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三課-第二章至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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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已經為我們預備好了舞台,並介紹演員逐一登場。我們得知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處境,被壓迫的奴隸勞工,那他們為何淪落到那種境地呢?因為新上任的埃及法老王不信守昔日的承諾,以及不尊重約瑟往昔的功績。
我們進一步還知道,這位新王是一名埃及人,並不屬於現已潰敗的閃族世系王朝。那些閃族王朝是在約瑟抵達埃及之前不久,才開始統治的,並在他抵達後,延續約一百五十年。
這位新法老自然深感憂慮,唯恐異族人,就是指那些非埃及血統的人,將再度有機會統治埃及,重演這莫大的恥辱。此外,埃及人來自含的後裔血脈,希伯來人則出自閃的後裔,兩族之間在外貌、血統上,具有顯而易見的種族特徵差異。況且,證據表明,雖說少數希伯來人融入日常的埃及傳統文化,但他們絕大多數保留並進一步發展出一種在外觀與內涵上,都相當不同的以色列文化。
由於,埃及本地人不久前,才遭受閃族君王統治之苦,加上這些希伯來人過往享有的繁榮昌盛,以及埃及統治者渴望讓埃及重回世界一流強國地位,法老認定必須控制希伯來人口。而他試圖達成這目標的方法有兩個,一是管控他們一路增長的人數,二是將他們奴役起來,作為國家建設工程的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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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經文提供了一些重要資訊,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換句話說,夫妻同屬一個利未支派,但別對此過度解讀。此時,那裏可能約有十萬利未人生活在埃及,因此基因庫很龐大。也就是說,我們後續會發現,摩西的父母顯然存在近親血緣關係。摩西的未來父母,暫時不知其名。我們之後會發現(母親)的名字叫約基別(Jochobed),父親名暗蘭(Amram)。摩西出生前,他父母已生下兩個孩子;米利暗(Miriam)跟亞倫(Aaron)。請在我們後續的妥拉課程中記住;摩西來自利未支派。這身分將非常有助於解釋摩西一生中,許多事情的源由。順帶說明一下,此時此刻,聖經尚未指明利未將被分別為聖,從眾支派隔離出來,專屬事奉上帝的祭司支派。因此,這個階段,從以色列人對自己的認知來看,以色列共有十三支派;因為約瑟透過他的兩個兒子,而領受了雙倍福分,他的二個兒子都被納入完整、正式的以色列支派。在此提個醒,當我們談到“以色列十二支派”時,這說法相當含糊,由於支派總數,以及哪些支派還算在內,在數百年歷史中,曾多次有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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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得知摩西出生時,正逢法老下令殺死所有希伯來男嬰的詔令下,他父母設法隱匿他約三個月左右,但是對他們來說,似乎不可能一直藏匿他的身分。他們是否認為,必須採取某種非常手段來挽救他,是因為他們預感,這個嬰孩有一天將成為以色列的拯救者嗎?完全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事情是這樣的,當他們把摩西放到那防水搖籃裡,並將它擺在尼羅河中漂流,那是一種並非出於特殊啟示的信心,就是單單且平時就信靠上帝,這孩子的命運,無論是生是死,都在祂聖潔的手中。
隱藏在希伯來原文中的,是摩西出生時的景況,跟早期幾項重要聖經事件之間的多重譏諷意味,還有一些指標性的關聯。當然,早期的賢哲和拉比沒有錯失這些關聯。首先,第二節經文提到,摩西的母親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其實在希伯來原文是說,她見摩西“tov”, “tov”正如任何對希伯來語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意思是“良善、好”。說是俊美並不是全然錯誤,卻掩蓋了摩西和這類早期聖經裡的上帝作為、行動之間的關聯。
記得,在創世紀第一章中,每完成創造之後的一個階段,上帝都宣告那是“良善、好的tov”。而在這裡,一開始就清楚顯明,摩西的出生本身,正處於神聖旨意的影響之下,並將承載偉大的使命目的。
摩西的母親,用造尼羅河船隻的相同材質;紙莎草,造了一個可以漂浮的搖籃。她抹上天然石漆(柏脂)密封,同樣是當時尼羅河船隻的防水方式,然後把摩西放在裏頭。有些聖經譯本稱這小救生船為“籃子”、蒲草箱,也有些稱作方舟。這裡所用的希伯來語是“Tevah”,而在整本聖經裡僅出現在兩種情境下;一是指挪亞所造的巨型方舟,二就是出埃及記這裡,是指這種小蒲草箱。那“Tevah”正確英文翻譯是“方舟”才對。搖籃或任何其他詞彙都未能達意,因為經文刻意要我們看見,挪亞方舟與摩西方舟之間的關聯。
請注意這兩座方舟在目的上的對等關係,在創世紀中,全人類原本要因為一場全球洪水而滅亡,而上帝卻看顧挪亞和他家人,能成為人類的拯救者,將他們安全放在“方舟(Tevah) ”裡,讓他們安然漂浮於洪水之上,而得以存活。在埃及,所有以色列男嬰本將溺斃於尼羅河裡,但是,上帝卻眷顧摩西能成為以色列的拯救者,將他放置在“方舟(Tevah) ”裡,使他浮在水面上得以存活。這段沒有寓言式的比喻,而是上帝所設立的一種規律與預表。在這裡,我們看到上帝以水和方舟作為早期救恩預表中的核心要素,第一種用來拯救全體人類,第二種是為了拯救希伯來人。
在此,出現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那麼極為重要又即將在出埃及記中登場的另一個方舟,盟約之櫃(the Ark of the Covenant),是否也應該跟摩西的方舟和挪亞方舟有關聯嗎?答案明確是否定的。事實上,那樣聯想就只是一種寓言式的比喻,一個美好的故事罷了。首先,約櫃裡,所用的希伯來語“方舟”是‘aron。意思是箱子,一個用來存放值錢物品的地方。值得玩味的是,在聖經裡‘aron ,以另一種方式出現過,而且只出現一次;意思是指“靈柩”。並且,它僅僅是指;約瑟死後,遺體經過防腐處理,並放入到‘aron內,也就是靈柩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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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總覺得,我們應該在這裡看到某種象徵意義,因為,同一個用詞‘aron ,既用來形容約瑟安息後的棺木,又是專門為了存放十誡(上帝用手指寫下)原石版塊而特別建造的約櫃。老實說,我不太確定這象徵意義,是否意味著,約瑟在上帝眼中的極大價值,被拿來等同於十誡的無限價值。又或是,它在象徵某種先知預言性的意涵,指向某種尚未完全顯明的未來啟示。值得注意的是,在啟示錄中,大約在約櫃被發現並放置到新聖殿裡,大約同時期,約瑟支派也突然再度出現。是否這兩起未來事件彼此相連?而兩個情境中, ‘aron一詞,是否給出了暗示?時間終將證明。
毫無疑問的,小方舟,那艘安置嬰孩摩西的箱子,被放在尼羅河沿岸的高大蘆荻中的位置,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好讓埃及公主在同一個地點定期沐浴時,很可能就會發現它。當公主發現並檢查那艘小船,並在其內發現哭泣的嬰孩時,公主的母性本能,油然而生。於是她決意來搭救這嬰兒使他免遭原本必然的悲慘命運。她立刻就看出,這是一個希伯來小孩,但顯然對她來說,沒太大影響。
在這裡不正是形成了一股極大的諷刺意味,不是嗎?下令屠殺這些希伯來男嬰的人;法老,他的女兒,竟然被上帝揀選搭救這位解救以色列的希伯來人。更奇妙的是,以色列拯救者居然被法老扶養在自己的宮裡。
此時,一直在旁目睹這眼前一幕的摩西大姐米利暗,衝到法老的女兒面前,提議為她找一名希伯來婦女做那嬰兒的乳母,公主做了一件唯一可行的務實作法,她接受了提議。
現在,又一種只有上帝才能安排的絕妙諷刺,嬰孩摩西被懷抱在他姐姐手中,交回到他母親身旁,而如今母親現在還能從公主那裡獲得報酬,僅僅為了哺乳並扶養她原本就是自己的孩子。然而,支付給這位希伯來母親的這筆錢,竟來自法老的國庫,也正是下令處死這類嬰孩的人,有數千個嬰孩像他那樣。喔!我多麼喜愛上帝的行事模式!
現在,第十節經文解釋“孩子漸長”,然後,便被送回到公主那裏,成為她的孩子。對約基別(摩西的母親)來說,想必是苦樂參半的時刻,因為她必須要將她孩子交出去,若跟著她,他將淪為一輩子奴隸。跟著公主,將是過著皇族的人生。
聖經沒有給出明確的年齡,但總的來說,認為當時,嬰孩哺乳期的歲數至少到三歲,不過更實際推測,可能五歲左右,事實上,有相當充分證據表明往往更久。在今日的部落社會中,斷奶的平均年齡接近六歲或七歲!所以,當他去皇宮生活時,摩西是處於幼稚園階段的童年發展期。這意味他很了解他家人,而且,當在送回給公主時,無疑已對希伯來母語熟練且掌握了理解力。從他家被強行帶走,並交給公主,對小摩西來說,一定是一段心靈創傷的事件。他不僅與他母親建立了深厚的情感連結,也融入了希伯來的生活模式。可以想像,當這年幼的孩子,從一種已烙印在他靈魂深處的生活中被強行撕裂,被帶入一個截然不同;實際上與其出身背景直接對立的新環境跟世界時,所造成的心理壓力,有多麼巨大。這種內在壓力,最終將以挫敗與憤怒的形式爆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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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結果就是,摩西是回到公主身邊後,他才獲得他的名字。那名字最初並非希伯來名,而是埃及名。但是呢,正如在混合通婚族群中,常發生的情況,埃及名摩斯(Mose)最終被希伯來人接納,並融入到他們希伯來語詞彙的一部分。在希伯來語中,是“領or救出來”的意思。然而在埃及語中,是個通俗常用字眼,含意不同,意思是“孩子”或“兒子”。因此,儘管英文中,我們稱他為摩西(Moses),在希伯來語中是梅瑟(Mosheh),在埃及語是摩斯(Mose)。所以,我們會看到許多法老的名字,也包含同一個詞;摩斯(Mose)。這也符合古代世界,長久的一項傳統;在兒子的名字上,加入某位神明的名字,以表達對某個神或其他神祇的感恩之情。當我們檢視歷代法老的統治時,就會看到像拉-摩斯(Ra-mose)的人(通常寫得更多的是拉美西斯Rameses),意為"太陽神之子–拉之子son of the god Ra”或托特-摩斯(Thot-mose),意思是“托特神之子(醫藥神之子son of the god Thot)”(常寫作圖特摩斯Tutmose,或我們更熟知的圖坦卡門King Tut),又如卜塔摩斯(Ptahmose),意為“卜塔神、造物神之子”。
在第十節和第十一節之間,如同經文裡常見的情況,時間又突然向前越過一大段,這次大約三十五年左右。經文都沒提到摩西的成長過程,但是從已發現的大量關於王室生活的埃及文獻記載,不難推斷出皇家生活的情況。雖說他接受了最優質的教育、軍事訓練、享用美食和美酒,並熟悉皇家宮廷禮儀,這些恩惠卻是勉強給予的。因為,不同於電影中查爾登.希斯頓(Charlton Heston)飾演的形象,摩西的希伯來出身,根本不可能保密。埃及人單憑外表就能看出他是出身低微的希伯來人;更關鍵的是,他也知道他是希伯來人。同樣關鍵的是,以色列民眾也知道摩西是誰,在他們眼裡,不論他是否有希伯來血統,他現在可是埃及人,一個令人憎惡的埃及人。摩西無論在哪一方陣營,都完全不受歡迎。在遭到以色列人和埃及人的雙重排斥、陷入困境和挫敗後,摩西最終採取暴力手段反擊。
有一天,他看見了一個極為熟悉的場景,一個埃及人正鞭打著一名希伯來奴隸。到此時,摩西想必見識過上百回的這類場景。但這次他暴怒了,親自處置了這件事,他殺了那埃及人並埋藏他。不久後,他看到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再度親自介入其中,正當他試著把他們分開,然後扮起調解人時。那欺負人的,轉頭對著摩西,質問他有何權力干涉,喔!順便問一句,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
喔!喔!糟了!摩西臉色蒼白,他殺人的行為,有目擊證人,埃及政府遲早會找出元兇,只是時間問題而已。任何殺埃及人的兇手,無論是埃及人還是異族人,都會判處死刑。摩西知道別無選擇,只能逃亡。於是,他逃走了,跨過埃及歌珊的邊界,進入並橫跨西奈半島,接著越過亞喀巴灣,最終進到米甸地。為何選擇米甸?很可能,是因為米甸跟埃及沒有政治上的聯繫。西奈半島地區,主要是由埃及控制的領土;他們一路沿著縱橫交錯的廣大沙漠半島貿易路線上,建立了軍事哨所,並與好幾個接壤西奈地區的國家,簽訂了條約。摩西的避難選擇,其實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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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的人生竟陷入到多麼孤寂、可怕的境地,被法老追殺,被希伯來人排擠。從王室的尊貴生活,變成沙漠游牧者的生活,一位沙漠游牧逃犯。在他帶領以色列經歷曠野之前,摩西自己早已先嚐過荒野的經歷。就像他祖先那樣,摩西被分離;跟他族人脫離和分開,摩西將在異邦之地,按照上帝的時間表,接受那神聖而隱密的手,來預備和塑造。
他的新家園,米甸的居民,是亞伯拉罕小妾;基土拉的後裔。因此,摩西和米甸人是遠親。我們將在聖經多處,會提到米甸人。請容我簡單介紹米甸人,他們其實並非單一民族,而是由五支部落組成的邦聯。他們不是定居在一個名為米甸的主權國家,只是一個用來確認這五個部落的所在區域名稱,也因此,這五支部落一方面統稱作米甸人,意思指他們都來自米甸地區。但另一方面,他們各自有部落名稱。其中有些我們日後會在聖經中遇見,那其餘部落,似乎已經隨古代歷史而失傳了。所以,就像聖經中許多地名和人名一樣,同一個地方或人物有不同的名稱,並使得整體脈絡的理解,顯得有一點撲朔迷離。
摩西一抵達米甸,便立刻在水井邊,跟這些米甸人相遇。
如果,我們仔細研讀聖經,便會發現許多重要的會晤,尤其是男女之間的相遇,常出現在沙漠水井邊。當時,女性能在不被她父親或是丈夫看顧下離開,單獨或與其他女子公開出現的合適場合,寥寥無幾,而水井是其中一個地方。就在米甸這口水井旁,幾位牧羊女在此現身並開始餵羊群喝水,一些地方惡霸出現,並驅趕女子們的羊群,意圖為他們羊群優先飲水。摩西瞧見這場爭執,激發他內心潛藏的憤怒,還有我們已經看到的、漸趨成形的義憤俠義者之心的驅使,運用他身為王室成員,以及正規軍事訓練中,所學的格鬥技巧,趕跑了那些人。這些女子被這位“埃及人” (他們這麼稱呼摩西的)的勇氣和戰鬥技巧所折服,摩西瞬間為他自己找到七個女性青睞者,她們當即帶他回家見父親。他們怎麼會認為這閃族人-摩西是一名埃及人呢?應該是他沒留鬍子,也就是埃及人特徵(但是,希伯來男性必須留鬍鬚),還有他的穿著。
這位父親叫流珥(Reu’el),隨後被稱作葉特羅(Yitro);即葉忒羅(Jethro) 。流珥,聖經稱他為 “米甸祭司”,在聖經學者中引發廣泛討論。例如;他究竟是何人,以及他在摩西生平中,可能扮演的角色。首先,要明白,有很多米甸人住在米甸地。流珥是被稱作米甸的“祭司”。我們在聖經中會看到同樣稱謂(那祭司),通常代表以色列的“大祭司”。所以,流珥是大祭司,或米甸人的祭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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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珥Reu’el”這個名字,被認為意思是“神的朋友”,伊勒(El)是上帝在宣告真正本名之前的稱呼。所以,可以說流珥在某種形式上,是認識這位真神的;一位通常被稱為伊勒的神。再者,既然出埃及記以及整部妥拉的其他所有經卷,都是摩西親自寫下的。摩西對於流珥,或是自己在米甸的經歷,無須多做鋪陳與細節描述,因為在他看來,似乎不是那麼重要。因為,我們確知的事,大抵是這樣;流珥邀請摩西與其一家人同住,將女兒西坡拉許配給摩西為妻,西坡拉接著為摩西生了兩個孩子。第一個孩子叫革舜(Gershom)。西坡拉至今仍是一個傳統的貝督因名字,意思是“鳥”,貝督因人習慣以動物的名稱,為他們孩子命名。我們很快發現,盡管“鳥”這個溫順的意象,難以符合西坡拉(Tzippora)的性情。她更像是老虎,或者是袋獾(Tasmanian Devil塔斯馬尼亞惡魔)更合適一些。但這話題,我們保留到以後課程再講。
有意思的是,注意摩西長子的名字;革舜(Gershom)。先前我們讀到希伯來語的異邦人或是外邦人等詞的含意時,我們知道希伯來語的對應詞是革(Ger)。所以,摩西這個名叫革-舜的孩子,字面意思就是“一位寄居在外邦的人”。
第二十三節告知我們,在摩西長期定居在米甸期間,那位當年逼迫摩西逃亡的法老已經去世了。然而在埃及,那些長期生活在這位,仇視他們的法老,鐵腕壓迫下的以色列人,即便曾對新法老抱有一絲緩和態度的幻想,這種期待立刻就被撲滅了。然而,當時機成熟之際,如同烘焙完成的以色列蛋糕,將從烤箱裡出爐,因為以色列的哀聲達於上帝之耳。經文記載;上帝就“紀念”以色列。此處希伯來語所用的“紀念”一詞是zakar。而zakar的意思不是指,像我們今日所理解的“記得”那樣。在現代語境中,“記得”只是心裡把某件事從大腦記憶體中喚起,頂多是一種被動思考的活動而已。然而,希伯來語的zakar,是一個更主動的詞彙,它蘊含了“介入”的要素。當我們把“記得”理解為一種純粹的理智活動;可能會、或可能無法引發後續行動。在希伯來語中,這卻是一個主動態的動詞,意即全神貫注地注目在某人或某件事物,並親自參與其結果與發展當中。
關鍵點在於理解,上帝此番行動與回應的核心依據,這完全基於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這約後來傳給以撒,再接下來傳給雅各,即是稱作以色列的。那盟約的內容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後逐步精確定義為,雅各和他兒子們,以及他們所有的後裔。將賜予屬於他們的土地,伊勒沙代El Shaddai(全能神)必將成為他們的神,上帝必庇護他們,並視他們為祂自己分別為聖的子民。而且,最終透過這條盟約,終必使整個世界蒙福。那早在五百多年前就已經開展的救贖歷程,雖然,以色列在埃及遭受磨難近四百年,看似沉寂狀態,如今,即將以可見的方式,付諸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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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著讀出埃及記第三章。
請讀出埃及記第三章全部內容
需要提醒大家,我們將用較長時間研讀出埃及記第三章。這章經文蘊含了我們需要知道和理解的豐富內容,好作為後續事件的預備與基礎。
第一節經文記載,摩西已適應了牧羊人的生活。由於,沒有跡象顯示,摩西在逃亡到米甸之前,有受過任何牧羊人的訓練。我們只能猜測,在他抵達米甸後,經過相當長一段時間,向他妻子和她的姐妹做在職學習。有趣的是,摩西顯然沒有他自己的牲畜。他牧養的是岳父的羊群。跟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等族長情況不同,摩西似乎沒有因此變得富裕。
他領羊群轉移到別處的草場,那地方被稱為何烈山(Mt. Horeb)。現在,我們需要盡可能確定羊群被趕往的具體位置,這點很重要,因為那地點正是摩西經歷火燒荊棘的地方,日後也將在此領受妥拉。換句話說,他無論領羊群到何處,那裏就是上帝之山。但同樣重要的事,他為何轉移羊群?為了找尋新的草場。因為羊群的搬遷,並不是因為牧羊人心血來潮的。而且,也完全沒有必要轉移到超出必要距離的地方。他們盡可能選擇短距離遷移,而且是已知而熟悉且既定的位置。
請讓我再次說明米甸的位置,它位於阿拉伯半島上,它西臨亞咖巴灣。如今,我曾查過關於古代米甸的地理位置,無論在教課書、地圖或任何參考書籍來源,都找不到任何米甸地區在阿拉伯半島之外的資訊。然而,有些人嘗試把傳聞到近乎神話中的西部米甸,安置在西奈半島的東部。然而,這種說法毫無依據,這與地理邏輯跟基本常識相悖。事實上,西奈地區在大多數時期,都屬於埃及領土,這也是為什麼摩西逃亡中,要穿越西奈,然後跨過亞咖巴灣,接著進入米甸。他絕不可能為了躲避法老的追捕,反而,滯留在埃及領土境內,還靠近軍事據點,讓自己很容易被逮捕。大量的考古研究發現,已證實了獨特的米甸文化,而所有已挖掘出的米甸文物,都僅存於阿拉伯半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米甸人曾定居過西奈半島。
現在,我無意去批判任何人,但從我的研究來看,有一點相當明顯的,那些主張米甸涵蓋西奈半島的人,其實有特定目的。他們為了證明摩西驅趕他羊群的地點,就在西奈半島。這樣主張的唯一動機,就是試圖把基督教傳統所認定的西奈山,是真實存在的歷史事實。但我們很快就發現,聖經本身並未印證此基督教傳統所指認的西乃山地點。
但是,摩西把羊群趕到西乃山半島最南端的一座山,這種說法,格外不合情理。因為他必須沿著亞咖巴灣東岸,往北約五十英里或更遠,然後再調頭折返,把羊群沿著亞咖巴灣的另一側,向南趕著走七十五英里或更遠的距離,才能到達那個,被指定為領受律法的地點,也就是西乃山。不僅如此,這條路線,會迫使摩西和他的羊群穿過貧瘠沙漠地帶,那裡草場稀少,可用水源更少。任何神智清醒的牧羊人,都不會驅趕嬌弱的羊群,橫穿一百二十五公里乾涸旱地,僅僅為了轉移牠們到新草場。
不!摩西一直留在阿拉伯半島,並且如聖經所說的;把牠們趕到了米甸曠野的“另一側”或“後方”。你們知道第一節經文中,有些譯本說,摩西領羊羣往西走。其餘版本則譯作 “後方”或“另一側”,或者其他未被明確界定的、概括性方向。這個嘛,唯一能推導出“向西”這方向的方法,就是逆向推論。如果你們一開始就假設何烈山是位於西奈半島的話,那麼從摩西實際出發的地方(米甸)前往那裡,就必須往西走,對吧?問題在於,在舊約中,“西方” 這一詞共出現六十九次,當中有六十八次,原文所使用的希伯來字,都是“Yam”,而“Yam”正是傳統希伯來用語,用來表示“西方”這方向的詞。舊約中,第六十九次出現“西方”這個方位詞, 正是在出埃及記第三章第一節這段(註:原稿對話用出埃及記第一章,應為口誤,經查為第三章第一節)。你們猜怎麼著,這裡使用的希伯來語詞並不是“Yam”這個詞。我們看到的是用“ACHAR”。而在舊約,其中共使用七十四次 “ACHAR”,有七十三次都被翻譯成“在之後”,或在“後方”。唯獨在出埃及記第三章第一節這段,有些譯者選擇將“ACHAR”譯成往“西”。明白這意味著什麼了嗎?這確實是一個嚴重的誤譯。我們所能確定的僅僅是,摩西帶領羊群前往,曠野某處後方,沙漠的背側後方,而這個“後方”可以是任何一個方向。
但在第二節中,我們確實讀到,無論他們去往何處,哪裡都是曠野沙漠環繞的群山地帶。而且,路程應該沒有離得太遠,最多可能不超過十到二十英里。我們將在以色列離開埃及之後,再回頭討論這主題。以現在來說,你只要需要知道;摩西經歷火燒荊棘事件的地方是在米甸,位於亞喀巴灣東岸的阿拉伯半島上,並非在西奈沙漠地區。(第七頁至第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