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源紀)
第十五課-第十四章至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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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把猶太人標籤特性,如同被切除的發炎盲腸(闌尾)一般地,從聖經中移除的部分,重新放回聖經後,看事情會變得更清晰明瞭,這實在是令人驚嘆。那第一個典型的案例,就是亞伯拉罕和麥基洗德的故事。
傳統羅馬天主教,和西方教會的答覆是“誰是麥基洗德?”那他一定是耶穌基督。就像是教會也同樣提議的,上帝無時無刻都復刻著人類屬性,就像在亞當時代期間,上帝在伊甸園行走,那位一定是耶穌。我不想過多地批評這事,但我也不希望我的觀點聽起來過於武斷,因為在抵達天堂那一邊之前,這件事終究是一個謎團。但是,我必須承認,對於這件事,我沒有被教會傳統說法說動過。
很久以前,偉大的希伯來學者邁蒙尼德(Maimonides,1138-1204)曾說;如果一個人願意去讀一讀聖經,就明顯會了解了,所有描述耶和華的想法還有行動,用來類比人類的特徵,採用的都是譬喻手法,而不是字面意義上的。雅威(Yahweh)並不會雀躍不已。祂不會在他頭上揮舞一把閃亮的劍。祂更不會直接“降到”地球上,去看看怎麼回事,然後飛回天堂,去沉思一下。上帝並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擁有情感。祂不會一下子生氣,然後悲傷一回。祂也不會一回高興,接著表現不滿。祂不追求享樂。也不需要有人提醒祂任何事情。
雅威(耶和華)就是靈。祂不用像凡人那樣,必須被改變。之所以採用那些比喻手法形容的原因,只是因為我們別無他法,來跟祂做心靈上的溝通。我們所理解的言語和交流,純粹是物質世界的產物。屬靈語言是不存在的,而可以供人跟另一個人之間的心靈交談或是溝通。我們用來形容上帝特性的一切詞句,都顯得冒犯而有氣無力。但是,我們必須有些作為。
同樣地,只是因為在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被稱作耶和華的至高屬靈體出現,並以血肉之軀,降在這世上,就將關於上帝的比喻性經文套用在耶穌身上。如果耶穌(Yeshua)可以為了任何目的、在任何時代、隨意化身為各種人形,那麼彌賽亞耶穌,必須來自大衛王家的血脈,祂必須是童女瑪麗亞所生的核心教義,這意義會被嚴重淡化。關於耶穌就是麥基洗德的這一錯誤觀點,事實上麥基洗德與這些條件要求並不相符。再者,如果耶穌和麥基洗德實際上是同一個人的話,那相對篇幅較長的希伯來書,會有一個完美的說法來解釋,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就因為他們兩是同一個人的關係! 這在聖經裡的說法不成立。
設想;耶和華的神姿Shekinah(或彰顯上帝同在的意思)本身就是一種物質化的顯現形式;有時會以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的形式出現。難道我們要推測說,耶和華的神姿Shekinah也是耶穌嗎,就因為,至少它有明顯的物質屬性。那麼聖經稱之為耶和華使者的其他鮮明的顯現呢?但是,當用到“耶和華使者”這個詞的時候,從來不是指一個信使或是中間人(通常是一種天使的職務),祂儼然就是代表上帝的同在,帶著全能和神聖的權炳,祂甚至自稱為上帝。那麼,耶和華的使者也代表耶穌嗎?那上帝用那可見的指頭,為摩西寫在石板上的字,然後說祂的名字是雅威(YHWH),又當如何呢?如果不是事實的話…那真的是耶穌的手指頭嗎?那在西乃山上的燃燒荊棘,該當如何。那也是肉眼可見,有形的實物,所以那也是耶穌嗎?我想你們明白,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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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之見,我們不應該輕易把耶穌之名或是祂自己的位格,到處套用在每一個被賦予人類特徵、甚至是物質屬性的神聖彰顯上。耶穌基督(Yeshua),這個名字是賜給一位特定的人,剛好誕生在一個歷史的時機點上,在一系列特定的情形下顯現,為了完成一個特殊使命…成為救主。就是這位拿撒勒人的耶穌,也就是上帝之子,祂是神,而且是彌賽亞,這是聖經堅實的真理。不論如何,沒有聖經中的話語或是思想,表明說;耶穌曾在更早期,時不時就用其他型態出現…對我來說,這只是為外邦教會長期維繫的傳統,做出一種略顯痛苦的辯護。這種傳統往往把已經超出人類的理解能力,以及無限的屬靈複雜境界,過度簡化了。那麼做是為了用一種非黑即白的整齊、乾淨的方法,來包裝這類事情。事實上,聖經一再強調說,耶穌在未來會二度降臨,這本身就完全駁斥了這種說法就是,祂在過去曾經多次顯現。為了第二次降臨,祂就只能先來這裡一次。
因此,沒必要說堅稱說閃就是麥基洗德,這一推論也比較合理,總比猜說是耶穌要精準一些。首先,閃還活著。第二點,迦南地就是沙崙的所在地,一個滿是異教的地方。還有,在這些背景之下,有這麼一個人提到至高的神…就是亞伯拉罕才剛開始認識這位上帝。而且他看似更深刻地認識,這位獨一的真神,但是,從來不把自己等同於上帝。第三點,亞伯拉罕似乎知道這人是誰,而對他這個人有最深的敬意。其實,麥基洗德的出現,看起來是理所當然和期盼的。在完全沒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亞伯拉罕將所得的財物,分出十分之一給這個人。說到這裡,要注意,不要把這十一,跟我們現代教會所做的奉獻,混為一談。這十一奉獻,是國王所得戰利品的一種標準報酬。這是一種一次性付款,而不是持續的義務。
那我們一起結合其他麥基洗德的相關經文,繼續沿著線索做調查研究。在創世紀後,下一個提到麥基洗德的是在詩篇第一百一十篇,是被基督徒和猶太人一致接受的章節,像似一種先知性、彌賽亞式的詩篇。
請讀詩篇第一百一十篇;第一至四節。
這段舊約經文第四節提到,這未來的彌賽亞,將屬於麥基洗德的等次。或在其他版本是“相比擬於”麥基洗德。那是什麼意思呢?“等次”這一個字翻譯成希伯來原文是“dibrah”,它從含意上說是『相似,或者,意圖相仿』。所以彌賽亞,要成為'相似'於麥基洗德,意味著彌賽亞既是至高祭司又是一位君王,就像麥基洗德那樣,這在聖經年代,這類是稀有事跡。偶有例外,但是,很有可能暗示著,某種譜系的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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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在創世紀第十四章有麥基洗德的故事藍本,而大約九百年後,還在詩篇來跟進後續章節,大概又過了一千九百年後,然後在新約希伯來書第七章,提到更多關於麥基洗德的特徵。而且,他們全部都息息相關。
問題出在這,無論是等次、相似於麥基洗德,都跟一種非常特殊的祭司制度有關,且位階會比利未祭司職位高一等,因為這位祭司也將是一位君王。那麼現在,這故事背後的時代,是沒有利未祭司一職…因為當時甚至還尚未有利未人呢。那時也沒有利未族這族,至少要等兩百多年之後才出現。之後起碼再四百年後,祭司職位才會從Aharon(亞倫)開始,摩西的兄弟,將會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世上沒有一位俗世的祭司會高過以色列大祭司,只有大祭司能單獨進入,至聖所(the Holy of Holies in the Temple),而且是每年只有一次機會,去跟上帝會面。但是呢,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位,是一種比利未大祭司職位,還高階的祭司。
彌賽亞祂自己在上帝面前,擁有一種代表性的祭司職位…是永久的,並包含君王身分。那麼,關於麥基洗德,我們能下的結論是什麼呢?他是真實的人,既是大祭司,又是撒冷城的君王,可能最後被稱作是耶路撒冷。他會是一種基督的象徵性預表,然而,他不是基督。他是彌賽亞即將降臨的一個身影。而且,他很可能是閃,挪亞之子。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創世紀第十四章最後一段。
一起重讀創世紀第十四章十七節至最後一節
麥基洗德,要嘛是一位有妄想症的狂徒,要嘛就是他擁有巨大權威,並且深知誰是上帝。因為,他宣布說亞伯拉罕是蒙受El Elyon(希伯來語的上帝)的祝福,而且,El Elyon(伊勒伊羅安)必使他蒙福。亞伯拉罕完全沒有做出書面記載來回復祝福,他似乎知道是向誰順服。然後,亞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
統治所多瑪的王對亞伯拉罕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為什麼他會這麼說呢?首先,所多瑪王有權收回,掠奪來的財富。那是他能夠決定保留或是贈與的。然而,明顯的是,在某種程度來說,麥基洗德比君王持有更高的權柄,因為亞伯拉罕給他的百分之十,有一部份是,原本屬於所多瑪王的財富…而且國王對此事都不吭一聲。
要搞清楚所多瑪王,也許在這世上,統治全迦南最險惡的城市。這傢伙是邪惡的,並在邪惡的掌控之下。所多瑪王,也是一種撒旦或是敵基督的化身,就像麥基洗德代表正直的,並在公義的主張下,是一種基督的預表。這場景讓人回憶起耶穌遭遇撒旦,當撒旦說;你就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萬國榮華的物質財富都賜給你。但如同,亞伯拉罕從來不挑戰所多瑪王的權柄以及佔有掠奪回來的財富,耶穌也不挑戰撒旦管轄的世上物質財富的權柄。亞伯拉罕和耶穌也沒說,'那不是,你能給的'…實際上,那是魔鬼王子才會賦予的。也要注意,撒但渴望;盡量放棄相當的財富為代價,去陷害耶穌,根本不讓祂去救贖人性,並使魔鬼去獨佔一切。這場景類似於,所多瑪王對亞伯拉罕說,留下你奪回的所有財富,只要給我,你救回的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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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講過很多關於上帝的原則,那這裡說說撒旦的原則。撒旦會要你的財富或是說它要你呢!?撒旦不太在乎你的擁有的物質,它要你的靈魂。到最後這場撒旦和耶和華的爭戰是在人身上。
不論如何,亞伯拉罕拒絕那位王,並清楚知道,他在跟誰打交道,然後跟他說‘不用了,謝謝’。除此之外,亞伯拉罕又說;我不希望你(正如他代表了邪惡的一方)有機會說,我的富足收穫是跟你有關。我所擁有的,不管貧瘠或豐饒,都是來自上帝,無論你提供什麼樣的條件,我是不會要的。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這是一個明智的教訓。所有任何事物中,最重要的是,本質特徵,而不在於它是什麼,而是它的來源。
請讀創世紀第十五章全部內容
當我們登上那勝利的高峰後,我們會容易陷入到絕望的低谷裡頭。這事多麼真實的事阿!亞伯拉罕在取得對基大老瑪(K’dorla’omer)的大勝後,開始流露出他的恐懼。
在此地,他身處在險惡的迦南,人數對比一比一千的比例,並意識到,即使他有壯大且不斷增長的部族,主要成果是因為他女奴的生育。而他握有的土地控制處境,充其量是搖搖欲墜的情況。除此之外,在他甚至還沒有孩子的情形下,亞伯拉罕要如何讓他所有子孫後代,去繼承上帝應許之地呢?在第二節,亞伯拉罕思索著,如果是他之前買來的奴僕,以利以謝Eli’ezer(據了解,他是來自大馬士革),當亞伯拉罕死去後,他最後會成為唯一的繼承者。
在第一節,開頭的字眼是“這事以後”。以至於,我們不知道,與美索不達米亞的諸王交戰後,接著營救羅得,之後是過了多久,才發生第十五章的這一段插曲。可是,這件事看起來呢,是沒有過太久。上帝對亞伯蘭(Avram)說“不要懼怕”。懼怕?那亞伯蘭(Avram)到底在怕懼什麼?他不是才展現了實力,擊敗了那些北方軍隊嗎?正是因為亞伯蘭襲擊過他們,而害怕那些君王會回來報復他?畢竟,對這些強大的北方諸王而言,那不只是一種羞辱性潰敗。而擊敗他們的人,甚至沒讓他受到任何傷害。他們不是來向亞伯拉罕宣戰,並沒有對亞伯蘭做任何事,除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俘虜一個住在離他叔叔很遠的姪親以外。
上帝很清楚亞伯拉罕的擔憂,並不停地向他解釋說,祂會保護他,甚至還賞賜亞伯蘭。賞賜?那賞賜亞伯蘭什麼呢?因為他拒絕邪惡的所多瑪王的重賞?還是選擇,把他信心交給麥基洗德的神?亞伯蘭似乎在重新思考,他的理想,並按照原則,拒絕拿從基大老瑪(Chedorlaomer)奪回的所有財物,然後歸還給所多瑪王…除了那百分之十的財物,已經給了麥基洗德以外。假設,他就接受了所多瑪王的慷慨提議的話,亞伯蘭會一下子成為更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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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呢,杞人憂天而焦躁不安的亞伯拉罕,持續搓攪著雙手,在一段極具揭露性且不讓人而難堪的對話中,亞伯拉罕開始向耶和華(Yahweh)傾瀉出自己的憂慮、質疑、焦慮感。由於他並不是那麼容易接受,上帝對他的應許。那現在,我們兩…你跟我…我們總不置於如此吧?難道不是嗎?上帝說,我要為你做這樣那樣的事,可是,我們有多少次會回應說『是的上帝,那怎麼弄呢?你要如何做到呢?你要什麼時候去做?』。如今看起來,很肯定是不會發生的,或者有任何跡象顯示會發生嗎?是的,沒錯,亞伯蘭可能是上帝揀選的僕人,但是,他終究還是一個凡人。
因此,再三確認,上帝會保護他,避免來自北方惡勢力的威脅的情況下,然後再進一步確保,他的資產將會再度翻倍,而上帝答應解決亞伯拉罕最擔憂的事;一位男性繼承人。說句公道話,就以我們現代西方社會角度來看,實在無法理解,對那個年代的古人來說,非要指定兒子為繼承者的重要性。那個不只涉及到,祖產和土地繼承權的傳承問題而已。對亞伯蘭以及大多數那時的古代人類文明而言,也是如此。這種信念是,一個人的香火藉著他的繼承人來延續下去。其實跟輪迴沒太大關係,不如說是,那種飄渺的本質,也就是隱性和不可預知的,使每一個人成為獨特的個體生命精髓,蘊藏在家族血脈裡的生命力,並透過人類生育繁衍傳承下去。一個父親的根本天性特質(類指精神,個性等等)是以某一種神祕、不可琢磨的模式,活在他兒子裡,而得以衍伸下去。一個人的死去,假如沒有子嗣的情況下,意味著他家族血脈,畫上一個句號,也因此終結自己的人的本質。假設一位女性,無法為她丈夫生子,會是一種最可恥的事情。她的主要目標,身為女性人類的存在,就是為了給自家丈夫生育一個繼承人,那失敗就等同於毫無用處。亞伯拉罕時代的人們,那時沒有那種死去後,跟上帝永遠住在天堂的概念。生一個兒子,是亞伯拉罕目前唯一的希望,來見證上帝實現所有的應許,而他的心裡也十分清楚。
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說,他將成為一名父親,也因此,以利以謝(Eli’ezer)不會繼承家族財富。當上帝告訴他說,觀看夜晚的天空,數算眾星,亞伯拉罕因而備受鼓舞,因為他的子嗣將要如此眾多。那接下來在第六節,告訴我們一件事,很多現代信徒,很確信,那只是由耶穌提起的新約的應許而已。“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裡就是上帝救恩計畫的精隨,相信上帝,神將以此為我們的義,這就是恩典的根本要義。恩典曾經是亞當的希望,也曾經是挪亞的盼望,而且也是亞伯拉罕的期望。賜給摩西的妥拉的核心是恩典,也是在耶穌裡面的新盟約的根基。準確地說,它正是我們現今的期盼,它從未改變過。
現在,亞伯拉罕的繼承人問題已經得以解決,或者說,亞伯拉罕至少認為是解決了。在第七節,上帝提起應許之地的問題。而且,耶和華又對他說:看阿,亞伯蘭,曾領你出了吾珥,將這地賜你為業。換句話說,難道你還不懂嗎?要不然你認為這一切關乎什麼呢?你將要獲得那塊土地,這是無法攔阻的,因為我耶和華已經決定的。
然後,亞伯拉罕在第八節,提出了一個莫名奇妙的問題,是用完全不相信的口吻,用極度懷疑的態度來質問上帝;“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我說莫名其妙,是因為上帝在更早的時候,已經答應把土地交給亞伯拉罕,難道亞伯拉罕不相信耶和華嗎?他就是搞不明白嗎?實際上,亞伯拉罕的信心有點動搖。在我們的靈裡要經歷多少次之後,才知道說,上帝已經跟我們說話了,隨著時間的流逝,然後,再也沒辦法進一步,清晰地看見,觸碰來確認,並確證那對話的主題內容嗎?以至於,我們開始會懷疑,那是我自己想像力常常在作祟呢,還是上帝真的在跟我說話?我們都經歷過的感覺,是還會再來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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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5課第六頁
現在,讓我們一起觀察當時的實際情況。事實上,根據亞伯拉罕時代,所有人類傳統和習俗的承諾,是很講究扎實的運作模式(意即要說話算話,否則面對嚴重後果)。對我們來說,這不應該是稀奇的事。我們現在也有正式的運作結構,那叫做契約。現在的社會,不會隨便接受來自他人合法、可信的物件,除非寫在白紙黑字上,並要符合我們民用法典的規定,然後由參與事項的相關人士,各自畫押,我們就是這麼行事,沒人會質疑其中緣由。這跟在亞伯蘭的時代也是如此,當許下一個承諾後,需要走一個流程,而且,上帝答應亞伯蘭的應許,還沒進行整個流程。
我們也許還沒有認知到這一點,然而,我們會完全期待用自身的文化用語(就是指現代的模式)跟上帝打交道。假設給我們美國人,一個只有日本人能辨識的表格上的文字或是證明,有什麼用處呢?對我們來講沒什麼意義,反過來也是一樣的。一個人生活在蘇丹,他需要從上帝手中弄一份,他所懂得的證明或是文字,這件事要在他的蘇丹社會模式下,是一個稀鬆平常的事。但是對美國人來說,看起來不是理所當然的事。亞伯蘭等待著上帝的應許,並用他認可的有效運作模式。
上帝是慈悲的神,所以,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是,上帝為他舉行,一個肉眼可見的立新盟約儀式,由亞伯拉罕按照當時的文化規範下進行。我說是肉眼可見,是因為亞伯拉罕可以親自見證這一切,就是能辨認出那是什麼。而且,我也強調說肉眼可見的原因是,當上帝開口立下應許時,已經是一條盟約,遠勝任何文字書寫形式或是封存儀式的契約。當上帝立一條盟約的時候,時間和空間會發生改動、整個宇宙都被重塑,重心圍繞在那條盟約。那不是寓言故事或是詩歌,而是反映出絕對的現實面情形。如果要實現祂的應許,其實並不需要某種人為操作流程,才能成為一條合法盟約,耶和華這麼做是為了安撫亞伯拉罕。
故此,上帝用恩慈的態度,放低祂自己的姿態,並按照人類的標準盟約來進行儀式,向亞伯拉罕擔保,代表應許之地和福分的有效象徵,那就是賜福他兒子及其子孫後代。
我們看到在第九、十節,舉辦了一場典型的盟約儀式,並使用,擺在周圍的牲畜來象徵承諾的媒介。那些動物是已經被宰殺的潔淨牲畜,切成塊狀,並分成兩組(要記得,盟約在希伯來語是,B’rit,意思是切割或是分割)。現在,我想謹慎地使用我的用詞,在這裡,我希望你們注意這條盟約,並非“獻祭”儀式。
這類牲畜不是嚴格意義的“獻祭”。那時沒有祭壇,也沒有火燒那些牲畜。這不是亞伯拉罕所獻上的禮物,或是尋求接納,或者向上帝祈求的贖罪。反而,這是上帝贈送給人類的禮物。
這是上帝舉起祂的右手,以自己的名起誓,要信守祂的誓約。這是百分之百的上帝的作為,亞伯拉罕只是那應許的接受者罷了。上帝許諾了一支還沒現身的民族,並賦予一個民族身分,起先這支民族叫做希伯來人,最後成為以色列人。根據古代紀錄不同的古代中東和遠東各民族的歷史記載中,充滿了與我們所見的這些本質上相似的篇章,然而,在任何地方、時代,都從未有過神明承諾賜予土地和永久不可撤銷之所有權的紀錄,甚至連這樣的傳統都不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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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起源紀) 中文第15課第七-八頁
在第十一節,突然間,一群猛禽的出現,試著叼走動物死屍並趁機逃走,亞伯拉罕把它們都趕走。那關於這些鳥的這幾個字是什麼意思呢?真的是猛禽而已嗎?我們講的是禿鷹、食腐猛禽,它們象徵著死亡與邪惡,那是撒旦企圖干擾和阻攔那條盟約,因為它太清楚,後續會帶向何方。當上帝許諾我們美妙的事的時候,在聖經裡面警告我們多少回,撒旦會來,並企圖將其偷走。無論是想偷取事物本身,或是偷走我們對上帝應許的信心並信靠,或是我們心中的平安。撒旦只想騙你去擁有它所能給你的東西,而不是上帝早就賦予你的恩典。正如那些鳥向下俯衝時,亞伯拉罕大可以只是坐在那裏,然後想說“來的快,去得也快”,而且不抗拒邪惡,或者這更能符合現代教會的態度。他本來就很被動,決定說,“恩,上帝想要實現應許,祂就必須跟那隻禿鷹搏鬥,也就是魔鬼”,那就錯了。我們是耶和華在這世上的戰士。我們必須要親自介入,讓自己置身險境。禱告不是要來替代行動,禱告能讓我們預備行動。亞伯蘭驅趕那些鳥禽,這在妥拉等同於雅各在新約說出那句著名的名言;“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上帝現在宣讀一段誓約,這始終是立約儀式的核心環節。在祂還沒進行之前,沉睡感狠壓在亞伯拉罕身上。這並不意味著,亞伯拉罕由於感到疲憊,然後就睡著了;。我們在舊約和新約,看到好幾個相關出處的經文,對這段,提及到“夢裏的異象”甚至是“被聖靈感動”。更有甚者,經文說到,在亞伯拉罕沉睡時,感到一股巨大的恐懼感,聖經說是“令人窒息的黑暗”。讓我們看一下希伯來文;“大黑暗”希伯來語用chashekah這個單字來表示,我們應該聽起來很耳熟,它的字根是choshek。然後,意思就是黑暗,但是,當我們在創世紀第一章所學的章節裏,它不是指夜間。也是一個靈性術語,意思是指恐懼、邪惡、死亡、盲目,以至於chashekah是一個負面用語,並顯示,它的源頭是從屬靈世界而來。
接下來發生的事,有助於我們理解,亞伯拉罕所看到的令人膽戰心驚的景象。耶和華在第十三節說的,把亞伯拉罕嚇得半死。上帝對他說,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將在異地,成為奴隸,並待在異地長達四百年之久。他們會被壓迫,而壓迫不是偶發事件。
奴隸對亞伯拉罕來說,是被購買來的家族成員。然而,亞伯蘭(Avram)的後代會被征服,而且會遭受虐待。然後,他們被奴役的地方,並不會在迦南地。因為耶和華說,奴役將會發生在“不屬於他們自己的土地上”。
接著上帝說,他會懲罰那異邦,亞伯拉罕的後代會被解救出來。甚至是,他們會帶走許多財富。當然,用事後諸葛的角度看,我們現在知道,埃及會是那片異邦,法老後續的繼承者將會是壓迫的一方,我們甚至知道說,以色列人確實從埃及帶走大量的財富。耶和華也說,亞伯拉罕會享大壽數,然後他的部族,很快會離開這地,一直到亞伯拉罕的第四代人,才會重返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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