識到,與他搏鬥的絕非普通人。 這麼多年來,我聽過太多對於這件事的講解。我曾聽過有人認為,這從來沒有真正發生過,這只是童話故事而已。我聽過有人說,這段內容,是幾個世紀後,才添加到聖經裏的。我也聽說過,這只是個象徵性故事罷了。 但是,我很確信以上皆非,是確有其事的。我們所看到的這一幕,既是真實事件,又具有象徵性意義。其象徵性,在於所有信徒都必然要經歷一段跟上帝角力的階段,來爭奪我們生命的自主權。若我們要真正領悟,上帝所為我們預備的人生,就必須在某個時機,透過我們自己的選擇,透過絕對的降服,將破碎的過往盡都拋棄,以神為生命的主宰,來開展新的歷史篇章。然而,不變的是,過往的傷疤總會如影隨形,我們必須學會與之共處。甚至,有時放下我們悖逆的方式,往往需要付出代價,來走向新的人生。雅各的情況,正是如此,當他從異地進入應許之地時,便背負著永久的傷痕同行。 我多希望是這樣,當我們第一次認知到我們的救恩,或是蒙救贖的多年後,終於決定好好地活出信仰時,我們屬世的過往,能如我們舊有生命本性那樣死去就好。善意的牧者,經常跟歸信基督的人說,他們過去的罪愆已被洗淨。他們忘記告訴他們的是,盡管靈性上我們被饒恕,卻並不能消弭,由罪性所造成的現世苦果。無論以何種形式,我們都將在餘下的生命中,為自身的愚昧而悔恨。正如雅各在後半生的行走中,跛足而行。那正是他與上帝搏鬥近百年的時間,(無疑留下)不可否認的見證,直到他最終屈服,而不是妄圖達到一種權力的平衡(與神分庭抗禮)。 以前的雅各,總是用自身的技藝跟狡詐伎倆,還夾雜著欺騙詭計,贏得對人的勝利。但是,當他認知到,跟他搏鬥角力的人,已遠超過血肉之軀的能力時,他知道沒辦法像往常那樣子獲勝。於是,乾脆放棄並要求賜福。而且,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我們似乎要身心創傷和無力,才會達到這一境界。如果按最直接可能的字面來解讀,雅各名字的含意為“自私、狡猾的篡位者”, 這名號何其精準地概括出,雅各至今的一生。由於雅各順服上帝,他握有了新的命運,這蛻變將映照在他的新名字上:“以色列”!與上帝同行的王子。自此,在聖經的表述中,我們看到一個嶄新的雅各。他不再仰賴自己屬世血氣的模式,他單單安歇在上帝的大能裡,他將被稱為以色列。 (第三十課第五頁) 我不禁想起,我在主裡的弟兄,以實瑪利人塔斯(Tass)信主的故事。作為一個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對抗時,卻似乎永遠無法擊敗猶太人。就像當今普通的阿拉伯穆斯林人,有一股最深的挫敗感還有憤怒,導致了針對以色列的非理性仇恨。因為實在無法理解,兩億阿拉伯人竟然無法打敗只有六百萬人的猶太人。儘管阿拉伯有規模的聯軍,包圍處於劣勢的以色列,卻屢戰屢敗,只有給阿拉伯世界帶來屈辱。塔斯歸主之後,突然領悟到,他們為何無法戰勝以色列:他終於明白阿拉伯人和穆斯林,都以為他們的敵人是猶太人,其實他們是在跟上帝為敵。當我們跟上帝對抗時,以我們的條件,是完全不會有獲勝的機會。最諷刺的是,我們必須在上帝面前降服自己,才能獲得真正的勝利。 這正是同樣發生在雅各身上的情景,也已經或將要發生在每一個,最終把自己的意志降服於耶和華旨意的信徒身上。 在本章的最後,請讓我指出一件事,它在某些方面是顯而易見的,但在其他方面,我們卻忽略帶過了它。第三十三節開篇就說到:“故此,以色列人,直到今日…”,隨後解釋了,為何坐骨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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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一課-第三十三章至三十四章 中文第31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三章全部內容 前一晚,讓人頭昏眼花的事件,讓雅各在千鈞一髮之際,對接下來的難題,做好了準備。 當雅各看到以掃率領他那四百人馬迎面而來時,雅各(還有家族血脈)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即將得到解答。他將其家族按照特定的順序排列,這可能蘊藏著某些含意。在我看來,唯一最顯然的用意是,他將最無關緊要的人,擺在前頭,而最重要的家族成員放在後方。那就是,他的妾室和他們的孩子,安排在最前方,直接面對危險,而他的愛妻拉結以及她的孩子,他最喜愛的兒子約瑟,則擺在後方。也許,一旦以掃發動攻擊之時,可能更容易藉機逃走。然後,雅各他自己跑到他們所有人的前頭,朝向他兄弟,俯伏在地下拜,他其實完全匍匐在地,一連七次跪拜,並不安地等待著命運的裁決,這完全是屈服。依照中東標準來看,雅各將他自己,以及他的部族生死交給以掃(處理),任憑他施予仁慈或面臨他的憤怒。在這情況裡,極為諷刺的是;以撒對兩個兒子的祝福,在歷史此刻,完全顛倒了過來。對於雅各的祝福是,雅各會主宰他的兄弟(意指他的支派),而以掃的祝福,會受制於他同族的軛下。如今反而,雅各卻將他性命交在他兄弟手上。 以掃已經寬恕了他,爾後兩兄弟(就此)和解。歲月的流逝,撫平了以掃的憤怒,就如他們的雙胞胎母親利百加所預言的那般。然後,由雅各獻給以掃的那份,讓人難以想像的慷慨大禮,這顯示出雅各對以掃犯下的罪行的,完整誠意和悔改。雅各按照中東式的問候,以最尊敬的態度,向他兄弟獻上禮物,並介紹他的家人。以掃起先拒絕這些禮物,最終還是收下。雅各很明智,即便是,以掃之後表現得很大度,雅各繼續以下屬的口吻,對以掃像上級長官那樣說話。順便說一句,中東習俗的要求,一開始必須拒收所有的禮物,之後才能接受。我們看到這段小小的歌舞伎,雅各獻大禮的橋段,以掃先是拒收,然後最終接受了,沒有任何其他結果,也沒有特殊的屬靈含意。 以掃此時認為,雅各和他的部族會到他的以東之地來會合,並提出在一路上陪同他的親族前行。雅各說,那樣是行不通的,因為這些強悍的貝督因沙漠游牧人的腳程速度,快到會使他所驅趕的羊群和牲口跟不上。因此,以掃就提出武裝護衛。雅各也同樣拒絕了,並表示他會信靠上帝來保護他。以掃就同意了,就返回家中,向南起行回到以東。 (三十一課第一頁) 雅各沒有意願追隨以掃進入以東,除非是迫不得已,而當時,明顯是有這種可能性。實際上,雅各,現今稱為以色列,那與生俱來的狡黠特質,在他暗示以掃,他和他的家族確實要在以東與以掃會合的謊言中,顯露無遺,這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然而,當以掃和他的部下一離開的時候,雅各就掉頭往西北方向前行,回到了當年與天使摔跤之處附近,這片土地最終成為他兒子迦得的領地。他顯然是在那停留了好幾年,他為那裏起名叫疏割(Succoth),意為棚亭或是草屋,因為他為他的家族以及部分牲畜,搭建暫時用的住所,這裡不是他打算定居的地方。 待了多久時間,我們不得而知(按希伯來傳統說法是十八個月),雅各搬往示劍(Shechem),也就是他祖父亞伯拉罕,第一次進入迦南地時,到過地方 (請注意,我們再一次看到歷史重演)。 然而,此時此地,跟亞伯拉罕和撒拉在那片美麗地帶紮營時相比,這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那時,這裡沒有一座城市,甚至沒有一個村莊,在那時期,這裡只是一個“地方”而已。當亞伯拉罕時期,甚至還未叫做示劍。讓我解釋並給你們一點認識聖經方面的小小提示。如果,你跟我提起關於,早在墨西哥人到來之前,就棲居在洛杉磯盆地的丘馬什印地安人(the Chumash Indians),你們就不會介意,像我剛才那樣,稱它為洛杉磯了。在那個時代肯定不叫做洛杉磯,我相信你們也意識到這一點,但這不過是我向你說明,地理方位的溝通方式,在聖經中的地名運用也是同理。我們現在所讀的經文,最初是在摩西時代,被編篹成書的,這意味著要追溯到大約五百至六百多年以前。所以,到了摩西時代,示劍已是一座繁華、廣為人知的城市。因此,創世紀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抵達示劍時,純粹就是沿用當時,簡易而通用的地名,來識別的方式。事實上,由於舊約各經卷的成書時間,橫跨超過一千年的時間,城名和地名經歷了反覆變化。同樣一個地點,在最早期的書卷都叫一種名稱,但在幾百年後,又叫別的名稱。以至於,在聖經中,我們會找到同一個地方,擁有兩個或是多個不同的名稱,有時候採用當前的名字,而在其他時期,或沿用更早的名稱。 然而到了雅各的時代,這裡建起了一座有圍牆的城市。他向示劍王哈抹(King Hamor)的兒子那裏,收購了一些土地。哈抹王,是迦南眾多部落的其中之一,是希末人(the Hivites)部落的首領。我們也發現到,這座城市是以哈抹王諸子之一,示劍,來命名的。 雅各寧可不住在城牆內,反而在城外搭起他的營帳,他是一個牧人。選擇在城內居住,不會是他想要的。另外一方面,生活在城市周圍,讓他有機會,為他家人的安全,締結互助的安保條約,以及獲得市井提供的基本生活所需。他購買的城外土地的價銀,很重要:由於 a)它記錄著,他確實購買那片土地。還有b)為此,他付了一筆合理的價格,這樣他不會被指控欺騙國王。原則上,操作的模式跟亞伯拉罕購買麥比拉洞為埋葬地,是同樣的方式。在無可爭議情形下,提供每一種合法依據的永久所有產權。這份地契,在後來的時代,將證明尤為重要。因為在創世紀第四十八章記載著,雅各將這塊特殊的土地,立約讓他兒子約瑟繼承。再者,出埃及之後,約瑟最初葬在這裏。以色列人遷移時,戴著他的遺骸同行,儘管,他的骸骨,往後顯然被遷到別的地點上。 更耐人尋味的是,將來就在此處 (就在示劍城牆外的那一小塊地方),耶穌將昭示一條,讓我們在場的大多數人,都要為此感恩的真理。我們會暫停一下,並且讀這篇故事的一部分內容,雖然不是全文。打開聖經翻到約翰福音第四章第一節。 (三十三課第二頁) 請讀約翰福音四章:第一節至十四節 切記,在歷史的這一刻,示劍此時的名字稱是敘加(Sychar),但它們是同一個地方。然後,在這裡,雅各為他家人和牲口挖了一處水井作為水源,我們讀到,耶穌遇到了撒瑪利亞婦人。這不是很有意思嗎?第一個獲得永生恩典活水的非猶太人,居然是 a)一名女性,以及 b)一名遭憎惡的撒瑪利亞人。而且還發生在雅各(又名以色列)從米所波大米,回到應許之地定居時,最初定居的地方。 順便說句,如今的示劍位於約旦河西岸,阿拉伯名是,納布盧斯(Nablus),而巴勒斯坦人聲稱,這片土地歷來屬於他們。 雅各現在改稱為以色列,覺得他到了一個很可能是他部族、新的永久家鄉的地方,築起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El-Elohe-Israel)。這個希伯來語的意思是,以色列的上帝。雖然,他們在那裏不會停留太久。 創世紀第三十四章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四章全部內容 根據大多數聖經史學家的說法,由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Dinah),那時大約十五歲左右。接著,經文記載,那天她進到城裡去“見”或“探訪”某些本地女子。這段希伯來語的“見/探望”是ra-ah,帶有願意參與、或者探索某種事物,或是某類知性學習。史學家約瑟夫斯說,她去參加由希末人舉辦的眾多異教節慶之一。示劍,為(希未)王之子,看見底拿,並被她的美貌所吸引,於是就強暴了她。這整個故事的基調,是一個帶有天真、愚蠢的小女孩,陷入到複雜的險境。隨後,接二連三發生的事件,完全超出她年幼無知的辨識能力,更別說去掌握局面。我們必須明白,底拿現在處於適婚年齡的處女,按律例,絕對在未經監護人陪同下,是不允許獨自進城的。她這樣做,是明目張膽的叛逆舉止,並導致糟糕的惡果。 現在,國王之子顯然對底拿動了淫念。聖經說,他愛慕她,於此同時,經文只是道出他的一面之詞。當一個男子與一名女子相戀,絕不會去施暴強佔她!但是,身為王子,他覺得他可以為所欲為。當然可以肯定的是,沒有任何一位女子敢拒絕他的求愛。 (三十三課第三頁) 第31課第四頁 無論如何,王子現在想娶底拿,所以他的父王與雅各商量,他已經得知女兒被性侵的消息。大約在同一時間,雅各的兒子們,正在田野間,得到消息,他們憤慨地,一起回到營區。(希未)王呼籲雅各和他諸子並解釋,他和他兒子想藉由娶進底拿,來彌補過失,然後他們兩族人通婚,最後成為一支民族。 在這裡,有太多值得我們停下來討論的事了,但我只想提出幾個觀點。第一點:示劍王想急於嘗試修補的問題所在,既顯示他的智慧,也顯示他並非當代典型的君主模式。長久以來,學界懷疑當時的示劍城,並非只有希未人占據,而是由好幾支不同部落佔領。哈抹統治的是一個部落邦聯,就要採取大量的外交手段,才能讓他持續掌權。第二點:我們需要理解示劍王國是地域遼闊的國家。在雅各時代,這座城,基本上是中央政府所在地,統轄一個非常廣泛的地域。城市本身不是特別龐大,倒是,曾經統治過一大塊地區。古代阿卡德和埃及文獻記載,說到示劍王國,覆蓋範圍面積大約一千平方米英里左右,從耶路撒冷南端末開始算起,並往北衍伸至米吉多(Megiddo)。我們目前討論到的國王及其王國,就正如古代文獻所述,是同一個王國、國王。哈抹更像是酋長而非國王,他就必須善用政治,才能治理他多元化的王國。 在第七節末尾所述這事,即強暴!是件“本是不該作的事”。這段所發生的事情,在中東地區是違法的。更要求男子要賠償對方,女子的家庭,因為她現在慘遭玷汙而毀了。企圖為已經失去貞操的女孩子,尋覓一位丈夫是近乎不可能的事情。在後續經文中,我們將看到,示劍王為了抵拿提出一個豐厚的方案,超過一般新娘的聘金,不是出於責任感,而是因為他負有法律義務。 然而真正讓雅各諸子這麼惱怒的是,示劍王根本隻字不提他兒子侵犯底拿的罪行,就認為這事從沒發生過那樣。更甚的是,底拿還在城裡被扣為人質,這就解釋了,為何示劍王,敢於用輕蔑的態度與雅各對峙。 接下來的敘述中,我們沒有聽到雅各回覆示劍王的話,反而是雅各諸子,對示劍王的要求,提出了條件。即國王、其眾子還有他全家族,以及城中所有男子必須行割禮,這樣子底拿就能嫁給示劍。為什麼要所有男子必須接受割禮呢?那是因為,任何人不遵守亞伯拉罕之約的條款的,是嚴禁成為以色列的一員(這就是示劍王所說的,在實質結果而言,就是最後兩族結親,及他的族人和雅各的族人,將融合為一)。要成為盟約的一份子,就必須要行割禮。然而,這是一個詭計,因為他們心裡想著血腥報復。他們正在運用,從父親雅各(如今稱以色列)身上學到的手段:欺詐。他們非常清楚古代成年男子,被割禮後的體驗是什麼,非常劇烈的疼痛和感染,以及隨之而來的虛弱、不適。 示劍王哈抹同樣卑劣,他召開一個公共大會,他對城中男丁們說,他想要他們接受割禮,以便兩族的人能合併。因為在那個時代,接受成人割禮是一個非常痛不欲生的過程,他們不太可能對此這麼興奮。因此,他把這話說得好像,對他們來說是件好事的樣子。然而,主要是為了他自己累積財富的目的。因為在第二十三節,示劍王對他城裡的人們說:“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並非如此,那將會變成他所有! (三十一課第四頁) 第31課第五頁 首領雄辯滔滔地為他自己的觀點辯解,他說『這些人是我們的朋友』。這個說法暗示著,示劍和以色列人之間的條約是存在的,於是乎,拒絕雅各的要求,將會是一種污辱。 在第二十四節告訴我們,示劍的所有男子都受了割禮,三天後,正當他們處於最疼痛虛弱,還有感染擴散之際,西緬和利未這對兄弟,到城裡殺遍所有男子,此時受割禮者毫無反抗之力,這還包括殺掉示劍王及其諸子。他們也救出底拿,在西緬以及利未完成殺戮之後,雅各其餘諸子此時也加入洗劫這毫無防備的城市。他們不僅強奪財物,還擄掠人口。在那個時代,這是一個常見的操作模式,把人口擄走,來增強自己部落的力量與實力。 要明白,那是西緬和利未支派,到處屠戮所有男子。西緬跟利未所帶領的人裡面,此時來看,有一些他們的男僕,也許有一個或兩個兒子也參與其中。我懷疑還有來自其他支派的人也與了,因為殺掉所有城中的居民,光靠幾個人是不夠的。而且我也推測,是靠游擊式逐戶清理方式進行的,這樣沒有人能警惕,直到他或她臨死前才意識到。 當雅各得知他兒子們做的事情之後,他悲痛欲絕、怒氣沖沖地向他們說道,由於他們的這場屠殺,使他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the Perrizites)中,變得“臭名昭著”。比利洗人,被認定不是特定的部落,只是一種對居住在迦南山丘地區,無名部落的泛稱,但是,他們絕對是迦南人的起源。這裡,我們應該記得,希未人(當時統治示劍的部落)是源自迦南的眾多部落之一,而迦南是含的兒子、挪亞的孫子。也就是說,它們全部都有血緣、聯姻關係,有可能在他們當中彼此間,有簽共同安保條約。雅各告誡他兒子,此時,他們已經犯了這事,很多部落要齊聚對抗他們,他們沒有獲勝的機會,因為他們面臨巨大人數劣勢的局面。他的兒子們,對他們卑劣的行徑,毫無悔意。 隨後,西緬和利未,將要為他們的嗜殺與暴行,遭受更公開的羞辱。在創世紀第四十九章,當雅各在臨終前,為每一個兒子分配祝福時,後來都被證明是預言式的祝福,西緬跟利未聽到的,竟是這樣的福份: NAS(美標版)創世紀第四十九章: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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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二課-第三十五章 中文第32課第一頁 第三十五章,訊息很豐富,但是,鑑於希臘文和英文翻譯隱蔽住的關係,讓我們看不到,大量蘊藏在背後的含意。因此,當我們讀這章節時,我們需要稍微繞一個圈子,把幾個世紀以來,藏匿的線索串連起來。我們也將借此機會,重新審視一些,晦澀難解的內容,卻是至關重要的議題與法則。也為了在第三十五章的所有後續事物,奠定了基礎。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五章全部內容 在第一節,上帝命令雅各;又名以色列,整裝並出發到伯特利去(Beit-el, Bethel),多年前雅各離開迦南,前往美索不達米亞的旅程中,曾在那裏停留過的地方,並見證天使在天堂與地球之間的階梯往返的異象。 反過來,雅各命令全家族,除去他們所有的偶像跟崇拜偶像的象徵、符號。以色列諸子洗劫了示劍,且擄走大量示劍人口,也納入了很多新成員到以色列的部族,新加入的成員,尤其是崇拜偶像的。更有甚者,雅各的兒子們,偷取示劍的神像,是由於按照他們的思維模式,就能從示劍竊取權力。對於侵略者或征服者而言,掠奪戰敗者的神祇,那是司空見慣的做法,因為,除了羞辱他們以外,還能從實際層面,削弱對方的實力。 上帝對雅各指示的措辭,點出那時期人們的社會心態,在我看來,這彰顯出耶和華在發展以及培養祂,尚在發育的以色列民族國家上的無限耐心。因此,我想在這裡,花幾分鐘的時間,討論這一點。 要注意第一節準確的翻譯是,上帝對雅各說,在伯特利築一座壇“獻『給』神”,向你顯現的那位,祂並沒有說,為『我』築一座壇。由於耶和華用這種方式自稱,向你顯現的“那位神”,這是一個奇怪的表達方式,因為這種說法隱約地暗示,還有其他的神存在。而祂只是在伯特利向雅各顯現的那位。根據那個年代的傳統觀念,認為眾神並存,而且各掌其域。除此之外,還有特定的職責描述。況且,不同地域神祇,會與其他的神祇爭戰。或許,更準確的說,是一個神祇比另一個神祇更強。所以,打個比方說,在美索不達米亞,雨神,就只是(代表)美索不達米亞的雨神。他不負責對其他地區降雨,因為其他地區,還有其他的雨神。每一個人都相信是這樣,我是指;每一個。況且,我們真的找不到,耶和華反覆不停地強調,祂是獨一而存的神。祂反而描繪自己是雅各的神。我們沒有任何紀錄關於,耶和華吩咐雅各在美索不達米亞,在那地為祂築一座壇,而且,我懷疑是否真的發生過,因為耶和華是跟迦南地有關的神。但是呢,雅各現在已經回到迦南,應許之地的神,耶和華,交代雅各為祂築一座壇。對雅各來說,完全合乎情理,恐怕對他大部分部族成員而言,也是如此(即便是新成員),雖說,儘管他們根本不曉得真實的本質,究竟如何。 (第三十二課第一頁) 第32課第二頁 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一點,因為當我們讀遍妥拉,要釐清耶和華是誰,和祂如何運作,以及祂影響的範圍;從哪裡開始、到哪裡結束。這些概念如同對以色列人心中來說『人死後,會經歷什麼』,一樣的含糊不清。當然,在出埃及以後,耶和華更加廣泛地定義祂自己。然而,人們不會就這樣忘卻,數個世紀以來的傳統。實際上,以色列卻傾向於,根據他們長期堅守的信仰和傳統下,來理解耶和華,祂只是被引入了其既有的信仰框架中。 耶和華是他們的神、雅各的神、即以色列的神,但當他們的上帝,面對另一個地方、民族的神祇,較量智慧、能力時,會發生什麼事情?誰知道呢?這個問題,經常纏繞在他們的心上。就這樣,從亞伯拉罕蒙召回天家後兩百年,雅各仍然搞不清楚上帝是誰,還有他的妻妾們,己融入到他家庭的一部分人,當然也沒弄明白。因此,作為耶和華持續教導過程的一部分裡,我們讀到雅各說;OK!我們如今,在我主上帝的勢力範圍之內,我們現在要去,為祂築一座祭壇。所以,我不願意你們的神明,激怒我的上帝。況且,你們的神祇,總歸一句話,只要超過它們的勢力範圍以外的地方,祂就毫無用處可言。所以,把它們交給我,並且我要將它們埋在一棵樹下。為何要埋藏它們呢?而不是摔毀或燒掉它們呢?因為這樣,更多是摒棄他們的神明,而非完全否定他們這些神的存在。 到本章節末尾,我要指給你們看另一段經文論述,它清楚表明雅各和以色列人仍遵循他們所珍視的傳統與習俗,可是,這完全是錯誤的做法。 在第四節關於去除耳環的這個部分,跟上帝譴責耳飾沒有任何關係。這些耳環是為了崇拜異教神祇而配戴的,它們是護身符,所以也必須要從它們當中摘除並掩埋。在這過程中,他們還被吩咐要更換衣物,潔淨自己。更換他們的衣物,意思是指清洗他們的衣服,或是換一套乾淨的衣服。更換衣服,在潔淨過程中,相當常見的一環。 這些偶像和象徵符號物品,被埋在某些聖經譯本所說的,一棵橡樹底下,還有些則說,在開心果(黃連)樹下。實際上,是一棵圓柄黃連樹(terebinth tree),屬於開心果的科目,但絕非橡樹。我不太確定,這種說法是從哪裏來的? 在潔淨自己,並埋藏那些外邦偶像符號之後,整支部族遷往路斯(Luz),以色列在那裏築起祭壇。別讓路斯的名字把你搞混了,路斯原是迦南各族人對此地的稱呼罷了,希伯來人稱它為伯特利(Beit-el)。我們會在聖經裡,頻繁看到這種雙重命名,常常同時使用迦南名和希伯來名。 突然間,在經文裡出現了這個耐人尋味的小插曲。你們應當記得,當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Eliezer),曾從美索不達米亞,帶著利百加(Rivka)回去作以撒的妻子,當時她的乳母或奶媽,陪同她到迦南去。嗯,此時非常受愛戴的乳母底波拉(Deborah)死了,在營地裡聽到一片哀悼聲。但為何妥拉,非要提起底波拉。在這個宏觀大局中,似乎扮演著一個次要的角色,畢竟,在創建與形成以色列的過程中,像利百加和利亞,顯然舉足輕重的女性大人物,而這兩位女族長之死,甚至連記載都沒有。雖然,這種解釋,猶太學者並不廣泛地接受,他們普遍認為底波拉,象徵著以色列與美索不達米亞之間的連結,這就正處於上帝分解的過程裡。我們在之前的課堂探討過,對亞伯拉罕及以撒,還有此時的雅各而言,與迦南的親切相比,美索不達米亞還更像他們的故土。但是,迦南是上帝應許,分給亞伯拉罕與其子孫後代的土地,也因此上帝要抹除,以色列跟那一塊“異”地,美索不達米亞之間,任何有關的聯結。所以,底波拉之死,幾乎譬喻著,以色列與幼發拉底河跟底格里斯河流域,兩河流域土地之間的,任何家庭羈絆或是家族關係的終結。 (第三十二課第二頁) 第32課第三頁 上帝再次向雅各顯現。祂所傳達的部分信息是,是重申對雅各已知的啟示跟再三確保;例如說,他的新名字,還有因此而來的新性情,就是以色列。就像我們全部的人一樣,雅各需要上帝不斷地提醒他真理,特別當這真理伴隨著新的現實,也需要上帝一再啟示祂的戒命,跟對我們的引領。然而,上帝之所以重述這改名的誡命,還有另一層原因。雅各將他的名字更名為以色列,那是憑著神聖諭令而改的名稱,那是在約旦河的另一側,位於應許之地以外的地方。如今雅各既已身在應許之地,自當需要再度確認。為什麼呢?因為在雅各的認知裡,跟當時世上所有的萬民一樣,神祇是眾多的,而且有疆域性的。當雅各初次被改名為以色列時,他仍然身在美索不達米亞諸神的屬靈疆域內,也因此在他們的權柄範圍的影響之下。雅各現在身處迦南,便進入了伊勒沙代(the province of El Shaddai意為全能主)耶和華的疆域,屬於迦南地區的神,所以他需要伊勒沙代(全能主)來確認先前所領受的啟示,至今仍然成立。難道雅各還相信有其他神明存在嗎?是的!雅各當時這種錯誤的認知,我們當然知道這是錯的。然而,上帝顯出恩典與憐憫,並順水推舟、奉陪到底,也沒有堅持雅各要馬上理解,關於上帝的所有真理。那就是;祂是獨一的神,祂也是萬物的神,根本沒有任何其他神明的存在。 千萬別認為,上帝不會在很多的事情跟議題上,順著我們每一個人的意願,即便那些事,隨著時間的流逝,最終可能被證明是錯的。出於我難以理解的原因,上帝容許教會界,幾個世紀以來,不受挑戰地堅信,認為以色列已被我們所取代,有某些實屬人為的教義,而聖經完全駁斥了這些教義。不知何故,祂竟善用教會的盲點,將福音傳播給世上的外邦人。可是,過去這五十年來,祂開始修正我們,向我們展現,祂從來沒有讓我們代替以色列的位置,祂也從未決定,終止與祂子民的關係。教會使猶太人因我們的信仰而忌妒的時刻,祂子民石頭般的心也會軟化,使他們自己就能接受,自己的彌賽亞的時刻,正臨到我們。 現在,上帝的這段對話,還有另一部分內容,表面上看似是多餘的,但是,仔細觀察時,會發現且提供了不太一樣的新見解。這些信息非常關鍵,所以,我準備像本周課程一開始跟你們說過的那樣,帶大家走一段思維的岔路,岔開一下主題,繼續講下去。 (第三十二課第三頁) 第32課第四頁 關於上帝如何透過聖經的運作方式,我聽過其中最棒的描述之一,那就是祂與聖靈協同,正確地使用聖經話語,逐步地向我們啟示真理。總之,不知出於何故、何種方式,人們對偉大的聖經真理,完全視若無睹,且持續了幾十年和幾個世紀。然後,忽然間他們就;希望我們理解它。耶和華漸進式的顯露真理,真的不應該如此難以接受。假設,你隨便找任何一部文學著作、一本小說、一篇短文,無論如何,你事先對它毫無認識,然後開始閱讀它,一頁接著一頁的讀,隨著人物的發展、情節的展開、細節的增加,你會得知更多的資訊,然後,得出故事的結尾。這就是一個最簡易的逐步啟示的案例。 就聖經而言,經文所記載的內容,大多是預言式的說法。大多數時候,預言既是字面意義,又有象徵性質。而且,既在當時發生,將來還會發生。我們處理預言時所遇到的難題在於,經文是在古代文化和語言的背景下,告訴我們,關於未來將要發生的真實事件。因此,儘管我們能通過研究聖經預言,來展望未來的時空,並且相當清晰的看到重要的預言里程碑,但細節卻可能相當隱晦。然而,當特定預言臨近應驗的時候,謎團最後的關鍵碎片,開始明朗起來,先前模糊不清的細節,開始變得清晰可見。 打個比方:我們在創世紀第一章得知,女人的後裔要擊打,或是弄傷蛇的頭。我告訴你們,亞當和夏娃,當時幾乎搞不清楚,那句話意味著什麼,更別說,它會如何發生了。而且,假如我們不繼續往下讀,我們也是一無所知的狀態。然而,當逐頁地閱讀,深入到聖經裡面,我們就會了解到,關於這一切將如何發生的細節。從亞當到塞特,細節逐漸增添。從賽特到挪亞,又填補了更多細節。從挪亞到閃,然後到亞伯拉罕,接著到以撒,再到雅各,直到以色列眾支派的誕生,謎團碎片不斷地湧現,新資訊得到擴充,景象開始變得越發地清楚。在我們研究的當前階段,確切的猶大支派已經形成,“女人的後裔”將由此而出,祂必勝過撒旦,恢復人類與上帝的關係。不管如何,雅各並不知道。我們之所以知道雅各的兒子猶大,會是一支獨特的支派,是因為我們擁有後見之明的優勢。在現代,從研究記載預言的歷史來看,它以驚人的進展速度向我們揭示。我們知道每一個重要的細節、所發生的順序、它大致上如何發生、還有這一切意味著什麼。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並且戰勝了死亡。那女人的後裔,擊傷蛇的頭,並在十字架上打垮它。 聖經中大部分的預言,都已經得到應驗。但是,還有一些預言尚未發生。隨著每一個預言的應驗,而且我們能夠看到它如何發生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幅更好的景象,讓我們知道,這些尚未應驗的預言,可能會如何的發生。舉個例子來說,我們許多人在有生之年,見證到以色列重生為一個國家,還有耶路撒冷從外邦人手中奪回。這一項資訊,以及發生的方式,現在讓我們洞察了下一輪等待應驗的預言,這是之前的世代,不曾知道的訊息。然而,我們仍未掌握所有的細節。 除此之外,聖靈是我們真正的導師,也是顯現上帝各類謎團的啟示者,祂在歷史的合適時間點上,以超自然方式,煥發人類的心思與靈魂,為了讓我們盡可能見證和理解經文中,出於某些原因,都一直被人類視若無睹的事物。在我們這個時代,近期對教會和猶太人之間的屬靈連結的認知,還有更近的這幾年,有許多信徒渴望,打破基督徒與猶太人的隔閡。以及,我們會發現,近來在外邦人教會內,爆發出對以色列的愛,正是這種神祕漸進式的啟示,正在奏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第三十二課第四頁) 第32課第五頁 所以當我們深入探討舊約,若發現對某些經文見解,與短短50年前的學者截然不同,甚至與15-20年前的認知產生差異時,別感到驚訝,因為那些學者也無法讀懂。是因為現有的細節,實在是含糊不清。但是此時有些內容細節,就比較清晰。我要展現給你們看的是一個最佳佐證。 在第十一節上帝對雅各說“ 將來有一族,確實有多國的民從你而生。”那最好翻譯成“ 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出。”換句話說,上帝並沒有說“一族(單數)喔,注意啦,是造出一堆的多國之民”,祂反而是說,將來要有一支特定的民族,此外還有,一組多國的民,從雅各而出。看到差別了吧? 嗯,這變得更複雜了。我們看到創世紀第二十八章三節,上帝應許了雅各要成為多族。但是,當我們查希伯來語“kahal ammim”這字,是用作『多國之民』,這跟;上帝對亞伯拉罕說,成為一國之父,隨後是為多國之父。的亞伯拉罕的預言是大相逕庭的。當時以亞伯拉罕為例,所使用的字『國』,是“goy 民族”。上帝告知亞伯拉罕,你將成為“goy 民族”之父,一整支龐大、未特定的民族。在另一方面,上帝告訴雅各,他將會生出一支“kahal ammim”,“一個同族大會”。亞伯拉罕會生養出,一個多國之民,而雅各則生養出一支,特定同源的聖民,因使命而合一,這將會是以色列的民族大會。兩者的差異挺大的。 嗯,從創世紀第二十八章以來,此時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了。到第三十五章第十一節這段,情況又有了進一步發展。基本上,上帝現在告訴雅各的事情,跟祂對亞伯拉罕講的,是相同的話。在第十一節引用希伯來文“goy國/民族”,意為人數眾多的民族。但是,對亞伯拉罕說的話,有重大的區別在,上帝對雅各說,將會生養一支“民族聖會(holy convoca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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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三課–第三十六章至第三十七章 中文第33課第一頁 盡管說,這章主要是在列出家譜,但從中有更多的資訊可以收穫,遠超過你以為的。我們還能認識更多,關於當時的部落社會結構,家族通婚的模式,甚至包括當時代的政治生態。因此,此刻,雖然似乎是個容易讓人走神的時機點,我建議這一段時間裡,多喝點咖啡,並且全神貫注,以及做大量筆記。這之後,在很大程度上,有助於你的學習。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全部內容 這稱作以掃的後裔世系記載。此時我們可以說,在舊約聖經中,族長的個人歷史在此告終。在本章之後開始講,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歷史。要記住一點,不論何時聽到基督教或猶太學者,說到聖經的“族長”,或聖經用到族長或者先祖等詞時,專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而已。 我們由此可以看到,以掃有很多孩子,並且經文清楚地分出以掃及以東他們是 a)同一位個體 b)以掃,即雅各的哥哥,他是以東各部的始祖 c)他與以東之地同名 d)西珥山(Mt. Seir)就是位於以東之地,“西珥”和“以東”,這兩個詞是交叉使用。那就是,當我們聽到聖經提及西珥地,或西珥山,或是以東,大致上是指同一個地方。而且那一個地方,就位於死海東南端。 列出這冗長族譜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向我們顯明,以撒賜福給他雙胞胎兒子以掃和雅各的預言式福分,已經在進行或即將要應驗。那讓我們來回顧這一個福分。在創世紀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八節至四十節的經文。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八節 38.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39.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40 ."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你們大部分的聖經譯本,不會使用“遠離”肥沃之地這樣的敘述,而是把“遠離”這個字直接給省略掉,這意思是好像是,以掃會生活在,那豐富濕潤的肥沃之地。猶太和希伯來學者歷來知道,正是按照拉比傳統,把遠離這個字,從原文中刪除,為了表達同情和理解;以掃的長子福分被騙走的緣故。然而,其實在最古老的希伯來手抄本原稿,不避諱地顯示,以掃會住在,“遠離”那濕潤肥土的地方。當然,那以掃確實去了一個名叫阿拉伯谷(the Arabah)的沙漠地區。 (第三十三課第一頁) 第33課第二頁 不應該忽視,以掃始終繼續他“以世俗褻瀆”神的模式,上帝以祂的先見之明,早已知道他將會如此,於是乎,在他出生前就拿走以掃的福分,就把他從應許血脈中給剔除。從聖經的此處開始,無論是舊約和新約,以掃和以東基本上,都象徵與不義和悖逆等等相關連,所以,當我們讀完摩西五經後,並進入到舊約後期經卷時,這種關聯會更加明確。然而,人們對以掃仍有某種程度的尊重,是由於在申命記第二十三章,摩西對以色列說“不可憎惡以東人”(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因為他們是以色列的親族。所以,坦白說,在聖經對以掃的回憶,幾乎是自相矛盾的記載,一方面將他與不義和邪惡,聯想成一起,與此同時提醒以色列,以掃的後裔,也是他們的親族,因此,以色列不應該仇視以掃及其後代。這種思維邏輯對於西方思考觀念而言,相當難以理解。由於我們是從更偏向,歐洲“大家庭”和“核心家庭”的視角,來看待家庭關係的。但是,我們必須切記,整本聖經是以中東部落的視角,來探討家庭關係。讓我再次強調:從創世紀第一章到啟示錄第二十一章,聖經中關於家庭與民族的語境,都是部落制的。於是,我們要非常謹慎,切不能將我們現代西方的觀點和社會結構,隨意解釋套用在舊約或是新約的經文裡。 在我們每天二十四小時輪播的中東新聞,不斷見證著這些令人窒息的現實:遜尼派穆斯林(the Sunni Muslims)將炸毀什葉派穆斯林清真寺。反過來也是如此,還有一些什葉派(Shiites)會殺害其他什葉派,某些遜尼派也殺伐其他遜尼派,伊朗什葉派會向伊拉克什葉派宣戰,以上等等。當美國前去援助一方,阻止一方的恐怖行徑時,對峙的一方則突然地,以兄弟盟誼為由,背叛美國,宣稱那是雙方交戰派系之間的兄弟情誼。 在阿富汗,儘管那裏的新聞,幾乎未在輿論雷達上激起漣漪,最近我們經常聽到,軍閥互相混戰!美國剛與某一方結盟,忽然間,局勢瞬息萬變,美國發現自己正在對抗的人,竟然是昨日並肩作戰的盟友。那是因為這些“軍閥”,本質上只是部落首領,他們不過是延續一如既往的行事模式,意圖獲取主導權,那是任何部落首領的首要職責。 我還記得第一次對抗薩達姆.海珊(Saddam Hussein)的戰爭,也就是老布希總統發動的戰爭。聽到眾多阿拉伯國家的代表聲稱,他們不願與薩達姆抗衡,因為即使他入侵科威特,就只是惡劣行徑,頂多用懲戒手段就可以了,而非毀滅。他們視他為行為失當的兄弟,給他自己家族惹麻煩,並非威脅世界穩定、殘暴不仁的獨裁者。儘管這些人,歹毒地互相廝殺和攻伐,但是,在他們心中,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部落爭霸爭鬥,這司空見慣而非需要被遏止和改變的事情。這種自遠古時期以來的古老生活模式,興許對大多數中東民眾,尤其是,對主宰中東國家和民族的統治階層而言,是他們心之所向的生存方式。 (第三十三課第二頁) 第33課第三頁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中東國家,絕對看似互相仇恨,甚至對彼此進行種族滅絕,但是,卻總會各自出力參與對抗歐美,因為,他們視自己是以掃和以實瑪利的部族後裔,所以,他們是一家人。這就是在整本聖經中,始終貫穿的思維心態;以掃是離經叛道的長子,以實瑪利不是上帝揀選之子,但是,按更宏大的部落定義,他們仍然是遠房親族;以色列的遠房親戚。 但是,稍微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一個頗有諷刺意味的發展。以掃的所有兒子,都出生在應許之地境內,而雅各的兒子們,都出生在應許之地以外。以掃眾子都生在迦南,雅各的孩子則都生在米所波大米。然而,這顯露出他個性本質的是,以掃竟帶著他們離開了應許之地的祝福。這時,雅各卻帶他的家人,進入到應許之地的福分。哇!那是多麼令人震撼的象徵意義啊。 對認識上帝的家族而言,有如此糟糕的命運,但那是家族領袖,將他們帶離開的。另一方面,當家族領袖,把整個原本活在上帝祝福之外的家族,現在,卻引導他們,帶到了上帝全然的祝福之中。 還有,更耐人尋味的是,在上帝偉大的藍圖裡,雖然,以色列人(雅各)本來生於上帝應許祝福之中,本應成為上帝恩典應許的繼承者,但是,他們卻整體背棄這命定,姑且這麼說,遠離了上帝。就在同時,出生在應許以外地方的外邦人,生來就是非繼承者,他們藉著耶穌,被賜與機會,得以遷進了應許之地,並與以色列同作後嗣,這儼然是以掃和雅各祝福故事的重演。從創世紀第一章,正如我教你們的,這是屬於上帝的規律模式。而且,當上帝訂立好一個規律,祂會遵守下去。 我們繼續往下看。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中,記載了以掃眾多後代,有兒子、孫子、曾孫輩等。當然,之所以會提到,是因為,他們各自創建了所屬的部落名稱。我們會在舊約裡陸續看到一些名字,特別是出埃及期間跟(出埃及)之後。但是,請注意第三十八節和三十九節的一些內容。有一個人,他是以掃的後人,叫巴勒哈南(Baal-hanan)。這個恰好是,以掃和其後代深陷悖逆,以及崇拜偶像的鐵證。由於,遠古時代以來,中東各部落,一直都是沿襲著,借用崇拜主神的名號,作為家族姓氏的傳統。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巴力Baal”,這迦南語是用來指,現在已經神化的寧錄,並與以掃其中一個子孫有關聯,可見這個兒子(我確定還有其他子孫)不僅是是巴力的崇拜者,並為此感到驕傲。 但是呢,當我們深入分析這份世系圖表時,還會發掘到其他具有啟示意義的細節。首先,請讓我提出,一個精通經文的學生,會捉住到的一個問題:在創世紀二十六章所列出的以掃後裔和妻妾,跟本章記載的後裔及妻妾,有所出入。然後,學者們為這事很困擾,從而給出各種結論。 例如說,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舉出以掃三名妻妾,分別為猶迪(Judith)、巴實抹(Basemath)、瑪哈拉(Mahalath)。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列出的妻妾,卻是亞大(Ada)、巴實抹,以及阿何力巴瑪(Oholihamah)。這兩章節之間,唯一一致的是巴實抹,但即便是這樣,卻是屬於不同的父親所生。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她是赫人以倫(Elon)的女兒,但是,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她則是以實瑪利的女兒。 (第三十三課第三頁) 第33課第四頁 顯而易見的,我們面對的是兩種不同譜系傳承體系。學者們開始逐漸地擺脫,歐美西方思維固定模式的桎梏,來正視聖經的本質,並開始以它自身的,中東閃系部落文化,屬於希伯來文明的文獻來審視,許多疑點開始漸漸地解開了。 打個比方,當我們閱讀新約各福音書記載的救主家譜時,我們會發現,存在大同小異的家譜列表。但是,就以現在所知與理解的,那是因為,出於中東希伯來閃族文化的獨特表達方式。當側重在血脈傳承之時,族譜就會嚴格按純正世系與長子繼承制來記載。而當重點集中在統治權柄時,譜系則會強調,部落領袖和諸王的地位。這些要點並不會有衝突,這真的只是家譜列表用途上的問題。 很可能,對以掃兩名不同妻妾的家譜列表,存在兩種情況。要嘛,某些妻妾有兩個不同名稱,是依據他們當時定居的地方(那個時代很常見的問題)。或者說,這些全是以掃的妻妾,只是第一份列表是為了一種目的,那第二份列表,則是為了不同的用途。 另一個常導致族譜記載出現分歧的因素是,當兩個顯赫的家族開始互相通婚後,家族血脈界線會隨著時間推移,而逐漸變得模糊。在我們的時代,離婚是再也平常不過的事情,所以,常有兄弟姊妹同住,卻有不同姓氏。那是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女性會改變她的姓氏與現任丈夫姓氏一致,所以,母親的姓氏,會跟她自己孩子的姓氏不一樣!然而,但母親與孩子的姓氏是否一致,那會取決於,記錄姓名的時間點和具體用途。如果,紀錄姓名時,她還是跟孩子父親維持著婚姻關係,這樣她與孩子的姓氏會一致。假設那女子日後離婚、再嫁的話,此時紀錄了現任丈夫的姓名,她的姓氏很可能跟她孩子姓氏不再相符了。當然啦,除非子女的親生父親同意,新的繼父來領養,子女的姓氏隨之更改,以此反覆類推。 儘管我們理解這些現象,在現代社會實屬正常,所以,不要認為,同一個人的姓名,可能出現在不同文獻上,是“錯誤”或“矛盾”。在聖經時代的社會,出於不同原因,也會做出相類似改名的事情。於是,在聖經裡,我們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由於生死婚嫁、寡婦改嫁異族、舉家遷移他國並採用當地命名習俗、家族背棄舊神轉奉新神等等諸多原因,這種名字記載參雜;重疊混淆跟變更更迭,不勝枚舉。 我們需要從所有這些事來注意的是,以實瑪利(亞伯拉罕之子)與以掃(以撒的兒子,雅各的雙胞胎兄弟)的後代之間,存在著頻繁的聯姻融合。這種聯姻融合在很早期就開始了,並且進展迅速。各氏族之間,融合程度參差不齊,某些支系互通頻繁,而其他氏族則比較少。到了新約時代,結果就是,二大族群融合實在太盛行,實在難以清晰區分界定,自稱以掃後裔的人,和一個自稱以實瑪利的後人。在耶穌的時代,跟現在一樣,真正的阿拉伯人,不只是會講某種阿拉伯方言的人,通常應該是以實瑪利的後裔。而其他大多數的中東部族,則是以掃和以實瑪利的混血後裔。主要的例外是,擁有更多流淌著波斯血統的中東北部地區居民。 (第三十三課第四頁) 第33課第五頁 在我們繼續讀下去之前,我們最後要注意到,有出現“亞瑪利Amalek”這名字。亞瑪利早期就是以色列人的敵人,其實,出埃及記,詳細記載了亞瑪利部落,在以色列離開埃及、穿過曠野途中,趁機攻擊他們(以色列)的事。亞瑪利是亭納所生,他的母親是何利人(Horite)。事實上,她不是正妻,而是一名妾室。因此,地位很卑微,這種身分,按部落思維來看,這帶給亞瑪利處於地位低下的狀態。 亭納(Timna)是何利人(一支迦南部落),並藉著與以利法(Eliphaz)的聯姻手段,加入到以東部落,使得亞瑪利成為以東部落。但是,相較於其他在家族內部通婚更緊密的後裔,地位較為低下。因此,名義上他們雖是以掃的後代,但實際上,在聖經中是被區別對待的。亞瑪利不被視為以色列的親族,而其他以掃的後裔都被視作以色列的親族。這更反映出政治因素和傳統慣例,遠遠超過,作為血緣譜系的實際作用。而且,我們會發現在整本新舊約聖經裡面,大量充斥著這類現象。這需要我們去挖掘和理解,因為希伯來作者以及早期妥拉和希伯來聖經的讀者,深刻理解這些(語意上)的細微差異,如今,對我們來說,早已湮沒難尋而失傳了。 所以,當我們討論到這些歷史/社會/家譜等議題上時,請不要停止你們的思緒,然後昏然欲睡。接下來,除了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之外,這些脈絡,才是真正捕捉到聖經的真意,並且,實踐到你們生命裡的關鍵要點。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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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四課 中文第34課第一頁 我們上周才剛開始講到創世紀第三十七章。不過,在此之前,我們深入研究了一下第三十六章中,雅各的攣生兄弟,以掃的家譜。然後我們得知,以掃的後代,大規模地與以實瑪利的後裔通婚,這意味著現今中東大多數民族,在他們的血脈中,都流淌著以實瑪利和以掃的血統。雖然對我們來說,難以透過科學和理性的視角來斷言;兩位已遭廢黜的族長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掃的後代,會與受祝福及蒙揀選的兒子以撒和雅各的後裔,是敵對關係。事實就是,那確實是發生了。那些以實瑪利跟以掃的現代後裔,對雅各(以色列) 的現代子民的仇恨,其根源既是歷史性的,也是靈性上的。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八節38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39 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遠離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遠離你。40 "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注意,最後一節經文;“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這就是我們眼前正在發生事,日復一日的在我們電視頻幕上上演。以掃後裔,即巴勒斯坦人,躁動不安。他們不願承受以色列的軛,這是他們對他們自己的處境認知。他們正在掙脫他們頸項上的軛,並建立他們的主權國家。然後,他們會暫時地獲得成功。但是,就如我在以往課程裡所說的,如今我們看到這一切正在中東發生的事情,都是上帝對以撒和以實瑪利,之後又對以掃和雅各施行隔開、揀選和脫離(等等三步驟)的結果。同時也是在三千五百多年前的預言式祝福應驗的必然結果。況且,無論多少次和平倡議、國際條約和解決方案、聯合國理事會決議,都不會帶來一個滿意的結局。看到了吧,神的計畫,並非先給人類一個自行解決的機會,如果我們無法辦到的話,接下來,祂就會從中介入(儘管,這確實是某些混亂宗派的神學觀點)。只有當上帝真正干預時,這一切才能解決。 幾天前有人對我說,如果中東發生的一切,確實屬於必然的話,而那唯一的和平希望,並非人為而完全繫於我們彌賽亞的再臨。那我們為何要站在以色列這一方,並敵視巴勒斯坦人或是穆斯林、伊朗,或是任何企圖摧毀以色列的勢力?既然這一切終將按照命定發生,那為什麼,我們應該全神貫注於所發生的現況,除了出自好奇心以外。恩!提問者說的有道理。耶穌祂自己也親口說過,在所有注定要發生的事,確實成就之前,末世不會來臨,祂也不會歸來。所以,身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在這一場命定的劇本裡,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某種意義上,此時是對我們的試煉時刻。上帝的確選擇陣營,因為祂劃定界線,造就了陣營。祂要求全人類做出選擇其中一方的立場。我們是支持耶穌還是反對祂,這就擺著首要和至關重要的抉擇。身為信徒,我們蒙召信靠上帝和祂的話語。但我們的選擇,並非止於認信耶穌而已。對我們來說,下一個最重要的屬靈抉擇,就是我們要支持以色列,和祂的猶太子民。耶和華明確宣告,那些祝福以色列的人(應許之地和子民),必被賜福,而且,那咒詛以色列的,必將受咒詛。上帝絕不容忍中立立場的。耶穌基督在啟示錄說:“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只需做一件事情,就是去讀經即可,就能知曉,期待我們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然而,正如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憎惡以掃,因他是你弟兄”。我們也不應該恨惡與以色列為敵的人。我們不需要為了支持以色列,去恨惡穆斯林和巴勒斯坦人民。 (第三十四課第一頁) 第34課第二頁 嗯!隨著族長的時代落幕時,第三十七章為我們介紹了約瑟,也就是雅各的第十一子。約瑟接續了族長未盡事業的故事。約瑟將成為創世紀剩餘章節的核心焦點人物。我們一起從頭開始讀創世紀第三十七章吧。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七章全部內容 在第二節我們得知,十七歲的約瑟帶回了,關於他某些兄弟的惡劣行徑,並向他父親稟述。換句話說,他揭發了他們的意思。這裡有誰家的人,有一個年輕的兄弟或姊妹,就是那種迫不及待,抓住你的把柄,飛奔到爸媽那裡,去舉發你的壞事?恩!就是如此的情況。要切記還有其他的點;被告發的特定兄弟們,都不是雅各的合法正妻,利亞和拉結的孩子。他們都屬於雅各兩名小妾;辟拉(Bilah)和悉帕(Zilpah)的孩子。這無助於緩解彼此的壓力,反而額外加劇了雅各這些,由四位不同女性所生的孩子之間的緊張關係。可以想像一下,這一大家子遇到的問題了吧。 然而,希伯來原文中,也顯現出家庭地位的微妙變化。因為,雅各的小妾辟拉和悉帕,首次被稱作ish’ishah,通常這個詞,只適用來代表一個合法正妻的意思。雖然我無法百分百確定,但除非這是後世編修或是文本異常,但這似乎表明,雅各讓辟拉和悉帕升格成(正妻)。邁蒙尼德拉比(Maimonides1138-1204)曾說,此時約瑟這段故事發生時,利亞跟拉結都已經去世。如果,這說法是正確,且可能性相當高的話,那麼我們能理解雅各,為何要提升辟拉和悉帕的地位。同時也更能體會並了解到,當時雅各家族內部,存在著惡劣的紛爭。 現在,因為雅各一直都寵愛著拉結,他也寵愛為他生的兩個孩子;約瑟和便雅憫,特別是對約瑟。在第三節告訴我們,雅各更寵愛約瑟,並且顯然毫不掩飾這份偏愛。而且,雅各還賜給約瑟一件,大部份聖經譯本所稱作“彩衣”的服飾,這進一步顯示了對他的偏愛。 實際上,這完全不是一件外衣,而是一件長及手掌,覆蓋至腳踝的束腰內袍。用希伯來語說是k’tonet passim。但是,束腰衫有很多類型,從普通到特製長袍都有。其中還有一種從頸部覆蓋到腳跟的長袍,袖長及腕的束腰衫。這是件皇家外長袍,以希伯來語語法結構形式表明,這確實是一件皇家袍服。試著想像一下,這不只是約瑟比他兄弟們得到一件更好的外衣,那是相當於他父親膏立他為一名儲君,並讓他身著王者服飾,在兄弟當中,四處炫耀。如此必然引發忌妒心和怨恨,最後險些讓約瑟付出生命的代價。事實上,正如第四節說的,這種嫉妒滋長演變成對約瑟的憎恨,以致於,他的兄弟們,無法以友善或是文明的詞語跟他交談。雅各近乎偏執地偏愛約瑟,他這種舉止方式,使得約瑟與兄弟們格格不入。字面直接翻譯的意思是;“他們自己無法對他說和睦的話”。就像是現今的中東仍保留的習俗,那個時代的常見問候語,就是“願你平安”。那這句經文表明,由於兄弟們,對約瑟憎惡至極,他們甚至不願向約瑟說出那句,標準問候語“願你平安”。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必須要審視即將要爆發的事件。 (第三十四課第二頁) 第34課第三頁 儘管四周圍瀰漫著強烈的憤怒和仇恨,約瑟卻至少表現得漠視、超然的態度。帶著年輕人的天真,使約瑟沒有足夠良好的判斷力,就在一次作了讓自己興奮的美夢之後,他並未保持靜默,而這一個夢的含意,對他兄弟們來說,絕對不會讓他們興奮的。 在這場夢境中,他看到這些捆起來的禾稼,某種豐收的穀物。共有十二捆禾稼,其中有十一捆,都在向第十二捆下拜。現在想像一下,年輕的約瑟,穿著他氣派的皇家長袍,自命不凡地站在那裏,講述這則夢境給他十位年長的兄弟們聽,而他們很清楚這個夢的象徵意義。將來,他們所有人要臣服於約瑟作為他們的主人! 我們由此看到上帝跟約瑟溝通的方式(透過夢境和異象),這與早期,族長時期的那種更直接,有聲音可聽見、雙向式交流的方式,是鮮明對比的。但是,我們也需要明白,對約瑟而言,這不是他獨有的。夢境和異象是那時代的人普遍認為,是他們的神或眾神與之溝通的標準模式。況且,人們通常會相信這些預言式異象。但是,也同時理解,作夢者的性格和野心,同樣會影響並在夢境中扮演一種角色。因此,夢境是某種混合體,它既是神諭或預言,又參雜了作夢者自身的渴望、抱負。 到第九節,他又作了一個夢,他再次按耐不住地告訴所有人。第一個夢,他只跟他兄弟們講,而這個夢,他把他父親雅各也牽扯進來。此時,他說太陽、月亮和十一個星辰都俯伏向他下拜。他們再次深知,那意味著什麼。可是,更具污辱性的是,在那個時代,實際上,直到現代異教信仰中,太陽是代表父親的形象,月亮代表著母親,眾星則象徵著他們的後代。因此,約瑟這段話的意思是,不只他的兄長們,向他卑躬屈膝,連他的母親和父親也要如此!雅各試著用嘲諷來抑制,約瑟的狂妄。 “我和你母親,果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嘛?” 現在他全家族,一定認為約瑟瘋了,沉溺在妄自尊大的妄想症中。實際上,這些夢境後來被證實是準確的,而且,解夢是上帝給約瑟的屬靈恩賜。順帶一提,這段經文證明了,辟拉和悉帕都已成為雅各的妻子(正妻)。因為,即便拉結在這事件發生之前,早已去世,但這裡雅各回答這句:“所以你說,難道我和你母親,應要向你下拜嗎”。拉結雖是約瑟的母親,但是辟拉曾當過她的侍女。辟拉可能對約瑟的養育有很大影響。如果雅各把辟拉的地位升格為正妻,那麼按照那時代的習俗,要稱她為“約瑟的母親”。 (第三十四課第三頁) 第34課第四頁 據說,當時以色列部族的羊群,正在示劍周圍的草地上和峽谷間吃草,大本營則是在希伯崙,而約瑟的兄弟們,則在外照看牲畜。我發覺有意思的就是,雅各和他兒子們回到示劍時,顯然沒有感到任何心理負擔,考慮到才在幾年前,示劍王的兒子強暴雅各的女兒底拿,雅各諸子為了復仇,就屠戮城中的所有男性,還擄走了許多寡婦以及孩童,據為己有!以色列,即雅各竟然吩咐約瑟前去探望他的兄弟們,查看他們的情況如何。雅各之所以派遣約瑟的原因,很可能是出於對兒子們安危的擔憂,畢竟在那場慘劇之後,中東地區冤冤相報的循環,往往維持好幾個世代。 約瑟就這樣出發了,沒有意識到他已陷入到危險的境地。這趟旅程距離約為五十英里,而當他接近示劍時,有個人告訴他,羊群曾在此處停留,但是,已轉移到一處叫作多坍(Dothan)的地方。有兩點要補充:首先,盡管某些電影版本的描述,完全相反,但此人只是一位普通路人。所用的的希伯來語是“ish”普通人類。因此,這並非天使。第二點,這個叫多坍的地方,意為“兩口水井”的意思。而約瑟即將在其中一口水井之處,展開一場生死交鋒。 兩座水井所在的區域,是丘陵起伏、草木青蔥的地方。顯然,兄弟們從某處丘陵高地上,瞧見約瑟朝向他們這裡走來。他們的恨意湧上心頭,親愛的老父親,至少要三天的路程才能趕到,而早在約瑟到達之前,他們便已決定要殺害他。第十九跟二十節相當清楚地向我們揭示了,最終促使他們情緒崩潰的原因。是約瑟的那些夢,令他們憤怒到動了殺機。我們澄清一點,這不只是關於忌妒和受辱那麼簡單。他這些兄弟在某種程度上相信,約瑟將成為他們主人的夢境是真實的,如果他們殺了約瑟的話,問題就迎刃而解。 此時,雅各長子,利亞所生的流便,介入當中並建議他們不要親手殺害約瑟。寧可他們應該把他丟進一個坑洞裡,這個建議的潛台詞是,這樣一來,約瑟會在坑洞裡飢餓而死,永遠不會被找到。現在,聖經告訴我們,流便的真實意圖並不是要置約瑟於死地,而是打算在他兄弟離開那塊區域後,再回去救他回來。我們應當記得,流便作為雅各的長子,曾因與辟拉同寢而企圖篡奪父權,藉此搶奪父親的小妾作為戰利品。雖說這場篡權失敗,但顯然是在拉結和利亞,都過世之後,雅各不顧辟拉,按傳統意義上被認為是“被玷汙”的事實,還是娶了她。所以,流便顯然在兄弟之中,仍被視為領頭者。因此,頗為耐人尋味的是,由於他父親特別寵愛約瑟,而讓流便損失最多,居然會成了試圖干預並拯救約瑟的角色。況且,身為長子,流便本就對這群人的行為負主要責任,又由於辟拉事件,他已深陷困境。 (第三十四課第四頁) 第34課第五頁 或許值得注意的是,那坑洞其實是一口枯井,一個蓄水槽。要記得,他們所在的地方稱為多坍,兩口水井。顯然,兩個水井中的一個已經乾涸,因為第二十四節向我們透漏這一點。在當時,乾旱的水井、蓄水池通常都用來當作囚牢,甚至是藏身處。所以這樣說來,流便的點子,稱不上新穎。 在之前的章節中,我們已經相當清楚地看到,這些兄弟是何等殘暴心硬之人。在這些示劍城所有男子,被騙去行割禮,趁其傷口未癒而變得虛弱不堪時,把他們盡數屠殺。接著,他們便瘋狂洗劫了這座毫無抵抗之力的城市,甚至擄走城中部分婦孺,用來擴充家族人口。因此,當這群冷酷無情之人,將他們年少的兄弟,丟進一座枯井獨自死去,隨後,無視他那乞求憐憫的聲音,飄盪在空中,安然坐下享用午飯,實在不足為奇。 他們剛開始吃飯時,正好發現一組以實瑪利裔的阿拉伯商隊。這時,利亞的另一個兒子猶大提議。可不能讓他死在那坑洞,乾脆把他賣給阿拉伯人,從那刻起,無論他身上發生什麼事,都已經超過他們的管轄了。這是多麼有瑕疵的邏輯。更何況,他們藉由這樣的方式擺脫約瑟,在金錢方面,還能實際獲利,那何樂不為呢? 順便補一句,對於商隊商人,恰好在杳無人煙的地方出現的巧合,並非完全是牽強附會。因為中東最古老的貿易路線之一,正是從香料生產的地區基列(Gilead)而出,途經示劍一帶的區域(正好是他們的所在地),最終直達埃及。 於是,他兄弟們以二十舍克勒銀子,把約瑟賣給那些商人,那是當時男性奴隸的價位。當流便回來時,發現約瑟已經不見人影,便“撕裂他的衣服”,這是一種哀慟的象徵。現在,與其說是他因為悼念約瑟的失蹤,不如說是他身為長子,他必須承擔他父親雅各的問責。此時他的兄弟們,把之前從約瑟身上撕扯下的皇家長袍(彩衣),染上鮮血,並將那件(彩衣)帶回給他們的父親,還問道;“這是約瑟的外衣嗎”?雅各立刻就認出,那是約瑟的長袍。外袍上的血跡,足以向雅各證明,約瑟是被一頭野獸殺害並吃掉,他哥哥們根本不需要撒謊。他們只需安慰他們的父親。 然而,雅各拒絕接受安慰,他的話,也隱約透露出那時代的人們,對死亡的認知。他以反詰的語氣,斷言自己死後必將悲慟而亡,下到陰間(Sheol)與兒子約瑟相聚。當時,陰間(Sheol),基本上是指墳墓或是死者安息的地方,人死後升去天堂的概念是不存在的。正如,我們近期讀過的章節,這裡確實有“歸到你的列祖那裏”的概念,這種陳述與當時普遍存在的祖先崇拜習俗有關聯。雖然不太確定,這種觀念在這些古人心中,真正的意義是什麼。但是呢,其中顯然蘊含著,某種死後存在的概念。即便他們對具體型態並不明確。 (第三十四課第五頁) 第34課第六頁 這一章節有一些小細節,讓我們有一些困擾;文中交叉提到兄弟們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然後再賣給米甸人(Midianites)。那麼,此時的以實瑪利人,與米甸人是不同的族群。以實瑪利和米甸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但是以實瑪利的母親是夏甲,而米甸的母親是基土拉。或許以實瑪利人在當時,已成為對所有生活在阿拉伯的閃系民族的統稱,而米甸人則是,更具體精確的指稱。不過,我們並不是那麼確定。 無論如何,經文最後一節記載,約瑟抵達埃及,然後賣給埃及的一位高官;波堤乏(Potiphar)。波堤乏是個相當常見的埃及名字,在多個埃及王朝紀念碑上,都能發現。原文寫做Pet-Pa-Ra,意思就是“獻給拉(Ra)神”或是“給拉神的贈禮”,拉就是埃及的太陽神。現在,經常爭論的點是,波堤乏到底在法老手下,擔任什麼職位,但可以肯定與軍方有關係。無論他是宮廷侍衛長,或法老全軍統帥,或者只是法老的首席貼身侍衛,尚無定論。但他很可能當時在埃及,權傾朝野第二號人物,至少暫時是這樣。 我們一起讀第三十八章,這章暫時打斷了約瑟的敘事線。 請讀第三十八章全部內容 故事瞬間轉向迦南,焦距在建議,將約瑟出賣為奴的兄弟,即猶大。這章節關於兒子娶兄弟的寡嫂的記載,對我們來說,是很詭異的。目前,我們只需要按原文理解就行,因為這在當時是常見的習俗罷了。這一章的部分價值,在於幫助我們瞭解,當時代人的社會心態和習俗。延續家族血脈對當時的人們,極其重要,哪怕是對當今的部落文化中,也是如此。稍後我們再回來討論這主題。 首先,我想先聚焦在猶大身上,是因為猶太民族和最終的彌賽亞耶穌,都從猶大而出。也就是說,猶大將繼承曾祖父亞伯拉罕以來的聖約應許,成為延續這一血脈的火炬手。猶大是雅各第四個兒子,是雅各兩位正妻其中的一位利亞的兒子,雅各前面四個兒子都是由利亞所生。要理解為何先前章節,突出描寫猶大主導出賣約瑟,現在這章又記載他,誤與守寡的媳婦同寢。我們需要審視以色列家族,雅各部族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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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五課–第三十八章及第三十九章 中文第35課第一頁 我們上一次開始學習創世紀第三十八章,這段記載關於雅各(又稱作以色列)第四子的故事;猶大。猶太民族正是來自猶大支派。因為,我們很久沒聚在一起了,讓我們再次重讀第三十八章。 重讀創世紀第三十八章全部內容 我們在這段所讀的,既是一段血脈傳承和宗族譜系,但同樣也跟那時代的文化資訊有關。其中涉及的歷史資料,將在後世與諸多城邑、地域及民族,相互關連。我們在這裡看到,幾乎所有的地名;亞杜蘭(Adullam)、基悉(Chezib)、亭拿(Timna)和伊拿印(Enam),日後在聖經中,都會再次出現,它們正好位在猶大支派領土境內的屬地。由此可見,雖說這段以色列歷史,看似與妥拉的主現脈絡,有點偏離(即以約瑟的一生,作為創世紀剩餘章節的核心主題)。這其實正透漏出,猶大支派的崛起,甚至對未來大衛王的人生軌跡,埋下了伏筆。 我要提醒你們,這段故事發生的時代,以色列還有幾個世紀,才會真正佔領迦南,並把那片土地,分成十二塊區域,分給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這段故事的年代,正好介於約瑟被賣給奴隸販子之日,與雅各決定帶著全家族,遷往埃及,來躲避飢荒之間。 在這段故事的敘述中,猶大與一名迦南女子,生兒育女。這顯然是上帝明令禁止的行為。我們並不知道,這位迦南女性的名字,只知道她父親的名字叫書亞(Shua)。毋庸質疑,我們看到猶大當時,刻意選擇離開家族,這正體現在本章開篇那句:‘…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他心知肚明,與迦南女子的通婚,這在以色列人中,是完全被禁止的。也正如我們所認知的,當我們對我們家人做出,既知是錯誤和不被接受的事情時,我們主動遠離他們,這樣就不需要面對他們,而這正是猶大在做的事情。 這位沒有具名的女子為猶大生下三個兒子,但這些孩子本就不應該延續應許盟約的血脈,因為他們身上全部具有迦南血統。但是,毫無疑問,猶大從未意識到這點。很顯然的,他大伯以掃,因為娶了迦南女子而失去了長子福分的往事,對他來說也不介意。然後現在,猶大正在做同樣的事情。我們多麼容易重蹈猶大的覆轍,我們宣稱對上帝有信心,但是卻將信仰與日常生活割裂。這種行為和心態,必將招致困惱患難和憂傷哀愁,就正如猶大,即將要經歷的那樣。 (第三十五課第一頁) 第35課第二頁 然而,歷史總在重複上演,外邦女子被帶入到以色列,經過同化融合後,最終,都被視為以色列人了。這項被以色列接納進入,或可以稱之為,以色列(嫁、娶)結合的法則,乃是由耶和華最早訂立的原則之一。在這章節末尾,我們會稍加討論關於他在迦南女子和以色列的問題。 猶大那三個孩子長大成人後,‘猶大為長子珥(Er)娶妻;名叫他瑪(他瑪Tamar意旨“棕櫚樹”)。但是,經文告訴我們,上帝殺了珥,因為他作惡。他瑪現在就成了寡婦。這裡的關鍵在於,他瑪是個無兒女的寡婦,或是更準確一點說,是一名無子的寡婦(她或許是在丈夫死前,有生下幾個女嬰)。猶大的次子,俄南(Onan)被指令要娶他兄長的遺孀他瑪為妻。這只是當時的習俗,一般而言,這是別無選擇餘地的,因為,是(當代)法令規定(其餘)兄弟必須這麼做。其核心概念是,正如無法生育的妻子,可由婢女作為替代,(如我們所看到的夏甲、辟拉和悉帕等案例。)藉著納妾來延續子嗣。同樣的,對於喪夫無子的寡婦,也能由代理丈夫,代盡丈夫之責,為其留後。這個傳統的依據是,代理丈夫的人選,通常來自逝者的家族成員,以兄弟為主。這項律法,希伯來人傳統名稱就是;利未叔娶寡嫂制(the Levirate Marriage)。表面看來,此律法名稱,看似源自希伯來支派名稱利未,實則不然。這項條例的希伯來語原詞是yibbum。現代譯名“Levirate”,實則源自拉丁文的“levir”,原意就是『丈夫的兄弟』。所以,這個利未和利未叔娶寡嫂制的利未,只是拼法和發音接近而已,其實毫無關聯。 叔娶寡嫂制對以色列而言,並非獨有,在其他文化也是存在的。此項律法的歷史淵源,可由保存完整的赫梯文獻(Hittite documents)佐證,甚至中亞述時代(the Middle Assyrian age)文獻,都有記載。這利未婚姻法,也能在申命記第二十五章中找得到。 美標版(NAS)申命記第二十五章第五節 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他同房。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 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這脫鞋之舉,就是一種斷然拒絕的斥責,既表示某人的惡劣品性,因他拒絕盡他家族的本分義務,也構成一種公然羞辱的處罰。 (第三十五課第二頁) 第35課第三頁 但在第九節,告訴我們,俄南是已故珥的兄弟,拒絕使他瑪懷孕,然後上帝就擊殺了他,也因他在上帝的眼中為惡。為什麼俄南拒絕做這事呢?嗯!經文說道,這是由於所生的兒子,不歸他自己名下。請讓我稍微解析一下;已逝的兄弟(珥)是長子,俄南是次子,但是,作為現存最年長的兄弟,此時便為長子。如果,他以他已故兄長的名義,生下一個孩子,那這孩子將有權繼承猶大的部分家產。換句話說,假設他亡兄的血脈得以延續的話,俄南將會得到較少的遺產。那麼現在,當父親去世,家族內部成員爭奪權財之事,本不罕見。然而,有意拒絕使寡婦無子,卻會造成雙重悲劇。其一,意味著她已故丈夫的家族血脈,將會斷絕(就以古人思維看來,是一場災難)。其二,她將老無所依,無子奉養。這無異於陷入極度貧困之中。 由此可見,俄南明知後果,仍執意妄為。足見其自私冷酷至極。然後,下場就是,耶和華就奪了他的性命。 那麼,按照習俗方式,將輪到猶大第三子示拉(Shelah)履行『利未婚姻法』的義務,來娶兩次守寡的他瑪。但是,據判斷,他年紀太輕,不能婚配。於是,猶大就打發她回家,與她自己父親同住,直到示拉年長到足以娶她為止。然而,正如經文說,“他心裡想”(指的是猶大),這句話表示,猶大絕對無意讓他最小的兒子娶他瑪。 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也就是他三子的母親)過世,然後第三子示拉長大成人,顯然已是年長到足以嫁娶的年齡,但是,猶大卻不允許這門婚事。由於他看到兩個兒子迎娶他瑪的下場,他們全死了。我認為可以有把握地說,猶大根本不知道,他們為何而死。因為我們知曉,這是由於他們的惡行。但是,並無任何跡象顯示,猶大對此有所察覺。我們必須明白,當時的猶大,在生活上,已徹底背離了上帝及其律令規誡之下。對於猶大來說,他瑪是一個大災星。他不打算冒著風險,失去他最後的兒子,也就是他的繼承人,讓他娶這個,看似會給丈夫們招致上帝憤怒的女子。 在為他妻子守喪正式期滿之後(很可能是三十天),猶大就去到一處名叫亭拿的地方,監督並參與剪羊毛的季節工作。他瑪得知此事,“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根據聖經其他記載得知,婦女丈夫死後,必須穿著特定的服飾。通常來說,那只有為期三十天的守喪期內,她們才會穿寡婦的衣裳。但是,很可能是因為他瑪被拒絕履行,為她亡夫兄弟生子的權利,她此後繼續保持著居喪的裝扮與狀態。 猶大不讓示拉娶他瑪,此舉是既糟糕又無恥的事情,使得他瑪遭受極大的屈辱。所以,她想到一個計畫。她要找機會,與她公公猶大同房,直接從他受孕,來完成延續她亡夫家族的血脈,這一個重大任務。他瑪明白,猶大若事先知曉此事,他絕不會答應。於是,他瑪喬裝成妓女,守在一個稱為伊拿印(‘Einayim)的路旁。此地必是妓女招攬嫖客的著名場所,因為伊拿因的意思是“凝視的眼神”。換言之,這是男子們專門找這類女性的地方。 (第三十五課第三頁) 第35課第四頁 但更關鍵的是,要注意,她當時被誤認為是“神廟妓女”。換言之,迦南人已將賣淫行為,納入“崇拜”的習俗儀式(象徵生育力),並與供奉巴力的異教神殿相關連。成為巴力的廟妓,對這些女子是一種職責,也在很多方面是種榮譽,這習俗被買主和顧客雙方,共同認可。因此,猶大,他當時的心態是如此的失控而偏離正軌,對此完全不當一回事。基於巴比倫淵源的多數宗教體系,都以“神聖性交”納入他們的宗教習俗。而且,在當今世界各地爆發激進的新興唯靈論者和新紀元運動的邊緣群體中,正興起恢復此類儀式的思潮。他們公開宣稱的宗旨是;將色情和神聖結合起來,巴比倫密教體系的另一套核心要義。這正是一個確切的例子,表示我們有多容易,將本質上,不符合上帝的話語或是旨意的傳統,而這通常源自異教世界的某種習俗,被帶入教會內,並且被奉為“善類之事”。儘管,我們常以『真誠地』來遵守這些沿襲已久、令人安心的傳統,但正如猶大這件事,在這裡所顯示的那樣,這類行徑對上帝來說,往往正是可憎惡的事情。 他瑪的計畫奏效了,她誘騙猶大,誤以為她只是一名廟妓,他用錢收買她的陪伴、服務,然後使她懷了孕。三個月後,當他瑪已經懷有孩子,使眾人皆知後,有人將此事告訴猶大,為了挽救家族的名譽,猶大下令,以通姦的罪名,將她燒死。畢竟,她未婚先孕,足以證明她的惡行。在當時的觀念裡,人們都認為,他瑪給猶大和其家室帶來了恥辱。 然而,當猶大發現自己才是孩子的父親,並意識到,是因為他拒絕讓最小的兒子示拉娶他瑪的事情,才迫使她採取這激烈的舉動。他便宣布,是他做錯了事,並不是他瑪。於是他悔改,她也得到赦免。更重要的是,猶大說:他瑪所做的比他更有義。這正是聖經表述中,另一種看似矛盾的記載,雖然陳述本身是事實且精準的,但陳述者對此的理解,卻完全是錯誤的。他瑪的所為,並非有義,猶大他最終的行為,同樣也不算有義。神只是超越他二人的罪性和悖逆行為,上帝仍然用他們,來成就祂神聖的旨意。 他瑪後來生下一對雙胞胎男孩:法勒斯(Perez)和謝拉(Zerach)。這對猶大而言,他的“過錯”僅僅在於,未將兒子示拉,按傳統來作為丈夫迎娶她,令他瑪蒙羞,這在他眼中,只是破壞了傳統。然而,真正要被糾正的過錯,是關乎屬靈本質的。因為猶大打算,透過他的迦南妻子,來傳承家族血脈,這只會生出屬迦南的後裔,而上帝絕不接受此事。猶大在上帝面前,對他犯的罪,渾然不覺。因為在他看來,一切的結局,終究是圓滿的,至少他是這麼認為。 現在,根據古代拉比提供的,在這則故事中,未記載的資訊。他瑪是閃族人,即出自被分別為善的閃的後裔。也就是說,她不是迦南人,也不是受咒詛的含的邪惡後裔。截至目前,猶大所生的三子,都藉著一個迦南女子。那迦南母親的三個兒子,後來發生了什麼事?嗯!他們當中兩個已經去世。第三子,那個按理要使他瑪受孕,生下延續猶大家族的後代,卻從未得到機會,來完成這一點,因為猶大出於各種錯誤的原因,阻止了此事的發生。結果就是,猶大自己在不知不覺中,使他瑪懷孕。最終結論是,儘管猶大,一度意圖讓承載聖約應許的血脈(他顯然不在乎),被迦南人的血統玷汙,但陰錯陽差地,猶大竟使閃族女子他瑪受孕,由此生出的閃族子孫,得以繼承應許的脈系。(第三十五課第四頁) 第35課第五頁 我們在前幾個章節,已經看到,為什麼上帝要竭盡一切全力,阻止迦南人的血統,與以色列的血統混雜,尤其是,當這種混雜,危及到聖約應許血脈的時候。即便在聖約血脈,未受直接威脅的情況下,耶和華也如此行事。正如雅各的女兒底拿和示劍王之子擬定的婚約,最後因所有示劍城男子,遭西緬及利未屠殺而告終。 然而,既然猶大是他瑪孩子們的父親,又由於他瑪是閃族人,他們結合之下所生的孩子,是會被上帝接納的。由此可見,那始於亞伯拉罕、經以撒傳給雅各,如今落到猶大身上的應許盟約的血脈,這條最終誕生彌賽亞的血脈純潔性,正是藉著他瑪,採取相對大膽、果斷和不道德的舉動,得以續存。而且,當我們查考聖經其他章節中,耶穌的冗長家譜,便可以證實。因為我們看到法勒斯是他瑪雙胞胎中的長子,就是耶穌的直系祖先。猶大之子法勒斯由他瑪所生,也就是他守寡的媳婦,那就是猶大支派應許血脈的繼承人,在他身上沒有流淌著迦南血統。 更進一步的,我們還看到上帝分別為聖的權能法則的運行。法勒斯被脫離、揀選,從猶大眾子中分離出來,成為那延續,始於亞伯拉罕之約的關鍵血脈渠道。但是,我們也看到『神聖護理眷顧的權能法則』的運行。當猶大和他瑪,各自試圖,要滿足某種文化傳統的約束,又放縱一己的淫慾以及野心。兩人都無意順服上帝,雙方也都沒察覺到,他們將孕育應許聖約家族的下一代;法勒斯。再也沒有比這故事,有更好的實例以及神聖護理眷顧的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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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六課–第四十章和四十一章 中文第36課第一頁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章全部內容 他的兄長們,把約瑟賣為奴隸,大約過了十一年。他現在二十八歲的人了。我猜想,不知道約瑟是否思索著,那些令家人俯首的舊夢,造就了他當前的處境,究竟滋生出任何意義?或者,它們(那些意象)終究只是兒時的幻夢?因為,此時此地,遠離迦南、家人,隔絕多年,或許早已遺忘那些曾向他跪拜的所有禾稼,還有那向他致敬的太陽、月亮以及十一顆星。但是,我們必须清楚,那些夢對約瑟意味著什麼。對他來說,這代表,若它們(這些夢)成真,他將會獲得長子福分。他前面的十位兄長,會被越過,那麼他將成為繼承以色列部族所有財富和權柄的人。 約瑟正身陷囹圄,因為他主人波堤乏的妻子,誣陷他試圖性侵她。我們難以知曉,他在監獄煎熬多久,但是呢,這段時間漫長到足夠讓他獲取司獄的信任。然後,發生了一件事,法老對兩名政府高官勃然大怒,是酒政與膳長。這絕非卑微差事,盡管法理上,所有人莫非王臣,但這兩位都不是(一般)奴僕地位。確實,這兩人權位恐怕是緊跟波堤乏之後。然而,正如東方宮廷屢見不鮮的情形(記住,那是東方人、閃族人此時統治埃及,而不是埃及人),因為,某種不明的過失,最後讓這些人失去了他們的自由或性命。很可能是,法老只是心情不好,(這兩位大官顯然是埃及人)他們無意間犯了某些東方人的大忌。接著,這兩人最終被逮捕,就像約瑟,被囚禁在司獄的家中,並不像普通人那樣受苦於一般的監獄。 時隔多日,某日清晨約瑟注意到他們倆,面帶困惑和煩悶的表情。他便問他們是什麼事情,困擾著他們。他們說道,各自作了一個夢,卻難解其意。他們這兩人並非,在夢裡見到危險,而是在監獄中,既無合適的先知可詢問,亦無解夢人,能告訴他們,夜間夢境的象徵意義。在那個時代,人們視夢境為重要的大事,因而出現收費的專業解夢人。當約瑟說出“解夢不是出於上帝嗎?”這句話時,我們才能窺見他所經歷的所有苦難,將(他的)信心淬煉至何等程度,於是,他接著說到:請你們將夢告訴我。 他們就開始進行了,酒政第一個先講。他提到一棵葡萄樹,生有三根枝子,枝上都結滿成熟的葡萄,他為法老釀成了酒。上帝頃刻間啟示約瑟其含義,隨後,約瑟對酒政說了一些好消息:三天內,法老必叫酒政,官復原職,之後一切都必安好。 (第三十六課第一頁) 第36課第二頁 此時,膳長見狀似乎受到鼓勵,他無疑是因為,見到酒政的解夢(過程)結果,並同樣期許有好消息。膳長他自然也從自身的閱歷中得夢,正如酒政也同樣有這類經歷。膳長夢見,在他頭上頂著三筐白餅,明顯是一筐疊著一筐的。由於頂層的筐子,招引了飛鳥,竟直接在他頭頂啄食籃中糕餅。約瑟不得不告訴膳長這一個壞消息;酒政將在同一天官復原職,而膳長將失去性命。當然啦,事情就如實發生了。 還有一個小細節,很多譯本都說,膳長是掛(吊死)在樹上。那並非實際的意思,原文所指的乃是;刺刑,將人懸釘在木樁上。吊刑在這時代,並不是主流處刑模式,但斬首才是。然後,斬首後的屍身,常被懸於木樁上(或是一棵樹上)以警示眾人。 現在另外有個,有趣的題外佐證:埃及象形文字(Egyptian hieroglyphs),印證了這故事諸多方面的細節。打個比方,放在膳長頭頂上的筐筐,這正是古埃及男性搬運物品的常態。他們慣於以頭頂平衡重物。膳長頭頂疊籃的景象,實際上是運送窯烤麵包至宮廷的常態,這本是他每日數次往返的職守。我們都常在旅行的電視節目裡,看過這類的場景。但是,重點在於,你們絕不會看到,埃及女性,她頭頂重物,她們向來以肩背承重。而這種與東方文化搬運重物的慣有習俗,卻是完全相反的。因此,這細微的洞察,正為約瑟乃至以色列民族,寄居埃及時期的聖經記載,提供了眾多可信明證之一。 本章的最後一節經文,讀來有些令人惆悵,但恰是人性常態。約瑟曾厚待這名酒政,希望他官復原職後,請求酒政為他做出同樣的事。但是,經文記載,此時對酒政來說,一切都重享榮華,便將可憐的約瑟拋諸腦後,任由他蒙受不白之冤,在監獄中日漸憔悴。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一章全部內容 我早前提過一件,或許讓你們驚訝的史實,那就是,在約瑟時代,埃及是由閃族人統治,他們就是閃的後裔、挪亞之子。事實上,當任命約瑟統治該地的埃及法老,也不是埃及人。而約有一百五十年間,埃及官方關於這段埃及歷史紀錄的文獻,忽然中斷了。 個中緣由是,帝王和法老是刻意不寫戰敗和被征服的時代。明白了這一點,就有助於理解,約瑟何以權傾朝野,而以色列起初何以繁衍生息無阻,然而,之後,又何以淪為埃及怒火的首要攻擊目標,以色列最終淪為奴隸的原因。 我也曾提及過,當時,有若干記載,由埃及平民抄錄保存,這些私史正是講述這些異族統治者,希克索斯王朝的珍貴文獻。 (第三十六課第二頁) 第36課第三頁 我想為你們讀一段摘錄,取自埃及歷史學家曼涅托(Manetho)的記載,他彙整諸多的文獻紀錄,為我們留下可供深思的史料。 “我們有一位國王名為圖特摩斯(Tutimaeus)。在他的統治下,確實發生一件大事。我不知道神為何對我們不悅。完全沒有料到過,從東方地區,忽然出現了不知名的族裔。他們滿懷必勝的信心,揮師征伐我疆土。兵不血刃即輕易強佔,將我們的統治者推翻,便毫無憐憫地焚燒城池搗毀神廟。所有的土著遭受殘忍對待,或加以屠戮,並將其餘人的妻兒擄去為奴,最終,他們擁戴他們當中一人為王。他的名字是謝希(Salitis),他定居在孟菲斯(Memphis),並使上、下埃及的人(Upper and Lower Egypt),向他納貢。當他在舍易斯省(Sais),發現一座符合他需求的城邑(位於尼羅河布巴斯提斯支流的東段the Bubasite branch,也稱作阿瓦里斯Avaris)後,他便重建這一座城,並修築起堅固城牆,更佈署二十四萬大軍鎮守當地,使其更加堅固。 謝希在每一年的夏日,前往該地。一方面是徵收穀類收成,跟發放他手下人馬薪資,另一方面是操練他的軍隊,來震慑異族人”。 此處以極具感染力且凝練的筆觸,記載了埃及被來自亞洲閃族征服的歷史。我們甚至掌握征服者的名字是,一個阿拉伯名字;謝希。當埃及人被大批未開化的蠻族輕鬆征服時,那份屈辱想必如鯁在喉地不願接受。 然而,在上帝高深莫測的神聖護理眷顧之下,這為約瑟執掌大權奠定好了基礎,並使以色列人囚禁於埃及為人質,長達四個世紀之久。 現在,請注意一個由曼涅托提及的地名:阿瓦里斯。因為,在出埃及記中,我們將用相當的篇幅來討論這座城市。這座大城後來演變為希伯來人,就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哥珊地(the land of Goshen) 的家園,這正是絕大多數世俗考古學家矢口否認存在的地方。一個在約瑟時代之後,曾聚居著大量希伯來人口的地區。請記住,那是一個規模多麼廣大的地方,因為新任異族法老謝希,僅為了確保其鞏固,就動員了二十五萬人部隊駐紮該地。 最後補充說明:不久前,我曾交替使用一些專有名詞;貝都因人、閃族人、以及東方人。請讓我解釋一下;現在,我們所稱的中東地區,在地理版圖上,實際歸屬於大陸板塊的亞洲地區。所以,無論過去和當下,將來自中東的民族,稱做亞洲人或是亞洲的人,都是恰當的稱謂。東方人並不是特指整個亞洲大陸的人,卻是涵蓋中東人至中華地區的民族。東方人是亞洲人的子群體。閃族人就是從閃衍生的後裔。來自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閃族,因為亞伯拉罕就是閃族人。因此,阿拉伯人和希伯來人都是閃系民族。貝都因人是閃系民族的某支特定分支,習於定居在沙漠的游民與牧民。因此,恰當而準確地說,那些入侵並征服埃及的民族,應該是 a)貝都因人,因為他們是沙漠的牧民 b)閃族人,因為他們是閃的後人。 c)東方人,因為他們曾隸屬於中東文化的民族,還有 d)亞洲人或是亞洲的民族,因為他們來自亞洲大陸地區。 (第三十六課第三頁) 第36課第四頁 我們繼續研究創世紀第四十一章的內容。 從上一章結尾以來,已經過了兩年。約瑟年近三十歲,而且,監獄仍然是他的家。對約瑟來說,夢境目前只是一種麻煩,然而,這一切即將要發生改變。 法老做了兩個夢,這讓他深感不安。為何這麼不安呢?因為夢境過於真實,當他醒來後;第七節經文說,發現這不過是個夢,使他如釋重負。然而,夢境內容卻是這麼的;似乎比夢境還更像是一種異象。所以,他感到有必要探詢其背後深深的含意。他就召喚他所有的“術士和博士們”,來講解這些夢境的意義。法老召集的這兩組人,都是他的智囊團、政府內閣成員(王宮內廷),他們各自代表著,埃及靈性及知識界的菁英,而他們無能為力。 埃及的宗教精神體系,融合了泛靈信仰;眾多(所謂的)神明和女神,包含了大量’魔法’和’巫術’的通靈士。法老,與所有臣民一樣,篤信這種承襲自古巴比倫神秘主義的傳統宗教,那是深植於生活的方方面面。基督徒本可以從這些異教徒 (即便是錯誤的),對宗教信仰赤誠不疑的篤信中學習,因為他們將信仰視之為生命中的核心。它們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與信仰體系,相互緊密交織。卻沒察覺到,那一套是撒旦設計的虛妄陷阱。正因如此,法老自然將這些宗教專家、通靈者納入自己的核心幕僚團。 相對的,這些“博士”反而不代表精神、泛靈領域,他們是埃及的知識分子,象徵著埃及,高度發達的世俗知識和科學體系。 法老向眾人講述了自己的夢境,但是,他們沉默地站著,無人能解其中(夢境)的含意。兩年前曾被法老下過牢的那名酒政,現在遲疑地向前邁一步。他向法老提到關於這位約瑟,曾精確地圓解他的夢,還有膳長的夢。法老立刻下令,將約瑟帶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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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七課 – 第四十二章至第四十三章 中文第37課第一頁 上一堂課的末尾,已經過了七年的農作與畜牧豐收期,法老夢兆中的七年大災荒正式開始了。此時約瑟已執掌埃及全境,主管糧食體系,成為埃及的第二把手,只有法老的地位在他之上。在這段歷史時期,約瑟堪稱是世上最有權勢的人之一。 根據創世紀第四十一章對這場災荒的記載,是因為雨量稀少造成的。一場特大旱災。這場旱災不僅侵襲了埃及所處的北非地區,也直接影響到中東的大部分地區。 我們稍微聊一下地理的環境,這有助於理解『妥拉』這部分內容的整體背景,這也說明後續,諸多事件發展的脈絡。 首先要確知;埃及的地域劃分,跟我們一般的認知,是截然相反的。是以上埃及和下埃及,來稱呼埃及。挺有趣的是,上埃及,位在南部,而下埃及則位在北部。究其原因是,因為尼羅河從南方流向北方,河流方向是上埃及流至下埃及。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埃及南部稱作上埃及地區。顯而易見,水流是由高往低處流。實際情況是,埃及南端要比北端的地勢略高一些,因此,就如任何人都知道的,河流是由上往下流,河的南端被稱作上埃及,那北端則稱作下埃及。 尼羅河的南端,上埃及地區,就是尼羅河的源頭,那裡擁有兩大天然集水地理盆地,既是降雨主要區域,也是雨水自然注入尼羅河的水源涵養地。從其中一個盆地所流淌的河流,叫作白尼羅河(White Nile),自另一個盆地流淌的河,叫青尼羅河(Blue Nile)。它們在喀土穆城(the city of Khartoum)附近,匯成大尼羅河,我們通常只稱呼尼羅河而已。 由此形成的尼羅河主幹道,沿著(以我們慣常的方位認知) “上溯”的路線,向北邊蜿蜒流入到地中海。當河流抵達下埃及的歌珊地時,便進入所謂的三角洲區域,主幹河流就分流成眾多天然支流,最後悉數匯入大海(地中海)。盡管,三角洲區域(正好是下埃及的大部分區域)實際上是乾旱無雨的荒漠,但由於尼羅河的水量豐沛,以及歌珊地縱橫交錯的支流,所形成的沼澤濕地,其景象非常類似於佛羅里達大沼澤地(Florida Everglades),這片地區反而變得土壤肥沃,極其適宜種植農作物和牲畜放牧。 歸根結底在於,尼羅河是埃及得以孕育文明的唯一命脈,而這條生命之河的源頭,完全仰仗遠在南端上埃及境內,兩大盆地的雨水量。 (第三十七課第一頁) 第37課第二頁 儘管埃及人很早便開始開鑿運河,引尼羅河的水來灌溉農作物。但真正決定豐收或是歉收的關鍵,則是尼羅河水量的年週期性漲落程度,這點極為關鍵。尼羅河必須在夏季的三個月期間內,河岸漫溢、氾濫。這種洪水氾濫,源自遙遠南部的兩大河流盆地(即尼羅河源區)的季風性強降雨。河水的氾濫,不僅滋潤了土地,也帶來了富含養分的淤泥,這些淤泥為整個尼羅河流域的農作物生長,提供了必須的養分。然而,只要南方兩大河流盆地其中任一處的降雨量,減少區區幾英吋,便足以摧毀這微弱精妙的平衡,造成下游無法形成必須的氾濫水量。 所以,在約瑟的時代,並非尼羅河(發生)乾涸,也不是人們缺乏飲用水源,而是連續數年,尼羅河沒有發生氾濫,三角洲沼澤地不斷萎縮。最終導致,農作物產量,無法滿足埃及人民的生存需求。需要澄清的是,糧食生產並沒有完全停滯。但產量已經急遽萎縮,遠不足以維持人們的生計。 現在,讓我們理解這場遍及各地飢荒本身的超自然本質;掌控埃及南部降雨的氣候系統,跟掌控中東地區降雨量的氣候系統,彼此是完全獨立的。埃及南部持續好幾年的極低降雨量,與此同時,迦南也遭遇好幾年的乾旱,那是出於上帝的作為,這類情況在正常情形下並不會發生。 埃及人和迦南人之所以熟知彼此的原因之一是,通常在埃及,因為,尼羅河水位過低,造成農作歉收時,埃及能指望前往迦南地區,收購額外糧食,反之亦然,這種貿易往來,早在古時就確立的,但這一回可不同了。若上帝沒用預言式夢境來啟示法老,也沒派約瑟幫他解夢的話,在埃及和迦南這兩片土地,會由於糧食匱乏而出現大規模死亡。然而,上帝預先警示埃及,而且埃及得以未雨綢繆,正是因為它具備了籌備的能力。上帝首先賜予他們超自然的豐饒,讓他們連著七年,額外獲得空前的豐收。約瑟運籌帷幄並善用(這優勢),囤積了足以應對後續七個荒年的鉅額儲糧。 隨著旱災降臨,埃及開倉向別國人民供應糧食,部分是出於一種憐憫,但主要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這不是救濟,當時糧倉積存的糧食價格是非常昂貴的。我們從創世紀第四十二章和四十三章讀到,雅各家族需要好幾袋銀幣,才能購買來自埃及的糧食,而平常購買糧食不需要用到一大筆錢;好“幾袋”銀子為單位。 然而,埃及反倒是在藉著這場,長期拉鋸的食物危機裡,精巧運作、賺取巨額利潤。但是,切莫誤解,這高昂的糧價不只是針對異邦人而已,埃及公民也需要從法老那裏購買糧食,或者應該說,是跟約瑟那裏購買。這固然是補充糧食的途徑,但通常不是他們單一的食物來源。但對於那些更貧苦無依,無法從其他更多商用糧食資源,購買糧食的人,這場飢荒最終迫使數十萬,可能超過百萬的埃及人,付出他們的自由代價。因為,當這些底層埃及人,沒錢購買食物,他們別無選擇,只能將自己以及家人出賣給法老為奴,以換取糧食。但是從他們的立場來看,製造這場不公與屈辱的罪魁禍首,是這位閃系異族人,約瑟。因為約瑟是檯面推手人物,既是眾人矚目的象徵,也自然成為讚譽與責難的焦點。 這段歷史豈是埃及的人輕易遺忘的,自約瑟死後,經歷了長期的社會動亂,埃及人最終將自身遭遇的困境,歸咎於約瑟的親族;以色列的眾支派。這也最終導致埃及人將局勢徹底逆轉,昔日為奴的埃及平民,反過來奴役那些比較富裕自由的以色列人。自此開啟了希伯來人在異邦遭受迫害的循環,跟我們在整本聖經讀到的那樣,我們在上一個世紀親眼見證到的事,將持續目睹到彌賽亞降臨為止。 (第三十七課第二頁) 第37課第三頁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二章全部內容 假設我們能理解,上帝會用以色列作為實現祂神聖旨意的器皿,從此刻貫穿歷史,直到不久的未來的時間終結。或許我們可以開始明白,在這段聖經敘事中,即將發生的事情背後的含意。. 此刻我們的視線,已從埃及和約瑟這段,轉回到迦南以及雅各。這場席捲廣袤大地的大饑荒,此時使雅各部族處於岌岌可危的困境。在這章的第一節,我們看到,(以色列)雅各,以帶著譏諷的口吻對他兒子們說:“你們為什麼彼此面面相覷呢?”言下之意,你們明知我們身陷艱難狀態,你們明知在埃及有糧可購,為何你們還坐在這裡,指望別人來採取行動?請大家切記,他不是在跟小孩們講話。這些人全都是中年以上的人,而且大部分的兄弟們,這時候都已成家,有孩子了。 雖說我希望能對雅各的兒子們,以色列眾支派,做出些許讚美。但聖經目前這階段,對他們品性的記載,少有堪稱讚許之處。上帝並不是因為他們偉大,而選擇以色列。祂之所以揀選他們,乃是因為祂是偉大的神!並慣用凡人來執行祂的旨意。順帶言明一句,我們被要求與以色列站在一起,並非是出於,他們是一支特別良善或卓越,或者值得同情的民族(他們根本不是),我們跟他們站在一起,是因為上帝指示世上所有人這麼做,凡不聽從祂的人,必面臨嚴重的後果。由此,美國上下當警醒!為締造中東和平的政治遺產,我們的總統,竟將上帝囑託的以色列安危置於次要,我們每一個人,都必將付出慘痛代價! 因此,雅各見兒子們遲遲不願主動採取正確和必要的行動,便吩咐除便雅憫以外的所有兒子,前往埃及去購買糧食。難道便雅憫年紀太輕而不能去嗎?當然不是。但便雅憫在雅各的心中,已取代了約瑟的位置,因為便雅憫跟約瑟都是由雅各最愛的妻子拉結所生的,如今已逝去。自從失去約瑟之後,他不想讓便雅憫去冒險。當以色列眾子抵達埃及時,他們與來自其他邦國的許多部落匯合,全部人都亟待從飢荒中獲救。而他們必須向誰尋求生機呢?竟然是約瑟。 (第三十七章第三頁) 第37課第四頁 第六節清楚說到,當時眾所周知的是,這位埃及的偉大維齊爾,如今不再叫作約瑟,而是用法老賜給他的埃及名字,撒發那忒巴內亞,才是眾人必須祈求換取糧食的人。約瑟必然是有一個規模龐大的組織,來應對數百萬需要食物的人,可想而知,需要他親自處理購糧者的情形,應當極為罕見。 但約瑟的兄弟們一定不認得他,這不僅是因為,距離他們最後一次見到這位小弟,已經過去二十年。因為他早已從稚幼模樣,蛻變為成熟男子,更因為他現在看起來像埃及人。他剃淨了鬍鬚(按照希伯來傳統,要留長鬍鬚),他梳著埃及式髮型,臉上很可能擦了埃及皇室常用的化妝品,他還會說埃及話。而當年那個住在帳篷裡、帶著青春期笨拙舉止的少年,如今已蛻變為舉止優雅高尚和氣度雍容的約瑟。但是,約瑟一眼就認出他們。 我們只能想像,當看到他兄弟們時,多少思緒在他的腦海中翻涌。那是被同一雙至親之手撕裂,從他家人身邊被強行拆分而長久分離的沉痛。但是,轉瞬之間,在第九節說,他想起他少年時的夢,那十一個捆禾稼向他的禾稼下拜,然後十一顆星星、月亮還有太陽向他致敬。同樣也在那一個時刻,在一切由無形的上帝,精心引導的安排之下,他那曾遭兄弟們,甚至父親雅各斥責的夢境,竟然都是真的!約瑟第一次明白,神聖的護理眷顧一直都在作工。他現在確實知道,為何上帝允許這一切發生在他身上。然而,需要試探看看,他兄弟們是否同樣已被伊勒沙代(El Shaddai全能主)所預備。 約瑟明知實情,卻指控他們是奸細。兄弟們對此大為震驚,由於這項指控毫無道理,近乎荒謬。可是,他們心懷恐懼,因為,他們完全在這位統治者的恣意掌控之中。他們知道此時的真相和正義,已無關緊要了。對於像約瑟這樣位高權重的統治地位,能當機立斷決定政務大小,並下令執行他認為合適的懲罰。他們無助又無力無權掌握自己的命運,正如約瑟很多年前,發現自己躺在乾涸的水井裡,那般的無助,他哭喊、哀求,並沒有從這同一批鐵石無情的兄弟們手中,祈求到憐憫,如今(他們)只能卑躬屈膝地站在他面前。 他盤問他們,並得知他父親依然健在,他小弟便雅憫也安然無恙,他便命令讓其中一個哥哥,回去把他最年幼的弟弟便雅憫,帶到這裡來,證明他們不是當奸細的說詞,他們是清白的。但是,這必須要等到他們十個兄弟,都關在監獄三天之後,才會發生。約瑟之所以決定囚禁他們的原因,自然是為了將他們,與平日蜂擁而至,希望能從埃及儲備糧食中,購買糧食的無數埃及人和異族人,分隔開來。他期望也必須在眾目睽睽之外,單獨處裡他家人的事情。 三天期滿時,他改變了命令。九個兄弟可以帶著部落所需的糧食回去,但西緬必須作為人質扣留,以確保其餘人履行承諾。如果他們不帶著便雅憫過來的話,西緬會失去他的生命。(這雖未明言,卻是最清楚的威脅) (第三十七課第四頁) 第37課第五頁 兄弟們在約瑟面前,用希伯來語商討著他們的困境,因認為他是埃及人,聽不懂他們交談的希伯來語,而約瑟就繼續將計就計。當他與他兄弟們交涉時,始終透過翻譯居中傳話。他所聽到,讓他不禁潸然淚下。這二十多年的愧疚吞噬著他們,他們心知肚明,這是當年陷害小弟約瑟而遭受的報應清算。但是,他也聽到,流便試著為他自己開脫,聲稱自己清白,其他人顯然對他無辜的立場,沒有異議。然而,約瑟一定相信了他的話。因為,他並未扣押舉足輕重的長子流便,約瑟反而下令扣押雅各次子西緬,作為人質。 約瑟此時真正在擾亂他們的心神。約瑟吩咐將他兄弟們付過的糧食銀子,藏回到糧袋口裡。就在他們返鄉途中的第一晚,其中有人要拿一些飼料餵他的驢,竟發現了銀子!喔,我的天啊!這究竟怎麼回事啊?他們很快就斷定,那是上帝在懲罰他們的罪過。 不禁讓人猜想,在返鄉面見父親的那許多個日夜的旅途中,他們的心中,是怎樣的百感交集。在他們當中誰該站起來,告訴他們心力交瘁的父親,不只他們回來的人中,少了一人,如今更要帶走雅各最疼愛的兒子便雅憫,前往埃及,否則西緬會喪失性命,且當法老人馬追上時,連同其他人一起(殺)。 雅各的回答不言而喻:我已有兩個孩子,喪於你們之手,如今又要帶走第三個孩子嗎?流便向雅各擔保,他必帶便雅憫回來。如果他失敗的話,雅各可以殺流便的兩個兒子,作為懲罰。盡管經文並未記載,雅各對這項提議的回應,但不難想像,雅各臉上那難以置信的神情。我認為,他當時那種震驚之餘的答覆,大概會是“真高明阿!"(譏諷口吻)。就只有你會想得到!在我痛失三個兒子之後,我現在還得殺死我的親孫子,作為報復?!你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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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八課–第四十四章至四十五章 中文第38課第一頁 讓我們繼續跟著創世紀的脈絡,討論約瑟。但是,在讀創世紀第四十四章時,我希望你們做件事,每當看到約瑟與他兄弟們互動的場景,心裡想像一下,耶穌在跟我們對話的樣子。我們即將發現,約瑟有點像舊約中的耶穌,其相似之處,比表象還更深遠一層。我絕不是有意暗示約瑟是早期道成肉身的化身,我反倒是指他是一種“預表”。約瑟的故事,在某種程度上,被用作塑造出彌賽亞降臨的規律模式。當然,約瑟終究是個凡人,他無法跟耶穌彌賽亞(Yeshua HaMashiach)的聖潔本質、神聖位格,相提並論。但我們仍能從讀約瑟的故事內容中,領悟關於耶穌的寶貴真理。關鍵在於辨識其敘事規律模式,同時避免過度詮釋寓言式故事。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四章全部內容 盡管圍繞在筵席用餐的種種情形,這必然讓他們十一個兄弟激起重重疑團;被邀請至全埃及第二號最有權勢的人家中赴宴、還極為湊巧地依照出生順序排位、更讓人不解的是,賞賜給便雅憫的王室用餐份額(是別人五倍之多)。他們仍舊裝滿所求的糧食,於隔天拂曉時分,馱好驢隊出發。他們似乎覺得磨難終於結束了。 看來並非如此,就如先前那樣,約瑟吩咐人,將每一位兄弟的錢,都放回到各自的糧袋裡。但是,這次補上了一個新花招。約瑟的銀杯,竟被裝到便雅憫的糧袋口上。 兄弟們啟程返家沒過多久,約瑟派出他的家宰,便追上這批以色列人,並再次控告他們竊取主人財物。兄弟們驚愕得啞然失聲。家宰按照約瑟的指示,告訴那十一個兄弟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你們為何偷走我飲酒、占卜用的銀杯呢? 首先,我們先聊聊銀(色的)杯。實際上,那是一個碗,一個銀(色的)碗。那個時代,在埃及的家中之主,如果被尊為智賢者、先知,都會擁有一只專屬的銀(色的)碗,供其獨自飲用。但是呢,銀(色的)碗還用來傳達諸神啟示的信息。不難想像,約瑟是如何得到這只“占卜碗”的,很可能是來自法老的贈禮。因為自從約瑟準確地圓解法老的夢境後,無疑被公認為全埃及,最高明的智者和出色的占卜師。通常作法是將銀碗裝滿水,然後把金、銀飾等、護身符,有些上面刻有魔咒碑文的物品,放置到水裡。先知便從水波倒影中,試圖窺探未來的景象。可以想見,約瑟使用這只銀碗,僅僅是為了飲水,絕非當真用於占卜,但是,為了徹底維持埃及化的形象,他利用人們對銀碗占卜功能的認知,繼續試探他的兄弟們。 (第三十八課第一頁) 第38課第二頁 順便說一句:注意一下,我們從來沒聽過,兄弟們對約瑟是否是一個埃及人質疑過,其實他並不是。因此,為何不會呢?我們從未聽說過他兄弟們好奇過約瑟的容貌,看起來不像其他埃及人呢?埃及人本不是閃族,他們是來自含的後裔。況且,他們的體態特徵,跟閃族大不相同。那最明顯的部分是,他們的膚色,是要比橄欖色,相對黝黑一些。我們在此,又再度發現了,對西克索王朝統治埃及時期的另一個隱密暗示。當時整個中東地區,都很清楚埃及這種政治局勢;貝督因人征服及統治了埃及。所以,這些從迦南地區來的以色列人,這些閃族人,埃及宰相;維齊爾,容貌跟他們自己相似,一點都不感到詫異,即便,對方穿著典型埃及服飾,遵行埃及習俗和傳統。因為兄弟們當時深知,此時此刻,統治者是閃族人,當時是盡人皆知的常識。 面對偷走宰相維齊爾占卜杯的指控,兄弟們大膽宣稱說,,他們確信那銀杯絕不在他們當中,如果家宰搜查他們的糧袋,找到它(銀杯)的話,那樣不僅他們全體自願為奴隸,那偷取銀杯的人,必須處死! 對我來說,這很有意思,每一回看上去,這些以色列兄弟有必要,來證明他們的意圖或是誠信,又或者化解困境時,以死證清白,總成為他們不假思索的選擇。他們曾屠戮示劍的所有男子,為自己的親妹雪恥。他們決意要殺約瑟, 最後只能把他出賣為奴,畢竟,在那樣的情況下,反正他難逃一死。猶大曾因他瑪犯下(所謂)通姦罪,下令要活活燒死他兒媳他瑪,認為她未婚生育,有辱猶大一族家風。假如,便雅憫發生不測,流便願以他孩子的性命作為賠償,以上種種不勝枚舉的事件。這讓我意識到,直至此刻,以色列十二支派中,至少有十個支派,對生命是一點都不敬畏,而且對上帝的道德準則,完全缺乏認知! 家宰回絕了這個提議,卻下令,僅由犯罪者承擔刑罰,那懲罰就是奴役,而非處死。那當然啦,為了增添戲劇張力,早已親手藏銀杯的家宰,開始進行戲劇性的搜查,從最年長兄弟的糧袋開始檢查,一直查到最年幼的兄弟。最終,當他打開便雅憫的糧袋時,那打磨光亮的銀碗,閃閃亮漆乍現,讓眾兄弟們頓時陷入難以置信和迷茫的狂亂中,然後,他們痛苦地撕裂自己的衣衫,因為他們深知這意味著什麼。可能要失去他們父親最寵愛的兒子便雅憫,而且,很可能會要了雅各的老命。 然而,第十四節標誌著某些以色列支派的品性轉折點。請注意,所有的兄弟都隨同便雅憫回到約瑟的府邸中。其實當銀碗被搜出後,除便雅憫外,其餘所有兄弟都能夠自由地離開,並返回迦南的家人身邊,但他們並沒有這麼做。不同於當年遺棄約瑟的解決方式,這次他們決意留下陪便雅憫共進退。坦然面對未知的命運。接著是猶大,現在挺身而出,擔任所有兄弟的發言人。這個曾坦承玷污他瑪之過在自己,不在媳婦的猶大。這個以自身性命向父親雅各(以色列),為便雅憫性命擔保的猶大。猶大現在對宰相維齊爾、約瑟,坦承一切,表明,雖然他們屬實沒有竊取他的銀杯或錢財,但他們在上帝面前確實是有罪的。為他們所犯下諸多的惡行是有罪的、為出賣他們小弟(約瑟)為奴是有罪的。為欺騙他們父親,以致他傷心欲絕到瀕臨死亡,而感到愧疚有罪。於是,顯而易見,在十一個兄弟中,歷經最多人生磨難,最謙卑的猶大,做出犧牲小我的舉動,預演了他最偉大後裔,耶書亞,即拿撒勒人耶穌,將來會以無限的聖恩,完成無限的壯舉(釘在十字架上)。他為他兄弟們的罪孽,獻出自我(來代贖)。 (第三十八章第二頁) 第38課第三頁 我想花點時間來向你們展現,約瑟的一些個性特質,以及他的反應方式,還有他跟法老的關係,也許有助於我們瞭解耶穌和祂的使命定位,因為長久以來,人們始終認為約瑟是彌賽亞的預表。 在第九和第十節經文中,當約瑟的家宰指控這些兄弟們,偷了約瑟的銀飾占卜碗時,兄弟們說,無論誰被查出偷了銀碗,誰就該處死,然後所有其他兄弟,都得成為約瑟的奴隸。對此提議的回應是:不!只有做這事的人要承擔罪責,其餘的人能平安地離開。 這裡或許呈現了基督救贖,最偉大的救恩原則;你只為你犯的罪負責,無須負任何其他人的罪責。更進一步的說,除你自己以外,無人能替你償付罪債,你的罪責落在你自己的頭上。你父親曾是施暴者嗎?你無須為他的罪孽負責。你的母親的苛薄和自私自利?你不該為她的罪孽負責。你的兄弟是罪犯嗎?那是他的罪,並不是你的罪。你叛逆嗎?除你自己以外,無人須為你的罪孽負責。然而,這像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的宣告訊息,盡管你無須為他人承擔罪責,其他人也不需為你的罪過而負責。你必須承擔自己的罪孽。而且,既然在上帝面前,罪的工價乃是死,你的死亡,是你永恆的死亡。那麼,在這看似無指望的命運面前,人該如何逃脫呢? 稍後在第十六節中,我們讀到猶大這段,發人深省的陳述,從中彰顯出另一個偉大的救贖原則。猶大向約瑟承認在他面申辯無罪是沒用的,因為即便他們沒有犯下被指控的罪(盜竊銀碗),事實上,他們犯下了其他罪行。那些自以為隱藏得很深而不為人知的罪,那些久遠過去、幾乎被遺忘的罪過;那些關乎心靈與深處意念的罪孽。他們早已被罪性侵蝕,因而活在過犯之中。盡管表面看似誠實和正直,儘管他們竭力申辯清白,但他們的本相、他們的一切所作所為,都已被上帝顯明在光中。 這正是我們站立在耶穌面前,所面臨的景況。約瑟對猶大說:“你們怎麼會認為,任何事都能瞞得過我嗎?你們豈不知我精通占卜嗎?什麼是占卜? ”被認為是藉由神靈的力量,幫助人類的占卜師,得以洞察隱密的事物。占卜是人類試圖要成為神明的舉動。大多數時候,不過是人欺騙人的詭計而已。有時候,人類甚至將自己的生命交付給撒旦,以換取某些洞察力,代價卻是自己的靈魂。另有些時候,上帝也曾將屬天的洞察之能,賜予祂的先知們。 (第三十八課第三頁) 第38課第四頁 耶穌說:在祂面前,我們沒有任何隱藏之處。在我們內心的邪惡與欺騙,在祂面前,都顯露無疑。那麼耶穌是怎麼知道這一切呢?那就是神聖洞察的預知。耶穌本就是神聖的,祂知曉關於我們的一切,甚至包括我們自己都未能認清的本相。耶穌是從哪裏得到這洞察預知能力的呢?答案很簡單。因祂本就是聖潔的神。 然後,在第十八節,我們看見一條極容易在不經意間被忽略的原則,除非我們睜開雙眼留意。猶大俯首致敬地對約瑟說:…你與法老同等…。哦!這話,多麼關鍵呀!想想約瑟在埃及的地位。他所擁有的一切權柄,都是法老親自授予的。約瑟被法老授予權柄,得以行使法老的一切全力,約瑟與法老的關係,如此緊密,以致於他幾乎可以說與法老同等。但是,約瑟是法老嗎?並不是!法老仍然存在,仍然是至高無上的統治者。約瑟是維齊爾(宰相),而法老(仍然)還是法老。 這段記載之所以被放在這裡,除了讓我們認識這段重要的歷史之外,也為了使我們明白耶穌和耶和華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聖子耶穌和聖父之間的關係。耶穌與天父之間,既存在平等、合一、連結的關係,即合一echad(希伯來語獨一)。然而,聖子對天父又具有順服的關係。約瑟掌握並行使法老的所有能力以及權柄,卻並不是法老。正如,耶穌擁有天父全部的權能和權柄,但是,祂並不是天父。約瑟是埃及的統治者,法老也是埃及的統治者,可是,約瑟並不是法老。耶穌是神,但是,祂不是天父上,祂就是上帝之子。然後,聖子終究在位格次序上,順服於天父,就如約瑟在崇高地位上,仍臣服於法老那樣。你們看見其中道理了嗎?約瑟和法老之間的關係,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與創造萬物的天父–耶和華之間屬天奧秘的屬世彰顯。當然,約瑟和法老的比喻,既非毫無瑕疵、亦非完美無缺,因為屬世的事物性質永遠無法完全代表或解釋屬天奧秘、屬靈性質。但是,就所能達到的範圍而言,無疑是一個正確的圖景。 因此,在創世紀第四十四章,正如在妥拉的每卷書中,我們都能看見那耀眼醒目的彌賽亞預表,使我們很快就想起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節到十八節::“莫想我來廢掉律法(妥拉)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要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直到一切的事都發生為止)”。 當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可用最直譯的方式說,我不是來廢除,而是要來充滿(其完整之意義)。 猶太人直到今日只讀舊約,即塔納赫(Tanach),即耶穌當年親自研讀的上帝啟示的話語。然而,古今往來所有偉大的猶太教宗教領袖和學者,以及拉比,即便他們讀過千百遍創世紀,關於約瑟在埃及的這段故事篇章,還有猶大為他的兄弟們捨身代求的記載,卻終究未能窺見那最終的應驗。事實上,所有的妥拉和先知書,固然被古希伯來人視為真實無誤的,然而,他們更傾向於將其理解為以色列的歷史,以及上帝的律例和誡命,遠多於上帝傾訴心聲(的記錄),關乎祂闡明彌賽亞即將到來的必要性和其特質,也關乎人與上帝之間那親密的關係。也正是耶穌,真正使律法和先知書充滿並完整其涵義,不僅僅是解釋它而已,而是將它活出來,並完全應驗其中所有一切。自創世紀;那起初之書開始,律法書和先知書所指向的,正是耶穌。耶穌來,並非像今日人們所想的那樣,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書,也不是要以新約來取代舊約。乃是要透過更新的盟約,使古老的盟約,得以達成上帝當初所定的最完滿的涵義和旨意,耶穌本身就是那新約。 (第三十八課第四頁) 第38課第五頁 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教導的主禱文(順帶一句,我們現今稱之為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僅是長篇講道的一部分而已),賜予我們作為向宇宙萬物的天父禱告的最優秀模式和範例。但請切記,我們不是向耶穌禱告,反而是要以耶穌之名,向天父祈禱。我們藉著耶穌向天父上帝禱告,唯有與基督聯合,我們才有資格向天父禱告。耶穌不是向他自己禱告,而是向天父祈求。甚至連主禱文一開頭就是從“…我們在天上的父…”。但是,如果有第二種最好的禱告典範,一定就是猶大在創世紀四十四章這段,他在約瑟面前俯伏在地,哀求的情境,這正是我們該有的態度禱告。他坦承所有的一切,他承認自己的無知,承認在主人威榮面前的無能為力,承認自己的罪,或許不是他被指控的,但是,無論如何,而是他那全然深重的絕對罪性。他承認徒勞地想掩蓋自己的罪和惡行,然而,主人既能洞察一切,一切掩蓋不過是枉費心機。他為其他兄弟便雅憫、他父親雅各懇求,這些他如今珍愛勝過於自己。他以全然赤誠的心靈懇求,他願犧牲自我作為替贖,承擔本應臨到他人的刑罰。 那麼問題來了,主人約瑟將如何回應這些請求呢?他是否會依公義,審判那些在他面前、俯伏在地、深陷絕望的人的重罪嗎?請屏息稍後,因為下一章一開頭,就會給我們答案。正是為了向我們顯明,造物主雅威,以色列的上帝,將如何來回應你、我、以及所有人,在全然無可推諉的罪孽中,向祂發出的哀求。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五章全部內容 上一章我們讀到,猶大在約瑟面前乞求憐憫。在上帝面前坦承他的罪愆。甘願承擔一切冒犯主人約瑟的代價。更願為他兄弟便雅憫替贖,以免他的父親雅各,悲慟至死。 因為,自第四十章以來,所有關於約瑟的記載,都是彌賽亞的預表,我們正邁向經文中的關鍵轉折時刻,它將揭開,萬物宇宙的主宰;上帝,到底是如何傾聽和回應我們乞求憐憫的呼聲。而這啟示,正藉著約瑟回應兄長猶大哀求的舉動,向我們顯明出來。 第四十五章開篇就告訴我們,約瑟再也無法抑制自己的情感,於是,他屏退周圍的所有侍從,只為與他十一個兄弟單獨相處。然後,他情緒決堤並放聲痛哭。那哭泣聲如此激烈,他的身軀隨著強度而劇烈顫抖,一連串的宣洩情緒如同水壩決堤那般,他的哭喊聲在他家門外,都能聽得一清二楚。他所感受的情感衝擊,或許我們多少能感同身受。這淚水承載著多重情感,是積壓深痛的最終釋放,是多年磨難抵達、椎心終結後的解脫,是與骨肉重聚的感恩,是目睹兄弟們被罪疚反噬的那股悲憫,與此同時,卻因見證他們真心悔改的湧起喜悅,那當然啦,這也給約瑟饒恕(他們)的機會。約瑟也為此哭泣,因為他知道最渴望的東西就在此刻,他很快就會回到他敬愛的父親身邊。 (第三十八課第五頁) 第38課第六頁 喔!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生命逐漸消逝之時,耶穌必然經歷了,何等相似卻更加深廣的強烈情緒與情感。當祂突然承受到,古往今來所有人類的罪孽,所背負的不可估量、令人窒息的罪債,那股輾壓式的重擔,壓在祂身上。當祂承受天父在公義審判中,所發出的神聖憤怒,為那些本就不屬於自己的罪孽,祂依然沉默不語,為你我,祂選擇漫長忍耐,直到終局臨近為止。於是,在極度痛苦和得勝交織中,祂再也無法抑制自己,接著用響亮而震撼的哭聲,飽含痛苦地喊著:“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 Eloi,Eloi,L’mahsh’vaktani?!”…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那些聚集在祂四周圍的人,出於敬畏和驚懼而掩面不敢直視,在聖殿內六尺厚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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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九課–第四十六章至四十七章 中文第39課第一頁 隨本章的展開,列祖(族長)時代才真正完結。亞伯拉罕和以撒都已離世,而年邁的雅各正帶領著以色列離開迦南,遷到埃及去,並將權柄交予約瑟和猶大。不久之後,雅各也將與上帝同在。在將家族搬到埃及之後,雅各僅剩下最後一項職責使命。要向他兒子們宣告至關重要的祝福,那些祝福將正式把財富、權力、威望和責任正式交接給他的繼承者們。我們會從第四十八章開始見證這預言式史詩拉開序幕,當我們進展到那篇章時,我們會更深入探討,整個祝福儀式主題的完整脈絡。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章中,以色列人這個稱呼的出現,因為此時,以色列的家族,已經繁衍到,足以接近成為一個民族的規模了。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六章全部內容 讓我們稍微揣度一下雅各當時,當他必須離開迦南故土,接著南下前往埃及,與他最心愛的兒子約瑟重逢時的波瀾湧動心境。當然,他對失散多年的兒子還活著,滿懷無盡感激,他也即將與他團聚在一起。此外,更令他篤定的是,他的部族、即以色列十二支派,憑藉約瑟庇護他們的能力,將延續並安然度過席捲、肆虐全球的饑荒。 然而,約瑟也不免縈繞著更深遠的思索,他們這次遷移到埃及以後,在更長遠的將來,是否會應驗那,對希伯來人命運的古老預言?那是多年前,他祖父亞伯拉罕在夢中,獲得的啟示。雅各必然清楚知道這預言的一切,既從他祖父口述中聽過,接著再從他父親以撒那裏確認,而此刻,這預言深深攪動著他,使他感到焦慮和懼怕。 現在稍緩一下思緒,回溯一下當年上帝賜與亞伯拉罕的那番預言!在創世紀第十五章第十二節至第十六節: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十五章第十二節,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雅各清楚知道,如果他把家族帶到埃及來度過飢荒,那正是應驗上帝對亞伯拉罕說過的時機與預言(要不然,還會是什麼呢?),那麼他終究會死於埃及,而這次遷徙,從本質上來說,他帶領家族離開了應許之地,使他們在埃及淪落為漫長時日的奴僕煎熬之中。他清楚知道,四個世紀之後,他的族裔將再次獲得自由,然後回到上帝應許給希伯來人的土地。 順帶一句,在創世紀第十五章同一段的經文內容,使許多聖經學者確信,聖經的“一代”指的是一百年的時間,因為經文既明確指出,以色列人將在埃及為奴四百年,又同時將這時期描述為四代人。 (第三十九課第一頁) 第39課第二頁 於是,以色列人打包好行囊,踏上前往埃及的旅程,很可能從希伯崙啟程,他們在別是巴(Be’er Sheva)停靠時,雅各在那裏得見異象,然後在那異象中,上帝回應了,他對以色列及家族未來命運的畏懼和害怕不安。在第三節中,上帝對雅各說,不要懼怕帶領家族下埃及,因為上帝已經在那裡為以色列人預備了生長之地,使他們從區區七十人的小群體,得以成長為強大民族(雅各當時無從想像,這個民族將來會成為何等輝煌的規模)。上帝還向雅各確認,他的確會在那裡離世,但他的骨骸不會永遠葬在埃及的沙土中。上帝必安排使他歸葬於列祖的土地上。 根據第一節記載,雅各在別是巴獻祭,為這意義重大的移民遷徙做準備。其實在希伯來語,說的是雅各獻上zevahim(以動物獻祭)。Zevah或是它的複數形式zevahim,是一種特定的獻祭儀式,當我們讀到利未記中,將詳細探討的多種祭禮之一。盡管說Zevah(如同所有獻祭中,至少部分祭品)是放在大銅壇的火上燒,但它不是專指(唯一)“燔祭”,這只是對所有需要被焚燒的各類祭物,所做的一般通俗總稱。 由於,祭物從不在普通地面火堆中燃燒,那就意味著雅各必定使用一座祭壇。他父親以撒早在多年前,在別是巴搭建並使用了一座祭壇,而且,很可能就是用同一座祭壇。事實上,雖然經文並沒有明說,雅各用的正是以撒的祭壇,實際上說的是,雅各就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神”,就幾乎可以斷定此事。因為,祭壇的建造與供奉,始終獻給特定的神祇。因此,每當提到某座祭壇時,必以其當時所在之地、搭建者,以及所崇拜的神明,來加以辨識。 第四節經文,倒是提醒我們那個時代,標準的中東文化心態:那就是,神明具有地域性。是的,當時人們毫不懷疑信奉的神明固守民族的疆界,無論出於何故,雅各和他家人的普遍認知跟其他世界文化,有著同樣的觀念。然後,耶和華很顯然也沒有(不怎麼嘗試地)糾正他,並解釋這種認知的謬誤所在。因此,雅各的恐懼之一,自然就是,一旦他跨過迦南的邊界進入埃及,他就得脫離他的神,耶和華的影響和保護範圍,現在轉而受制於埃及諸神的權勢之下。故而,上帝就說:我要和你同下埃及,也必定帶你上來。換句話說,雅各的上帝,會採用非常規的舉措,來跨越疆域界線,並護佑以色列(部族)的遷徙。這並非神明,慣有的操作方式。但是,對雅各來說,是一個欣悅的驚喜,即使說他並不了解,耶和華是如何能顛覆幾個世紀以來,早已確立的所有祭拜神明的儀軌(行為規範)。 (第三十九課第二頁) 第39課第三頁 當我們繼續研讀妥拉時,直到進入約書亞記,我們會不斷遭遇到類似這段,『上帝與雅各同行』的精彩論述。而這些描述,通常會被視為古人的比喻性修飾語言。相信我,這些話不完全是多餘的虛構語句,對於那些古希伯來人心中,是真實存在、極為具體的對話以及神諭,關乎他們所理解的世界跟神的作為。 第五節告訴我們,當時派出了足夠的車輛數,足以讓全以色列部族,能運走他們自身貨財。然而,以色列最重要的資產,就是人民本身。這裡要表明的訊息是,以色列部族的所有成員,都遷到埃及了,無人滯留。 現在,讓我跟你們分享一個小祕密。第八節直到第二十五節,甚至可能連帶第二十六節和第二十七節,要嘛是後世添加此段經文內容,或者,曾在後期從原文做大幅度編修。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呢?因為這些數字,跟我們此時所研讀的時代背景,無法吻合。況且,這段族譜在民數記第二十六章和歷代志上第一章,重複出現時,我們發現有巨大的差異。 此外,還有一些常識上的問題。約瑟這時已經三十出頭,所以,便雅憫應該是二十多歲左右,非常年輕的小夥子。然而,經文卻列出了便雅憫十個兒子的名單。而在民數記裡,列舉的名單卻是五個兒子和兩個孫子喔!既然這章節,明確指出的時間背景範圍,是正值飢荒期間,以色列遷徙至埃及,以便雅憫當時的稚齡,絕無可能生育這麼多孩子,更別說孫子輩已經降生了。 現在,如果這讓你感到些許不安的話,不須多慮。在聖經中將家譜置入到經文裡,原本就有各式各樣的目的,而這些族譜也出於各類因素被修改、補充過。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時間流逝,人們得以看見更加精準、清晰的家族支系圖像,也因此補充了額外新增的資訊。有時候家譜會被修改,是由於某個家族徹底絕嗣,為了確保他們不被遺忘,就有必要插入、紀錄他們的名字。 就以創世紀第四十六章的情況來說,數字『七十』更有可能具有象徵意義,而非精準的人口統計。七十象徵著某個週期的圓滿終結,也代表一個事件的多面性,表明某種事是神聖命定的。極有可能,當時下到埃及的人數,遠不只七十人,因為族譜和人口記載,通常只算男性人口數。在創世紀第四十六章提及六十六名男性,就是這項傳統的範例。按照正常規律的出生率,女性人口至少應該跟男性相當,甚至可能比男性多一些,所以,實際去往埃及的家族總人數,可能接近一百五十人。然而,像任何規模相似的小族群那樣,他們也必然眷養異族奴隸。實際上,根據經文中記載,關於數年前,那起屠殺示劍居民的事件(還記得,以色列人因雅各之女底拿,遭受示劍王之子強暴,而展開的報復行動),以色列擄走了許多婦女和兒童,成為奴隸以及妻妾。如果他們的人數少於兩百人,我會感到驚訝,實際上,甚至還可能多一點。 (第三十九課第三頁) 第39課第四頁 現在,再就這份族譜補充一點,我們就繼續往下看。在聖經中所有的族譜列表,有一種難以理解的紛繁複雜,實則有排序邏輯。人名分組排列,必有其特定原因,那從來不是隨意為之。這一點,在創世紀第四十六章中,得以印證。首先列出的是利亞(雅各首位妻子),然後是她的孩子們。接著是利亞的侍女悉帕,然後是她的孩子們。隨後是雅各第二位妻子拉結,連同她的孩子,接著是拉結的侍女辟拉,再來是辟拉的孩子們。 當然啦,我們還能從後世的族譜編修中,獲得進一步的證明。當族譜將約瑟在埃及生的孩子,以法蓮和瑪拿西,也列入“那些下到埃及的人”。這顯然存在著,時序矛盾。約瑟的父親雅各,根本不知道,那些兒孫是生養在埃及而不是在迦南。 極有可能,第二十八節原文,理當緊接第七節之後。第二十八節記載了一件事,需要去留意的細節;雅各派猶大前去探查路況。這本應是長子的職責,然而我們未看到長子流便的任何記載。顯而易見,猶大應該是取代了流便長子的角色,甚至越過,按正常傳統,應排在他前面的兩位兄長,西緬跟利未。 此刻,我們看到雅各和全家族抵達,迎來期待已久的團聚,接著約瑟立刻趕往歌珊地,那地將成為他們的新家園。經卷記載了感人的一幕,約瑟,即埃及大地的統治者,謙遜地來到他年老父親前,相擁哭泣許久。 約瑟隨即前去告訴法老,他家族已抵達,此舉是表明對法老應有的敬意,同時也讓法老,能按自己的意願,來尊榮和迎接以色列。請注意第三十一節有一個容易混淆的術語說到,約瑟“上去”告訴法老。對我們(以及當時世界上其他地區)來說, “上去”確實就是往“北方”的意思。然而,約瑟肯定不是從歌珊地,往北方去見法老,因法老極可能居住在孟菲斯,位於歌珊地往南不遠之處。關鍵在於,古埃及是一個被劃分的國度,主要由兩大塊區域組成。一塊地稱為上埃及地區,另一塊則稱為下埃及地區。可能是由於尼羅河的流向(由南向北),上埃及是位於南部,然後下埃及位於北部,跟我們傳統的認知是倒過來的。所以,儘管按照所有理性以及通行的表述方式來看,從歌珊地前往上埃及,理應稱為向南“下行”,但此處使用的術語,純粹是表達了埃及人的視角。如果是要往上埃及,你總是要往“上”走,如果要前往下埃及的話,就得要往“下”走。 不論如何,按法老這類國家元首的常規禮儀,他早已準備好了,對尊貴賓客,以色列家族,也就是埃及維齊爾約瑟的全家,致上問候與祝福。但是,以正規禮儀來說,法老必須親自面對以色列族代表,宣示他的裁決。所以,約瑟也預先向他幾位兄弟,交代晉見流程,並逐字教導應答之詞。為了配合法老為以色列既定好的安置計劃,有點像是一場埃及與希伯來式的歌舞伎般的禮儀互動。 最終,就是要使此方案完全正式化,歌珊之地即將劃為以色列專屬的定居區。 (第三十九課第四頁) 第39課第五頁 請讀創世紀第四十七章全部內容 儀式開始,約瑟按照預定程序,首先向法老正式稟報他家人的抵達。果然,在預定節點上,法老依例詢問他們的職業。被推選代表全族的五名兄弟恪守本分,回稟稱他們是牧羊人,並且表示,由於迦南地的飢荒極其嚴重,使他們已難以在故土生存下去了,因此,前來請求法老允許他們進入並寄居埃及。 有意思的是,在第四節,用來描述希伯來兄弟,請求居留狀態的詞語,是“寄居”。那就是說,短暫地居留。這意味著是以客旅,而非公民的身分居留。不言而喻,雖說雅各知道,他們將在埃及長久居住,但是要嘛,他沒向他兒子們透漏,也就是當前與法老談判的兒子們。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們不願相信如此悲觀的判斷。 法老以符合君王氣度的寬宏友善姿態,將歌珊地賜與以色列人。更顯出君王風範的是,法老沒有直接回應這些卑微的希伯來牧人,而是轉頭向約瑟並給出答覆。 接著,雅各被引見到法老面前。這場會晤與兄弟們剛結束的法老接見是分開的。經文記載說,雅各就給法老祝福。乍看之下,似乎有點奇特,因為實際上,顛倒了他們各自的身分位階。雅各,這位看似卑微和純樸的牧羊人,一位難民,是不會有資格或是份量地位,去祝福像法老這麼一個尊貴之人的。但這種現象所呈現的是,當時社會的人們,對長者的敬重。而且,雅各很可能是全埃及最年長的人,或許是法老見過最年邁的人。埃及文獻記載,埃及人遠遠不及希伯來人長壽。實際上,雅各的高壽讓法老感到驚奇,他在第八節對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 ”然後,雅各回說,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而大部分歲月過得並不愉悅。但是,他之後也對法老說,一百三十歲算不得什麼。他列祖的壽數遠比他還久。 所以,雅各和他全部族的人,在接下來的四個世紀,都安居在歌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