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四章
第伍課 -第四、五、六章 第五課第一頁
上周,我們檢視過了聖經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及為什麼接下來的幾章中,會出現希伯來人這個概念,原因是創世紀提出了罪的概念,和贖罪的需要,就此被引進。接著上創世紀第四章。請讀創世紀第四章第九節 – 結尾
這對我們而言,去理解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上帝向這個星球的,第一批人類跟他們的孩子昭告,他們罪惡的後果帶來極其高昂的代價,那就是死亡。在祂偉大的恩慈之下,上帝決定暫時容許,用潔淨牲畜的血來遮蓋,那就是救贖人類的罪。注意!我講的是遮蓋,因為罪還是存在,就像是用衣物遮蔽人類的外體,如同亞當夏娃的裸露被覆蓋了。說到底,我們的外衣,無非是用來掩蓋我們赤裸的方式。在衣賞的遮掩下,我們的裸露就像罪一樣,仍然在那裏。好幾個世紀以來,上帝提供了神聖的接納,但是即便有爭議,只要那些信靠祂的人,就可以遮蓋他們的罪,而這種接納的遮蓋,是用牲畜鮮血的型態。牲畜的鮮血是為達成屬靈使命(來贖罪),而牲畜的外皮則要完成物質層面的目的,來遮蔽人類裸露的軀體,同時構成了一幅奇妙的畫面,就是即將發生在看不見的靈性境界的事,來彌補他們犯下的罪。二元對立實境正在作用,然而,歲月流逝下當上帝允許祂的救恩計畫在長遠年日進行時,耶穌基督將改變一切。因為這並不像牲畜鮮血那樣,彌賽亞的寶血不僅是遮蓋罪而已,而是使它化為烏有,並且讓它遠離。
如同我們上堂課看到的,該隱(Kayin)對亞伯(Hevel)口吐憤怒,隔了一段時間,就把他殺害了。這個案件沒必要,講成是世界第一起的謀殺案,但是,是有可能的,因為當時世界有了很多人口,包括亞當、夏娃、該隱和亞伯跟很多人。無庸置疑,這是聖經記錄下的第一宗謀殺案。
這時第一組家庭還是活躍在伊甸大地,而不是伊甸園。伊甸是一個特別的地方,為上帝選民所建立的。上帝決定將該隱逐出伊甸大地,因為他讓他兄弟淌在血泊之中,而且把該隱送到東邊的,一個名叫挪得的地方(挪得NOD翻過來的意思是:流浪,這字也夾雜著不安或者慌亂的意思)。該隱結婚生子,往後很多年以後,繁衍出許多後裔,他甚至建造了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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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有關於上帝烙印在該隱身上的印記,來宣告『沒有人』會傷害他,對這件事,有一些來自古代賢哲發表的,有趣的相關評論。首先,這個字通常翻譯成『無人』或者『任何人』的希伯來語是Kol。Kol 能代表『任何人』,平時也能指任何東西、任何事、或所有事物。因此到底該隱為甚麼被保護起來,不一定是來自人類才是威脅的論調。有些評論說,野畜可能是他最大的擔憂,可是最主要的是,那批評論家所說的,當時地球都還沒有,其他的人類族群,除了亞當和夏娃,亞伯與該隱,很可能有未曾提及的一、兩位姊妹之外。這種說法,相當牽強附會,如今無人會懷疑那個時候,已經有許多人居住在那裏。你們將會發現,我們已經花了一段時間研讀之後,才提到除了夏娃以外的其他女性,是由於聖經本質是以父權來描繪,而男性佔據了主導地位。因為所有家譜和家族血親,都是根據他們與父輩的關係脈絡,來羅列世系表時,很少有包含女性的名字。然後,不像現在一樣,毫無疑問地,會說女性出生要比男性多。
有些古代拉比提出對這節經文的另一個有趣觀點,那就是;不是把印記落印在該隱身上,而他才是標記,讓任何人都知道犯下的血罪(意指殺人),會被逐出這塊地,並迫使他往別處避難。事實上,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經過無數個世紀,建國變成現實以後)就採納了這個概念。那就是為了;有爭議性殺人或誤殺人的,提供一處避難所。這被某些學者用來,對該隱所造成的煩人後果,來做為這類事件的樣本。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該隱犯下的謀殺罪(是個不合理的兇殺案),是不應該為這類人禍,提供避難處的。
我們看到這篇故事的結局,從此該隱(Kayin)與邪惡.、罪孽聯想成一塊。這種象徵意義是如此濃烈,我們可以感受到劍拔弩張的氛圍,在第十六節這麼說:“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流浪)…” 這裡我是說過的,當我們遇到其中一個例子的時候,我會單獨挑出來。聖經經文所陳述的案例是,同時具有字面意義還有象徵性意義的。確實,該隱就真的被趕出伊甸大地,並住在一塊名叫“流浪”或“不安”的地方,在上帝的面前被趕走。從象徵性來講,這不是事實嗎?當我們遠離上帝的同在,那就是我們與上帝分離,我們不就處在迷茫的狀態嗎? 當我們與上帝分離時,我們就萬念俱灰地苟活著,也沒有人生的方向。而人類唯一的安詳,就是我們與上帝同在的時刻。
因此該隱是代表惡人的始祖,悖逆上帝的。因此就談到了,從該隱往後算的第五代孫,名叫拉麥。而拉麥就此遠離上帝(如同該隱跟大多數人犯一樣的問題),不遵照上帝所定下的婚姻法則的指示;一男一女結合成為一體。但他變得很貪婪,娶兩位妻子,我們不妨聽聽孤傲、悖逆的拉麥,在他兩位妻子面前這樣吹噓:
(創世紀第四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CJB) 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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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麥甚至承認殺人罪。該隱的這一脈表現出徹頭徹尾的險惡,不敬畏神而且腐化,而這發生在第一個人類被創造後,在伊甸園裡與神面對面生活算起,僅僅只有五代人。多年以後,我們還會看到同樣的頻率再次顯現,尤其大洪水之後,當挪亞也稱做亞當第二,為地球不停繁衍人口,然而令人驚訝的是,罪惡迅速地再次出現。有意思的是,這不會是最後一次。歷史有重演的規律,當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要來潔淨整個世界,建立祂完美的國度,並維繫一千年…直到千禧年末期,人將會再次露出險惡一面,並反叛彌賽亞。他們將會連同撒旦、邪惡靈界、甚至邪惡本身,一起徹底毀滅。唯獨那時候邪惡規律的模式,終將一次且永遠的被打破,直到永遠。
全能慈愛的上帝,給了夏娃另一個孩子,在她看來是替補已去逝的亞伯。這位新生兒名叫賽特,希伯來文Shet。Shet意思是;補償或准許等等,用作禱告或是所期望得到許諾/回應。
當我們繼續往下讀時,會見識到賽特(Shet),被視為良善的一脈,與遭驅逐的兄長該隱(Kayin)代表邪惡一脈,做出明顯對比。正當該隱及其子孫流浪徘徊,並與上帝漸行漸遠,在第二十六節告訴我們,透過了賽特,就看見人們開始呼求耶和華Adonai的時刻,(Adonai意指耶和華,指上主或主人)。換言之,賽特帶領人們去祈求上帝指明道路,而他們用歌頌敬拜和讚美來獻給Adonai。如此不斷涇渭分明的發展變化,已經形成了賽特(Shet)的後代子孫就是良善的一脈,而該隱(Kayin)子嗣則承襲了邪惡一脈。
請讀創世紀第五章全部
我只想彙整出幾處要點,關於我們之前所敘述的家譜;首先,那是賽特(Shet)的家譜。這是一支信靠神、良善的世系。亞當以高齡一百三十歲時生了賽特(Shet)。現在我們不知道他那時是幾歲生該隱的(Kayin),但很可能他還是相當年輕。
但要切記,亞當和夏娃當初被創造時,已經是身心成熟的人類,而且很可能是,可以立即生育的那種。實際上,即使有首先提及該隱(Kayin)的名字,他可能不一定是亞當與夏娃的第一個孩子,有可能是頭生長子。用聖經的話說,頭生(長子)一詞,代表一種地位,因此,頭生一直都是以男性為主。假設一個家庭有十個孩子,然後前九位都是女孩,但如果第十個孩子是第一位男孩出生在這家庭的話,會被授予『長子的地位』。因此,亞當和夏娃可能在該隱(Kayin)還未出生時,生育一定數量的女孩,這種情況下,應該也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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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我們要退一步去務實考量。無論是當農夫或是當農場主,知道添增羊群和牧群的方法,要大量的雌性動物為每一隻雄性動物配比。因為雄性動物能使雌性動物受孕,那當然是雌性生出幼崽。因此,預備大量雄性動物為少量雌性動物配對,一點幫助都沒有。所以,我認為這樣的思考是合理且符合邏輯的,特別是早期,女性數量是男性數量好幾倍。上帝有意使人類在地球急速繁衍,由於祂不再從塵土進行逐一的創造人,反而促使祂給予人類生育能力,來接續後面的事,其中許多女性就代表人口迅速成長的解答。
因此可以肯定,夏娃是嬰育坊,她的女兒們是嬰育坊,孫女輩也是嬰育坊,以此類推。
聖經沒有明說女性的性成熟都比現在要早,然而,數百年來,有各種跡象顯示,高齡婦女仍可繼續生育,遠比現在都好。按聖經來說,一名十五歲少女結了婚,生下第一孩子,實屬正常,那怕是在耶穌時代。由此來推算,一個家庭產出新世代都是以每十五年來算。當我們得知亞當已經是一百三十歲時,生賽特(Shet),至少,七至八代人已經存在。雖說,到了亞伯拉罕時代,人類生命極限與生育能力限度等情況,逐漸和現在相比拉平。
請注意挪亞(Noach)是賽特一系(Shet)的後人。也同樣要注意挪亞(Noach)的父親也叫拉麥,這與該隱系第五世孫拉麥不是同一個人。就如同現在,如果不是以百萬來算的話,那也有數千人有相同的名字(諸如:蕾貝卡、凱西、伊莉莎白等),當時也是如此。太多人有一樣的名字,因此我們也要謹慎閱讀聖經的同時,不能因為他們都叫一樣的名字,就張冠李戴。
最後的要點;那時代的人壽命非常長久。我聽過很多極為迷人的科學依據,為何可能發生或是為什麼不可能發生,接下來以童話故事收場,但這些都無關緊要。因為這些真實人物是存在而且被討論的,而他們也真的活超過百年以上。這不是象徵意義,而是確實存在的。確實,某些人存活的確切年數可能深具意義,這裡指的,正是該數字本身的含意。例如說;以諾活了三百六十五年,與太陽年曆天數相同。然後,挪亞父親活了七百七十七年,是一套完整數字。或者,可能純屬巧合(我是用譏笑的口吻來說)。當我們接著發現好幾個數字,背後有特殊的涵意,很多組數字我們非常熟知。七號、十二號,當然,還有最臭名昭著的六-六-六(三個六)。
創世紀第五章,以挪亞三個兒子誕生來做結尾。大洪水過後,將是承擔繁衍地球人口的人物。我們必須了解,即便此處告訴我們挪亞已經是五百歲高齡,當他養育這些兒子時,很有可能他不是滿五百歲,除非這些男孩是三胞胎,或出自不同的母親所生,最起碼他們彼此的歲數相差三歲,對吧?更重要的事,挪亞不是在他五百歲生日時,得到第一個孩子。當時,他對世界人口的貢獻極為功勳卓著,他的後代中,有不少族群被上帝稱作徹頭徹尾的險惡之人。但,上帝是這樣做的,將這三子之間分開、及分隔各地、從中挑選,然後再從挪亞其他所有的子嗣做分支,成為後大洪水時代的全人類,包括我們現存的基因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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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讀創世紀第六章全部內容
這一章前幾句經文蘊藏著某種信息,是在整本舊約裡,最令人感到無比神秘、跟懊惱的。
這跟『神之眾子』看到『人之眾女』更吸引人的內容有關,他們便娶她們當妻子,夫妻結合所生育的這些上帝眾子是有所不同的,因為他們的父親不同。神之眾子的希伯來語是Benei Elohim,接著在聖經後半段,我們還會讀到其他關於神秘的Benei Elohim(神之眾子)描述來做參照。我們稍後會討論這議題,就以現在所知道的,他們屬於某一類高等屬靈體。我不會把他們歸類成天使,但我們得知Benei Elohim(神之眾子)被賦予管理地上萬國的權柄。而我們遇到這些『神之眾子』(Benei Elohim)的其中一位,在<但以理書>中也稱作波斯王子。然而,聖經為這些混合體(混血兒)的後裔,取了一個特別的名字,那就是N’filim (nee-fee-leem)。
英王欽定本及多數聖經譯本都翻成N’filim,意思是『巨人』(你們要知道巨人是fee-fie-foe-fum)。是因為<希臘七十士譯本>於主前二百五十年成書的,是最先採納這一個詞的。
取自希伯來語N’filim再來翻成古希臘文“gigante”(巨人)。無論,希伯來文在“nephal”字根扮演的角色,意思是墮落或是衝擊…。毫無疑問的,在希伯來文,沒有指龐然大物的意思。這個字,反而指的是停滯或是邁向死亡…下放至地面(好比墳墓)..以往甚至來代表墮胎,在其他的情況下是指某物已經死去跟腐爛中。而馬丁路德形容N’filim的本質如同暴戾之人、暴君一般。因為缺乏更好的方式,去釐清N’filim是一支迥然不同的種族,與任何其他事物無法匹配,就是邪惡的異類。雖說,N’filim看似是某類變種人種或是變異體,卻賦予了很多力量。而他們所代表的,是結合屬靈境界與實體世界最險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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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到我們討論過的,到底誰是『神之眾子/神的兒子們』的有關經文內容。多數聖經學者認為是『墮落天使』。因為當採用(墮落)或(捨棄)等措詞的時候,N’filim這個字就包括其中一個含意,所以很容易就知道怎麼做出結論。再添加上天或屬靈等的字眼,就是『神之眾子』,所以能聯想到墮落天使利用人類男性外體(完整生育器官),與人類女性行房事,最後出現一支巨人種族就叫N’filim。 古希伯來人,很肯定連做夢都沒想過有這層意義。相反的,他們解讀『神之眾子』,純粹是想,神所揀選的賽特後裔為信靠神、敬虔之人。反而,那些女性,稱之為『人之眾女/人的女兒們』所代表的是該隱一脈,卻是背離上帝之人。
根據古希伯來賢哲所說,直到這個時刻,敬虔的賽特後裔,與險惡的該隱一脈就此分離。然而,最終有些賽特後人,對該隱一脈的美麗女子產生淫念,然後整個族群脈絡的人都去了! 現在,整個人類種族是被邪惡所玷汙。這從該隱一脈所分支與賽特一脈分隔下,兩者被希伯來人認作是一種(象徵型態)。
換句話說,這是在最核心原則框架下的另一種表現,而且在聖經裡不停地展現出來。長時間過後,當上帝帶領以色列離開埃及,並賜下『妥拉』給他們(我們正在研讀中),祂卻發出指令說;你們要分別開來。祂把以色列從世界各地其他所有民族裡分別出來,一個倚靠祂的祭司國度、對神敬虔的子民。所有世界其他民族,除以色列之外,給了所有這些人一個名稱:goyim外邦人。對上帝而言,以色列是聖民,其他民族都不是。在以色列人還未出現前,這是該隱一脈跟賽特一脈對抗的形勢。
在任何情形下,無論他們是人類兩脈系通婚,或是人類與屬靈脈系相結合,最後的結果是一支名叫N’filim的族類,會使所有人陷入絕境,並且有時隨意欺壓。很明顯的,他們高大壯碩一些、更聰慧,而且很有可能是古代異教神話和傳奇領袖、勇猛戰士的主體,看似擁有超人的特質。但它們真的會像是電影裡的巨人嗎?這只能說是,最模糊不清的猜測。那N’filim在現實中到底是什麼東西? 我們不是很清楚,但越來越多學者得出一種結論。這些人似乎是想方設法投到撒旦那裡,擷取強大邪惡能力做壞事。當我們研讀對反基督的經文描述時,這個人會顯得異常有魅力,也許,是世上最聰明的人,極度狡猾,領先所有人一步,我們會發覺他的力量源頭是撒旦。
我從不懷疑,撒旦一直都是很多世界獨裁者的力量泉源。希特勒使整個國家相信(他們一般都認定自己是基督國度),他們有責任去統治世界,然後清除猶太人,並公然將他們標記為(基督殺手)。使整個世界被迷惑、困擾在他的能力與戰場策略之下,而我們眼看他將要實現,他的邪惡夢想。我覺得,希特勒該被歸類成一種現代版的N’fi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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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N’filim的存在,是來自墮落的神的兒子們(Benei Elohim)或是來自墮落的人類,它們真實的力量泉源是屬於邪惡的,甚至對要到來的洪水都不會是終點。我認為我們最後會發現,他們是真實存在的,他們也終將代表一種(型態),大洪水之前,N’filim是一支真實種族,但洪水之後,他們全被清洗掉了,冠以N’filim或其他別的名稱可能是清除了,但是其他民族也有相似的特質屬性。我們之後還會看到在創世紀的大洪水之後,在民數記(墾荒傳)會再次出現。最後,甚至會出現在申命記(神諭書),再度被提到巨人(跟N’filim相似的民族)。後洪水時代的(型態),會給出好幾組名稱,其中包含R’phaim, Emim, Anakim, Horim等等,還有其他的一些名稱。當我們進展到那些經文段落的時候,會向你們提出來。另外,巨人歌利亞,是被大衛擊殺的,因為歌利亞是來自迦特,據說是在迦特統治的亞衲克一處村莊(我們會在約書亞記第十一章看到)。令人感到趣味的是,亞衲克人和非力士人占據同一個區域。
我們也必須瞭解當發生在人身上的事件,經時間的沉澱後,現實被扭曲而失真了,再變成所謂的傳說;聖經言語無法對這類現象免疫,即使聖經是聖潔真理的一面,仍然是透過真人真事來講述。
而這類傳述是會帶著瑕疵、誤導所有的人。我猜想,在聖經裡,我們讀到這類後續的事件,是發生在原始巨人族(N’filim)已經絕跡了。數百年之後,給這些奇怪異種,起一個很常見的代名詞,用來形容某支民族、部落,具有某種特徵,而被視為邪惡種類。或許它們的體型大於一般人,因此,看似有威脅性,或是他們是某類凶猛暴烈的戰士,諸如此類。譬如說,甚至在耶穌時代,古迦南人早就消失,還在使用迦南這個代名詞。即使沒有存活的以色列人認識一個迦南人,這在猶太群體來說是共同記憶,他們是偶像崇拜者,用小孩子獻祭者,他們的一切都令以色列人憎惡。因此講到迦南被當作是一種咒罵字眼,常用來代表你不贊成的人。常套用在一個敲詐人的商人,或是一個人不遵守猶太教習俗,未能滿足某些虔誠教徒的人。當我年輕的時候,假設是你不喜歡一個人的話,我還記得那個人會被叫做(老共黨/共賊)。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加入共產黨,只是一種當代的四個字『政治正確』的用法而已。自從共產主義是全民第一公敵,貫穿五零、六零延續到七零年代左右的麥卡錫主義興起,接著韓戰與越戰,叫某一個人是(老共黨/共賊)就是一種常見的汙辱性名詞,是一個沒人想要的貶抑詞。
我要強烈聲明,大多數賢哲與拉比編造巨人(N’fillim)傳說,融入他們的傳統裡,特別是有關天使和邪靈世界。所以,只要他們在意這些巨人,不但在洪水之前是真實存在的,在之後也是真的。至於它們是誰,到底是什麼樣子,都一直被視為最真實的寫照…而不是當作修飾詞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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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四章 第五課第八頁
再談另外一點,我們就接著往下看。第三節提到上帝的靈,就是聖靈(Ruach HaKodesh)不會永遠與人類爭鬥的。所有有趣的神學論述都來自這節經文,而對賢哲們來說,是非常直接了當的。當神說;上帝就是靈,所以當神說到聖靈時,祂是實實在在地在說祂自己。聖靈是由神的部分,或是位格跟屬性組成的,我們稱之為靈…用希伯來語說“ruach”與人心靈交流。第三節暗示著,上帝決定給人類一百二十多年的時間,在祂用洪水消滅他們之前,悔改認罪,這是一種警告。
但在後世來看,大多數希伯來和基督教學者堅稱,這些經文是直述的用詞,意思是人類被賦予最長一百二十年的壽命。如果他們說的沒錯的話,那麼對這條法則的極端例外數量,是相當驚人的。經文裡面告訴我們,即將到來的洪水之後,在聖經的名單中,有無數世代的人(挪亞的後人),都活超過數百年以上,所以確切地說人類的壽命不只一百二十年。我們也從歷史的角度知道,人類的壽命,不論從跨世紀、跨文化、不同機遇下來看,是各種各樣的。由於,這段關於壽命的討論,是一條廣義的陳述,沒有對正直義人與惡人之間,上帝的子民以及不是祂的子民之間,做區別。我認為這條關於一百二十年的論述,是有雙重含義的,不只是設計人類肉體的壽命,這也事關上帝宣布在一百二十年左右,要掀起一場大洪水去清除全人類…除了挪亞和他的家人以外。
上帝現在已經建立了另一套核心原則,我們應該感到震撼;祂沒有將敬虔、信靠神的人,連同邪惡跟不信靠神的人,一併除滅。現在,我們不應該搞混了,上帝只對某一方發怒,而不對另一方的人發怒。還有,跟上帝不會讓壞事發生在那些好人身上,來相提並論。上帝當然容許自然災害去影響,信靠跟不信靠神的人。上帝也當然會允許邪惡的人,把惡行做在敬虔信徒與不敬虔的人身上。上帝也不保證去庇護敬虔之人,免受來自不信神或邪惡的人的迫害。但是,你們看到的這些,全都是來自人為的做孽,並不是來自上帝,罪行源自邪惡的一方,或是人自身傾向邪惡的抉擇。
上帝能夠保證的是,不會將祂的雷霆之怒、莊嚴的審判,同時降在不敬虔的人,連同敬虔的人身上。你們看到區別了嗎?這個理解非常重要,當我們思考末日事件發生的時候,對於苦難的定義,是有別於上帝的震怒的。大災難(或是苦難時代),是人類以邪惡宣洩在其他人身上,到前所未有的地步。上帝的憤怒則是帶來神聖的超自然浩劫。
當我們回想起上帝在早期時代,傾瀉祂的盛怒,為了讓公義的人,可以存活在上帝的超自然盛怒之下,神叫挪亞建造一艘方舟,是上帝為挪亞(Noach)一家設計的安全避風港。當惡人被滅絕之時,這艘方舟讓義人可以存活。現在,我只能猜想當初挪亞(Noach)如何被眾人恥笑下,蓋這座四百五十多尺高的龐然怪物。我們要從完全沒有任何跡象來開始說明,挪亞可以居住在哪一處,靠近大片的水域附近呢?他所做的,就像是在內布拉斯加州某一處麥田中間段的穀倉後面,建立一艘遠洋輪船。重點來了,而且已經做出了委婉簡潔的摘要,在第二十二節;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這樣救了他以及他全家老小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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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告訴我們挪亞(Noach)的故事,我們得知關於他的第一件事是,他是義人,希伯來語是tzaddik。 但它更多代表的是tammim,這通常翻譯成“無可責難”或是“全心全意”的意思。翻譯上沒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是它掩蓋了『妥拉』中,逐步揭示的某些內容含意。尤其是當我們讀到利未記(神召傳)時,會找到『妥拉』主要在教導以色列很多關於“聖潔”一事的內容。那“聖潔”的其中一個首要的特徵是“整體、完全、沒有缺少”。所以我比較傾向讀這一經節時,去理解為挪亞是義人(tzaddik)以及全心全意的人(tammim)。對於挪亞三子,含(Ham)、雅弗(Yefet)、閃(Shem),我們很快就識別出閃的後人,是一群被特別分出來的人群。有趣的是,閃(Shem)的含義是“名字”。而其中一個名稱,常常被猶太人用作稱呼上帝的是“HaShem”就是『那個獨特的名字』(神的名字)。
另一個也非常有趣的是,在希伯來傳統中,聖經裡,神秘的撒冷王和祭司,稱作麥基洗得的(Melchizedek),是亞伯拉罕曾經臣服與繳納十一稅的對象。正好是這個閃(Shem)的名字。然後,像這樣時機點如此之巧,最大的可能就是,因為閃(Shem)還活在世上。我們在創世紀後面章節裡,還會詳細談到這個要點。
在整本聖經裡最悽慘的經文之一是,十二節。說;上帝看見祂所創造的一切,都已經走向敗壞。(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這裡的希伯來文是shachath“腐敗/敗壞”翻得很好,而腐敗一詞在我們現代的詞彙裡,代表欺瞞的意思,因此說到了上帝擔心的點上,由於他們是用欺騙、偷盜的手段,因此人類沒有公平對待彼此。
但是,那不是這個字本身表達的含義;反而,污毀是更能貼切shachath的本義,要比翻成玷汙好得多。與前幾章上帝所說的話,在第一章最後一節;“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兩者形成極大反差,上帝的創造物從完美無瑕到徹底污毀,僅僅過了幾個世代就敗壞。
在十三節,有個相當有趣的說法(而且,有一段更有趣的內容被忽略掉)。上帝說敗壞問題的根源,是來自祂所創造的活物。希伯來語常用的字是“basar”,翻成(肉體)翻得非常洽當。
但問題在,肉體(basar)不是只有人而已(雖然,有時候,也有代表人類的意思)。相對這麼說,也經常指的是牲畜/動物。亞當代表男人或全人類,但在這段原文中不這麼用,因此整個大綱更多講的是,所有活生生的肉體/軀體,上帝賜予所有萬物生命,尤其人類跟牲畜,是有點大意了。更有意思的是,上帝並沒有怪罪人或事物,祂也沒有責難撒旦。
我們需要注意這件事的是,因為再度把我們帶回到邪惡的源頭或起源的概念。在邪惡的主題上,我並不是完全都認可所有希伯來人的觀點,但我必須要說,也越來越難去反駁大部分的論點。希伯來人提到好幾項關於邪惡與罪的關鍵要點,我認為和經文內容相符合,遠比某些宗派教義對待罪與邪惡的解釋更貼切。首當其沖的是,人起初被創造時,與生俱來有善與惡的傾向。這也是亞當被創造,面對選項時,是具備做選擇的能力。然而,討論第二種觀點也許比第一種觀點還更難應付。也就是,如果邪惡一開始就存在,那麼,上帝就同時創造了邪惡與良善。
下節課,我們將會更深入的了解,關於這些飽受爭議的希伯來的善與惡的概念。
(第五課第九至第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