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源紀)
第二十一課-第二十章至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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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一次講到,偉大的族長亞伯拉罕,從希伯崙往南遷至西乃半島的北部荒原地區。盡管聖經沒有明說,但這場遷徙的原因是很明顯的,如果我們是牧羊人,便不會質疑,它們需要尋找新的草場,或許還必須要有水資源。但我們也知道,亞伯拉罕做出遷移的決定,是上帝親自的帶領。
令人驚奇的是,他遷移的那塊地區,竟是多年來晚間新聞的頭條焦點,近這幾周以來,倍受矚目的,加薩地帶。基拉耳城就位在這區域東部邊緣,該地區由亞比米勒王統治。那國王幾乎可以斷定,是早期非力士人的墾荒者。加薩地帶在聖經年代構成了非力士人國度(Philistia)的大部分地區。非力士人可能是以色列,在整部聖經歷史中,最頑強和值得注目的敵人。令人驚嘆的是,在聖經記載中首次遭遇非力士人,雖說平靜,但這是發生在近乎四千年之前。然而今日以色列人的宿敵,也是非力士人,這是怎麼說呢?因為我們所見那些,不斷利用機會攻擊以色列,企圖最終摧毀這國家的人,正是被稱為巴勒斯坦人的群體,而巴勒斯坦一詞,是希臘文中非力士的意思。
讓我們一起重讀第二十章,上一次,我們真的沒有讀得很深。
重讀創世紀第二十章全部內容
我們又發現亞伯拉罕故技重施,現今他面對心生畏懼之地,他竟然再次稱他太太撒拉是他妹妹。然而,對亞伯拉罕而言,有何不可呢?當法老帶走撒萊時,他在埃及,身處險境卻安然無恙,並從中獲益,法老接著將她奉還時,還附帶著一大筆贖金,為了止住上帝降在法老一家的災難。
那麼,他遇到在聖經中稱他為亞比米勒王(Abimelech)的,埃及的舊事又重演一遍。這裡,順便說明一下,在那個時代,亞比米勒是一種很常見的名字,也是一個組合頭銜和稱呼,意思為“我父為王”(Abba阿爸,意思是;父親,melech米勒,意思是國王)。
順帶提一句,我們在聖經還會遇見另一個亞比米勒,那是在未來數百年後,以色列人定居在迦南的時期。所以,別讓它把你給搞混了,那就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遇到好幾個不同的約翰.瓊斯(菜市場名字)一樣,沒有太大差別,那我們為何要被它搞混呢?
恩!似曾相識的事情再度上演!亞比米勒強娶撒萊。此時,撒萊已是九十歲高齡了。那這位王到底在想什麼呢?拉比們都推斷說,她一定是保持多年前吸引法老的美貌,那我認為是有可能的。會不會更有可能是這位王,利用那一時期的傳統習俗,試著要跟亞伯拉罕結盟,娶希望結為盟友的人的家族成員。從這故事當中明顯看出,那是一種雙方相互尊重以及和平相處的舉動,在這裡沒有發生綁架,毫無使用暴力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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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讀到亞比米勒和上帝之間這段有趣的對話。然後,上帝直擊重點地說;亞比米勒,我要擊殺你,因為你強娶已婚婦女。亞比米勒為他自己辯解說,他跟她還沒有發生性關係,此外,他也不知道她已經是已婚婦女。上帝已經知道,亞比米勒說的是實話,但接著說;是一股神聖力量阻止亞比米勒去觸碰撒萊。因為如果,他真犯錯的話,任何理由都無濟於事,而死亡的懲罰就不可免了。
上帝命令亞比米勒將撒萊歸還,那亞伯拉罕會替他說情,假設他照做,就會存活。如果不是的話,那將是亞比米勒世系的終結。
那麼亞比米勒知道他在跟誰對話嗎?首先,這是一個夢。在那個時代,一場夢境是與上帝的標準交流模式,並且在最後的時日(末世),我們得知夢境將再次成為人類與上帝的溝通的工具。
或許我們不該過度忽略夢境,是人與上帝之間的常見交流渠道。有趣的是,亞比米勒是一個異教徒,上帝卻與他溝通,而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見到這類情況。人們常常暗示,即使沒有徹底明說的情形下,全能主上帝只會跟祂子民溝通而已,恩!聖經根本不支持那種教導。上帝是至高主宰,以及祂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平常不會違背人的意志,而強行干預,但,當符合祂的旨意時,祂就會這麼做。雅威對一切萬物都在掌控中,還包括人類。無論那人是信徒,或是信奉假神或是非神的人,哪怕是無神論者,都無關緊要。
同樣值得玩味的是,亞比米勒是如此欣然接受一個他未知的神的指示。也許,還有什麼比信仰假神更糟糕的個人性災難,就是否認任何神明的人。亞比米勒,儘管是異教徒,與靈性世界輕鬆應對,也能與高於他自己的神明共處。根據定義,當一個堅信沒有任何存在,高於他自己的人,乃是徹底拒絕接受上帝。
我也想指出,綜觀世界與歷史,完全沒有任何時期的社會或部落,有不相信靈體或更高權威的,無論是哪種型態的神祇。一直到公元一千七百多年那個被荒謬地命名為“啟蒙運動”的時期,那時代的人墮落到,自詡是萬物之顛的最高物種,那就是啟蒙運動催生出了無神論。
第二點:在舊約聖經超過99%的情形是,在聖經的譯文中,找到“主lord”這一個字,在原文實際使用的是神的專屬名稱;雅威Yahweh。但此處讀到的原文是亞多乃(Adonai),而亞多乃的意思正是“主”。由此可見,亞比米勒很清楚他在與一位神對話,然而,他不曉得是哪位,除了知道祂是亞伯拉罕的保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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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發現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為一名代禱者,在此處充當上帝與亞比米勒的中間人。由於亞伯拉罕會為亞比米勒祈求,而亞伯拉罕是個義人,上帝會傾聽他的禱告。這也不是雅威第一次任命亞伯拉罕在祂和人類之間的中保,在上帝尚未摧毀所多瑪之前,亞伯拉罕還為居住在該城所謂的“義人”祈求。亞伯拉罕在為羅德代禱。在這些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種預表模式的呈現,這正是為後來摩西的登場,所鋪陳的預表。
當我們讀到第八節,會發現亞比米勒很惱怒,亞伯拉罕的欺騙差點要了他的命!然後,亞伯拉罕也抱怨說,撒萊在某方面來說,的確是我妹妹,當然,她也是我太太。但我很怕你,那我認為這是最好解決方案,為此感到抱歉。
而且,我們還得知一個趣聞,撒萊和亞伯拉罕,是同父,但是由不同母親所生。(同父異母關係)。
真是引人入勝的情節,不像在埃及,亞米比勒沒有把亞伯拉罕趕出他的國家。他反而添加更多的財富給亞伯拉罕的部族,並要求他留下。
我們也在這章節尾發覺,上帝“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家屬。在這背景下,意味著不明確的時間段裡,亞比米勒的妻子或是妾都無法為他生育兒女。以至於,我們只讀到這則故事的幾節經文,可能顯示出至少持續好幾個月的時間段,同樣的,對聖經故事來說,用幾句經文就概括一長段的時間,這並不是一個不尋常的特徵。
創世紀第二十一章
在讀這章之前,要知道,自創世紀第十二章前幾句經文,雅威向亞伯拉罕列出許多應許至今,已經過去四分之一的世紀(近二十五年),其中,重要應許之一是,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自然,這暗示亞伯拉罕應當有後裔誕生,但是,到目前為止,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還沒生出一子。是的,他有一個合格的男性繼承人,以實瑪利(Ishmael),由撒萊的侍女夏甲所生。但是,我主上帝,從來不會半途作廢。
讀創世紀第二十一章全部內容
上帝對亞伯拉罕,列出這一系列預言式應許,促使我必須向你們分享,主多年來向我啟示的真理。跟上帝子民的瞭解預言有關,人類犯的錯,並非無法將最終的預言應驗與原先的宣告聯繫起來,錯是錯在我們沒有足夠按字面意義接受上帝的預言。所有雅威的預言,都是按字面意義得到了實現。亞伯拉罕必將有一子,不是一種類似是兒子的存在,不是勉強合格的繼承人,而是無論普世的環境會如何看似不可能,都必然誕生的真兒子跟真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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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讓我再說一遍,由於我們身處的時代,所有上帝的預言應該以最字面的方式來對待。目前以色列的局勢或許顯得很黯淡,但是,我們能確信,即使整個世界要聯合起來反對他們,甚至如果以色列最終跟美國政府說,他們沒辦法忍受我們這有限的援助,猶太人民不會被驅逐出聖地。因為,預言告訴我們的,自從埃及、亞述、巴比倫、羅馬人從猶太人手中搶走土地之後,一旦他們重歸故土,他們將不再離開。不管他們多麼魯莽妄為,或是多麼忘恩負義的對;唯一引領他們回故土的真神,這是來自雅威的應許,字字確鑿,我們完全能依靠祂。
上帝按照祂的應許,撒萊會有孩子:以撒(希伯來語Yitz’chak /Isaac),而以撒意思是“他嘻笑”。應許經歷二十五年後,得以實現,這命中注定的孩子。或者確切稱為,應許之子。我們會稍微比較以撒和耶穌(Yahshua)之間令人不寒而慄的相似之處。
就以任何預言應驗元素而言,上帝的時序安排,與預言事件本身的具體細節一樣重要。這就是為什麼在整本妥拉裡,反覆看到“到神所說的日期” 或是“到了宣告的日期”的這個詞,正如我們在第二十一章裡,看到好幾次這個詞。在幾個月之後,我們將會讀到上帝“指定的節期“,所有節期都有精確指定的時間點。
想必在這裡,沒有人會爭論人類有權去影響、改動或者廢除上帝既定的時序,那些既定時間織入到宇宙的結構裡,且是不可改變的。然而,令我詫異的是,教會教義的基本信條之一裡面說,我們的確有權和有能力去改變上帝所宣告的第一個既定時間點。那最初的時間,甚至影響我們星球的誕生方式以及維繫生命的能力。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三節“1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2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當然標誌這天為第七天,安息日(Sabbath)。用希伯來語稱是Shabbat(安息日),是上帝指定時間之一。當我們探究這些 “指定或固定時間” ,我們會發現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由雅威設計,如;分別為聖和聖潔的日子。我們也很快開始了解,唯有上帝才能宣告何為聖潔。人類無權僅僅因為某一個日期、事件或某個地方,被人看似異常美好或意義重大的事物,就擅自宣告其為聖潔。在我們人的眼中重要或者相關的事物,跟聖俗之分,毫無相關。因為我們信靠祂兒子的人,乃是藉由雅威的宣告才成聖歸祂,因此,任何事物皆是如此。我們只需從聖經去發現,什麼是祂既定的時間,然後遵行它們。
因此,在上帝所設定的時間,撒萊生出以撒。然後,按照所吩咐的,在他出生第八天,亞伯拉罕就給以撒行割禮。
這一對年老夫妻樂不可支,當生下以撒時,亞伯拉罕剛滿一百歲,而撒拉滿九十歲,亞伯拉罕在那年紀生養兒子,足以稱得上是奇蹟,撒萊即使還是年輕的時候,也從未有過,能誕下生命的子宮,卻在好幾十年後(得以生育),人為上是可能的,但是,這也是一大奇蹟,這樣如此的高齡產婦,甚至還能撐過分娩過程。然後在第六、第七節所顯示,他們(夫妻兩)就和當時組成他們部族的那幾百號人,同樣感到震驚跟啞然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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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第八節看到以撒已經斷奶(可能大約三到四歲左右),他們盛大地大擺宴席。但是,問題相伴而來。以實瑪利,仍然是亞伯拉罕受寵的兒子,大概十五歲、十六歲左右,似乎經常地玩弄蹒跚學步的以撒。夏甲鐵定也找過撒萊的麻煩,同樣受到以撒出生的影響,她的身分地位就下降了,因此,撒萊堅持要亞伯拉罕將夏甲與以實瑪利趕出部族。如果說亞伯拉罕很為難,實在太輕描淡寫。實際上,撒萊只是執行上帝的意志罷了,因為上帝告訴他直接做,不用擔心童子(以實瑪利)的安危,上帝會祝福以實瑪利,並保他平安。除此之外,上帝說,以撒將會承擔盟約應許的人。這裡我們又見識到,上帝一系列的三步驟,即將其隔開,從中挑選、並揀選出其中一個,以實瑪利和以撒從此脫離。
那麼這個情況,我要補充一點時代背景,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以實瑪利會蒙受神的祝福並且興盛,是有充分理由的。這時代的該地區的法典已被發現,正是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同一個案例。這條法律以里皮特·伊什塔法聞名(the law of Lipit-Ishtar),這裡是這麼運作的。亞伯拉罕有權接受或是拒絕以實瑪利為產業的繼承人,因為以實瑪利是由女僕所生的關係。根據各方面來看,以實瑪利明顯被亞伯拉罕接受為部族的法定繼承人,也因此,以實瑪利本應獲得亞伯拉罕巨額財富的長子份額,以實瑪利的母親,也會從中受益。
然而,由於夏甲是奴隸,那奴隸主一直都有賦予奴隸自由的權力。而女奴夏甲,法律上是歸撒萊管。當撒萊去找亞伯拉罕時,告訴他說,要把夏甲和他兒子以實瑪利趕出去,撒萊有合法的權力這麼做。然而,當女奴被釋出時,由她孩子的父親決定,是否那孩子要與她一同被釋放。撒拉沒辦法合法地下令以實瑪利離開,但是,她可以放逐夏甲。是否命令夏甲離開,由不得亞伯拉罕做決定,可是,他的決定是否隨著撒萊的期望,要以實瑪利也一起離開,絕對完全由亞伯拉罕做主。並且,當他同意撒萊所要求的事,那以實瑪利的遺產也付之東流。以實瑪利和夏甲,轉瞬間從一度富有和擁有的權勢,變為一貧如洗和無家可歸。
這可不是讓亞伯拉罕和任何其他當事人,措手不及的某種模擬兩可的法律情境,我們在這裡所讀到的相關情形,是根據他們對於這條律法的認知。所以,為了安撫亞伯拉罕,由上帝以祂的恩典承諾,將屬世層面的祝福,來彌補以實瑪利剛被剝奪的福分。也因此,正如我們發現以撒衍生出十二個孫子,即十二名王子,稱之為以色列十二支派。故而,以實瑪利也得到相同的部落王子的數目,還有大筆財富等祝福。以實瑪利所受的是上帝賜予,跟以撒一樣多,甚至比以撒還多的福分。但是,以實瑪利唯一無法得到的是,上帝賜他為應許之子的福分,盟約應許的繼承人是屬於以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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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順服雅威的指令,並送走夏甲和以實瑪利,這多麼傷害亞伯拉罕的心。他深愛以實瑪利,這十三年來,他視以實瑪利為他唯一的親生兒子,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熬過的。
在快渴死的邊緣,第十七節告訴我們,Mal’ach Elohim(耶和華的使者)呼喚夏甲,按字面意義,Mal’ach Elohim意思是耶和華的使者。在這種情況之下,這要嘛是一個天堂信使,或者是上帝祂自己。要請注意,現在這位信使並沒有出現在夏甲面前,祂直接從天上呼喚夏甲。經文並沒有提到祂任何的現身,也注意到,經文告訴我們的是“神”(Elohim/伊羅興)聽見童子的哭聲,而不是母親的哭聲。然後上帝的信使說,上帝已經聽到童子的呼喊,在下一節經文則說到,“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在好幾個章節以前,跟三名訪客去探望亞伯拉罕一樣,這遭遇滿是神祕。這會是天使還是上帝呢?天使通常都會直接澄清,祂們在遵照上帝的旨意,但是在這裡的信使卻說,“我必使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為大國”。我不知道具體答案是什麼,我的看法是,這確實是上帝的一種顯現,但是,是以什麼形式顯現的,難以得知。
夏甲張開被塵土、沙、眼淚弄腫的雙眼,並看到一口奇蹟般出現的水井,母子倆就此得救。上帝做出一個應許,必使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為大國。這真的是在提醒上帝對以實瑪利先前做出的諾言,不用懷疑是為了夏甲的緣故。然而,要切記,這沒有承諾應許之地,只是允諾一個國家。而且要釐清一點,在聖經中,用“國”這一詞,都跟土地或是疆域無關,都是指族群。
在戲劇性的解救和承諾之後,故事直接跳到夏甲和以實瑪利成為沙漠定居者的情節。他們定居在巴蘭沙漠(the Paran desert),那一片地區大約在死海南端,約在西乃半島的中部地帶,往東沿伸的區域,就是後來以米甸(Midian)著稱的地區,或者更籠統一點,就是阿拉伯半島(Arabian Peninsula)。當然,這地區很快成為阿拉伯諸國的根基,可是,生活在巴蘭地區,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貝都因人,一支阿拉伯族群。
現在我不想急著進到第二十一章的下一階段,直到我們列出應許之子以撒與彌賽亞,即最終的應許之子之間的,一些不可否認,且明顯而具有意味深長目的性的對應關係。
這裡還有幾點需要考慮,從以撒的應許以及應驗中,中間隔了很長的時間段。以撒和耶穌(Yahshua)的誕生,都是神蹟。以撒的出生是由於他母親的年紀和衰竭的子宮,耶穌的誕生則是因為馬利亞是處女。以撒的名字在出生前,早由上帝決定好的,耶穌的名字同樣也是。上帝為以撒的誕生,設定好一個精確的時間,就像祂對耶穌也是這麼安排。其他的經文,我們稍後還會談到。
在此時機點,本章節轉回到亞伯拉罕與非力士王亞比米勒的關係。我們在第二十節,會看到亞伯拉罕正生活在亞比米勒的領土上,在好幾年前,神已將這片地賜給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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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刻起,我們看到亞伯拉罕,變得更加堅絕和剛強。從以撒的誕生,顯然使亞伯拉罕現在對上帝守護應許的能力更有信心,他也更加確信,如果有什麼事情發生在他身上甚至身亡,他會有一個最重要的繼承人,應許之子以撒,好讓神的應許與祝福,伴隨著他家族繼續前行。
亞伯拉罕的部族以及亞比米勒的族人之間,為了一口水井,爆發一場糾紛。而賢明的亞比米勒王,察覺到亞伯拉罕有一位身處在(天堂)高位的朋友,在上帝再次威脅他之前,他只想從根本解決問題。這場談判以傳統盟約(B’rit)儀式圓滿結束,亞比米勒同他一起來的軍隊指揮官,在之後,起身回基拉耳的家(Gerar)。接著就告訴我們,亞伯拉罕長期待在那一帶地區。
值得玩味的是,亞比米勒所返回的區域,在這段經文稱作是非力士地。那麼現在,無論是否有很多非力士人定居在那裡,還有他們是否應該稱作非力士人,都是屬於某種有爭議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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