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六課-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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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律模式。我們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看見了模式,是在先前幾章就看到的。而且,有一些規律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的敘事裡,得到了進一步的延續和發展。我們在這堂課上,已經多次討論過規律模式,由於它們對理解聖經十分關鍵。因為上帝所創造的宇宙和生命體系,正是祂自己的映照,所以這一切當然是有序而非混亂不堪。世俗人文主義者,本能的意識到,如果我們的宇宙和星球上的生命體系,並非混亂而隨機,那麼其中必然存在秩序。
順便一提,現代物理學中一些相對新穎的理論,現在已普遍接受的理論,已經論證出來。 1)除了我們熟悉的那四種維度;長度、寬度、高度以及時間,還有更多維度空間存在,全是一種數學實境。 2)我們現有的宇宙和生命體系,並非雜亂無序。它看似充滿無限地重演的規律和循環模式。
因此,在面對不可避免的結論下,既然宇宙一直是有秩序的,根據定義來說,那肯定會存有核心秩序制訂者。贊同這些新理論的那群科學界的人,他們怎麼樣都不願意用“上帝”這一詞。所以,他們就創造 “智能設計”這一個術語,並拒絕討論,誰可能是智能設計者。
遺憾的是,科學界雖採用『高智能設計』這個相對貼切和中立的術語,並沒讓他們避免其研究發現的成果,所引發的爭議。在賓州一所學校,在科學課堂上一直教導自己學生,關於十幾年前的宇宙智能設計的研究發現。另外,與之並行的還有必修的進化論,最終是一場激烈的法律訴訟戰,是關於能否教導學生這項『高能設計』的研究發現。請大家密切注意這場訴訟,並盡可能的查閱有關它的內容。你們會對那扭曲的控訴感到震驚,而且那些人是費盡心思、邏輯詭辯的發起訴訟。你們將會對那些,可能從未與無神論和激進世俗人文主義聯繫在一起的機構和各方人士而感到震驚。你們甚至會更意識到,原來在我們國家和這個世界,你們(身為信徒)的群體,是多麼微小。也將看清楚,敵基督的靈,現今在何等程度上,掌控著人類的思考。
我向你們指出的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曾被教導,用世俗人文主義者的方法來閱讀和研究聖經,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那就是,對於經文中的每一個教訓、原則、律法或是事件,我們都必須追問『為什麼』?況且,還需要根據科學方法來得出結論。如果,對於“為什麼”的解答不夠充分和相對完整的時候,那麼對應的聖經教導、原則、律法或是事件,就會被當作神話傳說和幻想來捨棄。
聖經不是一個人文主義的文獻,它也不能用科學途徑來呈現物質層面的內容。因此,當研究聖經來追問“為什麼”的時候,會把我們帶向思維的死胡同。同理可得,就像日漸過時的物理分支;稱作量子力學(Quantum Mechanics),就使無數科學家引向毫無建樹的研究結果。量子力學研究物理學的方法是,實質是試圖將渾沌合理化,並試著用數學公式,來預測不可預知的事物,找解釋隨機悖論最終如何能產生秩序。隨機悖論和渾沌理論原則/原則,就是無神論者和世俗人文主義者的基石。然後,經過四十餘年下來,量子力學法對於宇宙萬物運作的研究方法,已被證實完全徒勞。
我們是屬於宇宙和生命體系構成下的規律模式…因為我們屬是宇宙和生命體系的秩序;我們看到規律模式是由於上帝的秩序原則,是堅如磐石,並且它們永不改變。這就產生出重複和可預知的規律循環…然後我稱這些為;聖經反復定律(the Biblical repetition patterns)。
我們一起來讀創世紀第二十六章,來發掘更多規律,並觀看歷史,幾使在遠古早期,它自身就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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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讀創世紀第二十六章全部內容
迦南那難以預料的天氣,再度使那塊地陷入飢荒狀態,以致於,以撒被迫遷移。他顯然記得他父親,亞伯拉罕曾經相似的處境,最終導致前往埃及寄居,以撒打算做同樣的事情。前往埃及的必經路線,是要穿越非力士人的領地的,因為聯結迦南和埃及之間的成熟商道,直接穿梭非力士人土地。正如第一節所說的,他去了基拉耳的皇城(the royal city of Gerar),因為那是以倉儲首府聞名,既是國王起居的地方,自然城中就有囤積食物的倉庫。在那個時代,已知世界的普遍做法是,在國王居住的城市裡,設有應急糧倉和常備糧倉。顯然,這樣便於國王親自監督,也確保他能優先享用,他想要的優質美食。
這種倉儲城市和糧庫體系的存在,主要源於每個國王,向自己人民徵收的“稅賦”是絕大部分來源,大多是糧食或其他的農產品的形式。所以,作為稅收徵收的大量小麥和大麥,必須在國王的管控下,由王室人員統一儲存和管理起來。結果是,為妥善保管而催生了,修建龐大的倉庫和地下糧倉的需求。
在那裡,雅威向以撒顯現並告知他別南下去埃及,反而要他待在原地!換句話說,儘管他眼前景象令人絕望,儘管人類的直覺本能告訴他,必須遷去某處,要不然死於飢餓,上帝卻要他待在,上帝為亞伯拉罕和他子孫所保留的土地上。上帝會帶他穿過難關,但不是擺脫困境。我們常常像以撒曾做的事情一樣,選擇逃避險境,而不是聆聽以及信靠上帝,讓祂帶領我們穿過生命中的艱難與挑戰。
這對以撒而言,絕非易事,因他畢竟擁有大批羊群以及畜群。此時,他有了一支龐大的家族要照顧和看管。選擇留在遭逢嚴重饑荒之地,是極其嚴峻的決定,這可能意味著他家族的衰亡。可以想見,他的族人們,聽到這個決定時的震驚和不可置信。這無疑是對他父親的上帝信仰,來一場信心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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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簡單彙整一下,首先第二十六章的時機,絕對是發生在第二十五章之前。所以,以撒的妻子利百加(Rivka)此時還沒生以掃和雅各這一對攣生兄弟。我們可以知道這一點,因為經文裡沒有提到他們,而且,非力士王如果知道她已婚的話,也絕不會這樣打探利百加的情況,孩子們存在的話,無疑證明她已經婚嫁了。
我們不妨也稍微探討關於,第二節經文開頭的這句話,這裡寫著;“主向他顯現…”,指的就是以撒。那“主顯現”是什麼意思呢?這是否表示神的顯現嗎?難道上帝以具象型態,顯現在以撒面前嗎?順帶一句,在舊約記載的大部分情況下,這個字翻成“主”,其實是Y-H-W-H(雅威)上帝的本名。
這裡用的希伯來語,通常翻譯成『顯現,即va-yerah’』。而且這個詞確實指著,某種神聖彰顯。跟另一個用於形容神聖干預的希伯來語很相似,就是va-yo’mer(祂說)。Va-yomer專指神的言語,即某種可聽見的話語。Va-yerah在聖經中經常用來指(初代)族長;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經歷。它標誌著一種更直接與強烈的領受上帝的啟示。那是跟主心靈交通不用懷疑。而異象,這種與雅威互通的方式,常常受人質疑。那是來自上帝的啟示或是一場夢?我是否正確理解祂的旨意嗎?這一切究竟意味著什麼?反之,va yerah’這種形式,則意味著一種不容置疑、確認無疑的與上帝交流,並囊括了一條極清晰的訊息,這有可能,但並非一定如此的,包含一種視覺體驗。以至於“顯現”這一詞,不應該理解為,主耶和華以某種形體顯現,更確切地說,它更像一種表達,人與神聖臨在非常親近的意思。
最後一個補充要點。我們在這段讀到的亞比米勒(Abimelech),與亞伯拉罕所遇到的亞比米勒不是同一位。亞比米勒意思為“父-王”,或是“我父為王”等意思。既是一種名號也是頭銜,很可能是眾多非力士王為他們自己取的名字罷了,我們真的無須對此感到困惑。我們發現,現代天主教教宗,他們自己取的是歷代教宗的名字。我們也會發現,英國和法國的國王做同樣的事情。之所以世稱亨利八世(1491-1547,Henry VIII。16世紀英國宗教改革發起人),因為在他之前,皇家世系出了七位都叫亨利(因有七王都號稱亨利),這段的概念也是如此。
所以在第三節經文開始,上帝重申,祂與亞伯拉罕及以撒立下的應許盟約。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所有聖經人物都是真實的人類個體,以撒當然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懷疑上帝是否還與他同在。他就像我們全部人一樣,審視他所面臨的處境,並質疑他是否完全聽懂上帝吩咐他的事情,因為這應許盟約,好像沒有要實現的跡象。還有在當時對整個部族最有價值的應許,就是土地了,顯然尚未具體實現。以撒亟需從上帝那邊得到確認,所以他得到了答覆。
我們絕不能因為看似熟悉而急著跳過,第四節經文結尾所述的內容。實際上,“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的應許形式,比起先前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增添了細微的差異。這整個概念是針對全人類的希望與福祉,將與以色列以某種方式建立與生俱來的聯結。全人類的命運是取決於以色列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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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嗯,儘管我們在上帝的救恩計畫的進行過程中,相比我們的前人,對這一切如何進展,有了更好的宏大圖景和深刻理解,但多數的計畫仍未來臨,也因此大多數的事情仍然是個奧秘。當我們讀到創世紀第四十八、四十九和五十章,會有更多的資訊,這些線索既揭示了各國將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來獲得祝福的奧秘,同時為這一應驗方式,增添了新的謎團。需要留意的是,“萬國”這一個字,用聖經的說法,更多指的是民族,而非地域。沒必要把民族和國家混為一談,儘管在我們現代的語境裡,我們經常交替使用民族和國家這兩個詞。但是在聖經裡,情況截然不同。萬國,大多指擁有明確身分的族群及其治理架構,就是他們的領袖層。
以撒順服上帝,就像他父親亞伯拉罕一樣,承襲了聽從上帝,並按照祂的吩咐去做。但是,以撒身上承襲了與他父親相似的特質:恐懼。此時正處在饑荒之中,他又棲身於一群並不信任的民族中,他內心深感惶恐。
於是我們看到,以撒身上又浮現了一個熟悉的家族特質,就是誠實問題,尤其在對待他妻子這事件上。無疑的,以撒早已聽過他父親亞伯拉罕旅居埃及時的舊事,他也效仿亞伯拉罕的舉措,告訴基拉耳城的居民,利百加(Rivka)是他親妹。
有一天,亞比米勒向他的窗外看,注意到以撒撫愛他美麗的妻子利百加。早先他就聽到流言說利百加(Rivka)不過是以撒的妹妹,但與他所目睹的景象是兩回事,亞比米勒當即識破了這謊言並前去與以撒當面對質。以撒承認他撒謊,而震怒的亞比米勒告誡他的族人,誰也不許沾染她,否則治他們於死地。這一個教訓大概是從他父親身上學到的。
雖然,以撒身上重演了許多,我們在其父親亞伯拉罕故事中,看到的規律模式,但是最終結果卻迥然不同。亞伯拉罕遭遇飢荒,決意去埃及熬過飢荒難關,而且確實去了。那以撒同樣遭受飢荒,也決定要到埃及,挺過災荒,最終卻沒有去。
非力士王窺見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聽人說她是亞伯拉罕的妹妹,他便強奪她入宮。非力士王見到以撒之妻,利百加(Rivka),也聽聞她是他的妹妹,但察覺到她顯然不是,所以沒有強娶她。實際上,他警告他族人,別對利百加做任何不利的事情。
這對我來說相當有意思,每當非力士王,提到以撒的上帝,他直呼祂的名字。沒錯,根據希伯來原文,亞比米勒並非像我們多數聖經譯本那樣,稱以撒的上帝為“主”,而是,每次都用雅威(Y-H-W-H)這個名號。亞比米勒肯定熟知以撒的上帝,而且對祂存著敬畏之心。然後,其實正是出於畏懼希伯來人的上帝,迫使亞比米勒在處理以撒及其部族關係時,做出種種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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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第十三節會發現,顯然那持續的飢荒,促使以撒下定決心種植農作物,這很可能是為了補給並養活他的牲口、羊群和家族。古代的歷史記載證實了這一事實。飼養羊群和畜群的主人,往往要開闢相當一大片菜園,以便能獲得穀物和香草來供養他們自己家人。而且,也有記載牧羊人在艱難時期種植作物,來補充他們的糧食供給,因此以撒的行為,非常合乎他自身的文化和專業。在當地種植作物,完全沒有可能表示,有安頓的意圖,以及永久待在一個定點上的跡象。
因著以撒信靠神而待在迦南,上帝就賜福,使農作收成比所播種的多百倍。當時,耕作方法很原始,以及種子產出率很低,所以,一般來講,大概是播種量的二十五倍左右,才算是豐收級別。最棒的豐收年是五十倍,七十五倍就是異常豐收。那百倍的收成,僅有超自然現象,才可能實現。但從第十三節,我們得知,以撒的財富持續增長,令當地非力士人妒火中燒。況且,從亞比米勒對以撒的告誡來看,我們也能了解非力士人除了忌妒以外,還參雜著恐懼,他們既畏懼以撒的上帝,也忌憚他那已經成形的可觀人數以撒部族。就如非力士人看來,以撒是一股威脅。
這種模式,將在以色列人身上,以及之後的猶太人歷史中,不斷重演。上帝賜于的豐饒糧食、長壽、繁衍和財富,既是對他們的祝福,也成為寄居地各族忌恨與迫害的主因。非力士人(希伯來語:The P’lishtim)藉著填塞水井來表現他們對以撒族群的憤怒和不滿,這些對以撒族群的生存,至關重要的水井,就是亞伯拉罕好些年前,挖出來的水井。
至此,以撒部族發展變得茁壯及強大,已經對非力士人構成一股威脅,以致於,亞比米勒要求他們離開他的領土。然而,我們必須明白,此刻是弱勢方要求強勢一方離開。以撒大可以拒絕,而戰爭的結果,直接導向以撒成為可能的勝利者而告終。不過,不論古今,皆是同理。亞比米勒知道他無法擊敗以撒,便勢必與以撒達成某一種權力和財富共享的協定。以撒深知這點,但是反而選擇服從,於是,他就召集他的部族離開,遷移至基拉耳河岸G’rar River (Vadi乾河或是Wadi乾河谷,意為“河流”)並開始清理,被非力士人用泥土塞滿的水井。當水源開始流動時,非力士人便宣稱那是他們的水源,然後衝突再度爆發了。
於是,以撒帶領他的部族,遷往更遠的別是八(Be’er-Sheva 現在譯名;別爾謝巴)。亞比米勒作為精明的政客,深知與這個日益壯大的部族重歸於好,方為明智之舉,因為如若有意反攻,就會折返並席捲他的疆土。所以,他重新恢復多年前,他與亞伯拉罕訂下的盟約。
別是八就是七井的意思(七井,希伯來語亦為盟約之井)。而且,還記得,對以撒而言,這是再熟悉不過的地方,因為這裡是以撒在摩利亞山祭壇上,經歷死裡逃生之後,正是亞伯拉罕搬去的地方。至此,以撒就這樣回到熟悉的故地。同時,我們也必須明白,這裡只是一片綠洲。那裡當時並無城鎮,要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那地才會建立一座城市,那這座城市名稱,正是取自亞伯拉罕當年為此地所取的的古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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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節一開頭,記載以撒帶著他龐大部族抵達別示八,上帝再度向以撒顯現,經文說雅威Y-H-W-H向以撒“顯現”,它用的是同樣的希伯來語vayera,這是常用於形容,族長與主耶和華之間的溝通。以撒才剛熬完非常震盪的時期。他或許覺得他失敗了,因為沒經過抗爭,他就離開那片,上帝說過要留給亞伯拉罕後裔的土地。然而,雅威(Yahweh)以安慰者的身分,來到以撒跟前,祂說,不要懼怕。為何不要懼怕?因為以撒很懼怕!
以撒就效法他父親,築起一座祭壇,向耶和華獻祭,並吩咐他的僕人開挖新水井,這無疑是他必需要的資源。在挖掘水井的過程中,亞比米勒同他的參謀亞戶撒(Ahuzzath)以及他的軍長非各(Phicol)一起現身。以撒十分氣憤,他對亞比米勒說的話,類似是“現在又怎樣啦(的口吻)!我已按照你的要求行事,為了在我們兩之間維持和平,可你又來了。”
然而,此次,亞比米勒不是來找麻煩的,他是畢恭畢敬地來請求,他可望跟以撒訂立和約。因以撒是在亞比米勒的勢力範圍邊界下,建立落腳點。他明白他已經把以撒逼退到力所能及的最遠處,但是,他還是感到不安。我推測,以撒單憑觀察陪同亞比米勒的人來看,就已完全明白他的來意。如果亞比米勒意欲宣戰,他就不會要他的文職參謀首長(相當於國安顧問級別)同來。不!這正是為了兩族立約時,必備的標準使團陣容。
而且,該契約本身的性質,就透漏在第二十八節及三十節,其宗旨就是;並肩而居、和平共處。這份盟約以傳統儀式締結,舉行了一頓隆重宴席餐會、並以各自崇拜的神祉的名義起誓,隨後亞比米勒和他的手下啟程離去。就在當天,挖水井的人,就掘出了水源。這一直以來都被解讀為好徵兆,一種神賜祝福的象徵,我不會懷疑那正是上帝想要的本意。
從此,以撒享有和平與豐足跟廣闊的發展空間,生活是美好的。但是禍端正在醞釀,他那魯莽、任性易怒的兒子以掃做了一件讓以撒和利百加最害怕的事情,他娶了兩位赫人女子為妻。上帝清楚祂自己深謀遠慮的安排,早在四十多年前,他們倆還在他們母腹內時,祂就將長子名分賦予以掃的雙胞胎兄弟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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