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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課 – 出埃及記第18章和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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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六課第十八章和十九章

中文第16第一頁

我們上週稍微讀到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的一部分,結尾講到摩西岳父葉忒羅(在希伯來語是葉忒羅Yitro),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跟他團聚。而且,我們還發現葉忒羅已經聽到了許多,關於以色列埃及出逃時,所發生的神蹟奇事。葉忒羅,做為一名異教祭司,很自然就接受許多事件的本身,就是奇蹟的性質,那只有庇護以色列的神或眾神才能促成的事。

摩西葉忒羅共處了很長一段時間,摩西詳述了到底是哪位神施行這一切,並分享了過去幾週的一些戲劇性細節。葉忒羅耶和華留下極深刻的印象,讓他想奉這位至高的神,為自己的神。實際上,與其說是葉忒羅放棄他原本的諸神,不如說是,他接受耶和華為最偉大的神,眾神之上的神。接受耶和華的過程,牽涉到兩種特定的獻祭(我們已知道它們稱為燔祭‘Olah平安祭Zevah),並最終以神聖餐宴來做結尾。本質上, 葉忒羅成了以色列人然而,葉忒羅是否從此就放棄了,他身為米甸人的身分,轉而認為自己為希伯來人這一點其實尚不明確。

我們一起重讀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的後半段內容,接續本周的課程。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第十三節至最後一節/末尾

葉忒羅歸信儀式的第二天,摩西坐著審判百姓;也就是說,他擔任爭端的仲裁者。很顯然他是唯一的審判官,因為有一長列百姓等著向他陳述冤情。經上說;百姓從日出到日落一直排著隊。葉忒羅觀察到這情形,便在合適時機,跟摩西討論此事。盡管我們通常都記得這起事件,是源於摩西過度操勞而疲憊不堪,實際上,葉忒羅主要的擔憂,似乎是漫長地等候在摩西面前的百姓。而且,第十五節也明確地記載,摩西不僅審理百姓的法律糾紛,他同時也是他們的屬靈導師;就是說,人們來到他那裡,諮詢個人生活的情形下,上帝希望他們怎麼做。如今,這是一個喜憂參半的局面;好消息是百姓學著尋求耶和華的指引,然而,壞消息是百姓覺得只能透過摩西來接近耶和華。那麼,確實,摩西正迅速走向心力交瘁的邊緣!

人們不禁會問,葉忒羅從哪得到這樣的智慧,能向摩西提出這樣的建議;從本質上看,就是設立一套治理系統,設立低階和高階的審判官,以此類推。雖然聖經沒有明說,上帝一定是同意葉忒羅的建議,因為摩西立刻就把這樣的制度,實施了。

(第十六課第一頁)

16第二頁

現在,所建立的這套組織體系,聽起來與一千多年後的希臘羅馬制度,極為相似。要設立千夫長百夫長五十長,以及十夫長等。對曾在軍中服役的人來說,對這套制度相當清楚;但對沒有軍旅經驗的人來說,基本運作方式是;每十個人聽從一個十夫長。這五位十夫長(總共代表五十人)則向一名五十夫長負責。這兩位五十夫長(各自掌管五十人,及其下的領袖)向一位統管一百人的領袖(百夫長)負責。而這十位百夫長(各自管理一百人及其下的領袖)則向一個統管千人的人負責。因此,那人(千夫長)實際統管著一千人,及其下的領袖。

關於葉忒羅摩西提出建議這件事,有幾個值得注意的要點,我們不應該忽略。首先,以色列司法制度的建立,功勞明確地歸功於一個以色列人。更重要的是,葉忒羅是一個米甸人;他屬於一個部落邦聯,而在幾年以後,我主上帝下令摩西將其剿滅。米甸後來會變得更像亞瑪力:因為他們給上帝百姓造成禍患,而被特別標記為;要被消滅的民族。

第二點是,葉忒羅所建議(摩西負責實施)的司法制度,是純粹世俗性的作法。也就是說,它並非由將來在以色列當中,分別出來、專門事奉上帝的僕人利未人和祭司所組成。實際上,第二十一節經文清楚表明,被選立的審判官是從「全體百姓」中,選出來的。換句話說,他們是普通平民,而非支派首領王子,更不是長老。現有的支派和宗族制首領,將被擱置在旁,取而代之的是選拔有智慧和行事正直的人,而不論其社會地位如何。不過,我在此也要說明,自從人類多到足以形成部族和支派以來,政治與權力就一直在人類事務中,發揮出作用。所以,我並不懷疑,揀選的過程並不像當初,應該那麼單純。很可能在幕後,存在著相當強烈的施壓與操控,讓某些人被排除在外,還有另一些人被納入為審判官

第三點,這套世俗司法機制,盡管蒙主耶和華認可,卻並不是主耶和華親自設立的。耶和華並沒有吩咐摩西去制定司法機制,更沒有吩咐他如何進行。這是一套人為的制度。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上帝的護理旨意在其建立以及審判官的選拔上,扮演了一個核心角色。但其中存在著相當廣泛且具革命性(中東標準來說)的民主成分,就是,百姓能自行選出他們想要的審判官

第四點,這司法體系將定期召開會議。這不是一種按需要才召開、且每次都重新選拔審判官的會議。在一個有三百萬人的社群中,每天都會有許多爭議需要解決。

歸根結底就是,即使在以色列尚未領受妥拉(律法)之前,他們其實已經相當有組織;指示和命令能非常迅速地傳達給百姓,而且,每日的爭端也能很快地處理掉。

(第十六課第二頁)

16第三頁

我們從這裡再次被提醒;耶和華是一位有秩序和架構的神,而非混亂和無秩序的神。從我們一開始學習,我就請你們特別注意在妥拉中所讀到的,各種上帝的模式、預表、預示以及體系,因為這些都不是一次性的設計;它們至少會持續存在,直到耶穌降臨,而且,其中有許多甚至會永遠適用。

上帝摩西以色列表明,祂的律法、律例和體制是值得仰賴、倚靠、和信賴的。這些命令不是一時興起,也不會隨上帝的心情而改變。他們可以認識上帝,而且在人類心智所能理解的範圍內,他們也能夠明白這位宇宙永恆上帝的作為。這對我們而言意味著,上帝在聖經年代,以及在制訂妥拉時,所採用的秩序、方法和邏輯推理,至今依然有效,當我們在將來,目睹末世預言事件逐步顯現時,也同樣適用。我認為這很讓人安慰。耶和華希望祂的百姓心裡安定,而不是焦慮不安。

在第十八章末尾,已經一勞永逸地說明,只要摩西在世,他便是所有事物的最終權威。當然,這一點在出埃及記前面幾章,就已為我們表明;當摩西說話時,就如上帝在說話。難怪,猶太人摩西懷有如此崇高的榮耀與尊崇。身為基督徒,我們也應該承認摩西在上帝眼中的特殊地位。

葉忒羅現在被打發回去米甸的家,有可能是一個非常短的距離。

出埃及記六個單元中的第二項,已經完結,從第十九章開始,我們進入到第三個單元:盟約和律法。

請讀第十九章全部內容

當我們進入出埃及記的第三單元,我稱作「盟約和律法」,這時以色列人已經離開埃及進入第三個月。埃及希伯來語說是Mitzrayim。在他們的前方,有一場與上帝相遇,而這場相遇不僅會改變他們自身的存在和身分,更將為整個世界帶來嶄新的格局。因為,耶和華帶領以色列離開埃及,正是為了讓他們在聖地上帝之山,與祂會面,目的是要與雅各的後代建立一種新的關係。

耶和華已經為這個重大時刻,預備以色列人數百年之久,按部就班地進行。祂藉著雅各創造了一支分別出來的民族,讓他們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漂流,接著,在另一塊土地上寄居並發展成一支龐大的民族,而那地最終奴役了他們。最後,祂又把他們從壓迫者手中拯救出來。祂讓他們見證偉大的神蹟;祂透過降在埃及的災禍(這些災禍並沒有傷及希伯來人),顯明以色列是一支分別為聖的民族,正如聖經所言,上帝使以色列與其他所有萬族「分別出來」。耶和華親自藉著祂肉眼可見的臨在,引領以色列穿過沙漠曠野;祂以超自然方式,餵養他們和賜他們水喝,祂為他們爭戰,並在戰場上,擊敗了他們的敵人亞瑪力人

(第十六課第三頁)

16第四頁

以色列在離開埃及,這三個月以來,有沒有因為上帝為他們所作的一切,而真的有很多改變嗎?答案是;既有改變、也沒改變。有改變的是;他們完全意識到耶和華的大能,無窮無盡,而摩西是祂揀選的人,來領導以色列的他們現在對耶和華極度敬畏。沒有改變的是;他們對耶和華信心仍然狹小,他們還不明白耶和華不僅僅以色列的神而已,而是唯一的神。他們甚至對全能者,至高神的聖潔,更是連邊都未能觸及的領會。

我主上帝即將在神與人之間,建立一種前所未有的關係;一種盟約關係。上帝所建立的第一個盟約,與其說是一個正式的盟約,不如說更像是一個應許。亞伯拉罕盟約是給亞伯拉罕應許;他的後裔會極其眾多,而且,上帝祂自己會為這些後裔,預備了一片已指定的土地來定居,還藉著這些後裔,使地上的萬族蒙福。亞伯拉罕無需承擔任何義務。主耶和華所要成就的事與亞伯拉罕的行為或舉止作為,毫無關係。

主耶和華即將西乃山立的盟約,在根本上與亞伯拉罕盟約有所不同;以色列百姓需要承擔義務。上帝將如何回應,是根據以色列的行為表現。

在那個時代,締結盟約是一個非常普遍跟日常的方式;要嘛是兩個有相同實力的人,訂立一個互相有益的協議,要嘛就是一種宗主關係式的盟約,在這種情況下,一位君王與他的臣民立約,也就是在不對等的雙方之間建立關係。一方握有權柄,另一方是則在其治理之下。他的臣民可以只是構成他國度的幾百人,或是以一位帝國建立者為例,則可能是他所統治的整個國家與民族。

因此,雖然我們在談論上帝亞伯拉罕的應許,以及在西乃山賜給摩西的宣告、啟示時,我們都用盟約一詞,但它們都類似於盟約的性質,卻並不完全符合古代標準的盟約目的或條款。

再說了,一位神與某一族群,建立類似盟約的關係,這在當時可說是前所未有的現象。這在所有已知,以宗教為基礎的文化中,至今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將會發現,耶和華藉著摩西所頒佈的許多律法,對希伯來人而言,並不算是稀奇古怪或陌生(上帝賜下大多數的律法和誡命,其實是他們熟悉,並在其他的中東社會中,也有相似之處)。真正沒有先例的,是希伯來的上帝與希伯來百姓之間的關係,一種類似盟約的關係,這在世上沒有任何類比可言。

現在,在第二節經文說,以色列已經抵達聖山的山腳下;摩西開始登山,肯定是朝著大約兩年前,他曾與上帝相遇的同一個地點前進,那時神以火燒荊棘的形式顯現。時間緊迫地;耶和華立刻告訴摩西,祂有一段話要傳給雅各家、以色列的百姓,這是以下內容:

首先,你們不是因為自己做了什麼事才來到這裡。我為了你們攻擊埃及人,我把你們帶到這個地方,現在我把你們帶到我自己面前,完全是因為我選擇了這麼做。

(第十六課第四頁)

16第五頁

第二點,如果、如果你們實在聽從我的話,若你們遵守我即將賜給你們新的盟約,那你們將作屬我的產業(子民),我的珍寶。

第三點,如果、如果你們遵守我的約,上帝會將視你們作祭司的國度、以及成聖,也就是聖潔的國民。

請注意我說的是新盟約。這盟約,也就是我們通常稱為律法摩西盟約(Mosaic Covenant)的,這的確將成為一個新的盟約。以色列在那個時刻所運作的盟約,就是亞伯拉罕盟約。那個盟約(指亞伯拉罕盟約應許他們擁有屬於自己的特別土地,並且,他們的人數極為繁多;世上的人要因著他們而蒙福,而以色列也將極其繁盛。他們即將領受的這條新盟約,當然不是要廢除早先的盟約,對吧?西乃山的這個盟約,不是要取代上帝大約六百年前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上帝並沒有說我要替換掉,原本賜給你們屬於自己土地的應許,我乃是要賜給你們我的律法希伯來人即將領受嶄新的盟約,它的目的與舊盟約並不相同。這兩條盟約要相互輔助、密切相關。

這就是我非常不喜歡把新盟約這個術語,用在那個屬於彌賽亞耶穌(Yeshua HaMashiach)盟約的原因之一。因為在我們外邦人的思維裡,往往會有一種觀念;一旦有了新的盟約,舊的那個或那些盟約,就變得過時、廢除、被取代了。其實並非如此。當然,就關於那在基督裡的約而言,在某種意義上,早先盟約中的某些因素,確實從原本只是未來實體的影子或預表,被轉化為它們始終所指向的更高本質。例如,那用牲畜的血來贖罪的獻祭制度 (其實是從亞當夏娃開始的),在耶穌裡,被轉換成最完全的本質;祂的寶血才是牲畜獻祭所預表的那真實之血。也因此,耶穌的獻祭就是最後且終極的一次贖罪祭,此後再無需其他獻祭。獻祭制度並未終結,也沒有真正的改變,它反而是被轉變了;贖罪仍需要無辜者的血來為罪代贖。因此,每當我們憑著信心、仰賴基督的寶血,已經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時,我們其實就是在實踐獻祭制度的意義、目的以及精神所在。

然而,從另一層角度來說,上帝所立的每個盟約,在頒佈的當時,都已經為了耶和華創造它們的神聖目的,而完全發展、完全確立的。我們購買新款的電腦和汽車,是因為新款具備舊款所沒有的功能與性能。因為隨著我們的知識和科技進步,我們能夠使所創造的事物,變得更好、更好用、更完備。這是人類的模式,這絕非上帝盟約的方式。上帝沒有先與亞伯拉罕立下一種原始、低階技術的盟約,然後接著摩西盟約建立一個更先進、具備更多功能的新一代盟約,也不是隨著上帝的視野和能力不停擴增,最終在作為基督的新盟約中,打造出一個配備齊全、功能完備的「升級版」之約。這裡每一項盟約,從起初被設立時,就是完全的。並且一直保持完整,都是為了成就神為它們各自鎖定的目的。

喔,當然,每個盟約中的某些部分,確實會隨著時間而「老去」。正如保羅希伯來書第八章十三節所說。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盟約的條款,越來越接近完全的應驗;也就是說,盟約越古老,已經得到應驗的盟約條款就會更多,剩下尚未應驗的就越少。比方說,在亞伯拉罕盟約中,以色列曾被應許,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如今他們已經擁有了(順帶一提,從此再也不會被驅逐出去了)。而且,亞伯拉罕的後裔確實祝福了外邦人世界,也祝福了希伯來世界。在摩西盟約中,獻祭制度的目的,已在耶穌的死裡,得以實現。然而,律法用來向世人顯明上帝的原則、屬性和道德標準,以及什麼是讓祂喜悅和讓祂不悅的事,至少會持續到千囍年國度(否則我們怎麼能知道上帝對罪的定義是什麼?)。哪怕是最新的盟約;新約,也有些條款已經完成;大衛王的子()(彌賽亞耶穌)已經降臨並離去,也為我們贖了罪。所以,這是否意味著新的盟約,現在已經過時了呢?就因為那是兩千年前的事,且某些部分條款已經應驗呢?當然不是啦。亞伯拉罕盟約是所有盟約條款完全應驗的進程上,最為接近完成。摩西盟約有許多要素應驗了,卻還有許多內容尚未應驗。而新的盟約已有部分條款內容應驗,但仍有更多條款內容等著實現(例如,基督的再來,以及全以色列的得救,末世戰場「哈米吉多頓」的毀滅,千囍年國度的建立)

(第十六課第五頁)

16第六頁

這三個盟約都是必要的,它們至今依舊有效;只不過其中有些盟約,比起其他盟約,更接近完成所有目的的最後要素而已。

讓我用一個極短的比喻來說明,然後我們接著往下讀。當你們蓋房子時,它有幾個基本構成部分;首先是整地,接著澆築混凝土地坪,搭建牆體框架,再來是屋頂、外牆板、石膏板等等。現在呢,如果你完成了整地、澆築地坪,那一個部分的工程就結束了,是否意味著,混凝土以及它的用途已經消失、不再存在了呢?難道因為在蓋房子的過程中,底板的用途與目的,絕大部分已經完成了,它就因此變得過時、無用嗎?當然不是。整棟房子都必須搭建在這個,已經預備好、能承載其上結構混凝土重量的底板之上。若把這底板除去,就根本可能搭建房子和完成這棟房子。上帝的盟約也是如此,它們都曾是必要的,而且如今仍是必要的。

在第七節經文中,摩西耶和華指示,將這段信息陳明給百姓,於是他召集百姓的代表長老們,並向他們轉述了上帝所說的話。絕對不要認為,那三百萬名以色列人全部聚集起來在一個地方,聽摩西講話。摩西手中並沒有一個巨大的羊皮大聲公,讓每個人都能聽到他的聲音。

我們應該明白,在第七節;長老們被召集到摩西那裏,與第八節「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說的,他們都要遵行」;之間,已過了一段時間。我猜想,大約過了幾天,因為長老們摩西初次會面之後,會各自回到自身的支派,把上帝對他們所說的話,告訴各級首領們,而那些首領們會傳話給更小的組別,直到每個人都聽到上帝的話語並做出回應。接著,他們便會沿著指揮系統向上匯報,直到最終傳回到摩西那裡,帶著以色列百姓的答覆,他們是出於自己的選擇已準備好順服耶和華

在此,我們又看到另一個重要的上帝模式規律已經被建立起來。首先,上帝使我們意識到祂的存在。其次,祂提出問題;你們願意聆聽、服從並跟隨我嗎。第三點,如果我們回說,願意。祂就與我們建立關係,並開始使我們認識祂對我們生命的旨意。如果我們回答說;不。對話就此結束,也許是暫時,但也可能是永遠結束。所以,在上帝透過摩西盟約,向摩西以色列人啟示祂對他們的旨意之前,祂先吩咐摩西到百姓那裏,並根據他們當時對上帝有限的認知,詢問他們是否願意聽從並順服的話。既然他們對上帝願意,祂便會對他們表明祂的旨意。(第十六課第六頁)

16第七頁

我們與耶穌的關係也是同樣的過程;我們意識到祂的存在,接著,祂便邀請我們接受祂為主,而如果我們選擇回應願意,祂便進入與我們建立關係,並根據天父的旨意來引領我們。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今日我們與耶和華建立關係的原則,會與三千四百多年前,在西乃山上的以色列有所不同呢?時間對於上帝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所面對的,難道不是那位永恆不變的上帝嗎?上帝既已設立這些神聖的模式和計畫,並將其頒佈實行、記載於妥拉之中,豈會在日後突然改變一切?然而,如果聽某些基督教領袖和教師的說法,你們會認為祂就是這麼做的;先設下一種誘導陷阱再轉向或者是祂賜給全人類一種瑕疵且劣質的建議,接著在日後,用更好的方案來替代它。如果那就是耶和華的性情,那祂不也可以撤銷並廢除,那以基督為根基盟約,不是嗎?那我們會落入何等境地呢?感恩的是,事實並非如此,但是,教會是時候該意識到這一點了,也該認識到妥拉舊約聖經的重要性,一如既往地絲毫未減。我們在這堂課裡面,反覆地探討過,耶穌親自教導說;不會因祂的降臨,妥拉當中沒有任何一處會被刪減,(哪怕是)最細微的一畫。對那些宣稱部分盟約內容已經被刪除的人,在天堂國度裡(地位),該被視為什麼呢?最卑微的!!相反的,那些教導上帝話語;全部的話語,只要天與地還存在,就依然有效的人,在天堂國度的(地位)將會是什麼呢?最大的那位!所以,讓我們遵守耶穌的指引,回歸妥拉並重新挖掘那些,在過去幾個世紀中,被拋棄並被人為教義所取代的眾多關於神的教導與層面。

在第九節,摩西將百姓願意聆聽和遵守的回應,帶到上帝那裏之後,耶和華告訴摩西說,祂要在密雲中降臨到山上他那裏,而且,當祂對摩西說話時,百姓會聽見祂的聲音。為何上帝要讓所有人聽見祂呢?為的是使他們相信摩西上帝很了解這些百姓,祂也了解我們。盡管耶和華藉著摩西行了這一切事,如果百姓沒有親耳聽見,上帝親口說的話,他們對於摩西將要傳達的律法和誡命,仍會心存疑慮。

如今,上帝賜給他們誡命和教導之前,祂囑咐摩西,百姓必須自潔。他們要用水清潔自己和衣物。然後,在這個清潔過程開始之後的第三天,上帝才會臨到他們那裏。

現在,即使他們已經自潔了,他們仍然不能進到上帝的居所;也就是聖山上帝之山,即西乃山耶和華吩咐摩西,他們必須設立一道界線,你可以說是柵欄,作為在沙漠地帶和被認為是山之間的界線。

(第十六課第七頁)

16第八九頁

在這段,我們看見一個屬於上帝的原則;在上帝與人、在天與地之間,存在著一道鴻溝。上帝居所的地方,是如此的聖潔和純淨,以致於墮落、敗壞的人類,在沒有完全潔淨以前,是完全無法站在天上那;絕對純淨的聖潔面前。而且要注意,盡管以色列人已經做了外在的潔淨;清理他們自己和衣物,但這仍然不足以跨過那道圍欄,那條在山腳下的界線,並站在聖地之上。你看,雖然他們被吩咐去做的這種儀式性洗滌,雖然象徵著內在、屬靈的潔淨。但實際上,那仍然只是一種外在的潔淨。他們所做的潔淨,並不能讓他們在屬靈上得以潔淨;這不過是一個教訓、一種教導,完成這項儀式,是為了指向人類,唯一能夠得到的屬靈潔淨的方法;那就是藉著基督的寶血來洗淨。

因此,既使他們用水潔淨自己之,仍然不被允許跨過那道圍籬,更別說連那道圍欄的聖山那一面,也不可觸摸,否則必被處死。當然,這條禁令也適用於牲畜。所以可想而知,他們建造的這堵高牆,高到足以把;喜歡跳躍障碍物的羊群和山羊圈在裡面。牠們都是有價值的牲畜,他們可不想在神的審判下失去牠們。

現在,其實不需要成為聖經學者,在他們所在的位置,能用來建造圍籬的材料只有一種;石頭。且事實上,那道圍牆的遺跡,顯然已經找到了。

上帝吩咐摩西在合適的時機,祂會吹響號角聲,呼叫摩西和百姓前來靠近山上的界線,卻仍要站在籬笆後,然後,祂將以濃密的黑雲,環繞在西乃山頂上的形式,顯現出來。

你們能想像百姓當時的惴惴不安嗎?我想,隨著第三日的到來,空氣中必定瀰漫著期待和焦慮;百姓即將看到耶和華的另一面,在此以前,他們顯然還未曾見過。霎那間,雲層聚攏、閃電在白日劃破星空,雷聲震顫,使他們腳下站的大地,也隨著與雷鳴的節奏共鳴迴響。當他們似乎是再也承受不住的時候,一聲公羊角號;就是號角(Shofar)從山頂上響起,那聲音在下方山谷的岩壁間迴盪,聲音響亮到使以色列人驚恐失措。然後,濃煙開始從山頂滾滾湧出,那煙像似從燒窯中冒出一般。接著,整座山在承受我們這位威嚴上帝的重壓下,甚至在物理層面上,開始劇烈震動。

當雷鳴聲、閃電以及號角聲逐漸高漲,達到震耳欲聾高潮時,摩西全能主上帝說話,而耶和華接著回應,不是用隱晦的暗號,也不是用隆隆的聲響或噪音,反而是用聲音;一個所有百姓都能聽見且明白的聲音。然而,這聲音說,要摩西獨自上山,站在上帝面前。於是,摩西就上去了。

現在,經過這一連串的鋪陳之後,摩西在山頂上的停留卻極其短暫;上帝立即告訴摩西下山去警告百姓,別跨過圍籬,也就是山的界線,以免他們死亡。祂也吩咐摩西告誡祭司,他們最好跟百姓一樣,適當地自潔,否則上帝必將懲罰他們。

(第十六課第八頁)

顯而易見,這位無所不知的上帝知道許多希伯來人傾向於,無視上帝對於界線的部分指示,甚至計畫著翻越那道圍籬。而摩西說;喔,上帝啊,他們絕對不會這麼做,畢竟,是他們自己按照祢的命令,建造了那道圍籬界線的!上帝說,只要再跟他們說一遍。順便說一句,下次回來時,順便帶亞倫上來。現在,我們看到另一個上帝原則被確立,這個原則將在建造曠野會幕,乃至後來轉移到聖殿時,發揮作用唯有大祭司,在這裡是亞倫,才能進入上帝的至聖所;而且,只有上帝的命令,才能進入。其他低階祭司不可擅自進入。同時也請注意,在上帝的眼裡,摩西必定屬於一個特殊的類別。因為摩西能自由進出,站在聖地上,直視上帝的面貌。摩西的地位遠高於大祭司。

請讓我簡單說一下,在這段使用的祭司一詞;在這時候,還沒有利未祭司制度。因此,這些被稱作祭司的人是誰呢?他們是以色列的長子。古代中東文化的長子們,往往擔任類似祭司的職責,例如有榮譽向他們神祇獻祭,以及帶領家族舉行宗教儀式和禮儀的尊榮。這種情況很快就要改變,因為耶和華將確立一套完整獨立的祭司職分,而長子的這種職能也將終結。

第十九章的結尾,以摩西長途跋涉到山下,再度叮囑百姓跟利未人(祭司支派)上帝的告誡,並下命,離祂的山遠一點!

(第十六課第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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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二課-第一章 中文第二課第一頁 我們上周討論過,著名的希伯來聖經學者;埃弗列特.福克斯選擇一種研究方法,將出埃及記劃分六段篇章進行探討。 今天我們開展他所劃分的第一個部分,稱作“救贖敘事Deliverance Narrative”。它從第一章第一節開始,一直持續到第十五章為止。所以,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左右時間,我們將探討上帝為祂的選民,就是從法老手中獲得釋放所做的一切;先是從尼羅河拯救嬰孩摩西開始,到分開紅海結束,這表示從法老手中徹底逃離而告一段落。 給你們作筆記的人,提醒一下,第二部分“曠野Wilderness”從第十五章末尾開始,一直到第十八章為止。第三部分“盟約和律法(Covenant and Law)”從第十九章開始,一直到第二十四章。第四部分“曠野會幕的計畫(The Plan of the Wilderness Tabernacle) ”從第二十五章,延續至第三十一章。第五部分“悖逆與和解(Infidelity and Reconciliation) ”從第三十二章開始,到第三十四章做結尾,最後,“會幕的建造(The Building of the Tabernacle) ”從第三十五章開始,並延續到出埃及記終章為止。 一起讀出埃及記第一章。 請讀出埃及記第一章全部內容 時間在這裡悄然飛逝,從創世紀最後一節,到出埃及記開篇第一節經文之間,約過了三百五十年。出埃及記前幾節經文,像是一座創世紀和出埃及記之間的橋樑。重點在於,創世紀並非一個故事的終結,而出埃及記也不是全新故事的起點。它們是緊密相通的,一個自然地流向下一個,而出埃及記是創世紀中,所開始之事的延續與發展。因此,提示了我們,雅各和他所有同他定居在迦南的十一個兒子,連同所有的家族成員,都遷到埃及生活,唯獨約瑟早就在那裏,總人數是七十人。 重點在這裡,在妥拉以及整本聖經中,會遇到許多象徵性數字。七十就是一個象徵性數字。一方面,創世紀第四十六章列出的是,雅各由他兩位正妻和妻妾所生的所有男性後裔,總數是七十。然而,正如我們之前研究那一章節時曾討論過的,這數字存在疑點,因為它包括了猶大的兩個在迦南死於上帝之手的兒子。以及約瑟和他出生在埃及的兩個兒子。因此,雅各家族的七十位男性後裔,可能是準確的。但是另一方面,七十是如此圓整、如此充滿象徵性的數字,它指向完整,或全面而毫無遺漏的概念。我們很可能應該視七十這數字視為一種象徵,就是全體以色列人都下到埃及,無人被留在後方。 試想:我們從創世紀第三十四章得知,當雅各的兒子們為了報復他們的妹妹被玷污的事情,屠戮了所有示劍男子,並擄走所有的女子跟孩童,作為奴隸和妻妾。從古代中東觀點來看,這些婦女和兒童都成為以色列的一分子。(第二課第一頁) 第二課第二頁 此外,這七十人的數字,只算男性。當時至少存在同等數量的女性,在古代人口中,通常女性比男性人數要多很多,那是因為男人死於戰場,或是勞作傷亡而減少。 因此,實際去埃及的總人數,那些可合理被算是以色列人的,可能約在兩百人左右。在往後課程裡,會向你們說明,為何認清這一點如此重要。 在遷入埃及約三百五十年左右,絕大多數的以色列人還生活在他們初到時的區域,位在尼羅河三角洲的歌珊地。他們所定居的中心城市,稱作阿瓦里斯。約瑟似曾在那裡,為他與直系家屬建造宮殿。這座城市已經被發現,它的身分也無須懷疑。用考古學術語來說,這個地方如今稱作提勒.達艾芭(Tel ed-da’aba)。是個規模龐大的城市,能容納、供養數十萬人。而且,建築風格方面,採用希伯來式和迦南的特色。 此外,更多考古發現證實是位於歌珊地,也稱作下埃及,正是埃及的希克索統治者,他們曾定都的地方。而且,不出意外地,就是同一個阿瓦里斯。 非基督徒群體和大學教授們常見的論調是;聖經只不過是一本充滿傳說和神話的書。還說,其中經文記載的人物和地點,絕大部分根本不存在。他們宣稱,從未在埃及找到過,所有希伯來人可能聚居的遺址。他們也從未發現所羅門王和大衛王的記載,乃至聖經中提及的大多數城市。這真是一派胡言!這些遺址早已發現,他們還掌握這些紀錄文獻,當緊要關頭無可辯駁時,就會承認這一點。很多考古學家和埃及古物學者,之所以會反對提勒.達艾芭就是出埃及記城市的定論,唯一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斷定阿瓦里斯的時期,應該早於聖經年表記載的,希伯來人居住在此的時間。因此,真正的爭議點在於,如何在時間上,定位這些考古遺址。 目前用來為古代地名、古人還有歷史事件的測定體系,建立於十九世紀,稱作『帝王王朝(在位紀年)測定法(Regnal dating system)』,這系統是根據某些法老王統治年代的推測。這種測定法都是充滿巨大時間斷層,純粹是推測,以及有根據的猜測(educated guesses)系統。然而,更有甚者,透過現代研究,帝王在位紀年推測法的某些基礎支柱,已被證明是錯誤的。一種新的追溯紀年系統,稱作新編年史(New Chronology)的斷代體系,正逐漸、穩定地獲得學術界主流的認可。而當新編年史運用在阿瓦里斯的考古發現,以及成千上百聖經遺址時,那聖經時間脈絡,幾乎是完美契合。 正如任何在我們先進教育體系中,受過薰陶的人就知道,聖經對這些人是一大忌諱。所以,任何看似要印證聖經真理真實性的年代測定法(即便,測定法不是以此目標而設定的),極難獲得確立。順便一提,這套新編年史,並非基督徒或聖經學者所創立。它是一個名叫大衛.羅爾(David Rohl)的牛津大學學者所創,一位不可知論者。由於考古學界早前已意識到,需要確立較完善的年代測定法,他採取這樣的立場,儘管他不承認聖經的屬靈特性,但也沒有理由假設聖經記載的敘事史實,本身就是錯誤或是不精準(而這種假定在過去一直、至今仍是,這些學者和科學家心中所依循的核心原則)。 (第二課第二頁) 第二課第三頁 我稍微岔開話題一下,我想讓你們知道,當我們研讀出埃及記時,這些人物和地名都真實存在過,記載的事件也確實發生過。大量的考古證據已經被發現,還有更多文物、證據會不斷被挖掘出來。 在第六節告知我們,約瑟和他那一代的人都死了,意思就是,他所有的弟兄和姊妹們。我們需要把那一代人,想像成移民的一代。稍微思考一下,這意味著什麼?我們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然而,我們的父母或祖父母輩,可能都是移民。從某個地方來到這裡,展開新的生活。對他們作為初來乍到美國的移民體驗,與我們這些由他們所孕育的後代,是大不相同的。我們對祖輩熟悉的異國他鄉故土一無所悉,我們生來只知道美國以及美國文化。以色列人第二、第三代的子孫,已與從迦南南下的先輩大不相同。那些為了度過大飢荒的人,認為他們的寄居,只是為了“暫時寄居”。而下一代的人,完全沒想過回去迦南。畢竟,埃及是他們認知中唯一的家園,因此待在埃及是相當安逸舒適的。 上帝透過約瑟開啟的作為,並沒有因為約瑟之死而結束。第七節說,即使在約瑟死後,以色列人持續興盛並生養眾多,而且還繁茂地遠超預期規模。然而,這正是上帝的旨意,這種格外驚人的多結果子,也將導致以色列與未來法老;一位日益偏執的法老,發生衝突對峙。 希克索斯王朝的統治者,那些從中東某處的閃族人,在約瑟時代稍早之前、同一時期、之後約一個世紀左右,始終是埃及的統治者,也持續施恩惠於以色列人。他們畢竟是遠親,雖然這給希伯來人,讓人羨慕的境遇跟地位,使他們生養眾多和強盛繁茂,但這也招來埃及人日益滋生對他們的忌妒憤恨。第七節末尾標示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生活模式,走向終結。第七節的末尾,也結束了以色列在埃及的黃金年代。 現在,在我們接著探討希伯來人在埃及的下一個時期之前,這或許正是拿出我們的放大鏡,從人類社會的視角,細看以色列當時是如何被組織起來的很好時機。因為從出埃及開頭,一直貫穿整個舊約聖經為止,作者都假設,我們已經理解古代希伯來社會的結構。若缺乏這一認知,我們便會在閱讀中迷失方向。所以,向在座或許有早就瞭解相關內容的學員,說聲抱歉,我們要花幾分鐘的時間,讓所有學員,來學習關於希伯來人口激增之後,產生的領袖的頭銜稱謂,以及衍生出希伯來民族不同分支的名稱。假設我們能釐清,每個術語具體指的是什麼,在後續研讀中,每當這些詞彙出現時,我們將能蒐羅到額外的理解。 (第二課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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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四課-第三章 中文第四課第一頁 我們上週講到,摩西正前往米甸曠野的後方或是偏遠地帶。而我向你們提出過充份觀點;那座山正是摩西遇見火燒荊棘的地方,不在西奈半島,而是在阿拉伯半島。這是因為米甸就在阿拉伯半島上。此時此刻,摩西將在那座;現在稱作何烈山的,首次遇見他祖先們的偉大上帝,也正是摩西受命要帶領希伯來人掙脫埃及奴役後,要去的相同地方。 我說的是,鄰近西奈半島頂端、傳統上被認定的西乃山地點,是不正確的嗎?是的,我正是這意思。我們需要明白,西乃山是基督教傳統,而非猶太教的傳統。直到君士坦丁大帝(公元四世紀),他的母親海倫娜(Flavia Julia Helena)夢到一個異象,正是在這個所謂的異象裡,她決定以西乃山的當前位置,才是正確地點。在那之前,這地方從未具有任何宗教象徵意義。再者,直到公元六世紀,當聖凱薩琳修道院(St. Catherine’s Monastery)的第一教區在那裏完工之前,才建造起某類型神聖建築。 由於近年來,像鮑勃.科努克和羅恩.懷亞特(Bob Cornuke and Ron Wyatt)等考古學家的研究,這個主題已重新煥發活力。而且在他們彼此完全獨立的研究調查中,都得出同一個結論;上帝之山的真正位置,除了亞咖巴灣以東的區域之外,找不到其他合理的解答。我之所以說重新“煥發活力”,是因為這議題是相當久遠的事情了。早在一八九三年,由於當時最受推崇的考古學刊「帝國與亞洲評述季刊(the Imperial and Asiatic Quarterly Review)」一書裡,塞耶斯(Sayce)教授和他同僚就已得出結論,在西奈半島搜尋上帝之山,是錯誤的思路。無論是聖經內或聖經外的證據來看,唯一的可能性是,它必定位於阿拉伯半島西端的某處。 關於西乃山/何烈山的位置,在聖經之外,還有一個更早提及的,那就是希伯來-羅馬歷史學家約瑟夫斯的記載。在他的猶太古史(Antiquitiesof Jews)中,約瑟夫斯指出,那位置鄰近阿拉比亞(Arabia)的方向,而且明確指出那地區的名稱:佩特拉阿拉伯(Arabia Patraea)。 毋庸質疑,這座山最早的名稱就是何烈山。直到猶太人從巴比倫歸來後,我們才發現,它叫作西乃山。極為巧合的是,雖然還不足以稱之為絕對證據,猶太人遭遇到一個亞述-巴比倫神祇,名叫“辛Sin”,很多學者認為,那座山和沙漠都由此得名。“辛Sin”就是月亮之神。所以,普遍觀點認為西奈(Sinai)得名於;猶太人當時相當熟悉的月神。在巴比倫生活了七十年後,猶太人開始將許多巴比倫名稱和傳統,融入了自己的文化裡。然而,同樣有趣的是,真正把月神置於神祇體系頂端來敬拜的,反而是阿拉伯文化中,具備了拜星教(Sabean religion)的自身特徵。因此,不難看出,這一切在幾個世紀中,如何發展、演變成相互交流、吸取並融入猶太傳統,並在基督教傳統中,被借鑑和再度改造轉化。 (第四課第一頁) 第四課第二頁 我至少可以確定,真正的西乃山不是當今這一座,因此,甚至不再帶人到那裏參觀。無論如何,當我們深入討論出埃及記時,會稍微多講一點這個議題,不是因為它具有重要的神學影響力,僅僅是因為這相當有趣。 我們一起重讀出埃及記第三章的部分經文,為了喚醒我們的記憶。 請讀出埃及記第三章:第一節至十二節 摩西領著他岳父的羊群到新的牧場。 摩西忽然在一座山上,看見了耶和華的使者,以火燒的荊棘形象顯現。但是,真正吸引摩西的,是那股火燃燒著,卻沒有焚毀荊棘。現在,我們回到創世紀中,曾探討過“耶和華的使者”,意味著什麼。不過,我們快速地複習一下。 「主的使者」這個短句,由兩個希伯來語構成;malach,是第一個字,意思就是“信使”。在希伯來語מלאך它的發音(mem-lamed-aleph-chaf sofit)??可能指任何種類的信使,不論是人類或是其他存在,這個涵蓋範圍很廣;從告訴你孩子作為信使,跑到隔壁門口,並跟你的鄰居借一點牛奶,再到天堂的信使,也就是天使。但是,當這個詞用來指一位天堂的信使時,會在malach後面添加第二個字,通常是亞多乃(Adonai)或耶和華(Yehoveh)。而這兩個字之間,有一個巨大差異(there’s a world of difference);亞多乃意思是“主”或“上主”,是一個相對籠統的字眼。那只有結合上下文的具體語境,才能定義聖經是否指的是一位「天上」的“主”,或純粹是個,接受表達敬意的屬世權柄象徵。在當時,稱呼受人敬重的人為“主”、“我主”既合乎習俗,也是尊崇之詞。 然而,使用希伯來語耶和華Yehoveh一詞,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耶和華Yehoveh或(按不同希伯來學者的發音觀點稱作;雅威Yahweh),是十分獨特的詞彙。在希伯來語發音是yud-heh-vav-heh? 這節經文在希伯來原文中,通常譯成“主的使者angel of the lord”,但實際原文希伯來語是“malach Yehoveh”也就是“耶和華的使者”。當我們讀到“主的使者”一詞,它可以指,且大多數情況下,是我們通常認定的“天使”,就是天上的使者。但是,當我們看到“雅威Yahweh的使者”的特定表述時,往往意味著全能主上帝的本體顯現。在火燒荊棘裡顯現的,不是一個普通的天使,來傳達從上帝那裏而來的訊息,而是上帝自己,即將對摩西說話,這在聖經經文中,沒有任何疑慮。所以,我們當記住,就像對今天的我們,有時確實無法用任何恰當的言語或語句,來完整描述天父上帝的某種屬性或顯現方式。上帝本可以不藉著任何可見的形式,直接對摩西說話。然而,由於我們人類理性的感知體系中,視覺最具衝擊力與影響力,上帝往往選擇用肉眼可見的形式顯現。 (第四課第二頁) 第四課第三頁 現在,我想我可以相當有把握地說,摩西對於即將要發生的事情,毫無心理準備,竟然有一個聲音從那荊棘中,呼叫著他的名字!人們通常會認為,摩西當下會立即啟動,或打或跑的本能狀態(雙腳不要停住!快跑阿!)。但摩西既沒打也沒跑!他俯伏在地,像軟趴趴的蛞蝓那般躺在那裏,被嚇得魂飛魄散、癱倒在地。 上帝吩咐他脫下鞋子,因為他現在所站之地是聖地。為何地是聖的呢?因為上帝臨在之處,即為聖所。我們會看到,之後隨著上帝指引建造曠野會幕進程時,這個概念會更詳細展現出來。脫鞋在當時,也直到今日,仍然是中東文化中,進入君王或神祇面前時,一種標準的恭敬與敬畏的標準禮儀。然而,主並沒有說,“因為你在上帝的面前,你必須解下你的鞋”。原因在於,荊棘周圍的土地,已經被賦予了聖潔的屬性。正如我們將在妥拉後續章節讀到,聖潔特質是可以從人身上傳遞給另一人,或是從人傳到物品上,或物件傳給物件。我知道聽起來很奇怪,這是由於聖經對聖潔的定義以及還有特質,往往讓現代基督教傾向於避而不談的議題,因為它確實相當棘手、也不好處理。但從聖經原則的角度來看,至少在脫鞋這件事上的部分原因,正如主耶和華所說的,摩西腳下所站的土地是聖潔的,因為上帝已臨近此地。泥土怎麼會變聖潔的呢?因為來自神聖的上帝,將聖潔傳遞給了那土地,這在物理實體上是無從避免的。如果圍繞燃燒荊棘的那片聖潔塵土,被轉移到摩西的鞋上,那將是何等棘手之事,那麼,他所行經之處,皆可能把聖潔傳遞給它所接觸的一切。在這段經文記載裡,我們看不出來,但這整起意外事件其實很危險,因為這牽涉到上帝的聖潔。 現在,上帝向摩西啟示自己。祂表明,祂是摩西父親的上帝,也就是指族長們的上帝。為何如此重要呢?因為,這立刻將眼前發生的事情,與「亞伯拉罕盟約」連結起來,那就是摩西父親(先祖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盟約。阿爸天父接著說,祂看見了祂所揀選、分別為聖的子民;即以色列人,在埃及所遭受悲慘的處境。上帝在第八節說,,“我下來就是要救以色列脫離埃及人的手”。“我下來”並不表示上帝改變了位置。反而是一種希伯來日常諺語,以上帝為例,表示某一個人正在介入到這特殊的人間事務裡,正如希伯來語zakar翻譯成“紀念”,先天本質上,就包含參與、介入的意思。 上帝接著宣告,祂要親自成就,那早已向列祖許下的應許;“我必領你們出那地”,從你們寄居的那地,回到我已賜給你們的地。而祂為他們所預備的地方,就是迦南。那是一片美好寬闊的土地,一塊流奶與蜜之地。我們在聖經裡會多次聽到這句“流奶與蜜”的經文,而那跟奶或蜜沒有任何關係。那只不過是聖經中,眾多豐富的希伯來諺語之一,而這句是表示;那地極其豐盛、肥沃,以及充滿祝福等等。 (第四課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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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五課-第四章 中文第五課第一頁 我們繼續進入出埃及記,今天接著研讀第四章。上一次我們講到,摩西在燃燒的荊棘叢中遇見神的顯現(theophany)。我特別用「神聖顯現」這個詞,是因為這種上帝直接與人互動,透過可見、可聽的形式,彰顯自己的方式,在聖經裡面是非常罕見的。事實上,上次聖經記載的這種神聖顯現,要追溯到雅各身上,那大約是摩西這次事件前的五百年左右。 雖然現代的聖經在編排上,剛結束出埃及記第三章,接著要開始第四章,但這並非是聖經最初編寫的方式。第四章的第一節,實際上是第三章最後一節的延續,因此,我們仍處於神與摩西在米甸地、燃燒荊棘處(the burning bush)的對話中。 請讀第四章全部內容 而在第一節中,我們看見摩西的遲疑、不甘願,這是上帝呼召的先知,一貫會有的典型反應,或者說,甚至是徹頭徹尾的恐懼,開始真正顯露出來。若我們仔細觀察經文,我們就會看見摩西並沒有完全相信上帝。因為在第三章十八節中,上帝明確地告知摩西,長老以及百姓必將聽從和留意摩西所說的話。可是,摩西隨即轉過身來,並對上帝說,他們“必不信我”。於是,出於祂極大的憐憫,上帝開始賜與摩西一連串的印證,聖經通常稱它們“印記or神蹟”,用來印證上帝有能力來成就祂命定的一切事。 此刻,我們即將在第四章目睹,前所未有的事;上帝將施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賜於摩西。這種能夠支配著如此奇異、屬天能力的權柄,在歷史此刻之前,未曾賜於過任何人。然而,我們必須明白一件事,這不是摩西本身有這能力,而是上帝藉著摩西作工。摩西沒有成為一位敬虔的魔術師。反之,這正是我們在當今的忠心信徒身上,仍然感到奧秘且掙扎又難以理解的;我們擁有的一切能力,既不是出自我們自身,也不是來自於我們的心思或是血氣,而是上帝在我們裡面運行。正因如此,不論我們用這股力量做什麼事,首先要嚴格地按照祂的旨意行事。其次是,藉著祂屬靈的大能,也就是我們所稱的;聖靈能力。 上帝賜給摩西的第一個印記,是關於摩西的手杖,原本只是一根普通的木杖,是牧人看守羊群時,所用的工具。然而,上帝即將要改變摩西和他手中的杖的用途與使命。摩西除了放牧羊群外,即將帶領以色列百姓。 上帝把摩西的杖,那根枯乾、死木頭般的牧羊杖,變成一條蛇,然後再變回原形,這到底要告訴我們什麼?對此,曾有許多人提出,類推和寓意式的解釋,但難以辨別哪一個是正確的;如果真有所謂正確解讀的話。然而,我們能確信的是,那根木杖變成蛇並非巧合,正是埃及皇家權力和權威等的官方象徵,無論是宗教和世俗政權,皆是如此。法老王通常頭戴金蛇徽記標誌,這種蛇象徵著下埃及的守護神-眼鏡蛇女神。所以,當上帝向摩西展現這驚人的超自然能力,將一根枯死的木頭,變成一隻活生生的動物,又隨祂的一聲指令下,變回原形時。摩西身為埃及前王子,必定能立刻辨識出蛇所蘊含的象徵意義。因為摩西確實要憑著上帝的大能征服埃及,而蛇正是埃及的象徵,更是那引領埃及的古蛇,撒旦本身的象徵。一個平凡的牧羊人要手抓埃及-蛇的尾巴,並徹底震撼牠。 (第五課第一頁) 第五課第二頁 第二個神蹟,在我來看,含意更加簡單明瞭。把原本潔淨的手伸進摩西的長袍裡,結果變得如患病般的腐爛不潔。接著,腐損的手再伸回長袍裡,就又變得白淨。這個神蹟跟以色列百姓有直接關係,如第一個蛇變杖的神蹟,直接與埃及相關。上帝的選民本是潔淨的,而後,上帝容許他們變得不潔。但上帝能夠救贖他們,祂能使最不潔的人或民族淨化。 當摩西第一次把手抽出來時,那急速蔓延他手掌的皮膚病並非大痲瘋病。希伯來語稱之為Tzara’at ,程度上並沒有像痲瘋病那般嚴重。我們無法從醫學角度上精準得知是什麼疾病,但希伯來人認為那不僅醜陋且具有傳染性,更是內心屬靈情況的外在跡象顯現。換句話說,一個人患有Tzara’at ,被視為正處於來自上帝的咒詛或懲戒。也因此,凡染上Tzara’at的任何人,將從人群中被隔離出來。摩西腐爛不潔的手,象徵著在上帝眼中的以色列百姓,內心屬靈的情況。但同樣重要的是,上帝隨後除去了摩西手上的Tzara’at。也就表明,祂不僅有大能,且祂必將淨化以色列一切的汙穢。 如第九節經文讀到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神蹟,是上帝彰顯祂超越埃及虛妄神祇的權能。尼羅河是埃及的生命之源,事實上,在埃及宗教體系中,尼羅河本身也是一個神祇。當摩西日後取尼羅河的水,倒在曠野沙土上時,那水就會變成血。自從亞當跟夏娃之後,上帝已清晰表明,血在祂的神聖計畫裡,至關重要。這正是為何,血是上帝獻祭制度的核心支柱,希伯來人深刻理解這一點。藉由尼羅河的水變成血,上帝顯明了祂對埃及的那套神祕宗教體制所擁有的完全主權與掌控。 即將到來的以色列上帝,對抗埃及假神之間的爭戰,實在引人深思、耐人尋味。如今,我們早已知道,只有一位神,而祂是萬有的上帝。然而在古代,人們普遍相信,不僅有很多神祇,牠們卻具有地域和民族屬性,牠們各自在特定區域內運作權能。當軍隊出征時,他們會攜帶神像和他們的祭司,希望藉此使他們的神祇能在異域上發揮影響力。因此,埃及有他們的神祇體系,他們神祇的權勢範圍、管轄領域,通常僅限於埃及、埃及民眾,跟埃及土地有關的國政事務。那正是當時所有巴比倫奧秘宗教所存有的共同原則,迄今所有挖掘、研究過的各古代社會,普遍都持此觀點。所以,打個比方,在迦南地區,不同的迦南城邦還有民族,他們都各自有其一套神祇體系,普遍而言,只針對那些特定的城市、民族國家、領土以及相關問題。偶而,當一個國家或民族,起來對付另一個國與民時,然後代表那些國家的神祇,彼此也會爭鬥。而且,當時人們相信,根據哪一個國家贏得戰爭,該國的神祇會由此變得更強,以及比已消亡國家的神祇還聰明。有時候,戰敗國會自然地改而接納戰勝國的神祇,因為當時人們也認為,那些神祇一定比他們原有的神祇還強大,那為何不擁戴更強的神祇呢? (第五課第二頁) 第五課第三頁 如今,這種多神的概念,並沒有立刻從以色列人的思維裡清除。隨著討論的深入,我們會根據情況,並在適當時機,談這個問題。但是,目前來說,有一點很重要,要先明瞭;當我們在舊約最初的篇章中,提及雅威是“比萬神都大的神”時,那正是對當時代的人,實際理解的意義。在我們看來,我們往往只是把聖經經文中“比萬神都大”這句話,當作一句莊嚴的修辭表達。或者我們稍微寓意化,認為這句在說;全能主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比任何事物都重要,不論;金錢、家人、工作…,任何我們將它跟上帝置於同等必須地位的事物,它本身就變成了偶像。雖然這些理解,確實有道理,但這並非早期希伯來人的本意。對他們來說,這句話就是字面含意。 再過幾章,到了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將會討論十戒的內容。當然,上帝在那些誡命中,首先囑咐的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那不是一句帶有象徵意義的古雅溫和表述。當時的希伯來人,即以色列人,確實相信還有其他的神。整個世界還有其他的神,牠們有成千上百個。哎呀!這點從他們還是小孩的時候,就知道的事情!對以色列而言,已經夠糟糕的是,他們的主神伊勒 (就是我們所熟知的伊勒沙代/全能主El Shaddai,伊勒伊羅安El Elyon,伯特利/上帝之家Beth’el,但以理/上帝是我的法官Dani’el,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Immanu’el,而且大量的聖經名稱都包含伊勒El稱號。)竟不允許以色列崇奉其他神祇。因為那個時代,一個國家擁有海量的神祇,象徵著財富和權力。因此,在其他民族眼中,甚至在早期以色列民族自我認知裡,以色列只擁有一位神祇雅威,堪稱是“神祇匱乏之國”。老實說,一支民族僅信奉一位神的概念,在當時是很荒謬的,所以別認為以色列對這種理念會感到振奮。 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些,是為了讓你能設身處地,進入古代以色列人以及埃及人的思維角度,好在即將展開的摩西與法老之間的對抗中,理解他們的立場。也正是為了讓你們明白,出埃及記還有整個妥拉的背景脈絡,特別是「認識上帝以及祂的屬性」這個議題上。同時,我們不應將經文寓言化,但是要理解,當聖經以任何形式提到全能主上帝是高過“其他的神”時,那正是作者的認知想法和要表達的本意。並不是因為有其他神祇存在的緣故,而是因為那些偽裝成神的靈,向人顯現的邪靈魔鬼,以及受汙染和腐化的人類思維;也就是相信存在眾多神明的觀念,必須被揭露其真相是;虛假、瞞騙和迷惑人的。 然而,在我們那種想法嗤之以鼻,或是暗地裡譏笑著認為,當時的世界和早期以色列竟會有如此荒謬的想法,那是何等愚昧和原始之前,也要明白,我們每個人與上帝同行的經歷,也都是從自己在;無論心靈上、軀體上、感情上和屬靈等方面,最混亂、最不完全的地方,開始尋到我們的。而我們當時是一團糟。我們並非自己先收拾乾淨後,才接受耶穌的。也並非信了耶穌之後,立刻變得完美。我們美國人非常幸運,上帝花千年的時間與人類同工,使我們所居住在,至少不用奉行多神崇拜的社會,因此,我們省去了克服那一點的過程。即便是「獨一真神」這個基本概念,以色列也花了漫長歲月,還有諸多嚴厲教訓,才完全明白。不僅僅是以色列有一位神,而其他民族各有各的神明。而是有一位普世的上帝,掌管所有人和萬物。這完全違背了他們的人性。他們以及摩西,都是以純粹民族主義和文化層面來看待上帝、來看待任何一位神。而他在火燒荊棘中,與上帝的第一次會面,也沒有立刻改變他在這件事上的想法。那次相遇,只是讓他的觀念,被改變到一個「足夠而有效的程度」,使摩西成為上帝的器皿,來完成帶領以色列脫離埃及的使命。 (第五課第三頁) 第五課第四頁 在第十節裡,摩西跟上帝提出的種種推託,似乎全都得到回應,他做了最後一次的掙扎,來避開這個呼召,他說;“我素日是不能言的人”,喔對了,還有一件事,“我訥于口、鈍于舌”。或最白話的版本, “我本是拙口笨舌的”。摩西言語方面困難的確切性並不清楚,傳統說法是;他已不擅於說流利的希伯來語。有人認為,他或許是擔心,自己的埃及語不夠流利, (以致於)不足以面見埃及法老王。 無論如何,我們看到上帝此時對摩西動怒。從這裡我們必須明白,摩西其實幾乎不知道上帝是誰、不知道祂究竟要做什麼、祂的旨意是什麼,更不明白上帝到底有多麼全能。接著,上帝便從最根本之處,著手開始啟示,對摩西說;“誰造人的口呢?”上帝非常了解摩西的口,比摩西自己還了解得更深遠。上帝更進一步說,祂必與摩西同在,指教他所當說的話。這十分耐人尋味。當時代,聖靈尚未內住於人的裡面,這屬靈的奧秘,仍要等一千四百年之後,才會顯明出來。所以,當上帝說“我必與你同在”,這意味著什麼呢?上帝要如何與摩西同在呢?以什麼樣的形式呢?而且,就像你我都會好奇,上帝是如何與我們同在一樣,摩西也是如此。這個嘛,回顧出埃及記第三章第十四節;上帝回答摩西關於祂名字的問題時說,“ehyeh asher ehyeh”,最常見的譯法是“我是我所是、我是自有永有的”?但同樣正確的翻譯,其實是“我會以我想要的方式與你同在”。事實上,這翻譯比“我是我所是、我是自有永有的”,還更直白一些。 在出埃及記中,當上帝囑咐摩西,將在各種不同處境中,與他同在時,我們會多次碰到“ehyeh我是、我必、我必賜”和“asher自有、永有”這兩個詞,此刻在第四章十二節,我們又遇到同樣的希伯來字彙。上帝即將以 “ehyeh臨在” 與摩西同在;以一種沒有具體說明的方式,與摩西同在。無論祂用何種方式臨在於摩西,我們能肯定的是,那種同在是「在摩西之外」的。不同於現今教會年代,神以聖靈形式內住在我們裡面。在舊約中,我們會多次看到,聖靈提到跟人的關係時,所描述的是聖靈“臨到”那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住在那人“裡面”。“臨到”是一種外部的型態,“在裡面”,是一種內在型態。所以,千萬不要感到太自信,以為我們能透過相對簡化的教義觀點,就將神完整的彰顯範圍,侷限於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三者,我們至少還知道有另一種顯現稱作“雅威(耶和華)的使者”,現在正在跟摩西交談的這位。再過幾個章節,我們將會被介紹到上帝的夏凱納;上帝的榮光臨在(God’s Shekinah)。它與我們所設想的其他任何類別,完全不契合。正如上帝對摩西說,“我會以我想要的方式與你同在”。換句話說,即便祂解釋了,我們也無法理解。 (第五課第四頁) 第五課第五頁 然後,摩西卻回答說;「就打發別人去吧。」這回答就錯了。上帝很快結束了這場對話,告訴摩西說,他大哥亞倫會替他發聲,亞倫將會是摩西的口。其實,就在他們說話之際,上帝已經先造訪過亞倫,而他正要前往與摩西會合。值得注意的是,上帝稱亞倫為利未人。我的意思是,畢竟他是摩西自己的親哥哥,摩西相當清楚亞倫是來自利未支派。我認為從這裡應該要看見,就在此處,上帝已經顯明祂的心意;利未支派將被分別為聖出來,成為特殊的支派。而在第十五節中,權柄與次序(層級)也被確立了。上帝對摩西說話,摩西再傳話給亞倫,亞倫再傳話給法老以及百姓。 現在,我們也不要忽略第十六節中,那幾個不起眼的字眼,上帝對摩西說,“他(亞倫)要以你當作(作為)神”。哇!出於祂神聖的旨意,上帝決定,凡是摩西所說的話,都帶著與神親自說話的同等權柄。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像是彌賽亞耶穌呢?我之前提過,猶太人除了上帝以外,對摩西的尊崇高於任何人,而教會往往只是視他為眾多聖經人物之一。但是,上帝顯然把摩西看得極其特別,祂賜他行神蹟的大能,並賦予他「上帝代言人」之位份。那真是驚人的重大責任,難怪他當初會再三推辭這份差事。 好了,上帝與摩西之間的對話,目前來說、暫時結束。顯然,對摩西而言,這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他決心順服上帝。於是他啟程回家,並向他岳父徵得同意離開米甸,前往埃及,去完成上帝所吩咐的,直面法老。摩西徵求葉忒羅(Jethro)同意的作法,只是中東傳統禮節,因為葉忒羅是摩西所寄居家庭的一家之主。 然後,在焚燒荊棘顯現之後,過了幾天或幾周,雅威再次對摩西說話,祂告訴摩西,那些多年前,因為摩西殺害了那個埃及人,而尋索他性命的人,如今都已死去。換句話說,對摩西來說,可以安全地回去,不必再憂慮會被追捕。這告訴我們幾件事;首先,儘管讀到的前一章提到,摩西犯下謀殺案時的那位掌權法老已經去世,但在摩西的內心,埃及對他來說,依然危機四伏。上帝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祂決定在這問題上安慰摩西。其次,在焚燒荊棘中與上帝相遇的經歷,並非上帝與摩西交流或同在的終點。上帝正按步向摩西顯明這個真理,而摩西對上帝的信心正日益增長。 摩西帶著他一家,也就是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啟程前往埃及。估計是在旅程的初期,上帝再度對摩西說話。祂在預備摩西,告訴他會遇到什麼事、他該如何回應。而在第二十一節,上帝說了一句話,讓信徒們長久以來,一直很困擾;上帝將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不肯讓以色列人離開。 在很多時刻,我們許多人曾經納悶過,這真的公平嗎?如果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那麼法老還有什麼機會,去做對的事呢?我是說,難道上帝之前就決定,插手干預,使法老無法順服祂的旨意?這是否意味著,上帝按著自己的心意,使某些人的心剛硬,好讓他們去做惡事,然後,他們永遠不被允許認識上帝、得著拯救? (第五課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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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六課-第五章至第六章 中文第六課第一頁 我們這周開始讀出埃及記第五章。這次我想稍微調整一下。我平常是讀全猶太聖經(CJB),但這次,我用一個叫作“經文版”來讀。只為了一個原因;每一處出現上帝的希伯來原名;YHVH耶和華的地方,這個譯本就都如實保留。我這麼做的目的是不言自明的。所以,無論你們用哪種自己喜愛的版本,請緊跟著我的步伐。 請讀創世紀第五章全部內容 上帝的名字在這章出現那麼多次,你們有沒有感到驚訝?多年以來,聖經譯本往往刪減使用上帝的名字,用更通俗的稱呼,如;神或主取而代之。然而,當我們重新套用上帝的正式全名,就能看見一個更清楚的原貌,摩西和法老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好幾次跟你們討論過,每個古代文化都信奉多神和泛靈世界。而且,各文化所信奉的神祇其實大同小異,只是名稱不一,以及每一個神祇所統管的地方,都必須有所界定。在古代人來說,知道每一個神祇的名字是極為重要的。因為,知道神祇的名稱,是跟那個神祇交流的關鍵,以便讓那個神祇按照你的意願辦事。 由此可見,法老不會懷疑 “上帝、某神”的存在,也不會質疑是否有一位希伯來神的存在,只是,很顯然的,他從來沒聽過耶和華而已。再者,由於神祇是地域性質,而希伯來人又生活在埃及境內,法老實在難以置信,在埃及內竟然存在,有一位具備某種不明影響力的神,而他對那位神一無所知。這位神耶和華在諸神的階級裡,屬於哪一個位置?為何之前從來無人將祂引薦給法老呢?這位新神的權勢影響範圍是什麼呢?或許,對法老最重要的事就是,當他統領著埃及最強大的諸神,他何需擔心在意這位耶和華呢?事實上,法老自己就被視為神祇的化身,具有神聖的神性。對法老來說,耶和華是一個意想不到的敵手。 所以,法老既懷疑又感到被冒犯,而法老的確未曾聽過耶和華。畢竟,那是主耶和華首次向人類啟示祂的名字,那是幾周前,在米甸的西乃山上,向摩西啟示的。 摩西和亞倫進去見法老,把上帝對埃及王的要求;那就是要讓以色列暫時自由地到曠野,待一段時間(三天的行程),遠離他們的奴役主,好敬拜耶和華。或者,如第一節經文所示,更準確的意思是;‘向我守節’。摩西所說的是,主耶和華要求以色列守一個chagag(朝聖) ,那正是朝聖節期的希伯來語。所謂朝聖節期,就是指朝聖者若有需要,須前往指定的地點朝聖,通常是去該地聖所或神廟等地方,在那裡慶祝節期並向他們的上帝獻上敬拜與尊崇。當我們探討到出埃及記以及利未記的後面章節時,就會發現,上帝為以色列設立的七大聖經節期中,有三個節期chagag,就是朝聖節期。而且,每逢這些節期,每次都要以色列人去聖殿朝聖(順便一提,並非一直都在耶路撒冷)。 (第六課第一頁) 第六課第二頁 那種認為法老會讓以色列人離開幾天時間,到曠野去敬拜他們的上帝的想法,在法老看來,實在可笑。真正讓他惱怒的是,摩西和亞倫所說的話,清楚表明耶和華視以色列是屬於祂的!這才是問題的癥結點,因為正如法老所堅持的,正好相反。這些希伯來人並不屬於這位所謂的希伯來的神,他們是屬於我的! 現在讓我們稍微岔開一下,仔細看第一節的那一個小短語經文,因為它奠定了一個重要的原則,有助於我們理解,聖經中一些關鍵的領域。我希望你們注意“我的百姓”這兩個詞的用法,這是上帝經常這麼稱呼希伯來人。有意思的是,數百年後,上帝卻稱某些希伯來人,“非我子民”。那就是重要的是要明白,在希伯來經文中,早在以撒剛出生之後不久(大約比出埃及記當時,早了約六百多年),上帝就開始稱希伯來人為祂的“我的百姓,希伯來語;ammi”。而且ammi這個字,不是指零散、隨機的個體,也不是用來稱呼,一批沒有身分、沒有關係的群眾。打比方來說,從你們所坐的位置,轉過來看看你周圍的 “人或百姓”。這裡所說的Ammi,並非指這種意義上的人。反而, “子民ammi”這個詞,在某一程度上與“國、族”這詞相近。Ammi是一群人擁有共同傳承,無論那傳承是否出於血緣或是後天接納培養而來。那就是說,以色列是一個能清晰識別的“子民、百姓”,一個“國、族”。 然而,ammi與“nation國、族”並非完全是同義詞。聖經用來對應“國、族”的字是“goyim”。但你會看到“goyim”從未用來稱呼希伯來子民、百姓,或希伯來民族。因為,大概在以撒的時代,約為主前一千九百年左右,goyim這個字,專門用來指外邦民族,也就是除希伯來人以外的所有人。因此,大約創世紀第十二章之後,當上帝提及以色列民族時,通常都使用ammim這個字。而世上所有其他萬族,則稱為goyim。我之所以指出這一點,是因為,如果你能分清楚經文中“子民”與“國”這些詞,是指外邦民族,還是指希伯來民族,就能更容易釐清聖經的歷史和預言,這二者之間,其實有相當重大的差別。我們最早是在創世紀中發現,理解“goyim”這個字的重要性,因為它使我們得以解開,雅各為約瑟的兒子-以法蓮祝福背後的意義,以法蓮將以某種未明確說明的方式,成為多族goyim的豐盛與祝褔(萬邦多族;創48:19),也就是外邦民族,而非希伯來民族。如果你們參加過我的失落十支派的學術研討,你們就會知道,以法蓮與“外邦人數目添滿(fullness of Gentiles:羅11:25-26) ”,正是理解末世預言的軸心骨。這也是為什麼我鼓勵你們,研讀妥拉時,要準備好一本好用的經文彙編索引(concordance)。就像是上帝的名稱,如今在聖經中,已被完全遮蔽一樣,“國、族”一詞的用法也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究竟它指的是外邦人、希伯來人,或是泛指所有萬族。 (第六課第二頁) 第六課第三頁 法老對摩西和亞倫所傳達的,來自上帝的訊息的回應,其實挺有意思。法老並不否認 a)有一位名叫耶和華的神,也不否認 b)這位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他只是不諒解,這一切跟他有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我們在埃及,沒錯吧?按照那時代,人對於神祇權柄如何運作的普遍認知,這可是埃及諸神的領域、地盤耶。而且,法老認為埃及諸神強大又眾多,何必擔心一位微不足道的神,除此之外,那位只是一大群奴隸的神罷了!畢竟,如果這位耶和華真的如此強大,那祂的子民怎麼淪為埃及的奴隸呢?這對法老看來,事實已經證明,埃及諸神遠比希伯來神還更強大,他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去理會耶和華。 我在想,亞倫究竟對法老說了些什麼,因為我們在第五章所讀到的內容,並沒有完全等同於上帝吩咐摩西該說的話。請注意,這裡似乎有稍加粉飾了一點內容,就像在第三節後半句,是這樣說的,“免得祂(上帝)用瘟疫、刀兵攻擊我們!”這句話是從哪來的?上帝有告訴摩西,如果法老不讓他們到曠野裡,敬拜祂的話,上帝就會擊殺以色列嗎,就我們所知,是沒有的。請留意,我們在這裡所面對的是摩西和亞倫,不過是凡人而已,到目前看起來,他們表現不是很好。那就像你或我在這種情況下會這麼做的,站在一位如此威嚴的埃及王的面前,我們決定講得稍微添油加醋一些,我想表達的是,上帝的話語是如此精簡,切重要點,或許我們能幫祂「補充」一下。 法老的回應是;他叫摩西和亞倫回去繼續幹活,他沒有意願讓一大群以色列人,也就是埃及的勞工,負責大部分建築的工匠,去放三天假。接著,法老立下一個先例,在往後幾個世紀中,這種作法將一再重演,令人厭煩不已。他採取一種極不理性的措施,迫使以色列人繼續勞役,這對於埃及福祉來說,實在太重要,幾乎不可能辦得到!他命令他們,必須自己去收集製磚所需的草料,好用來製作那數以百萬個,用來建造更多城市所必須的泥磚。這在各方面都造成了干擾,結果就是磚塊減少,而不是增加更多。而且,第十二節也證實了,那一句說;人們不得不停止他們製磚的工作,分散到埃及全地去尋找草料,使泥磚添加必要的強度。 現在正是指出一個事實的好時機點,以色列人並沒有在埃及建造金字塔。建造金字塔的年代早已過去,到了這個時期,法老和貴族是被安葬在鏤空並華麗裝飾的墓穴和洞室裡。以色列人主要參與的工程是道路、軍事堡壘,以及倉儲設施。而主要的建築原料就是泥磚,而不是石磚。 到了第十四節,可以預見的結局出現了,埃及督工問起以色列的“官長”, “你們昨天、今天為甚麼沒有照往常的數目做磚?”而這些以色列的官長,相當於工頭,因產量下降而遭鞭打。這些官長不是長老,有的時候他們被稱作“文士”。這是以色列人中出現的,第二種新類型,被推選或委派的領袖,他們代表著百姓。 (第六課第三頁) 第六課第四頁 當然,法老真正的目的是去折磨和懲戒,那是仇恨失控的表現。在二戰的德國,戰前經濟唯一依賴的支柱就是猶太人,他們曾是工業巨頭、銀行家和科學家。況且,在戰爭開始之後,當納粹突然間,對內發出魔鬼式怒氣,開始屠殺數百萬猶太人,所造成的後果就是自毀他們的經濟,摧毀他們最重要的科技發展來源,最終削弱了他們進行戰爭的能力。正如撒旦利用希特勒作為魁儡一樣,那法老也是如此。他已經邁出毀滅埃及的第一步,這正是為了釋放耶和華的長子以色列,所必須的條件。 現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以色列人被認為曾參與建造的一座大型積貨城;即比東城(Pithom),一項考古發現證實了關於磚瓦與稻草的記載。在一八八三年及隨後的一九零三年,兩位埃及古物學家有了驚人的發掘;他們在比東挖掘出泥磚建築結構,在磚瓦的底部含有正常比例的碎桔梗稻草,中層的磚塊所用的桔梗是稻草根部,而頂層沒有包含任何桔梗稻草,這再次證明出埃及記所記載的。 那些文士,也就是希伯來工頭,慘遭毒打而怒火中燒,便轉而指責摩西和亞倫。實際上,他們繞過摩西(以及上帝),直奔面見法老。當然,法老對他們的問題不感興趣。這麼快就喪失信心了?就在幾天前,他們還完全被說服,並準備跟隨摩西,視他為上帝所差來拯救祂子民的使者。如今,法老頒布敕令,讓他們自己收集桔梗(稻)草,工頭們又因為磚塊配額未達標而受體罰,他們轉而呼求同一位上帝“審判”摩西,來懲罰他。我們之前得知,摩西早已將在上帝之山所領受的一切告訴他們,其中一定包括法老必然拒絕請求。毫無疑問的,他們並沒有料到這些後果。追隨上帝,總是會有後果的。 盡管,摩西採取了完全正確的行動;他將百姓怨聲載道的消息,帶到上帝面前。摩西深切理解希伯來人因事態突變而感到沮喪,且感到自己負有重大責任。現在,我們需要確實把握摩西在第二十三節經文中,呼求上帝的口吻;他很謙卑,他也很關切百姓。他是否做了不該做的事嗎?還是說他沒做出他該做的事呢?喔,有多少次,當我原本深信是神為我生命所預定的方向,突然遭遇(對我來說)到重大挫折時,我也曾向神問過這個問題。摩西沒向上帝做出任何要求,他也沒有對上帝發怒。事實上,摩西真的是尋求慰藉,確認自己是否順服上帝。摩西正在學習中。 我們一起繼續講在第六章的故事。 請讀出埃及記第六章全部內容 請容我提醒你們,第六章第一節經文,正是第五章最後一節經文的直接回應。當摩西向耶和華禱告尋求一個解釋時,上帝立即賜下啟示;一切都在我的掌管之中。當然,這不是經文原話,卻是上帝回應的精隨所在。 (第六課第四頁) 第六課第五頁 上帝曉諭摩西說,祂要讓希伯來子民熟知祂的聖名;耶和華(YHVH),儘管祂曾經,以及,一直都是族長們的神,但祂並沒有將一切向他們顯明,其中有一件就是;祂沒有告訴他們,祂個人的名字,耶和華(Yehoveh)。反倒是在第三節經文說;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哪怕是直到此刻的所有希伯來人)都認為,上帝是伊勒沙代(El Shaddai全能主),這詞通常翻成“全能神”。這從來不是準確的翻譯,只是對這個詞語含意的一種猜測。因此,要以最精準的表達來說,應該說那個名稱的第一部分意思是“至高神”(就是伊勒El的意思)。而且,正如我之前跟你們分享的,近期有人發現伊勒沙代這個字,以嚴格意義來說,並不是希伯來詞彙,而是跟阿卡德語的Shaduu同一個字根,意思就是山。因此,主耶和華說的是;摩西的祖先認識祂為山間的至高神。 讓我跟你們分享一件事,這是我越來越察覺到的,同時也越發感到不明白為什麼這樣。在第二節,當上帝對摩西說“我是(空白) ”,多數譯本都翻成「主」或「亞多乃」,也就是“我是主(耶和華) ”。由於「主」只是希伯來文「亞多乃」的英文譯名,主和亞多乃是同一個意思。但希伯來原文是「YHWH耶和華」這個上帝的專稱,卻不是用主和亞多乃這兩個字。據我所知,至今沒有聖經學者對此有所爭論。希伯來語字母是Yud-Heh-Vav-Heh就清楚寫在那裡,在舊約聖經中的六千處出現過。問題在於,為何大多數希伯來原文使用上帝的專稱,而我們的譯本卻選擇翻成“主”或“神”呢?我能理解猶太人,甚至連彌賽亞猶太信徒會這麼做的原因,因為他們有超過兩千三百多年的傳統,完全禁止頌唸、發出(神的音),甚至不書寫“神”這個字,更別說使用祂的名字。但為什麼外邦基督徒要效仿呢?抱歉,這只是我個人的小小抱怨。我總覺得,既然上帝賜給我們使用祂本名來稱呼祂時,我們就應該要使用,哪怕是,我們可能連發音都發不準。當聖經採用祂的本名專稱時,而不是用較為泛稱的“主” (一般來說,確實會時不時就出現)時,我們就需要明白這一點,並照著原文來閱讀。因為,在那個名字裡,我們看見的是,主耶和華那種親密而充滿情感的本質,而不是一個籠統的頭銜。事實上,大部分的異教諸神都被稱為“主”,由於“主”這個詞,只是一種相對古老和過時的稱呼,它與“主人”是同義詞,卻是一種表示尊重的象徵,而不是一種真正的名字。 在我們這個時代,尤其需要認識並使用「耶和華YHVH」的名字,因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現今有一個名叫阿拉的挑戰者。而伊斯蘭教和教會中許多人,希望你相信阿拉和耶和華只是同一位神的二個不同名稱。畢竟,穆斯林會告訴你阿拉的意思是“上帝”;而且大多數人都意識到,我們的聖經,一向把聖經中的神,稱為上帝。我告訴你一個事實:埃及人也同樣稱呼他們的許多神祇為神,尤其是當其中某一位是家族神祇的時候。這問題其實是猶太人和我們基督徒自己造成的。如果,我們當初沒有把YHVH(耶和華)換成通用的神或亞多乃(只是希伯來語的“主”),那麼,我們今天就不會難以辨認。阿拉(是伊斯蘭神祇的正式名稱)根本不可能跟耶和華是同一位神(是聖經中,上帝的正式專稱),因為這是兩個完全不相干的名字。神,就像總統這個字,是某個職位的頭銜,不是擔任該職位的人的名字。目前我們的總統叫作“布希”,他的名字不是“總統”。上帝的名字是耶和華,不是“神”,更不會是阿拉。 (第六課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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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七章-第七課 中文第七課第一頁 上週出埃及記第五章和第六章開始講述,主(耶和華)逼迫法老,釋放以色列人,並讓他們離開做準備。摩西和亞倫已經在埃及,向法老提出了,對他最溫和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到曠野去三天,好敬拜耶和華。然而,我們也被告知,上帝早料想到法老的心會剛硬,而耶和華(祂自己)會親自使法老的心更加剛硬;接著,法老又使他自己的心,越發剛硬,然後主耶和華再使埃及王的心,硬到更嚴重的程度,如此反覆,直到傾倒在埃及身上的災禍,慘烈到迫使法老不僅釋放以色列走,更是驅趕他們離開! 法老對摩西的請求,所做出的回應,是停止供應稻草桔梗,那是用在製作泥磚的標準材料之一,以色列人原本正是依靠這些桔梗,來生產數百萬計的泥磚,他們用來為埃及建造城市和堡壘。相反的,他們被告知必須自己去收草,但他們造泥磚的數額不能下降。 像這樣的情形,根本不可能達成要求,而法老對希伯來人的那股非理智和偏執仇恨,正是這項荒謬命令背後的原因。法老下令鞭打以色列人工頭,因為他們的產量不如從前。工頭們只好親自去找法老,質問他是怎麼認為,他們可以完成,他所堅持的要求。他的答案是:“那不是我的問題”。 於是,工頭們去見摩西和亞倫,把所發生的一切,歸咎於他們,這使得摩西開始懷疑 a)他是否真的有能力,完成主耶和華所吩咐他去做的事情,或者 b)他是否有按照耶和華所囑咐他的正確方式去做。 主回應摩西的內容,便是在出埃及記第七章的一開始。 請讀第七章全部內容 我們信徒面臨的一大挑戰之一,就是試圖瞭解耶穌究竟是誰,祂在神格、神性中屬於哪個位置,祂怎麼會既是人又是神呢?更重要的是,儘管祂一再宣告祂是echad;也就是獨一且完全合一,我們卻發現祂具有多重本質或位格形式,其中三個主要神格;(首位)稱作耶和華,(第二位)另一個稱作耶穌,那第三位神格,我們簡稱為聖靈。我敢保證,如果你們能了解這一切如何運作的話,那大可寫一本書,因為你將會是第一人。 (第七課第一頁) 第七課第二頁 話雖如此,沒有什麼比了解摩西和亞倫之間,以及(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更能幫助我們明白這個奇妙的奧秘了。在整本聖經、乃至整個歷史中,只有二位中保;摩西以及後來的耶穌基督。大致上來說,耶穌與主耶和華之間的關係,是依據摩西與主耶和華的關係模式的。當然,兩者有一個明顯的區別,那就是摩西並不是神,耶穌才是神。 因此,讓我們稍微思想一下,出埃及記第七章第一、第二節這段話所帶來的震撼。請注意,在希伯來原文中,第一、第二節是這樣說的;“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站在法老面前代替伊羅興Elohim,你的哥哥亞倫作為你的navi(發言人、先知) ”。也就是,父神把中保摩西放在一個神聖靈體般的存在(如同一位神),而亞倫則成為這位神聖者在世上的發言人。我們通常把希伯來字彙Navi翻成先知。 難道我們沒有在基督身上,看到相同模式嗎?父神把耶穌放在聖潔的神的角色,並且也有一位先知;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作為發言人,並為耶穌鋪平道路。上帝、中保、先知;這是摩西的情境,也是我們救主的情境。 這對於法老而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法老被視為是神明,而摩西現在因耶和華的關係,將成為神聖的談判代表。差別在於,法老沉溺於自我迷惑,而摩西確實被賦予上帝的大能。這難道不是實力懸殊的對決嗎? 所以呢,當我們繼續往下看,要仔細看摩西的行為、他所做的事,以及主耶和華對他的要求,因為那正是耶穌福音事工的影子(預表)。 第七章開始記載,上帝用來攻擊埃及的一連串災禍,最終導致埃及王讓以色列人離開。必須明白;對於法老和埃及而言,讓希伯來人大規模遷離,所要付出的是巨大代價。而且,法老對此事確實很偏執疑慮,請記住,到目前為止,向法老提過的唯一要求,只是容許希伯來人走三天的路程,到曠野中敬拜上帝。言下之意是,他們會回歸。但是呢,法老並不相信這點;他認為一旦他允許,他們就會一路走下去,再也不回頭。事實上,在後續的經文中,我們會讀到,法老曾幾次讓步,卻又要求以色列留下他們的羊群,為了確保他們的回歸。埃及當時擁有的人口,大約在一千萬至一千兩百萬左右。以色列的人口,約占兩百五十萬和三百萬人之間。意思是,如果以色列離開,埃及將失去百分之二十五的人口,幾乎是整個勞動力。 想像一下,假如美國現有三億人口,卻用短短幾天時間內,突然失去七千五百萬人,然後這些人都是我們的建築工人、工廠工人、汽車組裝工人、外勤人員、廚工/食品加工人員、鋼鐵工人、電工、水電工、重型設備操作員、貨運工、卡車司機…,這個影響將是毀滅性的,我們整個經濟會崩潰。食物配送、建築工程、汽車維修、公共設施,所有那些我們習以為常、視為理所當然的基本日常服務,必將中斷。這不像是,不久前東北部那次,只有二十四小時的大停電。這類災難事件將持續好幾年,或許是幾十年。美國將在一夜之間,淪為二流國家,成為破產的國家,再也無法重獲昔日的輝煌。 (第七課第二頁) 第七課第三頁 這正是法老如果永久放走希伯來人要面臨的結局。他斷然拒絕,豈非情理之中的事?然而,我們即將看到,最終的結果就是;上帝因(埃及法老)拒絕祂的命令而施以重擊,埃及不僅遭此劫難,更落得痛失以色列的雙重慘痛打擊,這真是毀滅性的打擊。無論我們在順從上帝的旨意時,遇到什麼樣的困難,那時不論看似有多艱難,這些後果都遠小於當我們拒絕上帝時,上帝親自出手、強制實現祂旨意所帶來的後果。 現在,在我們深入所有災禍之前,我想先鋪墊一下時代的背景。首先,通常希伯來語nega被翻為“災害”。Nega是一個通用詞彙,用來表示被擊打,指某人或某物受到某種重擊,通常是指某種懲罰罪過的含意。所以,這個攻擊、這一擊,可以有許多不同形式;可能是疾病,可以是一場瘟疫,可以是地震,也可能是失去摯愛,或喪失財富和繁榮。當然也可能是一種災禍。所以,將針對埃及的這十次攻擊全部統稱為瘟疫(以我們更現代的意義來思考),確實有點偏離原意。儘管,當中有幾次擊打,絕對具備“像瘟疫級別”。 接下來,嚴格來說,只有九大“打擊”或“災疫”,第十次的災難,實際上是“審判”。前九個災是為了勸說法老,避免耶和華曾宣告的,即將臨到的審判,若這位偉大的(埃及)君王不釋放以色列,上帝會親自擊殺埃及的長子。 因此,這些加在埃及的“攻擊”,實際上並不是十次,而是三組,每組各三次災害,性質上是逐步加重的。第一組的三個災禍,殃及全埃及地及其中所有居民;埃及人、希伯來人、外來者全受到波及。而且,這些天然災害,普遍較為溫和,僅造成輕微的不適。接著,兩組的三個災害,就是接下來的“六次”攻擊,則是只用在埃及人身上;上帝以這樣的方式,將祂的百姓與埃及地的其他人,區隔開來。祂在以色列與其他民族之間,做出了區別。雖然,摩西和亞倫已親自前往王宮告知法老,以色列是被上帝分別、歸於上帝的。但埃及的百姓,唯有親身經歷,才明白上帝在以色列人與其他人之間所做的區別。可以想見,那消息傳得有多快,甚至傳到了埃及之外,埃及人所遭受的這些恐怖打擊,還包含了被視為神人的法老本人。但是,希伯來人卻絲毫不受波及。 的確,這些災疫具有超自然的起源,是出於上帝的大能的神蹟。然而,事實上,其中每一件事,在自然界中,也時有發生,只是不及當時發生那樣的災害程度。根據經文記載,上帝以非常的方式,運用平常的事件、環境以及自然界的各種元素,來成就祂的旨意,這一切都是完全正常的。是什麼將這九次毀滅性災害,與自然界偶發的同類型自然災變區分開來的?就是;它們都是在摩西的命令下發生的,它們出現在一年中,異常的時節,其嚴重程度遠超以往,而且它們是接連地來的。這一切使得希伯來人和埃及人都毫無疑問的認識到,以色列的上帝,掌控著他們所知道的每一個自然進程。 (第七課第三頁) 第七課第四頁 我們在第七章經文中讀到,第一波打擊(災害)持續了七天。我們也知道臨到埃及的審判(通常稱作第十災),也就是上帝擊殺埃及所有長子,標誌著第一個逾越節的開始。是發生在正月(尼散月Nisan)十四日的夜晚,約在冬末、春初左右。第七個災害是打擊埃及的農業,而聖經告訴我們,當時某田野農作物的生長情況,這讓我們對災害發生的季節,有相當清楚的概念(大約是一月底或者二月初左右)。一些聖經學者根據這些資料,還有其他數據資料,進行推測。從第一場災害到最後的審判(擊殺長子),估計歷時十個月。那就是說,整個事件可能從五月至六月開始,結束於隔年的三月至四月左右。有些學者認為,時間更短一些,大約八個月。不論如何,我們都可以看出這一系列針對埃及的攻擊,是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逐步展開的,而法老和他臣僕有充足的時間,思考所發生的事情,以及應該做出的回應;那就是悔改與順服。而且,在每次災害之間,當災害影響看似緩解時,生活上至少稍微回歸正常,(埃及)政府和百姓可能抱著某種程度上的錯誤指望。 然而,實際情況是,每一次災害結束後,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法老的心變得越加剛硬,也漠不關心可能還有下一場災害。他就回到他日常的活動中,處理持續的政務還有國家事務。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能反映出我們的人性呢?九一一事件過後幾天,我們國家大部分人,就把他們食品儲藏室塞滿了額外的食物和水、塑料和膠帶,並加滿他們汽車的油箱,他們對任何異常情況保持高度警覺。我們的教會人滿為患,志願服務的精神高漲。如今,僅僅五年不到,我們的教會跟之前一樣空空蕩蕩,我們的血庫也告急。曾幾何時,這國家的信徒大聲自問,我們究竟如何得罪了神?以致祂保護之手挪離了我們,而我們現在又聽到牧師再次傳述;上帝不會懲罰祂的百姓,那只是邪惡做牠該做的事。我們更在意的是,機場和辦公大樓額外加強的安檢措施所帶來的不便,而不是,假如沒有做安檢措施可能發生的後果。人類在三千五百年裡,其實沒有改變太多,是不是呢? 關於這九次針對埃及的災害襲擊,最後還有一點特別之處,然後,我們繼續往下探討。每一組災害的第三次打擊,總是對法老不宣而戰。也就是說,每一組前兩次災難發生時,摩西每次都會事先警告法老,並解釋這些懲罰的性質。然後,第三次災害(更可怕的災難)將會發生,而法老不會得到事前警告。因此,災害第1跟第2,然後災害第4跟第5,接著災害第7跟第8出現時,都提前告知埃及法老王。當災害第3、6和9發生時,都沒有事前通知法老。在法老和他智囊團都認為,這一連串的災禍出現,都是亞倫和摩西造成的,就像國王的術士們,也因他們所行的巫術而受表揚。然而,災害的第3、6跟9次,就很難怪在摩西和亞倫的頭上,因為他們沒在法老面前出現,就沒有告訴他,即將發生的事情。上帝使用每組三次災禍的第三次災害,是為了向法老和他親信爪牙顯明,行這一切事的是耶和華自己,而不是祂的中保或是祂的先知。而且,要顯明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在包括埃及在內的普天之下,是至高無上、也無所不在的。 明白這點,有助於我們查看第七章第一節,在那裡,上帝再次差遣亞倫和摩西回頭見法老,提出另一項要求。然後雅威對摩西說;“我要使你在法老面前如同神一樣…”。確實,摩西即將要透過亞倫,宣告第一場災禍,對法老看來,彷彿是摩西所行的。因此,按照法老的想法,摩西確實“如同神一般”,能在他的命令下,使這些超自然事物發生。順便一提,法老極度清楚,他無法行出這類的事。 (第七課第四頁) 第七課第五頁 接著,在第三節,上帝告訴摩西,祂要使法老那早已悖逆和剛硬的心,更加剛硬,為了在埃及顯明“我的神蹟奇事”,也讓埃及人知道“我是雅威耶和華”。所以,我們在這裡看到的,不僅僅是說服法老而已,上帝要讓整個埃及,那數百萬百姓,都清楚而深刻地認識到祂的大能與榮耀。當然,需要法老的准許,才能讓以色列人離開,上帝卻想要全埃及的人認識祂是誰。為什麼呢?無疑是要他們棄絕假神,去敬拜耶和華。法老絕不會敬拜耶和華的,他只會被擊潰,然後勉強順從。法老的心,早已越過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當我們套用到法老身上,顯得沒那麼難以回答。但當應用到我們自己的生活中時,變得非常困難了,這個問題是這樣; 1)相信上帝;耶和華確實存在且有大能 ;2)並且順從上帝的指示。我們究竟能從中得到什麼?在最後一個災害前,法老絕對確定相信耶和華是真實的神,而且極其強大。他也最終,讓以色列人離開,明知這意味著埃及作為一個強權的終結。這是否表示,法老如今在全能主上帝面前,算為義嗎?我們能輕鬆地回答說,不是的!但是我們呢?就是你跟我!如果我們相信上帝存在,並且遵行大部分祂所給我們的教導,我們在上帝面前就是正直的人嗎?那得根據,你所屬的不同基督教宗派,使答案可能會有所差異。在出埃及記這段,我們從法老的故事裡,震驚而完全清楚地看到了我問題的答案;僅僅按著律法,去完成上帝吩咐你做的任何事,或是由於對懲罰的畏懼而順從,並沒有帶來公義。相信上帝存在且是真實的,也同樣不會使人得義。在詮釋人與上帝之間公義的關係時,“信念”或是“相信”這個詞,恐怕是最糟糕的字眼之一。我常聽到福音派傳道人,呼召不信主的人去相信上帝,他們才能得救。嗯!法老也相信啊,難道不是嗎? 不,公義並不是藉著遵從上帝的誡命,也不是藉著毫無疑問地相信祂是神而已。公義乃是藉著信靠上帝而來,然後由耶和華回應並宣告那人為義。法老相信,但他不信靠上帝。什麼是信靠?幾個世紀以來,神學家們一直在為這個詞的確切涵義而不停爭論著。雖然,所有人一致認同的是;信靠的基礎在於以信心與委身承諾來承認上帝,正如祂所宣告的那樣,祂有能力成就祂所應許的一切,而我們以一種;除非祂親自放在我們裡面,否則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愛,來回應祂。我們在舊約中所找到的這些原則,豈不讓人感到驚訝嗎?創世紀第十五章說,亞伯拉罕被算為義,僅僅是因為他信靠上帝,因此上帝將那份信靠算為義。我們現在出埃及記又看到,承認上帝存在,用法律模式或是出於畏懼而遵守祂的誡命,並不會帶來公義。我們通常以為這些原則只存在於新約時代。 於是,這兩位老人;摩西八十歲和亞倫八十三歲,步履蹣跚地去見法老,照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行事。在第十節,我們讀到,在上帝採取強硬行動之前,對法老發出最後一個警告;摩西將他的杖交給亞倫,向法老行了耶和華的使者,在火燒荊棘中,賜給摩西的記號;摩西的杖變作一條蛇。為什麼是蛇呢?因為法老在他的王冠頭飾上,雕飾著一條蛇,那蛇就是埃及王權和醫治的象徵。這是一種直接羞辱並質疑法老的威權。然而,撒旦的能力是偽造,法老的術士也仿效這神蹟,並將他們的杖,化成蛇。但是,上帝的大能,碾壓術士們的能力,摩西的杖生吞了他們的蛇。正如預料之中的,法老對(上帝)神蹟能力的彰顯,嗤之以鼻。 (第七課第五頁) 第七課第六頁 對最後一次的警告被忽視之後,真正的戰爭開始了。在第十五節,上帝吩咐摩西隔天清晨去尼羅河,在那裏跟法老會面。至於摩西怎麼知道在哪裏面見法老?這點引起很多人猜測。有些學者相信,法老每天早上都會在同一個地方,參加某種固定的宗教儀式。另有人則認為,這可能是法老平日早晨作息的一部份;前往尼羅河去沐浴。不論如何,他絕不可能獨自一人;他的王宮、大臣一定會陪同在側。 摩西向法老宣告第一場災禍的降臨,首次nega攻擊(更準確的說法是negeph災擊)。摩西用牧羊杖擊打尼羅河水,然後尼羅河就變成血紅色。不只主流大尼羅河而已,連埃及人建造的所有運河和池塘,還有蓄水池,連同尼羅河所有支流,全都變成血色的。這場神蹟遍及埃及全境範圍,無人能倖免於它的效應,這也包含希伯來人,因為他們跟所有人一樣依賴尼羅河的水源。即便當時未與尼羅河接觸,卻源自該河水域,也都變作血水,無論烹飪鍋具、儲水容器、凡是盛裝從尼羅河取來的水的器皿,無一例外。 有趣的是,埃及的術士竟然也能模仿這件事,就像他們能偽造手杖變蛇那般。當然,更理想的是,法老的魔法師能夠克服這災害,並將尼羅河回復到清澈模樣。但是,他們沒做到,無疑是因為他們辦不到。有人會認為,尼羅河變成血紅色的驚人景象,加上,王室家族收到這種現象已經蔓延到埃及全境的報告,可能足以使法老動搖。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什麼呢?除了法老的心硬之外,眾多聖經學者都認為,這種現象,埃及人過去也見識過,只是規模較小而已。尼羅河每年漲潮時,淤泥會把河水染成特定的紅色,其中蘊含著豐富養分,促使微生物大量繁殖,創造一種我們大多數生活在海邊附近,都熟悉的現象;即紅潮。這種現象會消耗水中必要的氧氣,因而導致數百萬隻魚類死亡,並發出一股恐怖的惡臭。…

    NEW LESSON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捌課-第八章和第九章 中文第捌課第一頁 我們上週讀到了災禍,或準確一點的說;開始了針對埃及的“擊打”。首輪擊打的是尼羅河水變作血色。正如我們先前所討論的,希伯來血的用詞是dam,也指紅色,意思是像血一樣的紅色。因此,尼羅河的水,幾乎可以確定並不是真正的血,而是呈現血紅色,它可能像是一次非常嚴重的赤潮現象。那麼,我們之所以總結出那不是真正的血,是因為,這件針對埃及人做的事,也同樣嚴重波及到希伯來人。這河水維持“血腥色”整整一周的時間,即便是盛好的水也變血色以及發出腐臭味。如果他們整整一周沒有水可喝的話,相當大部分的埃及人和希伯來人會死。這事件被描繪為一個極大的神蹟,而不是一場帶來毀滅與死亡的事件。因此,顯然只要藉著過濾尼羅河水,大部分淤泥和紅藻門(red algae)都能夠被去除,讓水能夠飲用。 然而,尼羅河的狀況也導致魚類的死亡。那無疑是跟下一個擊打的模式;蛙災,有關。並不是說青蛙在尼羅河一帶很罕見,是由於本身數量實在過於龐大,而且牠們迅速從原本的棲息地離開,也就是大尼羅河旁的池塘和水坑,湧進人們的家中。那腐壞的河水,至少是造成青蛙氾濫的部分原因。而且,我們接下來會發現,這些災禍的發生,都是按照我們在自然界中,常見的遞進關係,如同我們在自然界裡常見的因果鏈。換言之,正如尼羅河的水質惡化,導致大量依賴尼羅河生存的生物死亡,其結果就是把青蛙逼離尼羅河。而且當青蛙在摩西下令死去時,我們讀到埃及人把牠們堆積成一堆一堆,這些青蛙腐爛、惡臭蔓延全地。 當自然界有物體腐化時,通常會有什麼隨之而來呢?昆蟲會來啃食。那正是我們接下來要看的景象。 現在,先說清楚;我並非想要描繪一幅圖景說,我們所見的一切,只是純粹的自然現象與巧合的彼此作用,再外加一個包裝得很漂亮的聖經故事。相反的,上帝是用自然現象,將它發揮到極致的程度,並在摩西的命令下,成就了這事,這通常就是上帝的行事方式。既使在末後的日子裡,當我們讀到“群山”燃燒著,從天而降,那日頭燃燒得比平常炙熱十倍,我們無疑是在讀到,巨大的隕石和彗星撞擊地球,過去也發生過這種事,也可能是在描述高度的太陽黑子活動 (那目前這種活動在加劇中),這些都是自然現象,卻是達到前所未聞的程度,從而打破大自然的精妙平衡,並造成災難性的毀滅。 現在,我們看到上帝再次對摩西說話,祂吩咐摩西告訴祂的代言人亞倫,拿起摩西的牧羊杖,用它擊打地上的塵土,這就是第三災禍。同時也是第一組災禍中的最後一個災。也就是說,我們之前探討過的,災禍的結構;它們分成三組,每組包含三個災禍(三乘三等於九),而第十個災禍,其實是,因為法老拒絕順從、拒絕釋放以色列人,而臨到的審判。請注意,和三組災禍的情形一樣,每一組的第三個災、也是最後一個災,都是在沒有事先通知法老的情況下發生的。那就是說,我們在這裡沒有看到耶和華吩咐摩西去見法老。相反的,祂只是囑咐摩西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施行這場災禍。這幾乎就像是在每三組災禍中的每一組裡,法老拒絕在該組災禍的第二場災禍時讓步,結果招致兩次懲罰,也就是兩個災禍。你們看出來了嗎?第一個災禍時,法老是先被警告的,然後,懲罰臨到,接著又來了另一個懲罰。兩次警告,三個災害。為什麼呢?不得而知。卻是值得人深思。 (第捌課第一頁) 第8課第二頁 總之,當摩西用杖擊打地上的塵土,無數的蚋(小蟲子) ,有時候稱作“虱子”便充滿全地。有人說牠們可能是蚊子,埃及人顯然對這類昆蟲不陌生,雖說我無法證實,但據他們的描述,我猜想,牠們是一種極為細小的昆蟲,很像我們在南方所稱的沙蚊(No SeeUms)。我去過埃及,可以明確告訴你,他們那裡確實有這種蟲。這些小小吸血蟲看似沒有比一粒灰塵大,但牠們一定全身長滿牙,因為牠們能鑽進任何地方的內部,在一些我連說都不想說的部位啃食你。 這種昆蟲也會攻擊動物,經文中沒有提到埃及的沙蚊會致命,那一定是讓人煩擾到超乎想像的地步。而且,我要提醒你;這也影響到希伯來人。所以,我們可以排除這些昆蟲是致命的想法。法老再次求助他的術士們,想要詆毀摩西和他的神;但是,他們這次無法重現上帝所行的事(他們那源自邪靈的能力,現已耗盡)。這實在是萬幸,因為切記,那些術士只能模仿上帝所做的,那只會加劇災禍,甚至搞得更惡化。於是他們向法老承認,這是出於上帝的手段,這相當於一種重大認可,這等於對法老表明;有一位神是他無法使喚的,而且祂大有能力,能行他們所不能行的事。但術士們也說,這並不是摩西和亞倫做的。換句話說,按埃及人的思考模式,摩西和亞倫不過是希伯來的術士。到目前為止,看起來像是埃及術士與以色列術士的較量,而法老的術士,基本上是在說;“不是我們的錯”; “這根本不是一場公平的對決”,他們沒有敗給摩西和亞倫,他們是直接被希伯來的上帝擊敗。這就是他們“這是上帝的手指”話中的原意。 此外,在這裏翻成「神」的希伯來語是伊羅興(Elohim );也就是說,術士們宣稱;這無疑是伊羅興的作為。而伊羅興是一種較為泛稱的詞彙,意思可以是神或女神,或某種神聖統治者等等。然而,當希伯來人提到伊羅興時,通常是指全能主上帝,即耶和華。但在此處,當經文引用埃及術士的話時,這不像是他們了解或認識希伯來人的上帝;耶和華,也不是在給予祂當得的尊榮,他們只知道,這位陌生的神,這位希伯來人的“伊羅興”,就是使那些蟲群蜂擁而至的那位,而他們自己和埃及的伊羅興們;埃及的諸神,似乎無法模仿這個神蹟或是制止它。令人震驚的是,即便他們驚恐地承認,在希伯來上帝面前,自己毫無能力,也無法撼動法老。這位領袖漠視他的人民或是他國家的福祉;他只在乎他自身的驕傲和權勢。更何況,法老已徹底明白,若之前,還有一些疑慮的話,他所對抗的與其說是摩西,不如說是上帝。即便在此之前,對這個既定事實,還存有一絲無知,如今也已經消失殆盡。法老對自己的行為,要負全部的責任。 (第捌課第二頁) 第8課第三頁 耶和華再次曉諭摩西說,要他再一次對法老提出釋放希伯來人的要求。有意思的是,看起來,我們已經提前看到,第四個災禍即將到來的有關情況。上帝吩咐摩西說;“法老來到水邊,你站在他面前”,意思是法老去尼羅河那裏。這肯定是摩西在第一次災禍發生前,曾等候法老的地方。當時尼羅河變成了血色之時。而且,若不釋放以色列的後果,將會是另一輪的蟲害打擊。但現在有一個重大的區別。第四次攻擊,也是第二組災害襲擊的第一次災禍。而且,從這一個災害的時期開始,只有埃及人要承受災禍的影響,而非希伯來人。上帝說;“當那日,我必分別我百姓所住的歌珊地”、以及“我要將我的和你的百姓分別出來”。 現在,這類昆蟲是一種當地人稱為“狗蠅”的令人聞之色變的蒼蠅種類。牠們確實造成嚴重困擾,尤其是對牲畜而言。牠們習於附著在動物潮濕部位,例如眼角邊、眼皮,以及鼻孔周圍。牠們在那裡產卵,最終的結果,造成嚴重發炎,甚至可能造成失明,乃至死亡。當然,我們都非常清楚,蒼蠅會攜帶危害人類的疾病。我們還知道,這些蒼蠅幾乎席捲全地。所以,就像其他的災禍那樣,這並不是一種全新現象,這些蒼蠅原本就會時不時出現,但不同點在於侵襲的強度以及牠們的數量之多。牠們在摩西的命令下而來,但是呢,對法老、他的術士,還有埃及百姓而言,最費解的問題是,這些狗蠅只侵襲、傳染埃及人的房屋、百姓、以及牲畜。希伯來人卻是安然無恙。 如今,雖然上帝已經清楚表明,祂視以色列跟埃及是截然有別的民族,但似乎無法讓希伯來人與埃及百姓之間的關係,緩和下來。從人的本性跟角度來看,總認為理當患難與共,可不是嗎?可以想見,當這場蠅災肆虐、殺害牲畜,而所有埃及人,甚至連法老都看似無法逃脫困境時,埃及百姓看到以色列卻能置身事外,變得極為憤怒。 人們往往憎恨某個自以為是特殊的群體,尤其當自己不屬於那族群的人時,更是如此,而這正是當今信徒所面臨的現況。在我們當中,有誰不被指責過說傲慢呢?是由於我們相信彌賽亞,就認為自己在上帝面前有特別的地位,而他們沒有呢?我們曾多少次聽人說,基督徒和彌賽亞猶太信徒似乎認為,自己擁有某些別人沒有的東西,如智慧、愛、祝福、恩惠等等?這近乎不可能向非信徒解釋清楚,並不是因為我們比他們更優秀(因為我們並不是)。而是因為,我們信靠與相信耶穌,是上帝使我們與他們分別出來。祂將信靠祂的人,從所有人當中分別出來;這一個原則和規律模式是救恩的根本核心,而它就在出埃及記中,清楚顯明出來。這就是世人歷來仇恨以色列的原因,而同樣也是這個世界越來越憎惡教會、並將永遠如此的原因。 (第捌課第三頁) 第8課第四頁 教會對這股敵意異常敏感,特別是近期,隨著與伊斯蘭教爆發意識形態的戰爭,許多人甚至特意宣稱;對幾乎任何靈性存在的信仰,都是一種良善和有效的信仰,從根本上等於在宣告,上帝在民族或國家當中不做任何分別。世人的邏輯是;你們不可能同時擁有『分別』與『包容』,畢竟,教會不就是強調合一嗎?分別和包容是彼此排斥的。因此,越來越多的教會領袖們大聲宣稱,我們敬拜的必然是同一位上帝,無論我們是否稱他為阿拉、佛祖、印地婆羅或是耶和華,只是,所有這些可憐且被誤導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崇拜的是來自拿撒勒的救主耶穌。現在,如果你們相信這種說法,那我想你們也會認為,那可悲的法老實際拜的是希伯來上帝,而不是他自己的埃及神祇,他只是無知罷了。 我強烈而鄭重地告誡你們;上帝將人分別出來,就是唯一的關鍵,使你我不至於跟祂隔絕於永恆之外。而這種區分只建立在一件事;是否信靠祂賜下的救主、拿撒勒的耶穌。無論擁抱所有神明為同一位真神這種說法,看似美好、溫暖、舒適、平安和充滿愛意,但千萬不要接受這種「新世紀運動」的包容思想,這種觀念迅速地被太多教會中的人所接納。 因此,法老召來摩西跟亞倫說;去招聚你們的百姓、守你們的節日並向你們神獻祭。但是呢,在埃及本地舉辦,意思就是別離開埃及。摩西太清楚此時此刻,埃及人因牲畜染病、自己又全身佈滿狗蠅的叮咬,對希伯來人正極度不滿。因此,他告訴法老,如果他們就在當地舉辦節期,埃及人一定會群情激憤。摩西反倒說;容我們走三天的路程,往曠野去,就是往曠野沙漠走,照上帝所吩咐的,在埃及百姓的視線之外,舉辦祭祀。法老則說;好吧!好吧!別走太遠就對了!!但請向你們的上帝祈求,讓祂停止狗蠅的襲擊。然而,雖然從我們的英文譯本不太容易看得出來,法老其實在這裡已經邁出了一個重大的讓步。在較通用的聖經譯本第二十八節,以及在較為古老的希伯來聖經編排的第二十四節(好比藍皮封面的聖經;即全猶太聖經),法老告訴摩西,他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去向上帝、向主、或是向亞多乃獻燔祭,或類似的說法。實際上,希伯來原文說的是“耶和華Yehoveh”,而不是主、上帝、亞多乃等名稱,這是一個相當大的讓步。在這裡,確實可以看到法老對耶和華,逐漸產生了敬畏之心。 此外,要明白,希伯來人所要獻上的祭物是什麼;也就是公牛和牛犢,以及其他牲畜動物,對於埃及人來說,牠們是神聖的。如果,希伯來人要在埃及人的眼前,宰殺並焚燒一頭公牛(他們一定會這麼做,而公牛是他們眼中最神聖的神祇之一),那將是一種極嚴重的冒犯,埃及人必定會做出可怕的報復行動。請注意,摩西並沒有向法老明說會獻哪一種動物,他只是說,埃及人肯定拿石頭打死他們。 不幸的是,這仍然無法阻止法老像先前一樣行事,隔天,狗蠅一離去之後,法老就撤回他承諾的事。 我們一起進入第九章。 (第捌課第四頁) 第8課第五頁 請讀第九章全部內容 法老的心仍舊保持剛硬。讓我們回想一下,這種剛硬其實是兩方面作用的結果,一方面,法老最初就帶著悖逆、剛硬的心。另一方面,是上帝時不時介入,使法老的心變得更剛硬。上帝為什麼這麼做呢?祂直接告訴了我們原因;為了讓埃及和以色列,也就是百姓、普通大眾,都能見識到所有的神蹟和奇事。對上帝來說,降下這九個災禍很重要,法老只是上帝用來對埃及人彰顯耶和華大能的器皿,還有,他們的假神和虛假宗教的毫無能為力。不過,他們還什麼都沒有見識到呢!我們正接近這些神蹟與奇事所彰顯的中間點而已,接下來的強度即將陡然升級。 耶和華差遣摩西再去見法老,傳達性質上跟之前一樣的訊息;容我的百姓去。我的百姓;還記得我們學過這一個特定的希伯來語,當上帝用來代表希伯來民族,而非任何其他族群嗎?那個字是AMMI或AMMIM。當經文在同一篇上下文語境中,提及非希伯來人時,它用的是希伯來語GOYIM。第一節中「差遣釋放我的百姓」所用的就是AMMI,主正在將GOYIM(外邦人)與希伯來人區分開來。 下一場災禍、下一輪攻擊,是由於法老又拒絕上帝的要求,這一次降臨在田間牲畜身上的,是一場可怕的疾病/傳染病。這是第五次打擊,也是第二組災禍的第二災。整個第二組災禍,只針對埃及人,這跟第一組影響所有住在埃及地的人,包括希伯來人,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將被擊殺的牲畜,僅限於屬於埃及人的動物。根據你使用的譯本不同,第三節提到馬、驢和駱駝將會受影響;接著,你的聖經譯本可能會說「牛群和羊群」,或者是「牛和羊」也將遭受擊打。這裡的希伯來語是BAQAR and TSO’N。Baqar可以指公牛,但在這裡最好理解成牛群、牛隻。因為牛隻對埃及人而言,就像羊對以色列那樣。那是他們最喜愛的、也是飼養最多的肉類來源。TSO’N可以指羊、山羊,幾乎任何種類的小型牲畜。它甚至可以指較小或年幼的牛、牲畜。不過,這個詞特別指的是,拿來食用的動物(有別於像驢或是駱駝那樣用來負重的牲畜)。事實上,在這語境下,它很可能指的是“你們所有的小型牲畜”,各種各類的,如羊、山羊、豬、小牛犢。所以,第三節經文的核心意思很可能是 “所有屬於埃及人拿來食用的各類牲畜,不論大小,都將受到影響”。這其中不包含野生動物。顯然,牠們不受影響,因為不歸任何人所有,除了上帝。 現在,第六節告訴我們,凡屬於埃及人的牲畜都死了。但屬於希伯來人的牲畜卻一頭都沒死。當法老聽到以色列人的牲畜還活著的傳言時,在不可置信的情形下,他打發手下官長去查證,結果證實確有其事。然而,法老依然不肯讓步。 順便提一句;真的如經文所說的那樣,埃及人的牲畜全都死了嗎? (第捌課第五頁) 第8課第六頁 恩,在字句措辭上來看,並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情況並非如此。有時候在某些經文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所有”只是一種表達方式。也就是說,“全部”或“永遠”,或“每一個”,並不是真的表示百分之百的意思。而是表示“絕大多數”“幾乎所有”。然而,在這裡“全部”似乎就是指真正全部的意思。埃及人每一個牲畜,論大或小,都死絕了。當時,可能發生的情況是,埃及人很可能沒收了一些,以色列人的牲畜,然後又從周圍國家,購買了額外的牲畜,當時的世界比當今的大多數人所了解的,更緊密得多,在這些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是日常瑣事。但不論如何,這對於埃及人來說,是種羞辱和毀滅性打擊,而且他們的糧食供給嚴重受到影響,他們的經濟也被波及。 在第八節,我們來到一場未曾事先宣告的第六災,這是第二組災害中的第三災。也就是說,法老沒收到任何警告。彷彿當法老拒絕每一組的第二個災禍要求時,就會有兩個災禍作為回應。一個災禍事先會宣告,另一個則沒有宣告。我不想過度強調;三組各三個災害,這樣的概念,以及所伴隨的意義,並讓它變成一種純粹的知識性探討。不過,我希望你們真正開始細細體會的是,從創世紀第一章開始,我們看到上帝確立了各樣規律模式、預表以及原則。上帝是秩序的上帝,祂不是混亂或偶然行事的上帝。經文為我們鋪陳了許多模式和預表,使我們在生活中,能夠合理地明白;我們的上帝是如何回應我們,以及祂如何面對各種不同處境的基本特質。若非如此,那麼歷史、包括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歷史,除了成為一種滿足我們求知慾的趣味材料之外,將會毫無用處。如果歷史沒向我們顯明上帝的模式和原則,而且我們也沒看到這些模式與原則不斷的重複出現,那麼我們就有充分理由去質疑我們信仰中的一個重要支柱;上帝永不改變。在祂裡面,連一絲轉動或改變的影子都沒有。這些模式正是耶和華永不改變的本質的有力證明與安慰,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確信,即便是末世的日子,也將遵循祂從創世以來,所建立的同樣模式。而這也同樣意味著,當我們在研讀妥拉的過程中,學習這些原則和權能治理準則時,我們也應當在同一個脈絡背景下,接受新約聖經。上帝這些模式與原則,正是在妥拉中奠立的。而在新約中,藉由拿撒勒人耶穌,被賦予了完整的涵義。 第六個災禍是在毫無警告之下,臨到埃及的,令人痛苦的水泡、瘡傷,影響人類和牲畜。是什麼樣的牲畜呢,並不明確。希伯來語是behemah,它可以指牲畜,或各種類型的動物。第八和第九節說,摩西和亞倫要親自參與,使這災禍發生。他們要親手取爐灰,灑向空中,使灰塵四散,落在所有活物上,引發疼痛的膿瘡。法老的術士不僅無法模仿這神蹟,連他們也染上這膿瘡。然而,希伯來人卻得以倖免。 人與牲畜身上長瘡的災害,並非聞所未聞,這類情況時有發生而原因不明。已知有許多疾病會造成瘡泡,我們熟知有許多的“水痘症”,例如麻疹,還有像伊波拉病毒這類極其恐怖又致命。然而,看來這不是一個致命的疾病,它帶來的是極大的不適。但是,只影響埃及人和他們的牲畜,卻不影響希伯來人的瘡災,且範圍如此廣泛、後果如此嚴重,卻是前所未聞的。它不是自然災禍現象。 (第捌課第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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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玖課–第十章和十一章 中文第9課第一頁 我們正接近那一連串災禍(或稱災殃)的尾聲,這些都是阿爸天父所命定的,為了使法老同意釋放希伯來人,脫離奴役。目前,沒有一樣奏效。隨著主耶和華降在埃及上的災難,日益加劇,而法老的心卻越來越越剛硬、頑固。其中有部分是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也有部分是法老自己的鋼鐵意志造成。 再者,埃及百姓和政府都已經明顯看出來,在這一連串災禍中,除了前二個之外,希伯來人竟然以某種奇蹟般的方式被保守,得以倖免其餘災禍。 請讀第十章全部內容 你們知道嗎?我們回看這一切降於埃及的災禍;血色河水、冰雹、皮膚瘡瘍、以及現在的蝗災,覺得那只是古老時代才會發生的事,或是只會出現在落後國家中,甚至覺得頗為古怪、離奇。也就是說,如果上帝在我們這個時代,在美國或是歐洲,施行這樣的作為,那些災禍大概會更迅速凌厲得多,它們會有更現代、科技化的來源與樣貌;例如核彈、生化武器、電網系統癱瘓、電腦晶片被摧毀,甚至外星人從外太空來襲擊,以上等等。但是呢,如果我們仔細思考一下,我們在出埃及記中,讀到的每一輪災禍攻擊,無論在當今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會和三千年前發生在埃及一樣,具備毀滅性的影響。 想像一下,假設我們飲用的水源,在近乎全球範圍內,都受到汙染;我們能靠過濾系統去解決它嗎?有可能!但代價極其高昂,而且起初只有最富有國家,才能承擔得起。結果將有數億人口,僅僅因為水源污染而喪命。 看看一場看似普通的暴風(颶風卡崔娜Hurricane Katrina),對紐澳良及周圍地區造成了什麼影響?重創我們的經濟,近乎動搖了我們現任總統的地位。颶風本身並沒有特殊科技可言好嗎?不過是颳一場狂風暴雨而已。 回想幾年前聖海倫火山災難,造成的毀滅、生命損失,華盛頓州付出的經濟代價,數十萬英畝的林區,在未來幾十年都難以恢復的毀滅。這一切,不過是出自一座,已有數百萬年歷史的火山,它所做的,只不過是吐出煙霧和熔化的融岩而已。再想想幾年前的那場海嘯;據統計奪走五十萬條生命,造成了數不清、數十億美金的損失,這一切來自一場由地震引發的海嘯巨浪,沒有什麼比這更「低科技」的了! (第玖課第一頁) 第9課第二頁 當我們展望聖經所描述的末世景象,得知那些將凌駕於全人類歷史上,一切災難性的事件,我們通常傾向把上帝的先知,所看見的異象,轉變成某種高科技、或科學失控所造成的實驗結果。所以,我們常聽到基督教學者和作家認為,這一定是關於核武戰爭(nuclear exchange)或某種恐怖的化學武器被釋出。我們想到的是星際大戰那類武器。事實上,人類所發明的,或未來可能發明的,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比得上一場暴風雨的威力,或是一個中等大小的流星,進入大氣層並撞擊地球的威力。 也就導致,當人們回顧過去幾年發生的,這些恐怖的自然災變時,我們往往忽略了上帝之手的介入,反而會說;嘿,那只是自然現象罷了,別把它當成那些瘋狂的宗教審判宣告。我們或許可以說,在埃及發生的,只是自然現象的運作,而末世發生的自然災害,也可能只是自然現象的運作。但是別搞錯了,那都是出於上帝的命令,它將勢不可擋,並且很可能並不是像現代全球暖化支持者所以為的,是人類自己造的孽。此時,我們應該要學到的是,我們需要了解上帝如何對待人類的模式;當我們看到祂至今為止的行事作為時,很明顯不是透過進步的科技來實現的,這即將到來的浩劫,也很可能不是由人類所命定造成的。 請讓我短暫地岔開一下話題,為那些對預言、尤其是末世的預言感興趣的人,釐清一下脈絡。除了最自由派、將聖經僅視為古希伯來文學與奇幻故事集的學者之外,幾乎沒有聖經學者會說,降臨在埃及的九個災禍是象徵性質或寓言性質或譬喻式的。換句話說,九災是真實發生的,而不是詞語另有所指。主流學者通常將出埃及記的災禍,認為就是字面意義,即便,當中有些人認定這些神蹟,不過是自然現象,發生的頻率或是強度無異於平常,只是聖經的措辭加以粉飾和誇大。 因此,對我來說,很有意思的是,那些把出埃及記中,關於災禍的記載,認為是字面真實意義的同一批學者們,卻往往將啟示錄記載的七個印記和七碗審判,看作是象徵意義而不是字面意義。然而,啟示錄中的大部分審判,使用的都是與出埃及記災禍記載的同一個自然因素,只是規模更加放大和影響範圍更佳擴散廣泛。冰雹、蟲災、黑暗、瘡傷、海水與河水變作血紅色,以及海洋生物死亡,這些都出現在出埃及記中,正如它們也出現在啟示錄裡一樣,當然,啟示錄中,也有一些審判並未出現在出埃及記的災難之中。然而,它們仍然是真實存在、並且存在於自然現象之中。例如;地震、星體爆炸,還有流星穿過我們的大氣層。 我之所以提到這一點,只是為了將我所教給你們的這個概念上,做一個總結;上帝的模式和原則,在歷史中不停重演,並且將會延續到末世為止。我們在啟示錄裡看到同樣的上帝神聖模式,如同它們最初在妥拉裡被確立的一樣,甚至連審判如何執行的特徵都是相同的。我知道你們許多人對末世預言感興趣,所以留意;當你們在啟示錄裡,讀到這些極具毀滅性的末世現象時,它們在本質跟設計上,與我們讀到的出埃及記中的記載,完全相同。你們可以按字面意義上來理解它們,而且也要從字面意義上,重視它們,因為以前這些事情真實地發生過;這是上帝以一種始終如一的方式,來對待全人類、全世界,還有對待祂自己子民。 (第玖課第二頁) 第9課第三頁 第十章一開始,上帝再次吩咐摩西去見法老。祂提醒摩西,祂在法老裡面動工,使他的心剛硬,為了一個屬神的目的;好叫這所有的神蹟、奇事得以發生,讓世世代代的希伯來人得以被看見和紀念。而且,祂為了以色列的緣故,使用了用埃及。有時候,我們難以理解這樣的概念;上帝為何會偏愛一方勝過另一方,甚至容許一方被消滅或被贖回,為了拯救另一方。以這例子來說,是埃及人因上帝的旨意,付出了沉重代價。上帝使一個人的心;就是法老的心,變得剛硬,好成就祂的旨意。我經常聽到,無論是信徒或類似非信徒的人都說,上帝這樣做是不公平的。嗯!我想如果我們真的認為,自己可以批判上帝,那我們當然就能辯論祂是否公義。但我覺得無須為上帝的決定去辯護。祂的律法和誡命就是如此,而且是完全的;我們只需要知道,它們究竟是什麼,未必需要知道為什麼。你們是否從小被教導,要相信上帝所有的決定,都是為了你們最大的益處呢?其實並不是這樣。上帝的決定為了成就祂自己的旨意,是為了祂國度最大的益處,而不是為了我們個別的人、屬世的安逸與福祉。我們的快樂、舒適、成功,完全都是次要的;相較於上帝,為要建立祂國度的神聖計畫而言,這些都排在最後面。 在第四節,摩西向法老宣告,如果他今日不釋放上帝的百姓,那明日埃及將遭到蝗蟲災禍的攻擊。不僅地面會被牠們整片覆蓋起來,彷彿土地都看不見。而且,先前被毀滅性冰雹摧毀後,僅存的田間作物,將被這些狼吞虎嚥的昆蟲,吞吃殆盡。更有甚者,這些蝗蟲還會闖進人們家中。 我們或許會想,法老到底相不相信摩西;但他的術士、臣僕及一般埃及大眾卻是相信了!他們跪求法老讓以色列離開,好使他們可以平安度日。事實上,他們在第七節說“法老,你還不明白嗎,埃及已經毀壞殆盡了,與雅威的戰爭已經輸了,我們再也承受不起了”。 顯然,摩西和亞倫短暫地離開法老的面前,好讓法老考慮此事,然後返回聽他的答覆。局勢正在轉變。法老對於讓以色列離開,變得越來越慎重,他說“好吧,去事奉你們的上帝。但你們當中誰要去呢??”,當然,這話暗示著更重要的問題,誰會留下。然而,在這件事上,絲毫沒有妥協餘地。摩西回答說;“我們要和我們老的、少的、兒子、女兒同去,且把牛群、羊群一同帶去。”換句話說,不僅是所有百姓、連他們所有財產都一同帶走。 這時,事態局勢對法老來說,非常清楚了。他原本擔心以色列會永久地離開,如今這種恐慌已經被證實了。為何每個希伯來人,以及他們所有的牲畜,都需要為了一次三天的朝聖而全部離開呢?不!法老認為,他們一直打算著要永遠離開。於是在第十和第十一節,法老說;你休想!我只讓你們當中的壯年人去,但是,婦人和孩子、牲畜必須留下。那是他最後的答覆,隨後,摩西和亞倫被攆出皇宮。 當然,對上帝來說誠意還不夠,所以祂吩咐摩西要“伸出他的手”,就是說,摩西要命令,蝗蟲前來攻擊。第八個災禍就此開始了,一股東風開始颳起,順著風向蝗蟲蜂擁來襲。這是一次從未見過的大群蝗蟲,吞噬牠們所到之處的所有東西。再一次,我們看到,上帝與之前的災禍中一樣,運用大自然本身災害來懲罰埃及人。 (第玖課第三頁) 第9課第四頁 法老一看此情況,便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讓他們進來,就照著之前他做過的那樣,承認他得罪了上帝。但是,這次更進了一步,甚至祈求寬恕。然而,這不是真正的悔改,除了他承認耶和華存在之外,不代表他擁有真實的信靠和愛一樣。這只是不擇手段地想除去這場致命的瘟疫;死亡,即使卑躬屈膝也在所不惜。蝗蟲將會把埃及推向死亡,藉著飢餓。法老終於意識到這一切將導向何等結局,因此就祈求憐憫。然而,一旦雅威轉變風向,將蝗蟲趕回東邊的大海(紅海)裡面,法老的心又剛硬起來,拒絕釋放以色列。這次,聖經歸因於上帝使法老那不可挽回的心變得剛硬。 然後,根據現在已經建立起來的模式,第二十一節帶來了第九個災禍,也就是第三組災禍的第三災,因此,並沒有向法老或埃及百姓宣告。而這輪攻擊,在此之前,可說是最可怕的一個;即黑暗之災。黑暗之災;預兆著最終的死亡、屬靈的死亡,是臨近的邪惡權勢的預表。這種黑暗不僅肉眼可見,更濃厚得幾乎可以觸摸、可以感受到,這黑暗遠遠不只缺乏光線而已,這黑暗在埃及烏黑了三天,然而,正如第二十三節所讀到的,卻沒發生在歌珊地。 請仔細注意,我即將要告訴你們的事;上帝在這裡所做的,祂在創世之初也做過。祂分開、祂區別、祂將黑暗與光分離。在那些奴役祂百姓的人身上,就是黑暗壟罩。在屬祂、事奉祂的百姓身上,是光。我們不能忽略第二十一節的那四個小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埃及人摸得著黑暗,以色列則感受得著光。人怎能觸摸得著黑暗與光呢?啊!記得我們第一堂妥拉課中,學習創世紀時所提到的,當上帝在創世紀第一章第三節,創造了光的時候,那種光與創世紀第一章第十四節所說,用來產生「可見光波」的光體,是不同的。在出埃及記第十章第二十三節,用來描述那覆庇在歌珊、留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光」這個字,與在創世紀第一章第三節所用的,完全是同一個字。希伯來語詞彙就是“owr”,簡單來說,它的意思是“光照、啟發”的意思,就是指;良善相對於邪惡、真理相對於謊言。當你打開一盞電燈,你得到的是可見的光線,那就是創世紀第一章第十四節所講述的光。但當你們聽見上帝的話,你得到的是屬靈的光;“啟發、光照”,也就是在創世紀第一章第三節所講的那種光。看出其中差異了嗎? 那麼,我們談到了覆庇在希伯來人身上的光,那籠罩在埃及人身上的,又是什麼樣的“黑暗”呢?同樣地,這裡所用的字,正是創世紀中,用來描述“owr啟發、光照”的對立反義字,就是“chosek”。它所指的黑暗,不像“夜晚”那樣單純的黑,而是一個非常負面的黑暗。是一種吞噬良善的黑暗,是一種讓人類步入歧途的黑暗,也就是一種邪惡。在創世之初,上帝在神聖啟蒙(光照)和靈性沉淪(敗壞)之間區別開來;光與暗,所使用的那種完全相同的字義對比,如今就在出埃及記這裡再次出現,用來形容埃及的光景是黑暗,而以色列的光景是光照、啟發。 但是,經文記載也清楚表明,可見的光與黑暗同樣牽涉到其中,所以,我們不可把第二十三節,僅僅當作比喻。此處寫到,人不能看見自己的弟兄,也不能從原處起來;或如全猶太聖經(CJB)翻成,人彼此不能看見。這到底是什麼樣情形,造成如此密集的視覺黑暗呢?我的意思是,即便是沒有陽光、甚至沒有月光,都不足以形成,像這裡所形容的那種黑暗。埃及人和其他文明一樣,自有應對夜晚的方式;他們有油燈、火盆、火把…。各種在黑夜中行事的方法。然而,這裡所說,“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就是說,他們甚至看不見路、無法移動,這不是一般夜晚會有的情況。不!這並不是連續三個二十四小時的普通夜晚。 (第玖課第四頁) 第9課第五頁 自然界確實偶而有自然現象,能帶來一種黑暗,那種黑暗彷彿會吸收光線。我來自加州,曾親自經歷其中兩種情況;濃霧以及沙塵暴。我曾在聖塔芭芭拉(Santa Barbara)外,101高速公路上,當時霧氣濃厚到,連車上遠光燈照射範圍都無法穿透到車前五、六米距離。我的意思是,我所說的是完全按字面意義。我也曾在沙漠中遇到沙塵暴,正午時,太陽都被遮蔽了。 但在埃及,偶爾會颳起一種,稱作是哈姆辛風(Chamsin或Khamsin)的劇烈沙塵暴。每過幾年,當各種氣候條件同時交會時,空氣本身會帶滿靜電,這種靜電會將超細微的沙塵粒子,實際地揚起並懸浮在空中,同時也夾帶著,因猛烈強風所捲起的粗塵粒子。在極度乾燥的氣候條件下,生活過的人都知道,靜電是日常生活中,不得不應對的常態現象。衣服會彼此黏在一起,只是抓一下車門把手,就會被電到,在幽暗的房間裡,把一件羊毛衣從頭上脫下來,你會看到因靜電釋放而產生的閃光。這種哈姆辛風沙塵暴,能使白晝如同夜晚。尤其是在古代,門(扉)無法密合,然後,窗戶只是牆上的開孔,沙塵就很容易吹進屋內。在屋內,人可以躲避狂風以及沙塵暴的噴砂般的襲擊,但卻無法避開,因空氣帶有靜電而形成的濃厚塵霧。屋內同樣也變得昏暗。甚至油燈都無濟於事,一切行動徹底停擺。 就視覺上的可見性這一層面而言,我想事情大概就是如此發生的。否則,這就會與前面八個災禍的性質特徵不相符。當然,這場哈姆辛風沙塵暴,源自於超自然,其劇烈程度要比自然界本身發生的要大好幾倍。威力如此猛烈,甚至讓法老以及埃及百姓都驚嚇到不知所措地步。但真正的恐懼,無疑來自那種“摸得著的黑暗chosek”,也就是屬靈的黑暗,所帶來的感受,那種如同毯子般壟罩著他們的邪惡。那種感覺就是,即使你無法看到任何邪惡、危險的事物,你卻能清楚感覺到,它存在的黑暗,一種能讓你背脊發涼、寒毛直豎的感覺。對埃及來說,是一段真正顫慄的時刻。然而,在同一片土地上,以色列人卻正歡樂地慶祝! 出埃及記的第九個災禍,就像今日身為信徒在這世上的諷刺寫照;黑暗“chosek”以及光明“owr”同時並存。我們這些被上帝之光所遮蓋的人,與世界大多數人仍壟罩在黑暗下、生活在同一個空間、呼吸著相同的空氣是一樣的。就在我們為那些受黑暗王子轄制的人心碎,為他們哀痛哭泣的同時,我們也能並且應該,為神的光照臨到我們而歡喜慶賀。順帶一提;請注意,只有以色列領受了光,今日也是如此。我們按血統並非以色列人,藉著耶穌,已被「連結」到以色列的盟約之中。那原本使以色列得益處的,現在,也使我們有益。 (第玖課第五頁) 第9課第六頁 於是,法老緊急召見摩西,而這位依舊愚蠢、悖逆的埃及王,仍試圖與上帝談條件(我們從未試圖跟上帝討價還價,沒錯吧?)。經歷上一輪災禍攻擊之後,他曾同意只讓以色列男子去敬拜雅威。現在他又說,如果摩西能讓上帝撤銷這黑暗之災,那麼,以色列全體;無論是男女、女孩和男孩、老少都能走,然而,他們的牲畜必須留在後方。 摩西拒絕這項提議,並說一切都必須帶走。為何呢?因為在第二十六節說,雅威呼召以色列去事奉祂,並向祂獻祭,但他們不知道,這究竟具體包含了哪些事情。換句話說,也許上帝會要他們所有的牲畜,或許祂不要任何東西。祂或許要的是羊,也許要的是牛,他們並未被告知。所以,他們唯一能做的,便是帶走他們所有的百姓以及他們一切的財物進入曠野,將它們擺在上帝面前,並靜候祂可能提出的一切要求。你們抓到重點了嗎?這裡又有一種亙古不變的上帝法則,彷彿突然顯明出來。我們當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包括;我們自己、我們家人、所有財物,全然交託給上帝,因為我們永遠無法預知,祂在哪一個時刻,會向我們要求些什麼。我們必須憑著信心和信靠向前行,不可保留任何東西。什麼東西都不行。一切都是屬於祂的,由祂隨心所欲地賞賜或是收回。然而,我們通常的回應是什麼呢?「好吧,上帝,祢可以擁有一切,除了這個、接著這一個、和這個除外。祢可以擁有我,就是別奪走我的工作,我的健康,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那些以色列人若依照法老的命令將牲畜留下,就還要繼續為奴,因此,摩西必須拒絕。因為,把我們所仍然擁有的一切,遺留在身後,然後,來到十字架面前,就無法獻上所擁有的一切,也就是留在埃及,留在捆綁與奴役之中,也因此無法有效的事奉、敬拜上帝。上帝已經明確指出,當我們將生命交託給祂時,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就都必須擺在祂面前。 摩西或法老都不肯讓步;摩西若不帶著牲畜就不會離開,而法老也不會讓以色列帶著牲畜走。法老命令摩西從他面前離開,而且永遠不要回來。因為,如果他敢再靠近法老一次,摩西就會被處死。法老用他自己的話,封死他和他百姓的命運。將不再有任何機會可以逃避審判。上帝不會永遠跟人類爭鬥。一切終有落幕之時,而我們無法預知,究竟在哪一天或哪一時出現。但當那時刻一到,當上帝決定任憑我們陷在自己與生俱來的邪惡裡時,所有救贖盼望將永遠消失。這是可怕的念頭,卻也太…過於真實。 請讀第十一章全部內容 審判。我們將在第十章和十二章看到的是審判。什麼是審判呢?那是我們按上帝公義體制下,領受我們所當得之分的時刻。在聖經中,審判幾乎都是以負面後果作收尾。我們所有得着拯救和未得拯救的人,都將被審判。然而,如果我們藉著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信靠上帝,得著拯救,我們就不會被宣告有罪,我們也不會成為上帝憤怒的對象。如果,我們沒得着拯救的話,我們必將被定罪。法老和埃及已經有過九次的機會,來接受上帝的旨意,並且順服祂。這第十次埃及的打擊,卻不再帶來任何選擇餘地,這可不是另一次警告,也不是再一次給法老和埃及機會去悔改,警告和選擇的時機已經過去。埃及的命運就此定局、無可更改。這所謂的第十次災禍,就等同於我們死後站在上帝面前的場景。有些人會永遠活在黑暗裡(還記得希伯來語表示靈性黑暗的“Chosek”嗎?)另一些人則永遠活在光中,這希伯來語表示啟明之光就是“owr”。一旦進入這種狀況,不論是光或黑暗,就再也不會有任何改變,沒有任何轉變的機會,直到永永遠遠。 (第玖課第六頁) 第9課第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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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拾課–第十二章 中文第10課第一頁 出埃及記這一章,幾乎是自成一體。在這裡,逾越節Pesach(Passover)的節慶與條例,就此被正式設立。事實上,另一個由上帝所命定的節期;除酵節(the Festival of Unleavened Bread),也在此一併頒佈。關於節期的重要細節與時間順序,以及誰可以參與、誰不能參與,都有詳述。這些細節富含深層的屬靈意義,我們將逐一討論。 但是,本章也記載了上帝執行祂所宣告的命令;祂將親自擊殺全埃及頭生的長子,無論是人或牲畜。而這一章的結尾,則描述以色列百姓便打包行囊和急匆匆地離開埃及,再一次向我們透漏了一些重要資訊,包括哪些人、共有多少人離開,以及他們往哪裏去了。 現在,為了整理好思路,好更清楚掌握出埃及記第十二章中,所蘊含的重要事實跟意義,我們可以劃分出五個部分,進行理解: 第一至十四節:記述了上帝指示摩西有關設立第一個逾越節的細節。 第十五至二十節:展望未來,因這些細節是為日後的慶祝逾越節而設。 第二十一至二十七節:讓摩西與百姓交流,實際上是以色列的長老,傳達所有上帝指示他的話。 第二十八節:記載以色列百姓順從摩西和上帝。 第二十九節直到本章末尾,描述了那可怕夜晚的駭人景象,成千上萬埃及人的長子,不論是人和牲畜,都為了以色列的緣故,被上帝擊殺。接著經文又記載,希伯來人從埃及奴役中,出走埃及的最初階段。 那麼我們一起開始吧。 請讀第十二章全部內容 第一節清楚告訴我們。這逾越節慶典(Pesach)節期開始的地點和時間。但第二節如果不仔細解讀的話,可能會讓我們產生困擾,因為,這裡似乎是上帝正在確立猶太曆法的新年。你們當中對猶太曆法,和一年七個節期,稍微了解的人都知道,逾越節是一個春季的節期。逾越節是在猶太曆的亞比月(the Jewish month of Abib),這是它最初的名稱,後來這個月份改稱尼散月。一年十二個月份的名稱,原本都是希伯來語命名。然而,在出埃及記之後,大約八百年,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期間,猶太人將原本希伯來語月份名稱,改成巴比倫名稱。有些猶太教派,堅持使用較古老、原本的希伯來月份名稱,但大多數教派則採用更常見的巴比倫名稱。 (第拾課第一頁) 第10課第二頁 然而,我所關心的,並不在於希伯來曆法與巴比倫曆法的混淆之處。上帝在第二節經文,清楚地告訴以色列人,這個逾越節的月份就是尼散月(正月)要作為一年之首。所以,人們自然認為一年的第一個月第一日,應當被視為新年的第一天。換句話說,正如我們今天遵循儒略曆(Julian calendar),一月是一年之首,在一月一號這一天,我們慶祝新年節日,這是一個新年度的開始。然而,猶太新年(Rosh Hashanah),字面意思就是“歲首”,卻不是在猶太曆的尼散月的第一日,而尼散月既是猶太曆法中的正月,也是第二節所指的那個月份。事實上,猶太新年,要到秋季,是在逾越節之後好幾個月,在提斯利月(Tishri),那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猶太人確實有好幾種“新年”,就像我們有一個從一月一號開始,到十二月三十一號結束的年度循環,為了標示曆法上的一年。如果你經營生意的話,還會有一個所謂的會計年度(財政年度),它可以從你所選擇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開始,這主要是用在報稅和會計上的用途。如果去上學,就會知道,各個學年在院校之間,可能有所不同,在某種程度上是人為制定的(有時會變動),而且,當然既不跟商業會計年度,也不跟十二個月份曆法中的新年,相關連。如果你是農夫,你的“年份”則更根據農業的周期循環,由於所有希伯來節期,都圍繞著農業為基礎,它們不一定跟太陽年或曆法年度同步,而更多是跟季節周期循環有關,事實上,我還可以舉出更多不同的年度計算法作為案例。 所以,在猶太曆法中的尼散月(如第二節所說的)被視為君王與王后統治紀年的起始月,也是猶太教曆的第一個月。猶太的以祿月(Elul公曆的八月),則是將牲畜奉獻十分之一的年度周期開始。細罷特月(Shevat February約公曆二月)則標誌果樹收成中,哪些果實可食用並用於十一奉獻的年度周期。提斯利月的第一天,也就是猶太新年(Rosh Hashanah),是用來決定年份數字何時更替。也就是說,像我們每年的一月一號,凌晨十二點零一分,從二零零二年跨二零零三年,接著下一年從二零零三年跨二零零四年,以此類推。所以每過十二個月,在元旦的第一天,年分數字就往上加。簡單吧。嗯,猶太人確實有一個特定的月份,用來更替日曆年度的年份數字,卻不是在尼散月,儘管尼散月是猶太曆法的第一個月。反倒是,猶太人在曆法年度中期,將年份數字往前推進一年,而且,他們(有時候)也是在那個月份,添加幾天或幾周,到他們的曆法裡。這是因為他們用陰曆為基礎,所以每隔幾年,就必須進行調整,使他們的曆法保持精準,並與較為現代的陽曆年一致。 沒必要記住這所有的細節,但重要的是;要理解,聖經曆法與我們目前這種規整、精確,以太陽曆365又四分之一天為基礎的曆法,完全不同。因此,當我們讀到聖經中,節期的設立,或某種特殊事件的日期,又或者某位君王在位統治了多久時,都必須按猶太曆法體系來理解。而不是用我們現代的曆法制度來衡量。 所以,我們知道,第一個逾越節,也就是猶太人離開埃及的前一晚,是在春季,大約是我們認為的四月。而在第三節,根據猶太陰曆法,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尼散月第十日,也就是在逾越節前四天,要選出,並非宰殺,只是選定,那隻將要作為逾越節祭物的羊羔。 (第拾課第二頁) 第10課第三頁 現在,在我們繼續之前,讓我先澄清一些關於這隻羔羊的誤解。第一;這必須是一隻公羔羊。第二;它還必須是一歲大的。換句話說;我們不是在談一隻可愛、毛絨絨、剛離開母羊身旁的小羊寶寶,這也不是你們幼稚園小朋友可以抱著走的那種。一隻一歲大的公羊稱作公棉羊。牠們長有羊角,已經具備一定程度的攻擊性(對羊來說),且體型很大,或許到五十磅左右。而且,牠們正值成熟期,邁向牠們的顛峰階段,視品種而定,雖然公羊會持續生長五年,但大多數的成長,在第一年就完成。一隻一歲的公羊是成年個體,完全具備生殖能力,而且很可能,早已用來繁殖(下一代)羔羊。不妨對比一下,你在超市購買的羊排;你所吃的,並不是一隻成年的羊。大體上,你們所食用的羊肉,年齡不超過六個月。所以,當我們想到上帝所吩咐,要獻為祭牲的那隻動物時,應該把瑪莉有隻小綿羊的那種兒童繪本圖像的小羊形象,或是肉品櫃透明玻璃紙包裝好的羊肉畫面,從腦海中抹除掉。 況且,絕不能是一隻病懨懨的公羊,也不能是發育不良、體型瘦弱的羊。牠必須是你所有一歲公羊中,最好的一隻。健康、有活力、沒有受傷、沒有留傷疤的公羊。 在第三節和第四節中說明,雖說一般原則是,每戶要宰殺一隻公羊,但若是小戶人家,就要與另一小戶人家共用一隻公羊。上帝看重祂所造之物的生命。這些公羊是無辜的,牠們之所以被宰殺,是出於人類的罪性,因此,上帝不願讓超過必要數量的牲畜被濫殺,以及牠們的肉被浪費。 在第五節經文中得知,公山羊能合法地代替綿羊。而第六節則說明,雖然公羊要在逾越節前四天選定,但直到逾越節當晚才可以宰殺,而上帝指定(逾越節)這一天,就是尼散月十四日。 現在需要再做一個說明;基督教的逾越節,只有偶爾與猶太逾越節重疊。例如幾年前,基督教的逾越節(受難日Good Friday)是在四月九號,而真正的逾越節是在尼散月十四號,也就是當年太陽曆的四月六號。基督徒將聖經的逾越節改成帶有政治含意的逾越節。這是因為,根據早期外邦教會主教的法令,以及公元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所頒佈的的飭令,規定逾越節,必須是在復活節之前的周五,也不再稱作逾越節,而是稱為耶穌受難日、聖周五。而復活節必須固定在主日慶祝。這個嘛,既然猶太曆法和現代儒略曆法並不一致,而且上帝所賜下的是數字日期;規定逾越節在某個特定的日子(尼散月十四日),而不是固定在某個星期幾,那麼基督教的逾越節,只有每隔幾年,才會真正落在尼散月十四日,也就是上帝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這段,明確規定的那個確切日期。你們明白這個差異了嗎?舉例來說,十月三十一號永遠都是慶祝萬聖節,但是,有一年十月三十一號可能落在周一,下一年是周二,後年是周三,以此類推。萬聖節前夕是被指定在一個數字日期上,而不是固定在某個星期幾,例如星期五或星期六。正如我們在出埃及記讀到的,逾越節也是被指定在一個數字日期上,而不是排在某個特定的星期幾。 (第拾課第三頁) 第10課第四頁 情況是這樣的;在埃及設立的逾越節是一個“預表”。也是將來之事的影子。它確實代表了真正而實際的救贖,最初是在埃及,使人脫離死亡。但是在一千四百年之後,基督把逾越節原本所要表達的,最完全的意義,顯明出來。那就是說,祂自己成為逾越節獻祭的公羊。因著信靠上帝,而在象徵和屬靈意義上,將耶穌的寶血塗抹在我們家門框上(即我們的身上),那因我們罪所當得的死亡之災,就「逾越」過我們了。這就是出埃及記中,逾越節的屬靈意義,但這層含意,直到耶穌受死後,才被完全顯明出來。老實說,我們一直被教會教導,要忽略聖經中,所有的節期,認為它們已經過時、與我們無關。因為它們屬於舊約的一部分(教會視舊約為已廢棄的)。然而,這些節期,其實是上帝所設立的預表、模型和紀念,目的是要教導並預備我們,迎接它們最終的應驗。當它們(節期)最初被設立時,對以色列人而言,確實具有真實和具體的目的與意義,但在未來,每一個節期都將展示出更豐饒深層的意義。 耶穌並不是碰巧在逾越節被殺的,天父差派我們的救主,正是在逾越節那一天;尼散月十四日,遭到處決,為的是使逾越節的節期,達到最完全的意義。因此,在我看來有點奇特,那些尚未相信耶穌是救主的猶太人,仍然在慶祝祂死亡的那一天,雖然,他們根本就不明白,這一天的設立,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他們仍然完全按照上帝所囑咐的那種方式與日期來過,反而,我們外邦教會,卻不這麼做。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千七百年前,一位羅馬政治人物所建立的傳統。為了向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和反猶太的教會主教做出妥協,我們這些外邦信徒,竟然放棄了上帝所命定的紀念方式。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但對我而言,寧願遵守上帝為逾越節制定的神聖條例,也不願遵循,圍繞著人為的政治和社會議題,而建立的人為教義,尤其是涉及到這個無可比擬的紀念性節期。 從第八節到十一節,上帝進一步補充了更多細節,說明以色列人究竟應當如何進行逾越節的儀式。除了要挑選一隻滿一歲、沒有瑕疵的公羊之外,必須確保有足夠的人,一起食用那隻公羊且不可糟蹋,上帝還補充了以下要求; 獻祭,即宰殺和預備公羊,當在夜間前進行 ( 即傍晚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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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一課–第十二章和十三章 中文第11課第一頁 我們上週讀到,直到埃及遭到重創之後,埃及王最終才釋放上帝的百姓。牲畜已死、田間農作物和樹木被毀、成千上萬的埃及男子,包括法老自己的王位繼承人,都死了。 以色列人在尼散月的逾越節那天,離開埃及的。因此,信徒把逾越節視為一個;個人得救的日子,是因為象徵著耶穌藉著祂救贖性的死亡,所帶來的救恩。而猶太百姓則視逾越節(希伯來語;Pesach)為;從埃及得著民族性救贖之日。事實上,從埃及的民族性救贖,乃是一個預表(影子)預示著彌賽亞耶穌將藉著祂自己的寶血,帶來個人的救贖。 我們稍微重讀一下第十二章,就開始我們的課程。 請重讀第十二章第二十九節至末尾 這裡讀到一個叫疏割的地方。如果你聽到疏割這名字很熟悉的話,也是應該的。我跟貝琦以及你們大多數人一樣,曾前往以色列慶祝聖經中的住棚節,希伯來語也叫作疏割(住棚節)。這個秋季節期,是年度節慶周期的壓軸戲。疏割(住棚節Sukkot),正如你們多數人知道的,是指“攤棚”或“茅舍”的意思。這裡表達的概念是;一種臨時住所或臨時暫停、歇息的地方,一個在前往別處途中的必經之地。 從第三十七節又得知,約有六十萬男子(不含孩子)組成的隊伍,離開了蘭塞。那麼,學者們是如何推算出,參與出埃及的人數,有兩百萬至三百五十萬的呢?首先,光男子就有六十萬人。而且,沒包含孩子在內,同時也沒算上婦女,更沒有包含長者。原因在於;希伯來人的人口普查規定,只統計能夠參軍的適齡男子,也就是說,適齡男子不會太年輕,也不會太老到無法參戰。因此,這六十萬男子,約從二十到五十歲之間。不論男孩女孩均未計入。婦女和五十歲以上男子都未被統計到。如果每名男子只有一位妻子(當時有些男子,擁有多名妻子,當然,也有些人是沒有妻子的),那麼六十萬人接著翻倍到一百二十萬人。如果每對夫妻只有兩個小孩(而我們還知道,平均來說,每戶家庭都盡可能多生孩子),那麼,這一百二十萬人就會翻倍至兩百四十萬人。但這不只是住在歌珊地附近蘭塞的以色列人而已,還有散住在埃及各地,成千上萬的以色列人,在遷徙途中加入了他們的行列。不僅如此,第三十八節也說明,除以色列人之外,還有“許多閒雜人”,或稱“閒雜群眾”,與他們一同上去。埃及人、各種不同民族和種族的異族人;當時有數以萬計的(異族)人住在埃及,還有與埃及人通婚組成的以色列家庭,或許在幾代之前,就已經通婚了,而他們與以色列的認同,僅僅維持薄弱的聯繫(假設有機會,你還會將自己與奴隸階層扯上關係嗎?),以上這些人後來都加入以色列人的行列中。這也是為何上帝做出吩咐,關於這些所謂的“異族人”(在希伯來語;ger),加入以色列的指示和規定;他們必須放棄先前所屬的部落(理論上也包括他們跟虛假神祇的關係),並宣誓效忠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其中一個支派。(第十一課第一頁) 第11課第二頁 對了,還有一點,第三十八節說,他們帶走了數量龐大的牲畜;當然主要是他們自己的牲畜,因為大多數埃及人的牲畜此時都已經死了,屍體在牧場正腐壞中。而且這些牲畜,種類繁多,有牲畜…綿羊、山羊、家牛、閹公牛等等。你們能想像這樣一場極其驚人的大遷徙嗎?我想世人未曾看見過任何類似這樣的景象。離開埃及的人口數,相當於今天整個奧勒岡州的人口。而且,他們把所有的牲畜、財產、以及短期所需的口糧和水,都帶走了。那一定是一個多麼令人震撼的場景啊。整個當時已知的世界,很快就會知道這事,可能就會好奇,他們究竟要去哪裡,因為無論以色列人最終落腳何處,原本住在那裡的住民的生活,不會再像從前那樣。 當一大群人來到他們後來稱為疏割的地方,並臨時停留,他們就把上帝在他們離開之前,囑咐預備的無酵麺糰烤成餅。而且,很顯然,他們幾乎沒有帶其他食物,因為第三十九節說,他們離開埃及時,根本沒有時間,為他們自己預備充足的糧食。 隨後我們發現,以色列在埃及寄居的確切時間是四百三十年。雖然這跟創世紀第十五章十三節中,所引用上帝所說;他們將在埃及四百年,略有差異,但至少知道以色列人在埃及約四個世紀之久。不過,另一種理解方式就是;聖經通常以整數或概數來表述。就像我們看到前面的幾節經文,出埃及時,有六十萬名男子。當然,人數不一定是準確的六十萬,那只是一個概數,就跟四百年一樣的意思。然而,第四十節和四十一節說的是,正滿了四百三十年,這就不是一個概數了。因此,沒有理由理解為,除了精準的四百三十年以外的任何數字。但是,還要明白一點;按照陰曆,一年是三百五十四天。假如按照我們現代三百六十五天的太陽曆法來計算,他們在埃及停留的時間,其實是不到四百一十七年。聖經通常使用的是猶太的陰曆、猶太曆法。再者,許多拉比堅持認為,那以色列待在埃及的四百年時間,包括了亞伯拉罕曾經待在該地的時間。為此,對這段時間的計算,有過爭論。有少數學者(包含希伯來和基督徒學者)認為,從雅各真正抵達埃及,到摩西帶領以色列進入曠野的時間,實際上,更接近兩百五十年。 我很喜歡用來形容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這個表達方式:他們被稱為“耶和華的軍隊”。或有其他譯本翻成“耶和華的全軍”。若從最原始的希伯來文,直譯過來,那句經文的意思是“耶和華的軍隊”。事實上,那個希伯來字彙用來形容軍隊、全軍或部隊是“tsaba”。 “Tsaba”的確是指軍隊或部隊,這個詞一般帶有軍事性力量的含意。上帝實際上稱以色列人為祂的大軍。而且,聖經有時也用相似的詞語,來形容“天上的萬軍”,意指天使。天使的確就是上帝屬靈的天軍。 (第十一課第二頁) 第11課第三頁 第四十二節經文說,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時,上帝一直守望著他們(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埃及地)。也就是說;祂保護著他們、守護著他們、牧養著他們。第四十三節,開始指示,誰可以參與逾越節。一開始就明確指出;任何外邦人都不得參與。然而,如果一名以色列人的外邦奴僕,他既受了割禮(表示他能夠加入以色列),就可以參與。但如果只是旅人、訪客,甚至是家中作客的人,只要他們不屬於以色列群體,就不得參與其中。 然後,在第四十六節,我們得到了一條誡命;逾越節的羊羔,一根骨頭也不可折斷。當然,在福音書中也強調了這一個點,盡管祂遭到毆打和羅馬十字架刑,祂肉體的一根骨頭也沒有折斷。順帶一提,這是一種極不尋常的情況,因為在羅馬式十字架刑中,通常會打斷罪犯的腿骨,作為一種加速死亡的方式。 再看第四十九節;上帝明確指示,關於逾越節只有一種儀式、一種律法。沒有專門為了,生來就是以色列人的逾越節A方案,或是為了已宣誓效忠以色列的外邦人,而預備的逾越節B方案,也就是說,凡是歸入以色列的人。所有以色列的國民,不論是否擁有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血統,在關乎屬靈的事上,在上帝面前,都一視同仁。 我之前跟你們提過這一點,但當我們要結束第十二章時,仍然值得再次強調,我們現在明白耶穌是逾越節的終極應驗,祂就是為所有人獻祭的逾越節羊羔,對我們所有生在亞伯拉罕家族譜系之外的(外邦)人來說,也就是生來不屬於以色列直系家族的人,當我們接受基督時,就被接枝在、聯合到屬於亞伯拉罕世系的族群之中。然而,這是從屬靈觀點而言。對上帝來說,祂理想中的以色列國度的真正成員,是所有信靠祂的人。而信靠祂,就意味著接受耶穌為彌賽亞。 請把聖經翻開到羅馬書第九章,我們花一點時間來看看,出埃及記第十二章所奠定的這個原則,如何在基督裡得到完全的意義。我們也要看看保羅對此有何看法,因為就在這段出埃及記中,奠定好基礎,即基本原則;外邦信徒(聖經用詞;ger外邦人)被接納並與以色列聯合,就是參與到盟約。 請讀羅馬書第九章:第六節至第八節,第二十三節至二十六節,第三十節至三十二節 好啦。你們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第七節和第八節非常重要,必須好好理解,由於這段定義出,誰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就是,所有承受賜給亞伯拉罕應許的人),同樣重要的是,也說明了誰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會發現,亞伯拉罕屬世的子孫,並不是所有人都被視為“後裔”,唯獨從以撒所生的才算。有誰會想到,在我們現今的時代,這項在肉體層面上界定誰才是上帝子民的定義,竟如此重要。因為伊斯蘭教宣稱,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不是透過以撒,而是他的兄弟以實瑪利才對。這顯示出,伊斯蘭教最基本的前提之一,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言。而且,我要提醒你,伊斯蘭教的創始者,是在保羅說出這些話的五個世紀之後,才出生的。因此,保羅沒有要跟伊斯蘭世界的人進行神學辯論,因為,當時伊斯蘭根本不存在。再者,第八節,我們從屬靈角度來看,並不是所有合法肉身的後裔(以撒的後裔),都算是後裔。現在立即翻到羅馬書第二章第二十五節。 (第十一課第三頁) 第11課第四頁 請讀羅馬書第二章:第二十五節至二十九節 請注意這裡的關鍵;上帝看待真正的以色列,是屬天理想的以色列,是一個屬靈的實體。因此,隨著基督降世,上帝看祂的以色列是一個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的集會。祂當然看顧並認可以色列這肉身的民族(以撒和雅各的後裔),那些人生來就是以色列人的肉身群體,就是屬肉體的以色列…即實際群體的以色列;以色列民族。然而,這是跟屬靈實體的“以色列的上帝”有所區別和彼此分離的。 現在,記得我對你們說過好幾次,我們對章節的劃分,以及我們將經文分開、編號,都是人為任意設定排序的方式,目的只是為了方便引用特定的書卷或段落。當初的聖經,是寫在長卷軸上的,經卷之間沒有分章分節過,每一經卷就像是一個連續性的長篇作品。事實上,最初那些經卷甚至連名稱都沒有。於是,當我們習慣於在讀完一個章節後,心理上認為這個主題結束了,接著在下一章節開始時,又覺得是新的主題。這種認知讓我們傾向對原文的真實內容,產生了偏差理解。 在這個例子中,羅馬書第二章只是接續羅馬書第三章的。所以,請讓我從羅馬書第二章第二十四節,讀到羅馬書第三章第四節,中間不間斷,按照原本的寫法。 請讀羅馬書第二章:第二十四節至第三章:第四節 請注意,保羅是如何確定讓我們能明白;上帝為祂所揀選的選民以色列,所創造的肉體差異和特別目的,仍然保持不變。從耶穌降臨和離去之後,這種情況依舊不變。以色列,即屬世肉身的以色列,仍然在上帝旨意中,居於主軸地位,仍然是被祂分別出來,對祂極為珍貴。 因此,在羅馬書第二章的最後幾節,以及羅馬書第三章的開頭幾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一個極其重要的上帝的原則,這原則往往會擾亂我們的思緒;對於上帝的每一個原則和誡命,總是一方面有屬世、物質、屬肉體的層面,另一方則有一個相對應的、屬天、屬靈的層面。這就是我稱之為“雙重性”,或者是雙重對立現境(二元,如兩種的意思)。這裡指的是;以色列有兩種“層面”,屬肉體和屬靈的層面。兩個都是真實且同時存在的,而且彼此還有著有機相連的關係。然而,並不是每一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都會屬於屬靈的以色列。同樣的,也不是所有屬靈的以色列人,都是屬世肉身上的以色列人。正如逾越節一樣,既有摩西奉命執行的,屬世儀式和意義。也有其藉著耶穌的死所應驗的,最完滿、屬靈的層面。 以色列屬世肉體的層面,指的是地上的以色列民族及其子民,也就是我們今日所稱的猶太人。屬靈的以色列,指的是包含所有對上帝忠心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也就是那些,接受上帝的彌賽亞–耶穌基督的人。 (第十一課第四頁) 第11課第五頁 你明白這其中的關連了嗎?我希望如此。我知道,要完全理解這點,有些困難。現在,在這背景下,讓我再談另一個問題,由於我們正處於全人類歷史上的這個節骨點上,對信徒來說,必須了解這一點,已經變得極其關鍵。教會是由所有信徒組成的,不管是外邦人和希伯來人。並不存在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分開的情況,在上帝眼中,信徒就是信徒。不論猶太信徒是去到一個外邦教會或是一個彌賽亞猶太會堂,都無關緊要;外邦人是進到一個彌賽亞猶太會堂 (跟多數人一樣如此)或是去一個典型的外邦教會,也並不重要,那些只是人為的劃分和組織形式罷了。 問題在於;幾個世紀以來,“教會”一詞的涵義已經發生了變化。請記住,教會僅僅是希臘文“ekklesia”被選定,用來對應英文的譯法,而“ekklesia”正是新約聖經在提到信徒時,經常使用的字。可惜的是,長久下來,教會這個詞,失去了它真正的本意。教會指的是人們。當聖經提到教會“ekklesia”時,它只是在指人而已;那些已經降服於彌賽亞耶穌的人。教會跟建築物、場所、活動、人為創立的宗派組織都毫無關聯。當我們把進行敬拜的場所成為教會時,那是嚴重濫用“教會”一詞。把多數人在周日所做的事,稱為“做禮拜”,也是可怕地濫用教會一詞。教會就是信徒本身,僅此而已。你就是教會。我也是教會。相信基督的外邦人就是教會,還有,相信基督的以色列人,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猶太人,也是教會。不幸的是,因為我們誤用教會這個詞,以致人們產生一種想法,認為信靠耶穌的猶太人、以色列人、希伯來人,在階層或是類別上,不同於信靠耶穌的外邦人。簡直是大錯特錯的事實。上帝,在出埃及記透過摩西、羅馬書透過保羅,並在福音書透過耶穌,還有藉著諸多先知,已經揭盡全力,要將此種概念烙印在我們的腦海中。 這一切對我們來說,真的有意義嗎?當然有!因為這顯示出我們與以色列在所有各方面都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這也解釋了信徒的群體(the Body of Believers);也就是教會,應當如何看待自己,我們真正的身分,是屬於屬靈以色列的一份子。不是一個“新的”以色列,也不是作為以色列的一個替代方案。反而是由信徒們,構成了屬靈的理想典範,代表了上帝為一群被分別出來、歸給祂的人,所設想的一切;那就是以色列。 請讀第十三章全部內容 “將頭生的分別為聖歸我。”在第十三章中,我們會讀到一些上帝啟示的原則,而這些原則將在藉由耶穌基督實現的新約中,扮演一個極其重要的角色。 不過,在我們談到那些之前,請注意;關於逾越節的變動,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在逾越節節期上,所增添的內容。經文已經說明了這些規定,在何時開始實行。那就是在以色列進到迦南地之後才開始。或者按聖經的說法,是在進入迦南人(the Canaanites)、赫人(the Hittites)、亞摩利人(the Emorites)、希未人(the Hivites)、耶布斯人(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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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二課–第十三章和十四章 中文第12課第一頁 我們上一週觀看了一部紀錄片,這部片把幾世紀以來所有已知的資訊,與一些較新的考古挖掘發現,結合在一起,而這些新發現對傳統的出埃及路線,提出了許多質疑。我們當然不是要在這堂課中,解決那些歷代學識淵博的學者們,長久以來都無法解決的問題。然而,紅海的跨越,以及出埃及的行進路線,是整本聖經中,最迷人的事件之一,因此,我也不想把它忽略不談。所以,我們今天會進一步深入討論。但首先,讓我們從出埃及記第十三章繼續讀下去。現在,我們把最後幾節經文再讀一遍。 重讀出埃及記第十三章:第十七節至末尾 第十八節是環繞出埃及事件的一個真正爭議點的開始。因為經文說,上帝沒有讓他們走那條較直接、且標示清楚的「非力士地之路」,前往迦南地,而是引導他們走另一條路線(根據你們的聖經),朝向紅海,或稱為蘆葦海(the Reed Sea)。這片水域在希伯來語是Yam Suf(或者是Yam Sup)。Yam意指海,Sup就是指蘆葦,或是紙沙草(papyrus)。因此,在希伯來原文聖經文本中,這詞就是“蘆葦之海”。然而,在七十士譯本(就是翻譯希伯來聖經成希臘譯本)用的翻譯卻是紅海。因此,這裡正是爭議產生的由來。 此外,第十八節的字面意思是,百姓要以一條“繞行的路”前往迦南地,而這條路被稱為“紅海曠野之路”。現在請跟著我的思路,因為這是幫助解開出埃及記路線之謎的第一個步驟。正如沿著地中海沿岸,有一條南北走向,約一千英里長的貿易、旅行的旅行大道(正式名稱是非力士地之路),同樣有一條,由東向西、約兩百英里的貿易路線,正式名稱是紅海曠野之路。不論是非力士地之路,以及紅海曠野之路,兩種名稱所用的希伯來語“路”是derek ,意思就是道路或路徑。那為何眾多譯者,一致正確的將那條知名貿易路線,命名為“非力士地之路”,卻又拒絕接受“紅海曠野之路”,作為那條著名由東向西橫貫西奈半島的正式貿易路線名稱?這真是一個讓人不解的謎。為什麼許多優秀學者會刻意把“紅海曠野之路”這個詞,理解成某種籠統的方向描述,而不是把它視為早已存在、歷史悠久的古代貿易路線的確切名稱呢?當然,也可能,一旦我們承認這個,明顯擺在我們眼前著的事實,就會破壞一種可能性;也就是傳統基督教所認定的,西乃山不可能是以色列人要前往的地方。因為紅海曠野之路根本沒有經過那個地點。而那個被認為是上帝之山(西乃山)的地方,其實是君士坦丁皇帝的母親在公元四世紀時,根據一個異象所指定的,而這個認定,猶太人並不認同。 (第十二課第一頁) 第12課第二頁 在第十九節,我們得知一個非常令人感慨、提醒以色列人過去的記載,經文說;以色列人帶上了約瑟的骨骸。更準確地說,他們所帶上的是約瑟經過木乃伊處理的遺體,因為創世紀告訴我們,他是按照埃及人的方式下葬的,也就是木乃伊化(mummification)。這同時也象徵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代,畫上了一個句號。約瑟是這段時期的開端,約瑟最初為了以色列家族能在飢荒中生存而鋪平了前往埃及的道路。接著,他們在那裡繁衍,成為一個人口龐大的民族。然而,在約瑟處理那七個農作豐年,和後來七年嚴重飢荒的過程中,也同時為日後埃及人對希伯來人的仇恨與奴役,埋下了伏筆。還記得,當約瑟掌權時,與統治埃及的閃族法老合作,為了讓百姓在那幾年大飢荒中,能夠靠儲存的糧食活下來,逐步收取了他們埃及人的牲畜和農作物,最終甚至收走了他們的土地以及自由,並以此償還儲備糧食的必要代價。然而,約瑟的家族,即雅各及其眾子和部族,卻在這場浩劫中,變得興旺昌盛和過得不錯的日子。當普通埃及人飽受苦難、失去他們的財富和自由時,以色列民族卻生養眾多和極其強盛。因那事件(加上埃及出走事件)所引發的強烈妒火與苦毒,即使到今天,從未消停過。 正如創世紀第五十章第二十五節所記載的,約瑟曾使他家族起誓,當他們離開埃及時,要帶上他(意思是他的骸骨),因為他相信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做的應許。他相信以色列在埃及只是寄居者,而不是永久的居民。他知道那將會是漫長的寄居期;四代人,在族長時代大約四百年的時間。但他全然相信終有一天,正如耶和華應許的,他們必將離開,而他期望自己的遺骸,也能隨著他們。這段記載的正是;事情確實發生了。 經文告訴我們,他們在疏割停留,製作並吃了無酵餅之後,他們繼續遷徙到一個叫以倘(Etham)的地方,這又是一個至今未明確辨認出來的地點,也沒有提及疏割和以倘之間的距離。同時告訴我們,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在他們面前領路。夜間,從雲中發出的火柱光照他們的道路。 要明白:這不像某些電影描繪的,以及在講道和週日的主日學課程裡暗示的那樣,主耶和華並非像一個嚮導或探路者那樣行事。祂並不是把以色列人帶往一個他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也不知道怎麼到達那地。他們知道自己要前往迦南,而且主耶和華吩咐他們,他們不可走「非力士地之路」。他們反倒是要走「紅海曠野之路」,因此,大致上的行進路線,已經為他們確立了。相反的,耶和華是他們武裝的護衛;祂在他們前面守護、保護、防衛,並為他們排除障礙。祂會告訴他們;何時前行、何時停下、何時需要稍微繞道、何時再回到正確路上。如果我們願意跟隨祂,這不正是一幅美好景象,顯示主耶和華在我們生命中,是如何動工嗎? 不過,也留給我們一個不該忽略的線索,這對了解出埃及的路線,多少有點幫助。經文說;雲柱和火柱出現的原因是什麼?那就是為了他們白天和夜晚能夠行走。當他們剛離開埃及時,他們是晝夜不停地前進。為什麼呢?有兩點原因;首先,他們需要盡快地遠離埃及(這也說明了,在抵達紅海或蘆葦海the Yam Suf之前,他們很可能走了相當遠的距離)。這些剛離開埃及的希伯來逃亡者,活力和熱情是最高漲的時刻,因此,這正是盡可能拉開他們與法老之間距離的最佳時機。再者,他們離開時,正值晚春,沙漠曠野非常炎熱。任何曾經住在沙漠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旅行,夜間行走是最好的時間,因氣溫較涼爽,而白天比較適合休息,因氣溫比較酷熱。 我們一起進入第十四章吧。 (第十二課第二頁) 中文第12課第三頁 出埃及記第十四章 請讀出埃及記第十四章全部內容 在看完關於出埃及記的跨紅海、上帝之山影片後,我希望現在已經為我們繼續進入第十四章的內容,做好了準備。我想,那段影片涵蓋足夠多的內容,因此,我們無須花太多時間,去詳細討論,那些本來就帶有某種程度的推測性細節。 第十四章開篇說道,耶和華對摩西下達指示;要轉回頭並安營在名叫比哈希錄(Pi ha-Hiroth)的地方,意思是“河道之口”,或此處所指的“峽谷之口”。這比哈希錄正位於紅海邊緣。 現在,這幾節開頭經文,用很直白的語詞告訴我們;以色列人正朝著一個方向前行,但後來上帝讓他們轉回頭,稍微往回走之後,改走一條完全不同的路。結果就是,法老聽說他們在沙漠曠野中,漫無目的地遊蕩著(也就是西奈半島)。第一個問題是;法老如何得知他們要往哪裡去,或者在任何一個時刻,他們所在的位置呢?無疑的,法老已經命令埃及在西奈半島各地,所設立的許多軍事哨所指揮官,要他們追蹤以色列人並上報情況。這應該是一件簡單的任務;因為三百萬人加成千上萬頭牲畜,沿著滿是塵土的道路行走,是不可能隱藏得住的。可以確定的是,他們並不是開闢一條新的途徑,他們走的是,眾所周知的路線,哪怕只是稍微繞行,也很容易偵查到。 因此,當以色列人沿著四十多年前,摩西曾經從埃及逃往米甸時,所走的同一條路線,穿越西奈半島時,埃及斥候要追蹤以色列人的行蹤,並回報給法老,實在是輕而易舉。而把消息回報給法老,則是透過煙霧信號、烽火信號,以及用閃亮物體折射來完成的。這些長距離通訊系統,在出埃及記以前,已沿用幾個世紀。對一名追蹤以色列人的斥候而言,只需要幾個小時,就能將訊息層層傳遞出去,最終送到法老手中。 我們需要明白兩點 1)就法老所知,以色列離開只會持續三天,是為了讓整個以色列民族聚在一起,向上帝獻祭。 2)法老從不相信,這真的會發生。在我從事企業工作的生涯中,我學到許多關於人類行為的有趣洞見,包括我自身的行為。那其中之一就是,一個人對他人的猜疑,主要來自於他自己的思維還有行為模式。那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是狡猾和擅弄權術,他便常常擔憂他人,也會如此狡猾和對待自己的。假設他們天性不守信用,他們也怕其他人不講信用。法老知道,假設他站在摩西立場的話,要求讓自己的百姓離開,他會怎麼做。因此,法老揣測摩西會為了達成目的而不擇言詞(好比說;“別擔心,我們只是這三天不在而已”)。在這種情形下,摩西說這些話的目的,為的是讓以色列完全脫離埃及的奴役。我認為法老從未真的相信,這只是短短三天的小長假,這也是為何他敢冒著國家安危的風險,去與以色列的上帝,打這場無法戰勝的戰爭。當然,最後,他的判斷是對的,可不是嘛? (第十二課第三頁) 第12課第四頁 我們還需要知道另一件事就是;西奈半島曾是埃及人掌控的領土。就像是阿拉斯加在成為一個州之前,是美國的領土一樣。西奈並不算是埃及本土的一部分,卻是由埃及控制。阿拉斯加對美國來說之所以重要,有兩個原因; 1.它是天然資源(石油)的來源, 2.它是北美與蘇聯的戰略緩衝區。西奈的情況也是一樣的;埃及開採西奈的銅礦,作為銅的來源。同時,它還提供了一個相對充足的地緣緩衝,使埃及跟那些不斷彼此爭奪優勢、甚至與埃及競爭的中東諸國之間,保持距離。 因此,在以色列跨過西奈半島,往東進入阿拉伯半島或北方的迦南地之前,他們仍然是在埃及的領土上,這使他們很容易受攻擊的處境。當然,這也就是為什麼法老可以自由地派遣他的士兵,追趕以色列。因為假設西奈半島被其他民族控制的話,埃及軍隊的出現,就會意味著,跟聲稱擁有該地的民族彼此開戰。 在第三節,消息傳回到法老那裡,以色列似乎在他們行徑路線上迷失了方向,如今“困在曠野了”。這並非委婉的說法;無論以色列人在何處,他們所行經的地形,確實使他們 “困住了”。從軍事戰略角度來看,那是一個讓他們動彈不得的地方。那是什麼樣地形能“困住”以色列人呢?這絕對不可能是平坦和開闊的沙漠地帶。我們在影片中看到,這只能是像大型峽谷一樣的地形,一條乾涸的河道,切穿了西奈半島東部的岩石山丘。那必定是只有一條入口和出口的路線,沒有任何方向可以逃脫。這不是推測,情況確實如此,因為出埃及記清楚地這麼記載。真正存在爭議與猜測的,只是那一個地方究竟具體在哪而已。 現在,第四節經文,提醒了我們出埃及記中,一個反覆出現的主題。上帝以各種方式,打擊埃及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要使祂自己得著榮耀,而且,使埃及人都知道,能行這些事的權能,是出於耶和華。 法老現在得知了,他一直以來就懷疑的事情;以色列人正走在永久遷徙的路上。此舉當然激怒了法老,因為他感到自己被欺瞞了。他顯然是抱著一絲絲希望,認為以色列三天後會回歸。他真的不想再冒著,與摩西和他的上帝發生摩擦的風險,然而,單單從以色列人離開的時間長度,以及他們走的路線,他們無疑是不會再回來了。他於是就派出他的軍隊,追殺以色列人。那法老真的要消滅以色列人嗎?當然,不是的。作為報復以及展現他的權勢,他很可能會殺死成千上萬的人;但他真正的目的是要讓他們返回埃及,使他們從新回到奴役和服事他的狀態。 (第十二課第四頁) 第12課第五頁 經文告訴我們,他不僅派出約六百輛戰車組成的特殊兵團,追殺希伯來人,還派出其他“各種類型”戰車兵團。考古學界和埃及學界研究證實,埃及很可能是在第十八王朝時期,採用不同種類的戰車,這類戰車的特點是;使用多種四幅輪或六幅輪戰車。這種使用兩種不同類型戰車輪子的特殊情況,在埃及歷史上,只出現極短暫的時期。而那正是普遍認為的出埃及記時期,約在公元前十四世紀。且據我們所知,法老本人也隨軍隊一起出征。 我們別忽視了,法老亟欲追趕以色列人的一個關鍵要素;是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我們之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為何耶和華這麼做呢?是為了引導埃及人走向毀滅,那正是祂的計畫。在埃及軍隊被殲滅在紅海之後,還要過三百年,我們才會聽到他們,再度侵擾以色列。這種將法老引向毀滅的方式,好比飛蛾撲火一樣,是一個會在哈米吉多頓(末日戰場)重演的模式。法老採取這種自殺式的行動,完全是毫無道理的。他的術士、巫師以及謀臣懇求他,放過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的上帝不斷地證明,祂實在太強大了。但法老被憤怒、驕傲和仇恨所蒙蔽,已至於違背了一切的智慧;其中一部分仇恨,根源於法老自身的邪惡傾向。但是,也有一部分源於主耶和華,為要成就祂的旨意。 讓我們快轉進到一個時間點,我合理地確信,那幾乎就在眼前。我不知道這個時間是從現在起一個月、一年或十年。但我毫不懷疑,我們在座的大多數人,能活著親眼見證以西結書第三十八章和三十九章所描述的事件,因為我們此刻正在目睹以西結書第三十六、三十七章的預言應驗。 請讀以西結書第三十八章:第一節至第三十九章:第八節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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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三課–第十五章和十六章 中文第13課第一頁 在我們研讀出埃及記之初,我們將其分成六個部分,只是為了提供一種架構,幫助我們梳理以色列從埃及得救、形成一個民族,以及在西乃山領受妥拉的不同階段。第十五章第二十一節結束了第一個部分,我稱之為「救贖敘事」,接下來的階段叫作「在曠野中」。現在,我們從第一節至第二十一節開始讀起。 請讀第十五章:第一節至二十一節 第十五章的前二十一節,其實是一首詩歌,通常稱作摩西之歌,有時也稱作海上之歌。用希伯來語來說,這是Shirat Ha-Yam,在禮拜用途時,以Shira簡稱。而我所說的「歌」,正是我們理解的那種;帶有音樂的詩歌。在希伯來語,摩西之歌的詞句是押韻的,並且採用對擬句和三連句的形式排列,這正是古希伯來詩歌與歌曲結構的典型特徵。歌詞的表達上,充滿了鏗鏘有力、情感濃烈的詞句,好比碎裂、打碎、悚惧、驚恐萬分、吞噬、恐怖和痛苦等詞句,尤其符合那個時代,軍事凱歌所特有的強烈情緒,都表現在詩詞裡。當人們高唱這些歌詞時,必伴隨樂器奏唱。 我們要謹記這裡所呈現的是一首由人類創作的歌曲,也就是說,這首歌其中所表達的誇示和自豪,以及因數千名埃及士兵死亡,所流出的極大喜悅,未必代表上帝的心意,不如說是;人對這場在海邊所經歷的偉大勝利,所做出的自然反應。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一點,是因為認識到,在聖經裡,存在不同種類型的文學體裁是非常重要的。為此我們需要謹慎辨別,哪些內容是上帝心意的記載,哪時只是反映人的心思意念。不久前,我曾提過,在經文中我們發現許多例證,是人沒說出真實情況,甚至把一些不屬於上帝的事情,歸給祂。我們在大衛的記載中,就不只一次,看到這樣的事情。我們看到彼得曾否認,認識耶穌。實在有太多例證來列舉。重點是,我們常讀到的,只是對事情經過與人們所說的話的忠實紀錄;無論這些內容是否對某個特定人物有利,或對以色列人有利,甚至是否討神喜悅。聖經向我們呈現其中的人物,毫不掩飾其缺點與不足。 這首歌表達的主要主題,是以色列對上帝、耶和華,戰勝埃及人的無比驕傲;對他們從法老手中逃脫的歡呼鼓舞,甚至還包含一些稍嫌過早的幸災樂禍,對這場勝利的消息,必定使迦南人和非利士人感到震驚和憂慮。還有在這首歌的最後一部分,還表達了另一個重要的概念;上帝已經創造了一個國家、一個神權國家,也就是;一國之君就是上帝。這是以色列國的建國之歌。 (第十三課第一頁) 第13課第二頁 因此,雖然摩西之歌,是人為了記述剛發生的一切;關於他們從埃及得拯救,所做的一種回顧與敘述。但它無法像我們在出埃及記前幾章所讀到的內容,那樣具有同等的分量。因為在這些事實之中,還夾雜了古代文化傳統,對於軍事勝利之後,如何創作一首凱歌的特定模式,而這正是希伯來人看待剛發生之事的時代主要背景。我們無須為此感到驚慌,我們所有的基督教音樂,都是以同種方式創作出來的。我們透過歌詞和音樂,盡可能地去表達,我們對天上事物的理解,以及我們對「自以為」看見上帝所行的事、以及「自以為」上帝希望如何被讚揚和尊崇的詮釋,而這一切,都是運用我們文化中,耳熟能詳、經得起考驗的傳統音樂結構與呈現方式,來完成的。這就是摩西之歌在此處所呈現的全部內容,當然,這一切都是只發生在古以色列文化的背景下。 現在,我們無須逐句解析這首歌(因為,畢竟這裡沒有新的資訊),我想指出幾個值得注意的重點,這重點將有助於我們理解希伯來人在這段歷史時期的思維與心態。 請注意第十一節,提出了一個修詞性反問句;“亞多乃啊,在眾大能神之中,誰能像你?”如果你們使用其他譯本,可能會把耶和華翻譯成主,或者用「諸神」來代替「眾大能神」。因此,你們某些人,可能會讀到“主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 ”這翻譯相當準確。如果,在希伯來語原文,替換幾個詞,字面上可以讀作“耶和華啊,以琳(elim眾神)之中,誰能像你?”elim意思是;萬神之中至高的神、最強大神,是神的複數形式。要知道,當時人類看待靈界(以色列也不例外)是;靈界不僅由眾多神靈組成,這些神也存在天界權力結構裡。所以,在他們的想法中,有服事大能諸神的低階神靈,在兩者之間也有各式各樣層級的神靈。希伯來語的以琳(Elim),就是位於權力結構的最高階,最有能力的神靈。 或許聽到以色列人,哪怕從埃及被解救出來,卻仍然認為耶和華只是眾多神祇中的一位,會讓人不安。但可以這樣想;就像初信的基督徒,知道耶穌是主,但知道其他真理的不多,因此以色列對耶和華的認識,也是這樣。基督徒新人,開始帶著大量的先入為主的觀念,並理所當然的認為,這些是對的,卻沒意識到,他們自以為了解的大部分關於上帝的內容,都是錯的。因此,一方面,雖然以色列將耶和華視為以色列獨一的神,但另一方面,他們並不認為祂是獨一存在的神,而是眾神之中的至高神,也就是主神,在這種情況下,祂被看作比埃及諸神,還更有大能。 羅伯特.麥吉博士(Dr. Robert McGee)是這樣解析的;當我們初次來到上帝面前時,內心充滿了,畢生累積的各種錯誤。僅僅接受耶穌為主和救主,並不能讓我們從這些欺騙中解脫出來。事實上,耶穌告訴我們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當我們向上帝敞開心門,祂就向我們顯現真理,一次揭示一個真理。而每一個賜下的真理,都是為了摧毀我們先前相信的某些謊言謬誤。然而,這是一個漫長、持續一生都在進行的過程。 (第十三課第二頁) 第13課第三頁 這就是以色列當時的處境。他們離開埃及時,心思和靈魂早已被徹底敗壞,充滿了在四百年寄居期間所形成的,各種錯誤認知。就屬靈成熟度方面來說,在出埃及的時候,他們就如同初信的基督徒一樣。這個「以色列嬰孩」,如今知道自己有一位上帝、知道祂的名字,還知道祂遠比埃及諸神強大。但是,除此以外,他們所知道的,僅限於此。他們自認為了解的大部分內容,不是過於簡單、幾乎毫無意義,就是從頭到尾完全錯誤。因此,就像我們所有人一樣,當首次來到主耶和華面前時,他們按自身的教育、文化和生命經歷的框架,來理解耶和華。對他們來說,耶和華是他們的神,但其他萬族和萬民,也各自有自己的神祇。這種思維,在他們整個歷史中,屢次引導他們走向偶像崇拜,最終在多次情況下,招致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們。 請注意第十四節和十五節,提到非力士、以東、摩押和迦南。經文記載,當這些民族聽到以色列神對埃及所行的事,都感到發顫和驚惶。這是希伯來人一廂情緣的感覺嗎?還是吹噓和自誇嗎?正如我們幾周前討論過的,盡管當時的消息不像現在這麼即時,但人們還是對其他國家的動態,仍很感興趣。三百萬人的遷徙,在以色列離開埃及後幾天之內,就會成為大新聞,這個消息也會很快地傳遍整個地區。 但是,為何非力士、以東、摩押和迦南會特別地擔憂呢?因為當時,眾所周知;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相信,不論這想法正確與否,那四支民族定居的領土,總有一天會歸屬以色列。況且,這些民族也清楚,如果這三百萬意志堅定的百姓,再加上跟這位摧殘埃及並羞辱埃及諸神的上帝;耶和華一起出現,而以色列的目的,正是要從他們手中奪取那些土地,那他們就很有可能做得到。對於統治該領地的眾多部落首領和君王來說,這意味著喪失他們個人的財富和權力。對一般百姓來說,則代表著,要嘛被征服或是遭以色列之手驅逐。所以說,很可能,那四支被提及的民族,公開表現出對這支龐大的以色列群眾隊伍走向的極大關切。而這些(長期為奴)希伯來人,也確實很樂於見到自己讓人畏懼。 最後再一點補充,我們就繼續往下讀。有意思的是,這首摩西之歌,後來成為聖殿安息日崇拜儀式中的標準環節。實際上,摩西之歌是每周安息日崇拜儀式的結束讚美詩。全詩分成三段詩節(出埃及記第十五章:第二節至五節、第六節至十節,還有第十一節至十八節),然後,每逢安息日輪流吟唱一個詩節。對希伯來人來說,出埃及記絕非久遠的歷史趣聞。這件事標誌著以色列民族的建立,以及律法的頒布。而吟唱這首歌,是在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會始終處在敵對民族的環繞之中,但耶和華也必與他們同在並保護他們。就像祂曾將他們從埃及救贖出來,祂也必再次把他們從未來的仇敵手中,拯救出來。希伯來人過去如此、直到今天仍然如此,他們所期待的,正是跟教會一樣,盼望那個最終的勝利。在我們的時代,主要的分歧在於;那位將要來拯救上帝追隨者的彌賽亞,究竟是已經來過一次,還是將首次降臨。 (第十三課第三頁) 第13課第四頁 請讀第十五章:第二十二節至二十七節 我們現在從拯救敘事,轉入到「以色列在曠野時期」的章節。因此,在我們仔細探討剛才讀過的這六節經文之前,稍微用點時間,鋪墊好出埃及記裡“在曠野中”這部分的內容背景。 首先,你可能會感到驚訝的是;許多我們希望在出埃及記中,有記載、但實際沒有的細節,其實是在民數記中提供的。民數記與出埃及記之間,有非常緊密的關係。雖然,在我們研讀出埃及記的過程中,我可能會從民數記,選取某些細節內容來補充,但在未來幾個月裡,我們會更深入地研究民數記。 第二點,我們在出埃及記中,實際所看到的是一個過程,在曠野中,這一段裡,我們看到了以色列民族從一個被奴役的嬰孩,轉變為一個獲得自由、蒙救贖,卻仍問題重重的孩子。 第三,在出埃及記曠野期間篇章裡,發展出三個主要的主題;如何應對周邊敵對民族的挑戰、以色列早期的政府形式的建立、百姓反覆針對上帝和摩西發“怨言”的情況。 我們在以色列;在曠野中時期,所見證到的,並且希望從中能學習到的一點是;真正、深刻且持久的轉變,通常只會在;一個人經歷個人曠野中時,發生。那是一段,我們原本認為是正常、熟悉或舒適的生活,不再存在的時刻;當生命簡化到一天過一天、甚至是一小時接著一小時,幾乎處於近乎停滯的狀態。曠野經歷是一種進退之間或懸而未決的狀態;既不是你來自的地方,也還不是你將要去的地方。凡是活得夠久的人,多半都經歷過這樣的時刻。上帝就是用這段時間,使我們稍微成熟一點,因為那時的我們,最柔軟、也最容易受教。 所以我們一起開始吧。 就在他們慶祝奇蹟般穿越紅海、並擊敗昔日的掠奪者;埃及人的時候,對於以色列人來說,就立即面臨一個生死攸關的局面;他們沒有水喝了。在第二十二節說道:摩西“促使”以色列人離開他們所在之處,繼續前行。如果這樣的說法,摩西“促使”以色列人離開紅海,聽起來有點奇怪,那你並不孤單!希伯來賢哲也認為這種表述異乎尋常。他們普遍認同,當時的情況,就是希伯來人一邊慶祝、一邊剝奪埃及陣亡士兵身上的值錢物品,完全不急著離開,於是摩西就強硬起來,在他們尚未準備好之前,就逼著堅決、果斷地下令他們離開。 第二十二節說他們進入書珥的曠野(the wilderness of Shur)。在這裡我要提一句,聖經所稱的曠野,是指沙漠。書珥一般被認為是“牆”的意思。現在,為了讓我們所遇到的許多地名,更具體一點,你需要明白;大多數時候,那些地方,原本是沒有名稱的。或者以色列人並不知道原來名稱,也因此,是以色列人為那些地方取了一個名稱。在上一章節,他們的第一個停留地;疏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他們最初停在那裡時,那地方並不叫疏割。摩西並沒有說:“嘿,各位,我們要去疏割了”。不是的,這是他們在那裏短暫停留期間,或離開不久之後,才為該地起的名稱。所以,書珥和他們前往迦南途中的大部分地名,可能也是如此得名的。 (第十三課第四頁) 第13課第五頁 接下來,在第二十三節提到,他們來到了瑪拉(Mara),但因為水太苦,無法飲用。我們在這裡又遇到命名的問題;因為瑪拉在希伯來語是“苦”的意思。他們當然不會刻意到一個,以水苦難飲而聞名的地方,來獲得飲用水,這問題是當他們抵達後才發現的。於是,他們起了一個合適的名稱;瑪拉(苦)。我們可以想像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摩西告訴人們,要帶足三天用的水,因為我們要前往一個綠洲,那裡會有水。三天過去、快沒水可喝了、終於抵達目的地。結果,想不到那水沒辦法喝。又熱又渴又疲憊,正如在第二十四節所說,以色列人就開始發“怨言”,他們責怪摩西。摩西當然轉向上帝呼求說;這是一個尷尬兩難的景況,所以現在怎麼辦呢?然後,耶和華吩咐摩西把一種特殊的木頭放到水裡,就能除去任何讓水變苦的原因。當然啦,就奏效了,於是,人和牲畜都可以解渴。 現在可能是個適合的時機來說明;以色列人每次停留安營時,那些綠洲和水井所在的地方,必須能供應巨大的水量,這意味著,能滿足需求的水坑,屈指可數。據估算,要維持三百萬人及其所有牲畜和羊群,每日至少需要超過一千萬加侖的水。那一千萬加侖是什麼概念呢?嗯!可可水塔(the Cocoa Water tower)就是那座插有國旗的巨大水塔,水量是一百五十萬加侖。因此,需要七座那樣的水塔,才能滿足以色列人的用水需求。我想,我們能抹去腦海中那;一個沙漠女僕用山羊皮水桶,一次提上一加侖或兩加侖的水,或圖片上那種典型的沙漠綠洲畫面了。 在第二十五節也告訴我們,在「那裏」,至於「那裏」是否指瑪拉的綠洲,還是大概指他們所處的曠野中,並未明確;在「那裏」,上帝要設立律法和審判;或取決於你們所使用的譯本,也可能寫成「律例和典章」或「律法和規條」或其他類似的表達。現在可以確定妥拉不是在瑪拉頒佈的。因此,這裡所指的是,別的事物,或許我們能把它看作是妥拉的序言。拉比們普遍認為,在這裡曾經賜給以色列一些通用基本規則,但無論內容是什麼,都已在歷史歲月中失傳了。 讓我們開始了解這些法律專用術語,因為其中的細微差異雖然重要,卻常常在英文翻譯中,被埋沒、消失或是完全失去了本義。翻譯成律例與典章,或(更準確來說)律例和判例的詞語,對應的希伯來詞彙是choq跟mishpat 。而且,它們不是同義詞。Choq指的是被規定、指派的事項,或是一個指定的規則,其含意跟我們今日所稱的法律相同。因此,Choq是一個精準的法律專用術語,與我們認為的法律或規範等,最為接近。Choq通常與國王的飭令或政府所頒佈的、必須遵守的法令有關。相反的,Mishpat是一種司法判決,亦即法官審理一起案件,並作出一項裁決。所以,假設認定一個人違了法,案件就會呈送到法官面前,並作出判決。法官的決定,即判決,就是指mishpat。因此Mishpat通常是由於違反choq而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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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四課–第十六章 中文第14課第一頁 我們上週剛開始研究出埃及記第十六章,這週,我們將繼續學習,並且探討關於嗎哪的供應,如何養活以色列民。但這件事,遠比主日學版本所呈現的,更為深刻複雜。所以,我們要開始讀,相對比較長的這整篇章節。 請讀出埃及記第十六章全部內容 三百萬名以色列人正處於飢餓之中,他們離開埃及,已經接近兩個月的時間,而且他們的糧食供給也快耗光了。他們來到摩西面前質問,為何他要領他們到這曠野沙漠中,難道只是為了讓他們餓死嗎?摩西將這怨言帶到耶和華面前,然後,主耶和華便做出回應。上帝告訴希伯來人,祂將要從天上降下餅來餵養他們。餅的希伯來語是“lechem”。但lechem也是一個泛指糧食的字彙。就像古老的說法“擘餅聚會”,字面意思上是指;把一塊餅擘開或切開來分享,但更多時候是指一起用餐。餅在這裡就是泛指食物,而不一定是字面上的餅。 但是,上帝接著就藉祂對這些餅、這些食物的吩咐,開始為以色列人建立並教導一個重要的原則;他們要按個人的食量,收取所需的嗎哪,但每次只可取,夠用一天的份量。除了第六天以外,他們每日都如此行;到了第六日,他們需收集雙倍的份量;就是兩天的份量。 現在,關於“天降嗎哪” 這段記載,在這裡稍微轉了個方向,過了幾節之後,才又回到主題。所以我們不跳著看,而是順著聖經的敘述脈絡,繼續往下讀。 第六節經文裡,提到了一段相當有趣的事情;當摩西和亞倫重述主耶和華,關於收取嗎哪的誡命時,他們說, “…這是要你們知道,是主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實際上,經文說的是“…要你們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正如我曾多次提到的,在妥拉中,你們所看到的亞多乃、或主、或上帝,這些字詞,十之八九以上,其實原本希伯來文都是Y-H-V-H ;那就是說,這裡使用的是,主正式且個人的名字。 不果,我想指出的癥結點,並不在於祂的名字,而是,顯然以色列人對於究竟是誰帶領他們離開埃及這件事,心中有很大的疑問。我們已經看過幾次事件,一旦浮現難題時,希伯來人立刻就把責任,歸咎於摩西。換句話說,這群人(跟當時所有其他民族一樣)都很迷信、相信魔法或巫術,並不真正確信是這位神–耶和華,在埃及發起了那些災禍、分隔紅海的水等等。哪怕是白天的雲柱引導著以色列人,以及夜晚雲中發出的火光,百姓仍然懷疑。摩西是那個看得見的人類個體,所以,所有的怨氣,都落在摩西身上。所以,正如這節經文,清楚地說明,嗎哪其中的一個目的,就是要教導以色列人,拯救他們出埃及的是耶和華Y-H-V-H,而不是摩西。這個教訓,以色列要過上好幾十年,才會完全理解。 (第十四課第一頁) 第14課第二頁 摩西和亞倫從上帝那裡領受了,關於上帝所要供應食物的指示,他們現在將這些話傳達給以色列百姓。在第七節中,摩西跟亞倫提醒百姓;他們或許認為,他們的抱怨、牢騷以及不滿,是針對人類的領袖,但實際上,他們所表達不滿的對象,是耶和華,而且耶和華也聽到他們的(心聲)。 摩西接著告訴以色列會眾,上帝知道他們的需要,當然也會供應。他告訴他們在黃昏時(即新的一天的開始)上帝會賜給他們肉吃,然後到了早晨(仍在同一天)會有餅(食物)滿足他們的飢餓。 在第九節、十節中,摩西接著吩咐亞倫,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前來,就近耶和華面前,他們就順從了。當他們望向前方的曠野時,就在那裡看見了上帝的榮光顯現在雲中。「上帝的榮光」這句短語,是希伯來單字kevod Yehoveh的英文翻譯。這「上帝的榮光kevod Yehoveh」對以色列人來說,難道是某種全新的神聖經歷嗎?是讓他們看見雲彩、目睹耶和華榮光的全新經歷嗎?當然不是!那正是同一朵雲、同一個神的同在,一直引領著、庇護他們脫離法老的軍隊,從出埃及後,每日無時無刻,都呈現在他們眼前。 那麼為什麼摩西非要告訴這些人停下來、抬頭觀看,並且就近到耶和華的面前呢?因為,雖然上帝的同在,向我們敞開,但我們必須自己選擇“就近”祂。牧者一再勸誡我們要做的是什麼呢?就是要定睛在耶穌身上,祂是我們現今上帝榮光的彰顯。以色列人不是把目光,從神榮耀的雲柱上移開了,就是沒有完全認出那雲柱本身,就是上帝的同在。因此他們變得灰心喪志、迷失方向。在我們身上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因為,我們對於耶穌內住在我們裡面、指引著我們的這種概念,變得非常習慣。以致於,祂就像一件老舊的家具,或只是景色中的另一個不起眼的元素,因此在我們生命中,祂就被忽視了。上帝的同在,從未離開過以色列人,只是人們放棄向上仰望。 第十三節說,日落時分,一大群鵪鶉忽然飛落到驚慌失措的以色列營地中。這多少提醒我們,在埃及時,上帝曾以祂創造中的自然元素,用非凡的方式,打擊法老和他的百姓,同樣的,耶和華也以超自然的方式,利用鵪鶉來祝福祂的子民。在那個時節,鵪鶉遷徙經過西奈和阿拉伯半島,其實是很正常的自然現象。牠們因長途飛行中而精疲力盡,便成群俯衝下來歇息,這並非罕見的現象。然而,牠們是在上帝的指令下,以如此巨大的數量,恰恰降在所需之處,這便構成了神蹟式的超自然樣貌。 (第十四課第二頁) 第14課第三頁 不難想像希伯來人的驚奇和敬畏;他們剛剛經歷了,如此不尋常的一天!被摩西召喚來親近耶和華的榮光(kevodYehoveh),他們又再度經歷了上帝在他們的生命中,令人敬畏的同在,心裡得著安慰。然而,在天黑之前,上帝又從天上降下肉食,讓他們飽足而安然入睡。及至清晨,當他們從那種唯有完全滿足,才能獲得的安穩睡眠中,醒來時。冉冉升起的太陽顯露出了更偉大的神蹟。 只見曠野的沙地上,覆蓋著一層薄薄的,看起來像細緻霜露的東西,遍地都是。第十五節說,希伯來人看見,就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這是甚麼呢?”的希伯來語,就是Man hu ,也就是從嗎哪這字的由來。摩西告訴他們,這就是上帝應許要賜給他們的,天上的食物(lechem意指食物),用來養活他們的生命。 它也解釋了,每天降下的嗎哪與霧氣露水有關。加上民數記第十一章第九節的描述:“夜間露水降在營中,嗎哪也隨著降下… ”我們得到一個更完整的畫面。先是降下露水,然後,嗎哪輕輕地落在霧水上,接著另一層露水覆蓋在整片嗎哪上。顯然,這樣能使嗎哪保持清潔和新鮮。 現在,摩西做出了一個關於嗎哪的有趣指示;各人要按他自己認為,足以完全滿足所需的量去收集。然而,與此同時,他們又被告知,要各拿一“俄梅珥omer”,大約相當半個加侖的量。讓我為那些曾在聖經節期裡;逾越節跟無酵節,相關的不同用法中,聽過 “俄梅珥omer”這個詞的人,先做一個簡單的說明。一俄梅珥更準確地說,是跟一捆禾束有關。因此,在獻出「初熟俄梅珥」的儀式上,簡單來說,就是指把收成中,第一捆穀物禾束帶來。只有在出埃及記這段,俄梅珥才被當成某種容量的單位來使用。或許它相當於一捆普通穀物禾束中,所包含的穀粒數量。 當希伯來人外出收集嗎哪(Man hu)時,一件非常奇特的事情發生了;無論他們籃子裡收集的是,多於一俄梅珥,或少於一俄梅珥,當把它倒入一個俄梅珥容量大小的罐子時,每一個人所得的量,竟然完全一樣。這起事件的涵義,引發了許多耐人尋味的註解與討論。但這件事的核心,是以色列人從這起奧秘中學到的;無須囤貨或急著衝出去搶收,更不用擔心上帝是否會為每一個人預備足夠的供應。在上帝的經濟法則中,祂的恩賜無窮無盡,而公平並不是給每一個人相同的數量,而是給每個人完全符合所需的量。 第十九節帶來了另一個來自埃及的提醒;具體來說,是跟逾越節有關。希伯來人每天只能收集當天所需食用的嗎哪,而且他們要處理剩餘的嗎哪,不可留到晨間。你們還記得,跟逾越節羔羊,有相同的指示嗎?他們可以吃到滿足,但在早晨之前,要處理剩餘的。 但是,許多以色列人,忽視了這一部分的教導,結果發現,留到隔天的嗎哪腐爛發臭、無法食用,令他們大感厭惡。這不是很諷刺嗎?我們往往也是如此;對上帝的指令和誡命,只遵守對我們來說,覺得合理的部分,而對那些我們不理解或覺得不重要的部分,卻忽略、甚至置之不理。我這麼說,絕非建議;以一成不變的律法主義,作為更好的道路。但是在這裡,我們看到上帝對順服的立場,以及人類的悖逆,如何毀掉祝福,或更糟的是,我們憑個人判斷,來決定上帝哪條命令和律例重要或不重要。 (第十四課第三頁) 第14課第四頁 在第二十二節,他們得到指示,在第六天要收集,比平常嗎哪的雙倍份量,而在第二十三節就給出原因;第七天是歸給耶和華的聖安息日,因此在安息日完全不可收集食物。他們被允許,按照自己的方式來處理這些嗎哪,不管是烘烤的、煮沸的都可以,但必須在第六天結束之前完成。順便一提,上帝不會在第七天降下嗎哪。 在這裡我們看到希伯來人第一次重新確立安息日。換句話說,雖然,遵守安息日,後來會成為上帝在西乃山,藉著摩西所頒佈的正式律法之一,但其實,安息日早已被確立,最早是在創世之時,而此處則是關於收集嗎哪的規定。 經歷了收集額外嗎哪,卻沒有吃完,留到隔天早上,卻發現長滿蟲子發臭之後,如今面對這道指示時,人們心裡想必充滿疑惑。但是,大部分人還是照著吩咐去做,當他們進入安息日時,果不其然,前一晚預備好的嗎哪,依舊新鮮能食用。 然而,儘管經歷了這一切,仍然有些人在安息日的早晨,照常起來,拿著籃子出去,就像平常一樣,期待去收集嗎哪。當然,什麼也找不著。此舉真的激怒了摩西,於是他說;好吧!你們全部人都要在安息日,拘禁家中。各自待在原地別動,不可離開自己的帳篷。都待在家裡!! 我們大可以花一整節課的時間,專門討論上帝為安息日,所設立的一切相關意義與命令。包括在安息日放下我們手中的工、在安息日不為自己維持生計(不積糧),甚至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要待在家中。而且,如果我們去研究傳統猶太人遵守安息日的方式,就會發現,他們竭盡所有努力,持守上帝對安息日誡命的本意。但是,現在我們不會停在這裡,深入探討這一點。稍後在出埃及記,或也許是在利未記中,我們會深入研究安息日。我發自內心告訴你們,我不太確定該怎麼向你們呈現安息日的教導,因為這主題很複雜,並且充滿了對我們聖潔的上帝的敬畏之意,而這一切卻幾乎已被一個基於傳統、帶有反猶傳統色彩的教會,所完全模糊淡化。容我暫時長話短說,給你們一些可以思考的方向。因為安息日對上帝來說,固然重要,但對基督徒來說,這也是頗具爭議、令人棘手的問題。 無論你們認為摩西盟約中的六百一十三條律法,是有些、完全沒有或全部都適用於基督徒身上,事實就是;遵守安息日為聖日,是形成教會根基的十誡之一。我不認為在場有任何人會不同意這一點。 然而,我也認為,我們並沒有足夠嚴肅地看待安息日這件事。在聖經裡,沒有任何一處顯示,上帝撤銷了安息日的誡命。聖經也沒有一處說,對於我們當今的世代,或自從基督之後,人可以七天都在工作而忽視安息日。許多教會領袖,將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二章的意思解讀為;安息日的制度,可以隨人意改成任何形式,但老實說,這樣的理解,根本毫無道理 (這正是,當人為了證明某種既定立場或教義,而將聖經斷章取義時,會發生的情況。)請記住這一點;在同樣構成教會另一項支柱的「登山寶訓」中,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十七節說:祂絕不是要廢除妥拉…或如許多聖經譯本所寫的;律法和先知。而且,律法中的每一個細節、哪怕是一點一畫,也都不能廢去,直到天地都廢去。安息日是律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你們覺得是不是呢? (第十四課第四頁) 第14課第五頁 而且,也要記住,這只是有文獻紀錄的史實;初代教會一直持守聖經規定的安息日(為週六),直到君士坦丁大帝下令廢除安息日,並以所謂的“主日”,取而代之,這形成了外邦教會信徒齊聚敬拜的新日子。這個新的敬拜日,也就是主日,被設立為一週的首日,即週日,這原本就是羅馬帝國主要異教信仰;密特拉太陽神教徒(the Mish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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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五課–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 中文第15課第一頁 結束了為以色列人建立每日糧食供應(Man hu稱作嗎哪,意思是“這是甚麼呢?”)的內容後,讓我們一起進入出埃及記第十七章。 請讀出埃及記第十七章全部內容 出埃及記第十七章開頭,以色列人離開汛的曠野,繼續向西乃山前行,也就是何烈山,又稱作上帝之山。人們不禁好奇,他們是否明白這幾週以來,所發生事情的深遠意義,或者是否隱約察覺到,上帝正在磨練並陶造他們。會不會有可能,對埃及降下的各種災禍奇事、希伯來人從奴役中被釋放、分隔紅海、將瑪拉的苦水變為甘甜可飲的水,這些神蹟竟能在短短幾天,就被忽略且遺忘。他們的信心怎麼就像電梯般,起伏不定呢?那白天黑夜都在前方引導方向的雲柱,那代表上帝真實臨在的可見記號,難道不足以讓他們無時無刻確信上帝掌權嗎? 但是,對這群軟弱、好爭吵、缺乏安全感的百姓,就是如此。但願我們不是這樣。他們再一次需要水。他們是人,又身處荒涼的曠野中,需要水是生存所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擔憂。他們的旅程必然是在一個個綠洲之間轉移;糧食不再是個難題,但對遊牧帳篷生活的人來說,水源一直都是難題。沒有跡象顯示,以色列人曾想到為缺水的需求,向上帝求告。他們反而是抱怨、擔憂、心存疑慮以及恐懼。而且,他們還責難、責怪摩西和耶和華。這回的情況跟之前缺水時,略有不同。因為,這次摩西帶他們到的地方,連一點水都沒有,這本身就很奇怪。摩西是一位有經驗的沙漠居民,曾住在米甸,而我在猜,那地點,距離此刻以色列人站立、口渴之處,只有幾英里遠而已。他應該只會帶他們去到一個,正常有水的地方。因此,我們面對的,很可能是阿拉伯半島某種異常的乾旱情形,而摩西原本預期會有的水源(在利非訂Rephidim一帶)卻已經乾涸了。當然這確實是一個潛在的災難。 然而,當人們合理地認為,以色列應該還記得就在幾週前,在瑪拉的苦泉水那裡,上帝曾行了神蹟,變成能飲用的水。但顯然,他們不僅忘記了上帝關心並滿足他們;身體對水的實際需求。他們也從未領會祂,解決方式裡面所包含的意義和教訓。讓我們稍微再回顧一下瑪拉的故事。 (第十五課第一頁) 第15課第二頁 再回到第十五章,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發怨言、需要水。摩西帶他們來到一處泉水,是一片綠洲,它自然狀態下的水,實在苦澀到無法喝。然而,當按照上帝的命令,把一種特別、不知名的木頭(顯然,是當地可以取得的)投入苦水中時,那水的苦味就淨化掉,變成了拯救他們生命的活命之水。 這是一幅極其美麗的畫面,預表了在約一千四百年後,基督將要為我們所成就的事。在這裡,我們人類處於敗壞的天性狀態,滿是苦毒。在我們西方的思考模式中,「苦毒」通常被理解為一種情緒、態度或心理狀態。意思是;我們糾結於傷痛和冒犯不放,逐漸形成一種「人生對我們不公」的感覺,結果,導致我們憤世忌俗地看待周圍的世界,並且拒絕喜樂。然而,這通常不是聖經所指的苦毒。反而從經文角度來看,苦毒是甘甜的反義詞,無論是在字面上,還是在詩意象徵意義上,都是如此。「苦」代表無法承受的痛,通常來自他人的加害,是一種無處可逃的受苦與絕望、壓迫。「苦」這一詞的字根,就是瑪拉mara,甚至跟「毒」有關聯。納粹德國的猶太人正是飽受苦難;他們身處於一種;自己無法掌控、完全絕望的壓迫狀態。 苦,作為一種負面存在的狀態,常用來形容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境遇。而且,苦,也是全人類的自然狀態;我們無法拯救自己,我們無法改變自己,我們無法擺脫苦毒的存在,即便我們並未察覺這是苦毒。 如今,基督來了,祂被釘在木頭架上,祂寶貴的血流淌在上面。然而,那木頭、那十架擁有何等奇妙的能力阿;當那神聖的木頭;十字架,浸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苦毒與壓迫便被除去。通常,當某物體浸泡在液體中時,那物體的屬性就會變樣。事實上,希臘文的baptizmo ,就是英文的施洗(baptize),浸入的意思。Baptizmo這詞是借自聖經時代的染料貿易用語;也就是說,一塊天然布料,浸入(baptizmo)染料缸裡,布料就染上它所浸入之物的特徵。同樣的,對那些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人,祂的木製十架,浸入我們悲痛苦澀的生命中,便轉變了我們的生命,使它們變得甘甜,並從罪惡權勢的壓迫下,得以釋放。這就是在曠野中瑪拉泉水,想展現的畫面。 那!讓我們回到第十七章,以色列人對水的新需求。摩西提醒他們,他們或許認為自己的怨言是針對他,其實是針對上帝。摩西又問他們;他們為何要試探耶和華?還記得我們之前,學過的希伯來語詞彙「試探」這個字嗎?(或試驗,在某些譯本是試煉)。這裡所用的字,跟我們之前看到的是,同一個希伯來字彙:nacah (naw-saw)。而這個詞,它帶有被押到法庭、站在法官面前的含意,那就是說,一個庭審的程序。因此,摩西指控百姓所做的,實際上,就是審判上帝;他們把自己放在審判上帝的位置! 然而,上帝再一次顯明祂是憐憫的。祂並沒有斥責摩西或百姓缺乏信心,而是單單供應了他們的需要。上帝吩咐摩西帶領百姓的代表;眾長老們,前往何烈山附近的“磐石”那裏。在那裡,摩西要用他曾經舉起來,分開紅海的那根杖,去擊打那“磐石”,水就從中湧流出來,足夠所有人飲用。有趣的是,這已經是我們第二次看到,摩西被命令用杖去擊打某樣東西,而且,兩次都跟水有關。第一次是他擊打尼羅河時,河水變為血紅色,而無法飲用。如今,他將擊打磐石,而那盤石將湧出能飲用的水。同時請注意摩西的杖,其實是上帝權柄的象徵,交在摩西手中。在一個情況下(在尼羅河時)被用來,向那些不屬於祂的百姓(也就是埃及人)施行審判跟憤怒。但在當前的案例來看,它將用來施行憐憫,並庇護祂自己的子民。 (第十五課第二頁) 第15課第三頁 我們務必要認識上帝,這一個難以琢磨的屬性;從同一個源頭(即主耶和華)而來,既有蒙蔽也有啟示,既有毀滅也有救贖,既有平安也有絕望。對那些降服於祂君王主權的人,乃是良善,對拒絕祂支配的人,乃是災禍。當我們把那些令我們反感的耶和華屬性丟掉,而保留那些讓我們喜歡的特性部分時,我們其實是犯下一個可怕的偶想崇拜之罪。因為這麼做,實際上,會讓我們成為,按照我們的心意、思緒,塑造「神的形象」的罪人,而這就是偶像崇拜的根本定義。 現在,如果我不指出一個點;是摩西和長老們也不可能明白的事情的話,那我就有疏失了。這起擊打磐石的事件,其實是另一樁未來大事件的預表。基督被稱為磐石,祂受擊打,為要叫活水能從祂而出,供應、滋養上帝的所有子民。同時,我們也要記住,當耶穌;祂本身就是活水,被羅馬人的長矛刺傷之時,所有在場的人,都看到有真實的水,從祂的傷口湧出。這起何烈山的事件,與各各他山的釘十字架(the Crucifixion at Calvary),無論在物理物質層面,還是屬靈層面上,完全息息相關。 請讓我指出另一個有趣的關聯,這在英文中,不容易看出來,但在希伯來原文中,卻明顯可見;摩西要奉上帝之名,用他的杖(桿)去擊打何烈山的磐石,就像他大約一年前擊打尼羅河那般。還記得在出埃及記前面幾個章節中,我們發現用來描述上帝對埃及的九次打擊(我們通常稱作“災禍”或十災)的希伯來語是“nachah” (發音naw kah)。別把兩個發音極為相似的希伯來語混淆了,分別是“nacah” (發音naw-saw) 和 “nachah”。nacah (發音nawsah)意指進行審判,而nachah (發音nawkah)意思是攻擊(搧)、或擊打,用力一擊等意思。Nachah這個字(是指擊打)不會用來形容像用槌子這種無害的動作,它帶有一種有目的性的攻擊,甚至可能造成傷害或殺害。回顧一下,我們就能理解為何“nachah” (發音nawkaw)是恰好用來形容對埃及造成傷害、最終致命的攻擊,是從摩西擊打尼羅河作為開始的。因此,當用nachaw這個字來描述擊打磐石,使水流出,似乎不合時宜。在這種特定的背景下,使用nachah這個帶有惡意與暴力意味的字,意義是什麼呢?幾個世紀以來,拉比們一直在沉思,為何用nachah這個扮演著一種,帶有傷害意味的字,用來描繪摩西為百姓帶來可飲用水的行為。若不是因為這與我們的磐石;耶穌,最終所遭受惡意與暴力擊打有關連的話,那麼,這個希伯來語的字,用在何烈山,就顯得不恰當。 第七節告訴我們,以色列因缺乏用水而抱怨的所在地,名叫瑪撒和米利巴(Massah and Merivah);通常翻譯成“試探”和“爭鬧”。其實,比瑪撒的“試探”更恰當的翻譯是“誘惑”。順帶一提,這個字與之前摩西指控百姓把上帝帶到審判台前,所用的不是同一個字。那個字是nacah (naw-saw)(以“n”字開頭),而這地名是瑪撒(以“m”字開頭)。那麼,為什麼“試探”這個字,在這裡如此貼切呢?因為這些已經跟隨雲柱達兩月之久的百姓,卻在第七節末,用這句話,公然冒犯上帝;“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 (第十五課第三頁) 第15課第四頁 忽然在第八節,場景發生改變,百姓開始與敵對鄰族,進行他們的第一場戰爭。這正是上帝在出埃及初期要以色列人避免的事,祂堅持他們走沙漠曠野的路線,而不要走那條直接前往迦南的主要大道,也就是稱作非力士人之路。然而,不知是出於什麼原因,這場與亞瑪力人的戰爭,卻正是上帝要以色列去面對、去爭戰的一場戰役。 攻擊以色列的民族叫作亞瑪力。我們後續在申命記第二十五章會發現,亞瑪力攻擊的是以色列長型隊伍的後方,主要是掉隊的人:老弱病殘等等。這使得亞瑪力的行為,更加可怕,因為以色列根本沒有威脅到亞瑪力。然而,首先出手攻擊以色列的正是亞瑪力人。其實一點也不要感到意外,因為亞瑪力人就是以掃的後裔。所以,即便亞瑪力與以色列有親屬關係,但由於雙胞胎兄弟–雅各跟以掃之間的分裂,他們同時也是敵人(還記得雅各如何設計奪取長子福分,以及隨之而來的財富和權柄,從他雙胞胎兄弟以掃奪走嗎?之後,雅各被稱為以色列,衍生出以色列十二支派)。 在第九節,摩西吩咐約書亞(那位在摩西死後,最終成為以色列的領袖),挑選出能跟亞瑪力交戰的人,並帶領他們去征戰。至於摩西,他則會站在戰場的山頂上,很可能帶著手中的杖。跟他一起上山頂的人有亞倫,和一個名叫戶珥(Hur)的人。我們能理解為何摩西的先知(代言人)–亞倫會陪同他;但這位戶珥又是誰呢?這個嘛,我們在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第十四節,再次看到他的名字,他似乎是亞倫的助手,雖然在家譜中,他看起來不是亞倫的血親。根據塔木德傳統的說法,戶珥是米利暗的丈夫(米利暗是摩西和亞倫的姐姐)。 戰鬥開始了;約書亞在山谷下帶領他的人作戰,摩西、亞倫和戶珥爬到山頂上觀戰,摩西舉起他的手。人們通常會假設,他手中舉的是他的杖,但經文其實並沒有這樣說。人們之所以推測他握著手中的杖,是來自為紀念這場戰役所設立的勝利祭壇之名;因為祭壇的名稱是耶和華尼西(Yehoveh nissi ),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暗示摩西當時使用了;一面旗或一種徽章、某種象徵以色列的圖紋器物。而第十一節記載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只要摩西向天舉起他的手(杖),戰局就有利於以色列。但是,只要他把握著杖的手放鬆休息時,戰鬥局面就倒向亞瑪力。所以,亞倫和戶珥就讓摩西坐在石頭上,然後,兩人各自站一邊,托住摩西的手膀,使摩西即使手臂疲憊,也不需要放下杖,連片刻歇息也沒有。這場戰鬥,按照當時慣例,一直持續到日落為止。最終,約書亞的人馬擊敗了亞瑪力。 現在,有幾個值得注意的點;首先,我們來談談約書亞。約書亞屬於以法蓮支派。希望你們還記得創世紀最後三章中,曾討論過以法蓮支派的重要性。實際上,為了弄明白末世與啟示錄,我強烈督促你們去研究以法蓮支派,因為它是解開許多聖經謎團之門的一大關鍵。 (第十五課第四頁) 第15課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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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六課–第十八章和十九章 中文第16課第一頁 我們上週稍微讀到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的一部分,結尾講到摩西岳父–葉忒羅(在希伯來語是葉忒羅Yitro),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跟他團聚。而且,我們還發現葉忒羅已經聽到了許多,關於以色列從埃及出逃時,所發生的神蹟奇事。葉忒羅,做為一名異教祭司,很自然就接受許多事件的本身,就是奇蹟的性質,那只有庇護以色列的神或眾神才能促成的事。 摩西和葉忒羅共處了很長一段時間,摩西詳述了到底是哪位神施行這一切,並分享了過去幾週的一些戲劇性細節。葉忒羅對耶和華留下極深刻的印象,讓他想奉這位至高的神,為自己的神。實際上,與其說是葉忒羅放棄他原本的諸神,不如說是,他接受耶和華為最偉大的神,眾神之上的神。接受耶和華的過程,牽涉到兩種特定的獻祭(我們已知道它們稱為燔祭‘Olah和平安祭Zevah),並最終以神聖餐宴來做結尾。本質上, 葉忒羅成了以色列人,然而,葉忒羅是否從此就放棄了,他身為米甸人的身分,轉而認為自己為希伯來人,這一點其實尚不明確。 我們一起重讀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的後半段內容,接續本周的課程。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第十三節至最後一節/末尾 在葉忒羅歸信儀式的第二天,摩西坐著審判百姓;也就是說,他擔任爭端的仲裁者。很顯然他是唯一的審判官,因為有一長列百姓等著向他陳述冤情。經上說;百姓從日出到日落一直排著隊。葉忒羅觀察到這情形,便在合適時機,跟摩西討論此事。盡管我們通常都記得這起事件,是源於摩西過度操勞而疲憊不堪,實際上,葉忒羅主要的擔憂,似乎是漫長地等候在摩西面前的百姓。而且,第十五節也明確地記載,摩西不僅審理百姓的法律糾紛,他同時也是他們的屬靈導師;就是說,人們來到他那裡,諮詢個人生活的情形下,上帝希望他們怎麼做。如今,這是一個喜憂參半的局面;好消息是百姓學著尋求耶和華的指引,然而,壞消息是百姓覺得只能透過摩西來接近耶和華。那麼,確實,摩西正迅速走向心力交瘁的邊緣! 人們不禁會問,葉忒羅從哪得到這樣的智慧,能向摩西提出這樣的建議;從本質上看,就是設立一套治理系統,設立低階和高階的審判官,以此類推。雖然聖經沒有明說,上帝一定是同意葉忒羅的建議,因為摩西立刻就把這樣的制度,實施了。 (第十六課第一頁) 第16課第二頁 現在,所建立的這套組織體系,聽起來與一千多年後的希臘–羅馬制度,極為相似。要設立千夫長、百夫長、五十長,以及十夫長等。對曾在軍中服役的人來說,對這套制度相當清楚;但對沒有軍旅經驗的人來說,基本運作方式是;每十個人聽從一個十夫長。這五位十夫長(總共代表五十人)則向一名五十夫長負責。這兩位五十夫長(各自掌管五十人,及其下的領袖)向一位統管一百人的領袖(百夫長)負責。而這十位百夫長(各自管理一百人及其下的領袖)則向一個統管千人的人負責。因此,那人(千夫長)實際統管著一千人,及其下的領袖。 關於葉忒羅向摩西提出建議這件事,有幾個值得注意的要點,我們不應該忽略。首先,以色列司法制度的建立,功勞明確地歸功於一個非以色列人。更重要的是,葉忒羅還是一個米甸人;他屬於一個部落邦聯,而在幾年以後,我主上帝下令摩西將其剿滅。米甸後來會變得更像亞瑪力:因為他們給上帝百姓造成禍患,而被特別標記為;要被消滅的民族。 第二點是,葉忒羅所建議(摩西負責實施)的司法制度,是純粹世俗性的作法。也就是說,它並非由將來在以色列當中,分別出來、專門事奉上帝的僕人–利未人和祭司所組成。實際上,第二十一節經文清楚表明,被選立的審判官是從「全體百姓」中,選出來的。換句話說,他們是普通平民,而非支派首領或王子,更不是長老。現有的支派和宗族制首領,將被擱置在旁,取而代之的是選拔有智慧和行事正直的人,而不論其社會地位如何。不過,我在此也要說明,自從人類多到足以形成部族和支派以來,政治與權力就一直在人類事務中,發揮出作用。所以,我並不懷疑,揀選的過程並不像當初,應該那麼單純。很可能在幕後,存在著相當強烈的施壓與操控,讓某些人被排除在外,還有另一些人被納入為審判官。 第三點,這套世俗司法機制,盡管蒙主耶和華認可,卻並不是主耶和華親自設立的。耶和華並沒有吩咐摩西去制定司法機制,更沒有吩咐他該如何進行。這是一套人為的制度。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上帝的護理旨意在其建立以及審判官的選拔上,扮演了一個核心角色。但其中存在著相當廣泛且具革命性(以中東標準來說)的民主成分,就是,百姓能自行選出他們想要的審判官。 第四點,這司法體系將定期召開會議。這不是一種按需要才召開、且每次都重新選拔審判官的會議。在一個有三百萬人的社群中,每天都會有許多爭議需要解決。 歸根結底就是,即使在以色列尚未領受妥拉(律法)之前,他們其實已經相當有組織;指示和命令能非常迅速地傳達給百姓,而且,每日的爭端也能很快地處理掉。 (第十六課第二頁) 第16課第三頁 我們從這裡再次被提醒;耶和華是一位有秩序和架構的神,而非混亂和無秩序的神。從我們一開始學習,我就請你們特別注意在妥拉中所讀到的,各種上帝的模式、預表、預示以及體系,因為這些都不是一次性的設計;它們至少會持續存在,直到耶穌降臨,而且,其中有許多甚至會永遠適用。 上帝向摩西和以色列表明,祂的律法、律例和體制是值得仰賴、倚靠、和信賴的。這些命令不是一時興起,也不會隨上帝的心情而改變。他們可以認識上帝,而且在人類心智所能理解的範圍內,他們也能夠明白這位宇宙永恆上帝的作為。這對我們而言意味著,上帝在聖經年代,以及在制訂妥拉時,所採用的秩序、方法和邏輯推理,至今依然有效,當我們在將來,目睹末世預言事件逐步顯現時,也同樣適用。我認為這很讓人安慰。耶和華希望祂的百姓心裡安定,而不是焦慮不安。 在第十八章末尾,已經一勞永逸地說明,只要摩西在世,他便是所有事物的最終權威。當然,這一點在出埃及記前面幾章,就已為我們表明;當摩西說話時,就如上帝在說話。難怪,猶太人對摩西懷有如此崇高的榮耀與尊崇。身為基督徒,我們也應該承認摩西在上帝眼中的特殊地位。 葉忒羅現在被打發回去米甸的家,有可能是一個非常短的距離。 這出埃及記六個單元中的第二項,已經完結,從第十九章開始,我們進入到第三個單元:盟約和律法。 請讀第十九章全部內容 當我們進入出埃及記的第三單元,我稱作「盟約和律法」,這時以色列人已經離開埃及進入第三個月。埃及用希伯來語說是Mitzrayim。在他們的前方,有一場與上帝的相遇,而這場相遇不僅會改變他們自身的存在和身分,更將為整個世界帶來嶄新的格局。因為,耶和華帶領以色列離開埃及,正是為了讓他們在聖地–上帝之山,與祂會面,目的是要與雅各的後代建立一種新的關係。 耶和華已經為這個重大時刻,預備以色列人數百年之久,按部就班地進行。祂藉著雅各創造了一支分別出來的民族,讓他們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漂流,接著,在另一塊土地上寄居並發展成一支龐大的民族,而那地最終奴役了他們。最後,祂又把他們從壓迫者手中拯救出來。祂讓他們見證偉大的神蹟;祂透過降在埃及的災禍(這些災禍並沒有傷及希伯來人),顯明以色列是一支分別為聖的民族,正如聖經所言,上帝使以色列與其他所有萬族「分別出來」。耶和華親自藉著祂肉眼可見的臨在,引領以色列穿過沙漠曠野;祂以超自然方式,餵養他們和賜他們水喝,祂為他們爭戰,並在戰場上,擊敗了他們的敵人–亞瑪力人。 (第十六課第三頁) 第16課第四頁 以色列在離開埃及後,這三個月以來,有沒有因為上帝為他們所作的一切,而真的有很多改變嗎?答案是;既有改變、也沒改變。有改變的是;他們完全意識到耶和華的大能,無窮無盡,而摩西是祂揀選的人,來領導以色列的,他們現在對耶和華極度敬畏。沒有改變的是;他們對耶和華的信心仍然狹小,他們還不明白耶和華不僅僅是以色列的神而已,而是唯一的神。他們甚至對全能者,至高神的聖潔,更是連邊都未能觸及的領會。 我主上帝即將在神與人之間,建立一種前所未有的關係;一種盟約關係。上帝所建立的第一個盟約,與其說是一個正式的盟約,不如說更像是一個應許。亞伯拉罕盟約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他的後裔會極其眾多,而且,上帝祂自己會為這些後裔,預備了一片已指定的土地來定居,還藉著這些後裔,使地上的萬族蒙福。亞伯拉罕無需承擔任何義務。主耶和華所要成就的事與亞伯拉罕的行為或舉止作為,毫無關係。 主耶和華即將在西乃山立的盟約,在根本上與亞伯拉罕盟約有所不同;以色列百姓需要承擔義務。上帝將如何回應,是根據以色列的行為表現。 在那個時代,締結盟約是一個非常普遍跟日常的方式;要嘛是兩個有相同實力的人,訂立一個互相有益的協議,要嘛就是一種宗主關係式的盟約,在這種情況下,一位君王與他的臣民立約,也就是在不對等的雙方之間建立關係。一方握有權柄,另一方是則在其治理之下。他的臣民可以只是構成他國度的幾百人,或是以一位帝國建立者為例,則可能是他所統治的整個國家與民族。 因此,雖然我們在談論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以及在西乃山賜給摩西的宣告、啟示時,我們都用“盟約”一詞,但它們都類似於盟約的性質,卻並不完全符合古代標準的盟約目的或條款。 再說了,一位神與某一族群,建立類似盟約的關係,這在當時可說是前所未有的現象。這在所有已知,以宗教為基礎的文化中,至今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將會發現,耶和華藉著摩西所頒佈的許多律法,對希伯來人而言,並不算是稀奇古怪或陌生(上帝賜下大多數的律法和誡命,其實是他們熟悉,並在其他的中東社會中,也有相似之處)。真正沒有先例的,是希伯來的上帝與希伯來百姓之間的關係,一種類似盟約的關係,這在世上沒有任何類比可言。 現在,在第二節經文說,以色列已經抵達聖山的山腳下;摩西開始登山,肯定是朝著大約兩年前,他曾與上帝相遇的同一個地點前進,那時神以火燒荊棘的形式顯現。時間緊迫地;耶和華立刻告訴摩西,祂有一段話要傳給雅各家、以色列的百姓,這是以下內容: 首先,你們不是因為自己做了什麼事才來到這裡。我為了你們攻擊埃及人,我把你們帶到這個地方,現在我把你們帶到我自己面前,完全是因為我選擇了這麼做。 (第十六課第四頁) 第16課第五頁 第二點,如果、如果你們實在聽從我的話,若你們遵守我即將賜給你們新的盟約,那你們將作屬我的產業(子民),我的珍寶。 第三點,如果、如果你們遵守我的約,上帝會將視你們作祭司的國度、以及成聖,也就是聖潔的國民。 請注意我說的是“新盟約”。這盟約,也就是我們通常稱為“律法”或摩西盟約(Mosaic Covenant)的,這的確將成為一個新的盟約。以色列在那個時刻所運作的盟約,就是亞伯拉罕盟約。那個盟約(指亞伯拉罕盟約)應許他們擁有屬於自己的特別土地,並且,他們的人數極為繁多;世上的人要因著他們而蒙福,而以色列也將極其繁盛。他們即將領受的這條新盟約,當然不是要廢除早先的盟約,對吧?西乃山的這個盟約,不是要取代上帝在大約六百年前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上帝並沒有說“我要替換掉,原本賜給你們屬於自己土地的應許,我乃是要賜給你們我的律法”。希伯來人即將領受嶄新的盟約,它的目的與舊盟約並不相同。這兩條盟約要相互輔助、密切相關。 這就是我非常不喜歡把“新盟約”這個術語,用在那個屬於彌賽亞耶穌(Yeshua HaMashiach)盟約的原因之一。因為在我們外邦人的思維裡,往往會有一種觀念;一旦有了新的盟約,舊的那個或那些盟約,就變得過時、廢除、被取代了。其實並非如此。當然,就關於那在基督裡的約而言,在某種意義上,早先盟約中的某些因素,確實從原本只是未來實體的影子或預表,被轉化為它們始終所指向的更高本質。例如,那用牲畜的血來贖罪的獻祭制度 (其實是從亞當和夏娃開始的),在耶穌裡,被轉換成最完全的本質;祂的寶血才是牲畜獻祭所預表的那真實之血。也因此,耶穌的獻祭就是最後且終極的一次贖罪祭,此後再無需其他獻祭。獻祭制度並未終結,也沒有真正的改變,它反而是被轉變了;贖罪仍需要無辜者的血來為罪代贖。因此,每當我們憑著信心、仰賴基督的寶血,已經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時,我們其實就是在實踐獻祭制度的意義、目的以及精神所在。 然而,從另一層角度來說,上帝所立的每個盟約,在頒佈的當時,都已經為了耶和華創造它們的神聖目的,而完全發展、完全確立的。我們購買新款的電腦和汽車,是因為新款具備舊款所沒有的功能與性能。因為隨著我們的知識和科技進步,我們能夠使所創造的事物,變得更好、更好用、更完備。這是人類的模式,這絕非上帝盟約的方式。上帝沒有先與亞伯拉罕立下一種原始、低階技術的盟約,然後接著在摩西盟約中,建立一個更先進、具備更多功能的新一代盟約,也不是隨著上帝的視野和能力不停擴增,最終在作為基督的新盟約中,打造出一個配備齊全、功能完備的「升級版」之約。這裡每一項盟約,從起初被設立時,就是完全的。並且一直保持完整,都是為了成就神為它們各自鎖定的目的。 喔,當然,每個盟約中的某些部分,確實會隨著時間而「老去」。正如保羅在希伯來書第八章十三節所說。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盟約的條款,越來越接近完全的應驗;也就是說,盟約越古老,已經得到應驗的盟約條款就會更多,剩下尚未應驗的就越少。比方說,在亞伯拉罕盟約中,以色列曾被應許,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如今他們已經擁有了(順帶一提,從此再也不會被驅逐出去了)。而且,亞伯拉罕的後裔確實祝福了外邦人世界,也祝福了希伯來世界。在摩西盟約中,獻祭制度的目的,已在耶穌的死裡,得以實現。然而,律法用來向世人顯明上帝的原則、屬性和道德標準,以及什麼是讓祂喜悅和讓祂不悅的事,至少會持續到千囍年國度(否則我們怎麼能知道上帝對罪的定義是什麼?)。哪怕是最新的盟約;新約,也有些條款已經完成;大衛王的子(孫),(即彌賽亞耶穌)已經降臨並離去,也為我們贖了罪。所以,這是否意味著新的盟約,現在已經過時了呢?就因為那是兩千年前的事,且某些部分條款已經應驗呢?當然不是啦。亞伯拉罕盟約是所有盟約條款完全應驗的進程上,最為接近完成。摩西盟約已有許多要素應驗了,卻還有許多內容尚未應驗。而新的盟約已有部分條款內容應驗,但仍有更多條款內容等著實現(例如,基督的再來,以及全以色列的得救,末世戰場「哈米吉多頓」的毀滅,千囍年國度的建立)。 (第十六課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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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七課–第二十章(I) 中文第17課第一頁 請讀第二十章全部內容 我們本週、下週,甚至接下來幾週所要學習的內容,是相當複雜的,有時還具有爭議性,而且不適合膽小、心智薄弱的人。但是呢,如果你們下定決心,專注於我們要討論的內容,並且透過聖靈向上帝祈求教導,我認為你們最終會對耶和華以及祂所寫下的話語,有更深一層的愛和理解。所以,當我們進入一些,我通常會避免;因為過於繁瑣而不太涉及的細節層面時,請多包涵。同時,我們也會探討一些,挑戰我們某些傳統福音派基督徒思維的議題。我的目標不是要把你們變成學者、聖經辯論家,或是教會的激進革新派,而只是單純地把耶和華,在被記述下來的字面話語中,以淺顯直白且字面意義的方式向你們展現,然而,這些啟示似乎在各宗派紛擾、解讀下迷失了,並讓你們自行決定如何回應。 如果你的聖經在本章開頭有標題,那幾乎肯定都寫著“十誡”。確實,出埃及記第二十章這幾節經文,是幾世紀以來的基督徒奉為圭臬的信條源頭,被視為倫理、道德,以及公義生活的基礎。在猶太教界和基督教界中,「十誡」在學術圈和神學圈裡,也被稱為十言(希臘文的十誡the Decalogue)。 在我們繼續之前,我很好奇:在座有多少人會說,他們真的相信十誡是真實、有效的,確實是上帝對祂的子民所說的話嗎?好啦,那有多少條誡命是我們教會–基督的身體應當遵守的?十誡是不是一份可以讓我們自行選擇的清單,挑選幾條喜歡的誡命,捨棄我們不喜歡的嗎?那麼,大致上來說,幾乎在場的所有人都相信我們應該遵從十誡的所有誡命,對吧?好啦,我只是想確認一下而已。 我們寶貴的十誡,正是猶太教界和基督教界中,所稱的 “律法的頒賜”的開始。緊接著十誡(the giving of the Decalogue也就是前十條律法)之後,還有更多的律法頒賜下來,這整體合起來稱作是摩西之約(the Covenant of Moses)、或摩西律法之約(the Mosaic Covenant)、西奈盟約(the Sinaitic Covenant),或是教會界普遍認知的舊盟約(the Old Covenant舊約)。 摩西之約是上帝與一個特定族群–希伯來人所立下的第二大盟約。第一條盟約是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當然,在亞伯拉罕之前,上帝也曾有一些宣告,例如;在伊甸園中,對亞當和夏娃所說的話,還有,關於大洪水時,對挪亞所做的宣告,以及上帝承諾,永遠不再用洪水毀滅這世界。而且,有些講師和學者,有時也會把這兩組宣告稱為盟約。我們無須為此,陷入某種神學辯論;就本課程的目的,我們只會將聖經中的三個約,標記為“盟約”: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和基督之約。 (第十七課第一頁) 第17課第二頁 以下幾個重要的要點將為我們的課程鋪路;第一點,把摩西盟約稱為舊盟約,其實是一個不恰當的說法,因為這會讓人誤以為聖經只包含耶和華的兩條盟約;舊盟約和新盟約。而且,正是基於這種觀念,我們才把聖經分成兩大部分,也就是舊約和新約。然而,這忽略了最關鍵的亞伯拉罕之約,該約比摩西之約還早了六百年。第二點,這三個盟約都有各自成篇的獨特價值,同時又是有機相連的。也就是說,它們共同運作,朝向耶和華的神聖旨意去實行。第三點,這三個b’rit(即希伯來語的盟約)在形式上,都具有相似之處。幾個月前,我們已經詳細探討過,聖經盟約的本質和形式,現在,時間不允許我再重新討論一遍。不過,我的確想指出一點,在這三個盟約中,有幾個共同的關鍵要素,其中之一就是;它們各個約都附帶一個,由上帝賜給參與盟約之人的記號。亞伯拉罕盟約的印記就是男性割禮。凡是任何期望成為盟約一分子的人,都必須遵照上帝的要求;接受割禮,以此作為他們接納盟約條款的外在象徵。摩西之約的印記,正如我們稍後在聖經裡將要讀到的,也就是安息日Shabbat。意思是,遵守安息日,是那些接受律法的人,擁有了一個既是內在,也是外在的記號。這律法包括十誡以及所有其他的律例與典章,構成了上帝的第二個盟約。如果你期待成為上帝分別為聖、與眾不同的百姓–以色列的一分子的話,那麼,遵守安息日就是強制性的,作為一種你接受耶和華在你生命中掌主權的印記。第三個盟約,也是最新的盟約,就是耶穌之約,即基督之約。這條盟約的印記是聖靈。可以這麼說,這條盟約的印記並非外在的,而是在人的內在的,這記號存在於那些接受條款,並願意參與耶穌基督之約的人裡面。讓我換個說法;你得救的印記就是,藉由上帝放在你裡面的聖靈,與彌賽亞耶穌(Yeshua HaMashiach)合一。就其自身來說,這個記號在外面是看不見的,就如同耶和華本身是看不見的一樣。 請注意一個有趣的進程;第一個盟約的印記在肉體上,即割禮。這是你身上配戴的印記。第二個盟約的印記是在靈魂上(包含思想和意志),表現在持續順服、遵守安息日的形式上。這是一個你「行出來」而有的印記。第三個盟約的印記就是在靈裡;上帝將祂的聖靈放在我們人的靈裡面,或與我們人的靈同在。這是一個你「成為」的記號;也就是說,你們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我們將會仔細地研讀第二十章,因為現代教會;無論整體或個體,今日所面對的其中一個最嚴峻的挑戰之一,就是要從幾世紀以來,人為制定的教義中,理清跟分辨出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真理,(該怎麼)區分出來。有時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個用詞,或一句語詞之轉變,經時間的沉澱推移,卻可能導致嚴重的錯誤。 英國國教聖公會的建立,以及後來的新教的宗教改革(跟印刷術發明的時間,大致相同),讓一大群普通信徒首次接觸聖經。那些事件都是教會歷史上的分水嶺時刻。我們今日也生活在一個教會內部發生劇烈變動的年代,主要是因為;那些曾深藏在希伯來和基督教學術界內部的學術研究,如今已逐漸向外公開,使人們得以接觸。如今,平信徒也能學習希伯來語的結構跟古代以色列文化的細微差異;我們也能立刻取得,好比尼西亞會議這樣的古代文獻,還有多馬福音(the Gospel of Thomas)、初代教會教父俄利根(Origen)、優西比烏(Eusibius)、耶柔米(Jerome)等人的著作。像這類資訊不再只流通於神學院或私立博物館藏書之中。此外,我們發現當時確實存在某些隱藏的動機,影響著聖經解讀和教導。我們甚至還發現,某些教會傳統的根源,坦白說,這些傳統確實需要從我們的生活中移除。而這些隱藏和早就遺忘的動機中,最重要的是;這令人羞愧的,是一種針對猶太事物的偏見,以及將耶和華的教導跟異教習俗妥協的傾向。 (第十七課第二頁) 第17課第三頁 關於我們今天的課程,有一些基本的假設,這些基本假設是我們幾乎所有人,在整個基督徒生命中,甚至在整個人生中,一直都抱持著的;這些假設是關於十誡的,而十誡跟耶穌一起構成了基督徒倫理和道德的基礎。如今,隨著我們開始擁有一些耶和華曾說過,在末世會賜下的知識,也許沒有比現在更合適的時機,來更仔細地檢視我們對十誡的某些既有假設了。 我們從第二十章的第一節開始,在多數聖經中,這節經文是;“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我想要特別聚焦的是這節經文,接近結尾的一個詞,那就是“話”。我想稍微談一下,因為“話W-O-R-D”這個字,是上帝用來指;教會現在所稱的“十誡”。然而,你會注意到在第二十章中,我們從未看到,祂對摩西所說的話,賦予“十誡”這個稱呼。既然“十誡”這個名稱沒有出現在這裡,那麼是否表示它是一種教義,而不是對經文的字面詮釋呢?也就是說,就像永遠得救或被提,或三位一體,它們都是教義、標題和名稱,實際上,都沒出現在經文中,而是從經文中,蘊含的思想觀念,所衍生出來的。那麼,十誡是否也只是一個為某種教義所取的名稱嗎?或者說,十誡這個名稱,是否真的以那種名稱,出現在聖經的某個地方?對這問題,給出的答案是帶有保留的“沒有”,我們稍後會更仔細來看。 在此之前,我們先來看希伯來原文中,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一節;“話”這個字是什麼意思。因為“話”就是上帝用來稱呼,我們傳統上稱為十誡的內容。正式的學術名稱為“Decalogue”是希臘文的“十言”而非十誡。在希伯來文中,被我們翻譯成英文的“話”的詞,是“dabar”。Dabar意思是言語;是指透過可聽見的說話,來傳達一個想法。Dabar是一種發聲;聲帶的振動,或就像我們口語溝通中,所理解的“講話”這個概念。然而,這個詞本身並沒有任何表明,它是一種命令。Dabar反而是中性的。也就是說,它並不限定這些話語的內容,這些話語可以是關於任何事情。 因此,在第二十章第一節,向我們傳達給的是;摩西並未透過神聖啟發、默示來領受十言。反而是,上帝實際上是以人類耳朵能聽見的方式,把這一切話語親自說出來。上帝是用神諭的方式,來頒佈這些話語,而不是透過啟發、默示。聖經很大一部分,的確是透過神聖啟發默示來完成的;也就是說,聖靈以超自然方式感動一個人,並與那人的心思意念連結,使他寫下那些真實、絕對且屬上帝的內容。也就是耶和華認為祂想讓世人知道的、有關祂自己、祂的計畫和祂所創造的一切。然而,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這裡,所紀錄的,並非神聖啟發默示臨到人身上;相反的,卻是上帝以一種可聽見的聲音模式,對摩西和以色列說話(這正是“神諭”一詞的含意),而聖經所寫下來的,被認為是上帝當天親口說的話,也是以色列百姓所聽見的話語。耶和華想要這一事實,能夠被世人永遠清楚地記住;不僅上帝親口說出這些話語,隨後,祂也用自己的“指頭”(譬喻的說法),將同樣的話語,刻在石板上,並在整個人類歷史長流中,被永遠保存。這在任何階段都與人類無關,再者,這完全不同於絕大部分的經文,那些經文通常涉及神與人的特殊合作。 (第十七課第三頁) 第17課第四頁 現在,一些古代猶太賢哲對我剛才所說的,「耶和華親自說出這些話」的說法,在某種程度上,會提出異議。有少數人會認為,只有第一條和第二條誡命,是耶和華直接對摩西和以色列說的,那剩下的誡命,祂就寫在法版上。他們的理由是,前兩條誡命,上帝是以第一人稱發話,而在剩餘的八條誡命中,則沒這麼做。因此他們說,耶和華以可聽見的聲音,只吩咐了前兩條誡命,後續再也沒有。在經文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點,事實上,經文顯示十誡的所有誡命都是被大聲宣告的,而絕大多數古代希伯來學者和現代希伯來學者都會同意我的觀點。 翻到申命記,請讀第五章:第二十二節 這應該足以清晰地表明,耶和華大聲宣告了這十言,讓全以色列的人都聽見它們;而其餘的律法,祂只賜給了摩西,並沒有大聲念出來,讓其他人聽見。 現在,關於教會傳統上,賦予第一節之後的傳統內容名稱「十誡」。直到後來,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第二十八節,上帝對以色列的這番話(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二節至十七節),才賦予了正式名稱;而這正式標題在希伯來語中是“eserdabar”。eser是表示數字10的通用詞語,但是,我們才學過“dabar”的意思是什麼呢?請記住,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一節;它寫著“上帝吩咐這一切的“dabar” (話)。說”,Dabar意指“話”或“話語”。一種發聲,即講語。就是說,在大多數聖經中,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第二十八節寫做“十誡”。但真正正確的翻譯,與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一致,就是“十言、十句話”。至此,聖經學者使用更準確的希臘文翻譯是“Decalogue”。Deca就是十,logue 就是話語。 現在你可能說,會不會有點挑剔,或過於嚴苛,因為,接下來要講的肯定是十條指示,十條,我們要遵行的上帝誡命;所以,無論我們怎麼選擇稱呼它,能有什麼大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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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八課–第二十章(II) 中文第18課第一頁 我們今天繼續深挖教會所列出的十誡細節內容。作為基督教會的標誌性準則,十誡為何被貼上爭議性標籤呢?這就是我們上周在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時,開始探討的問題。而我們發現,就連“十誡”本身的標題不僅是杜撰的,也從未在聖經中出現過。不僅如此,“律令”或“誡命”等字眼,也從未被用來稱呼這些相關的指示中。“律令”和“誡命”希伯來語單詞是米茨沃特(mitzvah)。米茨沃特(mitzvah)意指“裁決”,像法官對法律案件給出判決。嚴格來說,米茨沃特不是最初的律法本身,也不是一條戒命。 反而用的是dabar一詞。而dabar的意思是“話語”。所以,這句希伯來語句的希臘文翻譯是正確的:Decalogue意為十言。這一點不是小問題;因為所謂的十誡,實質上是主所宣告的事實性陳述;它們是所有後續妥拉律法所建立的基要原則。 我們討論的第二條爭議,涉及誡命或話語的編排方式。我們發現在原文聖經中,第一條戒命並不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反倒是“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所以,第一句話或原則,是表明祂自己就是耶和華YHWH。這點極其重要且必要,因為當時所有的神祇都有各自的名字,人們必須要知道是哪一位神在傳達祂的指示。也因此,希伯來人的神,給以色列人祂的名字:耶和華(Yud-Heh-Vav-Heh)。我們不打算對這名字的發音,進行漫長的爭論,因為確實存在很多各種合理的不同見解,但由於猶太人大約在公元前三百年,就停止念誦主的名字,相關的母音發音,也已失傳,因此很難有人確定的聲稱自己知道,這個名字當時是如何讀出來的。 就算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才是原先的第二條誡命。但在流散至巴比倫之前,猶太人就不再將“我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視為十言之一。打從流散到巴比倫之後,猶太賢哲們開始再次把 “我耶和華你的神”列為第一條誡命。到了第二聖殿時期前後,它又再次被排除在外,幾個世紀以來,反反覆覆、來回不定。之後,基督徒採用了這種斷斷續續的猶太傳統和模式,把第二條誡命作為第一條,但原因卻完全不同;最初的第一條誡命,明確地將這十條誡命指向以色列。自從君士坦丁正式將教會定義為外邦人的宗教,如果這個帶有反猶傾向的新教會,將這十條誡,視為適用於基督徒,那麼,提及以色列的部分,就必須被刪除。 (第十八課第一頁) 第18課第二頁 嗯!爭議還不只如此。今日要來探討這些真正的誡命,或更準確地說是「話語」本身,並深入查考當初被賜予時,在希伯來文化中,它們的原始含意。 我先開門見山地說,接下來的幾週,我們將會討論一些困難且敏感的議題。我的目標是以最不冒犯人、最有愛心和真誠的方式跟你們分享。然而,我們不能只是迴避這些原則所帶來的挑戰,也無法一方面說,我們有多麼相信這些來自經文的神聖原則,而另一方面卻對它們置之不理。同樣的,我們也不能因為尊崇自己珍視且熟悉的傳統;無論是猶太或外邦基督徒傳統,就把這些傳統,置於聖經清楚的涵義與表達之上,尤其在兩者看似互相矛盾之時。 在某些情況下,我相信會有相當明確的答案和解決方案;在其他情況下,則會存留一些深層的灰色地帶。但是,無論如何,我希望我們今天離開時,對主以及對彼此的愛,能與進來時一樣多、甚至更多。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二節 第一句話語: 在這裡,耶和華–上帝對摩西和以色列清楚表明,是誰在發話。要記得,此時,以色列百姓仍不完全理解,宇宙萬物中只有一位神的概念。而且,耶和華也非常明確地宣告,祂就是希伯來人的神,就是那位攻擊埃及、從埃及救贖以色列出來,並帶領他們來到西奈山這裡的同一位神。因此,祂立約的對象正是以色列人。但是,當我們研讀摩西盟約時,會發現異族人,及外邦人也能加入以色列的,而且他們會被視為一等公民。換言之,這份盟約是與以色列以及所有願意歸附以色列的人所立的。坦白說,這不是什麼新鮮事。非以色列人能加入,被接枝進入、被以色列接納,也同樣是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一部份。 我們所有人都需要留意,主耶和華也明確地表示;蒙主耶和華救贖的人,對祂是有義務的。在那些義務當中,包括對祂的忠誠,以及順從祂的原則及律例。這也帶出一個我們經常忽略的原則:妥拉中的誡命,以及聖經中所有的教導(包括我們救主的教訓),都是針對那些已被救贖的人。在還沒有先得著救贖的人之前,就追隨主的原則和誡命,才是「律法主義」的真實定義。但對已蒙拯救之人,遵行主的誡命,則是正常和理所應當的回應。 這裡還淺藏著另一個原則在運作;因著我們領受主的救贖,我們就承擔了世上其他人所沒有的某些義務。耶和華說:我將你從為奴之家領出來,如今這是我對你們的要求。我無法形容,有這麼多信徒真心認為,他們的得救,是他們對神所負的,最後一個工作或義務,這讓我感到多麼挫折。因為我們的得救,首先就不是我們自己或任何人的作為;我們的救贖,百分之百是主自己成就的。 (第十八課第二頁) 第18課第三頁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三節至第六節 第二句話語: 這句話語無疑是所有話語中,最重要的一條;同時,它也是整本聖經中,最常被上帝子民違背的原則。這是因為偶像崇拜具有隱蔽而狡猾的本質,常常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現;不論聖經時代的人,還是現代的我們,都未必覺察得到。 請注意,第二條話語中,確立了可以辨識的四項原則: a)不可有別的神,b)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c)不可跪拜那些像,d)違背前三項原則,必有一項懲罰,而且這項懲罰會在時間上延續,甚至會影響到你的後裔。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有別的神,這絕非只是輕描淡寫的古樸格言而已。希伯來百姓絕對相信世上還存在其他神祇,那些神是其他萬國與萬族所敬拜的神。在那個時代,以色列人對上帝這句話的理解是;祂必須是他們唯一能敬拜的神。 理解第二句話語的關鍵是,既使禁止雕刻的形象或象徵,適用於任何神祇,不論真實或想像出來的,這句經文絕對包含,甚至很可能主要是針對以色列的上帝的形象。禁止製作神形象的原因有兩點;首先,對耶和華的任何形象都不可能是充足或足夠聖潔的。然後,第二點,主耶和華不屬於這個世界,因此,無論是人用心智或雙手所造的任何東西,以及僅存在於這物理物質世界中的任何東西,都無法捕捉到上帝的形象。主耶和華不屬於受造物,祂不是實質有形的。祂超乎萬有之上,作為萬物的造物主;祂並不在萬物之中。祂是完全不同於任何物種,或是個體、事物。正因為如此,任何試圖呈現祂形象的,純粹是愚昧、不精準的,並且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祂明確指出這違抗了祂的旨意。 現在,這(第二句話語)對我個人來說,是一種直接衝擊,它跟我迎頭撞擊(它對你可能也是一樣),在某種程度上,我甚至希望它不是這樣。在這幾節經文告知我們,非常清楚,完全沒有保留餘地,不可製作出任何神祇的形象(絕對不能造出上帝的樣貌形象),無論是描繪天空中的任何事物、陸地上生活的任何生物,或任何生活在海底下的生物。對當時的世界來說,那是一個革命性的概念,而希伯來人也真的不知道該如何理解這項誡命。從人類敗壞以來,一直到出埃及記的時代,每一個已知的神祇都有某種熟悉可見的形象。實際上,這些神祇甚至被要求,要有這類的形象,並且這些形象都是根據自然界中某種生物或物體本身來造的。通常是星星、太陽、月牙或某種動物,在許多情況下,也會是人形或是人獸混合形象。那個時代,人們認為,如果沒有一個可見的神像來敬拜,那怎麼祭拜呢? 盡管很多時候,用來代表某位神祇人們的動物或物體,確實是人們遐想中,所想像的神祇樣子,但更多時候,這種型態僅僅只是象徵那神祇的某種屬性或是能力。公牛代表力量、青蛙代表優質水源賦予生命的特質。老鷹代表巍峨的莊嚴。通常,如果一個神祇擁有多重屬性,人們就會用多種符號代表同一個神明。同一個神祇的象徵,甚至會因各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也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並且往往反映出各個社會的文化傳統。 (第十八課第三頁) 第18課第四頁 但在這裡,有史以來第一次有一位神–耶和華,祂將這規定,定為不可更改的命令,絕對不可為祂的本體製作任何形象或象徵。可能在場的各位沒有人會駁斥這項誡命的解讀。 如果我們回顧歷史就會發現,出現真正嶄新的符號是很罕見的。人類往往擅長模仿而非創造。大多數時期,一種文化單純地從其他文化或是先前的文化,借用某個符號,或在符號上稍做修改,這樣就能看起來屬於自己,然後賦予它新一層的涵義。隨著時間流逝,很快地,使用那舊符號的新一代的人,就會忘記它最初從何而來,也不知道它其實並不是自己文化的獨特發明。符號就是這樣演變的,出於某些原因,人類似乎就是無法脫離符號而存在,人類就是視覺為導向的生物。 伊絲塔(Ishtar)是生育女神(順帶一提,遺憾的是,她也被認為是復活節的名稱和若干傳統象徵的由來)。她有許多象徵符號,但是最主要的是兔子。那些崇拜伊絲塔的人,並不認為她就是,或看起來像一隻可愛的小兔子。乃是相對明顯的原因,就是,兔子剛好象徵伊絲塔主要的屬性;生育力。 伊絲塔只是阿斯塔蒂(Astarte)的西歐名稱,阿斯塔蒂則是聖經中迦南女神–亞斯他祿(Ashtoreth)的希臘名。它們全部都是指同一個人。聖經告訴我們,這虛構出來的兔神–亞斯他祿,對以色列來說,經常是一個困擾,因為希伯來人時不時會轉去拜亞斯他祿,耶和華當然斥責這種做法(是因以色列崇拜她的關係)。現在,我想沒有任何人會爭辯,這是上帝談到祂反對製造和使用神祇的符號與形象的禁令中,現成的例子。 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好。但接下來,這裡變得棘手了。當我在研究符號的歷史,特別是那些用動物形象的符號時,我意識到;我最喜愛和最寶貴的一個符號,跟我的信仰連結一起的,是一條魚,海洋生物。我開始好奇,我們有多少人是貼魚的符號在車上的?或周圍或掛在脖子上,或用在我們書籤上,誰知道還有哪些地方?我在想這個魚的符號,當然不可能跟第二條誡命的涵義有任何關聯。畢竟我們不去崇拜魚的符號。但當我越是反覆閱讀第二條誡命、查考它,甚至回到原始希伯來文來研讀,並且檢視它的各種聖經學術文獻;然後上網查看那些,對魚形的符號由來的各種解釋。閱讀許多基督教出版物中,對魚所象徵意義的說明,以及那些反駁他人觀點的文章,整個問題就變得越撲朔迷離。同時,我心中變得越來越明白耶和華在第二條誡命中,所蘊含的原則及背後的智慧。 最後,我再也無法否認,那個我深愛的魚形符號,可能是我需要重新思考的事物,它是否可能違背了第二句話語(第二誡命)背後的精神呢?即使未必違反其字面的規定。我們都知道我講的是哪種魚型符號,所以我無須再向你解釋。因此,我想請你們思考這一點;你們是否看過同樣的魚形符號,但被加上兩隻腳,並在中間寫上“達爾文”這個字呢?它已經變成一種流行的反基督符號,用來對抗基督教的魚形符號。這概念類似於俘獲敵軍軍旗,褻瀆它,然後將它展現出來,去羞辱敵人。因此,某些機靈的基督徒就不甘示弱,設計出另一種新的符號。一隻裡面有十字架的大魚,正在吃掉一隻帶有達爾文字樣的小魚。以褻瀆回敬褻瀆,對吧?雖然說很搞笑,這究竟說明了什麼呢?當我們為了這符號爭論不休,甚至還要跟非信徒一較高下時,這是否反映出我們的思想與內心中,將這符號擺在多麼崇高的地位呢? (第十八課第四頁) 第18課第五頁 那至少在教會內部,魚形符號無疑被用來代表耶穌,而我們不要忘記,祂本身就是神,也就是那位制定了「不可製作偶像形象」這原則的同一位神。不過,我還聽過某些信徒說,這符號並不代表耶穌;而是,它代表基督教信仰整體。恩,我能接受這一說法;而且我認為,很多人只是把它視作一種普通的宗教象徵,用來表明使用這魚形符號的人,認同自己是基督徒。但我也可以告訴你,包括我在內的數百萬人,不論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都在某種程度上把這個符號視為代表基督耶穌。問題的一部分正是在這裡;我們創造或使用那些讓自己感到愉悅的符號,是我們覺得很容易為它辯護、合理化的符號,卻沒有深入思考,那個符號對他人而言,代表著什麼。甚至對我們內心深處來說,這真正意味著什麼。為了替自己使勁塑造一個外在的身分認同,我們在這些事情上,變得草率和輕浮。絕多數信徒之所以會陷入這個問題,並非一開始就有意犯罪、冒犯主。而是我們先踏出那看似無害、甚至出發點完全是善意的一步,到最後猛然回頭,才發現我們離公義的道路有好長一段距離。 我相信你們已經注意到,現在那些魚形符號已經衍生出許多不同版本。有些只是那隻魚的簡單輪廓,有的在魚腹部用英文寫上“耶穌”字樣。還有一些在魚形中間,放上希臘字母翻成英文的I-X-Q-U-S。順帶問一下:有人知道這些字母是什麼意思嗎?(答案是)首字母離合詩的縮寫。它取的是希臘文中,“耶穌基督、上帝之子、救主”這句話每一個字的第一個字母,組成一個單字。換句話說,它毫無疑問地把這個魚形符號跟耶穌的關係,連在一起。而這個字的希臘文是Icthyus,意思就是「魚」!因此,難以否認兩點a)那符號確實是魚,b)在許多信徒看來,那魚所代表的,就是彌賽亞的象徵。 我的重點不是特別要針對魚形的符號,它只是個常見用法的例子而以。所以,請你們鬆口氣,讓我換個例子來談談。我也曾聽過我很多天主教朋友,為他們使用基督雕像的行為辯護,說他們不是拜那些雕像,也不覺得在那些塑料像中有基督的屬性特質,也許吧。但我數不清有多少次,我親眼觀察到那些人對著那尊雕像禱告、親吻它,把眼淚抹在它身上。也數不清有多少次聽過,有人反天主教、褻瀆其中一尊雕像,結果引發一場混戰。 當我們開始學習利未記中的曠野會幕內容,看到曠野會幕的設計,以及其中各種祭壇和器具時,我們會看到;每樣物件都是上帝所指定,並且詳細說明要求的細節,必須完全按照指示精確建造。此外,這些器具沒有一件是被設計來代表耶和華的;無論是聖父、聖子、還是聖靈。這些物件當中,沒有任何一個是上帝神性本體的象徵。有些物品在某種程度上,的確代表祂的聖潔及憐憫等屬性。但它們的主要目的是教導以色列關於主的聖潔,並描繪一個未來的實現景象,也就是對彌賽亞將要成就之事的預表。當我們研究曠野會幕時,會注意到,這些象徵沒有一個違反第二句話語(誡命)的原則;在曠野會幕中沒有任何物件是用動物、海洋生物、人類、星星、月亮、太陽的形象,來象徵上帝。耶和華祂親自設計了曠野會幕的所有工具和器皿、祭壇,且是為了一個特定目的,就是教導各項原則,以及預表未來的事件,並不是作為希伯來信仰或者祂的形象。 (第十八課第五頁) 第18課第六頁 各位,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們寧可相信,憑著我們現代的文明陶冶而成熟、理性,使我們能夠製造或購買,並使用我們自己對上帝的詮釋,或是我們信仰的象徵,因為我們絕不會讓自己將那個象徵,視為崇拜的對象,或真的當作上帝本體。然而,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某些程度上,這種情況或多或少,幾乎是無法避免的。以色列人似乎始終無法停止,一次又一次地退回到偶像崇拜的老路。 但是,敬拜象徵符號不一定是第二句話語(第二條誡命)中,唯一的問題。上帝並沒有說:我允許你們去製作這些信仰或神性的象徵符號,只要你們避免崇拜它們就可以了。祂說的是:第一,不要製作任何象徵符號。然後,第二,不可崇拜任何象徵符號。祂給了我們兩項吩咐,因為祂比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更了解人性。我們的造物主知道;第一步,製作這些象徵符號,幾乎不可避免地導致到第二步,也就是在某種程度上,會開始崇拜這類象徵符號。 讓我用一個大多數基督教宗派都能接受、也很熟悉的比喻來說明;我們的牧者警告我們,不要把我們的工作、財產、汽車、愛好、或任何事物,看得太過重要。為什麼呢?因為危險在於,我們可能會把這些事物的重要性,甚至連家庭的重要性,重心放得比上帝還高。並教導我們(而且多半也認同),在我們的生命中,把任何事物放在上帝之上,甚至與上帝同等重要的地位,那就是偶像崇拜。你說對吧?這些在我們的人生中,變得過於重要的事物,就變成了我們的神。當我們多數人聽到牧者談到這一點,都會點頭同意,因為在我們內心深處,知道這是事實。我們痛恨這一點;我們希望自己能控制它。我們並沒有打算讓自身嗜好,變得比追隨上帝還重要,但是,漸漸地事情就變成那副模樣了。我們並沒有打算讓賺錢,變得比上帝還重要,但是,漸漸地,金錢開始主宰我們的生命。既使當我們確實把賺錢與花錢,看得比上帝更重要時,我們並不喜歡把這視為對那些事物的敬拜,但事實上就是如此。象徵符號也是同樣的道理。 此外,順便補一句,目前所發現最古老的一些希伯來賢哲的教導,也同意;製作象徵符號和崇拜象徵符號,是兩條全然不同的吩咐和問題。耶和華深知這類象徵符號會成為不和的根源;如果不是直接引發憤怒或仇恨,在萬族和萬國之間。因為他們尊崇自己偏好的象徵符號,但反對那些令自己不悅的他人象徵符號。宗教象徵符號曾引發過戰爭。 (第十八課第六頁) 第18課第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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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十九課–第二十章(續篇II) 中文第19課第一頁 今天我們繼續深入學習,人們普遍所稱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中的十誡。 我上週研讀了兩條極具爭議性的誡命,或更準確地說,是「話語」,也就是不可妄稱主的名,以及禁止為上帝或任何虛假神祇,製作形象與象徵符號等等。 我想我們上週已經對這兩個主題刨根問底,所以無須再重新回顧。不過,我還是想就主的名的使用,補充一點說明。我曾提到,一直到公元前三百年前不久,那個在舊約中,出現過六千次的主的正式名字,才開始不再被猶太人說出口。然而,關於那項禁令,仍有一個嚴重的誤解,需要釐清;塔木德明確指出,猶太人停止念誦或書寫,代表上帝之名的“耶和華YHWH”,絕對跟第三條誡命無關。你們聽清楚了嗎?從那個時期開始,以及之後數百年間,賢哲們和拉比們的著作都認為,念出上帝之名,並不違反第三條誡命;相反的,這是一個關於如何表達敬畏的問題。斐洛(Philo,20-50 AD)記載,在同一時期,因為對父母的尊敬和敬畏,人們已形成了一個傳統,就是;不應該直呼自己父母的全名。斐洛指出,同樣的觀念,後來也很快延伸到,不可直呼至高父神,祂的全名。在耶穌的時代,有一個更普遍的觀點認為;大聲唸出上帝的名字,會違反利未記第二十四章第十五節的規定;“凡咒詛上帝的,必擔當他的罪。…”。然而,塔木德的作者們拒絕這種觀點,認為說出上帝之名不等同於褻瀆。 反而,這種認為「念誦上帝之名,觸犯到了第三條誡命」的觀念,在猶太人中,已經變成某種現代都市傳說;其實,這只是一個試圖表現敬畏的方式。或許你們可能會問,這之間有什麼差異?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是在違反律法(第三條誡命),那麼說出上帝的名字就是一樁重罪。如果說這個問題關乎「是否合宜表達敬畏」,那就更像是一個行為是否得體的問題(就像人們爭論到教會時,是否能隨便穿著而非正裝打扮的問題)。 這週不會感到一丁點輕鬆,因為下一個誡命跟紀念安息日有關。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八節至十一節 第四條誡命是以「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開始的。它解釋了安息日是一週的第七日,並告訴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安息日(希伯來語是Shabbat);然後,這條誡命以這句話作結尾;“所以雅威賜福與安息日(Shabbat),定為聖日”。 (第十九課第一頁) 第19課第二頁 接下來幾週,我們將深入探討關於安息日的更多層面,因為這是在信徒之間,確實極具爭議的議題。同時是整本聖經中,一個重要且值得關心的話題。我主要希望為你們提供一些,關於安息日的思考素材。因為基督徒是否應該去遵守安息日這個問題,已經被理性和卓越的聖經學者辯論了幾個世紀,而這場爭論還在持續下去。 在我看來,關於是否遵守安息日的核心,有兩個問題:第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十誡,是否適用於教會?第二,安息日究竟是在何時?和什麼是安息日?現在,在這課堂一開始,我曾問過大家一個問題;那就是,你們是否相信全部十誡都仍然有效?我還記得,大家一致回答說;這些誡命確實是有效的,而且我們無權去挑選取捨(安息日)。事實上,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任何一個基督宗派聲稱十誡(全部)不適用於基督徒。在每個教會的某一處還掛著十誡內容的複本。 那麼,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的爭論,關於我們是否應該按照這條誡命去做。有一個人最近給我看一份教導文件,主旨是說;基督徒已經不再需要守安息日了。但是,果真如此的話,我們怎麼還能如此地輕鬆說出,我們應該遵守所有的十誡呢? 這竟然引出我們第二個問題;安息日究竟是什麼時候,還有什麼是安息日。除非有人已經得出結論,認為我們有權忽略第四條誡命,也就是第四句話語。並且認為,外邦基督徒應該只以九條誡命而非十條戒命,作為我們的信條。否則我想,我們有必要弄清楚,在上帝看來,安息日究竟是在何時以及安息日是什麼。 關於安息日的一個典型分歧點,是安息日究竟發生在什麼時候的?讓我們先從這個棘手的問題開始,讓我們看看是否可以達成共識;一週有七天,一週只有一天是第七日,就像是每週只有一天是第一日、第二日、第三日…以上等等。綜觀整個有文字記錄的歷史,甚至在正式曆法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一種叫作「一週」的時間單位;它由七個日落與日出組成,而我們把每一次這樣的循環稱為一天。直到歷史上,相對較晚的時期,各文化才開始為星期幾命名之。當然啦,這些名稱會因為語言而相異。在此以前,最有力的證據顯示,當時只以數字標示日期,第一天、第二天,以此類推。時至今日,希伯來人仍沿用這種以數字標計,而非命名的方式來稱呼日子,當然,第七日除外,被稱為安息日。 儘管自曆法發明以來的數千年間,各種曆法確實存在差異,但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對於一週有多少天,卻從未有人反駁,而關於哪一天是每週的第一天或最後一天,也只有極少數例外曾被改動。其中一個例外的曆法稱作盧恩曆(the Runic Calendar),約在公元十三世紀,在瑞典地區發明。它的設計是為了納入北歐神祇和女神的(祭拜)體系,但隨著基督教的建立,也逐漸將基督教的聖日,一併納入到其中。 (第十九課第二頁) 第19課第三頁 除了盧恩曆外,可能還有一兩個稀有案例之外,世界各地區的所有曆法,在一週的開始與結束上,都表現得很一致。除了一個新的例外,就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發起的一項現代標準。這個組織成立於幾十年,目的是制定開發國際間商務和製造標準,如果你們從事製造業,應該聽過各種ISO標準。他們決定,基於商務紀錄保存的需求,將星期一訂為一週的第一天。他們做出這個改變的理由很有趣:由於猶太教的週六安息日,跟基督教的主日,共同構成了我們通常稱作的週末,而且在工業化國家、地區中,乃是非工作日,因此,ISO決定,由於商業用途考量,將星期一設為一週的第一個工作日,即一週的第一日的新標準,是符合邏輯的。 除了我剛才提過的那些例外,我不知道有任何例子會出現這樣的分歧。一種曆法說;今天是一週的第二天,而另一種卻說,根據他們的計算是第五天,或類似的情形。然而,月份和年份究竟怎麼開始與結束,確實一直存在爭論,因為他們是根據季節、農作時節、月亮和太陽週期來決定的。某些文化,也包括希伯來人在內,會不時透過在標準年份中,增加一個閏月或幾天,用來調整他們的曆法。然而,除了我先前提過的那兩個例子以外,沒有任何紀錄顯示,有哪個文化會去調整一週中的某一天。也就是說,不會出現第三天變成第五天,或第七天變成第一天,之類的變動。這種調整僅僅發生在月份或年份的天數,以及月份與年份起迄點上。想想閏年(leap year);每隔四年,當我們透過在二月增加一天,來調整曆法時,那一週會出現兩個星期一或兩個星期二嗎?或者我們進行這個調整時,會把某一天從週四挪到週三之類的嗎?當然不會!因為一個月或一年的天數,與一週的天數,完全無關的。 因此,我們所稱的星期日,數千年來一直(直到今天)仍然對應於一週的第一天。按照我們現代以「命名法」而非「編號」來區分一週各日的方法,第七日就是星期六。關鍵在於;幾個世紀以來,關於應當在哪一天守安息日所引發的各種爭議問題,從來就不是因為無法確定、意見分歧,或者改變了哪一天才是「一週的第七日」。 上帝在創世紀中說,一切是在六天之內被創造完成的,而在第七日祂安息了。祂也囑咐第七日要稱為安息日(即Shabbat),並分別出來,作為聖日來守。當我們在星期日一起聚會時,顯然不是在遵守第七日;那個名為安息日(Shabbat)的日子,也就是第四句話語(第四誡命)的主題。反而我們遵守的是,在公元四世紀由君士坦丁和天主教會所制定的律法,設立了一個被稱作主日的基督徒團契聚會的日子。這不是推測,也不是批評,而是歷史學家和聖經學者等人一致承認,且有充分文獻記載的事實。 (第十九課第三頁) 第19課第四頁 一、兩週前,我在課堂上,引用一些天主教學者關於星期日崇拜的看法,會後有人告訴我,他們不感興趣,因為對新教徒來說,天主教會說什麼或想什麼,有什麼關係呢?事實是,現代新教宗派中,幾乎所有主要傳統;包含星期日崇拜,都來自天主教會。我們整個教會生涯,都是遵照天主教法令,我們只是沒有意識到罷了。 主日,也就是星期日禮拜,是為了紀念基督在一週的第一日復活而設立的。雖然,基督復活的那一天(即一週的第一日),在聖經中並沒有規定為每週的聚會日。但據我所知,也沒有任何禁令,禁止教會在第一天,或我們願意的話,每週的任何一天聚會。但是,主日根本不是聖經中,耶和華所定義的安息日。順帶一提,我最近跟一名三十多歲的當地年輕牧師聊過,他剛從浸信會神學院畢業。就像我剛才告訴你們的,正是他在神學院學到的。神學院的學生們,總是被警告說,要永遠稱星期日聚會為主日,絕不可稱之為安息日,因為基督徒通常不會遵守聖經的安息日。但是,他也跟我說,當他問為何我們不守安息日,這條傳統基督教誡命時,他的教授告訴他,這只能私下討論,順便一提,這討論就沒再發生過了。 我今天站在你們面前,不是要告訴你們在安息日的事上,該怎麼做,也不是斥責主流教會,更不是把我個人的觀點,強加在你們身上。然而,如果你們確實相信自己應該遵守全部的十誡內容。那麼,我們所有人都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安息日到底在哪一天呢?如果你是福音派基督徒,那麼你所屬的宗派,明確地宣稱;第一日(星期日),不是安息日,而只是被稱作主日的一個傳統聚會日,這是因為教會的教義,完全同意聖經中的安息日是第七日(用現代的說法,就是星期六),而不是第一日。 舉例來說;在美南浸信會(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網站,“浸信會網”上,有一篇關於浸信宗教會基本教義的大綱。“我們與其他宗派共同持守的教義”這個標題下,列出一長篇的信仰內容。其中所列的第八條教義,如下所述;我們聚集是“在主這神聖的日子裡、為了敬拜祂並為祂作工”。正如任何來自各個基督教宗派或任何猶太教派的聖經學者,都會告訴你的,主日和安息日是兩個是截然不同的遵行模式。主日並不是安息日的一個新名稱,或現代的、替代性名稱。在浸信會的網站上,也沒有提到浸信會遵守安息日的內容。 現在,我告訴你們這些,並非為了讓你們不安、困擾或擔憂。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些,是因為聖經中,有一句關於安息日(即第七日)的關鍵經句;是上帝賜福的日子。實際上,在聖經的其他章節也提到,那些遵守安息日的人,將領受其他不遵守的人,所沒有的祝福。正因如此,我鼓勵你們,就為安息日這件事向上帝禱告,直接尋求祂要對你說的話。 (第十九課第四頁) 第19課第五頁 現在,再補充一點,我們就繼續往下讀。教會幾世紀以來,一直公開承認,沒有遵守安息日。但面對一個明顯的矛盾;也就是我們基督徒如何一方面堅決主張我們相信十誡全部誡命,在我們生活中的仍然有效,但在另一方面,嚴格來說,我們並不遵守安息日。教會通常這樣回應「安息日可以是我們選擇的任何一天」,(如果我們真要去遵守的話)。也就是說,安息日可以是,我們所選擇的任何一個連續七天週期中的第七日。所以,假設我們選擇將我們選定的安息日,正好與主日(週日)保持一致的話,就再好不過了。問題就在,這項觀點讓安息日成為「我們」的安息日。事實上,無論舊約或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說過安息日,可以是別的日期,只說安息日是主的安息日。它或許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設立的,但它是屬於上帝的、是祂的。 所以,讓我們來探討一下,教會這種的;我們擁有自由,選擇自己個人的安息日,或者甚至可以完全不遵守安息日的這種概念,從何而來。 我想用這樣的方式來談這個問題,就是先告訴你們這種觀念,不是從哪裡來的。君士坦丁和天主教會從未引用,甚至從未暗示,有任何聖經根據來改變安息日。實際上,他們明確表示,安息日之所以被廢除,是因為它被視為猶太人的節期。也就是說,從此不應該再有人守安息日,無論是猶太人、基督徒、任何人都一樣。相反的,教會和政府選擇了一週的第一日,也就是週日,作為更適合基督徒每週聚會的日子,其理由是;一週的第一日就是基督復活的日子。而且,正如那一串具有關鍵影響的教會會議紀錄,所明確記載的;也就是稱作尼西亞會議中,提到的,之所以選擇週日(星期日),是因為在整個羅馬帝國裡,這一天已經是當時規模最大、最有影響力的宗教組織;密特拉教(也就是太陽神崇拜者),集會和祭拜的日子。他們把一週的第一日以他們的神;太陽神來命名,因此就有了太陽–日(Sun-day星期日)。 天主教會聲稱他們有權廢除安息日,因為教宗被認為,擁有來自上帝的權柄,可以決定,他認為任何最合宜的事情,甚至包括修改經文。不過呢,不承認天主教教宗有這類權威的新教徒,則採取了不同做法、路徑。認為「新教徒個人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遵守安息日,如果決定遵守,還可以選擇任何我們想要的日子,並且可以隨意更改」這種觀念,通常是根據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二章記載的內容,常被嚴重誤解的幾句經文。我們來看看這幾句經文的上下文,然後,我會針對這點,提出幾個看法。 請讀歌羅西書第二章:第十六節至二十三節 這是一則,關於三個盲人被引到一頭大象面前的古老故事。他們的引導者要求他們各自伸手觸摸那頭大象,然後根據自己所摸到的,描述大象是什麼樣子。其中一個站在大象後方的盲人伸出手,剛好抓到大象尾巴,於是他說一頭大象非常像一隻蛇,又長又細。第二個盲人站在大象前方,當他伸手時,正好抓到大象的鼻子,於是他說大象是又長又圓,有點像消防水帶。第三個盲人把手臂環抱住大象的腿,因此他說,大象更像一棵大樹的樹幹。這故事的寓意就是;對人類而言,對事物的理解,完全取決於觀點與脈絡背景。 (第十九課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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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二十課–第二十章(完結篇) 中文第20課第一頁 隨著我們深入學習十言;即十誡。我們終於走過了那些很有爭議的部分,進入了相對比較讓人自在的範疇。所以,你們可以放輕鬆了。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十二節 第五句話語,囑咐孩子們表達應有的尊重,還要給予妥善的照顧。同時也告訴我們為什麼應該遵守這項原則:所賜我們在地上的日子,得以長久。現在,根據你們的譯本,你們或許會說,這是很典型的猶太風格,因為當祂說到“地上”時,上帝顯然是指以色列地。當然,這裡確實是其中一層的含意而已。但是,隨著我們現在(希望如此)逐步理解;儘管耶和華在摩西盟約中,把這些原則,賜給以色列。但這些原則不僅僅是為了以色列而設;實際上,關乎到的是上帝所創造的宇宙,應當如何運作。更精準的說,這些原則正是蒙救贖的人類,應當遵行的生活準則。我們千萬別忘了,以色列是上帝憑著祂的恩典所揀選的,為要成為神話語的領受者和守護者,是為了全人類,不只是為了他們自己。 在第十二節中,使用的「地上」這個字,希伯來語是Adamah 。是的,它與第一個被創造的人:亞當的名字有關。Adamah多半指土地;例如土壤、或地面、塵土,但也能指地球這個星球。有時它被翻作“國家”或是土地(好比迦南地),但這種譯法,實際上會讓人對這個詞的真實含意,產生誤解。比如,當聖經告訴我們摩西站在聖地上時,希伯來語其實是說,他站在聖(地)Adamah 。這裡的重點是,大致上adamah不能用來指某個特定地區或國家。我們常會在聖經中讀到,以色列人把以色列地稱為「那地」。但在那個語境下,使用的是另一個完全不一樣的字:即eretz。 我想說的是,耶和華是在告訴我們,當我們以上帝所期望的愛、尊重與照顧來對待父母時,我們就會在地上領受更長久、更豐盛的生命為祝福。。事實上,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這原則之所以成立,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家庭」在主對全人類的計畫中,可是重中之重的核心地位。家庭的穩定,是靠正確遵守上帝為家庭所設立的權柄架構來維持的,而父母則位在這個層級體系的頂端。違背這條誡命,會帶來家庭的瓦解,而當違背這項誡命成為社會的常態時,就帶來國家的崩潰。在以西結書中(第二十二章第七節),以西結將家庭的破滅,歸咎為主允許猶大被擄至巴比倫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十課第一頁) 第20課第二頁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十三節 第六句話語是條不可殺人的禁令。不過。要理解這條誡命所指的是較為狹義的涵義,請特別注意“謀殺”這個詞。這條誡命不是泛指所有形式的殺人。在希伯來語是“ratsach”。它指的是不公義的殺害,而且只指不公義的殺戮,不管是有意或無意。它不是指「處決」,也就是完全按照合法的司法判決;也不是指在戰場上殺死敵人,或為了自我防衛或保護他人而殺害入侵者。用謀殺對應ratsach這個詞,是非常貼切的翻譯。而今日西方世界所認為的謀殺或一般殺人,正是這句經文想表達的意思。 現在,下一個問題是;究竟什麼才算是正當跟不正當的殺人呢?這其實是耶和華將要從第二十一章一開始解釋的眾多主題之一,會在後續各種規範和律例中說明,這些通常被稱為律法,也就是希伯來民法典六百一十三條律法。當我們讀到那裡時,再做討論。 關於謀殺,關鍵在於;上帝說,唯獨祂有權奪走人類的性命。然而,妥拉明確賦予人類政府一項責任,就是來判定被指控犯下罪行的人,是有罪或是無辜。並且祂授權政府執行「以血還血」的刑罰。創世紀第九章確立了這項準則,說明主對死刑的理論基礎;“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為何這不義殺人,有這麼嚴重呢?在創世紀第九章再次告訴我們;“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形象造的”。人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殺害一個人非常嚴重的事,上帝的公義,要求施以最終極的懲罰。 極為諷刺的是,隨著歷史的推進,人類自認變得更文明和人道化,因此,大多數社會現今已廢除死刑,這直接違背了上帝的律法和原則。實事上,若不根據主的公義體系,處決殺人者的性命,反而是貶低人的生命價值。讓我澄清一下:聖經絕沒有給人任何餘地放寬、減緩殺人者的死刑。 但,這種將死刑減為監禁(甚至允許向受害者家屬支付賠償金)的作法,或全面廢除死刑,不是現代才有的現象;在第二聖殿期間(也就是耶穌在世的同一時期)猶太公會(the Sanhedrin)判處死刑的情況,已經十分罕見。在基督教圈子裡,普遍說法是,那是因為羅馬人剝奪猶太人執行死刑的權利。但這樣的說法過於簡化了。實際上,文獻記載顯示,猶太法庭在處理死刑案件時,只需將死刑的判決交給當地羅馬當局。羅馬總督會審核案件,除非他有嚴重的保留意見 (我們從耶穌的處刑事例中也看見,有時即使他確實有嚴重保留意見,也無濟於事),羅馬人通常會批准,並代替猶太宗教權威領袖執行處決。換句話說,猶太人完全可以判處死刑,只是需要羅馬人同意這項判決,並由他們做為執行刑罰的執行者。 猶太人早在很長段時間裡認為,憐憫是較好的途徑,並經常為殺人者的死刑改判。在米書拿書的馬柯特篇中(the Mishnah tractate Makkot),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句話,猶太公會的看法是,即便每七年,宣判一次死刑,都已經是太多了。一位拉比對這句話,發表評論(拉比.本·阿扎里亞Rabbi Ben Azariah)認為,在七十年內判處一次死刑,也實在太多了。拉比阿奇巴(Rabbi Akiva)說,他曾在猶太公會之中,他絕不會在任何情況下,允許任何死刑的判決。 (第二十課第二頁) 第20課第三頁 拉比迦瑪列(Rabbi Gamaliel)對這種扭曲的觀點做出回應;若猶太公會採納那些最激進的拉比立場,從不判處死刑,那麼在以色列所流的無辜之血,將會大幅地急遽上升。那不正是我們在美國所看到的現象嗎?在許多州已經廢除(死刑),而仍在允許死刑的州,司法體制使得執行死刑,幾乎是不可能。透過減刑來避免死刑,並沒有減少流血事件,它還攀升了。 主的原則就是奪走殺人犯的性命,實際上就是保護生命,也就是無辜之人的生命。 請重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十四節 現在,根據你們的譯本,第七條誡命不是在第十四節,或是第十三節中的一部分。 第七條誡命是指已婚的人,不可犯姦淫。現在,雖然我們不會深入探討這點(儘管應該深入),我還是想稍微聊聊這條誡命,因為它建立了一個,我們多數人,並未完全了解的上帝原則。首先要明白的是,整個姦淫的概念,按其定義,只存在於婚姻法規定之內。在婚姻之外,姦淫這概念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婚姻不僅是上帝為全人類制定計畫中的重要元素,它也在上帝與人類的關係中,發揮著作用。 婚姻的整個概念就是當“結合”發生時,就人與人的關係而言,按聖經的教導,這種婚姻的聯合是發生在一男一女之間。雖然,我們經常把婚姻看作是一種肉體與性方面的事,或者在美國社會中,視為一種財務或是法律上的安排。實際上,在第七條誡命中,上帝所談的這種結合,主要是一種屬靈的結合。當然,在當今的世界,婚姻的也確實包含肉體層面的要素,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人類的繁衍。但這種情況,在不久的未來將會結束。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從耶和華的觀點來看,姦淫罪與其說是丈夫與妻子在婚姻之外,發生肉體上的性結合,不如說是我們的靈與另一個對象,進入了一種未經允許的聯合。上帝所許可的,是一男一女在祂面前,在彼此之間的各個層面上合而為一;但只限於他們彼此之間。在這段婚姻內,只被允許的另一種結合,是透過基督與上帝的聯合(也許人們會爭議說,第三種聯合;即已婚夫妻與基督身體,真正的教會之間的聯合也是被允許的。但這種聯合並不完全相同,因此通常是用「合一」來描述,而不是用聯合。) 你們可能已經注意到,聖經中常用婚姻的專有名詞,來描述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而這種婚姻性的用語,並不是比喻,也不是單純的象徵說明。它是真實存在的,這點也能幫助我們更清楚認識到,從耶和華的觀點,如何看待婚姻的本質,以及我們該如何看待自己與基督關係的性質。正如屬世地上的婚姻是男女彼此進入結合,救恩就是我們與基督進入聯合。 (第二十課第三頁) 第20課第四頁 現在,讓我再稍微補充一些內容。在未來將會有一場榮耀的婚姻宴席,通常稱為羔羊婚宴(The Marriage Feast of the Lamb,參照啟示錄19:6-9),在那裡,基督的新婦;教會(意指所有信徒),將與祂步入婚姻。這告訴我們,雖然當我們接受祂為主(也就是得救時),我們就立刻與基督進入聯合,但我們尚未完全進入一個正式的、完全的,類似婚姻的聯合關係之中。因此,我們與基督之間的聯合與合一,在這當今這個世代終結之時,將會變得比今日更加完全。乍聽之下,這句話可能像是自相矛盾。我們怎能既算是嫁給了耶穌,又還不完全是,而婚姻要到日後才徹底完成呢?盡管那概念可能讓我們有點困擾,但對於耶穌時代的希伯來人來說,就完全說得通了。因為,就像今天一樣,在舉行正式婚禮之前,首先要訂婚,也就是婚約的階段;當時也是如此。只不過在那個時代,婚約一旦成立,這件事所帶來的承諾遠比現在,更為嚴肅和具體。等到適當時機,我們會更深入學習希伯來婚姻中的禮儀層面;這些內容不僅有趣,還挺有啟發性質。暫且只要理解,在訂婚的那一刻,希伯來的一男一女就被視為已經結婚;那就是說,某個程度上的聯合,在訂婚時就已經開始了。當時會簽署並同意一份克圖巴(Chethubah),也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契約。而該約在訂婚時,就立刻生效;而且已訂婚的男女,若要解除關係,不能只是單方面取消,必須透過正式的法律離婚文書才行。在訂婚期間的不忠,被視作姦淫罪;一旦訂婚,女子的財產就被視為屬於她的未婚夫,除非他(男子)放棄這些權利。訂婚之後,要使婚姻達到百分百成立,唯一剩下的就是結婚的圓房;肉體的結合,而這是發生在正式的婚宴之後。 我們這些屬基督之人,目前正處於與祂訂婚的狀態。我們正處在結婚的過程中。此時,基督在靈裡與我們同在,因此我們在靈裡與祂聯合,但在羔羊的婚娶之時,祂將親自與我們同在,所以我們也將親自與祂聯合。所以,即使在我們當前這段屬世、與基督訂婚的期間,若我們與那些被禁忌的事物結合,或進入對基督不忠的狀態,在耶和華眼中,就等同於在我們自己與基督的關係中,犯了屬靈的姦淫。 新約的希臘文單字“moichos” (moy-kos),通常正確的翻譯是“姦淫”,但我們必須從舊約希伯來的觀念來理解它,才能真正了解上帝對姦淫的教導。在希伯來人的語境中,姦淫指的是對立約的婚姻伴侶不忠。它不一定非得是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這樣明顯的行為,才算姦淫罪,雖然多數情況確實如此。至於什麼構成姦淫罪,以及對其所需的證據和應有的懲罰,隨著時間的推疑,已經有了相當大的改變。在族長時期,姦淫罪必須是妻子與其他男子有了性關係。除了丈夫的懷疑之外,無須其他證據,而且丈夫本人就將她處死。到了摩西律法時期,定罪至少需要有兩名證人。到了耶穌時代,需要更多的證據,並且由法庭來裁決此事,死刑仍然是眾多可能刑罰範圍之一,最常見的刑罰是某種公開的凌辱形式。在基督之後不久,死刑已經從姦淫罪中被廢除了,因為它變得極為猖獗,幾乎無法有效懲戒;而且可能被處死的女性人數太多,以至於實施這樣的死刑變得難以想像。在整個聖經時代,姦淫被視為一種純粹的女性罪行,男性並不受此約束。當然,基督明確表明,這絕對不是上帝的觀點;在利未記,我們也看到,男女都應承担同樣的後果。 (第二十課第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