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九課–第二十章(續篇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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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繼續深入學習,人們普遍所稱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中的十誡。
我上週研讀了兩條極具爭議性的誡命,或更準確地說,是「話語」,也就是不可妄稱主的名,以及禁止為上帝或任何虛假神祇,製作形象與象徵符號等等。
我想我們上週已經對這兩個主題刨根問底,所以無須再重新回顧。不過,我還是想就主的名的使用,補充一點說明。我曾提到,一直到公元前三百年前不久,那個在舊約中,出現過六千次的主的正式名字,才開始不再被猶太人說出口。然而,關於那項禁令,仍有一個嚴重的誤解,需要釐清;塔木德明確指出,猶太人停止念誦或書寫,代表上帝之名的“耶和華YHWH”,絕對跟第三條誡命無關。你們聽清楚了嗎?從那個時期開始,以及之後數百年間,賢哲們和拉比們的著作都認為,念出上帝之名,並不違反第三條誡命;相反的,這是一個關於如何表達敬畏的問題。斐洛(Philo,20-50 AD)記載,在同一時期,因為對父母的尊敬和敬畏,人們已形成了一個傳統,就是;不應該直呼自己父母的全名。斐洛指出,同樣的觀念,後來也很快延伸到,不可直呼至高父神,祂的全名。在耶穌的時代,有一個更普遍的觀點認為;大聲唸出上帝的名字,會違反利未記第二十四章第十五節的規定;“凡咒詛上帝的,必擔當他的罪。…”。然而,塔木德的作者們拒絕這種觀點,認為說出上帝之名不等同於褻瀆。
反而,這種認為「念誦上帝之名,觸犯到了第三條誡命」的觀念,在猶太人中,已經變成某種現代都市傳說;其實,這只是一個試圖表現敬畏的方式。或許你們可能會問,這之間有什麼差異?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是在違反律法(第三條誡命),那麼說出上帝的名字就是一樁重罪。如果說這個問題關乎「是否合宜表達敬畏」,那就更像是一個行為是否得體的問題(就像人們爭論到教會時,是否能隨便穿著而非正裝打扮的問題)。
這週不會感到一丁點輕鬆,因為下一個誡命跟紀念安息日有關。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八節至十一節
第四條誡命是以「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開始的。它解釋了安息日是一週的第七日,並告訴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安息日(希伯來語是Shabbat);然後,這條誡命以這句話作結尾;“所以雅威賜福與安息日(Shabbat),定為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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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週,我們將深入探討關於安息日的更多層面,因為這是在信徒之間,確實極具爭議的議題。同時是整本聖經中,一個重要且值得關心的話題。我主要希望為你們提供一些,關於安息日的思考素材。因為基督徒是否應該去遵守安息日這個問題,已經被理性和卓越的聖經學者辯論了幾個世紀,而這場爭論還在持續下去。
在我看來,關於是否遵守安息日的核心,有兩個問題:第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十誡,是否適用於教會?第二,安息日究竟是在何時?和什麼是安息日?現在,在這課堂一開始,我曾問過大家一個問題;那就是,你們是否相信全部十誡都仍然有效?我還記得,大家一致回答說;這些誡命確實是有效的,而且我們無權去挑選取捨(安息日)。事實上,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任何一個基督宗派聲稱十誡(全部)不適用於基督徒。在每個教會的某一處還掛著十誡內容的複本。
那麼,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的爭論,關於我們是否應該按照這條誡命去做。有一個人最近給我看一份教導文件,主旨是說;基督徒已經不再需要守安息日了。但是,果真如此的話,我們怎麼還能如此地輕鬆說出,我們應該遵守所有的十誡呢?
這竟然引出我們第二個問題;安息日究竟是什麼時候,還有什麼是安息日。除非有人已經得出結論,認為我們有權忽略第四條誡命,也就是第四句話語。並且認為,外邦基督徒應該只以九條誡命而非十條戒命,作為我們的信條。否則我想,我們有必要弄清楚,在上帝看來,安息日究竟是在何時以及安息日是什麼。
關於安息日的一個典型分歧點,是安息日究竟發生在什麼時候的?讓我們先從這個棘手的問題開始,讓我們看看是否可以達成共識;一週有七天,一週只有一天是第七日,就像是每週只有一天是第一日、第二日、第三日…以上等等。綜觀整個有文字記錄的歷史,甚至在正式曆法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一種叫作「一週」的時間單位;它由七個日落與日出組成,而我們把每一次這樣的循環稱為一天。直到歷史上,相對較晚的時期,各文化才開始為星期幾命名之。當然啦,這些名稱會因為語言而相異。在此以前,最有力的證據顯示,當時只以數字標示日期,第一天、第二天,以此類推。時至今日,希伯來人仍沿用這種以數字標計,而非命名的方式來稱呼日子,當然,第七日除外,被稱為安息日。
儘管自曆法發明以來的數千年間,各種曆法確實存在差異,但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對於一週有多少天,卻從未有人反駁,而關於哪一天是每週的第一天或最後一天,也只有極少數例外曾被改動。其中一個例外的曆法稱作盧恩曆(the Runic Calendar),約在公元十三世紀,在瑞典地區發明。它的設計是為了納入北歐神祇和女神的(祭拜)體系,但隨著基督教的建立,也逐漸將基督教的聖日,一併納入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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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盧恩曆外,可能還有一兩個稀有案例之外,世界各地區的所有曆法,在一週的開始與結束上,都表現得很一致。除了一個新的例外,就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發起的一項現代標準。這個組織成立於幾十年,目的是制定開發國際間商務和製造標準,如果你們從事製造業,應該聽過各種ISO標準。他們決定,基於商務紀錄保存的需求,將星期一訂為一週的第一天。他們做出這個改變的理由很有趣:由於猶太教的週六安息日,跟基督教的主日,共同構成了我們通常稱作的週末,而且在工業化國家、地區中,乃是非工作日,因此,ISO決定,由於商業用途考量,將星期一設為一週的第一個工作日,即一週的第一日的新標準,是符合邏輯的。
除了我剛才提過的那些例外,我不知道有任何例子會出現這樣的分歧。一種曆法說;今天是一週的第二天,而另一種卻說,根據他們的計算是第五天,或類似的情形。然而,月份和年份究竟怎麼開始與結束,確實一直存在爭論,因為他們是根據季節、農作時節、月亮和太陽週期來決定的。某些文化,也包括希伯來人在內,會不時透過在標準年份中,增加一個閏月或幾天,用來調整他們的曆法。然而,除了我先前提過的那兩個例子以外,沒有任何紀錄顯示,有哪個文化會去調整一週中的某一天。也就是說,不會出現第三天變成第五天,或第七天變成第一天,之類的變動。這種調整僅僅發生在月份或年份的天數,以及月份與年份起迄點上。想想閏年(leap year);每隔四年,當我們透過在二月增加一天,來調整曆法時,那一週會出現兩個星期一或兩個星期二嗎?或者我們進行這個調整時,會把某一天從週四挪到週三之類的嗎?當然不會!因為一個月或一年的天數,與一週的天數,完全無關的。
因此,我們所稱的星期日,數千年來一直(直到今天)仍然對應於一週的第一天。按照我們現代以「命名法」而非「編號」來區分一週各日的方法,第七日就是星期六。關鍵在於;幾個世紀以來,關於應當在哪一天守安息日所引發的各種爭議問題,從來就不是因為無法確定、意見分歧,或者改變了哪一天才是「一週的第七日」。
上帝在創世紀中說,一切是在六天之內被創造完成的,而在第七日祂安息了。祂也囑咐第七日要稱為安息日(即Shabbat),並分別出來,作為聖日來守。當我們在星期日一起聚會時,顯然不是在遵守第七日;那個名為安息日(Shabbat)的日子,也就是第四句話語(第四誡命)的主題。反而我們遵守的是,在公元四世紀由君士坦丁和天主教會所制定的律法,設立了一個被稱作主日的基督徒團契聚會的日子。這不是推測,也不是批評,而是歷史學家和聖經學者等人一致承認,且有充分文獻記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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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週前,我在課堂上,引用一些天主教學者關於星期日崇拜的看法,會後有人告訴我,他們不感興趣,因為對新教徒來說,天主教會說什麼或想什麼,有什麼關係呢?事實是,現代新教宗派中,幾乎所有主要傳統;包含星期日崇拜,都來自天主教會。我們整個教會生涯,都是遵照天主教法令,我們只是沒有意識到罷了。
主日,也就是星期日禮拜,是為了紀念基督在一週的第一日復活而設立的。雖然,基督復活的那一天(即一週的第一日),在聖經中並沒有規定為每週的聚會日。但據我所知,也沒有任何禁令,禁止教會在第一天,或我們願意的話,每週的任何一天聚會。但是,主日根本不是聖經中,耶和華所定義的安息日。順帶一提,我最近跟一名三十多歲的當地年輕牧師聊過,他剛從浸信會神學院畢業。就像我剛才告訴你們的,正是他在神學院學到的。神學院的學生們,總是被警告說,要永遠稱星期日聚會為主日,絕不可稱之為安息日,因為基督徒通常不會遵守聖經的安息日。但是,他也跟我說,當他問為何我們不守安息日,這條傳統基督教誡命時,他的教授告訴他,這只能私下討論,順便一提,這討論就沒再發生過了。
我今天站在你們面前,不是要告訴你們在安息日的事上,該怎麼做,也不是斥責主流教會,更不是把我個人的觀點,強加在你們身上。然而,如果你們確實相信自己應該遵守全部的十誡內容。那麼,我們所有人都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安息日到底在哪一天呢?如果你是福音派基督徒,那麼你所屬的宗派,明確地宣稱;第一日(星期日),不是安息日,而只是被稱作主日的一個傳統聚會日,這是因為教會的教義,完全同意聖經中的安息日是第七日(用現代的說法,就是星期六),而不是第一日。
舉例來說;在美南浸信會(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網站,“浸信會網”上,有一篇關於浸信宗教會基本教義的大綱。“我們與其他宗派共同持守的教義”這個標題下,列出一長篇的信仰內容。其中所列的第八條教義,如下所述;我們聚集是“在主這神聖的日子裡、為了敬拜祂並為祂作工”。正如任何來自各個基督教宗派或任何猶太教派的聖經學者,都會告訴你的,主日和安息日是兩個是截然不同的遵行模式。主日並不是安息日的一個新名稱,或現代的、替代性名稱。在浸信會的網站上,也沒有提到浸信會遵守安息日的內容。
現在,我告訴你們這些,並非為了讓你們不安、困擾或擔憂。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些,是因為聖經中,有一句關於安息日(即第七日)的關鍵經句;是上帝賜福的日子。實際上,在聖經的其他章節也提到,那些遵守安息日的人,將領受其他不遵守的人,所沒有的祝福。正因如此,我鼓勵你們,就為安息日這件事向上帝禱告,直接尋求祂要對你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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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補充一點,我們就繼續往下讀。教會幾世紀以來,一直公開承認,沒有遵守安息日。但面對一個明顯的矛盾;也就是我們基督徒如何一方面堅決主張我們相信十誡全部誡命,在我們生活中的仍然有效,但在另一方面,嚴格來說,我們並不遵守安息日。教會通常這樣回應「安息日可以是我們選擇的任何一天」,(如果我們真要去遵守的話)。也就是說,安息日可以是,我們所選擇的任何一個連續七天週期中的第七日。所以,假設我們選擇將我們選定的安息日,正好與主日(週日)保持一致的話,就再好不過了。問題就在,這項觀點讓安息日成為「我們」的安息日。事實上,無論舊約或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說過安息日,可以是別的日期,只說安息日是主的安息日。它或許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設立的,但它是屬於上帝的、是祂的。
所以,讓我們來探討一下,教會這種的;我們擁有自由,選擇自己個人的安息日,或者甚至可以完全不遵守安息日的這種概念,從何而來。
我想用這樣的方式來談這個問題,就是先告訴你們這種觀念,不是從哪裡來的。君士坦丁和天主教會從未引用,甚至從未暗示,有任何聖經根據來改變安息日。實際上,他們明確表示,安息日之所以被廢除,是因為它被視為猶太人的節期。也就是說,從此不應該再有人守安息日,無論是猶太人、基督徒、任何人都一樣。相反的,教會和政府選擇了一週的第一日,也就是週日,作為更適合基督徒每週聚會的日子,其理由是;一週的第一日就是基督復活的日子。而且,正如那一串具有關鍵影響的教會會議紀錄,所明確記載的;也就是稱作尼西亞會議中,提到的,之所以選擇週日(星期日),是因為在整個羅馬帝國裡,這一天已經是當時規模最大、最有影響力的宗教組織;密特拉教(也就是太陽神崇拜者),集會和祭拜的日子。他們把一週的第一日以他們的神;太陽神來命名,因此就有了太陽–日(Sun-day星期日)。
天主教會聲稱他們有權廢除安息日,因為教宗被認為,擁有來自上帝的權柄,可以決定,他認為任何最合宜的事情,甚至包括修改經文。不過呢,不承認天主教教宗有這類權威的新教徒,則採取了不同做法、路徑。認為「新教徒個人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遵守安息日,如果決定遵守,還可以選擇任何我們想要的日子,並且可以隨意更改」這種觀念,通常是根據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二章記載的內容,常被嚴重誤解的幾句經文。我們來看看這幾句經文的上下文,然後,我會針對這點,提出幾個看法。
請讀歌羅西書第二章:第十六節至二十三節
這是一則,關於三個盲人被引到一頭大象面前的古老故事。他們的引導者要求他們各自伸手觸摸那頭大象,然後根據自己所摸到的,描述大象是什麼樣子。其中一個站在大象後方的盲人伸出手,剛好抓到大象尾巴,於是他說一頭大象非常像一隻蛇,又長又細。第二個盲人站在大象前方,當他伸手時,正好抓到大象的鼻子,於是他說大象是又長又圓,有點像消防水帶。第三個盲人把手臂環抱住大象的腿,因此他說,大象更像一棵大樹的樹幹。這故事的寓意就是;對人類而言,對事物的理解,完全取決於觀點與脈絡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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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從聖經中摘取某些經節,當閱覽它們時,卻忘記它們是整體的一部分,我們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當我們這麼做時,我們的觀點或許含概一部分真理,但是整體涵義已被曲解。這就是為何我強調,耶和華一直在建立的原則。而我們也在創世紀和出埃及記的教導中,不斷辨識出來。因為,如果我們翻閱某些經文(當它們抽離上下文內容,當作獨立觀點來看時)看似矛盾或是違反這些原則的話,那我們需要重新審視,因為我們誤解了那些經文的涵義。上帝不會自己自相矛盾。而舊約不會跟新約相左。
現在,對歌羅西書這些經文的爭論,主要源於,忽略了耶和華早就確立的基本原則;因此,當我們退一步,從一個更寬廣的視角來看安息日的問題時,以下是我們需要問自己的問題,以便我們正確地分辨,保羅試圖詮釋的內容。
第一道問題;或許這是當中最重要的問題,保羅是否曾與基督相矛盾過嗎?
第二道問題;保羅是否曾經違背過他當時代的猶太律法嗎?
第三道問題;這幾節經文提到關於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的規定,究竟是指誰的律例?
1. 保羅是否曾與基督相矛盾過嗎?
這個嘛,如果我們接受傳統教會的教義,安息日要嘛已被廢除,要嘛是有選擇性,或能夠隨意更換,那我們不得不認為,他的確跟耶穌的教導相矛盾。問題在於,果真如此的話,那我們該何去何從?難道這意味著,現在我們必須決定,選擇相信基督或是保羅?不是的!因為保羅從未跟基督的教導相矛盾過。我沒有要說得太嚴苛的意思,但如果我們已經認定基督和保羅彼此相矛盾的話,那我們今天為何還要在這裡呢?要我說,不如把我們的聖經丟進垃圾桶裡,然後回家吧,因為那只會讓聖經喪失準確性和無謬誤的真理。
你看,在深入探討那些艱澀難懂的聖經真理時,我們可能會在各種解釋之間,迂迴曲折、搖擺不定。但大部分的經文,其實是非常直接和明確的。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節直接明說:“莫想我來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我們在妥拉的學習裡,一再查考這節經文。耶穌就親口說;祂不是要廢除十誡,或六百一十三條律法,或在妥拉中,概括的任何一個原則。然後,耶穌接著說;直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現在,我們怎麼能轉過頭來,就憑著少數艱澀的經文內容,就解釋說;安息日(這可是律法和先知的核心主軸)已經被廢除了?或說它不再是第七日,又或者我們可以隨意把它改成任何一天。
所以,如果基督所說的是事實,那麼那種把保羅的教導,錯誤地解讀為;幾乎所有上帝親自設立的紀念(包含安息日),都已被廢除或可更改的說法。就不可能是正確的,不是嗎?我們不可能兩者兼得。這將成為聖經前後矛盾的經典例子。更糟的是,它將成為門徒挑戰師父的經典案例。基督不能一方面說,那(律法)沒有改變或廢除,另一方面,卻讓保羅立刻轉過來宣稱,那(律法)已經改變並廢除了。而且,保羅所說的絕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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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羅是否曾違背過猶太律法嗎?
如果他的確教導安息日已被廢除,或關於安息日是上帝所所默示的律例,不再適用,那麼他不只違反了猶太律法,也等於拒絕承認,上帝賜給以色列,作為摩西盟約記號的那個權威標誌。
我們今天常會爭論;即使猶太人,他們相信基督為彌賽亞,仍受妥拉的約束,但對外邦基督徒來說,當然不受限制。姑且先假設,情況真是如此(順帶一提,其實並不是這樣)。即便如此,這裡也不適合,因為保羅是猶太人,而不是外邦人啊!
所以,保羅是否真的違反了猶太律法,並宣稱妥拉裡的某些內容,如今已被廢除了嗎?他在新約中說,他沒有。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第八節,保羅對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他接下來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第十七節,又說“我雖沒有作什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換句話說,他不僅遵守所有明確的聖經誡命,他也遵守猶太口述的律法傳統。在這裡完全沒有迴旋的餘地。在猶太律法和生活中,沒有比遵守安息日,更重要的傳統和遵守律規了,安息日和聖殿是猶太人生活中的重心。因此,如果我們要相信保羅到處告訴他新皈依的信徒;不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可以停止遵守或改動安息日、聖經節期,以上等等,那保羅就至少是一個極度自相矛盾的人。但同時,他也違反了猶太律法,並可被判處死刑,這還會與他救主耶穌的明確教導相矛盾。
因此,假設保羅在使徒行傳中,講的是真話;他從未違背過猶太律法或猶太傳統,那麼,我們就絕對不可能,將他在歌羅西書所說的意思,解釋為;他在告訴所有人,安息日可以隨你想像去定義,甚至可以廢除。如果他真的為了不讓他的事工,受到阻礙,而撒謊說,自己沒有違反猶太律法,那為何我們要相信保羅所說的任何話呢?答案顯而易見的是:保羅沒說謊。他從來沒說過,安息日可以被改變或廢除。事實上,在希伯來書第四章第九節中,保羅說:“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
3.關於在飲食上、節期、月朔、安息日,以上等等,是誰定的律例?保羅指的是什麼呢?因為如果是保羅說要忽略上帝的律例,那是一回事。但如果是人對這類事情所定的律例,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恩,讓我們看歌羅西書第二章上下文,從第十六節開始說道;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第十八節.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
第十九節.不特定元首…。
第二十二節.這都是照人所吩咐的,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是人為制定的,不是上帝制訂的。難道我們豈能認為保羅是在說;妥拉的律法,不是上帝賜給摩西的,反而是人所制定的?當然不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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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這裡,奠定了整段教導的基調;也就是說,這些信徒能忽略人為的教條,但絕不能忽略上帝的教導。請記住;安息日,第四句話語,並不是人為的傳統。安息日不是人所制定的傳統,是上帝在妥拉中設立的。然而,人卻對安息日、聖經的節期、月朔,增添數百條規條;而那些規條,再加上那些經常模仿希伯來儀式的異教習俗,才是保羅所斥責的。
保羅所抗拒的;正如基督一樣,就是那些堆積如山、加諸在百姓身上的猶太傳統,以及當時已經習以為常的現象;將各種異教傳統與猶太傳統混合在一起。因為當時,百分之九十的猶太人散居在羅馬帝國各地,而且希望對外邦的鄰舍保持寬容、獲得他們的接納。在很多情況下,這些傳統跟遵守方式甚至完全取代了聖經。各個猶太教派的成員,開始隨著保羅到處傳道,試圖把他所帶領的新信徒,招募進那些迅速興起的猶太彌賽亞教派(宗派)之中;而每一個派別都有各自一套規條與禁令;什麼能吃與什麼不能吃、以及該怎麼守安息日、新月朔等等。他們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都被一冊又一冊、數以千計的人為規條所束縛,這些規條都宣稱是在解釋聖經。實際上,這些主要是人為的教義,反而取代了聖經本身。
所以,保羅在歌羅西書中,不是強烈抨擊上帝的妥拉,而是在斥責人為的規條和教義,其中源自於異教、某些是被誤導的傳統,而這一點他已經明確地說明了。
啊!但似乎外邦教會還有最後一條可以辯解的出口。那些人會說,對、對、對,這些都沒問題;然而,安息日是為以色列而設的,不是為了外邦信徒啊。對此,我有兩點想請你們思考;第一點,十言確實是賜給摩西和以色列的,對吧?既然是這樣子,那你們以及整個教會體制的人,為什麼認為它們對我們外邦教會同樣有效呢?是不是有點自相矛盾呢?第二點,我想引用保羅在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中的話,直接切入問題的核心。
加拉太書第三章第十六節“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這裡只是聖經中,眾多出處之一,無論舊約或新約,用來確立一切;祂要賜下的應許、盟約,都是賜給亞伯拉罕或他的子孫,沒有賜給其他人。那麼,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呢?也就是以色列,是希伯來人,亞伯拉罕的後裔。既然如此,那我跟其他人怎麼能聲稱,我們這些外邦基督徒,竟然也奧秘地成為同一個族群的一部分,因而就能享有從以色列盟約中,得到所有的好處,卻又要受限於所有原則的約束嗎?
答案如下。
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二十六節–二十九節“26.所以你們因信彌賽亞(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彌賽亞的,都是披戴彌賽亞(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外邦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彌賽亞耶穌裏成唯一了。29.你們既屬乎彌賽亞,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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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課第九–十頁
請一起看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十一節至十三節“11.所以你們應當紀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12.那時,你們與彌賽亞(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13.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彌賽亞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我們無法迴避這個事實;我們外邦信徒,乃是被接枝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我們之所以能連於以色列的盟約,乃是藉著我們對救主耶穌基督(Yeshua)的信心與信靠。我們按肉體是外邦人,原是局外的人,已被帶入到以色列的盟約。正是藉此,我們才能夠有分於那盟約。但這是否使我們在肉身上,成為猶太人嗎?當然不是!因為,我們再次見識到耶和華宇宙中,這種令人驚嘆的二元對立性:這是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兼有物理(物質)與屬靈層面。當保羅說;不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或男或女…等等,這絕不表示在物理(肉身)層面上,世界瞬間變無性別區分,不再有生理上的性別差異,也不再存在猶太人這個種族,或者外邦人變成猶太人,或反之亦然。只要觀察我們周圍的世界,就足以清晰明瞭這一點。但是,在屬靈層面上,基督在天堂、在靈界裡,已經打破了所有人與人的差異。無論區別是;膚色、種族、性別、國籍、富裕或貧窮、為奴或自主(自由)、猶太人或外邦人。從屬靈的角度來看,因為我們信靠耶穌、與耶穌聯合,耶和華就視所有信徒已被聯合、融入、接枝進到祂曾賜給以色列的應許中。請注意,我們並不是被接枝到基督裡,而是我們藉由對基督的信心與耶穌聯合,使我們被接枝進以色列的諸約中。
所以,為何安息日適用於我們呢?因為我們是以色列的一部分,即「屬靈的以色列」,而非肉身的以色列。保羅稱這“屬靈以色列”、“神的以色列民”。我們這些信徒得以領受妥拉中,一切屬靈原則的益處,也需要遵行這些原則,而未必包括所有希伯來文化中的禮儀規條。基督的登山寶訓中,主要強調兩點:摒棄人訂的傳統、並重申那些律法背後,被各種人的傳統所遮蔽的原則。耶和華說;安息日是一個永恆的屬靈原則,它被編織在宇宙的本質結構中,現在,它的益處屬於每個信徒。而且,上帝已經制定了一個特定的日子,作為每週的安息日,並祝福給它,使其成為聖日。讓我再說一遍:安息日是上帝設立的日子,不是人所設立的日子。安息日或許是為人而設,但並非出於人。基督之死是為人,但並非出於人。我們無法更動安息日的條款,正如我們無法改變,得救贖的條件那般。
老實說,我甚至不太明白,為什麼在承認我們應當遵守上帝的安息日的這件事上,會引起這麼多的困擾與爭論。遵守安息日並不困難,那不代表你必須放棄週日的教會聚會,更不是要你一週兩次到教會做禮拜(一次在週六,另一次在週日)。它可以很簡單,在週六停下你們日常的工作,把家庭的焦點專注在耶和華以及祂的話語上,放鬆身心、享受彼此相處的時光,以及沉浸在這一天,喜樂的經歷身體(和)靈性的更新。安息日是一個非常以家庭為重心的日子。你們不需要吃特殊的食物,或是吟誦特定的禱詞,或是披戴祈禱披肩。但如果你們願意的話,你們也完全有自由去做。你們不一定要待在家裡,也無須關閉電視機。但假設你們感覺是上帝在引導你的方向,那你同樣有完全的自由這麼做。我不認識,任何一個遵守安息日的人會不告訴你們;他們的生命領受到的祝福,他們以及他們的家人都因此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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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們決定怎麼做,只要記住這一點:安息日不是關乎救贖的議題,這並不是「遵守安息日加上信靠彌賽亞」才使人得拯救;因為唯有信靠耶穌,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才能帶給我們救贖。無論你們遵守安息日與否,都不會影響你永恆的保障。況且,我也不是在告訴你,要停止教會和週日的讀經小組。聖經時代的猶太人,一週會聚會好幾次;第一日、第四日以及第七日的安息日,這些都是常見的聚會時間。我要告訴你的是,週日教會崇拜;我們稱作主日和安息日,是兩個不同的日子,兩種不同的遵行方式。一個是人為的傳統,直到公元四世紀之前,還尚未存在。而另一個是上帝在創世的時候,所設立的日子。最後,我想為你們讀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第七節,來結束這段關於安息日的討論。
請讀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第一節至第七節。
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討論安息日,因為我們會在妥拉中,還會好幾次遇到這個主題(第十九課第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