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起源紀)
第三十三課–第三十六章至第三十七章
中文第33課第一頁
盡管說,這章主要是在列出家譜,但從中有更多的資訊可以收穫,遠超過你以為的。我們還能認識更多,關於當時的部落社會結構,家族通婚的模式,甚至包括當時代的政治生態。因此,此刻,雖然似乎是個容易讓人走神的時機點,我建議這一段時間裡,多喝點咖啡,並且全神貫注,以及做大量筆記。這之後,在很大程度上,有助於你的學習。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全部內容
這稱作以掃的後裔世系記載。此時我們可以說,在舊約聖經中,族長的個人歷史在此告終。在本章之後開始講,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歷史。要記住一點,不論何時聽到基督教或猶太學者,說到聖經的“族長”,或聖經用到族長或者先祖等詞時,專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而已。
我們由此可以看到,以掃有很多孩子,並且經文清楚地分出以掃及以東他們是 a)同一位個體 b)以掃,即雅各的哥哥,他是以東各部的始祖 c)他與以東之地同名 d)西珥山(Mt. Seir)就是位於以東之地,“西珥”和“以東”,這兩個詞是交叉使用。那就是,當我們聽到聖經提及西珥地,或西珥山,或是以東,大致上是指同一個地方。而且那一個地方,就位於死海東南端。
列出這冗長族譜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向我們顯明,以撒賜福給他雙胞胎兒子以掃和雅各的預言式福分,已經在進行或即將要應驗。那讓我們來回顧這一個福分。在創世紀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八節至四十節的經文。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八節 38.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39.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40 ."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你們大部分的聖經譯本,不會使用“遠離”肥沃之地這樣的敘述,而是把“遠離”這個字直接給省略掉,這意思是好像是,以掃會生活在,那豐富濕潤的肥沃之地。猶太和希伯來學者歷來知道,正是按照拉比傳統,把遠離這個字,從原文中刪除,為了表達同情和理解;以掃的長子福分被騙走的緣故。然而,其實在最古老的希伯來手抄本原稿,不避諱地顯示,以掃會住在,“遠離”那濕潤肥土的地方。當然,那以掃確實去了一個名叫阿拉伯谷(the Arabah)的沙漠地區。
(第三十三課第一頁)
第33課第二頁
不應該忽視,以掃始終繼續他“以世俗褻瀆”神的模式,上帝以祂的先見之明,早已知道他將會如此,於是乎,在他出生前就拿走以掃的福分,就把他從應許血脈中給剔除。從聖經的此處開始,無論是舊約和新約,以掃和以東基本上,都象徵與不義和悖逆等等相關連,所以,當我們讀完摩西五經後,並進入到舊約後期經卷時,這種關聯會更加明確。然而,人們對以掃仍有某種程度的尊重,是由於在申命記第二十三章,摩西對以色列說“不可憎惡以東人”(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因為他們是以色列的親族。所以,坦白說,在聖經對以掃的回憶,幾乎是自相矛盾的記載,一方面將他與不義和邪惡,聯想成一起,與此同時提醒以色列,以掃的後裔,也是他們的親族,因此,以色列不應該仇視以掃及其後代。這種思維邏輯對於西方思考觀念而言,相當難以理解。由於我們是從更偏向,歐洲“大家庭”和“核心家庭”的視角,來看待家庭關係的。但是,我們必須切記,整本聖經是以中東部落的視角,來探討家庭關係。讓我再次強調:從創世紀第一章到啟示錄第二十一章,聖經中關於家庭與民族的語境,都是部落制的。於是,我們要非常謹慎,切不能將我們現代西方的觀點和社會結構,隨意解釋套用在舊約或是新約的經文裡。
在我們每天二十四小時輪播的中東新聞,不斷見證著這些令人窒息的現實:遜尼派穆斯林(the Sunni Muslims)將炸毀什葉派穆斯林清真寺。反過來也是如此,還有一些什葉派(Shiites)會殺害其他什葉派,某些遜尼派也殺伐其他遜尼派,伊朗什葉派會向伊拉克什葉派宣戰,以上等等。當美國前去援助一方,阻止一方的恐怖行徑時,對峙的一方則突然地,以兄弟盟誼為由,背叛美國,宣稱那是雙方交戰派系之間的兄弟情誼。
在阿富汗,儘管那裏的新聞,幾乎未在輿論雷達上激起漣漪,最近我們經常聽到,軍閥互相混戰!美國剛與某一方結盟,忽然間,局勢瞬息萬變,美國發現自己正在對抗的人,竟然是昨日並肩作戰的盟友。那是因為這些“軍閥”,本質上只是部落首領,他們不過是延續一如既往的行事模式,意圖獲取主導權,那是任何部落首領的首要職責。
我還記得第一次對抗薩達姆.海珊(Saddam Hussein)的戰爭,也就是老布希總統發動的戰爭。聽到眾多阿拉伯國家的代表聲稱,他們不願與薩達姆抗衡,因為即使他入侵科威特,就只是惡劣行徑,頂多用懲戒手段就可以了,而非毀滅。他們視他為行為失當的兄弟,給他自己家族惹麻煩,並非威脅世界穩定、殘暴不仁的獨裁者。儘管這些人,歹毒地互相廝殺和攻伐,但是,在他們心中,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部落爭霸爭鬥,這司空見慣而非需要被遏止和改變的事情。這種自遠古時期以來的古老生活模式,興許對大多數中東民眾,尤其是,對主宰中東國家和民族的統治階層而言,是他們心之所向的生存方式。
(第三十三課第二頁)
第33課第三頁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中東國家,絕對看似互相仇恨,甚至對彼此進行種族滅絕,但是,卻總會各自出力參與對抗歐美,因為,他們視自己是以掃和以實瑪利的部族後裔,所以,他們是一家人。這就是在整本聖經中,始終貫穿的思維心態;以掃是離經叛道的長子,以實瑪利不是上帝揀選之子,但是,按更宏大的部落定義,他們仍然是遠房親族;以色列的遠房親戚。
但是,稍微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一個頗有諷刺意味的發展。以掃的所有兒子,都出生在應許之地境內,而雅各的兒子們,都出生在應許之地以外。以掃眾子都生在迦南,雅各的孩子則都生在米所波大米。然而,這顯露出他個性本質的是,以掃竟帶著他們離開了應許之地的祝福。這時,雅各卻帶他的家人,進入到應許之地的福分。哇!那是多麼令人震撼的象徵意義啊。
對認識上帝的家族而言,有如此糟糕的命運,但那是家族領袖,將他們帶離開的。另一方面,當家族領袖,把整個原本活在上帝祝福之外的家族,現在,卻引導他們,帶到了上帝全然的祝福之中。
還有,更耐人尋味的是,在上帝偉大的藍圖裡,雖然,以色列人(雅各)本來生於上帝應許祝福之中,本應成為上帝恩典應許的繼承者,但是,他們卻整體背棄這命定,姑且這麼說,遠離了上帝。就在同時,出生在應許以外地方的外邦人,生來就是非繼承者,他們藉著耶穌,被賜與機會,得以遷進了應許之地,並與以色列同作後嗣,這儼然是以掃和雅各祝福故事的重演。從創世紀第一章,正如我教你們的,這是屬於上帝的規律模式。而且,當上帝訂立好一個規律,祂會遵守下去。
我們繼續往下看。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中,記載了以掃眾多後代,有兒子、孫子、曾孫輩等。當然,之所以會提到,是因為,他們各自創建了所屬的部落名稱。我們會在舊約裡陸續看到一些名字,特別是出埃及期間跟(出埃及)之後。但是,請注意第三十八節和三十九節的一些內容。有一個人,他是以掃的後人,叫巴勒哈南(Baal-hanan)。這個恰好是,以掃和其後代深陷悖逆,以及崇拜偶像的鐵證。由於,遠古時代以來,中東各部落,一直都是沿襲著,借用崇拜主神的名號,作為家族姓氏的傳統。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巴力Baal”,這迦南語是用來指,現在已經神化的寧錄,並與以掃其中一個子孫有關聯,可見這個兒子(我確定還有其他子孫)不僅是是巴力的崇拜者,並為此感到驕傲。
但是呢,當我們深入分析這份世系圖表時,還會發掘到其他具有啟示意義的細節。首先,請讓我提出,一個精通經文的學生,會捉住到的一個問題:在創世紀二十六章所列出的以掃後裔和妻妾,跟本章記載的後裔及妻妾,有所出入。然後,學者們為這事很困擾,從而給出各種結論。
例如說,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舉出以掃三名妻妾,分別為猶迪(Judith)、巴實抹(Basemath)、瑪哈拉(Mahalath)。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列出的妻妾,卻是亞大(Ada)、巴實抹,以及阿何力巴瑪(Oholihamah)。這兩章節之間,唯一一致的是巴實抹,但即便是這樣,卻是屬於不同的父親所生。在創世紀第二十六章,她是赫人以倫(Elon)的女兒,但是,在創世紀第三十六章,她則是以實瑪利的女兒。
(第三十三課第三頁)
第33課第四頁
顯而易見的,我們面對的是兩種不同譜系傳承體系。學者們開始逐漸地擺脫,歐美西方思維固定模式的桎梏,來正視聖經的本質,並開始以它自身的,中東閃系部落文化,屬於希伯來文明的文獻來審視,許多疑點開始漸漸地解開了。
打個比方,當我們閱讀新約各福音書記載的救主家譜時,我們會發現,存在大同小異的家譜列表。但是,就以現在所知與理解的,那是因為,出於中東希伯來閃族文化的獨特表達方式。當側重在血脈傳承之時,族譜就會嚴格按純正世系與長子繼承制來記載。而當重點集中在統治權柄時,譜系則會強調,部落領袖和諸王的地位。這些要點並不會有衝突,這真的只是家譜列表用途上的問題。
很可能,對以掃兩名不同妻妾的家譜列表,存在兩種情況。要嘛,某些妻妾有兩個不同名稱,是依據他們當時定居的地方(那個時代很常見的問題)。或者說,這些全是以掃的妻妾,只是第一份列表是為了一種目的,那第二份列表,則是為了不同的用途。
另一個常導致族譜記載出現分歧的因素是,當兩個顯赫的家族開始互相通婚後,家族血脈界線會隨著時間推移,而逐漸變得模糊。在我們的時代,離婚是再也平常不過的事情,所以,常有兄弟姊妹同住,卻有不同姓氏。那是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女性會改變她的姓氏與現任丈夫姓氏一致,所以,母親的姓氏,會跟她自己孩子的姓氏不一樣!然而,但母親與孩子的姓氏是否一致,那會取決於,記錄姓名的時間點和具體用途。如果,紀錄姓名時,她還是跟孩子父親維持著婚姻關係,這樣她與孩子的姓氏會一致。假設那女子日後離婚、再嫁的話,此時紀錄了現任丈夫的姓名,她的姓氏很可能跟她孩子姓氏不再相符了。當然啦,除非子女的親生父親同意,新的繼父來領養,子女的姓氏隨之更改,以此反覆類推。
儘管我們理解這些現象,在現代社會實屬正常,所以,不要認為,同一個人的姓名,可能出現在不同文獻上,是“錯誤”或“矛盾”。在聖經時代的社會,出於不同原因,也會做出相類似改名的事情。於是,在聖經裡,我們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由於生死婚嫁、寡婦改嫁異族、舉家遷移他國並採用當地命名習俗、家族背棄舊神轉奉新神等等諸多原因,這種名字記載參雜;重疊混淆跟變更更迭,不勝枚舉。
我們需要從所有這些事來注意的是,以實瑪利(亞伯拉罕之子)與以掃(以撒的兒子,雅各的雙胞胎兄弟)的後代之間,存在著頻繁的聯姻融合。這種聯姻融合在很早期就開始了,並且進展迅速。各氏族之間,融合程度參差不齊,某些支系互通頻繁,而其他氏族則比較少。到了新約時代,結果就是,二大族群融合實在太盛行,實在難以清晰區分界定,自稱以掃後裔的人,和一個自稱以實瑪利的後人。在耶穌的時代,跟現在一樣,真正的阿拉伯人,不只是會講某種阿拉伯方言的人,通常應該是以實瑪利的後裔。而其他大多數的中東部族,則是以掃和以實瑪利的混血後裔。主要的例外是,擁有更多流淌著波斯血統的中東北部地區居民。
(第三十三課第四頁)
第33課第五頁
在我們繼續讀下去之前,我們最後要注意到,有出現“亞瑪利Amalek”這名字。亞瑪利早期就是以色列人的敵人,其實,出埃及記,詳細記載了亞瑪利部落,在以色列離開埃及、穿過曠野途中,趁機攻擊他們(以色列)的事。亞瑪利是亭納所生,他的母親是何利人(Horite)。事實上,她不是正妻,而是一名妾室。因此,地位很卑微,這種身分,按部落思維來看,這帶給亞瑪利處於地位低下的狀態。
亭納(Timna)是何利人(一支迦南部落),並藉著與以利法(Eliphaz)的聯姻手段,加入到以東部落,使得亞瑪利成為以東部落。但是,相較於其他在家族內部通婚更緊密的後裔,地位較為低下。因此,名義上他們雖是以掃的後代,但實際上,在聖經中是被區別對待的。亞瑪利不被視為以色列的親族,而其他以掃的後裔都被視作以色列的親族。這更反映出政治因素和傳統慣例,遠遠超過,作為血緣譜系的實際作用。而且,我們會發現在整本新舊約聖經裡面,大量充斥著這類現象。這需要我們去挖掘和理解,因為希伯來作者以及早期妥拉和希伯來聖經的讀者,深刻理解這些(語意上)的細微差異,如今,對我們來說,早已湮沒難尋而失傳了。
所以,當我們討論到這些歷史/社會/家譜等議題上時,請不要停止你們的思緒,然後昏然欲睡。接下來,除了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之外,這些脈絡,才是真正捕捉到聖經的真意,並且,實踐到你們生命裡的關鍵要點。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七章
在妥拉的這個節點上,創世紀剩下所有的章節,都將圍繞在約瑟身上開展。族長時代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即將畫上句號。然而,關於約瑟的記載,會比任何族長,更多的焦距在他一生的行事為人上。
我們可以說,正是妥拉的這一部分,以色列首次成為敘事中心。以色列在此刻,被描繪成一支獨特民族,但是,直至第三十七章他們尚未具備國家(民族)型態。
因此,儘管約瑟在創世紀剩下的十三個章節中,佔據核心的焦點地位,那為什麼約瑟不跟他父親那樣,被尊為族長呢?我雖無法確切斷定,為何族長地位是歸給雅各,而不是約瑟,但是,我可以指出一個顯著的事實,耶和華與希伯來領袖的互動運作模式,在此,發生了一個標誌性變化。上帝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擁有直接雙向的交流。祂直接透過神聖諭令的方式,向族長傳達祂的旨意,但是,祂沒對約瑟這麼做。直接雙向的交流,僅僅是為了特例而預備的,約瑟則不屬於他們當中之一。
(第三十三課第五頁)
第33課第六頁
在後續章節裡,所有這些敘事脈絡,我們會看到另一種上帝全能的統管準則。我們認識的第一項上帝全能的統管法則,那就是隔開、脫離和揀選。這將會是上帝為實現祂完善人性、使世人與祂自己合一的終極目標,所採取的策略模式。我們常在教會裡聽到一個字;“成聖”。成聖就是上帝為成就祂的旨意而進行的;隔開、脫離和揀選人們的神聖作為。成聖就是將人類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的過程。被分別歸神的人,被賜與一個聖潔地位,這是一種超乎尋常凡人的身分定位。凡俗就是屬於世人的,那些被神分別為聖的人,就屬於聖潔的。以色列既被分別為聖歸給上帝,因此,他們曾經、現在都是聖潔的。身為信徒,你已經成聖;那就是說,你們被隔開、脫離和被揀選,成為上帝祂自己的兒女,順服祂的旨意,去事奉祂。你們被宣告為聖潔的。可是現實中,信徒更像是分別為聖的支派,就是從蒙揀選的以色列國度中,所特選的利未支派。因為新約告訴我們,耶穌的信徒就是祂的祭司。
我們在神對待約瑟時,所安排的模式,就是主耶和華採用的,另一套上帝全能的統管法則。那麼,這第二套全能統管法則,我想闡釋的是,關乎到神聖的眷顧(Divine Providence)。也就是說,上帝成就祂旨意的方式,極多是在我們處於不知不覺的情況下。然而,在我們渾然不覺中,我們其實是參與其中的。在人類自由意志的運作中,上帝以某種方式,引導世人走向祂在亙古已定的終局。然而這指引常是隱匿未見的,甚至覺得,好像在創世之後,便任由我們獨行,容許並任由祂的創造物,沿著命運既定的軌跡前行。
更有甚者,我們常覺得上帝不太可能藉著當下的境遇,來成就祂的旨意。然而,在我們毫無察覺中,上帝的眷顧與命定,正運行不息,並邁向那不可避免、不可變動的結局。雖說我們在族長們的人生中,也能看見這個真理,縱使有時候朦朧而黯淡不清,但約瑟的敘事,卻如烈火般炙烈閃耀著,可看見的神聖諭命。當然,我們之所以可以觀察到神聖諭命,是因為我們擁有約瑟及其驚異的生命旅程中,所有相關人物角色都不具備的視角;後見之明的優勢。因為即使他們親歷其中所有的一切,他們無從得見,那神聖的眷顧,正在進行。而且,這正是由於,『神聖的眷顧』其中主要的特徵之一,也就是正在展開時,極少能被人類觀察到的。由此,我們已領受兩套上帝全能統管法則的模式:成聖的過程,是經由隔開、脫離和揀選等步驟。那麼『神聖的眷顧』就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在全人類身上,用看不到的隱密方式來作工。在我們心中要切記『成聖』和『神聖的眷顧』。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約瑟的生平。
請讀創世紀第三十七章全部內容
隨著第三十七章的開始,約瑟是雅各的排行倒數第二個兒子,如今十七歲。他與他兄弟們生活在迦南。但不久之後,會輾轉到埃及。此刻正是時候提到,經過精確推算(排列年代順序),與文獻考察(考古)所得的發現。還記得嗎?在第三十五章末尾,紀錄著雅各之父,以撒的死訊。我曾告訴你們,以撒實際活得夠長,得以見到他所有的孫子,即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嗯,雖然他也活到,足以知曉約瑟失蹤的事,卻來不及看見事件結局便離世了。
(第三十三課第六頁)
第33課第七頁
在聖經中並非罕見的情形是(順帶一說,聖經本就不是以小說體裁來設計的),時不時,就有一段陳述會獨立呈現,而我們卻常假設,那句經文必然承接前面的經文。實際上,並非都是如此。
在創世紀第三十五章二十七節,我們讀到雅各返回希伯崙,並向以撒問候。然後,下一句便記述以撒在他一百八十歲時逝世,並且,他的兒子以掃跟雅各來參加了他的喪禮。嗯,結果卻是,第二十七節跟第二十八節之間,沒有相關連,他們只是兩個不同依序記載的事實陳述而已。雅各回到家,過了一段時間,以撒便去世了。只需簡單推算一下,我們就會發現,以撒是在約瑟失蹤十二年後,才去世的。我就不逐步演算了,但是,如果你感興趣,這裡有兩個關鍵要素:雅各比以撒小六十歲。所以,當以撒在一百八十歲過世時,雅各想必也是一百二十歲的人。第二個要知道的是,雅各在一百四十七歲時離世的。關於如何算出正確的時間先後順序,各位可以自行推演,因為所有必要的資訊,都在接下來幾頁之中。
第一節經文記載了一件關鍵信息:以撒為雙胞胎兒子祝福所設定的命運,正逐步展開。雅各如今住在應許之地,而以掃離開了,遠離那一片沃土,也遠離了定期降雨之地。但還有一個比雅各,甚至比他父親以撒都還要早的預言,也即將要到來。那就是亞伯拉罕的祝福提到,希伯來人將一度,以異鄉人的身分,生活在異地,並且受到壓迫。
美標版(NAS)創世紀第十五章第十三節 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我們不久就會發現,“寄居別人的地”,並定居在那裡四百年的地方,就是埃及。並且,在第三十七章開始,只需再過數年,這個預言便將化為嚴酷的現實。這周就到這段結束。
(第三十三課第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