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眾名書) 第五課-第四章 中文第五課第一頁 我們繼續進入出埃及記,今天接著研讀第四章。上一次我們講到,摩西在燃燒的荊棘叢中遇見神的顯現(theophany)。我特別用「神聖顯現」這個詞,是因為這種上帝直接與人互動,透過可見、可聽的形式,彰顯自己的方式,在聖經裡面是非常罕見的。事實上,上次聖經記載的這種神聖顯現,要追溯到雅各身上,那大約是摩西這次事件前的五百年左右。 雖然現代的聖經在編排上,剛結束出埃及記第三章,接著要開始第四章,但這並非是聖經最初編寫的方式。第四章的第一節,實際上是第三章最後一節的延續,因此,我們仍處於神與摩西在米甸地、燃燒荊棘處(the burning bush)的對話中。 請讀第四章全部內容 而在第一節中,我們看見摩西的遲疑、不甘願,這是上帝呼召的先知,一貫會有的典型反應,或者說,甚至是徹頭徹尾的恐懼,開始真正顯露出來。若我們仔細觀察經文,我們就會看見摩西並沒有完全相信上帝。因為在第三章十八節中,上帝明確地告知摩西,長老以及百姓必將聽從和留意摩西所說的話。可是,摩西隨即轉過身來,並對上帝說,他們“必不信我”。於是,出於祂極大的憐憫,上帝開始賜與摩西一連串的印證,聖經通常稱它們“印記or神蹟”,用來印證上帝有能力來成就祂命定的一切事。 此刻,我們即將在第四章目睹,前所未有的事;上帝將施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賜於摩西。這種能夠支配著如此奇異、屬天能力的權柄,在歷史此刻之前,未曾賜於過任何人。然而,我們必須明白一件事,這不是摩西本身有這能力,而是上帝藉著摩西作工。摩西沒有成為一位敬虔的魔術師。反之,這正是我們在當今的忠心信徒身上,仍然感到奧秘且掙扎又難以理解的;我們擁有的一切能力,既不是出自我們自身,也不是來自於我們的心思或是血氣,而是上帝在我們裡面運行。正因如此,不論我們用這股力量做什麼事,首先要嚴格地按照祂的旨意行事。其次是,藉著祂屬靈的大能,也就是我們所稱的;聖靈能力。 上帝賜給摩西的第一個印記,是關於摩西的手杖,原本只是一根普通的木杖,是牧人看守羊群時,所用的工具。然而,上帝即將要改變摩西和他手中的杖的用途與使命。摩西除了放牧羊群外,即將帶領以色列百姓。 上帝把摩西的杖,那根枯乾、死木頭般的牧羊杖,變成一條蛇,然後再變回原形,這到底要告訴我們什麼?對此,曾有許多人提出,類推和寓意式的解釋,但難以辨別哪一個是正確的;如果真有所謂正確解讀的話。然而,我們能確信的是,那根木杖變成蛇並非巧合,正是埃及皇家權力和權威等的官方象徵,無論是宗教和世俗政權,皆是如此。法老王通常頭戴金蛇徽記標誌,這種蛇象徵著下埃及的守護神-眼鏡蛇女神。所以,當上帝向摩西展現這驚人的超自然能力,將一根枯死的木頭,變成一隻活生生的動物,又隨祂的一聲指令下,變回原形時。摩西身為埃及前王子,必定能立刻辨識出蛇所蘊含的象徵意義。因為摩西確實要憑著上帝的大能征服埃及,而蛇正是埃及的象徵,更是那引領埃及的古蛇,撒旦本身的象徵。一個平凡的牧羊人要手抓埃及-蛇的尾巴,並徹底震撼牠。 (第五課第一頁) 第五課第二頁 第二個神蹟,在我來看,含意更加簡單明瞭。把原本潔淨的手伸進摩西的長袍裡,結果變得如患病般的腐爛不潔。接著,腐損的手再伸回長袍裡,就又變得白淨。這個神蹟跟以色列百姓有直接關係,如第一個蛇變杖的神蹟,直接與埃及相關。上帝的選民本是潔淨的,而後,上帝容許他們變得不潔。但上帝能夠救贖他們,祂能使最不潔的人或民族淨化。 當摩西第一次把手抽出來時,那急速蔓延他手掌的皮膚病並非大痲瘋病。希伯來語稱之為Tzara’at ,程度上並沒有像痲瘋病那般嚴重。我們無法從醫學角度上精準得知是什麼疾病,但希伯來人認為那不僅醜陋且具有傳染性,更是內心屬靈情況的外在跡象顯現。換句話說,一個人患有Tzara’at ,被視為正處於來自上帝的咒詛或懲戒。也因此,凡染上Tzara’at的任何人,將從人群中被隔離出來。摩西腐爛不潔的手,象徵著在上帝眼中的以色列百姓,內心屬靈的情況。但同樣重要的是,上帝隨後除去了摩西手上的Tzara’at。也就表明,祂不僅有大能,且祂必將淨化以色列一切的汙穢。 如第九節經文讀到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神蹟,是上帝彰顯祂超越埃及虛妄神祇的權能。尼羅河是埃及的生命之源,事實上,在埃及宗教體系中,尼羅河本身也是一個神祇。當摩西日後取尼羅河的水,倒在曠野沙土上時,那水就會變成血。自從亞當跟夏娃之後,上帝已清晰表明,血在祂的神聖計畫裡,至關重要。這正是為何,血是上帝獻祭制度的核心支柱,希伯來人深刻理解這一點。藉由尼羅河的水變成血,上帝顯明了祂對埃及的那套神祕宗教體制所擁有的完全主權與掌控。 即將到來的以色列上帝,對抗埃及假神之間的爭戰,實在引人深思、耐人尋味。如今,我們早已知道,只有一位神,而祂是萬有的上帝。然而在古代,人們普遍相信,不僅有很多神祇,牠們卻具有地域和民族屬性,牠們各自在特定區域內運作權能。當軍隊出征時,他們會攜帶神像和他們的祭司,希望藉此使他們的神祇能在異域上發揮影響力。因此,埃及有他們的神祇體系,他們神祇的權勢範圍、管轄領域,通常僅限於埃及、埃及民眾,跟埃及土地有關的國政事務。那正是當時所有巴比倫奧秘宗教所存有的共同原則,迄今所有挖掘、研究過的各古代社會,普遍都持此觀點。所以,打個比方,在迦南地區,不同的迦南城邦還有民族,他們都各自有其一套神祇體系,普遍而言,只針對那些特定的城市、民族國家、領土以及相關問題。偶而,當一個國家或民族,起來對付另一個國與民時,然後代表那些國家的神祇,彼此也會爭鬥。而且,當時人們相信,根據哪一個國家贏得戰爭,該國的神祇會由此變得更強,以及比已消亡國家的神祇還聰明。有時候,戰敗國會自然地改而接納戰勝國的神祇,因為當時人們也認為,那些神祇一定比他們原有的神祇還強大,那為何不擁戴更強的神祇呢? (第五課第二頁) 第五課第三頁 如今,這種多神的概念,並沒有立刻從以色列人的思維裡清除。隨著討論的深入,我們會根據情況,並在適當時機,談這個問題。但是,目前來說,有一點很重要,要先明瞭;當我們在舊約最初的篇章中,提及雅威是“比萬神都大的神”時,那正是對當時代的人,實際理解的意義。在我們看來,我們往往只是把聖經經文中“比萬神都大”這句話,當作一句莊嚴的修辭表達。或者我們稍微寓意化,認為這句在說;全能主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比任何事物都重要,不論;金錢、家人、工作…,任何我們將它跟上帝置於同等必須地位的事物,它本身就變成了偶像。雖然這些理解,確實有道理,但這並非早期希伯來人的本意。對他們來說,這句話就是字面含意。 再過幾章,到了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將會討論十戒的內容。當然,上帝在那些誡命中,首先囑咐的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那不是一句帶有象徵意義的古雅溫和表述。當時的希伯來人,即以色列人,確實相信還有其他的神。整個世界還有其他的神,牠們有成千上百個。哎呀!這點從他們還是小孩的時候,就知道的事情!對以色列而言,已經夠糟糕的是,他們的主神伊勒 (就是我們所熟知的伊勒沙代/全能主El Shaddai,伊勒伊羅安El Elyon,伯特利/上帝之家Beth’el,但以理/上帝是我的法官Dani’el,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Immanu’el,而且大量的聖經名稱都包含伊勒El稱號。)竟不允許以色列崇奉其他神祇。因為那個時代,一個國家擁有海量的神祇,象徵著財富和權力。因此,在其他民族眼中,甚至在早期以色列民族自我認知裡,以色列只擁有一位神祇雅威,堪稱是“神祇匱乏之國”。老實說,一支民族僅信奉一位神的概念,在當時是很荒謬的,所以別認為以色列對這種理念會感到振奮。 我之所以告訴你們這些,是為了讓你能設身處地,進入古代以色列人以及埃及人的思維角度,好在即將展開的摩西與法老之間的對抗中,理解他們的立場。也正是為了讓你們明白,出埃及記還有整個妥拉的背景脈絡,特別是「認識上帝以及祂的屬性」這個議題上。同時,我們不應將經文寓言化,但是要理解,當聖經以任何形式提到全能主上帝是高過“其他的神”時,那正是作者的認知想法和要表達的本意。並不是因為有其他神祇存在的緣故,而是因為那些偽裝成神的靈,向人顯現的邪靈魔鬼,以及受汙染和腐化的人類思維;也就是相信存在眾多神明的觀念,必須被揭露其真相是;虛假、瞞騙和迷惑人的。 然而,在我們那種想法嗤之以鼻,或是暗地裡譏笑著認為,當時的世界和早期以色列竟會有如此荒謬的想法,那是何等愚昧和原始之前,也要明白,我們每個人與上帝同行的經歷,也都是從自己在;無論心靈上、軀體上、感情上和屬靈等方面,最混亂、最不完全的地方,開始尋到我們的。而我們當時是一團糟。我們並非自己先收拾乾淨後,才接受耶穌的。也並非信了耶穌之後,立刻變得完美。我們美國人非常幸運,上帝花千年的時間與人類同工,使我們所居住在,至少不用奉行多神崇拜的社會,因此,我們省去了克服那一點的過程。即便是「獨一真神」這個基本概念,以色列也花了漫長歲月,還有諸多嚴厲教訓,才完全明白。不僅僅是以色列有一位神,而其他民族各有各的神明。而是有一位普世的上帝,掌管所有人和萬物。這完全違背了他們的人性。他們以及摩西,都是以純粹民族主義和文化層面來看待上帝、來看待任何一位神。而他在火燒荊棘中,與上帝的第一次會面,也沒有立刻改變他在這件事上的想法。那次相遇,只是讓他的觀念,被改變到一個「足夠而有效的程度」,使摩西成為上帝的器皿,來完成帶領以色列脫離埃及的使命。 (第五課第三頁) 第五課第四頁 在第十節裡,摩西跟上帝提出的種種推託,似乎全都得到回應,他做了最後一次的掙扎,來避開這個呼召,他說;“我素日是不能言的人”,喔對了,還有一件事,“我訥于口、鈍于舌”。或最白話的版本, “我本是拙口笨舌的”。摩西言語方面困難的確切性並不清楚,傳統說法是;他已不擅於說流利的希伯來語。有人認為,他或許是擔心,自己的埃及語不夠流利, (以致於)不足以面見埃及法老王。 無論如何,我們看到上帝此時對摩西動怒。從這裡我們必須明白,摩西其實幾乎不知道上帝是誰、不知道祂究竟要做什麼、祂的旨意是什麼,更不明白上帝到底有多麼全能。接著,上帝便從最根本之處,著手開始啟示,對摩西說;“誰造人的口呢?”上帝非常了解摩西的口,比摩西自己還了解得更深遠。上帝更進一步說,祂必與摩西同在,指教他所當說的話。這十分耐人尋味。當時代,聖靈尚未內住於人的裡面,這屬靈的奧秘,仍要等一千四百年之後,才會顯明出來。所以,當上帝說“我必與你同在”,這意味著什麼呢?上帝要如何與摩西同在呢?以什麼樣的形式呢?而且,就像你我都會好奇,上帝是如何與我們同在一樣,摩西也是如此。這個嘛,回顧出埃及記第三章第十四節;上帝回答摩西關於祂名字的問題時說,“ehyeh asher ehyeh”,最常見的譯法是“我是我所是、我是自有永有的”?但同樣正確的翻譯,其實是“我會以我想要的方式與你同在”。事實上,這翻譯比“我是我所是、我是自有永有的”,還更直白一些。 在出埃及記中,當上帝囑咐摩西,將在各種不同處境中,與他同在時,我們會多次碰到“ehyeh我是、我必、我必賜”和“asher自有、永有”這兩個詞,此刻在第四章十二節,我們又遇到同樣的希伯來字彙。上帝即將以 “ehyeh臨在” 與摩西同在;以一種沒有具體說明的方式,與摩西同在。無論祂用何種方式臨在於摩西,我們能肯定的是,那種同在是「在摩西之外」的。不同於現今教會年代,神以聖靈形式內住在我們裡面。在舊約中,我們會多次看到,聖靈提到跟人的關係時,所描述的是聖靈“臨到”那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住在那人“裡面”。“臨到”是一種外部的型態,“在裡面”,是一種內在型態。所以,千萬不要感到太自信,以為我們能透過相對簡化的教義觀點,就將神完整的彰顯範圍,侷限於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三者,我們至少還知道有另一種顯現稱作“雅威(耶和華)的使者”,現在正在跟摩西交談的這位。再過幾個章節,我們將會被介紹到上帝的夏凱納;上帝的榮光臨在(God’s Shekinah)。它與我們所設想的其他任何類別,完全不契合。正如上帝對摩西說,“我會以我想要的方式與你同在”。換句話說,即便祂解釋了,我們也無法理解。 (第五課第四頁) 第五課第五頁 然後,摩西卻回答說;「就打發別人去吧。」這回答就錯了。上帝很快結束了這場對話,告訴摩西說,他大哥亞倫會替他發聲,亞倫將會是摩西的口。其實,就在他們說話之際,上帝已經先造訪過亞倫,而他正要前往與摩西會合。值得注意的是,上帝稱亞倫為利未人。我的意思是,畢竟他是摩西自己的親哥哥,摩西相當清楚亞倫是來自利未支派。我認為從這裡應該要看見,就在此處,上帝已經顯明祂的心意;利未支派將被分別為聖出來,成為特殊的支派。而在第十五節中,權柄與次序(層級)也被確立了。上帝對摩西說話,摩西再傳話給亞倫,亞倫再傳話給法老以及百姓。 現在,我們也不要忽略第十六節中,那幾個不起眼的字眼,上帝對摩西說,“他(亞倫)要以你當作(作為)神”。哇!出於祂神聖的旨意,上帝決定,凡是摩西所說的話,都帶著與神親自說話的同等權柄。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像是彌賽亞耶穌呢?我之前提過,猶太人除了上帝以外,對摩西的尊崇高於任何人,而教會往往只是視他為眾多聖經人物之一。但是,上帝顯然把摩西看得極其特別,祂賜他行神蹟的大能,並賦予他「上帝代言人」之位份。那真是驚人的重大責任,難怪他當初會再三推辭這份差事。 好了,上帝與摩西之間的對話,目前來說、暫時結束。顯然,對摩西而言,這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他決心順服上帝。於是他啟程回家,並向他岳父徵得同意離開米甸,前往埃及,去完成上帝所吩咐的,直面法老。摩西徵求葉忒羅(Jethro)同意的作法,只是中東傳統禮節,因為葉忒羅是摩西所寄居家庭的一家之主。 然後,在焚燒荊棘顯現之後,過了幾天或幾周,雅威再次對摩西說話,祂告訴摩西,那些多年前,因為摩西殺害了那個埃及人,而尋索他性命的人,如今都已死去。換句話說,對摩西來說,可以安全地回去,不必再憂慮會被追捕。這告訴我們幾件事;首先,儘管讀到的前一章提到,摩西犯下謀殺案時的那位掌權法老已經去世,但在摩西的內心,埃及對他來說,依然危機四伏。上帝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祂決定在這問題上安慰摩西。其次,在焚燒荊棘中與上帝相遇的經歷,並非上帝與摩西交流或同在的終點。上帝正按步向摩西顯明這個真理,而摩西對上帝的信心正日益增長。 摩西帶著他一家,也就是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啟程前往埃及。估計是在旅程的初期,上帝再度對摩西說話。祂在預備摩西,告訴他會遇到什麼事、他該如何回應。而在第二十一節,上帝說了一句話,讓信徒們長久以來,一直很困擾;上帝將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不肯讓以色列人離開。 在很多時刻,我們許多人曾經納悶過,這真的公平嗎?如果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那麼法老還有什麼機會,去做對的事呢?我是說,難道上帝之前就決定,插手干預,使法老無法順服祂的旨意?這是否意味著,上帝按著自己的心意,使某些人的心剛硬,好讓他們去做惡事,然後,他們永遠不被允許認識上帝、得著拯救? (第五課第五頁)…