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拾課–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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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這一章,幾乎是自成一體。在這裡,逾越節Pesach(Passover)的節慶與條例,就此被正式設立。事實上,另一個由上帝所命定的節期;除酵節(the Festival of Unleavened Bread),也在此一併頒佈。關於節期的重要細節與時間順序,以及誰可以參與、誰不能參與,都有詳述。這些細節富含深層的屬靈意義,我們將逐一討論。
但是,本章也記載了上帝執行祂所宣告的命令;祂將親自擊殺全埃及頭生的長子,無論是人或牲畜。而這一章的結尾,則描述以色列百姓便打包行囊和急匆匆地離開埃及,再一次向我們透漏了一些重要資訊,包括哪些人、共有多少人離開,以及他們往哪裏去了。
現在,為了整理好思路,好更清楚掌握出埃及記第十二章中,所蘊含的重要事實跟意義,我們可以劃分出五個部分,進行理解:
第一至十四節:記述了上帝指示摩西有關設立第一個逾越節的細節。
第十五至二十節:展望未來,因這些細節是為日後的慶祝逾越節而設。
第二十一至二十七節:讓摩西與百姓交流,實際上是以色列的長老,傳達所有上帝指示他的話。
第二十八節:記載以色列百姓順從摩西和上帝。
第二十九節直到本章末尾,描述了那可怕夜晚的駭人景象,成千上萬埃及人的長子,不論是人和牲畜,都為了以色列的緣故,被上帝擊殺。接著經文又記載,希伯來人從埃及奴役中,出走埃及的最初階段。
那麼我們一起開始吧。
請讀第十二章全部內容
第一節清楚告訴我們。這逾越節慶典(Pesach)節期開始的地點和時間。但第二節如果不仔細解讀的話,可能會讓我們產生困擾,因為,這裡似乎是上帝正在確立猶太曆法的新年。你們當中對猶太曆法,和一年七個節期,稍微了解的人都知道,逾越節是一個春季的節期。逾越節是在猶太曆的亞比月(the Jewish month of Abib),這是它最初的名稱,後來這個月份改稱尼散月。一年十二個月份的名稱,原本都是希伯來語命名。然而,在出埃及記之後,大約八百年,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期間,猶太人將原本希伯來語月份名稱,改成巴比倫名稱。有些猶太教派,堅持使用較古老、原本的希伯來月份名稱,但大多數教派則採用更常見的巴比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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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所關心的,並不在於希伯來曆法與巴比倫曆法的混淆之處。上帝在第二節經文,清楚地告訴以色列人,這個逾越節的月份就是尼散月(正月)要作為一年之首。所以,人們自然認為一年的第一個月第一日,應當被視為新年的第一天。換句話說,正如我們今天遵循儒略曆(Julian calendar),一月是一年之首,在一月一號這一天,我們慶祝新年節日,這是一個新年度的開始。然而,猶太新年(Rosh Hashanah),字面意思就是“歲首”,卻不是在猶太曆的尼散月的第一日,而尼散月既是猶太曆法中的正月,也是第二節所指的那個月份。事實上,猶太新年,要到秋季,是在逾越節之後好幾個月,在提斯利月(Tishri),那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猶太人確實有好幾種“新年”,就像我們有一個從一月一號開始,到十二月三十一號結束的年度循環,為了標示曆法上的一年。如果你經營生意的話,還會有一個所謂的會計年度(財政年度),它可以從你所選擇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開始,這主要是用在報稅和會計上的用途。如果去上學,就會知道,各個學年在院校之間,可能有所不同,在某種程度上是人為制定的(有時會變動),而且,當然既不跟商業會計年度,也不跟十二個月份曆法中的新年,相關連。如果你是農夫,你的“年份”則更根據農業的周期循環,由於所有希伯來節期,都圍繞著農業為基礎,它們不一定跟太陽年或曆法年度同步,而更多是跟季節周期循環有關,事實上,我還可以舉出更多不同的年度計算法作為案例。
所以,在猶太曆法中的尼散月(如第二節所說的)被視為君王與王后統治紀年的起始月,也是猶太教曆的第一個月。猶太的以祿月(Elul公曆的八月),則是將牲畜奉獻十分之一的年度周期開始。細罷特月(Shevat February約公曆二月)則標誌果樹收成中,哪些果實可食用並用於十一奉獻的年度周期。提斯利月的第一天,也就是猶太新年(Rosh Hashanah),是用來決定年份數字何時更替。也就是說,像我們每年的一月一號,凌晨十二點零一分,從二零零二年跨二零零三年,接著下一年從二零零三年跨二零零四年,以此類推。所以每過十二個月,在元旦的第一天,年分數字就往上加。簡單吧。嗯,猶太人確實有一個特定的月份,用來更替日曆年度的年份數字,卻不是在尼散月,儘管尼散月是猶太曆法的第一個月。反倒是,猶太人在曆法年度中期,將年份數字往前推進一年,而且,他們(有時候)也是在那個月份,添加幾天或幾周,到他們的曆法裡。這是因為他們用陰曆為基礎,所以每隔幾年,就必須進行調整,使他們的曆法保持精準,並與較為現代的陽曆年一致。
沒必要記住這所有的細節,但重要的是;要理解,聖經曆法與我們目前這種規整、精確,以太陽曆365又四分之一天為基礎的曆法,完全不同。因此,當我們讀到聖經中,節期的設立,或某種特殊事件的日期,又或者某位君王在位統治了多久時,都必須按猶太曆法體系來理解。而不是用我們現代的曆法制度來衡量。
所以,我們知道,第一個逾越節,也就是猶太人離開埃及的前一晚,是在春季,大約是我們認為的四月。而在第三節,根據猶太陰曆法,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尼散月第十日,也就是在逾越節前四天,要選出,並非宰殺,只是選定,那隻將要作為逾越節祭物的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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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我們繼續之前,讓我先澄清一些關於這隻羔羊的誤解。第一;這必須是一隻公羔羊。第二;它還必須是一歲大的。換句話說;我們不是在談一隻可愛、毛絨絨、剛離開母羊身旁的小羊寶寶,這也不是你們幼稚園小朋友可以抱著走的那種。一隻一歲大的公羊稱作公棉羊。牠們長有羊角,已經具備一定程度的攻擊性(對羊來說),且體型很大,或許到五十磅左右。而且,牠們正值成熟期,邁向牠們的顛峰階段,視品種而定,雖然公羊會持續生長五年,但大多數的成長,在第一年就完成。一隻一歲的公羊是成年個體,完全具備生殖能力,而且很可能,早已用來繁殖(下一代)羔羊。不妨對比一下,你在超市購買的羊排;你所吃的,並不是一隻成年的羊。大體上,你們所食用的羊肉,年齡不超過六個月。所以,當我們想到上帝所吩咐,要獻為祭牲的那隻動物時,應該把瑪莉有隻小綿羊的那種兒童繪本圖像的小羊形象,或是肉品櫃透明玻璃紙包裝好的羊肉畫面,從腦海中抹除掉。
況且,絕不能是一隻病懨懨的公羊,也不能是發育不良、體型瘦弱的羊。牠必須是你所有一歲公羊中,最好的一隻。健康、有活力、沒有受傷、沒有留傷疤的公羊。
在第三節和第四節中說明,雖說一般原則是,每戶要宰殺一隻公羊,但若是小戶人家,就要與另一小戶人家共用一隻公羊。上帝看重祂所造之物的生命。這些公羊是無辜的,牠們之所以被宰殺,是出於人類的罪性,因此,上帝不願讓超過必要數量的牲畜被濫殺,以及牠們的肉被浪費。
在第五節經文中得知,公山羊能合法地代替綿羊。而第六節則說明,雖然公羊要在逾越節前四天選定,但直到逾越節當晚才可以宰殺,而上帝指定(逾越節)這一天,就是尼散月十四日。
現在需要再做一個說明;基督教的逾越節,只有偶爾與猶太逾越節重疊。例如幾年前,基督教的逾越節(受難日Good Friday)是在四月九號,而真正的逾越節是在尼散月十四號,也就是當年太陽曆的四月六號。基督徒將聖經的逾越節改成帶有政治含意的逾越節。這是因為,根據早期外邦教會主教的法令,以及公元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所頒佈的的飭令,規定逾越節,必須是在復活節之前的周五,也不再稱作逾越節,而是稱為耶穌受難日、聖周五。而復活節必須固定在主日慶祝。這個嘛,既然猶太曆法和現代儒略曆法並不一致,而且上帝所賜下的是數字日期;規定逾越節在某個特定的日子(尼散月十四日),而不是固定在某個星期幾,那麼基督教的逾越節,只有每隔幾年,才會真正落在尼散月十四日,也就是上帝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這段,明確規定的那個確切日期。你們明白這個差異了嗎?舉例來說,十月三十一號永遠都是慶祝萬聖節,但是,有一年十月三十一號可能落在周一,下一年是周二,後年是周三,以此類推。萬聖節前夕是被指定在一個數字日期上,而不是固定在某個星期幾,例如星期五或星期六。正如我們在出埃及記讀到的,逾越節也是被指定在一個數字日期上,而不是排在某個特定的星期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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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在埃及設立的逾越節是一個“預表”。也是將來之事的影子。它確實代表了真正而實際的救贖,最初是在埃及,使人脫離死亡。但是在一千四百年之後,基督把逾越節原本所要表達的,最完全的意義,顯明出來。那就是說,祂自己成為逾越節獻祭的公羊。因著信靠上帝,而在象徵和屬靈意義上,將耶穌的寶血塗抹在我們家門框上(即我們的身上),那因我們罪所當得的死亡之災,就「逾越」過我們了。這就是出埃及記中,逾越節的屬靈意義,但這層含意,直到耶穌受死後,才被完全顯明出來。老實說,我們一直被教會教導,要忽略聖經中,所有的節期,認為它們已經過時、與我們無關。因為它們屬於舊約的一部分(教會視舊約為已廢棄的)。然而,這些節期,其實是上帝所設立的預表、模型和紀念,目的是要教導並預備我們,迎接它們最終的應驗。當它們(節期)最初被設立時,對以色列人而言,確實具有真實和具體的目的與意義,但在未來,每一個節期都將展示出更豐饒深層的意義。
耶穌並不是碰巧在逾越節被殺的,天父差派我們的救主,正是在逾越節那一天;尼散月十四日,遭到處決,為的是使逾越節的節期,達到最完全的意義。因此,在我看來有點奇特,那些尚未相信耶穌是救主的猶太人,仍然在慶祝祂死亡的那一天,雖然,他們根本就不明白,這一天的設立,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他們仍然完全按照上帝所囑咐的那種方式與日期來過,反而,我們外邦教會,卻不這麼做。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千七百年前,一位羅馬政治人物所建立的傳統。為了向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和反猶太的教會主教做出妥協,我們這些外邦信徒,竟然放棄了上帝所命定的紀念方式。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但對我而言,寧願遵守上帝為逾越節制定的神聖條例,也不願遵循,圍繞著人為的政治和社會議題,而建立的人為教義,尤其是涉及到這個無可比擬的紀念性節期。
從第八節到十一節,上帝進一步補充了更多細節,說明以色列人究竟應當如何進行逾越節的儀式。除了要挑選一隻滿一歲、沒有瑕疵的公羊之外,必須確保有足夠的人,一起食用那隻公羊且不可糟蹋,上帝還補充了以下要求;
獻祭,即宰殺和預備公羊,當在夜間前進行
(
即傍晚進行
)
。
羊血要收集在盆裡。
要將一些羊血,抹在門
(
門框
)
兩邊及門楣上,也就是門框上。
拿一把
牛膝草
(Hyssop branch)
,沾盆裡的羊血,塗在門框上。
就在
耶和華
巡遍
埃及
地
,擊殺
埃及
一切頭生長子的那段時間裡,他們要食用
逾越節
的餐宴。
那一餐首先包含公羊本身。整隻羊連著頭一起用火烤。完全烤熟,不可用水煮。
還要吃無酵餅
(Unleavened bread)
,也就是沒加入酵母製作的餅。
也要食用
苦草
(Bitter herbs)
。
凡是剩下沒有吃完的羊肉,要在日出前,完全用火燒掉、徹底燒毀
他們吃這頓餐時,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預備好出發,隨時準備離開
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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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逾越節儀式的每一個環節,都具備屬靈意義。當然,逾越節的公羊所指向的,就是那位;最終拯救人、脫離死亡的拯救者,就是救主耶穌(Yeshua Ha Mashiach)。
苦草象徵著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數百年,以及艱苦勞役的苦楚歲月。
無酵餅代表誠實與真理,在聖經裡的酵母象徵著罪與欺騙虛偽。
苦草配著甘甜的無酵餅一起吃,象徵著逾越節這件事本身,是苦甜參半的。對那些成為贖價的埃及人來說,是死亡。對另外那些,被主從眾人中,分別出來的以色列人來說,卻是生命。在終極應驗中,它意味著;我們的贖價,耶穌,承受了死亡,而其他人,也就是信徒,得著了生命。
公羊必須整隻完整的呈上,正如我們稍後在第十二章會讀到,動物(羊)的一根骨頭都不可折斷。這預表了基督,祂在被處刑時,沒有斷一根骨頭(雖然在羅馬十字架刑Roman Crucifixion中,打斷受刑者腿骨是慣例,但他們對耶穌並沒有這麼做)。
牛膝草的枝條,象徵著潔淨(在新約中,我們會看到痲瘋病人得潔淨的記載,以及詩篇第五十一篇的應用)。順便一提,沒有人完全確信,牛膝草到底屬於哪種樹或灌木。如果你今天去以色列的市場,他們會賣一種叫牛膝草的香料,但他們會坦白告訴你,這不是出埃及記中,所提到的牛膝草。越來越多學者認為,這是我們稱作牛至(Oregano)的品種。
上帝向摩西和以色列所頒佈的神聖條例,在第十二節,暫時被打斷一下,當神–耶和華再次重申逾越節的夜晚,即將要發生的事情。祂說;祂將會親自執行,巡行埃及全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長子,並且還要使埃及人所跪拜的一切神祇敗壞。人們只能想像那夜的景象是;嬰兒、幼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忽然間,還沒有任何明顯徵兆下,他們呼吸的停止,然後他們心臟驟停。沒有任何辦法能使他們復活,街上的人們倒下死去,看不出任何死因。你們心中能想像得出那樣的畫面嗎?無數驚慌失措的埃及人,奔向他們的異教祭司求助,在驚恐、絕望與無助中,向他們家中的神祇祈求拯救。主耶和華特意針對法老,因為連他家族,也失去了長子,埃及王位的繼承人死了。成千上萬的牲畜,或許百萬隻牲畜,從埃及另一端到另一端,倒斃在田野間,這意味著許多埃及人將面臨飢荒。上帝的審判,勢不可擋、無法動搖、毫不退讓地降下恐怖的刑罰,使人們無處可逃,除了,以色列和一切加入以色列的人,依靠羔羊之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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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第十三節,耶和華說;當祂看見以色列家塗抹在門框上的羊血時,祂必越過、略過那家裏面,所有的人。他們將不會經歷長子之死的災禍,像所有不信的埃及鄰舍那樣的經歷。
那是一個多麼令人警醒、恐懼的想法阿!我的朋友們,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就在我們早晨起床到晚上入眠之間,這地球有成千上萬人喪命、永遠消逝,更嚴重的是,進入永恆的結局。明日會如此、後天也會如此,一天又一天地重複發生。然而,只要把自己與以色列的上帝連結,你就能避免這樣的結局。信靠耶穌,就是信靠上帝,如此,你就加入了以色列的上帝。信靠基督,將祂的寶血,撒在你們的房屋上,也就是你們的身體上,你就必得著生命。若不這麼做,永恆的死亡就是注定的結局。沒有中間地帶、沒有折衷方案、也沒有中立的立場、也無處可逃。
在第十四節,上帝清楚指出逾越節;尼散月十四日這一天,要作為永遠的紀念。據我上次查考,「永遠」就是永遠,而不是直到某個羅馬主教或是羅馬皇帝另做決定為止。
從十五節開始到二十節結束,上帝吩咐以色列人,今後所有的逾越節該如何慶祝。其實,與其說是一種改變,不如說是一個補充。這個節期稱作無酵節(the Festival of Unleavened Bread)或Matza(無酵薄餅節)。這節期規定,與逾越節相關連的七天內(逾越節自身嚴格來說,其實是一天的事件),從尼散月十四日開始,以色列人斷不可吃任何含有酵母、發酵物的餅。不僅如此,每一戶人家都要丟棄所有的酵或是任何含酵母的東西。
在那七天期間,食用任何帶酵的食物,都有嚴厲的懲罰;第十九節說,違反之人將被“剪除”。“剪除”的希伯來語是“karet”。意為切斷或去除下一個身體部位、或者像砍樹一樣砍掉某物。它可以指永久脫離,但在聖經中,最常指向神的毀滅和死亡。所以,這種被“剪除”,並不類似於對叛逆孩子的短暫「冷靜時間」。也不像是有固定刑期的監禁,或暫時被社會隔離。在大多數情形下,它很可能不代表受影響的人必須被處決。然而,有時候處決確實是其結局。但這確實是指那被“剪除”之人,會被逐出以色列,離開他所屬的支派、家族,而最嚴重的是,被主耶和華驅逐。現在要弄清楚一點;在這裡說話的是耶和華。因此,這與其說是關於肉體的懲罰,或被自己支派斷絕關係,不如說,這是關乎被上帝棄絕。作為以色列一分子所享有的屬靈福份,就此被終結了。
也請注意,無論一個人是(這取決於你的聖經譯本如何措辭)以色列的寄居者,還是以色列的公民,都不重要。讓我按原文這段話,想表達的的本意來說明;不論你是本地人、一名土生土長的以色列人,還是原本屬於非以色列的族群,但已經放棄你過去的外族身分,並且宣示效忠、加入以色列其中一個支派,這些都沒有差別。這裡清楚地表明了一個原則;在上帝的國度裡,沒有二等公民。我們會在整個舊約的好幾處地方,以及新約中,會找到同樣的訊息。這對你我這些非以色列人來講,意味著;因著基督寶血的盟約,被接枝在以色列身上,好使我們得以分享以色列的盟約。這表示;在屬靈上,上帝並不區分那些天生的以色列人,和那些以色列境外出生的“外地人”,但如今被接枝在以色列身上的「外人」。主是否仍然在肉身的層面上,區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呢?當然有啦,而使徒保羅對這個問題,也有相當清楚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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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二十一節開始,摩西開始把上帝吩咐他的一切,傳達給以色列眾長老 (實際上是重述),這樣長老們再將訊息傳給每一個以色列人。
在我們繼續之前,先在心中描繪一下當時以色列人口的情況。那時約有三百萬以色列人,存在並生活在埃及,約佔埃及總人口的四分之一。某些學者認為這個數字比較接近兩百萬人,另一派人則認為更接近三百五十萬人或四百萬人。一些極端自由派的學者認定,聖經記載的數字嚴重失真,當時以色列人只有幾千名而已,這種說法既荒謬可笑,也明顯違背了,當時代正常人口的自然增長規律。我們將在另一堂課,深入地討論這問題。
以色列人主要,但不完全居住在下埃及地區,也就是尼羅河三角洲東邊一個叫做歌珊的地方。但毫無疑問,也有成千上萬以色列人已經離開歌珊地,並且散居在埃及各地。四百三十年前,以色列人來到埃及時,完全都是從事牧羊為生的牧人。但如今,多數人成了商販、農民和貿易商,而且,大多數人則成為各類的工匠,受埃及人雇用來修築他們的道路、政府建築及軍事要塞。希伯來人與埃及人之間雖有通婚,但雙方都不鼓勵這作法。某些以色列人居住在歌珊和西奈之間的交界處,甚至有少數人住在西奈半島之內。
因此,當摩西下達指令給代表民意的長老們,準備離開埃及時,有些長老必須趕緊回到各自居住的地方,把訊息傳給那些,同住在各地的以色列群體。也就代表著,當摩西帶領龐大的以色列人群體離開歌珊地時,途中還有遇到一些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陸續加入,另外,也有非以色列支派的外族人,聽說並見證到以色列之神所行的事,便想加入以色列。在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中,我們就會讀到對這一問題的記載。
在第二十五和二十六節中,我們的關鍵字眼“事奉”出現了,儘管你們的譯本可能會翻成“守這禮”或“守這儀式”之類的說法。也就是說,第二十五節,按字面意義其實是, “就要守這禮”,在第二十六節則是“當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對你們是什麼意思?” 看見這裡使用“事奉”這個字的重要性在於;上帝有意讓我們明白,以色列正從,為埃及作奴僕的奴役狀態,轉變成,基於愛與信任、甘心樂意臣服於耶和華的事奉。當然,這是一種“屬靈的模式”。因為當我們藉著耶穌,把自己的服事,獻給耶和華時,我們就脫離了邪惡慾望和撒旦的奴役。
在第二十九節,經文簡短地描述了那一夜,埃及長子死亡的恐怖場景。我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的是,就在耶和華對埃及的長子,宣告永恆死亡判決的同時,祂也正在拯救以色列。埃及仍然處在那種黑暗的(“chosek”)狀態中,也就是屬靈的黑暗。而以色列卻在上帝所帶來的光照與啟發中歡慶。當以色列正在饗宴、敬拜、歡欣慶祝時,埃及卻因雪崩式的死亡人數而陷入恐懼,全國籠罩在哀悼之中,“因為無一家(意指一個家庭)不死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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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一節,此時已飽受打擊、身心俱疲的法老,召見摩西和亞倫,命令他們帶著全體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沒有提任何先決條件。他說;帶走你們所擁有的一切,但他也懇求摩西為他祝福。這個祝福無疑是為了解除已壓垮他家族和全埃及的神聖死亡咒詛。
埃及百姓完全同意。他們催促以色列人離開,“否則,我們都要死了”。
其實非常有趣的是;即使埃及人完全認識了耶和華,他們現在對耶和華和祂大能的了解(也許比我們在場所有人的認知還好),卻仍然不相信祂。因為祂從未威脅過要擊殺所有的埃及人(他們懼怕說“不然,我們都要死了”),祂只是針對長子而已。在知道上帝的事跟真正認識上帝之間,有極巨大的差異。聽到上帝的話、相信神存在,跟信靠上帝之間,也有巨大差異。如果只是知道神的事,甚至聽見祂的話並相信祂存在,而沒有伴
隨著親自認識上帝、耶穌並信靠祂的話,那就僅僅只是一種智力上的操練而已。
以色列人迅速打包好所有的家當,包括沒有烘烤的生麵糰,那一批沒有加酵的特殊麵糰。他們也把,按照上帝的命令,從埃及那裡“索要”來的金器和銀器,裝進他們的行囊中。那麼,為何上帝會命令祂的子民,從這些已被重重打擊的埃及人身上,拿走金器和銀器呢?這個嘛,一方面是;這些金銀器將被用來建造上帝的聖所,以及存放刻有十誡的石板的約櫃,還有製作七燈(金)燈台(Menorah)和其他事奉上帝的器皿。另一方面就是;這也是一種補償,為了彌補以色列人兩個世紀以來,所承受的奴役、強迫做苦工,那是來自憎恨他們的埃及人所加諸的。
現在,以色列人是在什麼時候離開埃及的?就在逾越節那天!!就是尼散月十四日。要記住,按照希伯來人計算方式,一天是從日落到日落。他們在夜晚吃完他們的逾越節晚餐,在接下來的早晨、日出時分,仍然還是同一天,他們收拾好就離開了。你們明白其中的涵義嗎?我們個人的逾越節、我們從永遠死亡中的救贖,就是在我們接受基督,並把祂的寶血塗抹在我們身心門框上的那一刻。然而,就在我們接受祂的同時,我們也立即得自由,脫離罪的捆綁。我們不需要再等待其他事發生,才能擺脫奴役,並開始事奉上帝。不覺得很奇妙嗎?!
第三十七節告訴我們,他們從蘭塞(Raamses)起行,在疏割(Sukkot)停歇。蘭塞在比東(Pithom)旁邊,在聖經中,稱它們為偉大的“積貨城”,就是那些巨型商務和政府倉庫。這些城市,其實都是倚靠在以色列人的勞苦之上,建造起來的。我們知道蘭塞和比東的確切地點(位於歌珊地),而它們已被考古隊挖掘出來。但是,疏割是另外一回事。位置究竟在哪裡,就像出埃及記的確切路線那樣,充滿謎團。
我們下周,再開始處理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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